西藏傳本攝大乘論

西藏傳本攝大乘論

呂 澂重譯

此論原文載西藏一切經丹珠論部第五十六利字函亡友黃樹因先生嘗從北京雍和宮抄出一本詳加校勘擬事迻譯不果而歿既逾歲矣茲得遺卷每覽憮然研究之餘勉出初分將為迴向亡友上生兜率速得聞熏成就菩提云

梵語摩訶衍那僧伽囉訶

藏語透跋陳泡都爾跋

第一分

敬禮大無量光世尊及妙吉祥童子

〔解題〕此論梵本傳來中國.前後四譯。初譯元魏佛陀扇多出.次譯陳真諦出.三譯隋笈多等出.四譯唐玄奘出.共經一百一十七年。西藏別有傳本.約在西紀九世紀頃譯出.距唐譯又後百五十餘年也。各譯文句頗有出入.如所知依分種子五頌次句或云於二.或云二種.末句或云任運後滅故.或云如任運後滅.此為無性釋論所已解者。其他如滅定有心意識不成一叚.或出多因.或出一因.或多因與一因並舉。賴耶共相不滅一段.或但共結難斷一頌.或並有諸瑜伽師一頌。又以對讀而知。凡此種種皆可見論文以傳者為之增減.實有多本焉。如滅定有心段總舉一因.唐譯世親論解云第二誦。共相不斷次頌.唐譯論又云別頌。蓋其先皆另一誦本.後乃合之一處.揆諸義理實複出矣。今以此考各本之同異關係.則唐譯二釋滅定段共相段皆二誦合本.其源流自極相近。陳隋兩譯滅定段皆不舉一因.又相類似.而俱屬先出者。至於魏譯本與西藏本共相段皆無第二頌.滅定段或無多因或有而不全.又大致相類也。至於立名釋義.則藏本與隋陳諸譯又時見一致焉。以藏本之最晚出.乃與數百年前魏陳等本有相同處.此正可證西土之傳無著學說有以章句分判者。余嘗謂唯識古今學各傳無著世親之說.而各異文如奘師傳今學亦依無著世親而其引據則已殊於舊文也。今以藏本攝論證之此說彌信如賴耶之為一切種子.賴耶之以依得名.聞熏種子之為無漏因緣.乃至三性之解釋.凡古學之所特異.皆可於藏本攝論得其確詁.而見其不必一一與今學家言同也。此實藏本論文最足珍重者已。

藏本論末云.攝大乘.大規範師無著造已究竟。此直譯梵本論名與作者.梵本題名例在最後也。譯者據以復出梵名與藏名於篇首.譯其意皆但云攝大乘。我國隋唐譯論末云.阿毘達磨經中攝大乘品解釋。此句當於梵本題名.論即應是經釋。但魏譯無此文.而首云攝大乘.與藏譯本大同。今考論文散釋經中十句.不似直解經一品者。如論中引阿毘達磨經頌處處皆出經名.若即釋本經文.不應有此體例。故隋唐兩譯論末題名釋經之說.猶待攷也。

藏本譯者為印度班抵達勝友戒王覺及西藏大校訂家僧智軍。譯時約在唐文宗之世.即西歷紀元九世紀初頃。勝友為當時譯師上首.出籍頗多.藏文俱舍論亦其手筆.以今梵本勘之.所譯實最精審.此攝論文當亦爾爾。今舉例數端.如各專名除少分外皆用意譯.不似我國之有不翻使讀者難解。又如意義相近之字皆致意分別.不使相混.蓋即各當原文不可移易也。以此例勘唐譯.乃見自來推許為精嚴者.其實乃多疏漏焉。如云薄伽梵.又云世尊.每於一段文中前後兩異.按諸藏本乃是一字。依奘師六不翻之例.此名本不應譯.世尊之稱實自破其例.況一文中音義雜出乎。又意義仿佛之字.每同一譯。如依.如攝.如含.皆以一藏字譯之.按諸藏文.則 Kun-gshi, Sbyor-ba, Khyud-pa 字各別也。如起.如變.如轉.如入.皆以一轉字譯之.按諸藏文.則 Hbyun-ba, Gyur-ba, Hjug-pa 字又別也。又如差別.分別.了別.皆以分別譯之.而按諸藏文.則 Hbyed-pa, Rdog-pa, Reg-pa, 字又別也。乃至成句之文如不成就.不應理.非道理等.唐譯每每雜用無擇.在藏譯皆一一有別焉。至於唐譯文句限以四言.時有遊詞損字曲就軌式以至害意費解.則又遠遜藏譯之造句自然能盡原意也。故欲通文字之障得論本意.舍對勘藏本殆末由已。

此論梵本似無品次.觀魏譯可知。後陳隋唐章節區分.頗有增損.殆皆譯人以意為之。藏本亦由譯者酌為三分.自論初至所知依說訖為第一分.說所知相為第二分.其餘為第三分。初二分篇幅相當.末分則倍之也。此中雖有大分.然無品名.

今出初分.仿直譯之例.凡可以存原文面目處皆存之。如用字.則求其前後一律.如句讀章段.則求與原文區畫相當。至與唐譯相異可資參考之處.皆為註出於後.俾讀者由此得推見原文之形式與特質之一斑也。以上題名大分與歸敬文.皆西藏譯家所加.此下乃譯論本文。

善入大乘覺有情.為顯大乘大自體故.如是世尊當前.大乘為依.即於對法大乘經中.謂諸覺者世尊有十種殊勝所殊勝語。謂諸覺者世尊由所知依殊勝所殊勝語.又諸覺者世尊由所知相殊勝所殊勝語.又由入所知相殊勝所殊勝語.由入彼因果殊勝所殊勝語.由彼因果修習差別殊勝所殊勝語.由彼修習差別性中增上戒殊勝所殊勝語.由增上心殊勝所殊勝語.由增上慧殊勝所殊勝語.由彼果斷殊勝所殊勝語.及由彼果智殊勝所殊勝語。

由是諸覺者世尊所說諸經名語.顯於大乘是覺者語性。

此云何顯耶。由如是說諸聲聞乘曾所未說十處.唯大乘中見說。謂藏識說為所知依。

三自性.他增上.徧分別.圓成就.說為所知相。唯識性說為入所知相。

六度彼岸說為入彼因果。

覺有情十地說為彼因果修差別。

覺有情律儀說為此中增上戒。

健行虛空藏等諸等持說為此中增上心。

無分別智說為增上慧。

不住苦寂說為彼果斷。

三種覺者身.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說為彼果智。

是十處勝於聲聞乘者.諸世尊唯依諸覺有情於大乘中顯示最勝性.是故應知大乘為依諸覺者世尊有十種殊勝所殊勝語。

若由此如來十種殊勝所殊勝語顯示大乘唯是覺者語性.遮聲聞乘不入大乘.如是十處不見於聲聞乘說而見於大乘故.其事云何。是十處最能引大覺.又為得一切知智.最善成立隨順無違。

此中頌曰。

所知依相及入彼彼因果及彼修異
三學及與彼果斷智最上乘攝殊勝。
此說此見餘不見由見為彼勝覺因


由說十處成殊勝故許大乘覺者語。

何故如是次第說此十處耶。謂覺有情且先於諸法因得善巧已.方應善於緣起。

次後得遠離增益損減兩邊.應善於彼諸緣起法(之)相。

如是勤修覺有情應當通達所善取相.由此從諸障中心得解脫。

次後通達所知相已增上意樂決定清淨.應更成就先加行位六度彼岸。

次後彼清淨增上意樂所攝六度於十地中.後後加勤.於三無數刧應為修習。

次後應令圓滿覺有情三學。

圓滿已.應現完成於彼果苦寂.及無上正等覺。十處次第故如是說。

於此說中一切大乘皆得究竟。

此中最初且說藏識為所知依。世尊何處以藏識(名)說為藏識。世尊於對法經中說頌如是。


無始時來界為一切法依此有故諸趣及苦寂可得。

復於此中為如是說。


諸法一切種識以為依處由是為藏識我開示聖者。

此且為教。

何故名此為藏識耶。一切有生雜染法為果性.攝依於此.此復為因性.攝依於彼等.是故名為藏識。

復由有情等攝依此為我性.故名藏識。

此亦名執持識。此中教者.由解深密經如是說。


執持識是甚湛深一切種子如瀑流勿彼起於我分別故於諸愚不為說。

何故名為執持識耶。

一切有色根所因.及執持自體所依故。

如是於五有色根盡生時轉决定形相.執受不壞.又為執持一切自體所依故。結合相續時執彼現成故.為執自體.是以名為執持識。

此亦名心。如世尊說.心意及識。

此中意有二種。成彼無間緣為所依止故.名識為無間滅意.是識生所依。第二染污意.與四種煩惱.有身見.我慢.我貪.無明.恆時相應.是識雜染所依。

識由第一依生.復由第二成為染污。了別境故為識。

彼無間及思量故意為二種。

云何證有彼染污意耶。執彼是無.則成無不共無明過失。

亦成無有與五相似過失.謂五識身俱有依為眼等。

又成無彼名語過失。

又成無想及滅盡等持無異過失。謂無想等持由染污意甚為差異.滅盡等持此則非有.不爾彼二成無別性。

若彼無想無有我執我慢.又成無想一期生中無染污過失。

又諸善不善無記心中.我執於一切時現起可得故。

不爾唯不善心與彼相應故.我想煩惱現起.而諸善無記中非有。

是故由俱有現起及相應現起即不成彼諸過失。

此中頌曰。

成無不共愚及與五相似等持之差別及名語過失。
無想生相續成無我執過與我執相應非是一切類。
無染污意故二無三相違無此故我執不成一切有。


又為行真義心障礙分別一切時中起許不共無明。

意是染污故為有覆無記.與四種有覆煩惱恆時相應。

如彼色無色纏煩惱是有覆無記性。

色無色纏意由止所含藏(故.)此意則於一切時隨逐故。

離於藏識則心第三身不可得.是故成就藏識以為心性。

由彼(為)一切種子.意及識起。

此復何故名為心耶。由諸類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

何故於聲聞乘不名此心為藏識又不名此為執持識耶。此集深細境界故.而諸聲聞不屬於一切所知智。

是故彼等雖無此說.亦得成智及成解脫.以是不說。

諸覺有情繫屬一切所知智。

是故為彼等說.無此智故不易得一切智智。

復由異門藏識亦於聲聞乘中見說。彼增一教如來出現四功德經中作如是說.眾生愛藏.樂藏.欣藏.喜藏.為斷如是藏故.於說法時恭敬攝耳.住求解心行法隨法.彼如來出世則如是希奇之法亦出於世。

由此異門藏識於聲聞乘中亦已見說。

大眾部教中又名根本識.由此異門亦說彼性.如依彼根樹。

化地部教中又名盡諸趣蘊.由此異門亦說彼性.有時有處見色心斷.然藏識中彼種非有斷故

聖上座部教中亦說名曰。


有分及見分別及行動及尋求第七能轉。

是故所知依中說執持識性.心性.藏識性.根本識性.盡諸趣蘊及有分.彼即藏識.故藏識成大王路。

有作是想.心意及識義唯是一.於中名語為異。此則非理.意及識二義異可得故。

是故心亦應成義異。

復有作是想.世尊所說眾生愛藏乃至廣說.此中諸五取蘊說名為藏。

餘作是想.樂受與貪俱者為藏。

又有餘作是想.身見為藏。此等由愚藏識.依教及證故作是想。

即聲聞乘安立道理.如彼安立亦定不成。此中諸不愚者則取藏識安立彼藏.由是施設則為最勝。

云何最勝。如是五取蘊等生諸極苦惡趣即有厭逆。

由此一向無欲.攝依彼等則非道理.如是唯願離於彼性。

樂受與欲貪俱者亦於第四靜慮以上無有.與彼相應諸有情由有厭逆.攝依於彼亦非道理。

有身見於信解正法無我者則有厭逆。

是故攝依於彼亦非道理。

於藏識中起內我性生極苦惡趣者雖於苦蘊願離.而於藏識由我愛縛未嘗願離。

諸生第四靜慮以.上者於欲貪俱樂雖願滅離.然於藏識有我愛相性。

如彼諸信解正法無我者於我見雖願離.然於藏識有我愛相性。是故成就最善安立藏識為彼藏性。

此且安立藏識異門。

由此安立彼相云何可見耶。此略有三種.安立自相.安立因性.及安立果性。

此中藏識自相者.謂依一切雜染法熏習故.由與攝持種子(事)相應.為彼生因(之)相。

此中因性相者.如是藏識一切自種一切時現前.而為彼雜染法因性。

此中安立果性者.謂藏識依彼諸雜染法無始時來熏習而起。

何謂熏習。熏習是能言詮.彼所詮者何耶。依彼法俱起滅故.為能起彼因相是為所詮。如苣蕂等由華習染.苣蕂與華俱起俱滅而彼諸苣蕂等起即為起餘香因相。又諸欲貪等行者欲貪等熏習與欲貪等俱起滅故而心起為彼因相。諸多聞者多聞熏習亦與彼聞作意俱起滅故而心起為彼言詮因相。如由此熏習攝持名持法者.應知藏識亦復如是道理。藏識中彼諸雜染法種子為定分分別異而住.為不爾耶。諸於彼住者非有實異物.亦非不異。然彼藏識有起彼功能差別.如是而起.名為一切種子。

藏識與彼諸雜染法同時更互俱為因性.云何可見耶。如燈.焰生炷燒同時更互.又如蘆束同時依餘不倒.於彼互為因性應知亦爾。

如藏識為諸雜染法因.如是又安立諸雜染法亦為藏識因緣性.所餘因緣不可得故。

云何無異無類熏習以異類諸法為因。

如由果汁染各種衣.初雖不見品類.一入染器爾時衣上即顯現諸色別異品類。如是藏識由雜染熏習所染.當熏習時亦無品類.然果現成染器現前即顯現無量品類諸法。是為大乘中微細甚深緣起。

畧說緣起有二.差別自性及差別愛非愛。此中依止藏識生起諸法.是為差別自性.為自性種種差別之緣性故。

復有十二緣起支是為差別愛非愛.為善趣惡趣中愛非愛自體種種差別之緣性故。

此中第一緣起若愚藏識或分別從自性因起.或分別從宿作因起.或分別無因無緣。若愚第二緣起.於我分別作者受者。如有眾多生盲士夫.未曾見象.由有餘人說示彼象.由是諸盲或觸其鼻.或觸於牙.或觸於耳.或觸於足.或觸於尾.或觸脊梁。若問彼眾象如何等.或謂如犁柄.或謂如杵.或謂如箕.或謂如臼.或謂如󰆠.或謂如大石山。如是不了彼二類緣起.由彼無明亦同生盲.於如彼象(之)藏識自性因果亦復不了.或計自性因性.或計由宿作因起.或計有自在.或計有我.或計由無因起.或計作者.或計受者。

略說藏識自性者.即是異熟識一切種.由此攝三界一切自體及一切趣。

此中頌曰。

外內不明了二及幻有性勝義彼一切種子許六類。
一念相俱起設彼隨流轉决定與待緣及能引自果。
定無記可熏與能熏相應能熏非異此是為熏習相。
彼六無相應三差別俱故一念不並故為類則成餘。


此外內種子許能生及引枯喪引續故如矢不墜地。

如外種.內諸種子即不如是.頌曰。


外種無熏染內則不許爾無聞等熏習果生非理故。


作失不作得成過相違故內則為外緣謂彼依熏習。

復次應知此餘轉識於一切自體及趣為有受用。差別中邊頌中為如是說。


一者為緣識第二有受用受用及分別彼能轉心所。

彼二識更互為緣。

對法經中說如是頌。


諸法攝於識此於彼亦爾更互為果性又常攝因性。

若於第一緣起中.彼諸識互為因緣。

今於第二緣起說名何緣耶。

是增上緣。

又復六識由幾緣生耶。

由諸增上.所緣.彼無間緣生。

如是三緣起.輪轉.愛非愛趣.及有受用.緣則有四。

是由異門及相己安立藏識。

云何知見由彼異門唯說藏識.如是又由諸相而說.乃非轉識耶。如無安立藏識.如是雜染清淨不成.煩惱雜染業雜染及生雜染亦不成.世間及出世間清淨亦不成。

煩惱雜染云何不成耶。由彼煩惱及隨煩惱所作熏習種子性於六種識身中不成就故.如是若眼識與欲貪等煩惱及隨煩惱俱起俱滅唯此由彼等(法)熏成種子性熏習非餘。

眼識既滅餘識所間此中無有熏習.亦不可得熏習所依。既眼識先滅無有為餘識間彼過去無.由此與貪等俱起不成.如過去業起異熟果。

即眼識與欲貪等俱起.此中熏習亦不成。

且欲貪中無有.欲貪依於此故.又非依故。

諸餘識中亦復無有.諸識所依別異故.又無俱起俱滅故。

於自體中亦復無有.自體無俱起俱滅性故。

故眼識中由欲貪等煩惱及隨煩惱熏為熏習不成。

此識由識所熏亦不成.如分別眼識如是所餘轉識隨應當知。

又從無想上地歿已生此之識由煩惱及隨煩惱所染.彼最初生亦應無種而生.彼熏習與所依俱過去無故。

煩惱對治識起時此則無有.一切世間餘識亦滅.若無藏識彼對治識與彼煩惱及隨煩惱種子相俱不成.自性解脫又與諸煩惱無俱起俱滅故。

若無藏識.於彼後時復起世間識彼熏習與所依俱久過去.以是無故應由無種子而生。

是故若無藏識即煩惱雜染不成。

業雜染云何不成耶。由行緣識不成就故。

若無此者.由取緣有亦不成故。

生雜染云何不成耶。結合相續不成故。

由非等引地歿者意住中有時.由染污意識結合相續.此染污意識即於中有中滅.而母胎中識更與卵體和合。

若即彼意識與彼體和合.依彼和合於母胎中更轉起意識.由此即應有二意識同時於母胎中轉起。

彼和合意識是意識性亦非道理.常時依染污.又不得意識所緣故。

設意識是彼和合者.為即彼和合意識是一切種子否耶.為或有餘依止彼者耶。若彼和合者是一切種子.是則名為意識.實是異名安立藏識。

或依止彼者為一切種子.是則所依性為因之識非一切種子.彼能依為果者亦復不成一切種子。是故為彼和合識者非是意識.此唯是異熟識名為一切種子得成。

結合相續已能執持諸有色根者.亦非離異熟識。彼餘諸識所依定異.又不可為依故。

無識(之)諸有色根亦不成。

識與名色譬如蘆束更互相依而住.若無異熟識亦復不成。

若無異熟識.餘識為諸已起有情食事亦不成。諸六種異熟識中隨立何識能為三界已生有情食事皆不可得。

從此歿已生彼等引地.由非等引染污意識結合相續若無異熟識.而有餘與彼地非等引染污心種子相應者此亦非理。

又生無色界有諸染污善心若無一切種子異熟識.染污善心亦應無種及無依處。

即彼出世間心顯現時.由餘世間心無有故.則應成離彼趣性。

諸生非想非非想處者或顯現無所有處出世間心.即應離彼二趣。彼出世間心所依非是非想非非想趣.無所有處趣亦非依.又苦寂為依亦不得成。

作善或作惡者死時身分或上或下依處煖當漸離.無藏識亦不成。

是故生雜染無一切種子異熟識亦復不成。

世間清淨云何亦不成耶。謂諸欲者未離欲貪未得色纏心為離欲界欲貪故即以欲纏善心勤為修習.此由欲纏修所起心與彼色纏心曾無俱起俱滅故不由彼熏習即不成彼種子。

色纏心過去多生餘心間隔亦無有故不成彼等引心種子性。

如是離欲貪性(之)一切種子應攝(於)別類。

是故成就一切種子異熟識展轉傳來為彼色纏等引心之因緣.而修習所生善心為增上緣。

如是一切出世間清淨無一切種子異熟識亦不成。

出世間清淨云何不成耶。世尊作如是說.依他言音及依各自如理作意故.由此因生正見。由他言音如理作意若唯於耳識或唯意識或於彼二者當成熏習。今諸法如理作意時耳識且不起.意識亦為餘散動識所間。若時與如理作意相應心起.爾時彼聞所熏意識與熏習俱久滅過去無有.後時有彼種子如理作意相應之心由何能起。

復次與如理作意相應者是世間心.與正見相應者是出世間心定無俱起俱滅.由此非從彼熏

不熏習故彼種不成.是則出世間清淨無一切種異熟識亦復不成.此中由聞熏習攝持彼種子非道理故。

一切種子異熟識為雜染因.而彼對治如是由出世間心為種子。出世間心曾未生起.今彼熏習則無有性。

既無熏習.應說由何種子起耶。由最淨法界等流聞熏習種子起。

聞熏習者為是藏識自性否耶。若是藏識自性.云何得成彼對治者種子。若非藏識自性.彼聞熏習種子所依知復是何。其成熏習乃至得諸覺者之正覺者.隨轉何依由和合俱有方便.於異熟識中轉.如乳與水。

彼非藏識.是彼對治者種子性故。

此中依下品熏習成中品熏習。

依中品熏習成上品熏習.與聞思修多時能作相應故。

此中應知聞熏習種子上中下品亦是法身種子。由是藏識對治非藏識自性.雖是世間而是出世最清淨法界等流故為出世間心種子。

由此出世間心未生亦為煩惱纏對治.為惡趣對治.又為一切惡事朽壞對治。

隨順逢事覺者及覺有情因緣。

應知覺有情中諸信心者所得雖是世間亦法身攝.聲聞獨覺則唯解脫身攝。

此非藏識.法身及解脫身攝故。下中上品如彼如彼漸增.如是如是藏識即減.亦轉變所依。

轉變一切依己異熟識一切種子即變無種.斷一切類。

云何藏識與非藏識如水乳俱有.而(唯)一切類所依滅耶。如由鵝於水中飲乳.又如離世間欲貪.由非等引地熏習減等引地熏習增.而轉變所依。

諸入滅定者亦與識不離有如是說故.此應是與藏識不離.非為彼對治而滅定生。

亦無由彼出得始起.異熟識既間斷已離結相續無重起故。

復次有執滅定中由有意識為與心俱.如彼心亦不成。入定不成故.不得所緣及行相故.為不善無記非理故.應與善根相應故.由所依離不成故.有譬喻故.又遍行性中不如是故。

為善不善無記皆非理故.此亦不成。

復次有執色及心相續而起是諸法種子性.此亦如前非理。前說由無色無想歿。及由(入)滅定出.皆不成故。

除可成彼無間緣.勝怨者最後心亦應不成。

如是若無種子異熟識者雜染清淨皆不得成.是故成就彼(識)有性及如所說相。

此中頌曰。

覺有情淨心即斷除五識轉事於彼餘心云何能成。
若對治名轉非斷故不成若彼亦是斷因果成無別。


若離種子或無體許能成無彼則無二亦不成就轉。

此藏識差別如何。

應知畧有三種及四種。

此中由三種熏習差別為三種.名言熏習差別.我見熏習差別.及有支熏習差別。

四種者.(由)引發差別.(由)異熟差別.因性差別.(由)相貌差別。

此中引發差別者.為新起異熟熏習.此若無有則由行緣識由取緣有不成。

此中異熟差別者.由行及有為緣於諸趣中異熟.此若無有則無種故當起諸法生亦不成

此中因性差別者.為意於此執我(之)因性.此若無有則由意執我(之)所緣不成。

此中相差別者.即此性(之)共相.不共相.無受起種子相.受俱起種子相。共者.為器世間種子

不共者.為各各自處種子。

彼為共者即無受起種子。

對治起時不共者滅共者為餘分別所持但成清淨證見.如諸修行者由勝解異於一物中所見得異。

此中頌曰。


共結者難斷難遍知故說由外相大故行者各別心。


此雖不得滅然成諸淨見覺者見淨故覺者土即淨。

為不共者即受俱起種子.此若無有.器世間及有情世間生起差別不成。

復有麤重相及輕安相。

麤重相者.為煩惱隨煩惱種子.

輕安相者.為有漏善法種子.此若無有.異熟所依無能有能差別應不得成。

復有受己相及不受相。受己相者.若善不善種子已成熟者是。不受相者.名言熏習種子.是由無始時來戲論而起之種子故。

此若無有.已作已作善惡業與果已盡不成.又新起名言熏習亦不成。

復有譬喻相者.是藏識如幻燄夢翳故.此若無有.由非實遍分別種子所有顛倒因性不成。

復有具足不具足相。諸具縛者為具足相.諸離世間欲貪者為損減相。

諸有學聲聞及覺有情者為一分拔離相.諸勝怨者獨覺及如來者隨應為煩惱障全拔相及煩惱所知障全拔相.此若無有則雜染還滅不成。

何故諸善不善法之異熟說為無覆無記異熟耶。如是無覆無記與善不善無違。其善不善則相違非理故。

若異熟識為善不善者.雜染還滅不成。

是故異熟識唯無覆無記性。

所知依說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