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仁山居士遺著

等不等觀雜錄卷八目錄

與日本南條文雄書十五

與日本南條文雄書十六

與日本南條文雄書十七

與日本南條文雄書十八

與日本南條文雄書十九附覆書

與日本南條文雄書二十

與日本南條文雄書二十一

與日本南條文雄書二十二

與日本南條文雄書二十三附來書

與日本南條文雄書二十四

與日本南條文雄書二十五

與日本南條文雄書二十六

與日本南條文雄書二十七

與日本南條文雄書二十八

與日本藏經書院書一

與日本藏經書院書二

與日本藏經書院書三

與日本藏經書院書四

與日本松林孝純書一

與日本松林孝純書二

與日本東海書

與日本町田書

與日本後藤葆真書

與日本龍舟書

代余同伯答日本末底書一附來書

代余同伯答日本末底書二

以上都為一百五十篇曩者梅擷芸君曾刻其七篇合十宗略說為八篇今以十宗略說別為一種而就刻經處所藏稿本重加編次勒成八卷竊意先生遺文當不止此中日二國人士藏有 先生手稿為茲編所未錄者如荷郵寄刻經處俾得刊為續編以餉當世則法門之幸也丁巳夏編者識

等不等觀雜錄卷八

清石埭楊文會仁山著

與日本南條文雄書十五

頃接手函。如親道範。回環展誦。欣慰無涯。弟近年來漸形衰老。眼昏手顫。艱於作書。而代筆者又無其人。以故遠方來函。往往不能作答。實出於無可如何耳。謹將奉報之言。條列於後。

一貴國藏經書院。欲購敝處內典。須函託僑寓南京之日本人代辦。所有郵寄事件。均由貴國代辦人一手經理。方能穩妥。因敝處管事者僅一人。庸碌無能。除本處售書外。無承辦他事之才力也。

二藏經書院欲刊續藏。實為極大法緣。半載以前。接到大藏經報第二十四號。係續藏目錄一冊。鄙意稍有參議。須另得一冊。以硃筆標記。寄呈台端。以備采擇。支那同志收藏內典者。遇有可入續藏之本。亦能代借。但用過即須寄還耳。

三續藏開刷之先弟擬圈出數十種。商請多刷一部。以散頁寄南京。計頁數償價。此事能允與否。恭候賜答。悤悤不盡欲言。

與日本南條文雄書十六

接六月十六日手函。讀悉種種。今歲敝邦酷暑異常。衰老之軀。不能作事。惟有揮汗消夏而已。茲將所應復者。條陳於後。

一續藏經目錄內硃筆標記之處。逐細查閱。第三四三慧能金剛解。敝處有刻本。郵寄尊處。以備印造。但此本前代高僧疑其為贗作。敝處故未刊板。

二第四二四法華擊節一卷。在憨山夢遊集中。敝處流通書籍內有之。

三第二一一華嚴合論簡要。已覓得一部呈閱。內缺一頁。已補足矣。

四第一二一七禪燈世譜四卷。未見。敝處覓得佛祖宗派世譜八卷。大約與禪燈相同。呈備採擇。

五第八九七徹悟禪師語錄。是乾隆年間所作。弘揚淨土之書。非禪宗也。敝處有刻本呈閱。

六第一二六八法藏司南四十一卷。既係寂曉所作。卷數與義門同。恐即義門之別名。他日當向揚州萬壽寺借義門全書寄上。但收藏家甚為珍惜。不易得也。

七第九一一指月錄原本三十二卷。其末後兩卷。即是大慧語要。非兩種書也。

八第五二三釋摩訶衍論疏有三種寫本。批為偽疑書。若將原本寄至敝處一閱。是否偽作。當能辨之。閱畢。即當寄還。以定去取。

與日本南條文雄書十七

前接九月二十六日賜函。久覊未復。又接十一月十七日手書。今併答之於左。

一接得書院寄來金剛直解寫本一冊。舊刻本二冊。支那刻本一冊。逐細對閱。寫本略而刻本詳。疑其略本作於前。後人增補其文而為詳本。二者皆贋作。考古人記載。併無六祖作金剛解之說也。今將四冊寄還書院。

二藏經書院寄到新刷華嚴行願品疏二部。歡喜頂受。祈轉告書院。代申謝悃。宋時已有刻本。七百年間無人得見。同志諸君謀會刊之舉。他日完成。再當奉贈。

三藏經書院寄還佛祖宗派世譜二本。華嚴合論簡要二本。併新刷二本。均已登收。

四書院來日本金幣二十圓。欲購之書。除敝處本有之外。轉購諸揚州流通處。彼處現已增價。照新單核算。經籍已作小包五箇。圖卷一箇。徑寄藏經書院矣。

五樂邦文類一書。貴邦刊本。弟未得見。無從評定。

六唯識開蒙以下十六部。俟數日後向各處取來。交郵便局寄至尊處。閱後。轉達藏經書院。

七大明釋教彙目義門全書。已託人向揚州萬壽寺商借再寄。

八敝處新刻憨山大師觀楞伽記。寄呈三部。一贈台覽。一贈真宗大學校。一贈藏經書院。祈分致為荷。

九大藏經報第四十七號二十部。已分送借書各家。皆大歡喜。

十編書者之姓氏。實難查考。一松大師疑是明朝人然不能指定也。

與日本南條文雄書十八

接三月二十日手函。領悉種種。茲將應復之事。條列於後

一書目中未得者。無從覓購。只有戒律二部。照墨圈寄上

二貴國僑寓南京之人。現無相識者。緣弟有足疾。外交全疏也。

三敝邦藏書之家。求覓數處。得二十餘種。先將目錄開呈台鑒。擬將經律論註疏先行借來。寄至尊處。以備刷印。俟刷印後。將原書寄還。再將他種續寄。緣收藏之家。甚為寶貴。不輕出借也。

四借書之友。欲有所求。願得續藏經目錄內第一九七貞元新譯華嚴經疏十卷。唐澄觀述。又第二一四圓覺經大疏鈔二十六卷。唐宗密述。此二種請藏經書院刷印時多刷一部。以酬借書之美意。能否應允。由藏經書院主之。

五續藏目錄內第一二六一大明釋教彙門標目四卷。東吳寂曉撰。此書除標目之外。另有目錄四卷。義門四十一卷。弟在揚州見此全部。他處全無。今見目錄內第一二六八法藏司南四十一卷疑即義門之別名也。義門第一卷第一頁第八行右清涼敘曰等文。至四十一卷末十五頁八行右數集並義如名題止。若書院所得之本。與此相同。即是義門。若不相同。擬向友人處借義門全書。以備書院刷印之用也。

六目錄內第三八三無垢子註解心經一卷。係外道所作。宜撤去。

與日本南條文雄書十九

頃接惠函。藉悉起居佳勝。承代購經籍十部。圖二幅。欣喜之至。前月由蘇君寄到經籍七十四部。內有町田君見贈景祐天竺字源三冊。乞代為致謝。讀大著序文。感佩何極。天竺梵文。有古今之殊。以鄙意揆之。貴國所傳之古體。如三代以上蝌蚪之類。明藏及近時喇嘛所傳者。如篆隸之類。現在所行之梵文。如行草之類。質諸高明以為何如。比年以來。承代購經籍千有餘冊。上自梁隋以至唐宋。併貴國著述羅列滿架。誠千載一時也。非閣下及東海君大力經營。何能裒集法寶如此之宏廣耶。前明刻書本藏經。正藏之外有續藏三千餘卷。其板燬於兵燹矣。此次弟等募刻藏經。擬將貴國傳來之本。擇其精要。刊入續藏。以為永遠流傳之計。區區鄙懷。未知能否如願。全仗護法天龍神力默佑也。探玄記已得全本。慶喜無量。其彌陀義記等四部。承代借原本。寄至敝處鈔寫。尤為感荷。寫成後。原璧歸趙。不至遺失。敝單內未得之書。且作緩圖。偶有所得。隨時代購。法緣隱顯。非思議所能及也。時序遷流。寒威增劇。伏維珍攝。不盡欲言。

附南條文雄覆書

接惠信。悉道體無恙。前代購經籍。已達貴處。大慰敝懷。弟當致貴意於町田君。抑梵文字體。固有古今之殊。尊說論得頗好。然地方之異。亦如大有所關繫者。日本所傳之古體。即一千年前唐之日本僧弘法大師慈覺大師等之所將來。而唐智廣悉曇字記。實用此體。是為支那梵字也。明藏及近時喇嘛所傳者。即西藏梵字也。現在所行之梵字。即印度梵字也。英人維廉斯氏。曾附其梵語文典。以古今梵字沿革表。表中列十餘種之異體。而不載所謂支那西藏梵字。蓋未及見也。日本所傳之古體。稍與現在尼波羅國所行之梵字相似。敢附記鄙說。以備參考。

與日本南條文雄書二十

陽歷五月十六日寄上一函。併舊本經籍五包。想已達到。茲接大藏經報第四十三號內第八頁下層載有華嚴綱要德清提挈之本。計二十四冊。華嚴合論簡要李卓吾述之本。計二冊。均在敝友處覓得善本。藏經書院若需此本印入續藏經。弟可代借。但敝友所要求者有三種。即在續藏經目錄內第五二三釋摩訶衍論疏二卷。隋慧遠述。第五二四同二卷。唐法敏述第五二七同通贊疏十卷。守臻述。以上三種。如能允許在刷印時多刷一部以酬借書之美意。弟即當向友人處取此綱要簡要二書。共二十六冊。郵寄尊處轉交藏經書院。俟印入續藏經之後。仍將原書寄回。

與日本南條文雄書二十一

前接陽歷五月十九日賜函。得悉大駕將赴暹羅。迎釋尊遺骨。後有自扶桑來者。知已東歸又有高麗之行。法緣所至裨益良多。曷勝欣羨。所迎佛骨。是何勝相。伏乞示悉。前田君欲得之書。已照單購去。惟三大部敝處僅有其二。玄籤一種。在杭州昭慶發售。三部均係合本。欲全得者。須分兩處購之。法藏所作華嚴三昧觀。崔致遠作別傳。已用其直心中十心名目。貴國所刻發菩提心章。錄十心之文與崔同。併有三十心。而與法界觀。及他種湊合而成。謹知華嚴三昧觀。當有全本流傳高麗也。祈請駐韓道友訪之。併能得唐宋高人別種著作。是所深盼。鳴道集說。經友人索去。祈代購二本。釋淨土羣疑論七卷。正擬發刻。原書硃抹太多。寫者易誤。請再購未經塗抹之本為幸。從前孫君購書之款。餘存九圓有零。請併入弟款。作購書之用。用完之後。示悉續寄。中村醒處君住所。問北方君便知。茲有敝處新刊。雲棲法彙。奉贈一部。計三十四本。祈鑒收。

與日本南條文雄書二十二

客冬北方君到金陵。得接賜函併承代假起信義記別行古本。喜出望外。隨即參校。屬手民謄寫刻本。遲之數月即將原本奉還。併呈新刻之本也。又承惠贈華嚴策林寫本。銘感無涯。島田君所問之事。王宇泰唯識證義。未見其本。頃求得高原所作唯識俗詮一部。計五冊。託北方君郵寄尊處。轉致島田君閱後。仍乞寄還為幸。一柳君持尊函造訪。聰穎可嘉。足稱法門偉器。定能光顯師門也。月前北方君續交手函。併華嚴遊意五蘊觀二寫本。展誦之餘。如親雅範。本願寺開設之事。弟實衰老。照料未得周詳。復蒙稱譽。歉仄彌深。前因北方君屬敝處將七祖聖教刻全。遂檢閱選擇本願念佛集。覺其中違經之語甚多。已略加批評。復將真宗教旨詳覽一徧逐細批評。送與北方君。將來回國時。當呈台覽。弟與閣下交近二十年。於佛教宗趣未嘗講論。今因貴宗將徧傳於地球。深願傳法高賢。酌古準今。期與如來教意。毫不相違。則淨土真宗。普度羣生。無量無邊矣。近代以來。門戶之見牢不可破。支那境內。禪宗一派。空腹高心。西來大意。幾成畫餅。台教一派。尚能講經。惟泥於名相。亦非古法。且諸方名剎。向無學堂造就人才。所以日趨於下也。貴宗既有學寮講肆。又開普通學館。是世出世法兼而習之。人才輩出。何可限量。惟願善學者不為成法所拘。則妙契佛心。允為如來真子矣。奉贈憨山解老莊四冊。新刻元照彌陀疏四冊。安樂集四冊。祈鑒收。弟久有東遊之志。近因目足均有微疾。憚於遠行。儻台駕惠然西來。暢敘於鍾山淮水間。討論佛教門庭古今得失之故。豈非釋迦遺教中一大事因緣乎。敝處求而未得之書。尊處已登宗報。儻能得之。或購或寫。總祈代辦。錢款自當續寄。附呈闡教芻言一篇。深悉閣下智周四海。學貫古今。想能剖破藩籬。虛心采納。故敢以直言奉獻也。

與日本南條文雄書二十三

客月北方君自金陵歸日本。得接賜函。及闡教芻言等。深知為法之高志欣喜靡已。一柳君屢受教尊處。何幸加焉。今有小粟栖君所草念佛圓通。併陽駮陰資辯。君實編輯真宗教旨。故自任答辯。若猶不滿高意。則請更指摘之。使弟等盡心於此。

舊歲疊接兩函。併書籍數種。欣喜靡已。承示小粟栖君所作二文。徹見貴宗之底蘊。仍不能默然。略加辨論。復呈台覽。既為釋迦遺教弟子。不得不爾也。又接後藤葆真君寄示辯駮之文。弟避繁就簡。稱性而出。作一篇答之。均請尊處轉交為禱。茲將新刻梵網戒疏。起信義記海東疏各二部。寄呈台覽。奉還起信義記別行原本。計三冊。附贈新刻義記海東疏各一部。祈歸之島田君。併述謝意。唯識述記。現已開雕。本年可成。支那學佛者。得貴邦郵來古本。同深欣慶。咸感大德弘通之益。東嚮禮謝於不既也。中村醒處君施刻資二圓。今刊入義記之內。併海東疏寄呈。請轉交中村君是幸。近聞貴宗同人往高麗布教者頗多。唐法藏所作華嚴三昧觀。華嚴世界觀二種。高麗或有存者。乞寄信求之。

與日本南條文雄書二十四

前接賜函。併書三種。歡喜無量。辰維道履增綏為頌。法駕迎佛骨於暹羅觀軍容於燕都。過朝鮮而覲韓皇。聞母訃而返鄉國。世出世法。曲盡無遺。實令人景仰不既也。感懷詩出於至情。不堪卒讀。華嚴三昧章。與發菩提心章同。而闕法界觀之文。始知二書同出一本。即華嚴三昧觀無疑矣。別有華藏世界觀。若能得之高麗。幸甚。蕅益大師所作周易禪解。貴國有刻本。祈代購一部。茲奉贈金剛略疏。三論玄義。各二本。皆從貴國得來之書。又唯識心要一部。計十本。係揚州所刻。用供法喜。傳聞貴國新立東亞佛教會。如已印出章程。祈寄示為荷。

與日本南條文雄書二十五

前接到五月二十七日惠函。得知寄贈書籍均已達到。並承抄補成佛經疏。欣喜之至。上海匯款。已寄信時務報館。託其催交。儻仍未收到。祈示悉。以便另寄茲因友人孫。君竹如託購經籍數種。由松林君匯寄金三十圓。作購書及寄費之用。敝寓已於三月前移居。信面祈寫南京延齡巷馬路池州楊公館。便可達到。華地新設郵政局。已與各國相通。信函可逕寄敝寓。免由上海轉折也。惟書籍重大。似須仍由松林君轉達為要。頃閱明宋濂所作大般若經通關法序云。雪月大師太隱創為通關法。演忠律師省悟重為編定。畫十二圖。用十三法二十九界八十四科為之。不過一千言。總攝初分一百三卷。無一字或違云云因憶三年前。尊示云由內部錄出此書。果與宋濂序文相符。即請屬書手代寫一部。是為至禱。揚州僧觀如刊成般若綱要。奉贈二部。祈鑒收。

與日本南條文雄書二十六

接讀十二月九日手書。併詳單。領悉種種。承寄釋典十一部。內有寫本四部。益見弘法情殷。嘉惠支那學人無既。再拜頂受。如獲至寶。此次書籍。不取價值。實抱不安。俟刻成即當奉贈。嗣後無論刻本寫本均求開列價目。以便匯寄。密嚴疏現蒙謄寫。寫完乞郵寄。他日若得初卷。則更妙矣。肇註金剛般若已承謄寫。欣喜之至。赤松前田二君。祈代伸謝悃。東西二京。有諸公代購釋典。實為莫大因緣。若遇支那六朝唐宋人著述。敝單內所未開者。均求代購。以擴見聞。收藏古本之家。其現存者。除弘教院書目外。別有幾種請鈔目示知。以便求覓。從前赤松君欲得法海觀瀾。今揚州僧觀如已獲舊本。刻成即當奉贈。敝處新刻楞嚴經正脈疏。為註本之最善者。近代已收入大藏。特寄二部。以廣其傳。貴國寄來之因明大疏。有比丘松巖者。愛而刊之。併寄四部。唯識述記等。續有人刻。法相一宗。晦而復明。非上人購寄之力。曷克臻此。揚州新刻大乘止觀蕅益釋要。附呈四部。分贈同人。時值嚴冬。雪意正濃。梅花欲吐。仙山風景。想在高人奚囊中矣。

與日本南條文雄書二十七

寒暑頻更。未通寸柬。非懶也。實精力有所不逮耳。有自扶桑來者。述閣下教育之廣。通國信服。聞之實深欣慰。弟所作玄文本論略註。現已完成。寄呈十冊。就正有道。併請分贈知交。藏經書院已另寄十冊矣。頃從友人處得見明治二十七年本願寺室內部印度撮影帖一冊。於佛教古跡具備。見者恍如親歷其境也。冊尾載明非賣品。如能求而得之。以生人敬仰之心。則三萬程途。如對目前矣。敝邦僧家學校。纔見肇端。欲得貴國佛教各宗大小學校種種章程。以備參考。非仗大力。不能多得。此等章程。雖係和文。敝處亦有能譯之者。與學諸僧甚為盼望也。

與日本南條文雄書二十八

疊接賜函。久未作答。抱歉之至。鄙人日就衰老。百事廢弛。三年前刊一箋以謝俗緣。於佛法相關之處。則不寄呈。以免消息斷絕也。然事過輒忘。又無精明人代理。祇得聽之而已。奉贈新刻楞嚴纂註。法華通義。各二部。又證道歌竺源註。即是續藏經目錄內標記為未發見之書。今已刻成。奉贈十冊。以俾公諸同好。前承貴友赤松連城君惠我印度撮影帖一冊。無以報之。請以纂註通義證道歌各一部酬答。以伸謝悃。貴國續藏經內大日經義釋演密鈔十卷。遼覺苑撰。敝處欲得大字刻本以俾合纂經疏之用。祈徧覓書肆。如得此書。祈交郵便局用代金引替之法。送至敝處交易。不勝拜禱之至。

與日本藏經書院書一

頃接尊處惠寄貞元華嚴疏。圓覺大鈔。各二部。拜領之餘。歡喜無量。同志傳觀。始知南宋時。與貞元華嚴疏同刻於江蘇。元明以來。竟無人見。今由貴書院刷印流傳。實釋氏教中之偉烈也。敝邦新開僧學堂。相繼而起者已有四處。苦於啟蒙無書。因作初學課本。三字韻語。便於讀誦。併作註解以伸其義。寄呈十冊。聊供瀏覽。儻收入續藏經雜著部內。亦可備一格也。

與日本藏經書院書二

接讀惠函。領悉種種。敬將奉復各件。條列於左。

一貴院雅意。欲彙拙作以為全集。入續藏中。心感無涯。鄙人著述甚少。已刊成者。有陰符。道德。沖虛。南華。四經發隱一冊。佛教初學課本一冊。正當發刻者。有大宗地玄文本論略註一冊。數月後可成。另有等不等觀雜錄一冊。稍遲當刊。擬作釋摩訶衍論集註一部。論語發隱一冊。尚須時日也。貴院若欲翻刻拙作。均可聽許。不論版權。奉贈肖像一紙。係四十三歲在佛京巴黎映出。爾時精力強健。非近年衰老之相也。

二前番貸送章疏。候續藏印出之日。次第寄還。不求速返。以俾貴院對照之用。免其譌舛耳。

三角虎集缺字已補完。與楞嚴宗通同交郵便局寄上。祈鑒收。

四東吳寂曉所撰義門四十一卷。係揚州人所藏。甚為祕惜。俟託人求得。即當寄上。

五貴院所需宋祖心集。冥樞會要。均未見過。當畱意尋覓

六釋論法敏疏已奉到。檢閱一通。全無疏文。惟將原本刪去大段本論。以釋論中所提本論。分別排成小段。減損釋論字句甚多。惟發趣道相內增補解行發心。證發心二科。是法敏所作也。核計釋論有十一萬餘字。法敏本祇有六萬餘字。謹識其大略如此。

七前接貴院印版信函。徵續藏經序文。暇時撰成。再當奉寄。

與日本藏經書院書三

前承惠贈三色套印楞嚴廣解一部。徧示同人。歡喜讚歎。得未曾有。又承寄還楞嚴宗通一部。加以布套。併賜新刷宗通二部。拜領謝謝。茲有友人家藏批點套印維摩經一部。係明朝吳興閔氏刻本。與套印楞嚴同出一處也。寄呈台端。以備維摩疏中增此一格。敝友欲購三色套印楞嚴廣解一部。如有單行之本。祈郵寄南京。照代金引換之法交易。弟所作大宗地玄文本論略註。現已刷成。寄呈十部。請分贈同志。將來刷印續藏經至五二九釋摩訶衍論記之後。可將玄文本論略註編入。以補往時所未有也。南條上人處。已另寄十冊矣。

與日本松林孝純書一

接讀手函。併南條君信緘書籍。感謝之至。辰維起居多福。至以為頌。承示貴院有鉛木板大藏經數部備請。弟但見過鉛板。其木板者。全部若干本。價值幾何。乞函示以便布告同志諸友。日後如有願請者。令其親到上海面談。俾得流通便捷。茲有寄南條君信一件。書籍一包。乞代為轉寄為幸。附呈英洋一圓。作為寄費。前此墊付寄費。祈示悉。以便奉繳。諸費清神。心感不盡。

與日本松林孝純書二

兩月前接讀賜函。併南條君手書。領悉種種。彼時正當移居。忙冘萬狀。繼而老母棄世。喪事近日方畢。二三月來。未理雜務。以致久疏音候。抱歉奚如。辰維秋祺多福。至以為頌。尊示內云。南師遲日有書寄到。未知曾否發來。誠恐移居之時。信局或有舛誤。祈示復為幸。茲因敝友孫君竹如欲購經籍數種。懇尊處代匯日本金三十圓。裝入敝函。寄交南條君收用。另有書一包。併求代寄。所需寄費。由孫君手奉繳。

與日本東海書

娑婆界中。共為釋迦遺教弟子。雖未把晤。而志同道合。如出一轍也。往者聞貴國印造小字藏經。遂購全部閱之。歡喜讚歎。得未曾有。惜年近衰老。尋行數墨。目力不及耳。近由南條君轉遞貴贈書目三種。拜領之餘。感謝無既。藏外經籍百餘種。所欲得者甚多。但卷帙繁重。祇可求覓刻本耳。其略者。有刻本則購之。否則請人書寫。酬以工資。想易為力。寫出後。乞細心校對一道。以便刊印流佈也。另開甲乙二單。附南條君函內。奉贈新刻內典二十本。用伸法供。祈鑒納為荷。

與日本町田書

身為顯宦。而能抗志出塵。非具大丈夫作略。曷克臻此。盈盈一水。未得趨談。殊深惆悵。黎公鐘銘。已由陳君鏡清為之箋釋。寄呈台鑒。陳君。係敝處校經友也。南條君函述西京有景裕天竺字源。上人擬寫一本見賜。不勝翹盼。其中梵字。請照原本影寫。以存其舊。又承代覓道林道生等論。感荷無既。其餘藏外經籍。亦請代為尋求。苟有所遇。隨時函示。以便酌購。前聞雅意欲得敝處新刊經籍。茲將流通單內。擇大藏所無者。奉贈二百五十六本。以硃筆記於單內。裝一木箱。由南條君轉達。到時鑒收。

與日本後藤葆真書

接讀來書。洋洋數千言。得知閣下博覽羣籍。融會貫通。而於台賢二家。尤能深入堂奧。惜乎囿於先入之言。未能擺脫自由。亦出於無可如何耳。弟所學處。總以聖言格量。合者遵之。否者置之。雖晉宋以來諸大名家。間有出入。亦必指摘。如彌勒馬鳴龍樹天親等諸大菩薩。造論弘經。何等嚴謹。處處以佛語為宗。故能作萬古法式也。鄙人懍遵其意。與人談論。未敢稍逞己見。偶失片言。立即救正。見人肆口妄談。壞佛正法。如三百鉾刺心。千刀萬杖打拍其身。等無有異。前此辯論之言。十方三世諸佛菩薩實共鑒臨。儻違悖佛意。願令此身碎如微塵。若契佛心。則文字語句當現於極樂世界七寶幢上。菩薩見之。歡喜讚歎。赤心耿耿。不敢默然。略舉十端。以伸鄙懷。知我罪我。聽之而已。

一報佛深恩故。釋迦如來說法度生。流傳經教。普應羣機。淨土真宗。斷章取義。直欲舉三藏教典而盡廢之。豈不孤負佛恩哉。

二彰佛本願故。彌陀因地。發四十八願。攝受無遺。貴宗單取一願以為真實。則餘願非真實矣。既非真實。彌陀何必發此等願也。蓋佛之本願。願願真實。互攝互融。取一願為宗可也。判餘願非真實。不可也。

三光顯教道故。如來教法。三界獨尊。一切異教所不能及。良以出世妙法。極盡精微。無有能過之者。今若將深經妙論。棄而不學。則異教道理。駕於佛門之上。聰明才智之士。將視佛法如弁髦。視異道為拱璧矣。四令法久住故。佛滅度後二千九百餘年。現當末法之初。實證者雖覺罕見。而信解觀行者不乏其人。若除稱佛名號外。一概遮盡。是行末法萬年後之道也。豈非將釋迦遺教。促短七千餘年哉。

五普被三根故。十念往生。大經觀經。皆屬下品。發菩提心。修諸功德。方生中上。今廢菩提心。及諸行。是專攝下輩而不攝中上矣。根有利鈍。不可一概而論也。

六令僧和合故。在家出家。同為釋迦弟子。同遵釋迦遺教。隨根授法。各有專修。互不相違。若是一非餘。則於大法中別闢一門。不得謂之和合矣。

七提獎後學故。初學佛者。心志勇銳。教導無方。不進則退。若捨佛法不學。而學世法。雖有他力之信。亦恐為俗習所染。豈能與彌陀清淨光明相接耶。必於淨土三經內深究其義。知念佛一門。為圓頓教中超勝之法。時有進境。方能增長信心也。

八融攝十方故。淨土一門。為十方諸佛所共讚。十方菩薩所願往。下自凡夫。上至等覺。皆在其內。蓋凡夫心體。與諸佛法身。無二無別。若執凡境與聖境判若天淵者。則不能生淨土。以佛眼所見。是假名凡夫。是故生一佛土。即生十方諸佛國土。豈世俗情見所能思議者哉。

九貫通三世故。一念念佛。全念是佛。佛無古今。念亦無古今。說自說他。方便施設。執之成對待法。不執即絕待法。絕待之法。一念融三世。新佛即舊佛。全自成他。全他即自。入平等真法界矣。

十究竟成佛故。世出世法。不出因果二字。無因得果。不應道理。菩提心者。佛果之因也。大經三輩往生。皆以菩提心為本。接鈍根人。雖未能令其速發菩提心。亦當示以發心之相。蓋發心有二種。凡位以四弘願為發心。至信滿時。發真實菩提心。即是初發心時便成正覺。若以初住之心。教凡夫發。似覺甚難。然發四弘願。即菩提之因也。往生淨土仗此因。究竟成佛亦仗此因。是以可勸而不可捨也。

來書所辯者。僅選擇集內評論之語。另有闡教芻言一篇。評論真宗教旨一卷。可向南條上人處取而閱之。

與日本龍舟書

前接惠函。備承獎譽。臨風盥誦。感愧交併。弟一介俗流未全道力。惟有丹心一點。可對十方諸佛。際此大法衰微。發心護教。雖粉骨碎身在所不惜。故於前歲有闡教芻言。及選擇集真宗教旨之辯。逮頂師二書寄到。又不能已於言。既而思之。講論佛法者。期有益於人也。聞者既不見信。則所言便為無益。若再置辯不休。豈非同於流俗爭論是非乎。故於奉到大著二冊之後但閱其意趣所在。不贊一詞也。深知彼此志願不同。弟以釋迦遺教為歸。不敢��毫踰越。貴宗另出手眼。獨樹一幟。雖欲強而同之。其可得乎。前於復後藤葆真君函內。曾發誓言。請君取而閱之。幸甚。

信已寄去。復代彼宗立量云。往生淨土是有法。他力信心為宗。因云。彌陀第十八願所成故。喻如汽機船。此量非真能立。以其廢自力。雖有汽船。誰其乘之。則知至心信樂。欲生其國者。皆係自力也。

自宗立量云念佛往生是有法。自力他力為宗。因云。因果相感故。喻如車兩輪。

代余同伯答日本末底書一

頃有印度婆羅門師。欲至中土傳吠檀多哲學。其人名蘇蕤奢婆弱。以中土未傳吠檀多派。而摩訶衍那之書。彼土亦半被回教摧殘。故懇懇以交輸智識為念。某等詳婆羅門正宗之教。本為大乘先聲。中間或相攻伐。近則佛教與婆羅門教。漸已合為一家。得此扶掖。聖教當為一振。又令大乘經論得返梵方。誠萬世之幸也。先生有意護持。望以善來之音相接。併為灑掃精廬。作東道主。幸甚幸甚。末底近已請得一梵文師。名密尸邏。印度人非人人皆知梵文。在此者三十餘人。獨密尸邏一人知之。以其近畱日本。且以大義相許。故每月祇索四十銀圓。若由印度聘請來此者。則歲須二三千金矣。末底初約十人往習。頃竟不果。月支薪水四十圓。非一人所能任。貴處年少沙門甚眾。亦必有白衣喜學者。如能告仁山居士設法資遣數人。到此學習。相與支持此局。則幸甚。

來書呈之仁師。師復於公曰。佛法自東漢入支那。歷六朝而至唐宋。精微奧妙之義。闡發無遺。深知如來在世。轉婆羅門而入佛教。不容𮈔毫假借。今當末法之時。而以婆羅門與佛教合為一家。是混亂正法。而漸入於滅亡。吾不忍聞也。桑榆晚景。一刻千金。不於此時而體究無上妙理。遑及異途問津乎。至於派人東渡學習梵文。美則美矣。其如經費何。此時祇桓精舍勉強支持。暑假以後。下期學費。未卜從何處飛來。惟冀龍天護佑。檀信施資。方免枯竭之虞耳。在校僧徒。程度太淺。英語不能接談。學佛亦未見道遲之二三年。或有出洋資格也。仁師之言如此。

代余同伯復日本末底書二

仁師接尊函。朗誦一過。笑而置之。人問其故。答曰。此信所詬厲者。與我毫無干涉。何恚之有。復囑檢初次奉答之信稿閱之。不知見怒於台端者在何語句。信口所答。無非護法深心。師言直起直落。無𮈔毫委曲。尋常接人。莫不如是。弟相依三載。甘苦同嘗。學焉方知不足。外間交遊。漸形疏略。招學梵文啟。送去多紙。亦無人願往。傳吠檀多教者。縱來此間。弟亦無力接待也。

等不等觀雜錄卷八

施刻楊仁山先生遺著功德人名

周暹助銀壹百圓

梅光羲助銀陸拾圓

龐澤恩助銀拾圓

徐甫陳助銀貳圓

楊時中助銀肆圓

程福慶助銀貳圓

姚東彥助銀伍圓

張潤普助銀伍圓

金煥章助銀肆圓

朱慶椿助銀肆圓

衛渤助銀貳圓

董溥銘助銀貳圓

朱延昱助銀伍圓

鍾世銘助銀貳圓

姚詒慶助銀壹圓

朱祖鋐助銀壹圓

梁耀宗助銀壹圓

汪振家助銀壹圓

徐行恭助銀壹圓

李心靈助銀拾圓

費保彥助銀壹圓

王璟芳助銀伍拾圓

洪震助銀貳圓

張鴻鈞助銀壹圓

陳洪氏德麟助銀壹圓

洪松明助銀壹圓

倪洪氏瑜助銀壹圓

張炳楨助銀貳圓

沈雲章助銀壹圓

沈豐瑞助銀肆圓

熊正琦助銀肆圓

張競仁助銀拾圓

雷光宇助銀伍圓

羅文莊助銀貳圓

黃灼生助銀拾圓

通悟徐文璚助銀肆拾捌圓

徐肇宜助銀拾貳圓

周明詒助銀肆圓

周明保助銀貳圓

徐國治助銀貳圓

歐陽柱助銀肆拾圓

陳之碩助銀壹圓

楊時彥助銀肆圓

孫度助銀肆拾捌圓

陳義助銀伍圓

周學淵助銀拾圓

徐新六助銀伍圓

陳威助銀伍拾圓

周學暉助銀拾圓

馬振憲助銀伍圓

陳惟壬助銀拾圓

陳汝湜助銀叁拾貳圓

陳克立廣之 行之 生之 克治助銀伍圓

計共收現銀陸百拾圓敬刻等不等觀雜錄觀經略論無量壽經優婆提願生偈略釋壇經略釋金剛五位圖十宗略說論孟發隱暨全書卷首總目塔圖塔銘事略分家筆據並封面籤條共付刻資銀二百九十四元三角八分六厘又印送功德書五十部計銀八十元尚餘二百元撥付楊居士塔工訖

中華民國八年己未冬十一月金陵刻經處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