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信論註
論曰。有法能起摩訶衍信根是故應說 述曰。次下第二明正宗分。於中有二。初舉益許說。後正解所說。此初也。言論曰者。簡論異經辨能詮教。有法等者。舉所詮法顯有勝益。
□能詮教有此所詮。一心二門三大等法。能起眾生大乘信根。此能詮教決定應說。大乘信者。即信己性知心妄動無前境界此信決定能持能長自及餘善故名信根故名信根。
論說有五分 述曰。次下第二正陳所說。於中有三。初舉數總標。次依數列名。後依名辨相。此初也。
論云何為五。至勸修利益分述曰。此依數列名也 言不自起製必有由。名為因緣。彰別餘段故稱為分彰別餘段故稱為分者故名彰別餘段故稱為分 由致既興略標綱要。令物生信名立義分。宗要既略。次宜廣釋令其生解。名解釋分。依釋生解。次宜起行。令起行故名修行信心分雖是行儀鈍根懈慢舉益勸修。名勸修利益分。
論初說因緣分 述曰。次下第三依名辨相。別釋五分即分為五。初因緣中復分為二。初標舉分名。後別顯其義。此初也。言因緣者。是所以義。所為義。發起義。是因緣義。
論問有何因緣而造此論答曰是因緣有八種云何為八 述曰。下答有三。初舉數總答。次依數辨義。後結答所問。此初也。
論云何為八一者因緣總想所謂為令眾生離一切苦得究竟樂非求世間名利恭敬故 述曰。次下第二依數辨義。別辨八因即分為八。於中初一是總相因。其後七種是別相因。言總相者。有其三義 一通諸論而作所以二通諸根而作所為。非唯彼不定聚故 三通諸分而作發起。非唯正作立義因故 解釋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顯示正義。二者對治邪執。三者分別發趣道相。顯示正義者。正釋所立大乘法義。所顯非邪故名正義。以教辨明故名顯示正理。既陳情惑斯遣第二對治邪執。二見妄著故名邪執以教令除名曰對治邪執既除依階趣正故有第三發趣道相。本覺虛通目之為道起行向之名為發趣趣之狀名之為相。似教宣示名為分別。
論顯示正義者依一心法有二種門 述曰。次下第三依名辨相。辨此三名即分為三。初釋第一顯示正義。復分為二。初總釋釋上總立。復即別釋釋上別意。初總釋中復分為三。初依法開門。二初其二門。三二門該攝。此初也。緣分為三。初依法門者。一總源心如來藏心也。含其二義謂如來藏。一總源心含其二義。一約體絕相門謂一心。性非染淨等無差別。諸相經依此說眾生即涅槃。煩惱即菩提。凡夫彌勒同一如等故言。眾生即涅槃。煩惱即菩提。凡夫彌勒同一如等。二隨緣起滅門。隨無明熏變成染淨。染淨雖成染淨性恒不動。正由不動能成染淨。是故不動亦在動門則生滅本覺義也依此經說不染而染。染而不染。又說。如來藏為善不善因。若生若滅受苦樂等然。此二門舉體通融。體無二齊限不分假名為一者。是諸答齊限不者。此真實上染亦不可德。得亦不德。一亦不□。立異亦此是絕相門教。故言假名為一。一亦不可德法中真實之性。性有智故說名為心。非謂虛實一心等也。緣此是故諸法中真實之性。從使被妄相熏動本水性恒不失。是故雖與諸波作體性不被而有妄變故真實之性。
論云何為二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 述曰。此列二門也。即體絕相名真如門。隨緣變動名生滅門。體雖無別而義有異。約義異故。故說為門。
論是二種門皆各總攝一切法 述曰。此下二門說攝。於中有二。初正顯。後釋成。此初也。即釋立中是心即攝世間法等故言等。上以一心說二門。是染淨通相。通相之外無別。是故染淨染淨皆為通相。所攝故。真如門總攝諸法。生滅門者。即此真如與緣和合變作染淨。而恒不失本真如性。故別相門亦攝真如。是故亦攝一切法也。
論此義云何以是二門不相離故 述曰。此釋成也。此云何者二門。若別不可相從。如本一心未容皆攝。如何二門各總攝耶。故次答云。以是二門不相離故。以真如門是心理體。生滅門者是心事相。以彼理事不相離故。舉理攝事舉事攝理。故說二門皆各總攝。
答曰若知一切法雖說無有能說可說雖念亦無能念所念是名隨順。若離於念名為得入復次真如者依言說分別有二種義。
論云何為二一者如實空以能究竟顯實故二者如實不空以有自體具足無漏性功德故。
論所言空者從本已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謂離一切法差別之相以無虛妄心念故 。
論當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非有無俱相非一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俱相 。
論乃至總說依一切眾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別皆不相應故說為空 。
論若離妄心實無可空故 。
論所言不空者已顯法體空無妄故 。
論即是真心至常恒不變淨法滿足則名不空。
論亦無有相可取以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 。
論心生滅者依如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心和合 。
論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 。
論名為阿黎耶識 。
上開章中直言覺不覺。覺者本覺眾性。不覺者則屬始覺隨緣門中。隨緣門者生賊也。答。覺者約性德。
論一切眾生本覺真如共諸佛體性一種 難曰。一種未起智照則言覺義則屬性德。覺者對染翻得名。下文則言本覺者。因此性德能成果位則。是名本却歸本源。當顯始覺法身。是故德本覺名故此則明始覺也。
論始覺義者對本覺義。
論又以覺心源故名究竟覺不覺心原故非究竟覺。
論若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住異滅以無念等故 。
論而實無有始覺之異以四相俱時而有皆無自立本來平等同一覺故 。
論復次本覺隨染分別生二種相與彼本覺不相捨離 。
論云何為二一者智淨相二者不思議業相 。
論智相者謂依法力熏習如實修行滿足方便。
論復次覺體相者有四種大義與虛空等猶如淨鏡 。
以覺體有四大淨義故與空等猶如淨鏡。本覺四義下文當說。空四義者。第一空無一相能含一切物則能含一切物。答。眾生體若淨也。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猶如於鏡鏡若有垢色像不現。鏡若淨一切色像悉於中現。問。第二空義離垢顯淨空示現一切物境界悉於中現。答。眾生心者猶如虛空。虛空中若無雲無風塵則能一切間境界悉於中現。亦如淨鏡。問。第三之空義。鏡四義者。答。空無外物體含眾像出垢諸塵垢現像為物用。答。空無外物者只是真如體中本來無妄相。妄相人真如體不得。只緣無妄故一切境界向真如心上現來。故云體含眾像出離諸塵垢現像為物用者。答。眾若干種心總向真如心上現來隨眾生心示現萬化皆能利益一切眾生故名為物用。答第四空義了。由此空鏡以況於真。
猶如龜毛不現。鏡中妄法亦示真如體。上本來無妄故言無法可現。無可現故心境妄法望於本覺非所覺照。覺望心境非能覺照。所照既無能照無故。故言非覺照義也。此顯無有遍計所執實質可現。非覺照。
下言境界於 中現者准生滅門中覺中似有妄法依他似現 亦不相違。
論二者因熏習鏡謂如實不空一切世間境界悉於中現不出不入不失不壞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體不動具足無漏熏眾生故 述曰。此第二義也。因熏鏡者標其名也。能生覺果名之為因。此能內熏故名熏習。能現諸法故謂之鏡。次下辨相文有三。節謂如實不空者出因體也。以有無漏性功德相真實體故。故云如實不實如真異不言也。由不空故方能作彼始覺。正因故不空者成因義也。以一切下釋其鏡義。謂一切法離此心外無別體性。猶如鏡中能現影也。答。能影者猶如清淨水中能現波相。雖現波相亦不壞清淨水性。真如是妄法中□□言不出者。明心待熏變現諸法而非自出。所變餘不出心故。言入者謂心隨緣熏變現諸法故言此心能攝一切法。縱使隨緣變動亦不異真如。縱使變壞作生滅去亦不異真如。明日為熏成佛去時亦不□□異真如。此心一切真如生滅家因體也。雖見影染體故言不失者。此皆真作體能諸法染淨法也。雖作生滅後動真性不可德。
論染心者有六種 述曰。次顯染心緣起之相。於中有二。初總標。後別釋。此初也。此即釋上無明所染有染心句。前文所言無明所染有其染心。此染心者有其六種。然其六染即上意識及五種意。前明依因緣起義故。從細至麁而說次第 今欲兼辯治斷義故從麁至細次第而明。故初第一執相應染。第六根本業不相應染也。
論云何為六一者執相應染依二乘解脫及信相應地遠離故 及者兼三賢菩薩。此二乘得二空門因力修未證真如。故言信相應地。述曰。次下別別釋六染即分為六。問。何者是六染。答。前文五種意。今兼取第識則名六染也。前文五意則從細至麁。今兼辯治斷義從麁至細從凡至聖分。分煩惱有麁有細。麁為分別細。為俱生因。此有麁有細。細煩惱。十地菩薩是能斷。若是麁惡煩惱。凡夫能斷。問。何者是麁。如殺生切溢應是猛利麁惡煩惱。凡夫若發心所是麁惡煩惱總能斷故言凡夫能斷也。故言下下品煩惱上上品能上上品煩惱者。則是十地菩薩故言凡夫能斷也。此中第一執相應染即上意識我我所等麁執俱起名執相應忿。污淨心名之為染。此及下二之義如下所明相應。若二乘人至無學位見修煩惱究竟能離故。此第一染菩薩人住信相成就無有退失名信相應。此位菩薩得人空門見愛煩惱不現行故云遠離非離隨眠六識不行修得無色界定則生無界中八萬大劫在。於定中福盡還墮於地獄。何以故。此先修定時有惡願故。於雖得定生無色界無猶先業惡業隨於身行種未亡故。
意在於此也論二者不斷相應染依信相地修學方便漸漸能捨得淨心地究竟離故 述曰。此言不斷相應染者。即五意者從麁□二相續識也。中名相續。法執相續名為不斷。塵污淨心故名為染。初住已上三賢菩薩修學唯識尋思實智。何名唯識。唯者離四句絕百非真如名亦□□粗斷彼正故曰唯識。問。何者尋思實智。答。實者了了智。世間法非總不所德猶幻無一所實。故名尋思實智。亦名親證。真如方便者。體正故曰方。助道曰故便。漸伏如是法執分別。若一切隨眠種□正故但曰俱正。得地上無漏淨心。證三無性遍滿真如。法執分別種現俱正故淨心地究竟離也。
論三者分別智相應染依具戒地漸離乃至無相方便地究竟離故 述曰。即五意中名為智識。念慮染淨名分別智。猶分別此則是淨此則是染。故曰慮也。亦分別智污淨心故名之為染。從第二地至第六地入觀緣理分別時。分分能除故云漸離。若至七地長時入觀故此法執永不現行。猶數數須作意不作則恐失念。猶有作意法執在未能得任運。故曰法執也。第三地猶有分別染淨此則淨法此則染法。此分別智也。問。離何分別。只離分別此則是法此則是染法。到第六地入觀緣理離分別時故分分能除。故云漸離。若至七地長時入觀故此法永不現行。名究竟離。具戒地者即第二地。此地具足三聚淨戒。何三聚淨戒。答。為第三卷經性戒他不犯也。故無相方便即第七地。常作意住無相觀故。
四者現色不相應染依色自在地能離故 述曰。即五意中第三現色識。動心現境名為現色。能污淨心名之為染。相應義如下所明。八地能得相云自在。色性隨心名色自在。能澄相土自在真如。菩薩到八地任運自在。八地以前所智惠依無明起。若至八地一切所起智惠從真如起故自在。所變他自在。或變大海變成𦼼樂。或變大地為金餘色。故曰相土自在。或變身為滿虛空。或變身如界子。或生畜生中。或生人中為他眾生故□□□□隨意受生故名自在。或一字中說一切法。或一□□□□說故名如。現色境用從真而起無妄境界。從此永離故說現染此地能離。
論五者能心不相應染依心自在地能離故 述曰。此五意中第二轉識。依於動心成能見。污淨心故名能見染。至第九地得無礙智。善知眾生心行稠林。自他無礙名心自在。無明礙心永不現行故能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