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鐵禪法師書
逕啟者:頃據梅埔六屬佛學院籌備處代表釋桑空等函稱:「組織梅埔六屬佛學院,函請咨呈國民政府轉飭梅埔縣屬出示保護,以利開辦而興佛事」等因。查該代表等組織佛學院,出至精誠,將來開展至何程度,未可限量。除一面照准轉咨國民政府請予轉飭梅埔縣屬出示保護外,更應照准函請法師就近贊助,以利進行,期臻完善。此致鐵禪法師。釋太虛和南。
(見海刊七卷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