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虛大師全書.第十七編 酬對(第1卷-第248卷)
覆體參書
體參仁者:來書並譯稿,已閱一過,於彥按略有評正。因汝所疑,更抽一二於此:
彥明說轉識論是三十頌之略釋,可認不錯;我昔年閱藏時,已見其然矣。
少一無癡心所,或出解者以即是慧故略,或出解者、譯者欲立十整數故略;此十是自性善句,亦因立為十整數故。
十自性惑,出於彥明誤解論意而立,論實未開列十自性惑也。不過說明前列十為自性善,乃補足一句曰:「翻此十為自性惡」而已。要知翻此十,即為根隨煩惱中之欲、瞋逼惱等,豈能於下列根隨諸惑外別立十自性惑耶?至根惑中開見五而成十數,則釋頌之文應爾,更不足異。
此論六無心位,文句不明,作四句讀亦可:一、無想定,二、無想天,三、熟眠不夢,四、醉悶絕暫死。加滅盡定,即同頌中之五,此殆出譯者脫誤。
無相論之無相,應即「唯識無境」之無境義。奘師攜來解三十頌者有十家,糅合為成唯識論;在印度所流行者,恐尚不止十家,其中有解全頌者,有解數頌者,有擇其要略通關節者。真諦時、或有梵僧總為彙集成一部名無相論,其實則各家三十頌釋文之集錄也。此轉識論,或即十家之一,或為十家外之另一家,均不可知。
汝以不整齊之論,反疑頌文疏忽,有所弄錯;此種幼稚態度,實屬不合!又轉識論或出真諦以散文變譯三十頌頌文,并以己意增損攙雜其間,意圖令人易曉,遂成此論,亦未可知。
真諦之法相唯識學,近於溝通性相之安慧學,而真諦本人於此學殆不曾精澈,譯時好加註語,且或時以己解羼入文內,遂至錯誤雜出。若此論之解三性,與頌不合,或由解者原文如是,或由譯者自圓其誤解,增加語句而成。蓋論中之「前後二性」,「前性後性」,若作依他圓成解,固同頌文也。丙寅元宵後二日,太虛。
(見海刊七卷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