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某師書
某某慧鑒:自稱意見是很淺薄的,誠然是很淺薄的!然馬說固不無片面理由,佛出印度以三衣一缽奠定僧團生活,而錫、緬、暹且相承至今,而入西藏則另成西藏樣式,入日本則另成日本樣式,在中國至唐、宋亦不得不變成開山力田的禪寺,乃至迄今末流不得不群趨於應赴經懺一途,豈非在在可以證明佛教也是生產關係的一種麼!惟核之「萬有因緣生」的佛法,則——馬說——與黑格爾之說,都不過據一方面的增上緣為執偏以概全之謬見。余往講緣成史觀,曾對破之。即如所謂「人類獲得新的生產力的時候」,此新的生產力是什麼?又怎樣獲得?豈應不再加思索,遽據以推斷一切!你向來頗好文藝,而於佛法勝義未研究深入,對一般哲學與各種社會學益鮮探涉,偶及馬說,故亦同一般淺薄少年的驟然傾向。其實近人的文化社會學亦遠勝馬氏之說,況於佛法之所明耶?為佛教徒而不信奉佛法為根本的、至極的、唯一的思想標準,則所謂破見,較之毀戒尤甚,直可捨佛而去,何用更自居佛徒而以改教制為言耶?余光、宣以來,即好泛覽各種經濟、政治學說,及各種社會主義書籍,對中、印、希、歐各家哲學亦好探究較擇之,無有逮於佛法之圓澈者。雖所著真現實論尚未完成,而關於社會學則自由史觀已可見其綱領。要言之,佛法明因緣生法,尤其因緣生法則中的業報法則,實為佛教最根本的亦最究竟的信念所在。此而不信,即無所謂佛教,更何所用其為住持佛教的僧寺而謀適應改更!明治維新後的日本佛教,曾與日本整個生產的和文化的各種社會組織發生縝密的有力的聯繫,但過於遷就苟求生存發達而漸失佛教的真實性。余民四前,揆度我國將成一歐、美式的民主國,故作整理僧伽制度論,為適應之建設。然以國內軍閥割據,政變迭生,及歐戰後俄國革命成,形勢異前,迨民十六遂適應改為僧制今論。民二十後,外感世界經濟大恐慌,內覺中國佛教會無由有全國之健全組織,另為建僧大綱之擬議。今更縮為先建一菩薩學處。皆因中國經濟、政治尚無一確定之趨向,不能如近代日本佛教與整個經濟政治文化成就聯繫的功效。然其屢變皆與整個中國相呼應而起,且皆從佛教根本信念流出。惜乎你等都不能深切注意研究及此,輕易看過,致新進後生亦漫不經心而妄生訾議!要之、佛教必須從根本信念上立起,從有根本信念的廣大信眾上增進成立住持佛教的僧眾,則縱為適應生存環境,變更僧制,甚而退出僧眾,亦必仍為佛教之信眾;否則、但為個人或一群人生活求出路,別無超俗向上之意義,存佛教之名而無佛教之實,又烏用是佛教僧寺為哉?願你與諸友生同體究之!太虛特復。二八年四月三日。
(見海刊二十卷三四五六期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