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綱要(第1卷-第44卷)

大方廣佛華嚴經綱要卷第三十八

于闐國三藏沙門實叉難陀 譯經

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 疏義

明匡山法雲寺憨山沙門德清提挈

十地品第二十六之五

第八、不動地。所以來者,《瑜伽》云:「雖於無相作意無缺無間多修習住,而未能於無相住中捨離功用,又未能得於相在修習得滿,故次來也。」又約寄位,初之三地寄同世間,次有四地寄三乘法,第八已去寄顯一乘。《莊嚴論》釋七地云:「近一乘故。」梁論亦說:「八地已上以為一乘。」是知從前差別進入一乘,故次來也。言不動者,總有三義,故《成唯識》云:「無分別智任運相續,相用煩惱不能動故。」謂任運故功用不能動,相續故相不能動。總由上二煩惱不動,與本分大同。《金光明》云:「無相正思惟,修習得自在。」諸煩惱行不能令動,但有二義:由相於前已不動故,行即功用。《攝論》云:「由前一切相有功用行不能動故。」此則略無煩惱無性。釋意云:第七地行動相不動,此中行相俱不動。《解深密》云:「由於無相得無功用,於諸法中不為現煩惱所動。」此但約煩惱不動。《十住論》云:「若天、魔、梵、沙門、婆羅門,無能動其願故。」此即約人不能動。人亦是相,《仁王》名等觀。地者,上皆對他立名,此當體受稱,即無相觀,下經自有釋名。故所離障亦離無相中作加行障,由有加行未能現相及土。此地能斷,說斷二愚:一、於無相作功用愚,二、於相自在愚。今於相中不自在故,其所證如名不增減,以住無相不隨淨染有增減故,即此亦名相土自在。所依真如證此真如,現相現土皆自在故,所成行亦名無生法忍。相土自在及所得果即定自在等,皆由無相無功用故。

是時天王及天眾,聞此勝行皆歡喜,
為欲供養於如來,及以無央大菩薩,
雨妙華幡及幢蓋,香鬘纓絡與寶衣,
無量無邊千萬種,悉以摩尼作嚴飾。

次正釋文,亦有三分。初讚請中有二頌,分二:前十讚,後二請。前中二:前二偈,天王天眾供讚。

天女同時奏天樂,普發種種妙音聲,
供養於佛并佛子,共作是言而讚歎:
「一切見者兩足尊,哀憫眾生現神力,
令此種種諸天樂,普發妙音咸得聞。」

後八天女樂讚。於中二:初二標讚所依,餘六正顯讚德。總讚如來身土自在,將說身土自在地故。於中毛端約剎,論處毛孔約身。

「於一毛端百千億,那由他國微塵數,
如是無量諸如來,於中安住說妙法。
一毛孔內無量剎,各有四洲及大海,
須彌鐵圍亦復然,悉見在中無迫隘。
一毛端處有六趣,三種惡道及人天,
諸龍神眾阿脩羅,各隨自業受果報,
於彼一切剎土中,悉有如來演妙音,
隨順一切眾生心,為轉最上淨法輪。
剎中種種眾生身,身中復有種種剎,
人天諸趣各各異,佛悉知已為說法。
大剎隨念變為小,小剎隨念亦變大,
如是神通無有量,世間共說不能盡。」

六中,前四依、正互在;五、依、正重重;六、轉變自在,兼結無盡。

普發此等妙音聲,稱讚如來功德已。
眾會歡喜默然住,一心瞻仰欲聽法。
時解脫月復請言:「今此眾會皆寂靜,
願說隨次之所入,第八地中諸行相。」

後請可知。

爾時,金剛藏菩薩告解脫月菩薩言:「佛子!菩薩摩訶薩於七地中。」

第二、正說分中二:先地行,後地果。前中有七種差別:一、總明方便集作地分;二、「入一切法本來無生」下,得淨忍分;三、「佛子!菩薩成就此忍」下,得勝行分;四、「佛子!菩薩住此第八地,以大」下,淨佛國土分;五、「佛子!菩薩成就如是身智」下,得自在分;六、「此菩薩如是入已」下,大勝分;七、「佛子!此菩薩智地」下,釋名分。七中,初二是趣地方便:一、是遠方便,總前七地集作此地方便故;二、是近方便,前地得忍光明,此修熟令淨故。此二是入心,下是住心。三、是初住地行,謂前淨忍發起勝修故。次二即安住地行,謂:四、是正住之始,依前勝行更起修淨佛土之行;五、即正住之終,由淨土之行成德無礙;六、是地滿行,此地望前通皆是勝,今復地滿勝中之勝,故云大勝;七、即辨德彰號,通於始終。今初,分二:先、標集德處,謂總前七地非獨第七,雖亦有下十法而非次第,以是功用行滿無功用際,故總集之。四節中當第三也。四節者,謂:一、入位,二、入地,三、無功用,四、菩薩地盡。

「善修習方便慧,善清淨諸道,善集助道法。」

「善修」已下,正顯所集,有十一句,分二:前三同相,諸地通行故;後八別相,諸地異修故。同中三句:一、二種無我,上上證故。此即證道,地地轉勝,名上上證。巧證不著,經云方便。二、善淨諸道者,不住道清淨故,悲智雙運,故名為諸。三、善集助道者,彼方便智行所攝,滿足菩提分法故。方便是前證道,行即不住道悲智等行故。菩提分即是彼二所攝之助,助彼二故。

「大願力所攝,如來力所加,自善力所持,常念如來力、無所畏、不共佛法,善清淨深心思覺,能成就福德、智慧、大慈、大悲,不捨眾生入無量智道。」

「大願」下,別相,攝八為七:一、初地大願攝持,能至此故。二、三地攝,善戒中如來力加故。彼經為證十力、四無所畏等故,是我今等行十善等,即上承佛力。三地中因修自證禪定神通,名自善力所持。四、「常念」下,論云「四地中所說法、分別智、教化智、障淨勝、念通達佛法」者,謂前十法明門是智方便,即前觀察依彼智明入如來所說法中。次教化智,即彼經清淨分中以十種智成就法故生如來家。障淨勝者,即彼論釋,謂滅三地智障攝四地勝智故。上之二段皆念通達佛法,故與此同。五地中有十種平等深淨心,故云善淨深心,此心是思覺。六、「能成」下,六地三種大悲,故云成就福德。三、皆觀因緣集,即成就智慧。七中二句,以近此地故。初空中方便智、有中殊勝行,皆是大慈大悲不捨眾生行。次句即以無量眾生入無量智道。上總明集作方便地竟。

「入一切法本來無生、無起、無相、無成、無壞、無盡、無轉。」

第二、淨忍分,有十五句,分三:初十正明無生忍,次四明無生忍淨,後一結得忍名。然無生忍略有二種:一、約法,二、約行。約法,則諸無起之理皆曰無生,慧心安此,故名為忍,即正明中意。約行,則報行純熟,智冥於理,無相無功,曠若虗空,湛猶渟海,心、識妄惑寂然不起,方曰無生,即淨忍中意。前一猶通諸地,未得於後,不稱淨忍。今初段中言一切法者,總該萬有理、事之法。入即證達。以歷事無窮,略陳其十。十中相從為四無生:前七為一,名事無生;後三各一:二、自性無生,三、數差別無生,四、作業無生。四中,一、破相,二、破性,三、因泯,四、果。離即前二破相入如,後二證實、捨相。若寄位,初、加行,二、證體,四、後得,三、通始、終。又四中約法性收,不出真、妄。妄法本空,稱曰無生;其法離相,亦曰無生。事無生中,前四不增,正顯無生;後三不減,亦即無生。法本不生,今則無滅。以初攝後,皆曰無生。別言七者,為治七種實故。實者,隨相執定故。文有七實,以七無生對治。疏有多義,文廣,不錄

上明事無生竟。

「無性為性。」

第二、無性為性者,即自性無生,此則顯詮。論經云非有性者,明非有彼定執自性,此則遮詮。無性即是法無我理,此理既以無性為其自性,則自體無性非是先有今無,亦非全無真體,故云為性。以前觀事無生,正忍此理故。故論云:「彼觀事故是此忍,不得言無。」此則非有非無以顯中道,此二亦不二。又此理亦非所觀事外,故論云:「所有觀法無我理,無二相故。」斯非即非離無二為中道義。

上明自性無生竟

「初中後際,皆悉平等。」

第三、明數差別無生。於三時中,染淨法不增減故。謂先際非染增淨減,後際非淨增染減,中際亦非半增半減,以知三際皆空,無自性故。

三、明數差別無生竟。

「無分別如如,智之所入處。」

第四、「無分別」下,明作業差別。無生果位作用名業差別,如智貫之則無差別,無差別即是無生。下如是理如,上如是智如,智如於真理故無差別。此智是佛究竟入處,今菩薩證如同佛入處,故論云於真如中淨無分別佛智故。如是四種皆是示現無生忍觀。

上四無生竟。

「離一切心意識分別想,無所取著猶如虗空,入一切法如虗空性。」

二、名無生忍淨中二:初句離障,後三顯治。前言離者,論云:「示現行遠離。謂契實捨妄,名行遠離,揀非心體離也。」所離一切,略有二種:一、離心者,離報心憶想分別,謂第八異熟識轉現徧行,亦不行故;二、離意識者,離方便心憶想分別,論云:「離攝受分別性想故。」謂六、七識及中心所等,亦不行故。是則心行處滅,名離一切想。後「無所取」下,明治。上但明所治非有,今明能治不無。故論云:「想者,遠離障法想,非無治法想者,治即無分別智。」所以明此者,有二義故:一、則揀異,外道斷滅無想,二乘滅盡故;二、揀異,如來尚是照寂,非是寂照。以無功用自然行,故云無所取著;無取果心,任性自進故,此顯治妙。徧一切法想,故云猶若虗空,此顯治廣。入真如不動自然行,故云入一切法如虗空性,此顯治深。此則入於《起信》離念相者,等虗空界無所不徧,法界一相,故云入一切法如虗空性。然論云「不動自然行」者,任性趣故,非謂有彼自然行心故。上離即止,此治即觀,無功雙運,唯證相應,勿滯言也。

「是名得無生法忍。」

三、結名,可知。

上淨忍分竟。

下第三、得勝行分。

「佛子!菩薩成就此忍,即時得入第八不動地。」

第三、得勝行中二:初、明深行勝,對前彰出;二、「佛子!此地菩薩」下,發起勝,對後彰入。前中亦是攝童真住。文中二:先結前生後。已入第八地是結前入位,生後深行為所依故。

「為深行菩薩難可知、無差別,離一切相、一切想、一切執著,無量無邊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及,離諸諠諍,寂滅現前。」

二、正顯深行,先法後喻。法中八句:初句總相,位行玄奧故;餘七別相。一難可知者,即難入深,正是對下彰出。二無差別者,同行深,與諸無漏淨地菩薩同故,如麥在麥聚,故難知差別。三「離一切」下境界深,分齊殊絕故,由所取相離能取想不現前故。復言離一切著者,護此地一切所治障想故。四無量無邊即修行深,自利無分量利他無邊故。五一切聲聞等明不退深,二乘不能壞其勝故。六離諸諠諍即離障深,謂離功用障故。七寂滅現前即對治現前深,以證真如為能治故一切寂滅。七句通顯離前地過。

「譬如比丘具足神通得心自在,次第乃至入滅盡定,一切動心意想分別悉皆止息。此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住不動地,即捨一切功用行,得無功用法,身口意業念務皆息住於報行。」

第二喻中,文有三喻:從後次第喻前三段,為順治障故,從細至麤;為法中顯深故,從麤至細。三中略有喻、合。今初,滅定喻,喻前離障。寂滅喻中,那含、羅漢心解脫人多能入之,九次第定當其第九,故云乃至。動心止息者,謂所依六、七心王已滅,能依心所憶想自亡。合中,住不動地,合入滅定。「即捨」已下,合動心止息。即捨一切功用行者,過所治故。得無功用法者,明得彼治法故。身、口等息者,以得無功用法自然行故,即同前無所取著,離第一有行有間發過。住於報行者,文含二意:一、成上示現得有功用相違法,謂得無功用地故。此約教道,同前無所取著。二者、謂善住阿賴耶識真如法中故。此約證道,同前入一切法如虗空性,即離第二淨地勤方便過,不同前地修無功用,故云報行。報行者,前地所修報熟現前故。住真如者,以本識有二分:一、妄染分,凡夫所住;二、真淨分,此地所住。由住真如,故捨黎耶之名。又佛地單住真如,不云黎耶真如。今為有變易報在,是故雙舉,則黎耶言約異熟識,如來但名無垢識故。

「譬如有人夢中見身墮在大河,為欲度故發大勇猛施大方便,以大勇猛施方便故即便覺寤,既覺寤已所作皆息。菩薩亦爾,見眾生身在四流中,為救度故發大勇猛起大精進,以勇猛精進故至此不動地,既至此已一切功用靡不皆息,二行相行悉不現前。」

第二、夢寤喻,喻前正行。《廣大論》云:「此示行護。」彼過想者,離彼化生勤方便過故。有正智想者,非無此地,無功智故。如夢寤,雖無夢想,非無寤想,但此行寂滅,故云所作皆息。合中,勇猛約心,精進約行,合上方便,並是功用。「二行」已下,出所息障。依內證清淨,生死、涅槃二心不行,名二行不現,如彼寤時,此彼岸無。依外緣境界,受用念想不行,故云想行不現,即離化生聖道等想,如彼寤時,人、船俱無。合中,見人墮河。喻中,身自墮者,眾生病即菩薩病故。

「佛子!如生梵世,欲界煩惱皆不現前;住不動地亦復如是,一切心、意、識行皆不現前。此菩薩摩訶薩,菩薩心、佛心、菩提心、涅槃心尚不現起,況復起於世間之心!」

第三、生梵天喻,喻分殊絕。合中正合下地心意識,不現合欲界,心不現行也。所以不行者,得報行故,此離微細想行過,故論云此說遠離勝也。後「此菩薩」下,舉勝況劣,謂佛等不順行世間一分心等尚不行,況順行世間一分心耶?佛心等者,即七地求如來智心也。此中但況世間,亦應以大況小,大尚不行,況小乘耶?則若世、若出世,若人、若法,若因、若果,若智、若斷,皆不行也。

上明深行勝對,前彰出下,正明勝行。

「佛子!此地菩薩本願力故,諸佛世尊親現其前,與如來智,令其得入法流門中。」

第二、明發起勝行。此下亦是攝尊重行。因勸起行,皆尊重故。勝亦尊重之義。文有四段:一、說主總敘;二、「作如是」下,顯勸辭;三、「佛子!諸佛世尊」下,顯勸所為;四、「佛子!若諸佛」下,彰勸之益。今初,願即勸因。大論說三加、七勸。今諸佛現前,即現身加;與如來智,即是意加;後讚善哉,即口加。以先加而後勸。今疏但云說主總敘而已。經本願力,應云住本願力。「諸佛世尊」下,總顯勸相。諸佛所以與智勸者,轉彼行深樂足之心,令入法流門故。法流者,決無生止水,令起無功用行河,任運趣佛智海,即以能趣為門。又法流者,即是行海。言與智者,有二意故:一、現行與覺念,猶彼意加;二、令其修取,故名為與。下之七勸,皆佛智攝,故但云與智。

「作如是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此忍第一,順諸佛法。』」

二、正顯勸辭中二:先讚,即口加也。

「『然,善男子!我等所有十力、無畏、十八不共諸佛之法,汝今未得,汝應為欲成就此法勤加精進,勿復放捨於此忍門。』」

後正勸,文有七段:一、勸修如來善調御智,二、勸悲愍眾生,三、勸成其本願,四、勸求無礙智,五、勸成佛外報,六、勸證佛內明無量勝行,七、勸總修無遺成徧知道。然七皆含轉、住、增去。今初,有三:一、明多未作,以未得修十力等教授眾生法故;次「汝應」下,勸令修習;三、「勿復」下,莫捨忍門。然捨有二義:一、若以放捨身心住此忍門,斯則不可,故云勿復。是以論云:「若不捨此忍行,不得成就一切佛法。」此令捨著。二、全棄捨,則所不應。故論云:「依彼有力能作故,故云勿復放捨。」此令依之。

「『又,善男子!汝雖得是寂滅解脫,然諸凡夫未能證得,種種煩惱皆悉現前,種種覺觀常相侵害,汝當愍念如是眾生。』」

第二勸中三:初、明自所得忍;二、「然諸」下,明他無忍起過。在家多有煩惱,出家多起覺觀,皆是眾生無利益事。三、「汝當」下,勸起悲心。悲心依上而轉。

「『又,善男子!汝當憶念本所誓願,普大饒益一切眾生,皆令得入不可思議智慧之門。』」

第三勸中願有二種:一依廣心下化眾生,二「皆令得」下依大心。然有二義:一令他得,二令自得。自得佛智,依此智行廣利眾生。

「『又,善男子!此諸法法性,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常住不異。諸佛不以得此法故名為如來,一切二乘亦能得此無分別法。』」

第四勸中有三:初法性真常定其所尚;次「諸佛」下奪其異佛勸其上求,以有深無礙智大用無涯,方不共二乘故;後「一切」下抑同二乘令不住忍,三獸度河同涉理故,趣寂為垢故應勿住。

「『又,善男子!汝觀我等身相無量、智慧無量、國土無量、方便無量、光明無量、清淨音聲亦無有量,汝今宜應成就此事。』」

第五勸中舉身相等六,皆是化生事業。若成就此法,則有力化生,故勸修成就。

「『又,善男子!汝今適得此一法明,所謂:一切法無生、無分別。善男子!如來法明無量入、無量作、無量轉,乃至百千億那由他劫不可得知,汝應修行成就此法。』」

第六勸中有三:初明其所得未廣;次「善男子」下示佛無量勝行、無量入者,所入法門差別故,作是法門業用,轉是業用上上不斷;後「汝應」下結勸。

「『又,善男子!汝觀十方無量國土、無量眾生、無量法種種差別,悉應如實通達其事。』」

第七勸中二:先舉三種無量,即淨土中三自在行;後「悉應」下,結勸,明少作在。既言悉應通達,明少分觀察即能成就,去佛非遙。此同德生勸於善財,勿以少行而生知足,故云無量。

「佛子!諸佛世尊與此菩薩如是等無量起智門,令其能起無量無邊差別智業。」

第三、顯勸所為,令起智業故。

「佛子!若諸佛不與此菩薩起智門者,彼時即入究竟涅槃,棄捨一切利眾生業。」

第四、彰勸益中亦是所為,為是故勸。於中二:先明不勸之損,故不得不勸;後「以諸佛」下,彰勸之益,是故須勸。今初,有二:一、自損。既不與智,即入涅槃,故應須與。故論云:「即入涅槃者,與智慧示現。」二者、損他,不利眾生故。然勸有四意:一、為引定性二乘;二、為警漸悟菩薩樂寂之習;三、為發起始行,無厭上求;四、為顯此地甚深玄奧難捨,所以須勸。但有此深奧法流之處,必有諸佛作七勸橋,故無一人便趣永寂。又設佛不勸,亦無趣寂。為顯勸益,假以為言。

「以諸佛與如是等無量無邊起智門故。」

第二、勸益中,有法、喻、合。法中三:初、牒前與智彰益之因,故論云:「彼行中攝功德勝故。云何勝?諸佛同作教授說故。」

「於一念頃所生智業,從初發心乃至七地所修諸行,百分不及一,乃至百千億那由他分亦不及一,如是阿僧祇分、歌羅分、算數分、譬喻分、優波尼沙陀分亦不及一。」

二、「於一」下起行速疾。

「何以故?佛子!是菩薩先以一身起行,今住此地,得無量身、無量音聲、無量智慧、無量受生、無量淨國,教化無量眾生,供養無量諸佛,入無量法門,具無量神通,有無量眾會道場差別,住無量身、語、意業,集一切菩薩行,以不動法故。」

三、「何以」下,釋疾所由。謂先唯一身,故長時劣此一念;此地身等無量,故一念頓超。有十一句:前十別明,後一總結。十中,初六依教化眾生,次二依自集助道,後二依障清淨。十中,一、多身隨現。所以多者,論云:「一切菩薩依信解,如自一身故。」謂智契同體,故能即一為多。此實報能為不同前諸地變化,此對前一身。餘音聲等,對前起行,類亦無量。二、圓音隨說。三、隨所知智。四、隨取何類生。五、隨應以何國。六、隨其教化何類眾生。七、隨供養集福德助道。八、隨入何法門集智慧助道。九、隨神通障淨。十、隨智慧障淨。故能處無量眾會,隨機說法。皆言隨者,隨宜非一,釋無量言故。隨時之義,其大矣哉!後一結釋中,先結,謂起行眾多,不離三業。後以不動法故者,釋由無相、無功用、無有間斷,故相、用不動,任運集成。

「佛子!譬如乘船欲入大海,未至於海,多用功力;若至海已,但隨風去,不假人力以至大海;一日所行比於未至,其未至時,設經百歲亦不能及。」

喻中,喻彼行速疾。論云「應知因勝示現」者,釋疾所由,船由入海故疾,行入無生故疾。

「佛子!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積集廣大善根資糧,乘大乘船到菩薩行海,於一念頃,以無功用智入一切智智境界本有功用行,經於無量百千億那由他劫所不能及。」

合中,初合未至海,即前七地;次「到菩薩」下,合若至海,即第八地。無生之智亦是行故,名為行海。又頓能徧起,即深而廣,亦得名海。無功用智以合上風,一切智境明其趣果。前喻所無,以無生智同佛智海,故喻不分。「本有」已下,合前校量。

上第三,得勝行分竟。

下第四、淨佛國土分。

大文第四、淨佛國土分者。問:經中但云大方便智、一切觀察皆如實智,廣說化生應形作用。《瑜伽論》中十自在前起智門後,但云得分身智,何以論主判為淨土分耶?答:淨土有二:一、是能淨之因;二、是所淨之果。此有二對:一、相淨果,謂寶嚴等;以行業為因,謂直心等。三、自在淨果,謂三世間圓融等;以德業為因,謂淨土三昧等。今約後對。然淨土行業,始起凡夫,滿在一地;淨土德業,始起不動,終在如來。

「佛子!菩薩住此第八地,以大方便善巧智所起無功用覺慧,觀一切智智所行境。」

第二、釋淨土。文分三別:一、器世間自在行,二、眾生間自在行,三、智正覺世間自在行。初是化處,次是所化,後是能化。具後二淨,方名淨土。然初一多約能淨,後二多約所淨。無功用智為能觀智,智所行境為所觀方便善巧,即無功用因。在於七地修無功用,今得自在。

「所謂觀世間成,觀世間壞。」

後「所謂」下,別顯其相,有五種自在:一、隨心欲,二、隨何欲,三、隨時欲,四、隨廣狹欲,五、隨心幾許欲。今初,觀世間成壞。論云「隨心所欲,彼能現及不現故」者,謂約能淨論,隨隨自心欲知,即能知故;約所淨論,隨隨眾生心樂欲見者,則現成現壞,不欲見者,則不現故。經云觀知,則唯約因。論主欲顯義兼於果,故云隨現,即轉變自在。下之四段,隨現準知。

「由此業集故成,由此業盡故壞。」

二、「由此業」下,明隨何欲,謂隨物欲知何業成壞,皆能現故。

「幾時成?幾時壞?幾時成住?幾時壞住?皆如實知。」

三、「幾時成」下,明隨時欲,謂時長劫即能現故。若約能淨,即隨時智。如此世界成二十劫,初劫成器,餘成眾生;壞亦二十,先壞眾生,後一壞器。並稱事稱理,名如實知

「又知地界小相、大相、無量相、差別相,知水、火、風界小相、大相、無量相、差別相。」

四、「又知地」下,隨廣狹,欲彼能現故。文中三:初、知四大差別,即是廣相。小相者,非定地報識境界。大相者,定地境界,乃至四禪緣三千故。無量者,如來境界。上三十事分齊,皆以境界智知。差別相者,是法分齊故。以相智知,知其自相、同相差別故。

「微塵細相、差別相、無量差別相,隨何世界中所有微塵聚及微塵差別相,皆如實知。」

二、「知微塵」下,知狹相。細相者,透全塵故。論經次云:「麤相者,隟塵故。」差別同前。無量差別者,一塵之中含多法故,塵之麤細俱通定散,故不云小大。

「隨何世界中所有地、水、火、風界各若干微塵,所有寶物若干微塵,眾生身若干微塵,國土身若干微塵,皆如實知。知眾生大身、小身各若干微塵成,知地獄身、畜生身、餓鬼身、阿修羅身、天身、人身各若干微塵成,得如是知微塵差別智。」

三、「隨何」下,知能所成,雙明廣狹。文二:先總知內外,次「知地獄」下,別明六道。斯即《楞伽》責所不問,意顯窮幽,又云無性故。

「又知欲界、色界、無色界成,知欲界、色界、無色界壞,知欲界、色界、無色界小相、大相、無量相、差別相,得如是觀三界差別智。」

第五、「又知欲界」下,明隨心幾許欲即能現故。文中二:初、約智知自在。上即三界互望論大小,今則一界之中自分大小。欲界中人境為小,天境為大;色中覺觀為小,無覺觀為大。無色界中,論云「佛法中凡境為小,聖境為大。」聲聞、菩薩為大者,為揀外道妄取為涅槃故,特云佛法如來所知一切三界皆名無量相。

「佛子!此菩薩復起智明教化眾生,所謂:善知眾生身差別;善分別眾生身;善觀察所生處,隨其所應而為現身,教化成熟。」

第二、約通明自在隨物現化。文中三:初隨機現化。於中,初標能化智;次「所謂」下,明所知機,有三句:一、知身類不同故;二、同隨身所用方便智故;三、生何等界,能利生故。後「隨其」下,正明隨化。雖言現身,意在生處,故屬器界

「此菩薩於一三千大千世界,隨眾生身信解差別,以智光明普現受生;如是,若二、若三,乃至百千,乃至不可說三千大千世界,隨眾生身信解差別,普於其中示現受生。」

二、明化分齊。

「此菩薩成就如是智慧故,於一佛剎其身不動,乃至不可說佛剎眾會中悉現其身。」

三、明現自在,謂不動而徧,猶月入百川。

上明器世間竟。

「佛子!此菩薩隨諸眾生身心信解種種差別,於彼佛國眾會之中而現其身。」

第二、明眾生世間自行,謂隨感能調伏眾生自在故。於中三:初、總明感應。

「所謂於沙門眾中示沙門形,婆羅門眾中示婆羅門形,剎利眾中示剎利形;如是毗舍眾、首陀眾、居士眾、四天王眾、三十三天眾、夜摩天眾、兜率陀天眾、化樂天眾、他化自在天眾、魔眾、梵眾,乃至阿迦尼吒天眾中,各隨其類而為現形。」

二、「所謂」下,別顯感應。於中顯化生行有二自在:一、化同物身,沙門中現沙門形等故,即身自同事。

「又應以聲聞身得度者,現聲聞形;應以辟支佛身得度者,現辟支佛形;應以菩薩身得度者,現菩薩形;應以如來身得度者,現如來身。」

二、化應物心。以身不必同其所化,即心自同事。故論云:「彼行化眾生,身心自同事。」

「佛子!菩薩如是於一切不可說佛國土中,隨諸眾生信樂差別,如是如是而為現身。」

三、總結感應。如是如是等現類眾多故,若身若心無偏頓應,故論結云自身心等分示現故。

上明眾生世間竟。

「佛子!此菩薩遠離一切身想分別,住於平等。」

第三、明智正覺世間自在行。遠公云:「若就行境,應名二諦自在行。今就行體,名智正覺。智於二諦正覺無礙,故名自在。」今更一釋,以所知十身皆是毗盧遮那正覺之體,亦得從境名智正覺,能令相作,亦自在故。文中二:初明第一義智;後「此菩薩」下,明世諦智。今初,上句離妄,下句住實。由自身、他身不分別故,住於平等。不分別言,非唯照同一性,亦乃能、所照亡。論此不同二乘第一義智示現者,以彼不得法空,不能即俗而真,非一、異故。

「此菩薩知眾生身、國土身、業報身、聲聞身、獨覺身、菩薩身、如來身、智身、法身、虗空身。」

二、明俗諦智,有三:一、總知十身;二、「此菩薩」下,令十身相作,顯通自在;三、「此菩薩知眾生身」下,別顯知相,彰智自在。今初,十身,論攝為三:初三染分,次六淨分,後一不二分。皆言分者,同一大緣起法界,分為十故,即染分依他、淨分依他,同依一實故。染分中三者,初是眾生世間,次國土世間。業報身者,彼二生因,謂業、煩惱。經略煩惱,故論具之。而云報者,業能招報,從果立名。然國土身合通於淨,且從一類以判為染。次六總以三乘為淨分。於中,前四是人、菩薩及佛,但因、果之異;次一是能證智;後一是所證法。故論云:「此二乘隨何智、隨何法,彼淨顯示。謂因、法、智殊,顯三乘別。」後虗空身是不二分者,通為二依,非染、淨故。觀下,別顯。多約事空,義兼於理。

「此菩薩知諸眾生心之所樂,能以眾生身作自身,亦作國土身、業報身乃至虗空身;又知眾生心之所樂,能以國土身作自身,亦作眾生身、業報身乃至虗空身;又知諸眾生心之所樂,能以業報身作自身,亦作眾生身、國土身乃至虗空身;又知眾生心之所樂,能以自身作眾生身、國土身乃至虗空身。」

第二十、身相作。皆先明相作所由,由隨機故。文中二:一、別顯相作。略有四翻:云何法智虗空得為自身?入法智中,自然應現自己身故,令於虗空忽見自身,故名為作。餘作亦爾。

「隨諸眾生所樂不同,則於此身現如是形。」

二、總結例餘。上但舉四翻,理應具十,成一百身。然自身即是菩薩,若將自望菩薩別,則有一百一十身,故云則如是現。所以相作得無礙者,廣如懸談。今文略有三意:一、由證即事第一義故,事無理外之事,事隨理而融通故;二、緣起相由故;三、業用自在故。

上十身相作。

下別顯知相。

「此菩薩知眾生集業身、報身、煩惱身、色身、無色身。」

第三、別顯知相。十身為八,三乘身合故,即有八段:初、眾生身有五相:初三業生煩惱、妄想、染差別,此約總明三界;後二約上二界,即就報別開。若總開三界、五趣,則具十矣。

「又知國土身小相、大相、無量相、染相、淨相、廣相、倒住相、正住相、普入相、方網差別相。」

二、國土身具有十相:前八一四相,後二真實義相。前中初三分齊相,即小中大千;次二染淨差別;次廣即寬陿差別,此略無陿;次二依住差別真實,一重頓入名為普入,十方交絡名為方網,又重重現故多同初地。

「知業報身假名差別;知聲聞身、獨覺身、菩薩身假名差別。」

三四二段共有四身,皆云假名差別者,但有自相同相差別,假名分別,實無我人。餘亦假名,偏語此四者,業因尚假苦果可知,聖人尚假況於凡類?又三乘聖人方能知假,佛德超絕不得云假。

「知如來身有菩提身、願身、化身、力持身、相好莊嚴身、威勢身、意生身、福德身、法身、智身。」

五、知佛身自有十相,餘之九身既是佛身,一一有此則已成百,若更相作則重重無盡。菩提身者,示成正覺故;二、願生兜率故;三、所有佛應化故,揀異猨猴鹿馬等化,故云應化,即王宮生身;四、自身舍利住持故,上四於三身中皆化身攝;五、所有實報身無邊相海等,揀三十二相等,故云實報,即三中報身;六、所有光明攝伏眾生,故云威勢,即通報化;七、意生身者,論云「所有同異世出世間心得自在解脫故」者,謂意俱生,即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也,此通變化及他受用;八、福德身者,所有不共二乘之福,能作廣大因故,故種少善根必得佛果;九、法身者,所有如來無漏界故,斯即所證法體,界是藏義生義,含無邊德生世出世諸樂事故;十、智身者,所有無障礙智,謂大圓鏡智,已出障垢證平等性故,次云此智能作一切事者,即成所作智,彼事差別皆悉能知者,即妙觀察智,此通四身,但兩重十身,一一圓融故異諸教。

「知智身善思量相、如實決擇相、果行所攝相、世間出世間差別相、三乘差別相、共相、不共相、出離相、非出離相、學相、無學相。」

六、智身,有十一相,攝為三類:初二約體分別,初通聞、思,二即修、慧,俱通理、教。次果、行相,即因、果分別。行即是因,通於三慧;果唯證入,相離前三。餘有八智,皆約位分別。於中,初一是總,世間俗智名之為世,三乘聖智名為出世。又道前名世,見道已去名為出世。五、三乘者,於出世中大、小分別,小乘十智等,中乘七、十七智等,大乘權、實無量。六、七二相,於大乘中麤、妙分別,甚深般若不共二乘,相似般若是則名共。八、九二相,通就三乘縛、解分別,於新熏性習、未習故。後二通於三乘修、成分別

「知法身平等相、不壞相、隨時隨俗假名差別相、眾生非眾生法差別相、佛法聖僧法差別相。」

七、知法身。前能知智,此所知法,並通一切智法,不同前佛法智唯局如來。文有五相:一、平等相,即是理法。論云「無量法門明等一法身故」者,謂法門雖殊,同詮平等法身,生、佛無二故。二、不壞相,即是行法。論云「如聞取故」,謂稱理起行,名如聞取;行符乎理,則冥之菩提,名不可壞。三、即教法,隨所化眾生根性相應時說差別故。理本無言,假言顯理,若權若實,皆是隨俗假名。四、即重顯理法所徧之境。此通染、淨,平等法身徧情、非情故。五、即果法,唯約於淨故。論云第一相差別,三乘同證第一義故,三寶最勝故。隨智有異,三種不同。

「知虗空身無量相、周徧相、無形相、無異相、無邊相、顯現色身相。」

八、知虗空身,文有六相:一、無量相,芥子中空亦無分量故。二、徧至一切色非色處故。三、不可見故,今世人見者,但見空顯色,想心謂見。故《涅槃經》中廣破見空,此又含無為空,故亦不可見。四、無異相者,無障礙故。謂不同色法,彼此相異,有障礙故。五、無邊相,謂無始終起盡之邊故。六、能通受色相,持所持故。故下經云:「譬如虗空寬廣非色,而能顯現一切諸色。」既因色分別彼是虗空,則知因空顯彼為色。

上淨佛國土分竟。

下第五、自在分。

「佛子!菩薩成就如是身智已。」

大文第五自在分中分二:初牒前為因。修行三種世間自在行故,得十自在,此但約智通說。若依攝論,以六度為因,如下別明。

「得命自在、心自在、財自在、業自在、生自在、願自在、解自在、如意自在、智自在、法自在。」

二、顯自在果。命自在者,不可說不可說命住持故;心,則無量阿僧祇三昧智入故;財,謂一切世界無量莊嚴嚴飾住持示現故。上三自在以施為因,如次以一切時、一切處、一切物施故;業,則以現生、後世業報住持示現故;生,則一切世界生示現故。上二自在以戒為因,戒調身、語,成勝業故,復由戒淨,隨欲生故;願,則隨心所欲佛國土時,示現成就三菩提故,此則由進策勤,無懈廢故;解,則一切世界中徧滿示現故,論經名信解,用忍為因,以修忍時隨眾生意,故得一切皆隨心轉,謂變地為金等;如意,則一切佛國中如意作變事示現故,以定為因;智,則如來力、無畏、不共法相好莊嚴三菩提示現故;相、法,則無中、邊法門明示現故。上二同以般若為因。內照所知,得智自在;應根宣說,得法自在。於此十中,若智若通,皆無壅滯,故云自在。約因而論,此地方得;約果而論,圓滿在佛。此約行布,下離世間。上賢首品皆有此十,而約普賢位通貫始、終。

上自在分竟。

下大勝分。

「得此十自在故,則為不思議智者、無量智者、廣大智者、無能壞智者。」

大文第六、「得此」已下,明大勝分。於中三:初、智大,智解殊勝故;二、業大,行業寬廣故;三、彼二所住功德大,智業所成故。今初,文有五句:初句牒前為因;「則為」下,正顯。顯有四智:初一為總,謂不住世間、涅槃,寂用難測,名不思議。此不思議有三:一、修行盡至不思議,謂證涅槃無分量故;二、所知不思議,廣照世境故;三、除障不思議,謂令真如出所知障,天、魔、外道不能壞故。

「此菩薩如是入已,如是成就已。」

二、業大,有三:初三句牒前為因:一、入自在;二、成就智;次「得畢竟」下,正顯業大;三、「佛子」下,總結多門。

「得畢竟無過失身業、無過失語業、無過失意業,身、語、意業隨智慧行。般若波羅蜜增上,大悲為首,方便善巧,善能分別,善起大願,佛力所護,常勤修習利眾生智,普住無邊差別世界。」

次正顯中有十二句:初三明三業淨,當相辨業;後九約修辨業,攝為四相。初一句明起。論云:「能起、能起同時。」謂身、語、意是所起,智慧為能起,此三業起必與能起同時。故經云:「隨行智為導首故。」二、「般若」下,四句智攝。不染作利眾生行等,謂由般若攝彼大悲,故不染愛、見,能起方便利眾生行。三、「善起」下,二句因攝。謂內由大願而為自行、他行之因;又外蒙佛攝,得成二因。四、後二句作業所持。初句利益眾生,後句淨佛國土。

「佛子!舉要言之,菩薩住此不動地,身、語、意業諸有所作,皆能積集一切佛法。」

後總結可知。

「佛子!菩薩住此地。」

第三、彼二所住功德大中三:初一句標所住分齊;次「得善」下,顯所住德;三、「此菩薩」下,結成功德。

「得善住深心力,一切煩惱不行故;得善住勝心力,不離於道故;得善住大悲力,不捨利益眾生故;得善住大慈力,救護一切世間故;得善住陀羅尼力,不忘於法故;得善住辨才力,善觀察分別一切法故;得善住神通力,普往無邊世界故;得善住大願力,不捨一切菩薩所作故;得善住波羅蜜力,成就一切佛法故;得如來護念力,一切種、一切智智現前故。」

二中十句依七種功德,謂初四為一善住道功德,此是功德體,以二利行為菩薩道故。初二自利,先契理離障名為深心,後對治堅固名為勝心;後二慈悲利他。後六各一約修辨德,初三三輪化益修上利他,後三願行相符外招佛護修上自利。

「此菩薩得如是智力,能現一切諸作事,於諸事中無有過咎。」

三結成中,近結此段,遠結前三。得如是智,結前智大,以智證理得無憎愛故。次「能現」下,結作業大,平等作故。後「於諸」下,結所住功德大,得七功德無過咎故。

「佛子!此菩薩智地名為不動地,無能沮壞故名為不轉地,智慧無退故名為難得地,一切世間無能測故名為童真地,離一切過失故名為生地,隨樂自在故名為成地,更無所作故名為究竟地,智慧決定故名為變化地,隨願成就故名為力持地,他不能動故名為無功用地,先已成就故。」

大文第七、釋名分,亦攝相迴向釋,如不動等故。釋名分二:一、地釋名,即約法名位;二、智者釋名,即約人彰德。今初。謂此諸名,對前經立。初二從淨忍分受名:得無生忍,入不動故。此句為總,此智現前,故無退壞。次二約得勝行受名:一、得為深行菩薩,不可知故;二、離一切相等諸過失故。次三約淨土受名生地,謂器世間自在,隨樂生故;成地,眾生世間隨物成身,自無作故;究竟地者,正覺世間,決二諦故。次一約自在分:隨願成就,方名自在。次一約大勝分:得深心等十種力持力,後無功用,通該始、終。上約名、位。

「佛子!菩薩成就如是智慧。」

二、智者釋名中三:初、牒前為因,由得智地故;二、「入佛」下,正就人顯;三、「於無量」下,總結所住。

「入佛境界,佛功德照;順佛威儀,佛境現前。」

二、就人顯中,以何義故菩薩名為不動地?有二義故:一、一向不動,謂行、修上順故;二、一體不動,謂與諸菩薩行、體同故。文中二:先總明,後「常為」下,別顯。今初,文有四句,皆含一向、一體二義。論云「佛性隨順因故」,佛性即初句,以梵云䭾,都譯通界、性致譯。論經云「得入佛性,即是法身果性故。」論云佛性者,界滿足勝故,究竟見性,故云滿足。此即分齊境界,菩薩由得地智,能上入之。隨順因者,即下三句,由三為因,故能隨順佛境:一、攝功德。佛功德照者,善清淨義故,謂以無垢慧善照佛德,即是攝義。二者、行,謂正行威儀,順同佛故。三者、近,即佛境現前,近如可覩故。

「常為如來之所護念,梵、釋、四王、金剛力士常隨侍衛,恒不捨離諸大三昧,能現無量諸身差別,於一一身有大勢力,報得神通三昧自在,隨有可化眾生之處示成正覺。」

後別明中,先明一向不動。論經十句,今經闕一,總顯佛加,解參玄極,上德被己故。既常為佛加,故名一向不動。餘句別顯五種功德,以顯不動:一、供養功德,即梵、釋四王,論經王下有「奉迎」之言。二、守護功德,謂金剛等現形衛故。三、依止功德,恒不捨三昧故。四、國土清淨功德,即能現諸身差別,若器、若眾生皆能隨現,故云無量。五、「於一一」下,加化眾生功德。此復五種:前三自分,後二勝進。一、願取諸有,多為主導,故云有大勢力。二、根心使智力,即報得神通,窮三際中眾生根、欲等故。三、無量法力,三昧自在,轉法輪故。四、受力,彼經云「能受無量記故」,今經闕此。五、說力,即隨有可化,示成正覺,真能說故。論經此後更有一句結云「是菩薩如是通達」,論云「一向不動故」。

「佛子!菩薩如是入大乘會,獲大神通,放大光明,入無礙法界,知世界差別,示現一切諸大功德,隨意自在,善能通達前際、後際,普伏一切魔邪之道,深入如來所行境界。」

二明一體不動,文有十句:初總,餘別。總云大乘會者,謂入同類大乘眾數者,入數者不破壞義,和合一故。別有九種,具此九種堪入眾數:一智不壞,獲法智通故;二說不壞,謂放教智光故;三解脫不壞,謂不住行證入空有等無礙法界,業用無礙故;四佛國清淨不壞,知世界自在故;五入大乘不壞,智能示現大功德故;六神通不壞,隨意自在故;七善能下能解釋義不壞,稱三際說故;八普伏下坐道場不壞,萬行及菩提下伏魔邪故;九正覺不壞,入如來境同佛覺故。

「於無量國土修菩薩行,以能獲得不退轉法,是故說名住不動地。」

第三、總結所住中行無障礙,不斷不轉,念不退故。大文第一、明地相竟。

下第二、明地果。

「佛子!菩薩住此不動地已,以三昧力,常得現見無量諸佛,恒不捨離承事供養。此菩薩於一一劫、一一世界,見無量百佛、無量千佛,乃至無量百千億那由他佛,恭敬尊重,承事供養,一切資生悉以奉施。於諸佛所,得於如來甚深法藏,受世界差別等無量法明;若有問難世界差別如是等事,無能屈者。如是經於無量百劫、無量千劫,乃至無量百千億那由他劫,所有善根轉增明淨。」

大文第二位果中,先調柔行法說中,受世界差別等無量法明者,等取眾生智正覺故。論名「彼因相故」者,以所受法為自在因故。

「譬如真金治作寶冠,置閻浮提主聖王頂上,一切臣民諸莊嚴具無與等者。」

喻中真金作閻浮提主冠者,喻得清淨地身心勝故。以此地中報行純熟,三世間自在故,特加於王。無與等者,喻善根光明轉更明淨。

「此地菩薩所有善根亦復如是,一切二乘乃至第七地菩薩所有善根無能及者,以住此地大智光明普滅眾生煩惱黑闇,善能開闡智慧門故。」

「此菩薩」下,三、合。

「佛子!譬如千世界主大梵天王,能普運慈心,普放光明,滿千世界。此地菩薩亦復如是,能放光明,照百萬佛剎微塵數世界,令諸眾生滅煩惱火而得清涼。」

二、教智淨梵王普放光明者,勝前日光。勝有三義:一、多故;二、淨故;三、廣故。

「此菩薩十波羅蜜中,願波羅蜜增上;餘波羅蜜非不修行,但隨力隨分。」

三,別地行相。

「是名略說諸菩薩摩訶薩第八不動地。若廣說者,經無量劫不可窮盡。」

四,結說地名。

「佛子!菩薩摩訶薩住此地,多作大梵天王,主千世界,最勝自在,善說諸義,能與聲聞、辟支佛、諸菩薩波羅蜜道;若有問難世界差別,無能退屈。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如是一切諸所作業,皆不離念佛,乃至不離念一切種、一切智智。」

第二、攝報果,分二:初、上勝身。

「復作是念:『我當於一切眾生中為首、為勝,乃至為一切智智依止者。』此菩薩若以發起大精進力,於一念頃,得百萬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三昧,乃至示現百萬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菩薩以為眷屬。」

二,次勝果。

「若以菩薩殊勝願力自在示現,過於是數,乃至百千億那由他劫不能數知。」

三,願智果。

爾時,金剛藏菩薩欲重宣其義而說頌曰: 「七地修治方便慧,  善集助道大願力, 復得人身所攝持,  為求勝智登八住。 功德成就恒慈愍,  智慧廣大等虗空。」

大文第三重頌中,二十二偈分三:初十八偈半頌位行,次二偈半頌位果,經一結說分齊。今初頌上七分即為七段:初、一偈半頌集作地分。

「聞法能生決定力,是則寂滅無生忍。
知法無生無起相,無成無壞無盡轉,
離有平等絕分別,超諸心行如空住。」

二、一偈半頌淨忍分。

「成就是忍超戲論,甚深不動恒寂滅,
一切世間無能知,心相取著悉皆離。
住於此地不分別,譬如比丘入滅定,
如夢度河覺則無,如生梵天絕下欲。」

三、有七偈頌德行分。於中二:初、二偈頌深行勝。

「以本願力蒙勸導,歎其忍勝與灌頂,
語言我等眾佛法,汝今未獲當勤進。
汝雖已滅煩惱火,世間惑𦦨猶熾然,
當念本願度眾生,悉使修因趣解脫。
法性真常離心念,二乘於此亦能得,
不以此故為世尊,但以甚深無礙智。
如是人天所應供,與此智慧令觀察,
無邊佛法悉得成,一念超過曩眾行。
菩薩住茲妙智地,則獲廣大神通力,
一念分身徧十方,如船入海因風濟。」

後五偈頌發起勝。於中云但以甚深無礙智者,長行所無,故知唯念法性則同二乘,事理事事皆無障礙,是菩薩學。故晉經全有一偈云:「但以得無礙,甚深微妙智,通達三世故,乃得名為佛。」又此一句亦可總頌餘勸。

「心無功用任智力,悉知國土成壞住,
諸界種種各殊異,小大無量皆能了。
三千世界四大種,六趣眾生身各別,
及以眾寶微塵數,以智觀察悉無餘。
菩薩能知一切身,為化眾生同彼形,
國土無量種種別,悉為現形無不徧。
譬如日月住虗空,一切水中皆現影,
住於法界無所動,隨心現影亦復然。
隨其心樂各不同,一切眾中皆現身,
聲聞獨覺與菩薩,及以佛身靡不現。
眾生國土業報身,種種聖人智法身,
虗空身相皆平等,普為眾生而示作。」

四、有六偈頌淨佛國土分。於中三:初二、器世間,次三、眾生世間,後一、智正覺世間。


「十種聖智普觀察,復順慈悲作眾業。」

五、有半偈頌十自在。故晉經云:「能得於十種,妙大自在智。」

「所有佛法皆成就,持戒不動如須彌,
十力成就不動搖,一切魔眾無能轉。」

六、一偈頌大勝分。

「諸佛護念天王禮,密跡金剛恒侍衛,
此地功德無邊際,千萬億劫說不盡。」

七、一偈頌釋名分。密跡者,古譯為力士。

「復以供佛善益明,如王頂上莊嚴具。
菩薩住此第八地,多作梵王千界主,
演說三乘無有窮,慈光普照除眾惑。
一念所獲諸三昧,百萬世界微塵等,
諸所作事悉亦然,願力示現復過是。」

次二偈半頌位果。

「菩薩第八不動地,我為汝等已略說,
若欲次第廣分別,經於億劫不能盡。」

三,結說分齊。

第八,不動地竟。

第九、善慧地。所以來者,《瑜伽》意云:「前雖於無相性中捨離功用,亦能於相自在,而未能於異名眾相訓詞差別一切品類宣說法中得大自在。為令此分得圓滿故,次有此來。」言善慧者,《攝大乘》云:「由得最勝無礙智故。」無性釋云:「謂得最勝四無礙解,無礙解智於諸智中最為殊勝。」智即是慧,故名善慧,即下文十種四無礙是也。《莊嚴論》云:「於九地中四無礙慧最為殊勝。」云何勝耶?於一剎那三千世界所有人天異類。異者,異義。問:此菩薩能以一音普答眾問,徧斷眾疑。故《金光明》云:「說法自在,無患累故,增長智慧。自在無礙者,此兼顯離障名勝。」《仁王》名為慧光者,言兼法喻。《智論》名善相,從所了得名。能所雖殊,皆名說法之慧。故所離障,離利他中不欲行障,有四辯故。四無礙障分成二愚:前三為一,名於無量所說法、無量名句字、後後慧辯、陀羅尼自在愚。謂所說法是義,名句字是法,後後慧辯是詞,陀羅尼自在愚通於上三二辯。才自在愚即愚第四無礙,故所證真如名智自在所依。謂若證得此真如已,如無礙解得自在故,便成善達法器自在說法行。梁論云:「由通上真如得應身果」,《金光明》中得智藏三昧,皆一義耳。

說此菩薩八地時,如來現大神通力,
震動十方諸國土,無量億數難思議,
一切知見無上尊,其身普放大光明,
照耀彼諸無量土,悉使眾生獲安樂。

次正釋文二分之內,初讚請分中有十三偈,分三:初二如來現相顯說無功用行,無動之動難思議故,特此現通。

菩薩無量百千億,俱時踊在虗空住,
以過諸天上妙供,供養說中最勝者。

次十頌別讚,後一結讚。別讚中亦三:初一菩薩讚。

大自在王自在天,悉共同心喜無量,
各以種種眾供具,供養甚深功德海。

次一天王供。

復有天女千萬億,身心歡喜悉充徧,
各奏樂音無量種,供養人中大導師。

後八天女供讚,於中二:初一供,餘七讚。

是時眾樂同時奏,百千萬億無量別,
悉以善逝威神力,演出妙音而讚歎:

讚中二:初一、標讚。

「寂靜調柔無垢害,隨所入地善修習,
心如虗空詣十方,廣說佛道悟羣生。
天上人間一切處,悉現無等妙莊嚴,
以從如來功德生,令其見者樂佛智。」

後六讚詞,於中亦二:初二讚菩薩通於八地及說法主

「不離一剎詣眾土,如月普現照世間,
音聲心念悉皆滅,譬猶谷響無不應。
若有眾生心下劣,為彼演說聲聞行,
若心明利樂辟支,則為彼說中乘道。
若有慈悲樂饒益,為說菩薩所行事,
若有最勝智慧心,則示如來無上法。
譬如幻師作眾事,種種形相皆非實,
菩薩智幻亦如是,雖現一切離有無。

後四雙讚佛及菩薩三輪化益。此文云菩薩幻智,後結云讚佛已。故文中通讚八、九地,如月普現,前地有故,此法師位隨機說權實故。文中三:初一身無心而普應,次二口隨機而演說,後一喻結。心常契中既特云最勝智心示如來法,權實明矣。

如是美音千萬種,歌讚佛已默然住。
解脫月言:「今眾淨,願說九地所行道。」

三,結請。

爾時,金剛藏菩薩告解脫月菩薩言:「佛子!菩薩摩訶薩以如是無量智思量觀察。」

第二正說分。先明地行,文有四分:一法師方便成就,謂此地能起辯才說法名法師地,趣地行立名方便故。二智成就,具能知法之智慧故。三入行成就,達所化器之心行故。四說成就,稱根正授故。四中初一入心,餘皆住心,亦攝三位,至下當知。然第八中但淨佛土教化眾生,此地辯才力故教化眾生,成就一切相,能教化故。一切相者,具上四分故。初分中三:初牒前起後,前得二諦等智故,謂諸佛勸起無量智慧,思量觀察即是思修。次「欲更」下正顯方便。三「得入」下結行入地。

「欲更求轉勝寂滅解脫,復修習如來智慧,入如來祕密法,觀察不思議大智性,淨諸陀羅尼三昧門,具廣大神通,入差別世界,修力、無畏、不共法,隨諸佛轉法輪,不捨大悲本願力。」

次正顯中,文有十句,不離二利。論云「一一五三句示現」者,初句利他,次句自利,故云一一;次五利他,後三自利,故云五三。示現之言,通上四段:初句依無色得解脫想,可化眾生利益他故,化其令得大涅槃,故云轉勝;二、依未得究竟自利益故,復令修習如來智慧;三、依根熟菩薩化入如來祕密,三密化益故;四、依邪念可化眾生,令觀察不思議智,得正念故,謂觀無念見性故;五、依未知法眾生轉法輪,令得知故,即淨陀羅尼、三昧門,皆說法所依故;六、依邪歸依眾生,具廣大神通,令入正法故;七、依信生天眾生,令入差別世界佛淨土故。上五利他,下三自利中,八、依正覺內證智德,故修力等;九、依轉法輪外化恩德;十、依無住涅槃斷德。

「得入菩薩第九善慧地。」

三、結行入位。

上法師方便成就。

「佛子!菩薩摩訶薩住此善慧地,如實知善、不善、無記法行,有漏、無漏法行,世間、出世間法行,思議、不思議法行,定、不定法行,聲聞、獨覺法行,菩薩行法行,如來地法行,有為法行,無為法行。」

第二、智成就。此下二、三段攝王子住。知法、知根皆法王軌度,故且依智成。文中初句總知三性,謂淨、染、不二,即無記。後「有漏」下,展轉別開:一、於淨法開漏、無漏,謂施、戒等取相心修,與漏相應,名為有漏;無漏返此。二、於無漏開出,見道已前名世,見道已去名出世。三、即就上二,世、出世異,名為思議;即世、出世,名不思議。四、彼有漏思議中,定能證入,名之為定;為緣所動,名為不定。亦可佛性定有,餘一切法皆悉不定。三聚定等,下文自說。五、總上諸善,開出三乘,謂諦、緣、度等,皆通上四。唯佛果一,是為無漏等,而屬菩薩乘果。六、於三乘法中示有為、無為,依順行故。謂滅諦緣性、彼岸、真理,皆名無為;道諦緣智、能證、修起,皆是有為。如來一切皆是無為,佛智有為非極說故,涅槃令覆有為相故。三乘聖人依此起行,依此差別,故名順行。

上智成就。

「此菩薩以如是智慧,如實知眾生心稠林、煩惱稠林、業稠林、根稠林、解稠林、性稠林、樂欲稠林、隨眠稠林、受生稠林、習氣相聚稠林、三聚差別稠林。」

第二、明入行成就。於中三:初、總標章門;二、「此菩薩如實知」下,依章廣釋;三、「佛子!菩薩隨順」下,總結安住。今初,有十一林,以疏義頗難消釋,今撮略疏義以為補義。

《補義》曰:按疏云:「此十一稠林,初眾生心者為總。故論釋心為依共,以是下十染淨共依故。菩薩依此而知,故名為依。餘十是別。」此十通不出三雜染。言三雜染者,乃惑、業、苦也。故論云:「依煩惱、業生。」然煩惱、業是惑,業生是苦果。此通明十稠林義也。然下十林又束為七者:一、煩惱林,是惑;二、業林,即業;三、束根、解、性、欲四林,共為業;四、隨眠林,乃惑、染種子;五、習氣林,通染、淨習氣;六、受生林,是苦果;七、三聚林,乃通約聖、凡根性,有定、不定時。如是,故後十林束為七也。故論釋此七云:「依共染煩惱,染、淨等依定、不定時也。」文有四節:一、依共者,謂根、解、性、欲四林,共是業故;二、依染,謂隨眠即煩惱,種子名染,眠伏藏識,令心染汙故;三、煩惱染、淨等,即習氣;四、依定、不定時,即三聚林。然習氣、三聚二林通三雜染,故云餘二通三。又云不出三者,謂隨眠是煩惱,根等是業。今習氣、三聚二林亦不出三離染也。此十皆名稠林者,多故名林,難知曰稠。然此十名,如〈發心品〉辨。而習氣通二義:一者、殘習,二者、種子熏習。如下當辨。

「此菩薩如實知眾生心種種相,所謂:雜起相、速轉相、壞不壞相、無形質相、無邊際相、清淨相、垢無垢相、縛不縛相、幻所作相、隨諸趣生相,如是百千萬億乃至無量皆如實知。」

第二、依章廣釋,文有九段,以性解欲合一例故。今初,心中略舉十門,攝之為八:二、三後二合故。一、差別相,謂心、意及識六種別。言雜起者,此八緣境許得齊起,故名雜起。以必與所俱,極少猶有徧行五故。二、「速轉」下二句,合明行相,謂四相遷流故。速是住相,住體輕危,速就異故。轉是異相,壞是滅相,不壞是生相。三、無形質者,第一義相,觀彼心離心故。云何離?謂身、心不可得故。身者,體依聚義,即同起信心,體離念等。四、無邊際相,即自相,順行無量境界取故。取、境不同,故名為自。上之四相,初一是所相,二是能相,此二並心之相。三是心之空性,性、相不同,合為心體。四即心用,此四並通染、淨。後四明淨心隨緣。第五、清淨者,自性不染相,即自覺聖智真、妄所依不空性也。染而不染,名自性淨。次下二句,即不染而染。六、垢無垢者,即同煩惱、不同煩惱相,隨緣有垢,性恒離故。七、縛不縛者,同使、不同使相,義不異前,但種、現有別耳。八、有二句合:一、同名因相,隨因受生故。菩薩以幻智願力生餘眾生,隨業諸趣生

「又知諸煩惱種種相,所謂久遠隨行相、無邊引起相、俱生不捨相、眠起一義相、與心相應不相應相、隨趣受生而住相、三界差別相、愛見癡慢如箭深入過患相、三業因緣不絕相,略說乃至八萬四千皆如實知。」

第二釋煩惱稠林,亦三別中九句攝為三種事,後七合故。一遠入相,乃至有頂故,此約四住。現行下至金剛,自約種說。久者,無始長隨故。二無邊引起者,難知相。言無邊者,修習無量善根故。引起者,引起惑故。惑與善俱,所以難知,即《勝鬘》恒河沙等上煩惱也。三「俱生」下七句,合為染相,即三雜染。謂此煩惱亦與業生,二俱起故。即分為三:初三句當體明煩惱染。一俱生不離者,明隨所縛。此句總明能所。所縛即妄心,謂惑與妄心遞共同事,故云俱生。生即是事。然雖惑不名妄心,離心惑依何住?故迭相共依,名為不捨。二眠起一義者,是以何縛?謂使為能縛。使即隨眠,起即現行。現行由使不得解脫,以現及種同一惑義故。然下辨使不必與現行俱,此中現行必由於使,如有種子未必有芽,若已芽必有種子,故云一義。三與心相應不相應者,是所縛事,事即真心。若彼妄染,名與相應,是縛非解。心性淨故,名不相應,示可解脫。二、「隨趣」下,有二句約生,明煩惱染。論云「身事生,道界因故」者,苦報集起,名身事生。上句是道因,下句是界因。三、「愛、見」下,二句約業,名煩惱染。初句明於三分中業因,障解脫故。言三分者,愛是欲求中追求現報受欲行者,見是邪梵行求,癡是欲求中追求現報習惡行者。故論云:「無戒眾生為現少樂,習眾惡行,愚癡之甚。」慢通上三,而多屬見;有求屬生,染所攝故。此略無上三,俱障解脫,過患難拔,如箭深入木故。外道得非想定,尚與見、慢相應。上即論意。亦可見、愛等通七識中煩惱,故云深入。下句明此惑隨順世間身、口、意業,不斷起因故。結中八萬四千煩惱,隨好品自明。今此疏有多義,大約以貪、瞋、癡等分各具二萬一千,故有八萬四千。

「又知諸業種種相,所謂善不善無記相、有表示無表示相、與心同生不離相、因自性剎那壞而次第集果不失相、有報無報相、受黑黑等眾報相、如田無量相、凡聖差別相、現受生受後受相、乘非乘定不定相,略說乃至八萬四千皆如實知。」

第三、釋業亦三別中,十句為九種差別,後二合故。初句道因差別,謂通說三性為六趣因,引業為善惡,各有三品,二地已說。滿業通三性,名言熏習亦通三性,許為因種故。又《俱舍》十七以三性因對五種果,無記亦能招果,故論主通以三為道因。惑既不能招異熟,則論主言總三為道因,意別但取善惡為因。二、有表示等者,自性差別,論經此句云:「作、未作相」,並以思為自性。論云:「此有二種:一、籌量時,此在意地,唯有審慮一種思故,此未作義。二、作業時,有決定思,若在身語,唯動發思。」《成唯識》云:「動身之思,名為身業;發語之思,名為語業。」三、與心同生不離者,方便差別心共生,熏心不別生果故。謂業種不離心,得果不離種也。謂此業思與等起意識共生,隨其善惡生已,即熏本識,成名言等種。種似能熏,故云不別生果,即不離義。四、因自性剎那壞等者,盡集果差別,謂無始業因以是有為故,自性剎那壞,故云盡,此顯非常。而得持至果,功不敗亡,故云集果不失,此顯非斷。前念雖滅,後念續存,故云次第。亦是因則頓熏,果則次第,如識等五也。五、有報無報相者,論云:「已受果、未受果差別,過去生報業,現在已受,名為有報;後報未受,名為無報。非謂全無。」更有一理,謂已悔之業則許無報,有報可知。六、黑黑等眾報者,對差別,謂四業相對成差別故。初二黑白相對,後二漏無漏相對。言黑黑者,即四中初一因果俱惡故,又因果俱與無明相應故,即三途業。等者,等於餘三,謂二名白白業;三、黑白業,即欲界善業,因中善惡雜故,受報亦愛非愛雜;四、非黑非白業,謂諸無漏業無異熟故,對上黑白二業立雙非名。言眾報相者,上三有相,故論云「業集成就故」。若《俱舍》意,其黑白業約相續說,以無一業及一異熟,是黑亦白,互相違故。言相續者,或意樂黑,方便白,是為誑他行敬事等;或意樂白,方便黑,如愍弟子現麤語等。若以意推,正以諂心而行敬事,亦可同時。餘《雖集》第八,《俱舍》第十六廣明。七、如田無量者,因緣差別,謂識種為因,業田為緣,隨田高下等殊,令種亦多差別,故論經云「業田無量相」。八、凡聖差別者,即已集、未集差別,出世未集、世已集故。九十二句定、不定差別。前句明三種時報、定、不定,謂現作、現得報,名現受;現報、次來生獲報,名生報;現作、第三生去方得報,名後受。於此三中各有定、不定,謂前二時定,報通定、不定;後一時、報俱通定、不定。第十句明乘、非乘、定、不定乘即三乘,唯修自乘業名定,乍修此乘,復修彼乘,名為不定。非乘,謂世間無運出義故。定者難度,不定者易度故。結中亦言八萬四千者,惑因既爾,所起之業亦然,根等諸門皆成八萬,翻此即顯波羅蜜門、三昧門等。

「又知諸根軟中勝相、先際後際差別無差別相、上中下相、煩惱俱生不相離相、乘非乘定不定相、淳熟調柔相、隨根網輕轉壞相、增上無能壞相、退不退差別相、遠隨共生不同相,略說乃至八萬四千皆如實知。」

第四釋根中二:先別,後結。別中十相為九差別,五六合故。一、說器差別,謂說法所授之器,信等五根有下中上故。亦是鈍中利,謂於教理受有遲速及多少故。二、根轉差別,過未為先後際,現在已定。兩望論差,謂前上中下根,於三際中互望轉變。若後轉為中上,前根則下;後轉為下,前根則增,是差別義。不轉則平,是無差別。故論云:「前後根,前根下,增平故。」三、三性差別,謂約菩薩等三乘,根性相形為上中下故,不同第一通於三乘。四、煩惱染差別,謂喜樂等五受根,隨貪等煩惱得增上故。五六二相,謂定不定差別。初句乘非乘,皆約熟不熟明。大乘中熟者定,不熟者不定。小乘中熟者不定,可轉向大乘故;不熟者定,各隨自乘而解脫故。若世間非乘,熟者不定,可化入道故;不熟者,報已定故。且暫捨之,即離世間中,待時方化,清淨捨也。後句純熟調柔,一向是定。六、隨根網輕轉壞者,順行差別。此知眼等根順行境界,得增上故。於中有三種順行:一、依身順行,謂六入展轉,迭共相縛,如網魚鳥,不得解脫,故云根網。此行內境。二、生滅順,謂體是有為,生住不久,故云輕;易可異滅,故云轉壞。三、觀行取相順行,此行外境,即論經云取相。今文闕此,或根網中收。七、聲聞淨差別,望凡夫、二乘行增上故。以二乘根由滅障能成,故煩惱無能壞。八、菩薩淨差別,此通三種:退、不退也。三種,即位、證、念也。九、遠隨等者,示一切根攝差別,謂三無漏根總攝諸根。三者:一、始行,即未知當知根;二、方便,即已知根,正在修道,故云方便;三、報熟者,即具知根,謂前信等共三無漏根生,而隨優劣,三位不同,自始至末,故名遠隨。此之三根,於修、無學、涅槃增上故。此上九中,初、二約信等;三、五、七、八並約三乘,通於諸根;四、約五受;六、約眼等六根;九、約三無漏根。麤說可然,細說無盡。故結云:乃至八萬四千

「又知諸解軟中上、諸性軟中上、樂欲軟中上,皆略說乃至八萬四千。」

第五例三稠林,謂性、解、欲。此三與根性相順入,舉一可反三隅,故皆略例。

「又知諸隨眠種種相,所謂:與深心共生相、與心共生相、心相應不相應差別相、久遠隨行相、無始不拔相、與一切禪定解脫三昧三摩鉢底神通相違相、三界相續受生繫縛相、令無邊心相續現起相、開諸處門相、堅實難治相、地處成就不成就相、唯以聖道拔出相。」

第六、釋隨眠。先總中,晉及論經皆名為使。論云:「隨順逐轉義。」如世公使隨逐眾生,得便繫縛,即是隨眠。眠伏藏識,隨逐纏繞故。此唯約種,不同小宗。別有十二句,論攝為二:前六明何處隨逐,後六明以何隨逐。今初,為五:一、合初二句,約心明處。初句於報心隨逐,正顯眠伏藏識,即久安處。而言深者,無始來有,微細難知故。下句於非報心隨逐,即轉識分別事,識不離現事而生,故但云心,即蹔迴轉處。二、相應、不相應者,約三界明處,唯與當界心相應,不與異界心相應。故論云:「欲、色、無色,或上、中、下差別。」無色惑微,所以名下等。雖則隨眠性皆成就,隨其現惑,亦有不相應義。三、久遠隨行相者,約地明處。論云:「隨順乃至有頂故。」然有頂之言,通有二義:一、至金剛之頂,二、至三有之頂。今取通大、小義,直云有頂。論經但云遠入,今云久遠,亦無始來,上至九地頂故。四、無始不拔相,此約時明處。處既無邊,時亦無始,唯智能怖隨眠賊。既未曾有聞、思、修智,故不能拔出。五、與一切禪定等者,此約行明處。由隨眠隨逐,令世間禪定等不能滅愛、見等心,不能隨順正修行,故名為相違。故下偈云「禪定境排仍退轉」也。後「三界」下,明以何隨逐,即顯隨逐之相。由此相故,名為隨眠。此有六種:一、於上三有不斷隨逐。所以三有不斷相似相續者,由有此使所繫縛故,如世眠者不能起牀。二、遠時隨逐,即於上無始時令心相續,現起無邊,如世眠者夢心相續。三、開諸處門者,一、身生隨逐,謂於前一身之上報、非報心明隨逐也,如世眠者夢中見聞。於中二義:一、令眼等諸根門集生六種識時,使與同生,故云開門,此明外逐方便心。二、論云「及阿賴耶熏故」,此明內熏報心。論經門字下更有集字,即賴耶集起之心。然是諸處通依,故今經義含耳。四、堅實難治,即不實隨逐,謂修禪等時不得真實對治,故不實堅實,如世重眠不得重觸,大聲無由起故。五、地處等者,微細隨逐,此於上有頂處九地中,六入處煩惱身隨逐故。然九地有二義:一、約三界,九地雖並成就,細故不知成處多少,如世眠者夢中謂覺。二、以善慧為九地,十地猶有,故名微細不成就,此地中分有斷除故,故下偈云「金剛道滅方畢竟」。六、離苦隨逐,謂唯無分別智出世間聖道方能拔出,如眠得觸

「又知受生種種相,所謂:隨業受生相、六趣差別相、有色無色差別相、有想無想差別相、業為田愛水潤無明暗覆識為種子生後有芽相、名色俱生不相離相、癡愛希求續有相、欲受欲生無始樂著相、妄謂出三界貪求相。」

第七釋受生稠林中十句,先總後別。論通為八:一身種種,謂形類多故;二業種種;三住處種種;四四五二句,色想上下種種;五同外色因種種,謂田等取外同喻故;六自體種種,名色與識俱生,相依不離,是報自體故;七本順生因種種,謂癡愛為本,順生求有,令有續故;八末後二句,集苦諦種種,謂三求不同,皆是集因,但集苦果,故云種種。上句顯欲有二求:欲受即欲求,貪愛共取,追求不已也;欲生即有求,愛生三有,自得勝身,復攝眷屬故。言無始樂著者,顯上二求之過。下句即邪梵行求,由心取著故,不知三界輪迴,貪求三界小大無量之相,妄謂涅槃,謂或拍腹為道,或計無想非想為涅槃故。

「又知習氣種種相,所謂:行不行差別相、隨趣熏習相、隨眾生行熏習相、隨業煩惱熏習相、善不善無記熏習相、隨入後有熏習相、次第熏習相、不斷煩惱遠行不捨熏習相、實非實熏習相、見聞親近聲聞獨覺菩薩如來熏習相。」

八釋習氣中亦先總後別。總云習氣既通二義,不可局於羅漢。餘習雖標習氣,別中皆言熏習。熏謂熏灼,如外香氣。習謂習學,唯約有情習必能熏以成氣分,故云習氣。即賴耶識以為所熏,以恒住一類是無記性可受熏故。前七轉識以為能熏,由有生滅勢力增勝有增減故,能所共相和合故名熏習。此如《攝論》及《唯識》第二。若依《起信》,真如亦能內熏,佛善友等以為外熏,內外和合以成氣分。前中雖聞教等亦因識能領受,故判識為能熏,今並通此。文中既有因熏於果等,定知熏習種成為氣分。義別中十種差別:一與果現在非現在差別,謂過去善惡業因,與今現果同起名行、不同起名不行,如人行施令行人身亦常好施等,此即因習。二隨趣熏者,道熏差別,如從天來今猶鮮淨,廣明道習,如《大威燈光仙人所問經》,此即果習。上二皆是對過說今。三隨眾生行者,親近眾生行差別,此是緣習熏,故宜遠惡近善慎所習也。所以昔王不立廐於寺而立之於屠。四隨業等者,功業煩惱熏差別。功業者,釋經業字,謂是起作事業,揀非業因,如煉金之子宜教數息等。煩惱習者,如人愛眠,眠滋轉多等。五、善不善等者,善業等熏差別,此業即是業因,以是善等三性望來果稱業故,如久行施者施心轉濃等。上三唯約現世以明習氣。六、隨入後有者,中陰熏差別,中有即是本有後故,如梵行人至中有內亦不染欲。七、次第者,與果次第熏差別,謂修善惡業於後有位諸趣之中受果次第,習亦於果次第無差。上二約現望後以說熏習。八、不斷等者,離世間禪因熏差別,謂諸無漏定名離世間禪,修學無漏即是彼因,由未斷煩惱雖修無漏亦為煩惱,牽煩惱隨至無漏名為遠行,行亦入義。九、實非實者,同法、異外道行、解脫熏差別,同法釋實,即三乘同佛法故;異外道釋非實,在佛法外故名為異。行者上二之因,解脫者上二之果,各有熏習,好習本法故曾修小乘,今雖學大先發小習,餘可準知。此習邪正雙明,約修證說亦含三乘餘習之相。十、乘熏差別,唯就於正約其見聞,故《法華.安樂行》令不親近二乘,恐習成種故。前七約時,三世三有互望明習通於善惡。八明惡隨於善。後二約人,種種習氣皆能了之,令成如來無習氣之習氣智故。

「又知眾生正定、邪定、不定相,所謂正見正定相、邪見邪定相、二俱不定相、五逆邪定相、五根正定相、二俱不定相、八邪邪定相、正性正定相、更不作二俱離不定相、深著邪法邪定相、習行聖道正定相、二俱捨不定相。」

第九、釋三聚稠林,亦先總、後別。論通為五。總即第一、有涅槃、無涅槃法,三乘中一向定差別。無即邪定,有即正定,各於自乘定故,離此不定。此就種性、約位以明。外凡無涅槃,三乘聖人定有,內凡不定。又約一期久遠,非究竟無。二、善行、惡行因差別,此約解惑以分三聚。謂正見是善行因,邪見惡行因。二見定起二行,名之為定。言二俱不定者,無正慧決擇,又不撥無因果,率之則可清升,任之則便鄙替,故曰不定。下不定倣此。三、惡道、善道因差別,此約行業以辨。四、外道、聲聞因差別,此約位以分。飜彼八正,名曰八邪。外道邪位定,正性離生;聖人位定,已見道故。前三善根,則名不定。五、菩薩差別,此約修大乘者得失以分。著邪是失,所謂六蔽;聖道為得,即六度等。

「佛子!菩薩隨順如是智慧,名住善慧地。」

第三、總結安住,文屬入行。論意總結前三,故云前三種事成就,方能安住此地。三種事,即法師方便成就、智成就、入行成就。

「住此地已,了知眾生諸行差別,教化調伏,令得解脫。」

大文第四明說成就,亦攝善法行,辯才饒益多同彼故。文中二:先牒前總。

「佛子!此菩薩善能演說聲聞乘法、獨覺乘法、菩薩乘法、如來地法。」

次廣顯說成,有三成就:一、智成就,謂知法、知器、知化儀故;二、口業成就,能起說故;三、法師自在成就,得陀羅尼等,成彼德故。各有佛子以為揀別。今初,分二:先、明隨所知之法;二、「一切」下,隨所依之器。此二何異?前文智成、入成,前二各別而知;今此總收,以法逗器。今初,所知法即三乘、一乘解脫差別,各含教、證。教道以將化生,令器熟故;證道以將度生,令得解脫,正體度故。

「一切行處智隨行故,能隨眾生根性欲解所行有異諸趣差別,亦隨受生煩惱眠縛諸業習氣而為說法,令生信解增益智慧,各於其乘而得解脫。」

二、隨所依之器,文有三節:初總明,次「能隨」下別顯,後「令生」下結益。論主收為七種器:一說所法對器,自釋云:隨應度者授對治法故。即總中二句下是所說法,上句即所對之器。別中初能隨及後而為說法,即上說所說法。中間根等諸林,即所對之器。論經眾生下有心字,即是心稠林,通為五種器。初眾生心、根、性、欲、解五器,明所說法成就,謂十一林中此五正顯已成信等法器,可隨根欲等說,故別顯之。三所行有異,含其二義:一約能行之行,名種種異行器,即上根等能行。二所行之境,即上根等所行,名譬喻器,總喻上五。故世稼穡具五因緣,彼所種之物成就堪用:一有心物,二有根益其生力,三有可生性,四含潤欲發,五決定可生。喻上心等,故云譬喻。四諸趣差別者,即定不定根轉器,亦通上根等。五「亦隨」下,以彼生煩惱業熏難捨,要作同行巧辨方能化故。三「令生」下結成益,即隨乘因能乘出器,以上諸義不出自乘解脫。

《補義》云:疏引論收此一段為七器者,以初總有二句為一器;次別中云能隨眾生根、性、欲、解,準論經,眾生下有一心字,則以心、根、性、欲、解為五種器;後結成益中令生智慧,各於其乘而得解脫為一器。是為七種。中間所行有異等三句,即明上根等差別之義,故不分耳。

「佛子!菩薩住此善慧地,作大法師,具法師行,善能守護如來法藏。」

第二、口業成就,曲分為二:先、總明具說之德;二、「以無量」下,正明口業成就。今初,亦是智成就,以具法師行即是智故。而言說者,護如來慧藏通於說故。斯則內持於智,外口說故。何名具法師行?深妙義中具二十種功德故:一、知時,二、正義,三、頓,四、相續,五、漸,六、次,七、句義漸次,八、示,九、喜,十、勸,十一、具德,十二、不毀,十三、不亂,十四、如法,十五、隨眾,十六、慈心,十七、安隱心,十八、憐愍心,十九、不著名利,二十、不自讚毀他。慈氏論中說具十德者,名大法師攝義具足:一、善知法義,二、能廣宣說,三、處眾無畏,四、無斷辯才,五、巧方便說,六、法隨法行,七、威儀具足,八、勇猛精進,九、身心無倦,十、成就忍力。

「以無量善巧智起四無礙辯,用菩薩言辭而演說法。此菩薩常隨四無礙智轉,無暫捨離。何等為四?所謂:法無礙智、義無礙智、辭無礙智、樂說無礙智。」

第二、正明口業中,先略明;後「此菩薩以法」下,廣顯。今初,先顯名體,謂外以菩薩美妙言辭而演法義,名四無礙辯;內由智起,名四無礙智。次辯體者,此智即無漏,後得為體,故云善巧,即上知法、知機智也。次「菩薩」下,約位顯勝,以初地分得,此地任運,故無暫捨離。後「何等」下,徵列名字,知緣法等無物礙故。法等皆智境界。從境分四:一、法者,法體,謂法自體有軌持故,即二空所攝,即真之俗境。故論云:「遠離二邊,生法所攝,如色礙相等。」二、義者,法境界體,謂於體上差別境義,即上二空所攝真諦之境。故論云:「即彼遠離二邊,生法所攝中,如實智境界故。」然得此真智者,由菩薩於生法二執所攝境中,以智安住,求彼色等,但是虗妄,即俗而真,是彼色等之中別義。上即遠公之意,其猶不生不滅,是無常義。亦可不約二諦,法約自體,義約差別,謂十一色等虗妄分別之相,即是別義。言如實智者,稱事實也。三、詞者,正得與眾生,謂得彼方言與他說故。故論云:「於彼如實智境中,隨他所喜言說正知。」此釋正得。隨「他言說正知而與故」,此釋與眾生。四、樂說者,正求與無量門,謂樂說乃辭中別義。七、辨剖析,名無量門。論云:「於彼隨他所喜言語正知,無量種種義語隨知而與故。」

上略明四無礙智。

下廣顯中,理實此四通該一切,且約圓教以列十門,各有復次。論云「後五是淨」者,謂三行果,則顯前五是三乘教理通於染淨。言十者:一、依自相,謂知事法體各殊故;二、依同相,謂知理法若性若相各有同理故;三、行相,此約時辨法,三世遷流故,上三知義即是所詮;四、說相,此知教法,上四皆約所知;五、智相,此約能知;六、無我慢相,此約所離明淨;七、小乘、大乘相,此約所行,上二通辨諸乘行果,後三別約一乘;八、菩薩地相,此約因行,後二知果;九、如來地相,約體;十、作住持相,約用。然十中法義則別,後二多同,皆辭則說於法義,樂說乃辭中別義,亦有以辭說於法,樂說說義。十中皆四無礙,即四種相。

「此菩薩以法無礙智知諸法自相,義無礙智知諸法別相,辭無礙智無錯謬說,樂說無礙智無斷盡說。」

二、廣顯十中,初自相有四種:一生法自相,謂知色是變礙相等。二義者差別自相,謂知色有十一處等。上二約總別以分法義,後二同體義分。三想堅自相,想者起言所依,亦以慧心取彼二種相故:一隨自所覺諸法相,二隨彼所化言辭所宜相。以所覺法隨彼言辭為彼生說,說無錯謬名為堅固。四彼想差別自相,想義同上,但以次第不息,以多異名堅固彼義,令他受樂名不斷盡。此自相一門是總。

「復次,以法無礙智知諸法自性,義無礙智知諸法生滅,辭無礙智安立一切法不斷說,樂說無礙智隨所安立不可壞無邊說。」

第二、同相。約性與相,分於法義:一、一切法同相,謂諸法同以無性為自性故。二、有為法同相,同生滅故,謂觀無常生滅門相,得入初句法無我性,故無我智境得成,是則生滅是常義也。三、一切法假名同相,故云安立。所立之法已是假名,更以言詮假名而談,名不斷說。四、假名假名同相,謂不壞前假名,更以異異無邊假名說,故重言假名。

「復次,以法無礙智,知現在法差別;義無礙智,知過去、未來法差別;辭無礙智,於去、來、今法無錯謬說;樂說無礙智,於一一世無邊法明了說。」

第三、行相中,約三世以分法義:一、生行相,現法緣生故。設知過、未,亦名現在,以三世皆是當世、現在故。故論云:「過去、未來,彼彼世間攝受故。」二、已生、未生行相,設知現在,亦名過、未,以現是過家未、未家過故,是則當世而知名法。逆見過、未,能知現在,是則名義。為菩薩知境三物假名行相,總說三世之物不謬故。四、說事行相,然所說事中不出三世總相物中,故云一一世。但曲明異異事法,故云無邊法明。

「復次,以法無礙智知法差別,義無礙智知義差別,辭無礙智隨其言音說,樂說無礙智隨其心樂說。」

四、說相中,約本釋以分法義:一修多羅相,故但云法;二解釋相,所以名義;三隨順相,隨類言音故;四相似說相,謂隨心樂聞何法,宜何譬喻,說似彼心故。

「復次,法無礙智以法智知差別不異,義無礙智以比智知差別如實,辭無礙智以世智差別說,樂說無礙智以第一義智善巧說。」

第五、智相,約法類以分法義:一現見智,二比智。比即類也。然所知境即是二諦,法比等智是無礙體,從體立稱不同前後。又法比等智通於大小,四無礙智唯局大乘,故《涅槃》說唯菩薩有,聲聞設有少故名無。若就二智所觀普通大小,約能觀智唯局大乘,於大乘中依觀所取能以立法類:一法智觀如故云現見,謂觀差別二諦同如不異故。二比智即觀前能觀如實分別之智,類餘亦爾。類何等耶?比知如前,差別即如實故。三欲得方便智,謂此是相見道,依真假說後得智攝,故云世智。若欲得第一義,假說以為方便。四得智,謂以世智說而與第一義相應,非顛倒異方名樂說,故云善巧,可以證得第一義故。餘如《唯識》、《雜集》各第九、《瑜伽》十六說。

「復次,法無礙智,知諸法一相不壞;義無礙智,知蘊、界、處、諦、緣起善巧;辭無礙智,以一切世間易解了美妙音聲文字說;樂說無礙智,以轉勝無邊法明說。」

第六、無我慢相中,約真俗以分法義:一第一義諦無我,故云一相。言不壞者,不壞無我故。若言我知無我、我證無我,則壞無我,以有能所故。二世諦無我,故云蘊等。迷蘊著積聚我,迷界著異因我,計種族別故。迷處著欲我,計為生門能受入故。迷諦緣起著作我,皆明因果有造作故。並是法我,亦通人我。今隨順觀察世諦緣生無實以為對治,得入第一義法無我,名善巧方便,故蘊界等是菩薩智境所治之義。三說美妙無我,愜情稱美,順理為妙。四說無上無我,故云轉勝。辭中差別,故云無邊法明。

「復次,法無礙智知一乘平等性,義無礙智知諸乘差別性,辭無礙智說一切乘無差別樂,說無礙智說一一乘無邊法。」

第七、大小乘相中,約權實以分法義,以知實為法,知權為義,會三歸一為辭,開方便門為樂。說一觀相,謂一觀不異,唯一事實故。二、性相,就彼根性有三乘故。三、解脫相,會彼三乘同歸一實,解脫相中無差別故。論云:「依同解脫。」不懼者,《法華》云:「今我喜無畏,但說無上道」故。四、念相,即開方便門,隨機念異,心行不同,以多法明說諸乘法,然皆為一事故。論云:隨順解脫。

「復次,法無礙智,知一切菩薩行智、行法、行智隨證;義無礙智,知十地分位義差別;辭無礙智,說地、道無差別相;樂說無礙智,說一一地無邊行相。」

第八、菩薩地相中,約地體相以分法義。一、智相。一切菩薩行者,總標也。何者是耶?謂所證法行、能證智行。何以此二名菩薩行?以智契如故。故經云「智隨證」,論云「觀智說故」。此菩薩行即十地智體。二、說相,謂體雖一智相,有十地分位故。然此分位由心差別,故論云:「十地差別者,謂心;而名說相者,約口言也。」以論經云:「義無量者,說十地差別。」故作是釋。斯則異前義大。三、與方便相,謂巧說十地授與眾生,不顛倒教授與地證道無有差別故。四、入無量門相,入諸地相差別故。

「復次,法無礙智,知一切如來一念成正覺;義無礙智,知種種時、種種處等各差別;辭無礙智,說成正覺差別;樂說無礙智,於一一句法無量劫說不盡。」

第九、如來地相,約真應以分法義。謂一、法身相,即始本無二之法身,故云一念成正覺。二、色身相,種種時者,隨何劫中;種種處者,隨何國土;依報事各差別者,隨何等佛身上報事。三、成正覺相,通說正覺十佛差別故。四、說相,佛德無盡,故說亦無盡。

「復次,法無礙智,知一切如來語、力、無所畏、不共佛法、大慈大悲、辯才方便、轉法輪,一切智智隨證。義無礙智,知如來隨八萬四千眾生心、行、根、解、差別音聲。辭無礙智,隨一切眾生行,以如來音聲差別說。樂說無礙智,隨眾生信解,以如來智清淨行圓滿說。」

第十、作住持相,約諸佛能說德、所說聲教以分法義:一、覺相,即作住持德,覺法性相故。語者,隨自意語、隨他意語、隨自他意語,此能說法故。十力破魔憍慢,無畏伏外道,不共異二乘,慈悲故常說,辯才故能說。方便者,隨順物機。轉法輪者,正說。此上皆一切智智隨證。二、差別相,知佛隨心種性等差別聲教故。三、說相,用前音聲差別說故。四、彼無量相,異異說故。隨信解者,示現菩薩無盡樂說故。以如來智等者,諸佛法身以利生為行,此行合智故,無垢清淨不可破壞,故云圓滿。此地分得故,用之而說。

「佛子!菩薩住第九地,得如是善巧無礙智,得如來妙法藏,作大法師。」

大文第三法師自在成就中二:先牒前標後,二、「得義」下正顯。成就有四種事:一持成就,得不失故;二說成就,巧能演故;三問答成就,斷疑網故;四受持成就,更受勝法故。則前三自分,後一勝進。又前一釋得妙法藏,後三釋作大法師。於此四種皆無縛著,即攝第九迴向也。

「得義陀羅尼、法陀羅尼、智陀羅尼、光照陀羅尼、善慧陀羅尼、眾財陀羅尼、威德陀羅尼、無礙門陀羅尼、無邊際陀羅尼、種種義陀羅尼,如是等百萬阿僧祇陀羅尼門皆得圓滿,以百萬阿僧祇善巧音聲辯才門而演說法。」

第一、持成就中分二:初列十持,持先已得;後「此菩薩得如是」下,用前十持,持當所得。今初,先列十持,並從所起業用立名:初三起意業,次三起身業,後四起口業。一、持義;二、持教法;三、持能知智;四、善軟者,慈光攝受;五、剛強者,善慧降伏種種施為故;六、上供諸佛,下攝貧窮,故名眾財;七、於大乘中陿劣眾生,示教大乘威德勝利,令生善故;八、不斷辯才,智常說故;九、無盡樂說,深說故;十、種種樂說,廣說故。後「如是」下,總結。以百萬下,顯持之用。

「此菩薩得如是百萬阿僧祇陀羅尼門已,於無量佛所一一佛前,悉以如是百萬阿僧祇陀羅尼門聽聞正法,聞已不忘,以無量差別門為他演說。」

二、持當得中,聞已不忘正顯持義,為他演說亦持之用

「此菩薩初見於佛,頭頂禮敬,即於佛所得無量法門。此所得法門,非彼聞持諸大聲聞於百千劫所能領受。」

第二明說成就中三:初、顯所受法多。

「此菩薩得如是陀羅尼、如是無礙智,坐於法座而說於法,大千世界滿中眾生隨其心樂差別為說,唯除諸佛及受職菩薩,其餘眾會威德光明無能與比。」

二、能廣開演。

「此菩薩處於法座,欲以一音,令諸大眾皆得解了,即得解了;或時欲以種種音聲,令諸大眾皆得開悟;或時心欲放大光明,演說法門;或時心欲於其身上一一毛孔,皆演法音;或時心欲乃至三千大千世界所有一切形、無形物,皆悉演出妙法言音;或時心欲發一言音,周徧法界,悉令解了;或時心欲一切言音,皆作法音,恒住不滅;或時心欲一切世界簫、笛、鐘、鼓及以歌詠、一切樂聲,皆演法音;或時心欲於一字中,一切法句、言音差別,皆悉具足;或時心欲令不可說無量世界地、水、火、風四大聚中所有微塵,一一塵中皆悉演出不可說法門。如是所念,一切隨心,無不得者。」

三,明起說自在。

上二,說成就竟。

「佛子!此菩薩,假使三千大千世界所有眾生咸至其前,一一皆以無量言音而興問難,一一問難各各不同;菩薩於一念頃悉能領受,仍以一音普為解釋,令隨心樂,各得歡喜。如是,乃至不可說世界所有眾生,一剎那間,一一皆以無量言音而興問難,一一問難各各不同;菩薩於一念頃悉能領受,亦以一音普為解釋,各隨心樂,令得歡喜。乃至不可說不可說世界滿中眾生,菩薩皆能隨其心樂、隨根、隨解而為說法,承佛神力廣作佛事,普為一切作所依怙。

大文第三、問答成就:初、一界答難;二、明一切世界。

「佛子!此菩薩復更清淨成就智明。假使一毛端處有不可說世界微塵數諸佛眾會,一一眾會有不可說世界微塵數眾生,一一眾生有不可說世界微塵數性、欲,彼諸佛隨其性、欲各與法門;如一毛端處,一切法界處悉亦如是。如是所說無量法門,菩薩於一念中悉能領受,無有忘失。」

第四,受持成就。

上通明地行竟。

下明位果。

「佛子!菩薩住此第九地,晝夜專勤,更無餘念,唯入佛境界親近如來,入諸菩薩甚深解脫;常在三昧,恒見諸佛,未曾捨離;一一劫中見無量佛、無量百佛、無量千佛,乃至無量百千億那由他佛,恭敬尊重,承事供養,於諸佛所種種問難,得說法陀羅尼,所有善根轉更明淨。」

大文第二明位果,三果同前,但此初調柔果中見佛緣,初依內證見佛法身,後依三昧見佛色身,餘可知。

「譬如真金,善巧金師用作寶冠,轉輪聖王以嚴其首,四天下內一切小王及諸臣民諸莊嚴具無與等者。」

二、喻明。

「此第九地菩薩善根亦復如是,一切聲聞、辟支佛及下地菩薩所有善根無能與等。」

三、合。

「佛子!譬如二千世界主大梵天王,身出光明,二千界中幽遠之處悉能照耀,除其黑闇。此地菩薩所有善根亦復如是,能出光明照眾生心,煩惱黑闇皆令息滅。」

二、教智淨。

「此菩薩十波羅蜜中,力波羅蜜最勝;餘波羅蜜非不修行,但隨力隨分。」

三、別地相。

「佛子!是名略說菩薩摩訶薩第九善慧地;若廣說者,於無量劫亦不能盡。」

第四、結說地名。

「佛子!菩薩摩訶薩住此地,多作二千世界主大梵天王,善能統理,自在饒益,能為一切聲聞、緣覺及諸菩薩分別演說波羅蜜行,隨眾生心所有問難無能屈者。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如是一切諸所作業,皆不離念佛,乃至不離念一切種、一切智智。復作是念:『我當於一切眾生中為首、為勝,乃至為一切智智依止者。』此菩薩若發勤精進,於一念頃,得百萬阿僧祇國土微塵數三昧,乃至示現百萬阿僧祇國土微塵數菩薩以為眷屬。」

第二、攝報果。

「若以菩薩殊勝願力自在示現,過於此數,乃至百千億那由他劫不能數知。」

三、願智果。

爾時,金剛藏菩薩欲重宣其義而說頌曰:

「無量智力善觀察,最上微妙世難知,
普入如來祕密處,利益眾生入九地。
總持三昧皆自在,獲大神通入眾剎,
力智無畏不共法,願力悲心入九地。」

第三重頌分中,二十四偈分三:初十九偈頌地行,次四偈位果,後一結歎。今初,具頌上四分:初二頌法師方便

「住於此地持法藏,了善不善及無記,
有漏無漏世出世,思不思議悉善知。
若法決定不決定,三乘所作悉觀察,
有為無為行差別,如是而知入世間。」

次、二頌智成就。

「若欲知諸眾生心,則能以智如實知,
種種速轉壞非壞,無質無邊等眾相。
煩惱無邊恒共伴,眠起一義續諸趣,
業性種種各差別,因壞果集皆能了。
諸根種種下中上,先後際等無量別,
解性樂欲亦復然,八萬四千靡不知。
眾生惑見恒隨縛,無始稠林未除翦,
與志共俱心並生,常相羇繫不斷絕。
但惟妄想非實物,不離於心無處所,
禪定境排仍退轉,金剛道滅方畢竟。
六趣受生各差別,業田愛潤無明覆,
識為種子名色芽,三界無始恒相續。
惑業心習生諸趣,若離於此不復生,
眾生悉在三聚中,或溺於見或行道。」

三、七偈頌入行成就。


「住於此地善觀察,隨其心樂及根解。」

四、有八偈頌說成就。於中,初半偈頌智成就。

「悉以無礙妙辯才,如其所應差別說。
處於法座如師子,亦如牛王寶山王,
又如龍王布密雲,霔甘露雨充大海,
善知法性及奧義,隨順言辭能辯說。」

次、二偈頌口業成就,其中諸喻長行所無。

「總持百萬阿僧祇,譬如大海受眾雨。
總持三昧皆清淨,能於一念見多佛,
一一佛所皆聞法,復以妙音而演暢。」

後、五偈半頌法師自在成就。於中,初偈半頌持。

「若欲三千大千界,教化一切諸羣生,
如雲廣布無不及,隨其根欲悉令喜。」

次一偈頌說。

「毛端佛眾無有數,眾生心樂亦無極,
悉應其心與法門,一切法界皆如是。」

次一偈頌問答。

「菩薩勤加精進力,復獲功德轉增勝,
聞持爾所諸法門,如地能持一切種。
十方無量諸眾生,咸來親近會中坐,
一念隨心各問難,一音普對悉充足。」

後二偈頌受持,兼頌問答。

「住於此地為法王,隨機誨誘無厭倦,
日夜見佛未曾捨,入深寂滅智解脫。
供養諸佛善益明,如王頂上妙寶冠,
復使眾生煩惱滅,譬如梵王光普照。
住此多作大梵王,以三乘法化眾生,
所行善業普饒益,乃至當成一切智。
一念所入諸三昧,阿僧祇剎微塵數,
見佛說法亦復然,願力所作復過此。」

第二、四偈頌位果。

「此是第九善慧地,大智菩薩所行處。
甚深微妙難可見,我為佛子已宣說。」

第三,一頌結說。

第九,善慧地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綱要卷第三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