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觀無量壽佛經疏玅宗鈔會本卷第三
日東 沙門 實觀 分會
【鈔】二、「分文」下,隨經顯義。前取經中名等五義,解釋總題。總意雖彰,別文難顯,故須以句節定經文,令義顯現。總別雖異,義無兩塗,方知玄義釋此經題,復了疏句不顯他義。分二:初、總別科判。總科三分,別科六章。
【疏】分文為三:序、正、流通。從「如是」訖「清淨業處」,序分;「爾時,世尊放眉間光」訖「諸天發無上道心」,正說當機益分;「爾時,阿難白佛:當何名」下,訖經,流通分。序中文二:證信、發起。正說亦二:淨業、玅觀。流通亦二:王宮、鷲山。
【鈔】二、「初證」下,隨科解釋三:初、序分二:初、證信序,即是通序。《大論》云:「佛將涅槃,阿難問佛:『一切經首,當安何語?』佛答:『阿難!應云:「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某國土,與某大眾。」非獨我法如是,三世諸佛,經初亦然。』」故知六義即是通序,以諸經同故;亦名經前序,付囑令安故;亦名經後序,結集者所置故。今言證信者,令聞者不疑。故論第四:「問曰:何不直說般若,而言住王舍城?答:說時、方、人,令人信故。」言六句者,但以詮義究竟為句,如佛但一字,亦名句也。二:初、標指六句。
【疏】初、證信序六句。如是標於信,我聞異外道,一時辯息諍,佛正明化主。王城論住處,列眾為同聞。
【鈔】如是標於信者,「釋論」第二:「問曰:諸佛經何故初稱如是?答: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如是義者,即是信也。若人有信能入佛法,無信不入。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信者言是事如是。」我聞異外道,親承於佛,故曰我聞,不同外道不稟佛也。一時辯息諍者,謂機熟受道之時,故無諍也。《釋論》云:「不應無一時。佛自言:『一人出世,多人得樂。』是者何人?佛世尊也。」
如是!
【鈔】二、「如是」下,隨文釋義六:初、標信。
【疏】如是者,諸法實相,古今不異,名如,如理而說故。為是決定可信,故云如是。
【鈔】信名忍樂,理當言善。方忍方樂,理當則不異名如,言善則無非曰是。四教言理,皆稱如是,而有淺深。若其三藏,唯就世俗論於不異及以無非,通雖即理,但在二諦,別教知中,要先破二;唯圓初心,即了諸法一一中實,當處皆如,稱此而談,無非曰是。故圓望三教,皆不如是。此經所信,雖未開廢,而所被機,不從偏小,故但就圓,明於如是決定可信也。此句既爾,下之五句,皆以在圓故通。序文通,其義亦通,而其意別。今以別意釋其通文,故此云也。
我聞:
【鈔】二、「我聞」下,異外道二:初、正釋。
【疏】我聞者,表異外道,親承有在。
【鈔】有在者,在於佛也。雖釋我聞,意多明聞,次文明我。
○二、「我者」下,料簡二:初、立難。
【疏】我者,自在義。一切法空無我,何故說我?
【鈔】我有自在及主宰義。凡夫、小乘於人法中而著於我,今傳圓觀合順二空,何得言我?
○二、「隨俗」下,通難二:初、直通。
【疏】隨俗假名說我,謂見慢名字。若無我,則無聞;若無聞,化道則絕。為此義故,雖知無我,為傳化不絕,假名說我。
【鈔】畢竟空中雖我叵得,此空即俗,諸我宛然。今且約三分別我相:橫計主宰,名為見我;俱生主宰,名為慢我;隨世流布,即名字我。阿難尊者至結集時,尚破同體見、慢之我,豈有界內二種我耶?為傳化故,故順玅俗立名字我。
○二、「如人」下,舉譬。
【疏】如人以金錢易銅錢及草木等,賣買法爾,人無笑者,故言我聞。
【鈔】知無我理,如用金錢;隨俗立我,如易銅錢及草木等。
一時。
【鈔】三、「一者」下,辯息諍二:初、示論釋二:初、釋一。
【疏】一者,佛法無有定實之一,云何稱一?隨俗假說一耳。《釋論》廣破一異也。
【鈔】先約真破,次隨俗立,在文可見。《釋論》廣破一、異者,論云:「若一與物一,一與物異,二俱有過。問曰:若一有何過?答曰:若一、瓶是一義,在在有一,處處皆應是瓶,則無衣等諸物。一中之過既然,二中之過云何?答:若一與瓶異,瓶則非一;若瓶與一異,一則非瓶。若瓶與一合,瓶名一者,今一與瓶合,何不名一為瓶?是故不得言瓶異一。」彼文極廣,蓋瓶顯可見,故以瓶喻時也。一則是數,時則是體。若於數體定執一、異,則諸惑紛然;能離執者,則於法解脫。斯乃寄於數體一文,示離著觀,令於諸法皆祛定計。即知六事及以諸文,皆須離於一、異之見也。
○二、釋時。
【疏】時者,有二種:一、迦羅,即短時,亦名實時;二、三摩耶,名長時,亦名假時。
【鈔】此土詮召,但直云時。天竺二音,若云迦羅即是實時,云三摩耶即是假時。亦如此間心有二稱,言智是解心,言識是迷心,故令依智不依識也。外人執時以為實因,是故對彼云三摩耶顯時是假。若內弟子依時而食,護明相等,乃言迦羅顯時是實。言迦羅短時,三摩耶長時者,若據論文,短時、長時並名三摩耶也。謂方時、離合、一異、長短等名字,出凡人著心,是故長短皆假無實。今以短長分對二名者,恐是大師依建立門巧會論意。以依佛制時,則生死時短;外道執時,則生死時長。既迴論文,必有此意。
○二、「今不」下,明今意。
【疏】今不論長短假實,說此經竟,總云一時。
【鈔】言不論等者,今非界內護明相等,故不論實時;又非破外執時為實,故不論假時。長短如前。但是眾生機熟,佛應說經,機應合一之時,亦是諦智合一之時,故云一時。文但從應,故云說經。豈無機感,佛空說法?故佛說竟,韋提悟訖。然一時文義,本通深淺,今意別在圓機感佛,故使凡夫頓入法忍。
佛。
【鈔】四、「佛者」下,明化主三:初、約異名釋。
【疏】佛者,亦婆伽婆,此云有大名聲,亦云能破煩惱。
【鈔】《大論》第四,以四義釋婆伽婆:一、能破煩惱;二、有功德;三、巧分別,能分別諸法總相、別相故;四、好名聲,無有得聲名如佛者故。今文略出二義。新云:薄伽梵具六義:一、自在,二、熾盛,三、端嚴,四、名稱,五、吉祥,六、尊貴。以多含,故不翻。舊云婆伽婆,訛也。
○二、「佛者」下,約三覺釋。
【疏】佛者,平等開覺,故名為佛。既能自覺,復能覺他,覺行備滿。
【鈔】「佛者」下,總示。「既能」下,別示三覺。對迷說自,對自說他,對因說滿。一平等覺,對三不同,說為三覺。
○三、「一切」下,約超因釋。
【疏】一切智異外道,慈悲異二乘,平等異小菩薩,尊極名為佛。
【鈔】一切智故,異外邪癡;無緣慈故,異小自度;三智等故,異偏菩薩;究竟覺故,異諸因位。能異不殊,對所異故,四種分別。然釋佛義,六即等說,其文稍委,故今略云。
在王舍城耆闍崛山中。
【鈔】五、「在者」下,論住處二:初、釋住二:初、會在同住。
【疏】在者,暫時曰在,久停名住,一往語耳。
【鈔】在暫、住久,一往分之,故非盡理。久在、暫住,有何所妨?況靈鷲山,如來應身常在其中,豈得言暫?
○二、「住者」下,約論釋住。此經云在,《大品》言住,其義不別,故引彼論住義釋在。分二:初、標列。
【疏】住者,四威儀皆為住。差別者,謂天住、梵住、聖住、佛住也。
【鈔】四威儀者,謂行、住、坐、臥。此之身儀,皆住靈鷲,而能住法,則有四差,即天、梵、聖、佛也。
○二、「天住」下,解釋。
【疏】天住,謂六欲天因,即施、戒、善心也。梵住,從初禪至非想因,即四無量心也。聖住,三乘人因,即三三昧也。佛住,首楞嚴百八三昧,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也。
【鈔】今四住文,乃是盡取論釋住義。是知四中皆明因果,而所住法正在於因。所謂如來以攝物故,示現施、戒及十善心,此即佛以欲天之法住王舍城;為物示現四無量心,示三三昧,即梵法、聖法住王城等。此皆如來隨他意住。若隨自意,即以楞嚴至不共等住王城也。故《普賢觀》云:「釋迦牟尼名毗盧遮那,此佛住處名常寂光。」釋迦、遮那既是異名,王城、寂光畢竟無二,故云此佛住處名常寂光。今之所住,是何境界?又應了知:若以人、法分於能、所,施、戒至于首楞嚴等,皆所住法,佛為能住;若以王城為所住處,上之人、法皆名能住。又據經文,但云佛住,論應唯就首楞嚴釋。而明前三者,荊谿二解:一、從通以趣別,從廣之狹也;二、將勝以攝劣。佛住王城,必攝欲、色及以三乘。佛住既勝,則無法不住,非不住惡。為引物故,且從善說。而於善中,就世間善,略指定、散,收一切善,故言天、梵;於出世中,略指小、大,攝一切法,故言聖佛。他人不明能住心、法,唯云身住王舍城等,則抑極聖同凡夫住,況復凡、聖各各有於能住之法?且如比丘修戒、定、慧,乃以天、梵及以聖住住於房舍;若破戒者,則以地獄住於房舍。其有能修一心三觀,則所住處即空、假、中,豈非楞嚴為能住法?初心尚爾,如何果佛唯論身住?
○二、「王舍」下,釋處二:初、各釋城山二:初、釋城二:初、翻梵名。
【疏】王舍城者,天竺云羅閱祇伽羅。
【鈔】亦名摩竭提,此云不害。言此國法不行刑戮,其有犯死罪者,送置寒林。
○二、「釋論」下,解釋三:初、約諸王治化釋。
【疏】《釋論》解:「摩伽陀國王有夫人,生子一頭、兩面、四臂,人謂不祥,王即裂其身首,棄之曠野。羅剎女鬼名闍羅,還合其身,以乳養之。後大成人,力能并國。王有天下,取諸國王萬八千人,置此五山,以大力勢治閻浮提,閻浮提人因此名王舍城也。」
【鈔】二、「又先」下,約移居免火釋。
【疏】又先所住城,城中失火,一燒一作,如是至七,國人疲役。集諸智人,宜應易處,即求覓地,見此五山周匝如城,即作宮殿,王於中住,故名王舍。
【鈔】三、「又」下,約畏罪得處釋。
【疏】又古昔國王名婆藪,厭世學仙,妄云天祀中應殺生噉肉,身陷地獄。其子廣車,次復為王,自念:「我父生入地獄,今欲出家,復畏地獄,欲治天下,復恐有罪,當何處身?」作是念時,空中語言:「汝行若見難值希有處,當作舍住。」王出畋獵,見一鹿走疾如風,王便逐之。至此山,周匝峻固,其地平正,生草細輭,好華徧地,茂林華果,溫泉浴池,皆悉清淨,天雨天香,奏天伎樂。乾闥婆等適見王來,各自還去,見此靈奇,於中起舍,故名王舍城也。
【鈔】二、「耆闍」下,釋山二:初、翻名。
【疏】耆闍崛山者,翻名靈鷲。
【鈔】二、「諸聖」下,解釋三:初、約聖靈依就釋。
【疏】諸聖仙靈,依之而住。
【鈔】二、「又名」下,約山形似鷲釋。
【疏】又名鷲頭峯,形似鷲。
【鈔】三、「又山」下,約鷲鳥棲隱釋。
【疏】又山南有尸陀林,諸鷲食屍竟,棲其山。
【鈔】二、「然法」下,總示法應。
【疏】然法身無像,實不假地所居,為欲利益故,隨化身明化主住處耳。
【鈔】不言報者,報能冥法,復能垂應。既言法應,報在其中。三身融玅,言且暫分,體常相即。
○六、「與大」下,列同聞二:初、標科辯次。
【疏】「與大比丘眾」下,列同聞眾也。先聲聞,次菩薩,顯示教中二乘外相為勝。菩薩心雖是勝,外相無定,是故後說也。
【鈔】二、「聲聞」下,依次解釋二:初、聲聞眾二:初、分科示略。
【疏】聲聞,先標位,次列數。何不歎德?非是無德,譯經人略。
與大比丘眾。
【鈔】二、「與若」下,隨文解釋二:初、標位四:初、釋與。
【疏】與者,共義。一處、一時、一心、一戒、一道、一見、一解脫等皆一,故名共也。今經與阿難諸大眾同聞,故云與也。
【鈔】與即共義,以七一釋七種一故,方成共義。若據時判,已屬生蘇。且從本說,七在三藏:同感佛時,同鹿苑處,同別脫戒,同一切智心,同無漏正見,同三十七道,同有餘脫。昔同七者,今日同聞。然此觀門,佛將阿難及以目連,入韋提希後宮宣說,大眾未聞。至迴靈山,阿難具述,方得同聞。
○二、「大義」下,釋大。
【疏】大義有三,謂大、多、勝。天王大人所敬,故言大;徧解內外經書,名曰多;出九十五種上,號為勝。此等皆是無學小乘中極,故云大也。
【鈔】華言大者,梵曰摩訶,乃含三義,謂大、多、勝,故須就本三義釋之。大人所歸,德量大故;梵王師陳如,帝釋師迦葉等,通內外典,識解多故;出九十五,知見勝故;皆無疑解脫,故小、中、極。雖標一大,義必具三。
○三、釋比丘二:初、標列六義。
【疏】比丘者,因果六義:因名乞士,怖魔破惡;果號應供,殺賊無生。
【鈔】因三果三,一一主對。
○一、「釋論」下,隨要釋三。因三若成,果三自剋,復欲行者効彼修因,故釋因三。三中,初、乞士。
【疏】《釋論》:「淨目問舍利弗:『乞士者,有四種食:合藥種植田園,名下口食;仰觀星宿,名仰口食;四方巧語,名方口食;呪術卜算,名維口食。比丘不作此四,名清淨乞士也。』」
【鈔】今舉身子答彼淨目乞士之義。須離上下方維之食,常行乞食,清淨活命,故名乞士,至果乃成應供德也。
○二、怖魔。
【疏】怖魔者,若發心出家,地行夜叉唱,飛行空中,展轉乃至六天,魔王聞之怖畏,失人眾也。
【鈔】魔主生死,在家受欲,增長生死;出家離染,趣向無生。是故魔王聞之生怖,染欲破戒,魔還快樂,勤修三學,果證無生。
○三、破惡。
【疏】破惡者,能破煩惱,九十八使悉皆破斷,故名破惡。
【鈔】見、思二使,共九十八,名惡名賊。修觀推窮,名為破惡;證智斷盡,名為殺賊。
○四、「眾者」下,釋眾三:初、釋通名。
【疏】眾者,四人已上,乃至百千無量,一處羯磨作法,行籌布薩,事理二和,無有違諍,名和合眾也。
【鈔】二、「一有」下,釋別相。
【疏】一、有羞僧,持戒無違;二、無羞僧,不持戒,不別好惡;三、無知僧,雖不破戒,不別輕重,二人共諍,不能判決,默然無言;四、真實僧,謂學、無學人。
【鈔】三、「今此」下,明去取。
【疏】今此二僧得共羯磨,同聞證信,唯取無學人也。
【鈔】羯磨通凡,故取有羞。今此二僧者,即有羞真實也。論云:「是中二種僧,可共百一羯磨,同聞證信。」尚簡學人,前三絕分也。
千二百五十人俱。
【鈔】二、「千二」下,列數二:初、標人合數二:初、合一千。
【疏】千二百五十人者,列數也。三迦葉兄弟有千弟子。優樓,此云木瓜林;伽耶,此云城;那提,此云江;昔共起剎,今連枝也。
【鈔】二、「舍利」下,合二百五十。
【疏】舍利弗名,翻言珠子,亦云身子,姓拘栗陀。目犍連,姓也,翻讚頌,亦萊茯根,或云胡豆。二人共有二百五十人。
【鈔】二、「迦葉」下,常隨所以。
【疏】迦葉舍利弗等,先並事火,翻邪入正,艱苦累載,都無所獲,一遇見佛,便得上果,感佛恩深,常隨侍佛,為同聞眾。
菩薩三萬二千,文殊師利法王子而為上首。
【鈔】二、菩薩眾二:初、科四文。
【疏】菩薩位中有四:第一、明位,第二、列數三萬二千人,第三、標名文殊,第四、結為上首。
【鈔】二、「天竺」下,釋二義二:初、釋位。
【疏】天竺云摩訶菩提質帝薩埵,此云大道心成眾生。
【鈔】二、「文殊」下,翻名。
【疏】文殊,此云玅德,以法化人,名法王子也。
【鈔】二、發起序二:初、對辯不同二:初、泛舉差別。
【疏】二、發起序者,諸經不同,或放光動地,微笑入禪,自唱位號,勸人令問。
【鈔】放光,如《法華經》放眉間光,照東方萬八千土也。動地,如《大品》世尊以神通力,大千國土六種震動。微笑,如《報恩經》爾時如來熙怡微笑也。入禪,如《金光明經》是時如來遊於無量甚深法性也。自唱位號,如《梵網經》我今盧舍那方坐蓮臺也。勸人令問,如《涅槃經》普告眾生,大覺世尊將入涅槃,若有所疑,今悉可問,為最後問也。然諸經發起事,或兼有之,今且各舉一端,以明發起之相。
○二、「今經」下,正顯今經二:初、正顯。
【疏】今經正以殺父以為發起。
【鈔】二、「何故」下,釋疑。
【疏】何故舉此逆事為發起耶?為彰此界極惡,令人厭棄,親所生子,猶尚危害,即欲令人同欣淨土。下韋提希,願為我說無憂惱處,不樂閻浮濁惡之世。
【鈔】二、「就中」下,總科略釋二:初、分科。
【疏】就中為二:初「爾時」下,正明殺父;次「問守門人」下,明欲害母。
【鈔】二、「問頻」下,解釋三:初、問答釋疑二:初、問。
【疏】問:頻婆何故遣人說法?韋提何故如來自往?
【鈔】頻婆、韋提皆請弟子。赴頻婆請,何故唯遣目連、樓那?至赴韋提,何故如來躬親而往?
○二、答。
【疏】答:父願聞法,遣入傳授,為化義足。母求生淨土,非佛不開,故須自往。
【鈔】頻婆國父,願聞戒法,可遣人授。韋提國母,機在玅觀,須佛親開。父母之稱,從闍王得。
○二、「頻婆」下,預翻名字。
【疏】頻婆娑羅,此云摸實,亦曰影堅。韋提希,此云思惟。阿闍世,此云未生怨。或婆羅留支,此云折指。內人將護,名為善見也。
【鈔】三、「初段」下,隨科解經。初、正明殺父二:初、分科。
【疏】初段為四:一、頻婆為子幽禁;二、國太夫人密奉王食以濟王命;三、「漱口畢」下,聖為說法以潤王心;四、「如是時間」下,明因食兼由聞法多日不死。
爾時,王舍大城有一太子,名阿闍世,隨順調達惡友之教,收執父王頻婆娑羅,幽閉置於七重室內,制諸羣臣一不得往。
【鈔】二、「初爾」下,隨釋四:初、為子幽禁二:初、隨釋經文二:初、師資現事二:初、釋時處標人。
【疏】初、爾時,王舍太子阿闍世者,當佛在王舍城時。未生怨者,未生之日,相師占之:「此兒生已,定當害父。」
【鈔】經云爾時,即當佛在城不遠耆闍山時也。前譯阿闍世為未生冤,今方釋義。處胎之日,有冤害相,占者預記,因以為名。
○二、「隨順」下,明順友造逆五:初、釋惡友名族。
【疏】隨順調達惡友教者。調達,此云天熱,亦云天授,是斛飯王子,是佛堂弟,阿難親兄。阿難,此翻歡喜,亦云無染,或云欣樂。調達有三十相,出家誦六萬法聚,滿十二韋陀。
【鈔】二、「為利」下,釋惡友謀術二:初、從人學術。
【疏】為利養故,往詣佛所,求學神通,佛不為說,令觀無常,自可得道。復至舍利弗、目連,乃至五百弟子所,皆不為說取通之法。阿難親弟,未得他心授與通法。調達入山,學得五通。
【鈔】阿難親弟知取通法,自未得通,不知其心,故授與之。
○二、「心念」下,誘人同謀。
【疏】心念:「誰作檀越?闍世太子有大王相。」或自變身作象馬寶,於王子前抱持歍嗽,復至天上取天華天食。
【鈔】作象馬寶,以輪王事誑惑闍世,作抱持等,欲其生愛也。
○三、「語王」下,明惡友言教。
【疏】語王子言:「我作新佛,汝作新王,豈不快耶!」
【鈔】正教造逆:「我殺牟尼以作新佛,汝殺頻婆以作新王,新王、新佛共化世間,不亦快哉!」
○四、「隨順」下,明太子造逆。
【疏】隨順惡友,收執父王。
【鈔】闍世受教,乃行殺逆。
○五、「調達」下,明惡友造逆。
【疏】調達破僧,舍利、目連教化還合,推山厭佛。密迹金剛以杵擬之,碎石迸來,傷佛足指。華色比丘尼呵之,拳打眼出,作三逆罪,生入地獄。
【鈔】調達自造三逆成就,復教闍世殺父成就,害母加行、自行教他五逆罪故,生陷泥黎。
○二、「頻婆」下。父子前因。
【疏】頻婆往日毗富羅山遊行獵鹿,空無所獲,遇值一仙正坐,使人驅逐令去,遂勅殺之。臨終惡念:「願我來生,還如今日,心口害汝。」
【鈔】被殺仙人生惡念故,即來為子,胎中已有害父之怨。
○二、「如此」下,總結權化。
【疏】如此等事,皆是大士善權現化,行於非道,通達佛道。眾生根性不同,入道有異,一逆一順,弘道益物,示行無間而無惱恚。闍王現逆,為息惡人,令不起逆。
【鈔】調達、闍世、頻婆、韋提,皆是大權,現逆現順,利益眾生。
○二、夫人奉食。
【疏】二、明夫人奉食。
國太夫人名韋提希,恭敬大王,澡浴清淨,以酥蜜和用塗其身,諸瓔珞中盛蒲蔔漿密以上王。爾時,大王食飲漿求水漱口。
【疏】王食飲漿,求水漱口,合掌遙禮,請受八戒,澡浴清淨。
△三、二聖為說法。
漱口畢已,合掌恭敬,向耆闍崛山,遙禮世尊,而作是言:「大目犍連,是吾親友,願興慈悲,授我八戒。」時目犍連,如鷹隼飛,疾至王所,日日如是,授王八戒。世尊亦遣尊者富樓那,為王說法。
【鈔】三、聖為說法二:初、釋目連授戒二:初、釋疾至。
【疏】目連是佛右面弟子,昔為辟支佛,剃頭作袈裟,願得神通。
【鈔】以其宿世事辟支佛,今得神通,疾至王所。
○二、「授八」下,釋戒相。
【疏】授八戒者:不殺,不盜,不婬,不妄語,不飲酒,不著華香,不觀聽伎樂,不上高牀。此八是戒,不過中食,是齋。《毗曇》不著香衣、不上高牀,同是莊嚴處,合為一也。
【鈔】初開香衣及上高牀以為八戒,齋在八外;次合香衣、高牀為七,不過中食為第八,則齋在八內。法無增減,數有開合,皆名為八戒齋也。
○二、「富樓」下,釋樓那說法。
【疏】富樓那,此云滿願子,亦滿慈子,從父母得名,說法第一,巧開人心,故偏遣之。
如是時間,經三七日,王食蜜,得聞法故,顏色和悅。
【鈔】四、「頻婆」下,法食延壽。
【疏】四、頻婆因食聞法,遂得多日不死也。
【鈔】二、「次害」下,明欲害母二:初分科。
【疏】次害母中為四:一、為子幽閉;二、因禁請佛;三、佛與弟子因請往赴;四、見佛傷歎請法。初中又三:一、欲害母;二、二臣諫不聽害;三、勅內官幽閉。
【鈔】二、「初闍」下,隨釋四:初、為子幽閉三:初、欲害母三:初、王問在不。
【疏】初,闍世問守門者:「王今在不?」
時,阿闍世問守門者:「父王今者猶存在耶?」
【鈔】二、「守門」下,以事實答。
【疏】二、守門者,以事實答。
時守門人白言:「大王!國太夫人身塗蜜,瓔珞盛漿持用上王。沙門目連及富樓那從空而來,為王說法不可禁制。」
【疏】三、王聞瞋怒。
時,阿闍世聞此語已,怒其母曰:「我母是賊,與賊為伴,沙門惡人幻惑呪術,令此惡王多日不死。」即執利劒欲害其母。
【鈔】三、王聞瞋怒二:初、消經文。
【疏】名父為賊,母為賊伴,即執利劍,欲害其母。
【鈔】二、「應殺」下,釋妨難。
【疏】應殺守門人而欲害母者,守門有辭:「王先有勅,制諸羣臣,不言婦女沙門從空飛入,非我能禁。」王雖貪國殺父,猶不違法。
時有一臣,名曰月光,聰明多智,及與耆婆,為王作禮,白言:「大王!臣聞毗陀論經說,劫初已來,有諸惡王,貪國位故,殺害其父一萬八千,未曾聞有無道害母。王今為此殺逆之事,汙剎利種,臣不忍聞是旃陀羅,我等不宜復住於此。」時二大臣,說此語竟,以手按劒,却行而退。時阿闍世,驚怖惶懼,告耆婆言:「汝不為我耶?」耆婆白言:「大王!慎莫害母。」王聞此語,懺悔求救,即便捨劒,止不害母。
【鈔】二、「劫初」下,二、臣諫三:初、釋勸辭。
【疏】劫初已來,一萬八千未聞無道害母。害母眼見,何得言聞!謂不忍聞世人傳說。不宜住此,欲奔他國,故云不住。有國已來,雖有刑罪,不加女人,況所生母!故不住也。
【鈔】二、「以手」下,釋勸相。
【疏】以手按劒,却行而退者,按劒現威,以息王忿也。
【鈔】三、「驚怖」下,明從勸。
【疏】驚怖惶懼者,畏懼也。耆婆,此云固活,生時一手把藥囊,一手把針筒,昔誓為醫,能治他病,從德立號,菴羅女子也。是國賢臣,賢臣去,必國亡也。汝不為我者,耆婆重諫,慎莫害母,懺悔求救前也。即便捨劒,止不害母。
勅語內官,閉置深宮,不令復出。
【鈔】三、「勅語」下,勅幽閉。
【疏】勅語內官,幽閉深宮。
【鈔】二、「韋提」下,因禁請佛二:初分科。
【疏】韋提希被幽閉下,第二、請佛,謂請如來令遣弟子與己相見。文為二:初明請人,次明請法。
時韋提希被幽閉已,愁憂憔悴,遙向耆闍崛山,為佛作禮,而作是言:「如來世尊在昔之時,恒遣阿難來慰問我。我今愁憂,世尊威重,無由得見,願遣目連、尊者阿難與我相見。」
【鈔】二、「韋提」下,隨釋二:初、請人。
【疏】韋提何故請見目連及以阿難?目連是門師,阿難佛侍者,先恒教誡,故偏求見。居在深宮,不敢偏求,內厭惡界,願生淨土,欲令二人傳意請佛。
【鈔】一是門師,一是佛侍,先常教誡,故偏請二人。既在深宮,故請二人,不敢偏一。欲傳我意,請佛宣說生淨土因請人之意也。
作是語已,悲泣雨淚,遙向佛禮。
【鈔】二、「悲泣」下,請式。科云請法,即法式也。
【疏】悲泣雨淚,望佛哀憐,遙向佛禮,前已禮竟,今復重禮,表已殷勤。
【鈔】三、「世尊」下,因請往赴二:初分科。
【疏】「世尊在耆闍」下,如來現宮,不異勝鬘即生此念時,佛於空中現也。文為五:一、神通,二、色身,三、坐座,四、眷屬,五、雨華。
【鈔】勝鬘等者,勝鬘夫人也,即舍衛國波斯匿王女末利夫人所生,為踰闍國妃。其後父母遣書云:「佛出我國,神通自在,普益眾生。」勝鬘執書,對使說偈云:「仰惟佛世尊,普為世間出,亦應愍我等,速來至此處。」即說此偈時,佛於空中現。復說偈讚云:「如來玅色身,世間無與等」等。今韋提哀請,佛即降赴,其事相類,故云不異。
未舉頭頃,爾時世尊在耆闍崛山,知韋提希心之所念,即勅大目犍連及以阿難從空而來。佛從耆闍崛山沒,於王宮出。
【鈔】二、「知韋」下,隨釋五:初、神通二:初、消文。
【疏】知韋提希心念者,是知他心從崛山沒,王宮出,顯神通也。
【鈔】如來之心,寂而常照,無數河沙世界眾生若干種心,悉知悉見,非同小聖作意方知。他心及以身如意通,皆無記通也。
○二、「問前」下,釋妨二:初、出妨。
【疏】問:前頻婆請弟子,意在如來;今夫人亦請弟子,意在佛。何故前請遣弟子,今請自往耶?
【鈔】此難重出,問不異前,答不同彼。
【疏】解有二義:一、闍王與調達殺父,如來若躬赴,恐世王起怨嫌心,為護彼故,不得自往;二者、佛法寄在國王,頻婆定死,闍世當為國主,如來若往者,王得國主,佛法不行,故不得往。夫人無此諸事,如來自往。
【鈔】言二解者:一、滅即今嫌佛之惡;二、生以後行法之善。何以故?若佛入彼頻婆之室,即令世王謂佛朋父,還謀國政。怨嫌既重,後不行法,故不躬往。母無斯事,故佛親赴。
○二、「時韋」下,色身。
時韋提希禮已,舉頭見世尊釋迦牟尼佛,身紫金色。
【鈔】三、「坐百」下,坐座。
坐百寶蓮華。
【鈔】四、「目連」下,眷屬。
目連侍左,阿難侍右,釋梵護世諸天在虗空中。
【鈔】五、「普雨」下,雨華。
普雨天華,持用供養。
【鈔】四、傷歎請法二:初分科。
【疏】傷歎請法中有二意:「韋提見佛」下,正明請其生處;「今向世尊」下,明請往生之因。初明供養,問往生因;次問生處也。
【鈔】今向世尊下,明請往生之因者,即二意中第二請示往生淨土之因。經云「唯願佛日教我觀於清淨處」文也。初、明供養。問往生因者,即第一意,問往昔生中,何罪為因,生此闍世惡逆之子?應知此二,語同意別。
時韋提希見佛世尊,自絕瓔珞舉身投地,號泣向佛白言:「世尊!我宿何罪生此惡子?世尊!復有何等因緣,與提婆達多共為眷屬?」
【鈔】分二:初、「我有」下,供養,問往生因。
【疏】我有何罪,生此惡子?世尊!復有何等因緣,與提婆達多而為眷屬?此經不答,餘經說之。昔於錠光佛時,釋迦為摩納,就珍寶仙人學。學習既成,念欲報恩,自惟貧乏。于時耶若達欲嫁女時,有須摩提求為女壻,聰明有智而形貌醜。摩納遇見論義,須摩提屈在言下。耶若達歡喜,大賜珍寶,以女妻之。摩提生忿,發誓未來世世常惱。為此因緣,常觸惱也。
【鈔】經「自絕瓔珞,舉身投地,號泣向佛」,即三業供養。絕瓔投地是身,號泣是口,以二顯意。闍世之因,已略如前疏,今但出調達之緣。
「唯願世尊為我廣說無憂惱處,我當往生不樂閻浮提濁惡世也。此濁惡處,地獄、餓鬼、畜生盈滿,多不善聚,願我未來不聞惡聲,不見惡人。」
【鈔】二、「濁惡」下,正問生處。
【疏】濁惡者,濁,五濁也:一、見,二、煩惱,三、眾生,四、命,五、劫。惡者,十惡也:殺、盜、婬、妄語、惡口、兩舌、綺語、貪、瞋、邪見也。三途:地獄名泥犂,譯云不可樂。畜生云旁行,從主畜養,為人驅使。食噉餓鬼,飢虗怯畏。三千剎土同有此惡,故曰盈滿。多不善聚,惡道因也。無人不起,故名曰多。人常現行殺、盜、婬等,違理枉物為不善。積集稱聚也。願我未來不聞惡聲,不見惡人。
「今向世尊五體投地求哀懺悔,唯願佛日教我觀於清淨業處。」
【鈔】二、「今向」下,請往生因。
【疏】今向世尊五體投地,兩肘、兩膝、頭頂,是為五體也。懺摩梵言,悔過漢語,彼此並舉,故云懺悔。將果驗因,知過去有罪,恐償未盡,當來更受,故須懺悔。唯願佛日啟告所求!佛能破壞眾生癡闇,如日除昏,故言佛日教我觀於清淨業處。序文竟。
【鈔】第二、正說分二:初、泛科懸解二:初、科三段。
【疏】「爾時,世尊放眉間光」下,第二、正說。文為三:初、明淨業;次、辯玅觀;三、利益。
【鈔】二、「如來」下,解初文。
【疏】如來眉間有白毫相,猶如珂雪,長一丈五尺,毫有八楞,周圍五寸,其毫中空,右旋宛轉,如琉璃筒。從此發光,照無量國,還住佛頂,變為金臺,廣現諸國,令韋提希樂生安養。
【鈔】二、「初放」下,重科廣釋二:初、總別分科。
【疏】初放光酬前,請於生處;次「世尊微笑」下,酬前淨業,近答思惟正受。三種淨業,散心思量,名曰思惟;十六正觀,說名正受。就初有二:第一、答其生處;「唯願」下,明見淨土,更請淨國之因。初放光普示諸土;次「或有」下,示土差別;「韋提」下,示生處。
【鈔】酬前生處者,前韋提請云:「唯願為我廣說無憂惱處。」佛今放光,照其淨土,令彼見之,以酬前請。酬前淨業者,前請云:「唯願教我觀於清淨業處。」今示三種淨業、十六玅觀,即教彼觀淨業處也。近答等者,以韋提希於酬生處中,因光見土,乃再請云:「教我思惟,教我正受。」此在正宗,故云近答。若酬序中所請,即是遠答。
○二、隨科解釋二:初、酬。二、問二:初、酬前生處二:初、答其生處三:初、「爾時」下,放光普示。
爾時,世尊放眉間光,其光金色,徧照十方無量世界,還住佛頂,化為金臺,如須彌山,十方諸佛淨玅國土皆於中現。
【鈔】二、「或有」下,示土差別。
或有國土七寶合成,復有國土純是蓮華,復有國土如自在天宮,復有國土如玻𭹳鏡,十方國土皆於中現。有如是等無量諸佛國土,嚴顯可觀,令韋提希見。
【鈔】三、「時韋」下,的示生處。
時韋提希白佛言:「世尊!是諸佛土雖復清淨,皆有光明。我今樂生極樂世界阿彌陀佛所,唯願世尊教我思惟,教我正受。」
【鈔】二、「思惟」下,見土更請因。
【疏】思惟是願,願思是業,正問其因。正受者,非邪曰正,領納名受,即第二問觀行。
【鈔】此請淨土正、助二因。初教我思惟。若不思惟,不成願樂;有願之思,乃成業因。唯願世尊教我修於淨土願思,令成業因。此請事善助道之業也。次教我正受。離邪倒想,領納所緣,名為正受。此請世尊教我修行淨土觀法,即正觀也。
○二、「微笑」下,酬前淨業二:初、總別分科。
【疏】微笑中有二:初明三種淨業,答思惟;「汝是凡夫」下,次明十六玅觀,答正受。初業共凡夫,次共二乘,後是大乘不共之法。初淨業中有三:第一、明三種淨業;「告阿難」下,第二、歎其所問玅契佛心;從「阿難!汝當受持」下,第三、略付阿難令持獲利也。就初復三:初、明光照頻婆獲道;次、「世尊告韋提!汝今知不」下,舉果勸修因;三、「欲生彼國者」下,明往生之因也。
【鈔】初業共凡夫等者,今三種福是圓助道,與正觀合,皆如來行,故云三世諸佛淨業正因。但以三種有通有局:初孝養等,通於大、小及以博地,故云初業共凡夫;次歸戒等,唯通大、小,凡夫無分,故云次共二乘;若菩提心等,專在大乘,不通凡、小,故云不共之法。
爾時,世尊即便微笑,有五色光從佛口出,一一光照頻婆娑羅王頂。爾時,大王雖在幽閉,心眼無障,遙見世尊頭面作禮,自然增進成阿那含。
【鈔】二、「何以」下,隨科解釋二:初、三種淨業答思惟三:初、正明淨業三:初、光照頻婆得道二:初、釋微笑二:初、問。
【疏】何以不直答其土,因而復放光微笑耶?
【鈔】二、答二:初、「解有」下,答放光。
【疏】解有二:初為欲增道,次欲使王與夫人因光相見。王既覩光增道,知國非實,視死如眠;夫人見王無憂,觀法成果也。
【鈔】觀法得果者,無生法忍,是圓三觀習果故也。
○二、「微笑」下。答微笑。
【疏】微笑,如釋種被誅,如來光色益顯。正以如來善達因緣,業報無差,對至叵避,王雖應死,而獲道跡。夫人幽縶,即是現淨土之緣,有此多緣,所以致笑也。
【鈔】惡業之報,害命縶身,而為獲果及淨土緣。如來心了善惡因果交互萬差,欲表內心,是故微笑。
○二、「阿那」下,釋阿那含。
【疏】阿那含者,第三不還果也。
爾時,世尊告韋提希:「汝今知不?阿彌陀佛去此不遠,汝常繫念諦觀彼國淨業成者,我今為汝廣說眾譬,亦令未來世一切凡夫欲修淨業者,得生西方極樂國土。」
【鈔】二、「去此」下,舉果勸修因二:初、問。
【疏】去此不遠者,安樂國土去此十萬億佛剎,一一剎恒沙世界,何言不遠?
【鈔】大本、小本俱云:極樂去此十萬億剎,剎即大千,故云河沙,何言不遠?
○二、「解云」下,答有二意。
【疏】解云:以佛力故,欲見即見。又光中現土,顯於佛頂,一念能緣,言不遠也。
【鈔】初、以佛力故,令修觀者,欲見即見。故此文云:「汝當繫念諦觀彼國。」故知佛力加欲見者,令觀成見。後文云:「一切眾生觀於西方極樂世界,以佛力故,當得見彼清淨國土。」故《般舟》見佛而論三力:一、佛威力,二、三昧力,三、行者本功德力。次意即是光中現土,即目覩見也。其二種見,皆由感應,雖遠而近。然若心性不具塵剎,則佛無應現之理,生無感見之功。故此經談是心是佛,觀迷此意,則非玅宗。
「欲生彼國者,當修三福:一者、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二者、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三者、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如此三事,名為淨業。」佛告韋提希:「汝今知不?此三種業,乃是過去、未來、現在三世諸佛淨業正因。」
【鈔】三、「第一」下,正示往生因二:初、正示三:初、共凡夫業。
【疏】第一,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敬上接下,慈心行也。修十善業,是其止行,身除三邪,口離四過,意斷三惡也。
【鈔】此經正被頓修之機,雖修佛行,父母、師長豈不孝事?輪王十戒豈不止行?但能修之心一一稱性,何妨所修慈孝之善共於凡夫?
○二、「第二」下,共二乘業。
【疏】第二、三歸者,佛、法、僧也。在家戒,亦即是十戒。具足眾戒者,道俗備受,微細不犯。威儀者,三千悉皆不缺也。
【鈔】圓頓行者,豈違小乘出家之式、三歸、眾戒、威儀等事?但受持之心,合於一體,依於畢竟;而所行之法,共於二乘。
○三、「第三」下,大乘不共業。
【疏】第三、發菩提心是願,起意趣向,名為發心。菩提是道,佛果圓通,說為菩提。讀誦大乘,明修解也。行能運通,說之為乘。餘二不及,是言大也。
【鈔】依無作境,起無緣誓,名發菩提心。實相不二而二,立因果殊;二而不二,始終理一。信此因果,方名為深。讀誦大乘,修三智解,運圓乘行,以此解行教其行者,名為勸進。此三種業,得前前者,不得後後;得後後者,必得前前。故今行人能修前二,前二不能修於大乘,故云餘二不及,是言大乘。
○二、「佛告」下,結歎。
【疏】佛告韋提:「此三種業,三世諸佛淨業正因」,是歎辭也。
【鈔】既是佛業,驗是圓修。故《大經》中復有一行名如來行,雖云一行,而具五行。今亦如是,雖是佛業,而具三種。
佛告阿難及韋提希:「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如來今者,為未來世一切眾生,為煩惱賊之所害者,說清淨業。善哉,韋提希!快問此事。」
【鈔】二、「諦聽」下,歎其所問。
【疏】諦聽!諦聽!善思念之,諦聽令生聞慧,善思思慧,念之修慧。煩惱賊者,此能損慧命,傷法身,故名為賊也。
【鈔】諦聽等者,諸經誡聽,皆有此語,莫不令人生於三慧,而須按教明慧偏、圓。能聽、所聽,能思、所思,能念、所念,若作生滅解者,即三藏三慧;無生解者,通教三慧;無量、無作,別、圓可知。今令韋提等生圓三慧,若不爾者,安能此座即證法忍?
「阿難!汝當受持,廣為多眾宣說佛語。如來今者教韋提希及未來世一切眾生,觀於西方極樂世界,以佛力故,當得見彼清淨國土,如執明鏡自見面像。見彼國土極玅樂事,心歡喜故,應時即得無生法忍。」
【鈔】三、「即得」下,略付阿難。
【疏】即得無生忍,是初住初地。《仁王經》說五忍:一、伏,二、信,三、順,四、無生,五、寂滅。
【鈔】經「如執明鏡」等者,觀法如鏡,修之如執,觀成土現,如見面像。是知外有三種淨業,內備十六玅觀,乃得見也。此雖略付淨業,意說玅觀。初住、初地者,圓住、別地俱破無明,是無生忍位。《玅玄》一實位云:「若入初住,正破無明。是明圓教無生忍位。」今意在圓,引《仁王》五種忍位者,用顯無生居三忍上。若依別教,十信伏忍、十住信忍、十行去順忍、十地無生忍、玅覺寂滅忍。若約圓位,五品伏忍、六根清淨、信順二忍,初住至等覺名無生忍,玅覺名寂滅忍。然別初地即圓初住,故引《仁王》以證今位。行者應知,如來將說十六觀法,預彰所說是圓玅觀,故云:「一切眾生觀於極樂,觀成即得無生法忍。」是故韋提聞說十六,隨語觀成,說說即證此之玅位。經示此觀是取初住徑捷之門,故不可云想事而已。
○二、「初明」下,明十六玅觀答正受二:初、分科。
【疏】初明韋提見土之由。次一問答,明為未來眾生請見土之方法。
佛告韋提希:「汝是凡夫,心想羸劣,未得天眼,不能遠觀,諸佛如來有異方便令汝得見。」
【鈔】二、「汝是」下,隨釋二:初、明韋提見土之由。
【疏】汝是凡夫,彰其分齊,不能遠觀。韋提實大菩薩,此會即得無生忍,示同在凡夫,心想羸劣,未得天眼,不能遠照。見彼國土,有異方便,令汝得見。異方便者,即十六觀。非直觀名方便,以佛力故,見彼國者,亦是方便也。
【鈔】經「未得天眼」等者。問:阿那律天眼最勝,但見大千。豈有得天眼者,越十萬億土見安養乎?答:此語未得分真菩薩天眼,非二乘也。故《大經》二十二云:「菩薩所得清淨天眼,異於聲聞、緣覺所得。以是異故,一時徧見十方世界現在諸佛。」《大論》亦同此說。韋提實大菩薩者,此顯韋提本住法身,為欲發起淨土觀法,故示同凡。此會即得無生忍者。即者,方將也。此會聞觀,將證法忍,非謂前文說無生忍是韋提證。前文乃是通說未來眾生修十六觀,能得無生。人見示同凡夫之言,便謂前文是韋提證。須知即得,非已得也。既云實大菩薩,乃是久證無生如來。據迹言,是凡夫心想羸劣。劣想凡夫修之得忍,顯茲玅觀,能革下凡,頓成圓聖。異方便者,十六觀法奇異方便也。故《起信論》云:「修多羅說有勝方便,繫念極樂,令生彼國。」非直觀名方便者,謂彼依、正有二方便,能令此土凡夫得見:一者、修觀正受方便,令心、眼見;二、佛神力示現方便,能令目擊。既得見之由,有其二種,故云非直觀名方便,佛力令見亦是方便。韋提乃得二種之見:一者、將有隨文作觀之見;二者、已蒙佛力示現見也。故云韋提見土之由。
時韋提希白佛言:「世尊!如我今者,以佛力故見彼國土;若佛滅後,諸眾生等濁惡不善五苦所逼,云何當見阿彌陀佛極樂世界?」
【鈔】二、「韋提」下,為未來請見土之法二:初、請。
【疏】「韋提白佛:如我今者」下,為佛滅後眾生請也。濁者,五濁。不善者,十不善。五苦者,五道非樂,故云五苦。或是五惡、五痛、五燒。五惡,殺、盜、邪婬、妄語、飲酒,如《大經》現遭厄難,王法刑罰,是五痛也。五燒,即當來墮三途苦毒,名五燒。「云何當見阿彌陀極樂國土?」正為啟請。
【鈔】韋提先令示現方便而為請由,是故經云:「如我今者,以佛力故,見彼國土。」然復正請觀法方便,乃以眾生而為請緣,故經云:「若佛滅後,諸眾生等濁惡不善,五苦所逼,云何當見極樂世界?」五苦者,疏有二釋:初、以五道非樂釋,二、以五罪招報釋。初釋者,地獄燒然苦,餓鬼饑虗苦,畜生屠割苦,人間八種苦,天上五衰苦。次釋者,聖意多含,更明五惡招於二報,名出《大本無量壽經》,今云大經是也。疏文先列三、五之名;次「五惡」下,釋出三、五,殺至飲酒,五惡因也;「如大經」下,釋五痛,即華報也;「五燒」下,釋五燒,即果報也。然其二報並無五相,各稱五者,皆從五種惡因而立。故彼五文,後皆結云是為一大惡、一痛、一燒,乃至總云五大惡、五痛、五燒。故知二、五皆從因立。
○二、答二:初、列觀分科二:初、列觀。
【疏】答中有十六觀:一、日觀;二、水觀;三、地觀;四、樹觀;五、池觀;六、總觀,觀一切樓、地、池等;七、華座觀;八、佛菩薩像觀;九、佛身觀;十、觀音觀;十一、勢至觀;十二、普往生觀;十三、雜明佛菩薩觀;十四、上品生觀;十五、中品生觀;十六、下品生觀。
【鈔】《義例》云:「夫三觀者,義唯三種:一者從行,唯於萬境觀一心。萬境雖殊,妙觀理等,如觀陰等,即其意也。二約法相,如約四諦、五行之文,入一念心,以為圓觀。三託事,如王舍耆闍,名從事立,借事為觀,以導執情,如方等、普賢,其例可識。」問:今十六觀,於三種中屬何義耶?答:既不撮乎法相,入心成觀,信非附法。又非借彼事義,立境立觀,驗非託事明矣。如來直談十六觀行修證之門,正當從行也。問:《義例》三種,皆是理觀。今之十六,歷依、正事,何預三種耶?答:託事、附法二種三觀,有事有理,且置未論。從行三觀,以何義故,不得歷事?既言從行,必四種行。常坐一種,縱直觀理,餘三三昧豈不兼事?如般舟三觀,歷念佛事;方等三觀,歷持呪事;法華三觀,歷誦經事;請觀音三觀,歷數息事;覺意三觀,歷三性事。此等歷事,若非從行,攝屬何耶?般舟三昧,初觀足下千輻輪相,次第逆緣至肉髻相。彼觀相時,即用三觀。彼是從行,今那獨非?況《義例》云:「唯於萬境觀一心。」豈今依、正不唯一心?經文具列十六境相,大師但於首題示圓三觀,令將此觀觀十六境,正是萬境雖殊,玅觀理等。又今三觀并諸歷事,三觀若非從行等者,那云三觀義唯三種?問:今經但於像觀示云:是心作佛,是心是佛。諸文皆無觀理之語,則知佛外皆是事觀。縱將此義例觀十五,斯是行人用理觀意,據經現文但是事觀。答:若自依經修觀入證,何須四依解說經意製立觀法?大師深得佛旨,故於首題以玅三觀釋能觀觀,以玅三身釋所觀佛,而云觀雖十六,言佛便周。今依大師用三玅觀觀十六境,豈是行人自用觀意?應知四種三昧無不於事觀三諦理,但《般舟》等依定散善事,《覺意》縱任善惡等事,是故偏得歷事之名。若常坐等直於三道之事而觀三諦,不兼修善及縱惡事,故受理名。今經觀法豈可異於四三昧耶?故知十六正是從行歷事觀理也。應知十六皆用三觀為想相之法,三觀微故,且觀落日及以清水;三觀漸著,乃觀地、樹、座、像、佛身。下去諸境皆須三觀。
○二、「就十」下,分科。
【疏】就十六觀,分文為三:初六觀觀其依果,次七觀觀其正報,後三明三輩九品往生也。
【鈔】以十六觀,三類分之。六屬依報者,日標送想之方,氷表琉璃之地,雖此土物,意顯彼,是故六觀皆彼依報。七、屬正報者,座為三聖親依,像類三聖真體,是故七觀皆名正報。三輩之人,自此之彼,修因託質,事相不同,是故此三自為一類。
○二、「第一」下,隨科解釋三:初、六觀觀依報六:初、日觀二:初、立意分科。
【疏】第一、日觀,示令繫心。「佛告」下,略明繫念,總勸修觀。「云何」下,正明作日觀,一切有目皆見。「日沒」下,舉所觀境。「當起想」下,正教觀察。「是為」下,結也。
【鈔】先作日觀,意令繫心。凡心暗散,何能明見淨土玅境?故令專想落日之形。一事繫心,想之不已,其心則定。心若靜細,種種觀法皆可造修。繫心之法須落日者,欲令定想趣於西方,是向彌陀所居處故。
○二、隨科解釋二:初、「佛告」下,總勸修觀。
佛告韋提希:「汝及眾生,應當專心繫念一處,想於西方。」
【鈔】經「韋提希!汝及眾生」者,韋提希等是現在機,一切眾生是未來機,故知修觀不專佛世。況復韋提是發起者,正為今人請正受法,是故我佛勸眾生修。修法如何專繫一處?所謂西方。
○二、「云何」下,正明日觀三:初、舉所觀境。
「云何作想?凡作想者,一切眾生自非生盲,有目之徒皆見日沒。」
【鈔】經文意者,謂昔曾見者,或現前見日欲沒相,為所觀境。蓋以此觀所被周徧,唯除生下雙目俱盲,既不識日,故莫能想。若曾有目,即今盲者,亦可修之。況現有目,見日分明,修之越易,即以所見落日為境,想之令起觀中之日。
○二、「當起」下,正教觀察。
「當起想念,正坐西向,諦觀於日欲沒之處,令心堅住,專想不移。見日欲沒,狀如懸鼓。既見日已,閉目開目,皆令明了。」
【鈔】釋題觀字,明玅三觀。題目是總,經文是別,豈不以總而貫於別?今想落日,而能想之觀隨解而進。三藏事定,能想、所想無非生滅;通教事定,能想、所想皆如幻化;別知能想元是佛性。於想能、所次第觀中,圓人玅解,知能想心本具一切依正之法。今以具日之心,緣於即心之日,令本性日顯現其前,斯乃以法界心緣法界境,起法界日。既皆法界,豈不即空、假、中?圓人六根常所觸對,尚須念念即空、假、中,豈今修觀頓廢此三?此猶總示。若別論三觀成日功者,以根境空寂故,心日無礙;以緣起假立故,累想日生;以其心日皆法界故,當處顯現。此之三觀,同在一心,非一非三,而三而一,不可思議。以其圓人凡修功行,皆悉如是。若不爾者,非是圓人修事觀也。通人必以如幻之心修諸事定,以驗圓人用即中心成其事觀。既以玅心觀於落日,此心堅住,能於本性顯現日相,不唯閉目能見,開目亦皆明了。若如此者,則日觀成也。
○疏出二義二:初、「教令」下,除疑。
【疏】教令正觀,為除疑心。大本所明,以疑惑心修諸功德,生彼國者,落在邊地,復受胎生。故作此觀,令除疑惑也。
【鈔】大本下卷云:「若有眾生以疑惑心修諸功德,願生彼國;不了佛智,修習善本,願生其國。此諸眾生生彼宮殿,壽五百歲,常不見佛,不聞法,不見僧,於彼國土而受胎生。此人宿世無有智慧,疑惑所致。乃至生彼宮殿,無有一念惡事,但於五百歲中不見三寶。」故作此觀,令除疑惑者,經云:「不了佛智,則生疑惑。」疏云:「故作此觀,令除疑惑。」即顯此觀能了佛智。若其不用一心三觀觀落日者,則迷佛智,那名此觀能除疑惑?日觀既爾,餘觀例然。故知大師依乎佛智,立今觀法。然十六觀屬頓教故,原始要終,皆用佛智。若凡小善,乃於臨終迴向佛智;作眾惡者,須依佛智求滅罪障。此等亦名了於佛智,不生疑惑。既有乘種,生彼速得見佛聞法,預於海眾,不生邊地及胎宮也。
○二、「障者」下,滅障,即五逆重罪也。
【疏】障者,大本言唯除五逆、誹謗正法,故須作觀。五逆重罪,除六十劫生死罪等,下輩自論。
【鈔】彼經散善力弱,故逆謗不生。故彼經云:若有眾生聞其名字,信心歡喜,乃至一念至心迴向,願生彼國,即得往生,住不退轉。唯除五逆、誹謗正法。若依今經修正觀者,下至日想,即能滅除五逆重罪。是知逆罪得生,必由修觀。下輩自論者,下品下生觀云:「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今言「六十」者,恐「六」字誤。問:既用法界以為心境,顯法界日,令閉目開目,常得見日,即是觀行見法界理,當中三品,今何判位在名字初,屬下下品?答:理觀事定,相即修者,心雖不二,事雜凡情,故未伏惑,事定可成。理觀忘情,伏惑方發,故別惑初伏,名觀行位。見法界理,深伏乃名相似位。見分斷,方得真見法界。今之行者,觀日、觀氷及觀琉璃,雖用法界心境而觀,而惑全未伏,凡情尚濃,方得名字,見法界日,非觀行位。作此判者,蓋約鈍根於日等觀,且得定心假想之益,故在名字也。若利根者,法界日顯,便能圓伏,及任運除二種麤惑,豈非日觀歷九品耶?問:今用理解,想日現前,縱未斷惑,事定已成。據下經說,下下品人以苦逼故,不遑念佛,但十念頃稱彼佛名,心雖相續,終不可類見日定心,因何同在第九品位?答:彼由造逆及作眾惡,臨終苦逼,得遇善友,為說玅法,雖不能念彼佛三身,怖地獄故,苦切稱名,具足十念。既絕後惡,即乘此念,託彼蓮中,名下下品。今論始行,樂習三昧,親善知識,聞法了心,本具淨土依正諸法,標心具修十六觀法,故先觀日,令心堅住,望後諸觀,此當末品。彼人雖即不成事定,而能十念稱佛不散,亦為定攝,復兼臨終勇決之力,故得預於第九品也。是故行相雖少不同,品位無別。
○三、「是為」下,結。
「是為日想,名曰初觀。」
【鈔】二、水觀二:初分科。
【疏】第二、水觀。初作水想者,舉所觀境界;從「見水澄清」下,正起觀行;「是為水想」下,結觀也。一、作水想;二、變水成冰;三、變冰為瑠璃;四、觀瑠璃以成大地,內外映徹。
【鈔】二、隨釋三:初、舉所觀境。
「次作水想。」
【鈔】即以曾見大陂池水為所緣境。
○二、「見水」下,正明起觀。既稟圓宗,知能想心具七大性,故以具水之心,託彼即心之水,觀於本性,令水現前,并及諸相,皆於心性觀令顯現。經文為四:初、作水想。
「見水澄清,亦令明了,無分散意。」
【鈔】玅心既運,性水即生,專想澄清,令心不散。
○二、「既見」下,變水成冰。
「既見水已,當起冰想。」
【鈔】性具之法,轉變自由,故可令水而作堅冰。
○三、「見冰」下,變冰為瑠璃。
「見冰映徹,作瑠璃想。」
【鈔】冰想若成,瑠璃可識。
○四、「此想」下,觀瑠璃成地。心藏具法,有何邊涯?無玅觀緣,隱而不發。今依佛語,順性想之,寶地光明,種種奇相,隨心出現。此自六段:初、成地瑩徹。
「此想成已,見瑠璃地,內外映徹。」
【鈔】二、「下有」下,寶幢光明。
「下有金剛七寶金幢擎瑠璃地,其幢八方八楞具足,一一方面百寶所成,一一寶珠有千光明,一一光明八萬四千色映瑠璃地,如億千日不可具見。」
【鈔】三、「瑠璃」下,地上莊嚴。
「瑠璃地上以黃金繩雜廁間錯,以七寶界分齊分明。」
【鈔】四、「一一」下,寶光樓閤。
「一一寶中有五百色光,其光如華又似星月,懸處虗空成光明臺,樓閣千萬百寶合成。」
【鈔】五、於臺下華幢樂器。
「於臺兩邊各有百億華幢、無量樂器以為莊嚴。」
六、「八種」下,風樂演法。
「八種清風從光明出,鼓此樂器,演說苦、空、無常、無我之音。」
【疏】地下寶柱,承擎地上,諸相莊嚴,以眾寶間錯其地,一一寶出雜色光明,光明成諸樓觀,樓觀兩邊有華幢,幢上多有樂器,宣說玅音也。八種清風者,彼處實無時節,若寄此八,謂除上下,餘四方、四維,故云八,亦可用對八卦也。
【鈔】疏「實無時節」等者,大本云:「彼無四時,不寒不熱,及無日月,常有光明,寄於此土。」四方、四維有八種風,故亦順此對有八風。然彼八風不同此土,令物生長及以衰落,但鼓自然之樂,演乎玅法之音耳。三、「是為」下,結。
「是為水想,名第二觀。」
【鈔】三、地觀二:初、分科。
【疏】第三、地觀。文有四:一、漸想觀;從「若得三昧」下,第二、實觀;「佛告」下,明利益;「作是觀」下,顯觀邪正。
【鈔】二、隨釋四。
「此想成時,一一觀之極令了了,閉目開目不令散失,唯除食時恒憶此事。如此想者,名為麤見極樂國地。」
【鈔】初、漸想者,轉於冰想,用表瑠璃。雖復觀地種種莊嚴,未稱彼佛勝應所居。良以三觀尚微,猶兼假想,故於彼地名為麤見。
○二、「若得」下,實觀。
「若得三昧,見彼國地了了分明不可具說,是為地想,名第三觀。」
【鈔】玅觀功著,三昧有成,見彼勝身所依之地,莊嚴之相,豈可具陳?應了同居橫具三土,其相非少。如諸經說:「凡小善行,迴向求生,縱依大乘,仍是散善,故感安養,淨相猶劣。」若今頓教,心觀玅宗,所見淨相,永異他部。如修玅觀,於同居穢,尚見尊特及實報土,豈淨同居身土一槩?故今地想,玅三昧成,見莊嚴事,不可具說。三、「佛告」下,明利益。
佛告阿難:「汝持佛語,為未來世一切眾生欲脫苦者,說是觀地法。若觀是地者,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捨身他世必生淨國,心得無疑。」
【疏】前水是想,不能滅罪;地觀是實,故能除斷也。
【鈔】疏云:「前水是想」者,蓋託此方水成冰事,表彼寶地但是假想,故名麤見。今成三昧,實見彼地,則名實觀。言假想不能滅罪,斯是大師順經䇿進,令其行者速成三昧,非是假想全不滅罪。何以知然?日觀尚類下品下生滅罪之數,豈麤見地全不除𠍴?四、「作此」下,顯邪正。
「作是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
【鈔】觀與經合,則稱性見,名為正觀;見相乖經,是發魔事,故名邪觀。下去皆然。
佛說觀無量壽佛經疏玅宗鈔會本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