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觀心法要

成唯識論觀心法要卷第九

蕅益沙門 智旭 述

△二、轉釋無性即識性二:初、設難舉頌,二、以論釋成。今初。

若有三性,如何世尊說一切法皆無自性?頌曰:即依此三性,立彼三無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無性。初即相無性,次無自然性,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

△二、以論釋成二:初、正釋頌文,二、結示勸信。初中二:初、釋三無性,二、釋識實性。初釋三無性,即前兩頌。

論曰:即依此前所說三性,立彼後說三種無性,謂即相生勝義無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皆無自性,非性全無說密意言,顯非了義。謂後二性雖體非無,而有愚夫於彼增益,妄執實有我法自性,此即名為徧計所執。為除此執,故佛世尊於有及無,總說無性:云何依此而立彼三:謂依此初徧計所執立相無性,由此體相畢竟非有,如空華故。依次依他立生無性,此如幻事託眾緣生,無如妄執自然性故,假說無性,非性全無。依後圓成實立勝義無性,謂即勝義由遠離前徧計所執我法性故,假說無性,非性全無。如虗太空雖遍眾色,而是眾色無性所顯。雖依他起非勝義故,亦得說為勝義無性。而濫第二,故此不說。

如太虗空喻勝義也,眾色喻依他也。有眾色處,未嘗無空,可喻真如徧一切法,無所不在。眾色無處,太虗乃顯,可喻真如遠離徧計所執我法。然勝義無性之名,亦可以名第二依他起性,以依他起但世俗有,非勝義故。然若說此義,則恐第三反濫第二,是故第二但名為生無性,第三乃名勝義無性。顯此圓成實性,但是遠離徧計所執我法二性,假說勝義無性。其實真如徧在依他起處,而依他無性,性即真如。譬如眾色無性,性即太空,非色滅空,空非色外。故般若心經云:色不異空,空不異色。乃圓成與依他非異非不異之義。只為眾生一向執異,故但言不異,以遮情計,亦非更執定不異也。此借虗空以喻勝義,借眾色以喻依他,故作此說。若約法直說者,則對色顯空,對空顯色,色空皆屬依他起攝。色空無性,妄則俱妄,真則俱真,是則非色非空,而空而色,名圓成實,亦名勝義無性。故云: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又云:性色真空,性空真色等也。學者須以大乘止觀三性三無性義參之,必有恍然得悟者矣。

△二、釋識實性,即後一頌。

此性即是諸法勝義,是一切法勝義諦故。然勝義諦略有四種:一世間勝義,謂蘊處界等;二道理勝義,謂苦等四諦;三證得勝義,謂二空真如;四勝義勝義,謂一真法界。此中勝義,依最後說,是最勝道所行義故。為簡前三,故作是說: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真謂真實,顯非虗妄。如謂如常,表無變易。謂此真實於一切位常如其性,故曰真如,即是湛然不虗妄義。亦言:顯此復有多名,謂名法界及實際等,如餘論中隨義廣釋。

一切位者,聖凡、因果、世出世間諸分位也。由真如不變隨緣,故云於一切位。由真如隨緣不變,故一切位常如。其性湛然,即如字之義。不虗妄,即真字之義。所謂在凡不減,在聖不增,處生死而不染,證涅槃而非淨。如水與冰,同一濕性,豈凝然死定之謂哉?

此性即是唯識實性。謂唯識性略有二種:一者、虗妄,謂徧計所執;二者、真實,謂圓成實性。為簡虗妄說實性言,復有二性:一者、世俗,謂依他起;二者、勝義,謂圓成實。為簡世俗故說實性

初一番即約依他辨二性,如繩上無蛇,但有麻也。次一番即約真俗辨二性,如氷水雖殊,濕性無異也。故佛性論云:二性不可滅,一性可得滅。何以故?分別性本來是無,故不可滅;真實性本來是真,故不可滅;依他性雖有不真實,是故可滅。即是此中遣相證性之義。初正釋頌文竟。

△二、結示勸信。

三頌總顯諸契經中說無性言,非極了義,諸有智者不應依之總撥諸法都無自性。

已上大科第二,廣明識相,顯前頌意竟。

△三、明修行位次二:初、略標五位,二、廣釋頌文。初中二:初、問,二、答。今初。

如是所成唯識相性,誰於幾位?如何悟入?

謂前有二十四頌,成立唯識之相。第二十五一頌,成立唯識之性。相成則遣虗存實,捨濫留純,攝末歸本,隱劣顯勝之義俱立。性成則遣相證性之義亦立。此領前也。一問誰人悟入,二問有幾位次,三問如何悟入。此啟後也。

△二答

謂具大乘二種性者,略於五位漸次悟入。

此標答也。大乘二種性者,答上誰人之問。略於五位,答上幾位之問。漸次悟入,答上如何悟入之問。

何謂大乘二種種性?一本性住種性,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法爾所得無漏法因。二習所成種性,謂聞法界等流法已,聞所成等熏習所成。要具大乘此二種性,方能漸次悟入唯識。

此下皆釋答也。法界等流法,謂如來證法界已,從後得智流出語言文字,能詮法界妙理之法也。聞而思,思而修,熏成種子,名為習所成性。若但有本性大乘種子,而無熏習所成大乘種子,則不能令其展轉增盛以至成熟。若元無本性大乘種子,縱令熏習亦不成種。現見有人未聞教時渾若不知,既聞教已便速開悟者,是有本性種子,亦有熏習種子故也。復見有人未聞教時茫然不知,既聞教已雖不頓悟深生渴仰者,但有本性種子,未有熏習種子故也。復見有人未聞教時茫然不知,既聞教已與不聞同,絕不飡採都無信樂者,原無熏習種子,又無本性種子故也。然依瑜伽師地論等,則一切眾生定有五性差別。若依法王經、如來藏經等,則一切眾生定無五性差別。當知皆是悉檀益物,隨機異說。若依圓覺了義、楞伽心宗,則五性差別歷然不亂,而仍一一無性。若遇如來,根無大小皆得成佛。今謂五性若是定無,則如來不應為實施權,說三乘教;五性若是定別,則如來不應開權顯實,說唯一乘。若於法華三草二木、一地一雨之喻,深思細繹,則經論異說,互相影略,妙旨冷然。蓋蠢動含靈,皆有佛性,凡有心者,皆得作佛,此唯識性也。五性差別,種現不同,此唯識相也。相之與性,不一不異,是故以相局性,則性隨相局;以性融相,則相隨性融。性隨相局,不可即與之言其融,所以如來有隨情巧說,亦名隨他意語,亦名為權;相隨性融,不可終使之執其局,所以如來有隨智妙說,亦名隨自意語,亦名為實。儒云: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中人以下,不可語上。應病與藥,權實並設;病去藥忘,權實俱泯。此可意知,不可言盡。今成唯識教,以別接通,以通含別,亦兼含圓。唯其帶通方便,故須立五性差別;唯其正詮別理,故云斷十重障,證十真如;唯其兼含圓理,故云真如與一切法,非異非不異。又云:若執唯識真實有者,亦是法執。又云:俗故相有別,真故相無別。乃至舉一煩惱心所,亦能徧緣有漏無漏事境名境等也。

何謂悟入唯識五位?一、資糧位,謂修大乘順解脫分。二、加行位,謂修大乘順決擇分。三、通達位,謂諸菩薩所住見道。四、修習位,謂諸菩薩所住修道。五、究竟位,謂住無上正等菩提。

三乘皆有五位,而二乘但悟我空,不達法空,故唯大乘五位,乃能悟入唯識相性也。資糧順解脫等,下文自釋

云何漸次悟入唯識?謂諸菩薩於識相性資糧位中能深信解,在加行位能漸伏除所取能取引發真見,在通達位如實通達,修習位中如所見理數數修習伏斷餘障,至究竟位出障圓明,能盡未來化有情類,復令悟入唯識相性。

由聞唯識相性而生信解,乃發無上大菩提心,發此大心即名菩薩,從此熾然修集菩提資糧,資糧漸積信解益深,即是觀行、相似二位也。以定慧力加行決擇,伏除二取而引真見,即相似後心也。信解之時先信解相隨信解性,通達位中先通達性隨通達相,既通達已即以所見真俗妙理數數修習淨除習氣,皆即分證位也。習氣盡時出障圓明,即究竟位也。約性則始終平等,約修則五位不同。然此五位義兼通別亦復含圓,若三藏菩薩因位無斷惑義非此所攝,若乾慧名資糧,性地名加行,見地名通達,薄地已上名修習,佛地名究竟者,通教位也。若十信、十住、十行、十向名資糧,十向後心名加行,初歡喜地名通達,十地、等覺名修習,妙覺名究竟者,別教位也。若五品、十信名資糧,十信後心名加行,初發心住名通達,住、行、向、地、等覺皆名修習,妙覺名究竟者,圓教位也。今資糧位中不立住、行、向名,故非純約別教,修習位中具列歡喜地等十名,故非純約通教。又歡喜地頓斷分別我法二執,若惟別教不應到此方斷我執,若唯通教不應能破法執無明,故知是通含別、別接通也。然設非圓教,妙覺胡能究盡明了唯識相性,盡未來時化度含識,故云亦復含圓。初略標五位竟。

△二、廣釋頌文五:初、釋資糧位五、釋究竟位。初中二:初、舉頌,二、論釋。今初。

初資糧位其相云何?頌曰:乃至未起識求住唯識性,於二取隨眠猶未能伏滅。

△二、論釋三:初、正釋頌文,二、明地所攝,三、明修行相。初中二:初、釋前二句明位,二、釋後二句明惑。今初。

論曰:從發深固大菩提心,乃至未起順決擇識,求住唯識真勝義性,齊此皆是資糧位攝。為趣無上正等菩提,修習種種勝資糧故為有情故勤求解脫,由此亦名順解脫分。

此明發心以後,加行以前,皆名為資糧位,即住行向三賢位也。緣於唯識真勝義性,觀察法空,故稱為深。能以三事練磨其心,誓無退轉,故稱為固。徧欲度脫法界有情,不單自利,故稱為大菩提。此翻為覺。一切眾生長夜在迷,返迷歸悟,皆可名覺。故有發聲聞菩提心者,有發緣覺菩提心者,皆名發心。今云深固大菩提心,大簡聲聞緣覺,固簡藏教事度,深簡通教界內無生也。順決擇識,解在下文。勝資糧者,即是福智二事,亦如下釋。解脫者,無上涅槃。分者,因義,亦支義也。

△二、釋後二句明惑二:初、略釋,二、廣釋。今初。

此位菩薩,依因善友作意資糧四勝力故,於唯識義雖深信解,而未能了能所取空,多住外門修菩薩行。故於二取所引隨眠,猶未有能伏滅功力,令彼不起二取現行。

四勝力者,一因力,謂發大心。二緣力,謂親近善友。三作意力,謂勤求無上菩提。四資糧力,謂修習福智也。多住外門者,理觀名內,事相名外,雖亦修習理觀,而理觀力微,未能稱理修行六度,故多依事相也。

△二、廣釋二:初、釋二取隨眠,二、釋未能伏滅。初中二:初、正釋頌義,二、轉釋二障。今初。

此二取言,顯二取取,執取能取所取性故。二取習氣,名彼隨眠。隨逐有情,眠伏藏識或隨增過,故名隨眠。即是所知煩惱障種。

心王心所由現緣力,變似能取所取相現,本是依他起性,非有實我實法,愚者不達遂執取之,執為實我成煩惱障,執為實法成所知障。由執取彼二取現行,復熏成彼二取種子,隨逐有情眠伏藏識,展轉增過無由出離,故名此煩惱所知二障種子為二取隨眠也。

△二、轉釋二障二:初、正釋,二、結判。初中二:初、釋煩惱障,二、釋所知障。今初。

煩惱障者,謂執徧計所執實我,薩迦耶見而為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隨煩惱,此皆擾惱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煩惱障。

薩迦耶,此云積聚實我。薩迦耶見,謂執積聚為實我也。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妄認六塵緣影為自心相,皆此我見所攝。由此我見為本,方起根隨煩惱,故名上首。言百二十八者,迷於欲界四諦,各具十惑,共有四十。色、無色界,但各除瞋,各三十六。通前一百十二根本煩惱,唯見所斷。欲界任運貪、瞋、癡、慢、身見、邊見為六。色、無色界,除瞋各五,共有十六根本煩惱,是修所斷。二斷合論,故有一百二十八也。諸隨煩惱,或彼等流,或彼分位,頭緒多端,故不列數。

△二、釋所知障六:初、正釋所知,二、分對諸識,三、對三性心,四、二障辨異,五、對四無記,六、問答釋妨。今初

所知障者,謂執徧計所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為上首,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覆所知境無顛倒性,能障菩提,名所知障。

實法薩迦耶見,謂執積聚為實法也。妄執色不相應及無為法,離心心所別有自性,皆此法見所攝。由此法見,復起疑癡貪恚慢等及諸隨惑,不達所知真如無顛倒理,名所知障。當知前煩惱障,謂煩惱即障,乃持業釋。今所知障,謂所知之障,乃依主釋也。

△二、分對諸識。

此所知障決定不與異熟識俱,彼微劣故,不與無明慧相應故,法空智品與俱起故。七轉識內,隨其所應或少或多,如煩惱說。眼等五識無分別故,法見疑等定不相應,餘由意力皆容引起。

法空智品與俱起者,由有所治乃有能治,唯六七二識能起法空智品,故唯六七二識實有所知障也。第七但有四障,謂法癡、法見、法慢、法愛,故名或少。第六具有六障,謂加法恚、法疑,故名或多。眼等五識雖容有法貪、法恚、法癡,但是第六之所引生,非能自起,故必第六入法空觀乃能治滅,亦非能自治也。

△三、對三性心。

此障但與不善、無記二心相應,論說無明唯通不善、無記性故,癡無癡等不相應故。

△四、二障辨異。

煩惱障中,此障必有彼,定用此為所依故。體雖無異,而用有別故。二、隨眠隨聖道用有勝有劣,斷惑前後。

由迷法故,方起我執。如迷杌方謂是鬼,迷繩方謂是蛇。故煩惱障,必以所知障為依也。法空觀道用勝,能斷二障。生空觀道用劣,但斷煩惱。

△五對四無記

此於無覆無記性中,是異熟生,非餘三種。彼威儀等勢用薄弱,非覆所知障菩提故。此名無覆望二乘說,若望菩薩亦是有覆

威儀工巧變化,皆不覆障菩提。此既覆障菩提,應名有覆無記。但不覆障二乘所證生空涅槃,故名無覆耳。

△六、問答釋妨。

:若所知障有見疑等,如何此種契經說為無明住地?:無明增故,總名無明,非無見等。如煩惱種立見一處欲、色、有愛四住地名,豈彼更無慢無明等?

初正釋竟。

△二、結判。

如是二障,分別起者,見所斷攝。任運起者,修所斷攝。二乘但能斷煩惱障,菩薩俱斷。永斷二種,唯聖道能伏二現行,通有漏道。

初、釋,二、取隨眠竟。

△二、釋未能伏滅。

菩薩住此資糧位中,二麤現行雖有伏者,而於細者及二隨眠,止觀力微未能伏滅。

麤現行指分別所起,細現行指任運所起,二隨眠指分別俱生二障種子也。初正釋頌文竟。

△二、明地所攝。

此位未證唯識真如,依勝解力修諸勝行,應知亦是解行地攝。

唯識實性亦即真如,登歡喜地乃能分證。然依深信發起勝解,決定了知萬法唯識,以此勝解導諸勝行,故與後加行位同名為解行地,即別三賢及圓十信,而不立信住行向之名,亦不明先斷見思之義,故是帶通明別也。

△三、明修行相二:初、正釋行相,二、明退不退。今初。

所修勝行其相云何?略有二種,謂福及智。諸勝行中慧為性者皆名為智,餘名為福。且依六種波羅蜜多,通相皆二。別相前五說為福德,第六智慧。或復前三唯福德攝,後一唯智,餘通二種。復有二種,謂利自他。所修勝行隨意樂力,一切皆通自他利行。依別相說,六到彼岸、菩提分等自利行攝,四種攝事、四無量等一切皆是利他行攝。如是等行差別無邊,皆是此中所修勝行。

六波羅蜜,即六到彼岸,所謂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也。菩提分,即三十七品,所謂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也。四種攝事,即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四攝法也。四無量心,即慈、悲、喜、捨四三昧也。

△二、明退不退

此位二障雖未伏除,修勝行時有三退屈,而能三事練磨其心,於所證修勇猛不退:一、聞無上正等菩提廣大深遠,心便退屈,引他已證大菩提者,練磨自心勇猛不退;二、聞施等波羅蜜多甚難可修,心便退屈,省己意樂能修施等,練磨自心勇猛不退;三、聞諸佛圓滿轉依極難可證,心便退屈,引他麤善況己妙因,練磨自心勇猛不退。由斯三事練磨其心,堅固熾然修諸勝行。

一菩提廣大屈,引他況己練。二萬行難修屈,省己增修練。三轉依難證屈,引麤況妙練也。更或懼此娑婆不常值佛,魔境麤強,恐墮險難者,以此深固大菩提心,迴向西方極樂世界,則千穩百當,萬無一失矣。願我同志,皆痛勉之。初釋資糧位竟。

△二、釋加行位二:初、舉頌,二、論釋。今初:

次加行位其相云何?頌曰: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

△二、論釋二:初、正釋頌文,二、別申餘義。初中三:初、結前標列,二、出體釋名,三、結屬頌文。今初。

論曰:菩薩先於初無數劫,善備福德智慧資糧。順解脫分既圓滿已,為入見道住唯識性,復修加行伏除二取,謂煖、頂、忍、世第一法。此四總名順決擇分,順趣真實決擇分故,近見道故。立加行名,非前資糧無加行義。

真實決擇,指真見道出世慧也。今能順趣此慧,故名順決擇分。然資糧加行,名別義通。以前位中亦有加行之義,今此位中亦具資糧之義。但加行約近立名,資糧約遠立名耳。

△二、出體釋名三:初、出所依體,二、別釋四名,三、總結行相。今初。

煖等四法,依四尋思,四如實智初,後位立。四尋思者,尋思名,義,自性,差別,假有實無。如實徧知此四離識及識非有,名如實智。名義相異,故別尋求。二二相同,故合思察。

△二、別釋四名四:初、釋煖,二、釋頂,三、釋忍,四、釋世第一。今初。

依明得定發下尋思,觀無所取立為煖位。謂此位中創觀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變假施設有,實不可得,初獲慧日前行相故,立明得名。即此所獲道火前相,故亦名煖。

明得定者,止也。下尋思者,觀也。尋思初位,故名為下。名無得物之功,故名但是假有;物無當名之實,故義但是假有。名義自性既非實有,則名義差別亦豈實有?皆是隨心變現施設而已。以此尋思歷觀蘊、處、界等,若名、若義、若自性、若差別,皆不可得,即是慧日道火前相,能破眾生長夜迷闇執著。

△二、釋頂。

依明增定發上尋思,觀無所取立為頂位。謂此位中重觀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變假施設有實不可得,明相轉盛故名明增,尋思位極故復名頂。

尋思後位,故名為上。數數修習所取實不可得之觀,令其增盛,如登山頂,周觀無礙也。

△三、釋忍。

依印順定發下如實智,於無所取決定印持,無能取中亦順樂忍。既無實境離能取識,寧有實識離所取境?所取、能取相待立故。印順忍時總立為忍,印前順後立印順名,忍境識空故亦名忍。

印前所取空,順後能取空,名印順定,亦即止也。下如實智,亦即觀也。如實智之初位,故名為下。此忍自有三位差別:印前即下忍,順後即中忍,忍識亦空即上忍。大乘止觀云:彊觀諸法唯是心相虗狀無實,復當觀此能觀之心亦無實念。正同此中四加行觀。

△四、釋世第一。

依無間定發上如實智印二取空,立世第一法。謂前上忍唯印能取空,今世第一法二空雙印,從此無間必入見道,故立無間名。異生法中此最勝故,名世第一法。

如實智之後位,故名為上。前忍位中,下忍印所取空,中忍順能取空,上忍印能取空,今乃二空雙印,必入真見道也。二、別釋四名竟。

△三、總結行相。

如是煖頂依能取識觀所取空,下忍起時印境空相,中忍轉位於能取識如境是空,順樂忍可,上忍起位印能取空,世第一法雙印空相。

此唯識觀之行相,入真見道之司南也。千經萬論,從無二轍,不向此處聞思修證,終無通達之期矣。二、出體釋名竟。

△三、結屬頌。文二:初、屬頌,二、引證。今初

皆帶相故,未能證實。故說菩薩此四位中,猶於現前安立少物,謂是唯識真勝義性。以彼空有二相未除,帶相觀心有所得故,非實安住真唯識理。彼相滅已,方實安住。

空有二相未除者,煖位頂位,依識觀所取空,則境空識有。下忍印成境空,上忍印成識空。世第一位,雙印二空,則亦皆帶空相,故未得全除也。問曰:上根之人,直達空有皆不可得,當下安住唯識真勝義性,何須如此次第修習?答曰:汝今空有皆不可得六字,便是所取之名。妄謂我能直達,便是能取之識。煖位止觀,尚未夢見,而言安住唯識勝義,夢語刀刀,此之謂也。汝若實證唯識性者,必應頓了唯識之相。如六祖雖不識字,然於性相宗旨,無不通達。觀彼轉識成智八句偈義,何等透徹。乃至法華涅槃諸經,一入耳根,便達奧義。豈似今人妄稱悟道,仍於教法粗疎鹵莽者哉。

△二、引證。

依如是義,故有頌言: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如是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

初二句頌煖位,次二句頌頂位,又二句頌下忍中忍位,第七句頌上忍位,合此三句即頌世第一位,第八句頌見道位也。如是住內心者,謂能攝內心住於無義也。觸者,證也。無所得者,真如也。初正釋頌文竟。

△二、別申餘義三:初、伏惑義別,二、所觀二諦,三、所依界地。今初。

此加行位,未遣相縛,於麤重縛亦未能斷,唯能伏除分別二取違見道故。於俱生者,及二隨眠有漏觀心,有所得故,有分別故,未全伏除,全未能滅。

麤重縛者,分別二障種子也。分別二取正違見道,故伏除之以入見道。既見道已彼種即斷,現起、俱生二障但少分除,故云未全伏除。俱生二障種子全然未斷,故云全未能滅。此中分別煩惱障種未斷,即約通教性地八人地言;分別所知障種未斷,即約別教十迴向言,故是以通含別。

△二、所觀二諦。

此位菩薩於安立諦、非安立諦俱學觀察,為引當來二種見故,及伏分別二障種故。非安立諦是正所觀,非如二乘唯觀安立。

安立諦者,於苦等諸法中,安立苦等四諦理也。非安立諦者,三無性所顯二空真如,此諦通一切法無有差別,故名為非安立。離顛倒無變易,故名為諦。學觀非安立諦,引真見道。學觀安立諦,引相見道。學觀非安立諦,伏分別所知障種。學觀安立諦,伏分別煩惱障種。但觀安立諦者,通性地也。俱觀二諦者,通含別也。正觀非安立諦者,別十向也。別向或亦觀安立諦,須約界外四諦言之。變易生死為苦諦,根本無明及無漏有為名集諦,性淨涅槃無依無住名滅諦,中道正智無作道品名道諦也。

△三、所依界地

菩薩起此煖等善根,雖方便時通諸靜慮,而依第四方得成滿,託最勝依入見道故。唯依欲界善趣身起,餘慧厭心非殊勝故。此位亦是解行地攝,未證唯識真勝義故。

欲界善趣,指天、人、阿修羅也。然修羅方瞋諸天正樂,唯人道為尤能耳。以善趣身得根本第四禪定,於四禪中雙印二空,乃能引真見道觸證,非安立諦。若在惡趣,則有厭而無勝慧;若在色天,則有慧而無勝厭;若在無色天中,則慧厭俱無,故皆不能成此善根。二、釋加行位竟

△三、釋通達位二:初、舉頌,二、論釋。今初。

次通達位其相云何?頌曰: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二、論釋二:初、略釋,二、廣釋。初中二:初、總釋頌文,二、別解本智。今初。

論曰:若時菩薩於所緣境無分別智都無所得,不取種種戲論相故,爾時乃名實住唯識真勝義性,即證真如。智與真如平等平等,俱離能取所取相故,能所取相俱是分別有所得心戲論現故。

無智外之如為智所證,無如外之智能證於如,故曰平等。平等俱離能所二取之相,不同有所得心分別戲論所現相也。

△二、別解本智,有三家解:初二義非,第三義正。

有義,此智二分俱無,說無所取能取相故。

○有義,此智相見俱有,帶彼相起名緣彼故。若無彼相名緣彼者,應色等智名聲等智。若無見分,應不能緣,寧可說為緣真如智?勿真如性亦名能緣,故應許此定有見分。

此智即無所得之根本智也。初謂相見俱無,次謂相見俱有,並如文可知。

有義,此智見有,相無。說無相取,不取相故。雖有見分,而無分別。說非能取,非取全無。雖無相分,而可說此帶如相起,不離如故。如自證分緣見分時,不變而緣,此亦應爾。變而緣者,便非親證。如後得智應有分別,故應許此有見無相。

此第三,正義也。雖有見分下,釋難。謂有難曰:既有見分,何故頌中說非能取?答釋可知。雖無相分下,釋疑。謂有疑曰:若無相分,則應無所緣緣;若無所緣,何得獨有能緣?釋曰:此是挾帶,不是變帶。挾帶體相是所緣緣,不變相狀,故非相分。如自證分,亦以見分為所緣緣,而非變帶,不名相分。若變真如相分而緣,即是後得有分別智,非此根本無分別智矣。初略釋竟。

△二、廣釋二:初、釋位名,二、釋見道。今初

加行無間,此智生時,體會真如,名通達位。初照理故,亦名見道。

△二、釋見道三:初、總標,二、別釋,三、結益。今初。

然此見道,略說有二:

△二、別釋二:初、釋二見道,二、攝六現觀。初中二:初、釋二道義,二、簡二道別。初又二:初、釋真見道,二、釋相見道。今初。

一、真見道,謂即所說無分別智,實證二空所顯真理,實斷二障分別隨眠,雖多剎那事方究竟,而相等故總說一心。有義:此中二空二障漸證漸斷,以有淺深麤細異故。有義:此中二空二障頓證頓斷,由意樂力有堪能故。

相等故者,謂始終唯觀,非安立諦,不同二乘所觀上下八諦諸行相也。漸頓二義,頓義為正。初言漸者,生空理淺故先證,法空理深故後證;煩惱障麤故先斷,所知障細故後斷。次言頓者,由大菩提意樂有堪能力故也。

△二、釋相見道二:初、正釋相見道,二、結示唯假立。初中二:初、標,二、釋。今初。

二、相見道:此復有二。

△二、釋,為二:初、釋觀非安立諦三品心,二、釋緣安立諦十六心。今初。

一、觀非安立諦有三品心:一內遣有情假緣智,能除輭品分別隨眠;二內遣諸法假緣智,能除中品分別隨眠;三遍遣一切有情諸法假緣智,能除一切分別隨眠。前二名法智,各別緣故。第三名類智,總合緣故。法真見道。二空見分,自所斷障無間解脫別總建立,名相見道。

非安立諦,即真如也。假緣,謂無體假說之緣也。輭品,即下品,乃單約我執言之。中品,則單約法執。一切,則雙約二執也。類智者,即前二智流類。蓋傚無間道,別斷二障,建立前二。傚解脫道,總斷二障,建立第三。即是後得有分別智,故名相見道也。

有義此三是真見道,以相見道緣四諦故。有義此三是相見道,以真見道不別緣故。

判此三智,自有二義,後義為正也。

△二、釋緣安立諦十六心,又三:初、復標二種,二、別釋二種,三、結為九心。今初。

二、緣安立諦有十六心。此復有二:

△二、別釋二種,又二:初、依所取、能取立,二、依下上諦境立。今初:

一者、依觀所取、能取別立法類十六種心,謂於苦諦有四種心:一、苦法智忍,謂觀三界苦諦真如,正斷三界見苦所斷二十八種分別隨眠。

所取即真如,能取即正智也。四諦法忍,四諦法智,四諦類忍,四諦類智,故名法類。十六種心,且約苦諦言之。苦者,諦也。法者,真如也。智者,加行有漏智也。忍者,無間無漏忍也。二十八種者,欲界十惑,色無色界除瞋,各九惑也。

二、苦法智,謂忍無間,觀前真如,證前所斷煩惱解脫。

法者,亦指真如。智者,無漏解脫也。

三、苦類智忍,謂智無間無漏慧生,於法忍智各別。內證言後聖法,皆是此類。四、苦類智,謂此無間無漏智生,審定印可苦類智忍。

○如於苦諦有四種心,集、滅、道諦應知亦爾。此十六心,八觀真如,八觀正智法真見道,無間解脫見,自證分差別建立名相見道。

謂四法忍皆傚真無間道之見分立,四法智皆傚真解脫道之見分立,四類忍皆傚真無間道之自證分立,四類智皆傚真解脫道之自證分立也。

△二、依下上諦境立。

二者、依觀下上諦境,別立法類十六種心,謂觀現前、不現前界。苦等四諦各有二心:一、現觀忍,二、現觀智。如其所應法真見道,無間解脫見分觀諦,斷見所斷百一十二分別隨眠名相見道。

下即欲界,名現前界,依此四諦立四法忍及四法智。上即色、無色界,名為不現前界,依彼四諦立四類忍及四類智。現觀忍即無間道,依於下上各有四諦,故有八忍。現觀智即解脫道,依於下上各有四諦,故有八智。百一十二分別隨眠,即三界根本見惑種子也。二、別釋二種竟。

△三、結為九心。

若依廣布聖教道理,說相見道有九種心,此即依前緣安立諦二十六種止觀別立。謂法類品忍智合說各有四觀,即為八心。八相應止總說為一。雖見道中止觀雙運,而於見義觀順非止,故此觀止開合不同,由此九心名相見道。

初、正釋相見道竟。

△二、結示唯假立。

諸相見道依真假說世第一法無間而生,及斷隨眠,非實如是真見道後方得生故,非安立後起安立故,分別隨眠真已斷故。

初釋二道義竟。

△二簡二道別。

前真見道證唯識性,後相見道證唯識相,二中初勝,故頌偏說。前真見道根本智攝,後相見道後得智攝。諸後得智有二分耶?

此正判簡也。次問二分有無下,答,有三:第三、義正。

有義俱無,離二取故。

○有義:此智,見有,相無。說此智品有分別故,聖智皆能親照境故。不執著故,說離二取。

○有義,此智二分俱有。說此思惟似真如相,不見真實真如性故。又說此智分別諸法自共相等,觀諸有情根性差別而為說故。又說此智現身土等,為諸有情說正法故。若不變現似色聲等,寧有現身說法等事?轉色蘊依不現色者,轉四蘊依應無受等。又若此智不變似境,離自體法應非所緣。緣色等時應緣聲等。又緣無法等應無所緣,緣彼體非實,無緣用故。由斯後智二分俱有。

第三義中以五種義證後得智,具有二分:一者變相,觀真故;二者分別自共相,隨根說法故;三者能現身土故,轉有漏五蘊應有無漏五蘊故;四者設不變境,無所緣故,設非自境而可緣者,緣色亦可緣聲等故;五者過未等法現在無體,設不變相,無所緣故。初釋二見道竟。

△二、攝六現觀。

此二見道與六現觀相攝云何?六現觀者,一思現觀,謂最上品喜受相應思所成慧,此能觀察諸法共相,引生煖等加行道中觀察諸法,此用最猛,偏立現觀。煖等不能廣分別法,又未證理,故非現觀。二信現觀,謂緣三寶世出世間決定淨信,此助現觀令不退轉,立現觀名。三戒現觀,謂無漏戒除破戒垢令觀增明,亦名現觀。四現觀智諦現觀,謂一切種緣,非安立根本後得無分別智。五現觀邊智諦現觀,謂現觀智諦現觀後諸緣,安立世出世智。六究竟現觀,謂盡智等究竟位智。

此先設問徵起,次出六現觀之名相也。二信現觀,即四不壞信:一者決定信佛,二者決定信法,三者決定信僧,四者決定信諦。所謂世出世間,因果各二,名為苦集滅道也。三戒現觀,即道共戒,既發無漏,則所得無作戒體,永無破犯,由戒淨故,令慧淨也。一切種者,不論何位,但緣非安立諦之本後二智,皆此第四現觀所攝也。緣安立者,緣苦集諦,即是世智,緣滅道諦,即出世智也。盡智無生智,唯究竟位有之,故名究竟現觀。

此真見道攝彼第四現觀少分,此相見道攝彼第四第五少分。彼第二三雖此俱起,而非自性,故不相攝。

真見道即第四現觀之根本智,故云少分也。相見道有二:若觀非安立諦三品心,即第四現觀之後得智攝,故云少分;若緣安立諦十六心,即第五現觀攝。然第五現觀通於見道、修道,此唯見道,故亦云少分也。二、別釋竟。

△三、結益。

菩薩得此二見道時,生如來家,住極喜地,善達法界,得諸平等,常生諸佛大集會中,於多百門已得自在,自知不久證大菩提,能盡未來利樂一切。

得諸平等,謂一切眾生平等、一切菩薩平等、一切如來平等,即是凡聖平等、因果平等、自他平等,亦所謂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也。多百門者,徧於五位百法,通達二種無我,一一法中二空真如悉皆平等,則一各具百,故名多百。設非真俗五融,不名已得自在,是故教道雖別,證道同圓。三、釋通達位竟。

△四、釋修習位二:初、舉頌,二、論釋。今初:

次修習位其相云何?頌曰:無得不思議,是出世間智,捨二麤重故,便證得轉依。

△二、論釋二:初、略釋頌文,二、廣釋頌義。今初。

論曰:菩薩從前見道起已,為斷餘障證得轉依,復數修習無分別智。此智遠離所取能取,故說無得及不思議。或離戲論說為無得,妙用難測名不思議。是出世間無分別智,斷世間故名出世間。二取隨眠是世間本,唯此能斷,獨得出名或出世名。依二義立,謂體無漏及證真如。此智具斯二種義故,獨名出世。餘智不然,即十地中無分別智數修此故,捨二麤重。二障種子立麤重名,性無堪任違細輕故,令彼永滅,故說為捨此能捨彼二麤重故,便能證得廣大轉依。

見道起者,初心斷惑為無間道,中心證理為解脫道,後心起修為勝進道。今正約後心言也。

依謂所依,即依他起,與染淨法為所依故。染謂虗妄徧計所執,淨謂真實圓成實性。轉謂二分,轉捨、轉得。由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識中二障麤重,故能轉捨依他起上徧計所執,及能轉得依他起中圓成實性。由轉煩惱得大涅槃,轉所知障證無上覺。成立唯識,意為有情證得如斯二轉依果。

此先約轉持種依釋也。煩惱所知二障種子,皆第八識之所執持。菩提涅槃二轉依果,亦第八識之所本具。由煩惱種障大涅槃,由智障種障無上覺。今二障分分轉捨,則二果分分轉證。可謂無始流轉,安樂妙常,唯此八識,更非他物矣。問曰:性宗謂轉煩惱成菩提,轉生死成涅槃,與此若何會通?答曰:此中所言煩惱障,即見思通惑。此中所言所知障,即無明別惑。通別二惑,性宗通稱煩惱。故彼所言轉煩惱成菩提,與此所言轉所知障證無上覺同也。由通惑故,招感分段生死妄果,障無餘依涅槃。由別惑故,招感變易生死妄果,障於性淨涅槃,亦障無住涅槃。故彼所言轉生死成涅槃,是約果言。此所言轉煩惱得涅槃,是約因言。亦復不相違也。又煩惱招生義顯,智障覆覺義強,故此偏說。又斷煩惱亦得二乘菩提,以非一切種智故,但名為涅槃。斷所知障亦得無住涅槃,以不住涅槃相故,但名無上覺。

或依即是唯識真如,生死涅槃之所依故。愚夫顛倒迷此真如,故無始來受生死苦。聖者離倒悟此真如,便得涅槃畢竟安樂。由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識中二障麤重,故能轉滅依如生死,及能轉證依如涅槃。此即真如離雜染性,如雖性淨而相雜染,故離染時假說新淨,即此新淨說為轉依。修習位中斷障證得,雖於此位亦得菩提,而非此中頌意所顯。頌意但顯轉唯識性二乘滿位名解脫身,在大牟尼名法身故。

此更約轉迷悟依釋也。唯識真如,即識之體。性生死如冰,涅槃如水,真如則如濕。性生死如轉,涅槃如不轉,真如則如本屋。生死如迷,涅槃如悟,真如則如本方。生死如狂走,涅槃如狂歇,真如則如本頭。迷之枉受生死,悟之便得涅槃,此不變常,隨緣體,即用也。處生死而非染,在涅槃而非淨,此隨緣常,不變用,即體也。二乘但悟我空,仍迷法空,故出分段生死,但證無餘涅槃,名解脫身。大乘了悟我法俱空,故出二種生死,深證無住涅槃,名為法身。當知所悟者,即真如法身,能悟者,即無上菩提,能所不二,故頌意但顯轉唯識性,不必更言菩提也。牟尼,此云寂默,善寂空有二邊,默契中道理故。初略釋頌文竟。

△二、廣釋頌義二:初、總徵,二、正釋。今初:

云何證得二種轉依?謂十地中修十勝行、斷十重障、證十真如,二種轉依由斯證得。

△二、正釋二:初、明十地因,二、明轉依果。初中四:初、釋十地名,二、釋十勝行,三、釋十重障,四、釋十真如。今初。

言十地者:一、極喜地,初獲聖性,具證二空,能益自他,生大喜故。二、離垢地,具淨尸羅,遠離能起微細毀犯煩惱垢故。三、發光地,成就勝定大法總持,能發無邊妙慧光故。四、𦦨慧地,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燒煩惱薪,慧𦦨增故。五、極難勝地,真俗兩智行相互違,合令相應,極難勝故。六、現前地,住緣起智,引無分別最勝般若,令現前故。七、遠行地,至無相住功用後邊,出過世間二乘道故。八、不動地,無分別智任運相續,相用煩惱不能動故。九、善慧地,成就微妙四無礙解,能徧十方善說法故。十、法雲地,大法智雲含眾德水,蔭蔽一切如空麤重充滿法身故。如是十地,總攝有為、無為功德以為自性,與所修行為勝依持,令得生長,故名為地。

聖者,正也。永離邪倒,入正定聚,名獲聖性。微細毀犯,謂悞犯也。無分別智,即無相觀。任運相續,即是無功用義。大法智雲,謂總緣一切諸法之智。含眾德水,謂陀羅尼門、三昧門等。如空麤重,謂所知障之一分,及煩惱障種,廣大如空也。有為功德,即妙觀察智、平等性智。無為功德,即地地中所證真如。餘並可知。

△二、釋十勝行有十三門初明數門十三、結要簡修。今初。

十勝行者,即是十種波羅蜜多。施有三種,謂財施、無畏施、法施。戒有三種,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忍有三種,謂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諦察法忍。精進有三種,謂被甲精進、攝善精進、利樂精進。靜慮有三種,安住靜慮、引發靜慮、辦事靜慮。般若有三種,謂生空無分別慧、法空無分別慧、俱空無分別慧。方便善巧有二種,謂迴向方便善巧、拔濟方便善巧。願有二種,謂求菩提願、利樂他願。力有二種,謂思擇力、修習力。智有二種,謂受用法樂智、成熟有情智。

財施,亦名資生施,即是以無染心,捨諸資生具也。無畏施者,不損惱他,濟拔驚怖,即戒忍二度也。法施者,以無染心,宣示正法,言行相應,令他得益,即進禪慧三度也。律儀戒者,止惡防非,即在家出家諸戒品也。攝善法戒者,由持戒力,攝取一切成佛功德,自利行也。饒益有情戒者,由持戒力,出生一切度眾生事,利他行也。耐怨害忍,亦名生忍,成熟有情,不瞋恚故。安受苦忍,亦名法忍,捍勞忍苦,求佛法故。諦察法忍,亦名第一義忍,觀生法空,不動轉故。被甲精進,即最初發菩提心,被弘誓鎧,深自勵故。攝善精進,樂集佛功德故。利樂精進,樂度諸眾生故。安住靜慮,謂得現法樂住也。引發靜慮,謂引發六通等也。辦事靜慮,謂辦饒益有情等事也。三般若,如文可知。迴向方便,謂不住生死。拔濟方便,謂不住涅槃。又迴向方便,令他不住涅槃。拔濟方便,令他不住生死。又迴向方便,正趨無上菩提。拔濟方便,同離二種生死也。求菩提願,即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利樂他願,即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也。思擇,即慧行力。修習,即定行力。受用法樂智,即後得智,覺一切法自相共相,不迷不謬。成熟有情智,即後得智,觀一切機利鈍生熟,應病與藥。

△二出體門。

此十性者,施以無貪彼所起三業為性,戒以受學菩薩戒時三業為性,忍以無瞋精進審慧及彼所起三業為性,精進以勤及彼所起三業為性,靜慮但以等持為性,後五皆以擇法為性。說是根本,後得智故。有義,第八以欲勝解及信為性,願以此三為自性故。此說自性。若并眷屬,一一皆以一切俱行功德為性

受菩薩戒時,三業謂心希無上菩提,緣三寶境秉受羯磨,由此思業所熏成種,發得任運止惡行善功能,名為無作假色。盡未來時,斷一切惡,修一切善,度一切生,是謂三聚淨戒之體性也。等持即三麼地別境中之善定也。擇法即別境中善慧,本後二智皆慧心所之所攝故。若約眷屬,則一一波羅蜜多必有信慚愧三善根等,及善別境善徧行與之相應,皆可准思。

△三明相門。

此十相者,要七最勝之所攝受,方可建立波羅蜜多:一、安住最勝,謂要安住菩薩種性;二、依止最勝,謂要依止大菩提心;三、意樂最勝,謂要悲愍一切有情;四、事業最勝,謂要具行一切事勝;五、巧便最勝,謂要無相智所攝受;六、迴向最勝,謂要迴向無上菩提;七、清淨最勝,謂要不為二障間雜。若非此七所攝受者,所行施等非到彼岸。由斯施等十對波羅蜜多,一一皆應四句分別。

二乘及世間善人,亦有布施持戒等行,故云要七最勝之所攝受,方名波羅蜜多。一安住菩薩種性,即前所說二種種性也。若非菩薩種性,則所行施戒等善,但感人天二乘等果,不成無上大菩提故。二依止大菩提心者,謂必上求佛道,修行施戒等善,方不墮有漏故。三意樂悲愍有情者,謂必下化眾生,修行施戒等善,方不偏自利故。四具行一切善事者,謂以無分劑無厭足心,修行施戒等善,方能增長滿足勝資糧故。五要巧便無相智者,謂達三輪體空,修行施戒等善,方令福與虗空等故。六要迴向無上道者,謂隨一一所修,皆令正趨極果,方不傍感異熟果故。七要清淨無間雜者,謂隨一一所修,皆能三時無悔,不被煩惱智障之所間雜,方能速疾到彼岸故。言四句分別者,共有三種四句。且初單約施言:一是施非波羅蜜,不與七勝相應而行施故;二是波羅蜜非施,隨喜他施具七勝故;三亦施亦波羅蜜,七勝相應而行施故;四非施非波羅蜜,雖亦隨喜他施,不與七勝相應故。戒等九度,例此各作四句可知。二約次第修者,以明四句。初施度中但有二句:一是施非度,二是施是度。次戒度中對施得明四句:一是戒非度,不與七勝相應故;二是度非戒,即前布施具七勝故;三亦戒亦度,具七勝而持戒故;四非戒非度,謂前布施不具七勝故。忍望戒等,例此可知。三不約次第者,諸度互望各作四句,如常可知。唯第六般若止有三句,未有是波羅蜜而非般若者故。

△四、無增減門。

此但有十不增減者,謂十地中對治十障證,十證如無增減故。

○復次前六不增減者,為除六種相違障故,漸次修行諸佛法故,漸次成熟諸有情故。此如餘論廣說應知。又施等三增上生道,感大財體及眷屬故。精進等三決定勝道,能伏煩惱,成熟有情及佛法故。諸菩薩道唯有此二。又前三種饒益有情,施彼資財,不損惱彼,堪忍彼惱而饒益故。精進等三對治煩惱,雖未伏滅而能精勤修對治彼諸善加行,永伏永滅諸煩惱故。又由施等不住涅槃,及由後三不住生死,為無住處涅槃資糧。由此前六不增不減。

○後唯四者,為助前六令修滿足,不增減故。方便善巧助施等三,願助精進,力助靜慮,智助般若,令修滿故。如解深密廣說應知。

先明十無增減,次明六無增減,後明以四助六故無增減。義並可知。

△五、次第門。

十次第者,謂由前前引發後後,及由後後持淨前前。又前前麤、後後細故,易難修習次第。如是釋總、別名,如餘處說。

前前引發後後者,由施引戒,由戒引忍,乃至由力引智也。後後持淨前前者,由智持故力淨,由力持故願淨,乃至由戒持故施淨也。前前麤者,施麤於戒,戒麤於忍,乃至力麤於智也。後後細者,智細於力,力細於願,乃至戒細於施也。修施易,修戒難;修戒易,修忍難;乃至修願易,修力難;修力易,修智難。是故依此諸義而立次第。

△六五、修門。

此十修者,有五種修:一、依止任持修;二、依止作意修;三、依止意樂修;四、依止方便修;五、依止自在修。依此五修,修習十種波羅蜜多皆得圓滿,如集論等廣說其相。

一依止任持修者,復有四種:一依止因,謂種性力。二依止報,謂勝自體力。三依止願,謂本願力。四依止簡擇,謂慧力也。二依止作意修者,亦有四種:一勝解作意,於十度相應經教起增上勝解故。二愛味作意,於得十度見勝功德起深愛味故。三隨喜作意,於一切所行十度深生隨喜故。四喜樂作意,於自他當來勝品十度深生願樂故。三依止意樂修者,復有六種:一無厭意樂,修行施等無厭足故。二廣大意樂,無退無斷至究竟故。三歡喜意樂,於所攝有情生大歡喜故。四恩德意樂,觀諸有情有大恩德,能資助我無上大菩提故。五無染意樂,不希報恩異熟果故。六善好意樂,以施等福共諸有情迴向無上大菩提故。四依止方便修者,謂無分別智觀察三輪皆清淨故。五依止自在修者,謂身自在、行自在、說自在。身自在者,謂自性、受用二身。行自在者,謂變化身。說自在者,謂能宣說十度一切差別無有滯礙。

△七、自類相攝門。

此十攝者,謂十一一皆攝一切波羅蜜多,互相順故。依修前行而引後者,前攝於後必待前故,後不攝前不待後故。依修後行持淨前者,後攝於前持淨前故,前不攝後非持淨故。若依純雜而修習者,展轉相望應作四句。

一是純非雜,二是雜非純,三亦純亦雜,四非純非雜也。又或即前三種四句。

△八、六十互攝門。

此實有十而說六者,應知後四第六所攝。開為十者,第六唯攝無分別智,後四皆是後得智攝,緣世俗故。

△九感果門。

此十果者,有漏有四除離繫果;無漏有四除異熟果。而有處說具五果者,或互相資,或二合說。

能永斷除自所對治,是諸度離繫果。於現法中由此施等攝受自他,是士用果。於當來世後後增勝展轉生起,是等流果。成大菩提,是增上果。感大財富往生善趣無怨無壞,多諸喜樂有情中尊,身無損害廣大宗族,是施等異熟果。此即有漏無漏合說也。

△十三、學相攝門又二:初、明三學相,二、明相攝義。今初。

十與三學互相攝者,戒學有三:一律儀戒,謂正遠離所應離法。二攝善法戒,謂正修證應修證法。三饒益有情戒,謂正利樂一切有情。此與二乘有共不共,甚深廣大如餘處說

言有共、不共者,唯律儀與二乘共,而開遮亦復有異,餘二皆不共二乘也。隨一一戒,豎窮三諦之底,故甚深;橫該十界之法,故廣大。

定學有四:一、大乘光明定,謂此能發照了大乘理教行果智光明故。二、集福王定,謂此自在集無邊福,如王勢力無等雙故。三、賢守定,謂此能守世出世間賢善法故。四、健行定,謂佛菩薩大健有情之所行故。此四所緣對治堪能引發作業,如餘處說。

一、大乘光明定者,般若德也。大乘理謂二空真如,大乘教謂十二部經,大乘行謂十度五行,大乘果謂無上菩提。唯此定能發智光以照了之,故名為光明定。二、集福王定者,解脫德也。集無邊福,謂具修萬行資糧無分劑故。三、賢守定者,法身德也。世出世間諸賢善法,皆依法身生長,皆為法身所任持故。健行定者,首楞嚴三昧也。一心三止三觀,非大健有情不能行故。此四所緣者,謂大乘法為所緣故。對治者,謂一切法總相緣智,以楔出楔道理,遣本識中一切障種故。堪能者,謂住靜慮樂,隨其所欲而受生故。引發者,謂能引發一切世界無礙神通故。作業者,謂能振動、熾然、徧滿、顯示、轉變、往來、卷舒,一切色像皆入身中,所往同類,或顯或隱,所作自在伏他神通,施辯念樂放大光明,引發如是大神通故。又能引發攝諸難行,十難行故。又能引發修到彼岸,成熟有情淨佛國土諸佛法故。應知亦是菩薩等持作業差別。

慧學有三:一、加行無分別慧;二、根本無分別慧;三、後得無分別慧。此三自性、所依、因緣、所緣行等,如餘處說。

加行無分別慧者,是尋思慧,亦名為希求慧,即根本無分別慧之因。由此能生無分別慧,是故亦得無分別名也。根本無分別慧者,是正證慧,亦名為內證慧,即無所得智觸證真如不思議出世慧也。後得無分別慧者,是起用慧,亦名為攝持慧,即根本無分別慧之果,是故亦得無分別名也。此三自性者,離五種相:一離無作意,二離過尋伺,三離想受滅,四離色自性,五離於真義異計度。離此五相,是名無分別慧自性。此三所依者,非心非非心。此三因緣者,聞熏習及如理作意。此三所緣者,二空所顯真如。此三行相者,無分別無取相。等者,等於任持乃至甚深也。此三任持者,一切諸行依之進趣增長。此三助伴者,一資糧道,即施戒忍精;二依止道,即禪波羅蜜。此三異熟者,乃至未成佛果以前,恒於佛二會中受生。此三等流者,後後生中無分別慧展勝增勝。此三出離者,離異生性,于十地道成辦相應。此三究竟者,得清淨三身及最上自在。此三勝利者,加行勝利由信解力,種種重惡所不能染;根本勝利成辦相應,解脫一切二障種子;後得勝利常行世間,非諸世法之所能染。此三差別者,加行無差別慧求證真如,而未能證寂無言說,譬如啞人求受境界,而未能受亦不能說;根本無分別慧正證真如離諸戲論,譬如啞人正受境界無所言說;後得無分別慧返照真如,現證境界能起言教,譬如不啞之人受諸境界起諸言說。又加行如五識求受境界,根本如五識正受境界,後得如意識受諸境界等。此根本後得譬喻者,根本如閉目,後得如開目;根本如虗空,後得現色像。此無分別慧所作事者,如摩尼任運雨寶,如天樂任運出聲。此無分別慧甚深者,非緣依他境,亦非緣餘境;非可說是智,亦不是非智;智外無真如,真如外無智。又雖一切法,本性無分別,有情不知故,不名無分別。證此無分別性,乃名菩薩妙慧也。

如是三慧,初、二位中,種具有三,現唯加行。於通達位,現二種,三見道位中無加行故。於修習位,七地已前,若種若現俱通三種。八地以去,現二種,三無功用道違加行故。所有進趣皆用後得,無漏觀中任運趣故。究竟位中,現種俱二,加行現種俱已捨故

此更約五位判三種慧學也。初明三學相竟。

△二、明相攝義。

若自性攝,戒唯攝戒,定攝靜慮,慧攝後五。若并助伴,皆具相攝。若隨用攝,戒攝前三資糧自體眷屬性故,定攝靜慮,慧攝後五,精進三攝,遍䇿三故。若隨顯攝,戒攝前四,前三如前及守護故,定攝靜慮,慧攝後五。

十三學相攝門竟。

△十一、五位具修門。

此十位者,五位皆具。修習位中,其相最顯。然初、二位頓悟菩薩,種通二種,現唯有漏。漸悟菩薩,若種、若現俱通二種,已得生空、無漏觀故。通達位中,種通二種,現唯無漏。於修習位,七地已前,種、現俱通有漏、無漏。八地以去,種通二種,現唯無漏。究竟位中,若種、若現俱唯無漏。

△十二、因位名異門。

此十因位有三種名:一、名波羅蜜多,謂初無數劫,爾時施等勢力尚微,被煩惱伏,未能伏彼,由斯煩惱不覺現行。二、名近波羅蜜多,謂第二無數劫,爾時施等勢力漸增,非煩惱伏而能伏彼,由斯煩惱故意方行。三、名大波羅蜜多,謂第三無數劫,爾時施等勢力轉增,能畢竟伏一切煩惱,由斯煩惱永不現行,猶有所知微細現種及煩惱種,故未究竟。

初無數劫,謂資糧加行二位。第二無數劫,謂通達位至第七地。第三無數劫,謂從八地至十地也。

△十三、結要簡修。

此十義類,差別無邊,恐厭繁文,略示綱要。十於十地,雖實皆修,而隨相增,地地修一。雖十地行,有無量門,而皆攝在,十到彼岸。

隨相增者,所謂初地施度增上,二地戒度增上,乃至十地智度最為增上。餘非不修,但隨力隨分,具如華嚴十地品中廣明。二、釋十勝行竟。

△三、釋十重障三:初、標起,二、正釋,三、結屬。今初。

十重障者。

△二、正釋十:初、釋異生性障十、釋諸法中未得自在障。今初。

一、異生性障,謂二障中分別起者,依彼種立異生性故。二乘見道現在前時,唯斷一種,名得聖性。菩薩見道現在前時,具斷二種,名得聖性。二真見道現在前時,彼二障種必不成就,猶明與闇定不俱生。如秤兩頭低昂時等諸相違法,理必應然。是故二性,無俱成失。

先辨大小乘斷惑有廣有狹,次釋伏難也。難曰:見道位中為與惑俱?為不與惑俱?若不與惑俱者,即惑先斷後方見道,云何得名見道斷惑?若與惑俱者,即先見道後方斷惑,是敵對斷智惑同時,應有凡聖二性俱成之失。今釋之曰:亦非先斷惑後見道,亦非先見道後斷惑,然二真見道正現前時,則二障種子必不成就,如闇時無明、明時無闇,又如秤之兩頭彼低此昂曾無先後,故非惑智相見敵對論斷。又非先斷惑已後方見道,但正見道時惑即不生,非斷非不斷而論斷耳。

無間道時已無惑種,何用復起解脫道為?斷惑,證滅,期心別故。為捨彼品麤重性故,無間道時雖無惑種,而未捨彼無堪任性,為捨此故起解脫道,及證此品擇滅無為。

小乘妄計無間道中猶有惑種,至解脫道方永斷之,則犯二性俱成之失。今因大乘破之,故致此問難也。答釋可知。麤重性即無堪任性,乃惑品之餘氣耳。

雖見道生亦斷惡趣諸業果等,而今且說能起煩惱,是根本故。由斯初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執著我法愚,即是此中異生性障;二、惡趣雜染愚,即是惡趣諸業果等。應知愚品,總說為愚。後准此釋。或彼唯說利、鈍、障品、俱起二愚。

若云斷異生性障,即但說根本也。若云斷二愚,即兼說業果也。又若說愚品為愚,則第二愚指業果也。若說利鈍障品為二愚,則執著我法愚指利使言,惡趣雜染愚指鈍使言也。

彼麤重言,顯彼二種,或二所起無堪任性。如入二定說斷苦根,所斷苦根雖非現種而名麤重。此亦應然。後麤重言,例此應釋。

以十地中所知障種分分漸斷,煩惱障種但伏未斷,故麤重義須作此種子及無堪任之二釋也。

雖初地所斷實通二障,而異生性障,意取所知說十無明,非染汙故。無明即是十障品愚,二乘亦能斷煩惱障,彼是共故,非此所說。又十無明不染汙者,唯依十地修所斷說。雖此位中亦伏煩惱,斷彼麤重,而非正意不斷隨眠,故此不說。理實初地修道位中亦斷俱生所知一分。然今且說最初斷者,後九地斷。准此應知,住滿地中時既淹久,理應進斷所應斷障。不爾三時道,應無別。

十地各有三時三道,初時名無間道,正斷障本地之惑種;中時名解脫道,正證本地所顯真理;後時名勝進道,復起加行斷後地惑。是故初地後心即屬修道位攝,亦斷俱生所知一分也。

故說菩薩得現觀已,復於十地修道位中,唯修永滅所知障道,留煩惱障助願受生,非如二乘速趣圓寂。故修道位不斷煩惱,將成佛時方頓斷故。

此結顯初地後心,即名修道,兼顯但斷俱生所知障種,不斷俱生煩惱障種之意也。現觀,即前文第四、第五二種現觀,餘可知。問曰:留煩惱障,助願受生,屬何教義?答曰:此意深密,不可粗浮輒判。何以言之?是藏教事度三祇伏惑,總未先斷異生性障。若通教見地,菩薩所斷異生性障,與二乘同,曾無斷所知障之義。至菩薩地,正使斷盡,扶習潤生,復無留惑種義。若別教登地,但斷所知障種,更無留煩惱義。圓教尤不必言。今約語言,則是通含於別,別入於通。若推意旨,則是密顯圓宗。請試辯之。論云:我執必依法執而起,如夜迷杌等,方謂人等。故我執即煩惱障,法執即所知障也。豈有所知障種已斷,煩惱障種猶得實存?今云留障助願,明是巧用性惡法門耳。問曰:何不直言初地分得一身、無量身,所謂中道應本,猶如月印千江,乃云留煩惱障,助願受生耶?答曰:若是,則為別含於圓,圓於入別,非復別入於通,通含別、圓之義矣。問曰:直說別、圓二教,有何不可?何必帶通方便耶?答曰:眾生未堪徑聞別、圓,安得不帶藏、通方便?是故化法四教,並是如來權實妙智,應機施設,何容偏廢?何容偏執?此論與瑜伽論味同方等,正破小乘法執,傍破凡外我執。若廢通教方便,則小機絕分,曷由引入別、圓也哉?初、釋異生性障竟。

△二、釋邪行障。

二邪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及彼所起悞犯三業。彼障二地極淨尸羅,入二地時便能永斷,由斯二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微細悞犯愚,即是此中俱生一分。二種種業趣愚,即彼所起悞犯三業,或唯起業不了業愚。

問曰:所起悞犯三業,何亦名愚?釋曰:起業而不了知業性,故名為愚。由所知一分愚故,起悞犯業。由不了業趣愚故,不能當下即復清淨。問曰:聲聞初果鋤地即得蟲離四寸,今菩薩二地方得極淨尸羅,不幾與初果齊耶?答曰:蟲離四寸是道共戒力,於諸性罪不復悞犯。若遮罪中微細悞犯,雖阿羅漢亦未全免,故知二地境界甚深。

△三、釋闇鈍障。

三、闇鈍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所聞思修法忘失。彼障三地勝定總持及彼所發殊勝三慧,入三地時便能永斷。由斯三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欲貪愚,即是此中能障勝定及修慧者。彼昔多與欲貪俱,故名欲貪愚。今得勝定及修所成,彼既永斷欲貪隨伏,此無始來依彼轉故。二、圓滿聞持陀羅尼愚,即是此中能障總持聞思慧者。

△四、釋微細煩惱現行障。

四、微細煩惱現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第六識俱身見等攝,最下品故、不作意緣故、遠隨現行故,說名微細。彼障四地菩提分法,入四地時便能永斷。彼昔多與第六識中任運而生,執我見等同體起故,說煩惱名。今四地中既得無漏菩提分法,彼便永滅,此我見等亦永不行。初二三地行施戒修相同世間,四地修得菩提分法方名出世,故能永害此身見等。

最下品,謂唯無記。不作意緣,謂任運生。遠隨現行,謂無始來相隨逐也。由身見故,不能修身念處等觀,故障菩提分法。由得菩提分法,彼障隨斷,如明與闇,如秤低昂等也。初地行施,二地行戒,三地行於修慧。若約別教,則久已出世。若借通教,則相同世間。謂歡喜地寄乾慧,離垢地寄性地,發光地寄八人,𦦨慧地寄見地,瓔珞經中名為須陀洹地故。然通教見地名須陀洹,但害分別身見,此害微細俱生身見,故仍不同。若約實義,則斷第六識中微細法我見耳。寄通明別,復何疑哉。

寧知此與第六識俱?第七識俱執我見等與無漏道性相違故,八地以去方永不行,七地已來猶得現起與餘煩惱為依持故。此麤,彼細,伏有前後故,此但與第六相應。身見等言,亦攝無始所知障攝定愛法愛。彼定法愛三地尚增,入四地時方能永斷,菩提分法特違彼故。由斯四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等至愛愚,即是此中定愛俱者;二、法愛愚,即是此中法愛俱者。所知障攝二愚斷故,煩惱二愛亦永不行。

耽玩諸禪三昧,名為定愛。耽玩聞思修法,名為法愛。等至者,梵云三摩鉢底,即八勝處、十遍處、四無色無想定、滅盡定等。

△五、釋於下乘般涅槃障。

五、於下乘般涅槃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厭生死樂趣涅槃,同下二乘厭苦欣滅。彼障五地無差別道,入五地時便能永斷。由斯五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純作意背生死愚,即是此中厭生死者;二、純作意向涅槃愚,即是此中樂涅槃者。

凡夫樂生死而不知涅槃,固愚也;二乘樂涅槃而純厭生死,亦愚也。總不知生死、涅槃並依他起,無實法故。若無實法,同一依他起性,則無差別。若了達元無差別,則既不同凡夫,亦豈肯同二乘?是故了知生死過患,而不純作意背,欲於其中求得一切種智故;了知涅槃安樂,而不純作意向,欲令眾生同得無上涅槃故。

△六、釋麤相現行障。

六、麤相現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染淨麤相現行。彼障六地無染淨道,入六地時便能永斷。由斯六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現觀察行流轉愚,即是此中執有染者,諸行流轉染分攝故。二、相多現行愚,即是此中執有淨者,取淨相故。相觀多行,未能多時住無相觀。

六地最勝,般若現前,於緣生還滅,都無所得,即證無染淨真如,故能證之道,亦名無染淨道也。

△七、釋細相現行障。

七細相現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生滅細相現行。彼障七地妙無相道入七地時便能永斷,由斯七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細相現行愚,即是此中執有生者,猶取流轉細生相故。二純作意求無相愚,即是此中執有滅者,尚取還滅細滅相故。純於無相作意勤求,未能空中起有勝行。

△八、釋無相中作加行障。

八無相中作加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無相觀不任運起。前之五地,有相觀多、無相觀少。於第六地,有相觀少、無相觀多。第七地中純無相觀,雖恒相續而有加行。由無相中有加行故,未能任運現相及土。如是加行障,八地中無功用道故。若得入第八地時便能永斷,彼永斷故得二自在。由斯八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於無相作功用愚、二於相中不自在愚。令於相中不自在故,此亦攝土相一分故。八地以上純無漏道任運起故,三界煩惱永不現行,第七識中細所知障猶可現起,生空智果不違彼故。

二自在者,任運現相及現土也。餘可知。

△九、釋利他中不欲行障。

九利他中不欲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於利樂有情事中,不欲勤行樂修己利。彼障九地四無礙解,入九地時便能永斷。由斯九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於無量所說法、無量名句字、後後慧辨陀羅尼自在愚。於無量所說法陀羅自在者,謂義無礙解,即於所詮總持自在,於一義中現一切義故。於無量名句字陀羅尼自在者,謂法無礙解,即於能詮總持自在,於一名句字中現一切名句字故。於後後慧辯陀羅尼自在者,謂詞無礙解,即於言音展轉訓釋總持自在,於一音聲中現一切音聲故。二辯才自在愚。辯才自在者,謂辯無礙解,善達機宜巧為說故。愚能障。此四種自在,皆是此中第九障攝。

由第七識中細所知障以為體性,令四無礙解不得自在,故名二愚能障九地。今登九地此障永斷,如明與闇定不俱生也。四無礙解者:一、義無礙解,謂了達所詮無礙;二、法無礙解,謂了達能詮無礙;三、詞無礙解,謂了達言音無礙;四、樂說無礙解,即此中所云辯無礙解,謂隨機巧說無礙。今以障前三種者合名一愚,障後樂說者名第二愚。

△十、釋於諸法未得自在障,又二:初、正釋此障,二、兼釋餘障。今初

十、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於諸法不得自在。彼障十地大法智雲及所含藏所起事業,入十地時便能永斷。由斯十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大神通愚,即是此中障所起事業者;二、悟入微細秘密愚,即是此中障大法智雲及所含藏者。

大法智雲:即能含之智。所含藏者,即力、無畏等諸功德也。

△二、兼釋餘障。

此地於法雖得自在,而有餘障未名最極,謂有俱生微所知障,及有任運煩惱障種,金剛喻定現在前時,彼皆頓斷入如來地。由斯佛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於一切所知境極微細著愚,即是此中微所知障;二、極微細礙愚,即是此中一切任運煩惱障種。故集論說:得菩提時,頓斷煩惱及所知障,成阿羅漢及成如來,證大涅槃、大菩提故。

由斷煩惱障故,證大涅槃,名為阿羅漢。此借通教義也。由斷所知障故,證大菩提,名為如來。此顯別圓義也。然通教佛亦斷界內所知障,證一切智菩提。別圓佛亦斷界外煩惱障,證無住涅槃。

成唯識論觀心法要卷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