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華嚴同教一乘策一卷
武林沙門 希迪 註
同教䇿者,法真大師天縱機先,才懸世表,既堅綜其指,廼虗洞於玄,非為私於己焉,實欲公於萬世,以救其弊也。由是深存遠慮,以 其謀,使華嚴宗大成者哉。不敏,學而習之,略折幽微,叨申短注,雖無益於教,然其用心亦已至矣,冀毋罪焉。
時嘉泰改元之明年正月一日 希迪 謹序
華嚴同教一乘䇿。
住善住法真大師 師會 述。
問:華嚴大宗,唯同別二教。別義講解多同,但易簡特異,而多不從。若同教一義,或曰三種,或曰四門,言小異,大義不差。而學者二三,不知孰是?請諸少俊,愽採祖文,示其所歸。當公論是非,不可私其所黨。至祝!至祝!
其一言通目,隨別取一義,并同別中各說同別等義,非諸方所諍,不必辨也。
章。初一別教,二同教易簡。釋曰:後同教門直就法界本末融會,故下章云此同教說諸乘等,會融無二同一法界。
評曰:此中引文不盡,復錯亂宗因,自言此是能弘門,非被機之教也。
迎福。釋曰:此乃三一合說,則三乘一乘和合不異。又注曰:此約三一具,故名同。又揀非海具百川等至相。釋曰:經云:會三歸一,故同也。多義如彼。又曰:今以理求通之與同,別趣也。今從至相。
評曰:易簡將彼別教,此對同之別。今取彼同,示此對別之同,義無舛也。迎福亦曰:別義皆同,則亦與矣。
清涼總相會通中或分為四中云:三、同教一乘,如法華等。
易簡釋教章攝益中同教一乘云:此即三乘,一乘和合屬同教攝。前別教一乘即是圓教,權教三乘即是始教,同教一乘即當終頓。故清涼玄文云:三同教一乘。如法華演義釋曰:即合終頓二教也。
評曰:此師又指此乃別教所不揀者也。又曰:終頓二教文雖不揀,常自逈異。故此指云即當終頓,非圓教也。決擇其意中亦曰終頓,非後教也。餘義不錄。
迎福會解曰:要終頓二教同泯二,故名同教一乘也。注曰:此約終頓二教泯二是同,非即合終頓為同也。正約終頓同無二乘,故云同教一乘也。又次義中注:若終頓自相同者,漸頓有異,安得是同?又曰:不是合終頓為同,但約同泯二,故名同也。又曰:近人皆云終頓二教合為同教,漸頓自殊,將何可合耶?
評曰:此亦非圓中之同,又非合終頓,是離之之存泯也。又將泯二是同作同教得名,所以餘義可知也。如講時所辨。
清涼釋曰:始教存三,故別為一教;終頓泯二是同,故合為一教。下列四中云三同教一乘,即合終頓二教也。
評曰:此乃泯二是同出,合為一教之所以,非同教得名之因由也。是故存三為一教,泯二為一教,與小圓為四。亦明曰:同教一乘,即合終頓,與迎福有異。自注云:然亦各自建立,不必見疑。
又曰:約圓融不融,分成二種,即實教、頓教,並皆不融,為同教一乘。善住自注云:此約理事無礙對,事事無礙揀也。問:若一向不融,何異頓實?答曰:若入圓收理事無礙,必有事之無礙。何以故?由彰其無礙等四門,皆別教故。
評曰:既曰不融為同,非泯二名同,不亦顯然乎?又此同教一乘,是合終頓,義亦明矣。
又曰:若自、他相絕,則與眾生心同一體,故無心外也;不壞能、所,故能知也。自解曰:此通終、頓二教。但同一體,是頓教;兼不壞能、所知義,即是終教。若總取雙絕、雙存,亦圓同教義也。
評曰:既稱總取合二教也,亦圓教中□同,非離之終頓,乃海具之江水,安得不醎?正同此間之同教一乘也。
密祖釋能所證義曰:能所無二,大乘終教也。能所俱泯,大乘頓教中證道也。
觀祖曰:以能所歷然證事法界,能所一相證理法界,及事理無礙相即之門,能所俱泯證事理無礙形奪無寄門,存亡無礙全證事理無障礙門,與一全収證事事無礙門。
評曰:能所存亡無礙,得非總取雙絕雙存圓中同教義乎?是乃同前密祖之終頓也。舉一全収,證事事無礙,別教也。此前更不立圓中同,又於終頓之後別有此門,義可見矣。
密祖釋理事無礙中,至存泯同時,則曰邐迤。有此三重事理無礙之義,方足智者一一審之。
評曰:即前觀祖能所一相,所證事理無礙相即之門,一重也;能所俱泯,證理事無礙形奪無寄門,二重也;存亡無礙,全證事理無障礙門,三重也。如次前二祖取之第三重,乃圓中之同,如日月矣,非合終頓乎?
觀祖釋事理無礙曰:會法性者,以是同教一乘義理分齊故。
評曰:此蓋後三教並揀於權,總是一乘,開之為同別。此事理無礙,是同教一乘之義理分齊故。故一一會前終頓能揀權三之義也,以同教一乘是該取頓實故也。
密祖又曰:具此十門,方名理事無礙。又曰:當同教大乘之極致,後觀別教等。
評曰:即前清涼存亡無礙全證之事理無礙門,此大乘亦名一乘,故理義正齊,不必疑也。後觀別教,此觀同教,何疑之有?次前即言是同教一乘之義理分齊,可為良證。
觀祖又曰:實教大乘亦名一乘,謂會三歸一唯有一乘法故,即後三教合為一實,即今性相二宗有多差別,略列十條,此能揀十義,亦即此經中同教之義。密祖亦曰:即華嚴同教義。
評曰:此亦後三合為一實,開二即同別,開三即圓終頓也。是以為四即但有同別,是合取頓實,即圓中之同也。以一乘、三乘、小乘三宗不同,一乘有二故。
此上釋合後三也。合為一乘後段,釋開後三也。則唯後一中,自有同別,不取終頓。以一乘唯有同別,無餘乘故,故成三一也。
或五,則終頓圓。若後一自開同別,則離之之終頓,非合之之終頓。亦以一乘三乘小乘不同,終頓各詮,雙存俱泯,偏而非圓。若取終頓,全同四中。此理顯然,宜深思之。若將四教作五教通,開合不分,偏圓難辨。但見理事無礙之言,便名終教,如法華等。理事無礙,一宗所収,大乘一發,判為偏淺。若謂圭山之言而不通者,豈不礙他漸中之圓?宗意別意,在於一乘等語乎?況吾宗未甞局判一教而作一教,以深為淺,吾祖誡之甚明。可深體之,可深思之。
清涼曰:一同教一乘,同頓同實故。
易簡釋曰:清涼玄文義理分齊中,同頓同實及圓融具德乃教下,曲分義門與以教攝乘義意,亦別指總相會通同別,并乘教開合同別,乃曰皆明教門,非是義相。
評曰:此兄常曰:但是義相,非為機教門。以一圓教,豈有二種修證?故此揀云:乃教下義門,是義相也。不同二處,皆明教門矣。
迎福釋曰:三、此中同教,要圓教與終頓二教義類相似,故云同也。
評曰:迎福老人聰明愽達,當今諸方放出一頭地者也。此論似涉無稽,何邪?
清涼釋曰:言同教者,謂終頓二教,雖說一性一相,無二無三。
評曰:此正同教自相也。理應更曰言思斯絕,以影在下文不言耳。無二無三,非泯二乎?問曰:彼頓實,安知合彼為同教邪?答祖曰:下同同教釋此言也。如次引云。
又曰:不辨圓融具德,事事無礙,故非別教。
評曰:揀非別教也。既非別,即同明矣。不亦即終頓非別乎?
又曰:而別教中,有一性一相,事理無礙,言思斯絕,同彼二教。
評曰:此示能同,即別教中彰其無礙也,非別有同教同彼也。今能所同義不同,昔人可深體之,良以同彼故取之也。義如下引。問:信滿成佛、行布十地,同前諸教能同名同,豈非同教同彼耶?答:彼約一乘同三乘方便,引彼令捨權入實,不待該而是圓。今約所詮事理無礙是一,該取二教所詮入圓成此,彰其無礙如浩然氣,同雌雄風。總斯二風以為一氣,浩然之外無別雌雄,雌雄之外寧有浩然?事理無礙,同存絕即泯,總斯存泯為事理無得。道理亦爾,豈二事理無礙分能所耶?章家約引權機,此文該取偏法,機教相須宛然凾蓋,然皆別教一乘同前教耳。第二義中廣引祖據,可却觀之。
又通難曰:以別該同,皆圓教攝。抄曰:猶彼江水,入海亦醎。
評曰,既俟別該,即偏教之終頓,非能同別教也。又言江水入海,非自海水,即終頓為此之事理無礙明矣。指圓教攝,即總取雙絕雙存,圓教中同教也。當知該之之終頓,非離之之終頓。入海之江水,非未入之水矣。開為終頓,則各得存絕即泯之一門。該而合之,則具得存絕即泯,同時全入之事理無礙門也。即所謂同教一乘之義理分齊,同教之極致也。豈別有事理無礙,同彼事理無礙乎。若本與同之圓,豈可復言圓教攝也。
又曰:圓教有二:一、同教,二、別教。別即不共,不共頓、實。同教者,同頓同實。若下,同同教一乘等。
評曰:既言下同同教一乘,則收次三門唯識,則同教一乘是終頓,何不得稱此名邪?既曰收之,是海具之江水,不同長江也。然海中江,乃収長江同味耳。別教同彼,言下同也。
又曰:若同三乘,亦収前四。自注云:乃前四門唯識,非四教也。
評曰:別教一乘,下同諸乘。既不所同是三,能同亦三。當知別教下同終頓,不應便非是圓,却竢該而入圓也。以本非江水,故不待入;本非不融,故不待該。蓋後三教,並揀於權,合為一實,皆是一乘。開即為二,謂同、別也。有開之之終頓,非圓中之同。今將合之入圓,故說該耳。而抄又曰:如海包含,無不具故。則總収諸教,會三歸一,得非廣乎。總會諸權,以入一實,得非為人之教門乎?同頓同實,又同三乘,前後互出。前明揀權,未収溝洫,且同頓實,況復影在前文全収中耶?此文揀収具明,但揀頓實,異於前文。而前文又曰:尚非三四,前後相仍,全同教章分相中也。又知不共,非唯不共二乘,乃權實三乘皆不共也。揀則三一不同,同則三一和合,亦斯義也。
全収諸教宗。迎福曰:四此中全揀前四,不攝於圓,約別教說。若此中全収,圓必攝四,約同教義說。故行願抄作此指也。此約圓教収前四教,同成一教,故云同也。故下抄亦云:若同於三乘,亦収前四,以同教如海包含,無不具故。然上四義,収攝同教,體勢略盡。有同此類,以義収之,則無所濫涉矣。又餘三義,諸祖共有,同頓同實,清涼新加,唯約一乘深義說也。又泯二是同,乃目法華等,餘三皆華嚴也。
評曰:迎福老以海具百川說全収之義,與章初少異。不知將章初海印一乘並所詮中一乘為百川邪?不百川非海而何?又曰:共三,一以法華為同教,又不揀泯二是同之一乘目法華義。又曰:餘三皆華嚴,華嚴非海乎?或似自語前却。又曰:然上四義収攝同教,體勢略盡。若曰旨意是一,曰盡此四豈非是一?若云祖文出處略盡,莫未盡否?又唯將全収作同教釋。又曰:収前四教同成一教,故云同也。此作得名,所以不知自何而來也。
圭峯曰:全收諸教宗,同教緣起義,亦指大疏玄談全收之義。
評曰:此作同教釋,則是方便故。賢首圓教或五也。且取非即圓通義也。既曰全收諸教,即前之四教謂之諸教。清涼曰:圓必攝四。若爾,即教章所詮差別攝前之同教,亦即教章之初同教。以此同教始自一乘,終至多乘,無不包故。亦即賢首總收十門唯心之同。清涼曰:如海包含,無不具故。則同頓同實之義,亦是此義。下文亦說三乘,故章中前曰華嚴一乘,後曰圓之同教。非海而何?至相亦曰:會三歸一,故如同也。三即諸教,故如初義已辨。彥和可常共取至相此義釋章初二門,但不用同,與今有異。義苑亦指此同章初之義。此有深理,昔可尚也,安更有詞?此義祖語稍多,然又易見,不多云也。
清涼全曰:大海必攝百川,同一醎味。圓必攝四,圓以貫之。亦圓教攝,尚非三四等。有其所通,無其所病。圭山大抄指全收為一是別教。又曰:統收不異曰一,運載含容曰乘。章門探玄等亦爾。圓教或一,餘相盡故。一切三乘,本來悉是一乘法等故。則全收是別,義亦可見。不能廣辨。過吾門者,熟聞之矣。況孔目問答,此之同別,文義如雲。然二師既但此之三四,且亦逢場作戲耳。
此後二章,當時失入卷內,遂不達寶塔之手,因復入之。
祖曰:一乘教義分齊云何?一乘教有二種:一共教,二不共教。圓教一乘所明諸義,文文句句皆具一切,此是不共教。二共教者,則小乘三乘教,名字雖同,意皆別異。
評曰:祖言:別即不共。又曰:逈異餘宗。又曰:不共二乘。又曰:不共三乘小乘同。又曰:別於三乘。此皆敻絕、逈異、不共以解別也。然其所自,蓋出智論太一。首由諸祖,靡有不從。其唯圓融具德,乃目普法之自體,非釋別名之訓義也。又祖曰:餘經是共教,一乘、三乘、小乘共依故。又曰:二乘共有,名數共同。又指成、不成等四句,則曰:是一乘共教,非別教也。皆以共釋同。蓋共者,教也。又曰:三一和合。同一善巧。故名同教。此乃以合釋同。同者,合也。則三乘為教,一乘為義。和合不離,攝成益也。又同者,輩也,齊也。此言流輩相齊也。祖曰:同教門者,則與三乘義同。但由智回向,故入一乘。又曰:依一乘教分,與終教相同。又曰:同教者,同頓、同實,下同諸乘。又曰:文雖是同,意皆別異。皆言三一宗差,法門同也。又說法華,漸同華嚴。此以流輩相齊,以釋同也。此中法華,即圓中同爾。又曰:今以理求通與同,義無別趣。蓋以同猶通也,故有通教一乘。亦言是一法門,通彼三一,達乎二宗。如曰:上件法門,攝下諸教。頓屬其上,分本教義。漸從其末,義通一乘三乘小乘。何以故?為彼圓教所目故。又曰:此義在三乘,亦通一乘說。又曰:此文在三乘,亦通一乘用。又曰:此又在一乘,通彼三乘用。此以通釋同也。然其濫觴,皆智論之共教。共即同故,太一用之。諸祖同遵,豈有異致?故知諸文同教之名,釋訓不出三一。共通和合,流輩相齊,故名同也。釋訓既爾,諸文互成。今欲示義,且作此耳。其會三歸一,乃教相也。由彼教中詮顯此理,知其是同,可釋迴三入一教之名義也。豈有將會三歸一,作同字之
一乘宗。是則一乘還有同別,亦順三宗。故一乘中無二同教,對一別也。是則頓實,屬三則權,屬一則實,離偏而合圓也。蓋以教海之中,接引物機,有多方便,句數不同。前代諸德,各述一門。五祖籠絡,結成教網,故有開合。縱成多教,皆初圓中漸次開也。苟爾,亦圓之始小邪?答:實爾,總之別也。又何離偏而合圓邪?機有普別,智有三一,得向異故。是故卷舒不曰一端,舒而常卷,卷又即舒,舒卷自在,為華嚴教網之大宗也。
注華嚴同教一乘䇿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