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朝藏經略考及新編漢文大藏經目錄

新編漢文大藏經目錄

談新編漢文大藏經目錄譯本部分的編次

現在就漢文大藏經中譯本部分重作一番整理,另編新目,這對佛學的研究說來,是十分需要的。漢文大藏原以譯本為主,從它們的編次上面可以反映出印度佛學體系是怎樣組成,各種學說是怎樣發展,乃至中國有翻譯以來是怎樣傳播的。不用說這些都可作為佛學史、譯經史等研究的重要參考。但是舊有的漢文大藏(這指我國歷代刻印的乃至以後日本編印的而言),總存在著一些缺點。或者是區分部類之不很恰當,或者是弄錯了經本之失譯與有譯,或者是譯撰不分而誤收了疑偽之書,這就會模糊了讀者的認識,使佛學的研究走入歧途。隨便舉個例子來說吧,如在漢文大藏中有原來失譯並未詳作者的《發菩提心論》一書,誤題為世親所作,又誤認為姚秦鳩摩羅什所譯,這使世親的年代較實際提早了將近百年。今人對世親的時代還在紛爭不絕,自然會引用到這一錯誤的史料。因此,對漢文大藏再作整理,實在是必不可少的。

漢文大藏最初編成的定型,是《開元釋教錄》的入藏錄。它對譯本部分區別為大乘的經、律、論與小乘的經、律、論。大乘經中,以般若、寶積、大集、華嚴、涅槃五大部及五大部外的譯本分類。大乘論又以釋經、集義分類。餘部編次各書雖以性質相近的彙列一處,但不分門類。這一編目,一直作為後世寫本、刻本的準繩。在這之後繼續譯出的佛典,見於《貞元錄》、《祥符錄》、《天聖錄》、《景祐錄》等裏面的,大都彙編為宋代新經,或宋元續入經等附在《開元錄》經之後。這樣自然見得機械堆疊,很不調和。元初慶吉祥等編纂《至元法寶勘同目錄》對大藏各經的編次作了調整。它以經律論三藏為綱,再各區分為大乘小乘兩類。至於大乘經論的再分部門,以及經典的序列,仍照《開元錄》一無改動,不過在每類每部之後,分別附加貞元、祥符、景佑各錄所載的新譯,一變其前彙編續入藏經的籠統作法,總算是比較合理的了。這一改編影響到明代再刻本南藏和北藏,都照它編刻。到了明末,智旭撰《閱藏知律》又打破了《開元錄》以來的舊格式,而對大藏作了全盤的整理。他在大乘經內依著天臺家五時判教的說法,改分華嚴、方等、般若、法華、涅槃五部,在方等之內統收了顯教寶積等部之書以及密教所有的經軌。又在論藏內于釋經、宗經(即以前的集義論)而外更增加諸論釋一類。他還將中國撰述的章疏論著,擇要分別列在各門譯本之後。另外,對有重譯本之書,不以翻譯之先後為次,而為讀者有所去取著想,選取各譯中文字最好的一本為主,再列餘本,並低一格書寫以便識別——這些都是智旭的創見。這一編次後來影響於日本。一八八〇~八五年,日本弘教書院校印《大藏經》的大部區分及經籍次第等都是依著《知津》的(見《大日本校訂大藏經凡例》)。

其後,日本從一九二三~二八年,編印《大正新修大藏經》(基本部分前五十五卷)對漢文大藏的編次再度作了改訂。它以清新圓到的編纂為目標,要在學術基礎上,一新從來經本以混雜排列而使其系統組織明確整齊(見大正藏「刊行旨趣」),這樣就在分類上有顯明的特點。它將經律論三藏譯本總分為十六個部門:一、阿含,二、本緣,三、般若,四、法華,五、華嚴,六、寶積,七、涅槃,八、大集,九、經集,十、密教,十一、律部,十二、釋經論,十三、毘曇,十四、中觀,十五、瑜伽,十六、論集。各部的經籍也都比較整齊地重行排列過。從《開元錄》的長期支配下漢文大藏上的一套格式,大部分都排除了。不能不算是一大革新。

漢文大藏儘管經過了一再改編,現在看來仍覺得是不夠的。像在分門別類,特別是在大乘經的門類方面,是帶著以大部經作為標準的意味,所謂華嚴、大集等等都是以容量龐大而予以獨立地位(當然由判教的理論說,這些也代表了佛陀說法的某一個階段,可以用為部門名目),而合攏了這些部門,仍難看出大乘學說的全盤的體系如何。至於各部門內經典有譯失譯的覈訂,好像從來就沒有為改編大藏者所注意,更不用說于中會簡別出什麼疑偽書籍來另作安排了。

我想,現在還是要在已有的整理基礎之上,再進一步對漢文大藏來個徹底重編的。最先要解決的是大乘經更加合理的區分部類問題,其次則為各別經籍有譯失譯的覈實,然後再及其他。我最近遇有機會,編成了一部漢文大藏經的新目草稿,對上面提到的兩個問題,試作了初步的解決,下面扼要寫來向讀者們請教。

第一,關於大乘經的重分部類。這從大乘學說最後形成的體系來說,區分為寶積、般若、華嚴、涅槃四部也就比較合式了。這些名目雖與以前分類所用的相同,但不是單純指的大部經典,而是借來分別表示大乘佛學各個方面的特質。寶積部可以概括通論大乘一切法門的各經,故列為第一部,般若、華嚴、涅槃各部則分別包括詳細闡明大乘「道」、「果」的各經,故依次列之。有此四大部門一切大乘經即可收攝無餘,不必再用方等、經集等籠統的門類。

怎樣說寶積部可以包括通論大乘法門的各經呢?原來寶積的名稱就是指賅攝大乘法寶各種異門的經典而言。西藏經錄家相傳寶積經類有百千品,十萬頌,與華嚴大本相同,而現存大部四九品,只是據所存者儘量譯之而已。還有,這大部的四十九品的彙編,似乎即以漢地所傳譯的一本為據,而分從印土、于闐及中國內地的舊本湊合譯成。可見以寶積門類言,不必限於一種大部。像《大集經》,實際即係另一類的《寶積》叢編。它可說是搜集寶積性質的一些經,在與《大寶積經》編纂的不同時間,不同地點編成的,其中既有與《大寶積經》相交叉的經典,《大集》的《寶髻菩薩品》、《無盡意菩薩品》即同於《寶積》的《無盡意菩薩會》、《寶髻菩薩會》,又帶了一些特別的地方色彩。所以可視為《寶積》的別裁而並為一部。還有零星說菩薩乘一切法門以及此類以人為主的「問經」(如《思益梵天問經》等)「說經」(如《維摩詰所說經》等),這些都是具備與大部四十九品中已有的體裁的,還有些從《大寶積》末分《勝鬘經》思想發展而來的一類如來藏經典(如《入楞伽經》等),當然也要收在此部之內的。這樣,寶積部所收的經典就應當比較的寬泛,而數量也比較多了。

其次,以般若、華嚴、涅槃三部來包括了詳說大乘「道」、「果」的各經,這是從《攝大乘論》所說得到啟發而來建立的。《攝大乘論》是種扼要闡明大乘學說特點的書,它說大乘道(即大乘的踐行),大分彼入因果(有關證悟法相的各類因果)彼修差別(有關因果修行的次第)兩個方面。因果以六度為綱,差別則以十地為綱。由此,說六度,特別以般若為首導的諸經,自《大般若經》以次,都可屬於般若部。而從般若發生功德,所謂諸三昧門,諸陀羅尼門與這兩大類有關的經典也都可以收入般若部門,為其眷屬。又以十地為中心而說的各種大乘經,自《華嚴經》以次,都可屬之華嚴部。而華嚴原以大方廣佛華嚴為題,意思是說「諸佛眾會」,因此一切說佛土、佛名的經典,自然也可附於華嚴部門。最後《攝大乘論》說到大乘果時,以彼果斷及彼斷智兩個方面,包括了涅槃與三身,因而自《大涅槃經》以次的各經以及說三身的《金光明經》等都可歸入涅槃部。又《法華經》通常視為表示大乘最後究竟之說,也可併入此部。上面的四個部門統攝了一切大乘經典,雖不能說每種都能安排恰當,但大體上也勉強說得過去了。這就不用再立什麼部門。

第二,關於一些有譯無譯經本的覈實。漢文大藏中很多原來失譯或缺本新得之書由于考訂未當而致誤題了譯者的,這樣的錯誤大半因仍《長房錄》而來。《長房錄》博而不精,它常常單憑舊錄的記載,即臆斷一些失譯的書出自某家,以致早期的經師都驟然增加了好多譯本,而模糊了各翻譯者的真相。以安世高為例,最初《僧祐錄》依《道安錄》所舉譯籍不過三十五部四十一卷,其中還有缺本六部,疑是出撰述的四部。但到了《長房錄》就隨便增加到一七六部,一九七卷(見《長房錄》卷四)。這樣大的數目,連長房本人也不敢輕信,所以在他編輯入藏目錄時,即將其中一部分歸還於失譯之內(見《長房錄》卷十三、十四)。如《長房代錄》中原以失譯的《長者子懊惱三處經》、《十八泥犁經》等為安世高譯本,但入藏錄仍歸諸失譯。後來《開元錄》編定入藏錄時對於《長房錄》中所有這樣情況的都忽略了,它也不是不想改正,但常常將長房未定之說,反而肯定下來(如前舉的《長者子》等兩經,《開元錄》仍以為安世高譯本,這種錯誤當然應由《開元錄》作者來負責了)。像這樣的誤題譯者的經籍,通過《開元錄》而留在現行本的漢文大藏中的,其數很多。這算是一類。其次,在《大周刊定眾經目錄》裏常引用《達摩郁多羅錄》(即《法上錄》),隨便刊定一些失譯經的譯者(如《大寶積經》第四會《淨居天子會》原係失譯本,《大周錄》卻從《法上錄》斷為竺法護譯),該錄顯係偽書,它與《長房錄》中所引到的《法上錄》並無共同之處,所以根本不能相信,但這樣誤題的經也有若干部,通過《開元錄》而留存在現行本大藏之中。這又算是一類。最後,還有些在編輯《開元錄》時才被發現而作為拾遺編入的書,或因信題記而誤斷譯人(如《大明咒經》新獲寫本,疑羅什譯,即信為真,實則《大周錄》中所見此本即未題譯者名字),又或由猜測即為舊錄所載的缺本(如《長房錄》中有很多對於缺本經的刊定,就未見其書,自然不免臆斷。《開元錄》作者後獲新本,何能貿然即認為長房所據,而輕易置信?如今大藏中有《須摩提菩薩經》實係竺法護譯本羼雜餘文湊成,而《開元錄》信為房錄所說原缺的羅什譯本,乃保留至今)。像這樣錯誤的書,也有若干種。這又算一類。以上三類情況雖不全同,而誤題譯者則一。統計其數,近二百種。都要加以考訂,或竟予刪除。經過這樣刊定,使人對於翻譯史的研究,會有不少的便利。試以我國早期四大譯家現存的譯本為例,將舊藏所載與新編訂正的數字作一比較表於下,即可見其間有怎樣出入,而訂正再不容緩了。

隨著譯本的覈訂,自然有些以撰述托名翻譯的書也就清查出來,這些即一般所謂疑偽之書,不管它們有些所說的道理怎樣圓到玄妙,但從大藏編纂的原則上說,應為學術研究務得真實著想,仍要對它們徹底料簡(或即作為譯本的附屬部分)。本來這樣區分,並不一定意味著那些撰述本身的價值就不如譯本。道理的是非與翻譯或撰述並不是有平行關係的。那麼,又有何忌諱而不使編訂得徹底呢?我想,以上兩大問題如能得到圓滿解決,其餘編次上的事項也就可以較易處理(其中比較有問題的只是密教經軌的分類以及各種密典譯撰的辨別),這樣,我們理想上的大藏經新目錄或者可以早日實現了吧!

有關大乘經分類部分的補充說明

《新編漢文大藏經目錄》關於大乘經的分類,是和從前的各種藏經很有出入的。為什麼要那樣區分,我在《初稿》的卷頭和《談漢文大藏經譯本部分的編次》的前半段已經作了說明。但最近看到周叔迦先生提出的種種意見,覺得我的說明還嫌太簡略了,因此再來補充幾點:

一、《初稿》將大乘經分成四部,分別用了「寶積」「般若」「華嚴」「涅槃」等名目,似乎都以一經的別名作為一部的通稱,有些不合,但這完全依照經錄家的慣例,並不足為奇。因為即使以一種經名來作部目,部內仍可收入根本的、支分的以及眷屬的各經,不必僅僅限於那一種經和它的異譯本的范圍,所以無妨其為通稱。(此例在《開元錄》已發其端,見該錄的卷十一和卷十九。)就以比較晚出的《大正大藏經》來說吧,在其「寶積部」內除去《大寶積經》和它的異譯本而外,即收有別的經典一十四種,又「般若部」收有《大般若經》和它的異譯本以外的經一十七種,「華嚴部」收有《華嚴經》和它的異譯本以外的經一十二種,「涅槃部」收有《大涅槃經》和它的異譯本以外的經一十九種,其它「法華部」「大集部」都有同樣的情形,足見以別名為通目,從來就不成什麼問題。

二、《初稿》以「寶積」作為通論或泛說大乘法門經典的部名,這也是從佛教經典發展的史實來考慮的。「寶積」這一名目,最初用於現存《大寶積經》的第四十三會「普明菩薩會」,所指的是敘述「菩薩藏十六門教授」,也就是泛說大乘的主要法門(這些還著重在以法教「異門」的形式來列舉)。後人根據這一種意義,匯集類似的各種經典,成為一大叢書,就稱之為「大寶積」。由此可見「寶積」並非泛泛的贊美之詞,還是確有所指的。印度原來編纂的《大寶積經》內容如何,已不清楚。但據《慈恩傳》卷十所說,《大寶積經》原本的分量和《大般若經》相等,譯出來也有六百卷之多,而後來菩提流志輯譯成書的《大寶積經》一百二十卷,只得《大般若經》的五分之一,當然原本遺失是很多的了。現在從大乘群經中取其性質和《寶積》相類的,以支分經,眷屬經的意義,統收於「寶積部」內,這應該是可以允許的。至於其中有些「問經」「說經」,還具備《大寶積經》裏已有的體裁,更無妨其為同部(經典的體裁在大部頭的編纂中有一定的意義,譬如《雜阿含經》的編纂就是以收入以偈頌為主的「八眾誦」為其特徵之一)。但是那些經典之隸屬於「寶積部」,主要還是因其性質之相似,並非單純由體裁來作決定,《談漢文大藏經譯本部分的編次》談到此點,其語意是很明白的。

三、《大集經》和《大寶積經》的內容性質很多相通,這在兩經的本文裏,早就有了說明。例如《大集經.海慧菩薩品》在用從一法到四法的異門來抉擇大乘義理時,就說明這是「寶聚」(即「寶積」,見涼譯本卷十),又在經末明白地說此經名「大寶聚」(即「大寶積」,見涼譯本卷十一),這可算是大集通於寶積之一證。又《無盡意菩薩經》原來即是《大寶積經》的一品(見龍樹《十住毘婆沙論》秦譯本卷六),而經末又明說「此經名無盡意所說不可盡義章句之門(即「異門」),又名大集」(見《大集經》涼譯本卷三十)。這又可算寶積通於大集之一證。《大集》與《寶積》兩經的內容性質既然相通,所以《初稿》編為一部,並無大礙。至于因為《大集經》晚出的部分(如「月藏分」等)說及佛教末法的問題,當其譯出以後即遇到周武破壞佛教之事,佛徒對於此經不期然地印象很深而大加推崇,這自然不能視為《大集經》定要獨立成部的充分理由。

四、《初稿》之區分大乘經的部類,原來是按照晚期大乘佛學的體系而作安排,那麼,由大乘要典《攝大乘論》所說的啟發去體會《般若》、《華嚴》等經的特質,應該更能切合。盡管那些經典內容也涉及大乘的全盤義理,但其各有所偏重,或以修道的因果行(即六度)為綱,又或以修道的差別行(即十地)為綱而貫穿一切,則在文脈上表現得極其顯然。《初稿》即著眼於此等重點而將「般若」「華嚴」分成顯示大乘道的兩個方面的兩部。至於涅槃經類著重詳說大乘的極果,可不待言,但依據原始要終之義,談佛果就不能不辨明佛性,辨佛性即不能不涉及一乘,這看《攝大乘論》在《彼果智分》的一品中兼用「為引攝一類」云云的兩個頌文解釋說有一乘之所以,即可了然。《初稿》將會三(三乘)歸一(一乘)作究竟之談的《法華經》編入涅槃一部,即從學理言,似亦未見其不當。

五、向來視為諸大部以外的大乘群經,由于它們的內容復雜,分類較難,各種大藏即以「部外」或「方等」或「經集」等名目匯為一部,籠統蕪雜,本不足為法。《初稿》於此,仍從學說的體系著想,試為比較合式的處理。除去其中大部分收入「寶積部」以外,所余則從「般若」「華嚴」等部可能聯繫的方面,分別歸隊。這由于實際的限制,自不會吻合無間,但就學理上說,仍都有其相當的根據。例如,三昧和陀羅尼在般若諸功德中可算是最主要的種類,所以般若經典特加重視,在經文的卷首列舉大乘會眾贊其功德,總是以「具足諸陀羅尼及諸三昧」一句領先(參照《大品》、《放光》、《光贊》的首卷)由此,一切三昧和陀羅尼經典無妨視為般若眷屬(陀羅尼本有四類,兼通顯密,「般若部」所收自與顯教有關者為限)。又如,三身、二土,在華嚴學者看來,主要是「真應相融、淨穢無礙」的(見澄觀《華嚴經疏》卷一,又卷十一),這也就是從應身而證真身,即穢土而見淨土,並不能機械地割裂來理會。《初稿》以佛名、佛土諸經係屬於「華嚴部」內,也有取於此意。

最後要附帶說到的是,《初稿》草創,缺點很多,這還等待同人多多指教,使它逐漸改訂完善。以上幾點補充說明不過將我編纂《初稿》(關於大乘經分類部分)的原意解釋清楚,以供同人提意見時的參考而已。

新編漢文大藏經目錄說明

一、本目錄內容區分為五大類:一、經藏,二、律藏,三、論藏,四、密藏,五、撰述。前四類收譯本,後一類收中國撰述。

二、四類譯本均依佛學之體系而編次。經藏先列大乘通論之經為寶積部,次列大乘別詳道果之經為般若、華嚴、涅槃三部,後列小乘共依之經為阿含部。此五部又各以根本經典居先,支分經典次後。其問法、記別功德經之於寶積部,三昧、陀羅尼經之於般若部,佛名、佛土經之於華嚴部,佛身經之於涅槃部,雜藏經之於阿含部,均以義類相從,編為各部之眷屬,列於部末。

三、律藏合大小乘為一部,先列大乘律,後列小乘律,又各先戒經而後經釋。至於本生、本事、譬喻、因緣各籍,原為律藏之支分,今即編次于經釋之後。

四、論藏分釋經、宗經兩部。釋經論依所釋經典之次序排列,宗經論則依大乘中觀、瑜伽、小乘有部,余部之次第列之。並以印度撰述附載其末。

五、密藏綜合經軌,別為金剛頂、胎藏、蘇悉地、雜咒四部。金剛頂部經軌依十八會次第排列,晚出及通論之書則彙編於部末。雜咒種類較繁,今依諸佛、佛頂、諸經、菩薩、觀音、文殊、明王、諸天、陀羅尼等順序編次。又日本流傳之經軌,不見載於經錄者甚多,大都屬於撰述而偽托為翻譯,今只選錄數種,餘悉從刪。

六、經論晚出譯本,有經錄未及記載而僅見於刻印本大藏者,今亦擇要編錄。注明出處概用略號,其例如次:

〔宋〕南宋前思溪藏本。

〔元〕元普寧寺藏本。

〔明〕明北藏本。

〔清〕清龍藏本。

〔麗〕高麗再雕大藏本。

〔日〕日本大正大藏本。

七、四類譯本中有疑係撰述或判明屬偽妄者,作為疑偽之書,附錄於論藏及密藏之後。又舊編大藏經中收有外論兩種,今隨論藏疑偽編次。

八、本錄記載各書名目、卷數、譯者、譯時、異譯本勘同等項,主要以最初著錄之經錄為據,註明出處亦用略號,其例如次:

〔祐〕梁僧祐《出三藏記集》。

〔經〕隋法經等《眾經目錄》。

〔房〕隋費長房《歷代三寶記》。

〔仁〕隋仁壽年彥悰等《眾經目錄》。

〔泰〕唐靜泰《大敬愛寺眾經目錄》。

〔內〕唐道宣《大唐內典錄》。

〔圖〕唐靜邁《古今譯經圖記》。

〔周〕周明佺等《大周刊定眾經目錄》。

〔開〕唐智升《開元釋教錄》。

〔章〕唐玄逸《開元釋教廣品歷章》。

〔續開〕唐圓照《大唐貞元續開元釋教錄》。

〔貞〕唐圓照《貞元新定釋教目錄》。

〔續貞〕南唐恆安《續貞元釋教錄》。

〔祥〕宋趙安仁等《大中祥符法寶錄》。

〔景〕宋呂夷簡等《景祐新修法寶錄》。

〔至〕元慶吉祥等《至元法寶勘同總錄》。

上項最初著錄如顯然錯誤者,則改用餘錄或今人考證之說,並加註「餘錄云云」或「今勘云云」。

九、現存宋元明各本大藏經,對於隋唐以前譯籍,常有依照「開元錄」之錯誤考訂而誤記書名、譯者等項者,今悉加以訂正,並註明《開元錄》「後誤云云」。其有異說可以備考者,亦一併註出。

十、凡有異譯本之書,均以翻譯在先或譯文較備之一本居首,而彙列餘本於後。餘本書名皆縮進一格排列(編號前加短橫線),以便識別。

十一、第五撰述類以中國撰述為主,高麗、新羅學人之作在中國流行者亦酌量收入。

十二、依撰述體裁區分為章疏、論著、語錄(拈古、頌古、評唱等附)、纂集、史傳(地志等附)、音義(悉曇、法數等附)、目錄(提要等附)、雜撰(護教、懺儀等附)等八部。章疏部又分為經疏、律疏、論疏、密教經軌疏、義章五目;論章部又分為三論宗、天台宗、慈恩宗、賢首宗、律宗、禪宗、淨土教、三階教八目。

十三、各部撰述中現存唐代以前諸作除殘缺過甚及不大重要者外,盡量編入。其出唐代以後者,則擇要著錄。至於日本所傳唐人有關密教雜撰,來歷多有問題,今暫從刪除,俟後補訂。

十四、各種註疏皆依所釋之書載於本目錄之次序編錄。同一撰述之有關諸作,則彙列一處以便閱者。

十五、撰述年代可考者皆註出(兼註公元),無考者擇要附註作者生卒年代備考(但于作者名字初見處加註,次後從略)。其書作者如有疑問,則加(?)號以為區別。

十六、本錄所載各書,均編號以便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