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虛大師全書.第九編 制議

對於佛教會之觀念

——二十五年八月在南京作——

八月二十四晨,中訓部張處長特約至毘盧寺談話,徵詢個人對於佛教會之觀念。所言有未周足者,乃更約述如下:

一、如以維持寺產為唯一宗旨,應取銷七年來之佛教會,免滋流弊。另行組織如昔年程雪樓居士領銜之佛教維持會,聯合全國知名緇素百數十人為會員——會員限制要極嚴——以搆成之。最多,於華北及西南分設二三分會足矣。

二、如黨政機關注意「整理住持佛教本身之寺僧」,若今中訓部修訂會章草案之宗旨,則應一、由黨政機關公布切實有效之保持寺產辦法,先安定全國僧眾心志。二、和合僧中德學優長者,先從訓練僧中辦理教務人才為入手,乃能漸進以整興僧寺。三、僧寺整理完善,乃能舉住持佛法之實以生世人崇仰,同時、亦可宣揚教化、興辦慈濟以利益人世。

(見海刊十七卷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