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經義疏

楞伽阿䟦多羅寶經卷第四義疏上

天竺三藏求那䟦陀羅 譯經

支那沙門蕅益釋智旭 疏義

一切佛語心品之四

○第二十九、如來自性門。文分為四:初、請。二、許。三、問。四、答。

△今初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唯願為說三藐三佛陀。我及餘菩薩摩訶薩,善於如來自性,自覺覺他。

△二許。

佛告大慧:恣所欲問,我當為汝隨所問說。

△三問:

大慧白佛言: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為作耶?為不作耶?為事耶?為因耶?為相耶?為所相耶?為說耶?為所說耶?為覺耶?為所覺耶?如是等辭句,為異?為不異?

疏曰:梵語多陀阿伽陀,此翻如來。梵語阿羅訶,此翻應供。梵語三藐三佛陀,此翻等正覺,亦翻正徧知。乃十號之三也。亦表三德。三德不縱橫並別,不可思議,乃名法身。今問:法身與此作不作等,辭句為異為不異?意欲如來顯出法身離四句故。

○四、答二:初、長文,二、偈頌。初中三:初、總非諸句,二、別辨其義,三、結答其問。

△今初

佛告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於如是等辭句,非事非因。所以者何?俱有過故。

○二、別辨其義五:初、約事因辨。二、約無我等義辨。三、約陰界入辨。四、約解脫辨。五、約智及爾𦦨辨。

△今初

大慧!若如來是事者,或作或無常。無常故,一切事應是如來,我及諸佛皆所不欲。若非所作者,無所得故,方便則空,同於兔角槃大之子,以無所有故。大慧!若無事無因者,則非有非無。若非有非無,則出於四句。四句者,是世間言說。若出四句者,則不墮四句。不墮四句故,智者所取。一切如來句義亦如是,慧者當知。

疏曰:先明是作非作之過,後明非因非果之理也。能作為因,所作為果。果體名事,事名為有,有則無常;非作名無,無同兔角及石女子。如來法身豈如是哉?全性起修,故非無作;全修在性,故非所作。大乘因者,諸法實相,故因即非因;大乘果者,諸法實相,故果即非果。非因非果,故非有;而因而果,故非無;不相違,故非亦有亦無;離戲論,故非非有非無。超過四句,名之為出;以四句說之而不犯過,名為不墮。此乃如來法身句義,有智慧者所當知也。

△二、約無我等義辨。

如我所說一切法無我,當知此義,無我性是無我,一切法有自性,無他性如牛馬。大慧!譬如非牛馬性、非馬牛性,其實非有非無,彼非無自性。如是,大慧!一切諸法非無自相、有自相,但非無我愚夫之所能知,以妄想故。如是一切法空,無生,無自性,當如是知。

疏曰:如來常言一切法無我者,正以如來藏性不變隨緣,舉體成一切法,故一切法隨緣不變,當體即如來藏,不可喚作實我實法,故說無我,非是無有如來藏性以為諸法之自性也。但只有此如來藏性,更無他性。譬如牛只有牛性,更無馬性;馬只有馬性,更無牛性。約牛,則馬性非有,牛性非無;約馬,則牛性非有,馬性非無,而彼非無自性也。一切諸法當知亦爾,非無如來藏之自相,非有我法之自相,但一切愚夫由妄想分別故,不知無我如來藏耳。如是常言一切法空,當知如來藏不空也;常言一切法無生,當知如來藏無不生也;常言一切法無自性,當知如來藏非無自性也。

△三、約陰界入辨

如是如來與陰,非異非不異。若不異陰者,應是無常。若異者,方便則空。若二者,應有異。如牛角,相似故不異,長短差別故有異。一切法亦如是。大慧!如牛右角異左角,左角異右角,如是長短種種色各各異。大慧!如來於陰、界、入,非異非不異。

疏曰:此以人、法對辨,而明非異非不異,超出四句,不墮四句也。如來者,假名人也。五陰者,色、心、法也。若謂如來與五陰定一,則五陰有為生滅,如來亦應有為生滅,固不可也。若謂如來與五陰定異,則如來必無五陰,色、心、相好、智慧皆不可得,僧祗、方便豈不唐捐?亦不可也。且如來、五陰果若二者,則應如牛二角。然牛二角亦且有異、不異,不可言其定異,況如來與五陰乎?意顯五陰展轉相辨,已自有異、不異,況如來與五陰可令一向異、一向不異乎?言一切法亦如是者,且如五陰同名陰,故不異;色非受等,受非想等,故有異。十八界同名界,故不異;根非塵等,塵非識等,故有異。十二入同名入,故不異;眼非耳等,色非聲等,故有異也。

△四、約解脫辨。

如是如來、解脫,非異非不異。如是如來以解脫名說。若如來異解脫者,應色相成。色相成故,應無常。若不異者,修行者得相應無分別,而修行者見分別。是故非異非不異。

疏曰:如來為能證,解脫為所證。能所無性故非異,能所宛然故非不異。言修行見有差別凡有二義:一即能證所證不二而二義,二即就所證中有偏圓分滿之不同。如十地證十真如及金剛般若,所謂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也。

△五、約智及爾𦦨辨。

如是智及爾𦦨,非異非不異。大慧!智及爾𦦨,非異非不異者,非常非無常,非作非所作,非有為非無為,非覺非所覺,非相非所相,非陰非異陰,非說非所說,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

疏曰:若凡若聖,諸心心所見分,皆名為智。若凡若聖,諸心心所相分,皆名爾𦦨。此則收一切法,無不盡也。同以自證為體,故非異。施設二分差別,故非不異。既本非異不異,則亦本非常與無常,作與所作,乃至本非俱與不俱。是一切法,本皆離四句也。

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故,悉離一切量。離一切量,則無言說。無言說,則無生。無生,則無滅。無滅,則寂滅。寂滅,則自性涅槃。自性涅槃,則無事無因。無事無因,則無攀緣。無攀緣,則出過一切虗偽。出過一切虗偽,則是如來。如來,則是三藐三佛陀。

疏曰:一切諸法既離四句,則皆超一切量,但有名言,即非名言,無生無滅,猶如虗空,非果非因,心行處滅,言語道斷。故曰:一切諸法無非佛法,牆壁瓦礫皆是如來清淨法身也。豈可以作非作等詞句辨之耶?二、別辨其義竟。

△三、結答其問。

大慧!是名三藐三佛陀佛陀。大慧!三藐三佛陀佛陀者,離一切根量。

疏曰:重言佛陀者,意明正徧知覺之覺體也。眾生迷此覺體,舉體幻成諸根境界,所謂不變隨於染緣也。如來悟此諸根境界隨緣不變,當體即是覺體,不可局以諸根境界。是故於中一為無量,無量為一;根為能照,亦為所照;境為所照,亦為能照,所謂不變隨於淨緣也。初長文竟。

△二、偈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悉離諸根量,無事亦無因。已離覺所覺,亦離相所相。陰緣等正覺,一異莫能見。亦無有見者,云何而分別?非作非不作,非事亦非因。非陰非在陰,亦非有餘雜。亦非有諸性,如彼妄想見。當知亦非無,此法法亦爾。以有故有無,以無故有有。若無不應受,若有不應想。或於我非我,言說量留連。沈溺於二邊,自壞壞世間。解脫一切過,正觀察我通。是名為正觀,不毀大導師。

疏曰:初一偈頌前總非諸句,次二偈超頌約陰等辨,次二偈追頌約無我辨,次一偈訶迷者之失,後一偈讚悟者之得也。非陰者,非與陰一也。非在陰者,非與陰異也。亦非有餘雜者,當體法界。法界無外,故非有餘;法界無餘,故非有雜也。餘對二譯,可解。第二十九、如來自性門竟。

○第三十、不生不滅門二:初、正明不生不滅義,二、約外道以辨差別。初中三:初、因問略答,二、重問許宣,三、正為廣答。

△今初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修多羅攝受不生不滅。又世尊說:不生不滅是如來異名。云何世尊為無性故,說不生不滅為是如來異名?佛告大慧:我說一切法不生不滅,有無品不現。

疏曰:尋常修多羅中,每言諸法如幻如夢,本無生滅,則不生不滅乃諸法無性義耳。而又云是如來異名,故疑而問之也。今之略答,據二譯乃是問辭,而旨各有異。魏以如來常說不生不滅本離建立有無法故,不應指為如來異名。唐以若說不生不滅為無性,仍墮無見;若說不生不滅為如來異名,仍墮有見。宋則答以不生不滅本超有無,故雖顯無性而非無,雖是如來異名而非非有。

△二、重問許宣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一切法不生者,則攝受法不可得,一切法不生故。若名字中有法者,惟願為說。

疏曰:一切法既不生矣,安有一切法可取?既無法可取,何得是如來異名?若是如來異名,名下必應有義。畢竟指何法義,名為不生不滅耶?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吾當為汝分別解說。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二、重問許宣竟。

○三、正為廣答三:初、直明所說離過。二、廣顯如來異名。三、詳辨言義差別。

△今初

佛告大慧:我說如來非無性,亦非不生不滅攝一切法,亦非待緣故不生不滅,亦非無義。大慧!我說意生、法身、如來名號。彼不生者,一切外道、聲聞、緣覺、七住菩薩,非其境界。大慧!彼不生,即如來異名。

疏曰:如來非無性,破其以無性為不生不滅也。亦非不生不滅攝一切法,破其攝受法不可得也。亦不待緣,破其名字中別有法也。亦非無義,破其轉計有名無義也。此中非不生不滅攝一切法句,意稍難解,今當釋之。葢一切法,生本不生,滅本不滅。所謂性真常中,求於去來、迷悟、生死,了不可得,即是本如來藏妙真如性。妙真如性,即是如來法身異名。非謂果有一切諸法,而更以不生不滅攝取之也。夫無性故,言不生不滅者,因緣即空意也。意生身名不生不滅者,即假意也。法身名不生不滅者,即中意也。意生身雖有三相,乃相似三觀所成,未證中故,束之為假。法身雖具三德,乃分證圓融之體,體不二故,束之為中。一切外道,未知即空,安知假中。聲聞緣覺,及通教七地菩薩,雖知於空,未見不空,故亦非其境界也。言七住者,約最鈍根,須至八地,方能受接故也。

○二、廣顯如來異名三:初、舉譬,二、示法,三、帖合。

△今初

大慧,譬如因陀羅、釋迦、不蘭陀羅,如是等諸物,一一各有多名,亦非多名而有多性,亦非無自性。

疏曰:如天帝釋有千名字,又如手亦名抓,身亦名體,地亦名為浮彌,虗空亦名無礙。世間一物有多名者,不可勝舉。其名雖多,其體非多,亦非無體。當知如來法身亦如是也。

△二、示法

如是,大慧,我於此娑呵世界,有三阿僧祗百千名號。

疏曰:娑呵,亦云索訶,亦云娑婆,此翻堪忍,乃釋迦如來所統三千大千世界之總名也。在世界種第十三佛剎微塵數重,有十三佛剎微塵數世界所共圍繞,具如華嚴經中所明。其中眾生忍諸煩惱,忍作諸業,忍受眾苦,故名堪忍。又佛菩薩以大忍力度脫眾生,故名堪忍也。阿僧祗,此翻無數。

愚夫悉聞各說我名,而不解我如來異名。大慧,或有眾生知我如來者,有知一切智者,有知佛者,有知救世者,有知自覺者,有知導師者,有知廣導者,有知一切導者,有知仙人者,有知梵者,有知毗紐者,有知自在者,有知勝者,有知迦毗羅者,有知真實邊者,有知月者,有知日者,有知主者,有知無生者,有知無滅者,有知空者,有知如如者,有知諦者,有知實際者,有知法性者,有知涅槃者,有知常者,有知平等者,有知不二者,有知無相者,有知解脫者,有知道者,有知意生者。

疏曰:此略舉三十三名,以例其餘也。魏有四十六名,唐有五十名,並可例思,不煩廣解。

大慧!如是等三阿僧祗百千名號不增不減,此及餘世界皆悉知我如水中月不出不入,彼諸愚夫不能知我墮二邊故。

疏曰:不增不減者,一切名字性即一名字性,故不增;一名字性即一切名字性,故不減也。法身住畢竟空,譬如滿月,隨諸眾生心水清淨,則現其影。此所現影,不離如來法身,故不出;不離眾生心水,故不入。不出不入,即是非有非無。彼諸愚夫,或計心外有佛,或計佛無體相,故不能知法身不生不滅義也。

然悉恭敬供養於我,而不善解知辭句義趣,不分別名,不解自通,計著種種言說章句,於不生不滅作無性想。

疏曰:然悉恭敬供養於我者,釋成雖聞雖說也。而不善解者等,釋成不知是如來異名也。不分別名者,不能了別名所詮義也。不解自通者,不知法身人人本具,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也。二、示法竟。

△三帖合

不知如來名號差別,如因陀羅、釋迦、不蘭陀羅,不解自通,會歸終極,於一切法,隨說計著。

疏曰:若知本有法身與佛平等,則言言見諦,字字歸宗,乃為會歸終極,所謂決定名號之真實義也。由其不知一切名號,唯以詮顯法身為所歸極,故聞不生不滅,便作無性計著,如聞不蘭陀羅,便謂非帝釋耳。二、廣顯如來異名竟。

○三、詳辨言義差別五:初、破癡計。二、顯善說。三、勸依義。四、誡隨說計著。五、勸親近多聞。

△今初

大慧!彼諸癡人作如是言:義如言說,義說無異。所以者何?謂義無身故。言說之外,更無餘義,惟止言說。大慧!彼惡燒智,不知言說自性,不知言說生滅、義不生滅。大慧!一切言說墮於文字,義則不墮,離性非性故,無受生亦無身。

疏云:言說音聲,乍生乍滅,耳識可得而聞,意識可得而緣,故癡人計以為有。法身實義,非有非無,不生不滅,不墮分別妄識境界,故癡人計以為無。不知無生則無所不生,無體則無所不體也。

○二、顯善說,又二:初、明說即不說,二、明無說而說。

△今初

大慧,如來不說墮文字法,文字有無不可得故。除不墮文字,大慧,若有說言如來說墮文字法者,此則妄說,法離文字故。是故,大慧,我等諸佛及諸菩薩,不說一字,不答一字。所以者何?法離文字故。

疏曰:契會法身,則語言道斷,心行處滅。如人飲水,冷煖自知,故不墮文字。又文字亦即法身,體舉所成。法身外之文字非有,即法身之文字非無。所以終日說而無說,名為不墮文字之妙說也。世人不達實義,強構篇章,種種杜撰,莊飾文詞,皆是虗誑妄說。不知諸法離文字故,不知諸佛菩薩所說所答,依自證法及本住法,非有一字可增減故。是故三世如來,一切菩薩,皆是述而不作者也。今之競為險句,以圖出格者,可謂不知而作之者矣。哀哉!

△二、明無說而說。

非不饒益義說。言說者,眾生妄想故。大慧!若不說一切法者,教法則壞。教法壞者,則無諸佛菩薩緣覺聲聞。若無者,誰說為誰?是故大慧!菩薩摩訶薩莫著言說,隨宜方便廣說經法。以眾生希望煩惱不一故,我及諸佛為彼種種異解眾生而說諸法,令離心意意識故,不為得自覺聖智處

疏曰:法離文字,本無可說。而眾生妄想分別,各各希望樂欲不同,見愛煩惱受病亦別。若不以四悉檀隨宜為說,何由令其捨二分別,轉識成智耶?若已得自覺聖智處者,何勞更為說法?又自覺聖智處,本自成立,何須以言說成立也?此無說之說,方為上順佛意,下隨羣機。臨濟所謂我宗無語句,亦無一法與人,此之謂也。不同今人杜撰穿鑿,強構詞章,以炫新異也。二、顯善說竟。

△三、勸依義。

大慧,於一切法無所有,覺自心現量,離二妄想;諸菩薩摩訶薩,依於義,不依文字。

疏曰:於一切法等三句,依魏唐二譯,皆屬上文。為令眾生知一切法皆是自心所現,心外無有,離於能所二妄分別,故說諸法。今既在此,則二十二字應作一句讀之。謂諸菩薩既知一切法皆無所有,唯是自心所現,離二妄想,則能依義不依文也。

若善男子、善女人依文字者,自壞第一義,亦不能覺他,墮惡見相續而為眾說,不善了知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亦不知章句。

疏曰:此先明依文之失也。諸佛菩薩以義定名,故萬無一失。末世鈍根以名定義,則萬無一得。故云自壞第一義,亦不知法相地位及章句也。

若善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通達章句具足性義,彼則能以正無相樂而自娛樂,平等大乘建立眾生。大慧!攝受大乘者,則攝受諸佛、菩薩、緣覺、聲聞。攝受諸佛、菩薩、緣覺、聲聞者,則攝受一切眾生。攝受一切眾生者,則攝受正法。攝受正法者,則佛種不斷。佛種不斷者,則能了知得殊勝入處。知得殊勝入處菩薩摩訶薩,常得化生建立大乘,十自在力現眾色像,通達眾生形類希望煩惱諸相,如實說法。如是者不異。如實者,不來不去相,一切虗偽息,是名如實。

疏曰:此正明依義之得也。一切法者,權實法也。一切地者,權實位也。一切相者,化儀化法,五時通別,乃至轉接同會,借兼但對,帶純種種諸相狀也。通達章句者,以義定名也。具足性義者,因語顯義也。自娛樂者,自覺也。建立眾生者,覺他也。大乘是諸佛聖人之所護念,故唐譯云得所攝受。一切諸佛聖人,皆從大乘而出,故今經云攝受諸佛等也。殊勝入處,即自覺聖智境界。十自在力,即是處非處等十智力也。餘皆可知。三勸依義竟

△四誡隨說計著

大慧!善男子善女人,不應攝受隨說計著。真實者,離文字故。大慧!如為愚夫以指指物,愚夫觀指不得實義。如是愚夫隨言說指,攝受計著至竟不捨,終不能得離言說指第一實義。大慧!譬如嬰兒應食熟食不應食生,若食生者則令發狂,不知次第方便熟故。大慧!如是不生不滅不方便修則為不善,是故應當善方便修,莫隨言說如視指端。是故大慧!於真實義當方便修。真實義者,微妙寂靜是涅槃因。言說者,妄想合。妄想者,集生死

疏曰:言說如指,義如所指之物。若但觀指,決不得物。若執言說,終不得義。此為依文解義者言也。不生不滅法身,名為性德。全性起修,以修顯性,方證涅槃。譬如生穀,須舂且炊,方可資身養命。癡人聞說法身不生不滅,執性廢修,如食生󰝿,狂亂成病。此為虗妄承當者言也。然此虗妄承當,亦是執著宗門現成語句,亦猶之乎視指端耳。是故若教若宗,一切言說與妄想合,皆能招感生死苦也。

△五、勸親近多聞。

大慧!真實義者,從多聞者得。大慧!多聞者,謂善於義,非善言說。善義者,不隨一切外道經論,身自不隨,亦不令他隨,是則名曰大德多聞。是故欲求義者,當親近多聞,所謂善義。與此相違,計著言說,應當遠離。

疏曰:善於義者,則知文字非有非無,必善言說。若但善言說,則是口耳糟粕,何甞得義?所以內外邪正不能辨,偏圓權實不能分,縱令學富五車,不可依也。初正明不生不滅義竟。

○二、約外道以辨差別二:初、難問,二、答釋。

△今初

爾時大慧菩薩,復承佛威神,而白佛言:世尊!世尊顯示:不生不滅,無有奇特。所以者何?一切外道,因亦不生不滅。世尊亦說:虗空非數緣滅,及涅槃界不生不滅。世尊!外道說因,生諸世間。世尊亦說:無明、愛、業、妄想為緣,生諸世間。彼因此緣,名差別耳。外物因緣亦如是。世尊與外道論,無有差別。微塵、勝妙、自在、眾生主等,如是九物,不生不滅。世尊亦說:一切性不生不滅,有無不可得。外道亦說:四大不壞,自性不生不滅。四大常是四大,乃至周流諸趣,不捨自性。世尊所說,亦復如是。是故我言:無有奇特。唯願世尊,為說差別所以奇特,勝諸外道。若無差別者,一切外道,皆亦是佛,以不生不滅故。而世尊說:一世界中,多佛出世者,無有是處。如向所說,一世界中,應有多佛,無差別故。

疏曰:此正執文難義,欲令世尊以義定文也。若但依文解義,則外道說作者諸因不生不滅,世尊亦說三無為法不生不滅;外道說作者因緣生諸世間,世尊亦說無明、愛、業因緣生諸世間;外道說外物因緣,世尊亦假說泥、瓶、種、芽等外物因緣;外道說九物不生不滅,世尊亦說一切法性不生不滅;外道說四大自性不壞,世尊亦有時分別四大自性。是則全無差別,外道亦可名佛矣,不幾一世界中有多佛乎?言九物者:一、時,二、方,三、虗空,四、微塵,五、四大種,六、大梵,七、勝妙,八、自在,九、眾生主也。

○二、答釋二:初、長文,二、偈頌。

△今初

佛告大慧:我說不生不滅,不同外道不生不滅。所以者何?彼諸外道,有性自性,得不生不變相。我不如是,墮有無品。大慧!我者,離有無品,離生滅。非性非無性,如種種幻夢現,故非無性。云何無性?謂色無自性相攝受。現不現故,攝不攝故,以是故,一切性無性非無性。但覺自心現量,妄想不生,安隱快樂,世事永息。愚癡凡夫,妄想作事,非諸聖賢。不實妄想,如乾闥婆城,及幻化人。大慧!如乾闥婆城,及幻化人,種種眾生,商賈出入。愚夫妄想,謂真出入,而實無有出者入者,但彼妄想故。如是,大慧,愚癡凡夫起不生不滅惑,彼亦無有有為無為。如幻人生,其實無有若生若滅,性無性無所有故。一切法亦如是,離於生滅。愚癡凡夫墮不如實起生滅妄想,非諸聖賢。不如實者不爾,如性自性妄想亦不異。若異,妄想者計著一切性自性不見寂靜,不見寂靜者終不離妄想。是故,大慧,無相見勝非相見。相見者,受生因故不勝。大慧,無相者,妄想不生不起不滅,我說涅槃。大慧,涅槃者,如真實義見,離先妄想心心數法,逮得如來自覺聖智,我說是涅槃。

疏曰:外道所說不生不滅,妄計心外有法,故執之則有,覈之則無。世尊所說不生不滅,了知唯心所現。生即無生,故非有;滅亦無滅,故非無。譬如幻夢有種種現,故非無;無實外色,故非有。又現則非無,不現非有;攝則非無,不攝非有。譬如乾城化人,生非實生,滅非實滅。生滅、有為既皆不實,則不生不滅名為無法,又豈別有實哉?言妄想亦不異,若異者,不達法性而起顛倒妄想。妄想無性,如依水起波,故不異;性水不動,妄想波動,故若異也。只此妄想顛倒,於性空寂靜體中執有性自性故,所以終不見寂靜耳。言無相見勝者,無生滅相見,無不生滅相見,無二邊相見,無中道相見,所以一切分別妄想不起。妄想不起,則一切法本來不生不滅,名為涅槃。了此本來常寂滅相者,名為自覺聖智,豈同外道所計九物不生滅耶?

○二、偈頌二:初、正頌前義,二、重申問答。

△今初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滅除彼生論,建立不生義。我說如是法,愚夫不能知。一切法不生,無性無所有。犍闥婆幻夢,有性者無因。不生無自性,何因空當說?以離於和合,覺知性不現。是故空不生,我說無自性。謂一一和合,性現而非有。分析無和合,非如外道見。夢幻及垂髮,野馬犍闥婆,世間種種事,無因而相現。折伏有因論,申暢無生義。申暢無生者,法流永不斷。熾然無因論,恐怖諸外道。

疏曰:佛說無生,為破執有生耳,非建立不生宗也。而愚夫不知,妄以不生作無性解。豈知所謂一切法不生者,非直無性而已。無性亦無所有,不得偏言是無。譬如乾城幻夢,雖現似有,實無他因也。次更徵云:我何因而說諸法不生空無性耶?以其因緣和合,虗妄有生。若離諸和合緣,則智慧觀察,決不能見。是則空本不生,故說無體性耳。須知正和合而現時,當體非有。不同外道分析和合之後,方云不可得也。試觀夢幻及垂髮等,無因妄現。則凡世間諸事,莫不皆然。所以折伏外道邪因緣論,申暢正法生即無生之義。此無生義,是正法流,是正法眼。故外道聞必驚怖,如獅子吼,百獸腦裂也。

○二、重申問答四:初、問,二、答,三、再問,四、再答。

△今初

爾時,大慧以偈問曰:云何何所因?彼以何故生?於何處和合,而作無因論?

疏曰:此承上文夢幻垂髮等無因相現而疑問也。故曰:此事云何?何所因而有夢幻等事?復以何故而見夢幻等生?此一一和合,畢竟於何處和合,而佛乃作無因論耶?

△二答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觀察有為法,非無因有因,彼生滅論者,所見從是滅。

疏曰:此明佛破外道邪因,說無因論。乃由觀察三界諸有為法,自心所現,故非無因;心外無法,故非有因。心生則當處法生,其生也無來處;心滅則隨處法滅,其滅也無去處。故令彼生滅論者,所見和合之相,從是得永滅也。

△三、再問:

爾時,大慧說偈問曰:云何為無生?為是無性耶?為顧視諸緣,有法名無生?名不應無義?唯為分別說。

疏曰:此以三意難無生之名也。一者無性故不生耶?則如龜毛兔角,故不可也。二者顧待諸緣而不生耶?則如焦芽敗種,亦不可也。三者名為無生實無義耶?則成虗誑戲論,尤不可也。得此三難,而如來無生妙旨乃可申暢矣。

△四再答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非無性無生,亦非顧諸緣,非有性而名,名亦非無義。

疏曰:此先總拂其所問之非也。

一切諸外道,聲聞及緣覺,七住非境界,是名無生相。

疏曰:此顯中道法身,乃名無生。故外道著有,三乘證空,皆非其境界也。

遠離諸因緣,亦離一切事,唯有微心住,想所想俱離,其身隨變,我說是無生。無外性無性,亦無心攝受,斷除一切見,我說是無生。如是無自性,空等應分別。非空故說空,無生故說空。

疏曰:此正明唯心乃無生實義也。既云唯心,則遠離心外因緣,亦離作者之事,亦無能所分別,亦能證得轉依,亦不攝取心外有性無性諸見,故名無生,亦名無性,亦名為空。無生故空,此空非斷空真空,即是中道第一義諦。無生故無性,此無性非斷無無性,即是一切法之實性。乃申明非無性無生之旨也。

因緣數和合,則有生有滅。離諸因緣數,無別有生滅。捨離因緣數,更無有異性。若言一異者,是外道妄想。有無性不生,非有亦非無,除其數轉變,是悉不可得。但有諸俗數,展轉為鉤鏁,離彼因緣鏁,生義不可得。生無性不起,離諸外道過,但說緣鉤鏁,凡愚不能了。

疏曰:此明迷於中道佛性,舉體妄成十二因緣。若知十二因緣生即無生,則見中道佛性也。由此唯心十二因緣虗妄和合,故於無生滅中見有生滅。若知因緣性空,不妄集會,則生滅當體寂滅。譬如目瞖既盡,空華自亡。是故除此唯心因緣之外,更無有異性可得。若妄計有一性及異性者,皆是外道邪分別耳。是故亦非有性生一切法,亦非無性生一切法,亦非非有非無性生一切法,但是唯心十二因緣轉變見有生滅。除此數之轉變,則生滅悉皆不可得矣。然此十二數之轉變,不過隨俗假說。以其唯心起惑,唯心造業,唯心感苦。不了苦即唯心,復起諸惑,故說展轉互為鉤鏁。離彼唯心惑業苦鏁,安有生義可得?既是唯心鉤鏁,心外無法,故生即無性,緣起不起,離諸外道斷常有無等過。而三界凡夫、二乘愚昧,皆悉不能了也。

若離緣鉤鏁,別有生性者,是則無因論,破壞鉤鏁義。

疏曰:此破外道所計邪因,即是無因也。若離唯心緣起鉤鏁,別計有微塵、自在等為生性者,是則異因生於異果。一切諸法不從正因緣生,反為無因論而壞鉤鏁義矣。

如燈顯眾像,鉤鏁現若然,是則離鉤鏁,別更有諸性。

疏曰:此破外道轉計也。外道計云:一切諸法雖各有性,亦待鉤鏁方顯,譬如闇室中物須燈乃照。此仍不壞鉤鏁義也。佛故牒云:此則離於因緣鉤鏁,別更有諸法性,譬如燈外別有物矣。下乃破之。

無性無有生,如虗空自性。若離於鉤鏁,慧無所分別。

疏曰:此正顯因緣鉤鏁之外,別無有法以破妄計也。現見世間諸法,不藉因緣則不能生。既本無性而無有生,則其自性猶如虗空,云何可說先有諸法性耶?是故離因緣鉤鏁而求法者,乃愚昧無知而妄分別,非智慧者所分別也。此上皆申明亦非顧諸緣非有性而名之旨也。

復有餘無生,賢聖所得法,彼生無生者,是則無生忍。若使諸世間,觀察鉤鏁者,一切離鉤鏁,從是得三昧。

疏曰:此下乃申明名亦非無義之旨也。十二緣生本自無生,此無生之理乃性德法身也。觀察鉤鏁,知其生即無生,安住忍可而入三昧,名為無生法忍。此乃以修顯性,證得意生及分滿法身,方是名下之實義也。

癡愛諸業等,是則內鉤鏁,鑽燧泥團輪,種子等名外。

疏曰:癡即發業,無明能引支也。愛即潤生,無明能生支也。諸業即行及取有支也。等者,等取識、名色、六入、觸、受所引五支,并生老死所生二支也。以執受故,名之為內俗諦中之實法也。鑽燧因緣而生於火,火無自性;泥團輪等因緣而生於器,器無自性;種子水土等緣而生於芽,芽無自性。以不執受,名之為外俗諦中之假說也。三界依正,唯此內外假實因緣所生,生即無生,以四性推簡,不可得故。如此觀察,則鈎鎻性離,能證無生忍也。

若使有他性,而從因緣生,彼非鈎鎻義,是則不成就。

疏曰:若所引所生果自有性,何藉能引能生?若器芽等果自有性,何藉泥團種子?又設有勝性自在等能生內外諸法,亦何藉內外因緣?是故離鈎鎻義,則教理不成就也。

若生無自性,彼誰為鈎鏁?展轉相生故,當知因緣義。

疏曰:外道不計實有便計斷無,前已破其計有他性,今更破其計無自性也。惑、業、苦三展轉相生,故名十二因緣鈎鏁,豈無唯心之自性哉?

堅濕煖動法,凡愚生妄想,離數無異法,是則說無性。

疏曰:此更破凡愚妄計四大為能生也。凡愚妄想分別,謂堅是地性、濕是水性、煖是火性、動是風性,不知苟離十二因緣鉤鏁,豈復有地水火風可得?故說四大無自體性,皆唯心耳,何能生諸法哉?

如醫療眾病,無有若干論,以病差別故,為說種種治。我為彼眾生,破壞諸煩惱,知其根優劣,為彼說度門。非煩惱根異,而有種種法,唯說一乘法,是則為大乘。

疏曰:此釋疑也。疑曰:若以所證法身名無生者,二乘七住非其境界,何故平日又說三乘諸教耶?釋曰:譬如醫論,唯以除病復元為要,而病有差別,則方藥暫殊。如來亦爾,唯為一大事因緣出世說法,而根有優劣,故權說三乘。若至煩惱破時,究竟唯一大乘八正道耳。圓八正道,收一切佛法皆盡,即無生法身之體相也。第三十、不生不滅門竟。

○第三十一、辨無常門。文分為二:初、問,二、答。

△今初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一切外道皆起無常妄想,世尊亦說一切行無常是生滅法。此義云何?為邪為正?為有幾種無常?

疏曰:前以不生不滅與外道辨異,今更以無常與外道辨異也。無常之名似同,無常之義有異,云何為邪?云何為正?若邪若正,凡有幾種,皆不可不辨也。

○二、答二:初、長文,二、偈頌。初中二:初、示外計,二、示佛法。初又三:初、標,二、釋,三、結斥。

△今初

佛告大慧:一切外道有七種無常,非我法也。何等為七?彼有說言:作已而捨,是名無常。有說:形處壞,是名無常。有說:即色是無常。有說:色轉變中間,是名無常。無間自之散壞,如乳酪等轉變中間不可見,無常毀壞一切性轉。有說:性無常。有說:性無性無常。有說:一切法不生無常,入一切法。

疏曰:據佛法中,無常名為不相應行,是假非實。以有為法生已必滅,故名無常。言其無物能常住耳,非別有一物名之為無常也。外道七種無常,情計雖別,總認無常以為有法,故云非我法也。

○二釋為七而不次第:初釋第六性無性無常,二釋第七不生無常,三釋第五性無常,四釋第一作已而捨無常,五釋第二形處壞無常,六釋第三即色是無常,七釋第四色轉變中間是名無常。

△今初

大慧!性無性無常者,謂四大及所造自相壞,四大自性不可得不生。

疏曰:外道妄計四大為能造,種種諸物為所造。能造所造,皆有壞滅。而先天無形之四大自性,則本來不生。以不生故,名之為常。以壞滅故,名為無常。不知心外無四大自性,不知心外無能造所造也。

△二、釋第七不生無常。

彼不生無常者,非常無常,一切法有無不生,分析乃至微塵不可見,是不生義非生,是名不生無常相。若不覺此者,墮一切外道生無常義。

疏曰:外道計不生無常入一切法,故佛破云:非可謂常與無常、有無等法,皆有不生無常徧入其中也。若以一切諸法分析乃至微塵,不可見是不生義非生,遂計此名為不生無常相者,則分析時方有無常相生,正墮生無常義,何名不生無常耶?夫常與無常、有無等法,並是自心現量,非生非不生,非常非無常,又何容妄計有不生無常耶?

△三、釋第五性無常。

大慧!性無常者,是自心妄想,非常無常性。所以者何?謂無常自性不壞。大慧!此是一切性無性無常事。除無常,無有能令一切法性無性者。如杖瓦石,破壞諸物。現見各各不異,是性無常事。非作所作有差別,此是無常,此是事。作所作無異者,一切性常。無因性。大慧!一切性無性有因,非凡愚所知。非因不相似事生。若生者,一切性悉皆無常,是不相似事。作所作無有別異,而悉見有異。若性無常者,墮作因性相。若墮者,一切性不究竟。一切性作因相墮者,自無常應無常。無常無常故,一切性不無常應是常。若無常入一切性者,應墮三世。彼過去色與壞俱。未來不生色不生故,現在色與壞相俱。色者,四大積集差別。四大及造色,自性不壞。離異不異故,一切外道、一切四大不壞。一切三有、四大及造色,在所知有生滅。離四大造色,一切外道於何所思惟性無常?四大不生,自性相不壞故。

疏曰:外道計有一物,名曰無常。譬如杖槌瓦石,自恒不壞,而能壞一切物。若非有此無常,何故諸法有已終滅?故佛破云:若果有一無常,能壞一切法者,必須分明指出此是能壞之無常,此是所壞之事。今現見各各不異,不可指出。既其不異,則能作所作,皆應是常矣。何甞因彼無常,而令諸法壞耶?葢若約喻,則以杖石為能壞,諸物為所壞,能所並可指陳。若約法,則以無常為能壞,杖石亦屬所壞,能所不可指出故也。次更告云:諸法滅壞,實亦有因。所謂心生法生,心滅法滅。但非凡愚所知耳。若妄計無常為因,能令諸法滅壞為果,則是異因能生異果。若異因能生異果者,則一切不相似事,悉皆無常。能作所作,應無別異。而現見世間,豆不生瓜,瓜不生豆,人不生鳥,鳥不生人。云何無常異因,能生諸法滅壞之異果耶?又若計無常性是有法者,便同所作,若墮所作,便非究竟常住之性,應亦無常,何名無常自性不壞耶?又彼計能無常者自常,故令諸法無常,今能無常者自既無常,不將令所無常法反成常耶?葢彼既不能滅壞諸法,則諸法無能有壞者矣。又若謂有無常性徧入一切法者,應同諸法墮於三世,彼過去色已滅,則過去無常亦滅,未來色不生,則未來無常亦不生,現在色剎那變壞,則現在無常亦剎那變壞,又何名無常自性不壞耶?夫外道所計四大自性不壞者,以色即是四大積聚差別,而能造所造非異非不異,故妄計云自性不壞耳。然試諦觀三有之中,一切能造四大及所造色,無不皆是生滅之相,離此能造所造之外,豈更別有無常之性,如四大之不生,令物生滅而自不滅耶?

△四、釋第一作已而捨無常。

離始造無常者,非四大復有異。四大各各異相,自相故,非差別可得。彼無差別,斯等不更造。二方便不作,當知是無常。

疏曰:據唐譯標名中云:始造即捨,是名無常;生已不生,無常性故。意謂有無常性能生諸物,但一生已,不復更生,故名無常。今以三意研之:汝所謂始造者,為互造耶?或自造耶?或共造耶?若云互造,則地造水等,水造火等之謂也。其性各別,何能互造?若云自造,則地還造地,水還造水等是也。既無差別,便無能、所,何能自造?若云更相共造,則地、水共造於地,或地、水共造於水等是也。犯前二過:一者、各別,二者、無差。各別亦不可作方便,無差亦不可作方便。既無方便,何能共造?是則既無造者,何有始造即捨之無常耶?

△五、釋第二形處壞無常。

彼形處壞無常者,謂四大及造色不壞,至竟不壞。大慧!竟者,分析乃至微塵,觀察壞四大及造色,形處異見,長短不可得。非四大,四大不壞,形處壞現,墮在數論。

疏曰:正教之中雖順凡情,權說青黃赤白名實色,長短方圓名假色,其實皆是唯識相分,識外總無假實色也。彼既能造所造是實,是故不壞名之為常。長短方圓形處是假,是故變壞名為無常。何異數論所計冥諦是常,二十三法轉變是無常耶?

△六、釋第三即色是無常。

色即無常者,謂色即是無常,彼則形處無常,非四大。若四大無常者,非俗數言說。世俗言說非性者,則墮世論。見一切性,但有言說,不見自相生。

疏曰:色即是無常,以因心成體,隨心生滅故。此佛法中因緣正義也。而彼外道乃謂但是形處無常,非四大無常。若四大無常者,則非俗數言說。若無俗數言說性者,則墮斷見世論,以見一切性但有言說,不見自相生故。殊不知但有言說,無自相生,乃是佛法正義。而彼反以為世論,豈不哀哉!

△七、釋第四色轉變中間是名無常。

轉變無常者,謂色異性現,非四大。如金作莊嚴具轉變現,非金性壞,但莊嚴具處所壞。如是餘性轉變等亦如是。

疏曰:前標章中已有乳酪轉變之釋,今更加以金莊嚴具之釋。若不執心外有法,正可譬顯隨緣不變妙理,而彼妄計有無常性,於中令彼轉變,不知四大已自無性,何況更有無常性耶?二、釋竟。

△三、結斥

如是等種種外道無常見妄想。火燒四大時,自相不燒,各各自相相壞者,四大造色應斷。

疏曰:外道不達心外無法,故起種種無常妄想,而終不知無常正義也。彼作是說:火燒諸大時,火為能燒,是能無常;諸大是所燒,是所無常。而火之自相不燒,則無常性常;諸大之自相亦不燒,則諸大亦性常。設使各各自相相壞者,則能造、所造應斷。而今現見能造、所造不斷,豈非諸大與無常性並皆常耶?葢殊不知四大皆唯心現,由心不斷,所以妄見能造、所造不斷耳。心外豈有能造、所造哉?心外豈有能無常、所無常哉?初示外計竟。

△二、示佛法

大慧!我法起非常非無常。所以者何?謂外性不決定故。唯說三有微心。不說種種相有生有滅,四大合會差別,四大及造色故。妄想二種事:攝、所攝。知二種妄想。離外性、無性二覺種見,自心現量。妄想者,思想作行生,非不作行,離心性、無性妄想。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一切法,非常非無常,不覺自心現量,墮二邊惡見相續。一切外道,不覺自妄想,此凡夫無有根本。謂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從說妄想生,非凡愚所覺。

疏曰:四大諸法皆唯心現,本無生、滅,亦無能、所,非有、非無,非常、無常。世法既爾,出世法亦然,出世間上上法亦然。一一皆唯心現,非常、無常。外道不覺,故起種種無常妄想耳。若了悟自心現量,則世間、出世間及出世間上上法本來平等,唯是一心。於一心中約迷、悟、淺、深假分別說,有三種法,所謂無差而差,差而無差。豈凡愚所能覺哉?初長文竟。

△二、偈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遠離於始造,及與形處異,性與色無常,外道愚妄想。諸性無有壞,大大自性住,外道無常想,沒在種種見。彼諸外道等,無若生若滅,大大性自常,何謂無常想?

疏曰:初二偈重頌外道七種無常,後一偈總破無常義不成也。

一切唯心量,二種心流轉,攝受及所攝,無有我我所。梵天為樹根,枝條普周徧,如是我所說,唯是彼心量。

疏曰:此二偈重頌佛法非常、無常意也。後一偈若據今文,先二句敘外計,後二句正破執。謂外道妄計梵天能生一切,猶如樹根;三界皆從梵天所生,如彼枝條之普周徧。佛眼觀之,毫無實義,但是彼心虗妄分別而已。第三十一、辨無常門竟。

楞伽阿䟦多羅寶經卷第四義疏上

楞伽阿䟦多羅寶經卷第四義疏下

○第三十二、滅正受門。文分為三:初、請問。二、許宣。三、正說。

△今初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一切菩薩、聲聞、緣覺滅正受次第相續。若善於滅正受次第相續相者,我及餘菩薩終不妄捨滅正受樂門,不墮一切聲聞、緣覺、外道愚癡。

疏曰:滅盡定亦名滅受想定。若於九次第定之中,則是最後定也。能令恒行染污心心所滅,唯有第八識及第七識一分不染汙心心所在,令身安和,故亦名定。不受一切世間諸受,故名正受。三乘聖人已斷下四地思惑,已伏無所有處思惑,依於有頂非非想處遊觀無漏,由暫止息作意為先,乃能入此。然滅盡之名則同,而大小乘方便永異。小乘入已止息勞慮,大乘入已能現威儀,則其次第相續之相亦必不同,所以特問之也。

△二許宣。

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世尊!唯願為說。

○三、正說二:初、長文;二、偈頌。初中二:初、對凡外明三乘滅定差別;二、對二乘明菩薩滅定方便。初又二:初、正明差別;二、明說差別意。

△今初

佛告大慧:六地菩薩摩訶薩及聲聞緣覺,入滅正受。第七地菩薩摩訶薩,念念正受,離一切性自性相正受,非聲聞緣覺。諸聲聞緣覺,墮有行覺攝所攝相滅正受,是故七地非念正受。得一切法無差別相,非分得種種相性,覺一切法善不善性相正受,是故七地無善念正受。

疏曰:此約三乘共十地,以辨滅定之差別也。六、離欲地三乘初能入滅盡定,以其已斷下界惑故。七地菩薩能觀法空,故能念念恒入。七地二乘但得生空,不得法空,猶墮有作,有能、所取,覺一切法有善、不善,厭離有漏,遊觀無漏,乃入滅定,不達諸法無差別相。所以第七識中我執雖滅,法執猶存,未能念念恒入也。此約菩薩根利,進同別、圓;二乘根鈍,退同藏教言之。

大慧!八地菩薩及聲聞、緣覺,心、意、意識妄想相滅。初地乃至七地菩薩摩訶薩,觀三界心、意、意識量,離我、我所,自妄想修,墮外性種種相。愚夫二種自心攝所攝向,無知不覺無始過惡虗偽習氣所熏。大慧!八地菩薩摩訶薩,聲聞、緣覺涅槃。菩薩者,三昧覺所持,是故三昧門樂,不般涅槃。

疏曰:此明三乘之人修至八地,則三界妄想相滅。葢由始從初地乃至六地,通觀三界唯心,離我、我所,不見不墮外種種相。所以聲聞則正使斷盡,止於七地,逮入涅槃,亦同八地;緣覺則兼侵習氣,階於八地;菩薩則所得三昧同於三乘,但由佛力加持,不同二乘入滅也。若夫愚夫,則於自心之中變作能攝、所攝二種妄相無知執著,乃無始過惡虗偽習氣所熏,彼等自不覺耳。三乘之人始從初地即能覺知觀察,故至八地妄想相滅也

若不持者,如來地不滿足。棄捨一切,為眾生事故,佛種則應斷。諸佛世尊為示如來不可思議無量功德,聲聞、緣覺三昧門得樂所牽故,作涅槃想。

疏曰:此釋成菩薩受加之意也。華嚴明八地受加,正是別圓接通之旨。以十地中,初之三地寄同世間,四地寄初果,五地寄聲聞,六地寄緣覺,七地寄菩薩,名為三乘。八地以上,正顯一乘。一乘即別圓二教,不與二乘共也。初正明差別竟。

△二、明說差別意

大慧!我分部七地,善修心意意識相,善修我我所攝受人法無我生滅自共相,善四無礙決定力三昧門地次第相續入道品法,不令菩薩摩訶薩不覺自共相,不善七地墮外道邪徑故立地次第。大慧!彼實無有若生若滅除自心現量,所謂地次第相續及三界種種行,愚夫所不覺。愚夫所不覺者,謂我及諸佛說地次第相續及說三界種種行。

疏曰:分部者,分別演說,明其分位及部類也。若不於唯心法門之中,假立三乘諸地次第,何由令彼返邪歸正?然雖說地次第,及說三界往來諸行,究竟不出一心,豈於心外有生滅哉?初對凡外明三乘滅定差別竟。

○二、對二乘明菩薩滅定方便二:初、約修顯次第,二、約性顯平等。初中二:初、明二乘之失,二、明菩薩之得。

△今初

復次,大慧!聲聞緣覺第八菩薩地,滅三昧門樂醉所醉,不善自心現量,自共相習氣所障,墮人法無我法攝受見,妄想涅槃想,非寂滅智慧覺。

疏曰:二乘斷見思盡,泯智灰身,亦至菩薩第八地中。由彼但見於空,不見不空,但破界內法執,未破界外法執,故猶為習氣所障,著二無我,遂於化城生安隱想,生已度想,不知諸法本來常寂滅也。

○二、明菩薩之得三:初、正明,二、立喻,三、法合。

△今初

大慧!菩薩者,見滅三昧門樂,本願哀愍,大悲成就,知分別十無盡句,不妄想涅槃想,彼已涅槃妄想不生故,離攝所攝妄想,覺了自心現量一切諸法妄想不生,不墮心意意識外性自性相計著妄想,非佛法因不生隨智慧生,得如來自覺地。

疏曰:此明菩薩由憶大悲本願,故不於空取證,能見不空中道,起佛法正因,得如來極果也。

△二、立喻

如人夢中,方便度水,未度而覺。覺已思惟,為正為邪?非正非邪。餘無始見聞覺識,因想種種習氣,種種形處,墮有無想,心意意識夢現。

疏曰:迷於心性,妄見二種生死,喻之以夢。夢中河海,以喻三界生死;夢中彼岸,以喻二乘涅槃;未度而覺,以喻菩薩不證涅槃能見心性也。此彼兩岸既皆是夢,故非實虗非,非邪非正。以既覺則非實,在夢則非虗;了之則非邪,執之則非正。故夢是獨頭意識境界,生死、涅槃是妄想分別境界也。

△三法合

大慧!如是菩薩摩訶薩,於第八菩薩地,見妄想生,從初地轉進至第七地,見一切法如幻等,方便度攝所攝心妄想行已,作佛法方便,未得者令得。大慧!此是菩薩涅槃方便不壞,離心意意識,得無生法忍。

疏曰:初地轉進至第七地,合夢渡水喻也。八地見妄想生,合覺喻也。見一切法如幻等,合非實非虗喻也。作佛法方便未得者令得,合覺後事也。二乘取空,故成滅壞。菩薩觀空而見不空,故方便不壞,轉識成智,得於中道無生法忍。初約修顯次第竟。

△二、約性顯平等。

大慧!於第一義無次第相續,說無所有妄想寂滅法。

疏曰:本元真如,寂滅一心,名為第一義諦。生佛平等,迷悟無差。譬如演若本頭,元無得失。由分別故,狂怖妄走。由忽悟故,名為狂歇。由有狂走狂歇,方論次第相續。而本頭上,何有次第相續之可論哉。然於境界分別未離,須藉次第相續之說,方便令離。否則長夜在夢,何時能覺。故知全修在性,全性起修,乃合此經之宗致耳。初長文竟。

△二、偈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心量無所有,此住及佛地,去來及現在,三世諸佛說。心量地第七,無所有第八,二地名為住,佛地名最勝。

疏曰:初一偈總明聲聞、緣覺、菩薩、佛地總是唯心,心外別無所有。此三世佛之正說也。次一偈於唯心分別地相。謂第七地前從假入空,猶存空之心量,故與二乘是同。至第八地從空入假,能見不空,不存空之影像,故顯菩薩獨勝。此第七、第八二地,一住於空,一住不空,猶未最勝。唯有佛地正證中道,乃我所自得也。而此諸地並是唯心。

自覺智及淨,此則是我地,自在最勝處,清淨妙莊嚴。照曜如盛火,光明悉徧至,熾𦦨不壞目,周輪化三有。

疏曰:此明證佛地者,能於色究竟天示現世間最高大身,化度三有,光明熾盛而不壞目,令人悅意清涼,不同魔及龍火等光也。

化現在三有,或有先時化,於彼演說乘,皆是如來地。

疏曰:此明或只今現在化,或過去先時化,所說諸乘,皆是為實施權。若開權顯實,則皆是如來地也。

十地則為初,初則為八地,第九則為七,七亦復為八。第二為第三,第四為第五,第三為第六,無所有何次?

疏曰:此明於佛地中權施諸地,其性本融,故一地即一切地,一切地即一地。本於無次第中假說次第,所以次第即無次第也。第三十二滅正受門竟。

○第三十三、常無常門。文分為二:初、問,二、答。

△今初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為常、為無常?

疏曰:前雖屢明非常、無常,皆約法性辨之,未辨修德。今因上文云佛地名最勝,故問佛地三德為常?為無常也?常則不應佛所獨得,無常則不應最勝。

○二、答二:初、長文,二、偈頌。初中四:初、正明非常非無常,二、約喻顯非常,三、約智顯常,四、結顯非常非無常。初又三:初、雙遮,二、雙破,三、雙結。

△今初

佛告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非常非無常,謂二俱有過。

○二、雙破,又二:初、破常,二、破無常。

△今初

若常者,有作主過。常者,一切外道說作者無所作,是故如來常非常非作常有過故。

疏曰:外道計自在微塵神我等為能作者,真實常住。唯識破云:若能作者,即便非常,有動轉故。今但明如來常,非同自在神我等常,以自在神我等皆是外道妄計,無實義而有過故。

△二、破無常。

若如來無常者,有作無常過,陰所相相無性,陰壞則應斷,而如來不斷。大慧!一切所作皆無常,如缾衣等一切皆無常過,一切智眾具方便應無義。以所作故,一切所作皆應是如來,無差別因性故。

疏曰:若如來是所作,應同五陰,終歸壞滅,而如來不滅,故非無常。又若所作,應如瓶衣,所修福智悉空無益,而福智不空,故非無常。又若所作,則一切所作皆應名佛,而實不名佛,故佛非無常也。二、雙破竟。

△三、雙結。

是故,大慧,如來非常、非無常。

初正明非常非無常竟。

△二、約喻顯非常。

復次,大慧!如來非如虗空常。如虗空常者,自覺聖智眾具無義過。大慧!譬如虗空非常非無常,離常無常、一異、俱不俱、常無常過,故不可說。是故如來非常。

疏曰:虗空無修德,如來雖是諸法如義,而因修德所顯,故與虗空不同。又虗空已離常無常等四句過失,況如來而可以常無常等四句說耶?

復次,大慧!若如來無生常者,如兔馬等角。以無生常故,方便無義;以無生常過故,如來非常。

疏曰:世所謂常,不過謂如虗空,謂本不生,乃至謂如自在、神我、微塵、四大、時方勝性而已。如來豈同此戲論常哉?二、約喻顯非常竟。

△三、約智顯常。

復次,大慧!更有餘事知如來常。所以者何?謂無間所得智常,故如來常。大慧!若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畢定住;聲聞、緣覺、諸佛如來,無間住,不住虗空,亦非愚夫之所覺知。大慧!如來所得智,是般若所熏,非心、意、意識彼諸陰、界、入、處所熏。大慧!一切三有皆是不實妄想所生,如來不從不實虗妄想生。

疏曰:無間所得智,謂無間三昧中所發無漏證智也。二空所顯真如,徧一切法,故無間住,而非空無。但外道凡夫及二乘愚昧,故日用不知耳。如來所得智者,果上圓滿四智也。般若者,因中妙觀察智、平等性智也。三有依正,從妄分別而生,所以無常。如來依正,皆是大圓鏡智所現,所以稱性常住也。

△四、結顯非常非無常。

大慧!以二法故,有常無常非不二。不二者,寂靜一切法無二生相故,是故如來、應供、等正覺非常非無常。大慧!乃至言說分別生,則有常無常過。分別覺滅者,則離愚夫常無常見。不寂靜慧者,永離常無常非常無常熏。

疏曰:若達唯心,則色心不二,能所不二,性修不二,乃至說默亦不二矣,何有常無常哉?初長文竟。

△二、偈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眾具無義者,生常無常過。若無分別覺,永離常無常。從其所立宗,則有眾雜義。等觀自心量,言說不可得。

疏曰:准魏唐二譯,皆先以一偈正顯宗旨,後二偈皆前二句明失,後二句明得也。第三十三常無常門竟。

○第三十四、陰界入生滅門。文分為三:初、請問。二、許宣。三、正說。

△今初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唯願世尊更為我說陰、界、入生滅。彼無有我,誰生誰滅?愚夫者依於生滅,不覺苦盡,不識涅槃。

疏曰:阿含諸經但說陰界入剎那生滅,無我我所,不說如來藏。舉體隨緣,故問誰生誰滅也。又生滅若總無體,云何依之長溺苦流,不證涅槃彼岸耶?

△二許宣。

佛言:善哉!諦聽!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三、正說二:初、長文。二、偈頌。初中三:初、總指藏性隨緣。二、別示迷悟得失。三、廣勸勝進修學。

△今初

佛告大慧:如來之藏,是善不善因,能徧興造一切趣生。譬如伎兒,變現諸趣,離我我所。

疏曰:善、不善者,徧指十界染、淨法也。藏性非善,亦非不善。隨迷染緣,則為不善之因;隨悟淨緣,則為善因。由善、不善,徧造一切趣生。譬如伎兒,非丑裝丑,非生裝生,非旦裝旦,非外裝外也。然正裝丑時,元非是丑,乃至正裝外時,元非是外,所以離我、我所。以要言之,不變隨緣,故變現諸趣;隨緣不變,故離我、我所。所以前文名為無我如來之藏也。豈同外道所計神我及冥諦哉?

○二、別示迷悟得失二:初、示迷者之失,二、示悟者之得。初又二:初、約凡外示,二、約二乘示。

△今初

不覺彼故,三緣和合,方便而生。外道不覺,計著作者。為無始虗偽惡習所熏,名為識藏,生無明住地,與七識俱。如海浪身,長生不斷,離無常過,離於我論,自性無垢,畢竟清淨。其餘諸識,有生有滅,意意識等,念念有七。因不實妄想,取諸境界,種種形處,計著名相,不覺自心所現色相,不覺苦樂,不至解脫,名相諸纏,貪生生貪。

疏曰:如來藏心,所謂性覺妙明,本覺明妙也。不覺彼故,三緣和合而有果生,所謂妄為明覺。覺非所明,因明立所。所既妄立,生汝妄能也。計著作者,所謂外道執之為神我也。惡習所熏,名為識藏。所謂生滅與不生滅和合,名為阿賴耶識也。生於七識無明住地者,由第八識中具有我法二執種子所生現行,與第六第七二識相應。若六七二識相應之俱生法執,名為根本無明住地煩惱。若六七二識相應之俱生我執,名為欲愛住地、色愛性地、無色愛住地煩惱。若第六識相應之分別我法二執,名為見一切住地煩惱。又第六識界內分別法執,名為見惑。若界外分別法執,亦名無明也。自性無垢者,雖未轉依,性是無覆無記也。不覺苦樂者,起苦樂受而不知其因緣,故終不至解脫也。餘可知。

△二、約二乘示。

若因若攀緣,彼諸受根滅,次第不生餘自心妄想,不知苦樂,入滅受想,正受第四禪,善真諦解脫。修行者作解脫想,不離不轉,名如來藏識藏,七識流轉不滅。所以者何?彼因攀緣諸識生故。非聲聞、緣覺修行境界,不覺無我自共相攝受,生陰界入。

疏曰:此明外道、二乘修得四禪已上,出離憂、苦、喜、樂諸受,或入滅定,或見真諦,遂妄生解脫想,不知未捨藏識之名,未斷第七識中俱生法執。縱令二乘覺人無我,猶未覺法無我,猶取蘊等自共相故,所以不能通達如來藏性之境界也。初示迷者之失竟。

△二、示悟者之得

見如來藏五法自性人法無我,則滅地次第相續轉進,餘外道見不能傾動,是名菩薩住不動地得十三昧道門樂。三昧覺所持,觀察不思議佛法,自願不受三昧門樂及實際,向自覺聖趣,不共一切聲聞緣覺及諸外道所修行道,得十賢聖種性道及身智意生離三昧行。

疏曰:由諸眾生迷如來藏,舉體而為生滅八識,著相計名妄想分別,對治彼故說有正智及與真如,建立三性染淨差別,顯彼所執若我若法皆不可得。若見如來藏心從迷得悟,則地地轉進,種種對治施設法門自轉滅矣。由進八地得見中道,不為二邊所動,故亦名不動地。從此登聖種性十地智身,不唯離有為行,亦且離三昧行矣。前文所謂十地則為初,初地則為八,此之謂也。二、別示迷悟得失竟。

△三、廣勸勝進修學。

是故大慧!菩薩摩訶薩欲求勝進者,當淨如來藏及識藏名。大慧!若無識藏名如來藏者,則無生滅。大慧!然諸凡聖悉有生滅,修行者自覺聖趣,現法樂住不捨方便。大慧!此如來藏識藏,一切聲聞緣覺心想所見,雖自性清淨,客塵所覆故猶見不淨,非諸如來。大慧!如來者現前境界,猶如掌中視阿摩勒果。大慧!我於此義以神力建立,令勝鬘夫人及利智滿足諸菩薩等,宣揚演說如來藏及識藏名,七識俱生,聲聞計著,見人法無我。故勝鬘夫人承佛威神,說如來境界,非聲聞緣覺及外道境界,如來藏識藏,唯佛及餘利智依義菩薩智慧境界。是故汝及餘菩薩摩訶薩,於如來藏識藏當勤修學,莫但聞覺作知足想。

疏曰:如來藏舉體而為識藏,由我執故名阿賴耶,由法執故名為異熟,故其名未淨也。凡夫則有分段生滅,聖人則有變易生滅,雖得現法樂住,證無分別法空真如,而異熟未空,猶須不捨方便,況但聞覺可作知足想乎?聞覺者,圓聞圓解,勝於二乘外道之不聞,或雖聞不解也。初長文竟。

△二、偈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甚深如來藏,而與七識俱,二種攝受生,智者則遠離。如鏡像現心,無始習所熏。如實觀察者,諸事悉無事。如愚見指月,觀指不觀月,計著名字者,不見我真實。心為工伎兒,意如和伎者,五識為伴侶,妄想觀伎眾。

疏曰:前二偈頌如來藏為迷悟及染淨依,次一偈頌誡但聞不修勝進,後一偈譬顯八識差別相也。第八受熏持種,能變根身器界故,如工伎兒。第七妄執我法,熏成染法種子故,如和伎者。五識緣現存境,起惑造業,故為伴侶。第六妄現分別,起諸計執,故為觀伎眾也。第三十四陰界入生滅門竟。

△第三十五、五法自性識無我門。文分為三:初、請問,二、許宣,三、正說。

△今初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五法、自性、識、二種無我究竟分別相。我及餘菩薩摩訶薩,於一切地次第相續,分別此法入一切佛法。入一切佛法者,乃至如來自覺地。

疏曰:五法、自性、識、二無我,前文已明之矣。但未說其究竟差別之相,故重問之。

△二許宣。

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三、正說二:初、正明其相,二、明五法攝一切法。初中二:初、略明迷悟通依,二、廣顯迷悟差別。

△今初

佛告大慧:五法、自性、識、二種無我分別趣相者,謂名相妄想,正智如如。若修行者修行,入如來自覺聖趣,離於斷常有無等見,現法樂正受住現在前。大慧!不覺彼五法、自性、識、二無我,自心現外性,凡夫妄想,非諸聖賢。

疏曰:五法、自性、識、二無我,一切皆是名相,一切皆是妄想,一切皆是正智,一切皆是如如。故能觀察,則離斷常等見,證於自覺,現法樂住。若不覺了,則妄見心外有物,而為凡愚虗妄分別也。

○二、廣顯迷悟差別二:初、疑問,二、答釋。

△今初

大慧白佛言:云何愚夫妄想生,非諸聖賢?

○二、答釋五:初、明迷名起過。二、釋因迷有相。三、釋分別妄想。四、釋正智了悟。五、釋所悟如如。

△今初

佛告大慧:愚夫計著俗數名相,隨心流散。流散已,種種相像貌,墮我我所見,希望計著妙色。計著已,無知覆障,故生染著。染著已,貪恚癡所生業積集。積集已,妄想自纏,如蠶作繭,墮生死海,諸趣曠野,如汲井輪。以愚癡故,不能知如幻野馬水月自性,離我我所,起於一切不實妄想,離相所相,及生住滅,從自心妄想生。非自在時節微塵勝妙生,愚癡凡夫,隨名相流。

疏曰:諸法無性,但有假名。一切凡愚,皆隨假名,妄生計著,起惑造業,流轉生死。不知皆是唯心所現,非從自在時節等生也。

△二、釋因迷有相。

大慧!彼相者,眼識所照名為色,耳、鼻、舌、身、意、意識所照名為聲、香、味、觸、法,是名為相。

疏曰:心外無相,但隨八識所照相分,名為六塵。假如以心緣心,則所緣心亦成法塵。故六塵相攝,一切法無不盡也。

△三、釋分別妄想。

大慧!彼妄想者,施設眾名顯示諸相,如此不異象馬車步男女等名,是名妄想。

疏曰:妄想為能分別,名相為所分別。由分別故乃有名相,由名相故乃有分別,互為緣起者也。是故能所皆依他起,中間所執我法實不可得,乃名為徧計也。

△四、釋正智了悟。

大慧!正智者,彼名相不可得,猶如過客,諸識不生、不斷、不常,不墮一切外道、聲聞、緣覺之地。

疏曰:因名有相,因相有名,名無得相之功,相無當名之實,故云猶如過客,言其無有實我實法也。了此我法本空,則妄識不起,無性緣生故不斷,緣生無性故不常,超過外道二乘之地,故名正智也。

○五、釋所悟如如二:初、正明所悟,二、明能悟益。

△今初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以此正智,不立名相非不立名相,捨離二見建立及誹謗,知名相不生,是名如如。

疏曰:立名相,則墮有邊名建立增益過。不立名相,則墮無邊名誹謗損減過。而名相之體,本不生起,本非有無,常如其性,強名為如如也。

△二、明能悟益。

大慧!菩薩摩訶薩住如如者,得無所有境界故,得菩薩歡喜地。得菩薩歡喜地已,永離一切外道惡趣,正住出世間趣,法相成熟,分別幻等一切法,自覺法趣相,離諸妄想見性異相,次第乃至法雲地,於其中間三昧力自在神通開敷。得如來地已,種種變化圓照示現,成熟眾生如水中月,善究竟滿足十無盡句,為種種意解眾生分別說法,法身離意所作,是名菩薩入如如所得。

疏曰:初地創證真如,遠離能取所取二種相故,名為無照現境。從此有進無退,數數修習,得成如來自利究竟,利他不息。具如經論廣明。皆由入如如之所得,可不善修唯心識觀,以階真如實觀乎?初正明其相竟。

○二、明五法攝一切法二:初、問,二、答。

△今初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云何世尊為三種自性入於五法?為各有自相宗?

疏曰:若論佛意,秪一名字,已收五法、三性、八識、二無我盡,故但約五法答,即為徧答所問。大慧恐人依文失旨,所以重問之耳。

○二、答二:初、長文,二、偈頌。初中二:初、正明攝入,二、重釋法義。初又三:初、總標攝入,二、別示攝入,三、結成攝入。

△今初

佛告大慧:三種自性及八識、二種無我,悉入五法。

疏曰:佛法之妙,妙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一攝一切,一切攝一,一切入一,一入一切,故五法為法界。明五法攝一切法,一切法悉入五法,三自性為法界等,無不爾也。

○二、別示攝入二:初、明攝入三法。二、明攝入八識及二無我。

△今初

大慧!彼名及相,是妄想自性。大慧!若依彼妄想生心心法,名俱時生,如日光俱種種相,各別分別持,是名緣起自性。大慧!正智如如者,不可壞故,名成自性。

疏曰:名相本空,則妄想自性入五法也。依彼名相而起妄想,依彼妄想而持名相,如日與光俱時而起,則緣起自性入五法也。正智如如不可壞故,則圓成性入五法也。

△二、明攝入八識及二無我。

復次,大慧!自心現妄想八種分別,謂識藏、意、意識及五識身。相者,不實相妄想故,我、我所二攝受滅,二無我生。

疏曰:虗妄假名,本唯心現。由分別故,則有八種分別相起。此名此相,皆唯妄想。離二我執,名為正智。二空所顯,名為如如。則八識、二無我入五法也。二、別示攝入竟。

△三、結成攝入。

是故,大慧!此五法者,聲聞、緣覺、菩薩、如來自覺聖智,諸地相續次第,一切佛法悉入其中。

疏曰:一切佛法皆入五法,況三自性、八識、二無我耶?例亦得云一切佛法皆入三性,皆入八識、二無我也。初正明攝入竟。

△二、重釋法義。

復次,大慧!五法者,相、名、妄想、如如、正智。大慧!相者,若處所形相色像等現,是名為相。若彼有如是相,名為瓶等,即此非餘,是說為名。施設眾名,顯示諸相,瓶等心心法,是名妄想。彼名彼相,畢竟不可得,始終無覺,於諸法無展轉,離不實妄想,是名如如。真實決定究竟自性不可得,彼是如相。我及諸佛隨順入處,昔為眾生如實演說施設顯示。於彼隨入正覺,不斷不常,妄想不起,隨順自覺聖趣,一切外道聲聞緣覺所不得相,是名正智。大慧!是名五法、三種自性、八識、二種無我,一切佛法悉入其中。是故大慧!當自方便學,亦教他人勿隨於他。

疏曰:此中重釋,意顯三界所有種種境界無非是相,依相所立;無非是名,設名顯相。心、心所法無非妄想,離此相名妄想思覺,則一切法無非如如。證此如如,即究竟根本智;開示、演說此如如,即究竟後得智;隨順、悟入,即分證根本智及後得智也。初長文竟。

△二、偈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五法三自性,及與八種識,二種無有我,悉攝摩訶衍。名相虗妄想,自性二種相,正智及如如,是則為成相。

疏曰:一往且以名相攝分別性,妄想攝緣起性,正智、如如攝成自性,則亦以八識攝分別及緣起性,二無我攝成自性也。若細料簡,具如唯識論所明。第三十五、五法自性識無我門竟。

○第三十六恒河沙門。文分為二:初問,二答。

△今初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說句,過去諸佛如恒河沙,未來現在亦復如是。云何世尊為如說而受?為復更有餘義?唯願如來哀愍解說。

○二、答二:初、長文,二、偈頌。初中二:初、答莫如說受,二、答更有餘義。

△今初

佛告大慧:莫如說受三世諸佛量,非如恒河沙。所以者何?過世間望,非譬所譬。以凡愚計常,外道妄想,長養惡見,生死無窮。欲令厭離生死趣輪,精勤勝進故,為彼說言:諸佛易見,非如優曇鉢華,難得見故,息方便求。有時復觀諸受化者,作如是言:佛難值遇,如優曇鉢華。優曇鉢華,無已見、今見、當見。如來者,世間悉見。不以建立自通故,說言如來出世,如優曇鉢華。大慧!自建立自通者,過世間望,彼諸凡愚所不能信。自覺聖智境界,無以為譬。真實如來,過心、意、意識所見之相,不可為譬。

疏曰:約機則有易見難見之不同,約理則無多少數量之可論。為凡外難得見佛,恐其絕望而不求見,故云如恒河沙令知欣厭。為受化常得見佛,恐其習見而不殷切,故云如優曇華令知渴仰。然化身無數既非恒沙優曇可譬,法身平等亦非恒沙優曇可譬也。

△二、答更有餘義。

大慧!然我說譬佛如恒河沙無有過咎。大慧!譬如恒沙,一切魚鼈輸收魔羅師子象馬人獸踐踏沙,不念言彼惱亂我而生妄想,自性清淨無諸垢污。如來、應供、等正覺,自覺聖智恒河大力神通自在等沙,一切外道諸人獸等一切惱亂,如來不念而生妄想,如來寂然無有念想,如來本願以三昧樂安眾生故無有惱亂,猶如恒沙等無有異,又斷貪恚故。

疏曰:初以無分別愛憎義,譬如恒河沙也。輸收魔羅,此翻殺子魚。

譬如恒沙是地自性,劫盡燒時燒一切地,而彼地大不捨自性,與火大俱生故。其餘愚夫作地燒想,而地不燒,以火因故。如是,大慧!如來法身如恒沙不壞。

疏曰:二以法身性不壞義,譬如恒河沙也。因有地為所燒,乃有火為能燒,能所無性,皆如來藏妙真如性,故不壞也。大涅槃云:譬如猛火不能燒薪,火出木盡,名為薪滅。木之與地,同是堅相,同能出火。觀相元妄,有燒不燒;觀性元真,唯妙覺明。妙覺明心,非地非火,亦地亦火,云何可說能所燒耶?

大慧!譬如恒沙無有限量,如來光明亦復如是,無有限量,為成熟眾生故,普照一切諸佛大眾。

疏曰:三、以光明無限量義,譬如恒河沙也。

大慧!譬如恒沙別求異沙永不可得。如是,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無生死生滅,有因緣斷故。

疏曰:四、以斷德無變易義,譬如恒河沙也。

大慧!譬如恒沙增減不可得知。如是,大慧!如來智慧成熟眾生不增不減,非身法故。身法者有壞,如來法身非是身法。

疏曰:五、以智身無增減義,譬如恒河沙也。

如壓恒沙,油不可得。如是一切極苦眾生逼迫如來,乃至眾生未得涅槃,不捨法界自三昧願樂,以大悲故。

疏曰:六以大悲無壓捨義,譬如恒河沙也。

大慧!譬如恒沙隨水而流,非無水也。如是,大慧!如來所說一切諸法隨涅槃流,是故說言如恒河沙。如來不隨諸去流轉,去是壞義故。大慧!生死本際不可知,不知故云何說去?大慧!去者斷義,而愚夫不知。

疏曰:七、以說法順涅槃義,譬如恒河沙也。若逆涅槃則有去壞,如沙離水是去壞義。既順不逆,安有去壞?以生死本際即涅槃本際,無可去、無可斷故。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眾生生死本際不可知者,云何解脫可知?佛告大慧:無始虗偽過惡妄想習氣,因滅自心,現知外義,妄想身轉,解脫不滅。是故無邊,非都無所有。為彼妄想,作無邊等異名。觀察內外,離於妄想,無異眾生,智及爾𦦨,一切諸法,悉皆寂靜。不識自心現妄想,故妄想生,若識則滅。

疏曰:此重釋生死本際不可知之疑也。疑意謂不可知者則無邊際,既無邊際安能越度而得解脫?佛答意者,由迷妄故說無邊際,若離妄想分別則本無眾生可得,證二轉依名為解脫,非以滅壞為生死邊際也。但悟唯心則生死本際即是涅槃本際,故恒順涅槃流而非去壞斷耳。初長文竟。

△二、偈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觀察諸導師,猶如恒河沙,不壞亦不去,亦復不究竟,是則為平等。觀察諸如來,猶如恒沙等,悉離一切過,隨流而性常,是則佛正覺。

疏曰:不壞不去,頌第七義。不究竟,頌第六義,謂終不先自取滅度也。平等者,歡其了達生死、涅槃無二際也。悉離一切過,總頌初、三、五義。隨流,重頌第七義。性常,頌第二、第四義也。第三十六恒河沙門竟。

○第三十七、諸法剎那門。文分為二:初、長文,二、偈頌。初中二:初、辨剎那義,二、辨六度相。初又二:初、問,二、答。

△今初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唯願為說一切諸法剎那壞相。世尊!云何一切法剎那?

疏曰:一切諸法設皆剎那必壞,則出世無為涅槃,為有剎那、為無剎那?故問之也。

○二、答二:初、總標一切法,二、別示壞不壞。

△今初

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佛告大慧:一切法者,謂善、不善、無記,有為、無為,世間、出世間,有罪、無罪,有漏、無漏,受、不受。

疏曰:能為此世、他世順益,名為善法,通於有漏、無漏。能為此世、他世違損,名不善法,唯是有漏。於善、不善無可記別,名無記法。又分為二:若染污昏昧,能障聖道,名有覆無記;若清淨無垢,不障聖道,名無覆無記。此二亦唯有漏也。色、心諸法,有生、住、異、滅四相可得,名有為法;虗空、擇滅、非擇滅等,無生、住、異、滅四相可得,名無為法。三界因果,名世間法;四聖法界,若因若果,名出世法。損惱自他,名有罪法;不損自他,名無罪法。招感生死,名有漏法;不招生死,名無漏法。有能有所,名有受法;達無能所,名無受法。此中有為、有漏、有受諸法,則有剎那;若無為、無漏及有為、無漏不受諸受,名為正受,則非剎那性也。

△二、別示壞不壞。

大慧!略說心意意識及習氣,是五受陰因,是心意意識習氣,長養凡愚善不善妄想。大慧!修三昧樂,三昧正受,現法樂住,名為賢聖善無漏。

疏曰:五陰色心皆由八識熏習增長,是有為法。故有善不善等分別,皆屬有漏。若聖人所證出世三昧,是善無漏,非剎那也。

大慧!善不善者,謂八識。何等為八?謂如來藏、名識藏、心意意識及五識身,非外道所說。大慧!五識身者,心意意識俱善不善相,展轉變壞相續流注,不壞身生亦生亦滅,不覺自心現次第滅餘識生,形相差別攝受意識,五識俱相應生,剎那時不住名為剎那。

疏曰:第八雖是無覆無記,而能徧受善、不善熏,又為善、不善法之根本依;第七雖是有覆無記,而為善、不善法之染污依;第六通於三性,而為善、不善法之分別依;第八第七無不起時,前五若起,必與第六同起,助成第六善、不善業。故云善、不善者,謂八識也。五識或時造善,或造不善,初無一定,故有展轉變壞差別。從生至生,從劫至劫,初無停止,故云相續流注不斷。此前五識,若約俗諦不壞相說,各有內二分體,轉成外二分用,初無有異。此識體、用,譬如水流燈𦦨,無暫時住,故云亦生亦滅。不知色等五塵即是識體,所現相分乃以見分而取著之,故雖無間即滅,滅已還生。或眼識纔滅,耳識隨生等;或前念眼識纔滅,後念眼識隨生等,皆所謂次第滅,餘識生也。同時,意識必與五識共俱,乃於五塵形相差別妄生攝受。而能攝之見分與所攝之相分,無非剎那不住之相,是故名剎那也。

大慧!剎那者,名識藏。如來藏意俱生識習氣剎那,無漏習氣非剎那,非凡愚所覺,計著剎那論故,不覺一切法剎那非剎那,以斷見壞無為法。

疏曰:藏識海常住,何以識藏名剎那耶?以受有漏習氣熏故,所以舉體成生滅也。若以無漏智熏,令成出世無漏習氣,證二空所顯真如無為法性,則當體即是不生不滅,豈凡愚所能覺哉?

大慧!七識不流轉,不受苦樂,非涅槃因。大慧!如來藏者,受苦樂與因俱,若生若滅。四住地、無明住地所醉,凡愚不覺剎那見,妄想熏心。

疏曰:此重釋剎那者名識藏之由也。夫藏識常住前七生滅,則應以前七名剎那,藏識名非剎那。何謂剎那者名識藏耶?以前七現行從種子生,生已即滅,無暫時住,無容從此轉至餘方,故不流轉。既非流轉,則苦樂亦念念滅,故不能生覺受。既不受世間苦樂,故非出世涅槃之因。此顯前七無體性故,猶如波浪以水為體,別無自體可得故也。如來藏者,舉體為總報主,故雖但與捨受相應,而由彼故方受苦樂。又能受熏持種令不失故,故與因俱。又藏識所持諸法種子恒轉如瀑流故,故若生若滅非斷亦非常也。凡夫則四住及無明所醉愚法,聲聞則無明住地所醉,不能了知生滅無性,故有分段生死剎那及變易生死剎那,其實皆妄想耳。

復次,大慧!如金金剛佛舍利,得奇特性終不損壞。大慧!若得無間有剎那者,聖應非聖,而聖未曾不聖,如金金剛雖經劫數稱量不減。云何凡愚不善於我隱覆之說,於內外一切法作剎那想?

疏曰:此借世間現見不壞之法,以譬出世無漏法體,非剎那也。得無間者,以無間三昧斷惑,親證真如,無有能證所證之二相也。初辨剎那義竟。

○二、辨六度相二:初、問,二、答。

△今初

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六波羅蜜滿足得成正覺。何等為六?

疏曰:成正覺已,證得如金剛等,非剎那性,而必由於六度滿足。六度秪是福慧二嚴,乃約修德言之,所謂有為無漏法也。為是剎那?為非剎那?若是剎那,云何因之而成正覺?若非剎那,云何有六?云何分別滿足與不滿足?問意所關在此,不可不知也。

○二、答二:初、標,二、釋。

△今初

佛告大慧:波羅蜜有三種分別,謂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

疏曰:世間六度有為有漏,是剎那法。出世六度有為無漏,望世間非剎那,望上上是剎那。以但度分段,不度變易故也。出世間上上六度,亦可名有為無漏,亦可名無為無漏。全性起修可稱有為,全修在性可稱無為,真非剎那法也。

△二、釋。

大慧!世間波羅蜜者,我、我所攝受,計著攝受二邊,為種種受生處,樂色、聲、香、味、觸故,滿足檀波羅蜜。戒、忍、精進、禪定、智慧亦如是。凡夫神通,及生梵天。

疏曰:波羅蜜,此翻度無極,亦翻到彼岸。凡愚妄計梵世等未來殊勝果報為彼岸,故修施等六法為能度能到也。

大慧!出世間波羅蜜者,聲聞、緣覺墮攝受涅槃故,行六波羅蜜樂、自己涅槃樂。

疏曰:二乘妄計偏真為彼岸,故修六度為能到也。

出世間上上波羅蜜者,覺自心現妄想量攝受及自心二故,不生妄想,於諸趣攝受非分,自心色相不計著,為安樂一切眾生故,生檀波羅蜜,起上上方便。即於彼緣妄想不生戒,是尸波羅蜜。即彼妄想不生,忍知攝所攝,是羼提波羅蜜。初中後夜精勤方便,隨順修行方便,妄想不生,是毗梨耶波羅蜜。妄想悉滅,不墮聲聞涅槃攝受,是禪波羅蜜。自心妄想非性,智慧觀察不墮二邊,先身轉勝而不可壞,得自覺聖趣,是般若波羅蜜。

疏曰:不生妄想,不生執著,不取色相,此超凡夫見也。為安樂一切眾生,此超二乘見也。起上上方便,於一布施門中頓圓六度,於戒忍等應知亦然。一度一切度,一切度一度,稱性起修,修全在性,此超權菩薩見也。所以名為滿足,所以非剎那也。諸法剎那門中初長文竟。

△二、偈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空無常剎那,愚夫妄想作。如河燈種子,而作剎那想。剎那息煩亂,寂靜離所作,一切法不生,我說剎那義。物生則有滅,不為愚者說,無間相續性,妄想之所熏。無明為其因,心則從彼生,乃至色未生,中間有何分?相續次第滅,餘心隨彼生。不住於色時,何所緣而生?以從彼生故,不如實因生。云何無所成,而知剎那壞?

疏曰:此頌迷如來藏而有剎那,剎那本無性也。謂由愚夫妄想分別諸有為法,其體本空,本自無常,故名剎那。如河之流,如燈之𦦨,如種子之生芽,念念轉變,遂於其中作剎那想。若知剎那寂靜不生,則一切法咸皆性離。故我所以說剎那者,正顯生即無生義耳。夫一切物初生即滅,無暫時住。愚夫不知,妄見無間相續,乃諸趣分別所熏,皆有無明,不了為因,更無他因。無明取著色境,假說心生。未有色時,心何所有?色之與心,念念滅時,念念續生。倘不住於色時,何所緣而生耶?若緣彼色而生於心,則其因虗妄不實,其體不成。既無有成,云何有壞?故知剎那無性,但是愚妄想也。

修行者正受,金剛佛舍利,光音天宮殿,世間不壞事。住於正法得,如來智具足,比丘得平等,云何見剎那?

疏曰:此頌無漏習氣,非剎那也。光音宮殿火災不到,故云不壞。然水災風災皆能壞之,今特借世事為片喻耳。金剛亦然。如來所證指法空真如,比丘所得指我空真如,真如云何見剎那耶?

犍闥婆幻等色,無有剎那,於不實色等,視之若真實。

疏曰:此總顯諸法無性,剎那即非剎那也。謂如乾城幻色既已生滅,即非生滅,則一切四大造色亦皆生滅,即非生滅矣。何故獨視若真實耶?第三十七、諸法剎那門竟。

○第三十八、釋眾疑門。文分為三:初、請問。二、許宣。三、正說。

△今初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世尊記阿羅漢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與諸菩薩等無差別?一切眾生法不涅槃,誰至佛道?從初得佛至般涅槃,於其中間不說一字,亦無所答?如來常定故,亦無慮,亦無察?化佛、化作佛事?何故說識剎那展轉壞相?金剛力士常隨待衛?何不施設本際?現魔、魔業、惡業果報?旃遮摩納、孫陀利女,空鉢而出,惡業障現,云何如來得一切種智而不離諸過?

疏曰:凡有十疑,或即此經所說,或是他經所說,但按唐譯讀之,段落自分明也。魔者,佛坐道場時,魔軍來擾也。魔業者,佛在王宮時,具受五欲樂十年也。旃遮摩納,即婆羅門女,木魚繫腹,謗佛與之交通。孫陀利女,即外道殺女,埋佛住處,謗佛殺其女也。空鉢而出,是剎梨那村事。等者,等取金鎗、馬麥、頭痛、背痛諸事也。

△二許宣。

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三、正說二:初、長文。二、偈頌。

△今初

佛告大慧:為無餘涅槃故,說誘進行菩薩行者故。此及餘世界修菩薩行者,樂聲聞乘涅槃,為令離聲聞乘,進向大乘。化佛授聲聞記,非是法佛。大慧!因是故,記諸聲聞與菩薩不異。大慧!不異者,聲聞、緣覺、諸佛如來,煩惱障斷,解脫一味,非智障斷。大慧!智障者,見法無我,殊勝清淨。煩惱障者,先習見人無我,斷七識滅。法障解脫,識藏習滅,究竟清淨。

疏曰:此答第一記阿羅漢得成菩提之疑也。未經法華開顯,但是二酥密記,故云是祕密說。化佛授彼化聲聞記,令實行聲聞迴心向大,以實行聲聞未能見法佛故。若至法華會上,三根機熟,則授記即法佛矣。次辨斷煩惱障二乘與菩薩同,未斷智障與菩薩異,要斷智障方實成佛,即兼釋第二無性成佛之疑也。

因本住法故;前後非性,無盡本願故。

疏曰:此答第三不說一字之疑也。

如來無慮無察而演說法。正智所化故,念不妄故,無慮無察。四住地。無明住地習氣斷故,二煩惱斷。離二種死,覺人、法、無我及二障斷。

疏曰:此答第四常定、第五化佛之疑也。

大慧!心、意、意識、眼識等七剎那習氣因,善無漏品離,不復輪轉。大慧!如來藏者,輪轉涅槃苦樂因,空亂意慧,愚癡凡夫所不能覺。

疏曰:此答第六剎那之疑也。七識無體,全以如來藏性為體。舉體隨緣,故說剎那。了達隨緣不變,則為善無漏品。此如來藏,不惟凡夫不覺,即二乘空亂意慧,亦所不覺也。二乘以生空慧,但見於空,猶有變易生死,真常流注。所謂如急流水,望如恬靜,流急不見,非是無流,故名為亂意也。

大慧!金剛力士所隨護者,是化佛耳,非真如來。大慧!真如來者,離一切根量,一切凡夫聲聞緣覺及外道根量悉滅,得現法樂住無間法智忍故,非金剛力士所護。

疏曰:此答第七常隨侍衛之疑也。

一切化佛不從業生。化佛者,非佛不離佛,因陶家輪等眾生所作相而說法,非自通處說自覺境界。

疏曰:此超答第九現魔魔業及惡業果報之疑也。

復次,大慧!愚夫依七識身滅起斷見,不覺識藏故起常見,自妄想故不知本際,自妄想慧滅故解脫。

疏曰:此追答第八施設本際之疑也。見六識滅,則悞認無想天以為涅槃。見第七中一分我執伏斷,則悞認滅盡定及二乘涅槃以為究竟,而不知其畢竟還起,非斷滅也。聞有第八藏識,則起常見,而不知其受熏持種,恒轉如流。望前名果,望後名因,似常似一,非一非常也。妄想無性,安有本際?達其無性,則得解脫。故云:前際不可知,而說有般涅槃。

四住地、無明住地習氣斷故,一切過斷。

疏曰:此結答第十不離諸過之疑也。初長文竟。

△二、偈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三乘亦非乘,如來不磨滅。一切佛所記,說離諸過惡,為諸無間智,及無餘涅槃,誘進諸下劣,是故隱覆說。諸佛所起智,即分別說道,諸乘非為乘,彼則非涅槃。欲色有及見,說是四住地,意識之所起,識宅意所住。意及眼識等,斷滅說無常,或作涅槃見,而為說常住。

疏曰:此偈但頌第一、第八兩意,而餘疑可並釋也。初三偈頌第一意,後二偈頌第八意。識宅者,第八識為前七窟宅也。意所住者,第七識為第六親依也。前七念念生滅,說為無常,縱令暫滅,仍非涅槃,以藏識中流注種子未永斷故。轉捨藏識,成圓鏡智,則證本住法,不說一字,心常在定,非剎那法,不假侍衛,能作種種化事,永離諸過,乃至誘彼三乘闡提,畢竟亦當同證入矣。第三十八、釋眾疑門竟。

○第三十九、斷食肉門。文分為三:初、請問。二、許宣。三、正說。

△今初

爾時,大慧菩薩以偈問曰:彼諸菩薩等,志求佛道者,酒肉及與蔥,飲食為云何?惟願無上尊,哀愍為演說。愚夫所貪著,臭穢無名稱,虎狼所甘嗜,云何而可食?食者生諸過,不食為福善,惟願為我說,食不食罪福。大慧菩薩說偈問已,復白佛言:惟願世尊!為我等說食不食肉功德過惡。我及諸菩薩於現在未來,當為種種希望食肉眾生分別說法,令彼眾生慈心相向。得慈心已,各於住地清淨明了,疾得究竟無上菩提。聲聞緣覺自地止息已,亦得速成無上菩提。惡邪論法諸外道輩,邪見斷常顛倒計著,尚有遮法不聽食肉,況復如來世間救護正法成就而食肉耶?

疏曰:食肉無慈,世間輕賤,非修道者所宜。若斷食肉,自他安隱,長養慈悲。又為楞伽山乃夜叉所居,雖聞正法,未斷食肉。若不斷肉,不入正修行路。故特申請問,以為真操實踐要門。猶大佛頂經修行三漸次之義也。

△二許宣。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三、正說二:初、長文。二、偈頌。

△今初

佛告大慧:有無量因緣不應食肉,然我今當為汝略說。謂一切眾生從本已來,展轉因緣嘗為六親,以親想故不應食肉;驢騾駱駝狐狗牛馬人獸等肉,屠者雜賣故,不應食肉;不淨氣分所生長故,不應食肉;眾生聞氣悉生恐怖,如旃陀羅及譚婆等,狗見憎惡驚怖群吠故,不應食肉;又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不應食肉;凡愚所嗜臭穢不淨無善名稱故,不應食肉;令諸呪術不成就故,不應食肉;以殺生者見形起識深味著故,不應食肉;彼食肉者諸天所棄故,不應食肉;令口氣臭故,不應食肉;多惡夢故,不應食肉;空閑林中虎狼聞香故,不應食肉;令飲食無節故,不應食肉;令修行者不生厭離故,不應食肉;我嘗說言,凡所飲食作食子肉想、作服藥想故,不應食肉。聽食肉者,無有是處。

疏曰:旃陀羅,此翻屠者。譚婆,此翻獵師。餘食尚作子肉藥想,不許貪嗜,況眾生肉而許食耶?餘可知。

復次,大慧!過去有王,名師子蘇陀婆,食種種肉,遂至食人。臣民不堪,即便謀反,斷其俸祿。以食肉者有如是過,故不應食肉。

疏曰:此更引昔覆轍以為殷鑒也。

復次,大慧!凡諸殺者,為財利故殺生屠販。彼諸愚癡食肉眾生,以錢為網而捕諸肉。彼殺生者,若以財物若以鈎綱,取彼空行水陸眾生,種種殺害屠販求利。大慧!亦無不教不求不想而有魚肉,以是義故不應食肉。

疏曰:雖不自殺,亦不教殺,但令以錢買現成肉,彼人為錢,方乃賣肉,是仍買者使之殺也。設無人買,彼將安賣?故買現成肉者,仍是教求想所致耳。

大慧,我有時說,遮五種肉,或制十種;今於此經,一切種、一切時,開除方便,一切悉斷。

疏曰:有時遮五種者,謂見殺、聞殺、疑殺、非自死、非鳥殘,皆不得食也。或制十種者,謂人、蛇、象、馬、龍、狐、猪、狗、獅子、獼猴,十不淨肉不得食也。此皆不得已之權漸法門,故於今經一切悉斷,方為實義也。

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尚無所食,況食魚肉?亦不教人以大悲前行故,視一切眾生猶如一子,是故不聽令食子肉。

疏曰:得法喜禪悅食者,尚不資於段食,何況食血肉穢味耶?大悲前行,猶言大悲為首也。初長文竟。

△二、偈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曾悉為親屬,鄙穢不淨雜,不淨所生長,聞氣悉恐怖。一切肉與蔥,及諸韭䔉等,種種放逸酒,修行常遠離。

疏曰:因制食肉,并制五辛及酒也。五辛者,一蔥、二韭、三䔉等取、四薤、五興渠也。放者放恣,逸者越逸。飲種種酒,能令心志放恣,越逸禮法也。又觀心釋者,一念放逸,即名飲三毒酒。

亦常離麻油,及諸穿孔牀,以彼諸細蟲,於中極恐怖。

疏曰:西土麻油,先淹令出蟲,然後壓之,故不可食。

飲食生放逸,放逸生諸覺,從覺生貪欲,是故不應食。由食生貪欲,貪令心迷醉,迷醉長愛欲,生死不解脫。

疏曰:此顯飲食為生死增上勝緣,故不宜貪嗜也。

為利殺眾生,以財網諸肉,二俱是惡業,死墮叫呼獄。若無教想求,則無三淨肉,彼非無因有,是故不應食。

疏曰:人知殺者之惡,而不知買者之惡也。我若不買,彼何用殺?雖云不見殺,不聞殺,不疑為己殺,實則因我買肉,有以教之、想之、求之,豈無因而有哉?

彼諸修行者,由是悉遠離,十方佛世尊,一切咸訶責。展轉更相食,死墮虎狼類,臭穢可厭惡,所生常愚癡。多生旃陀羅,獵師譚婆種,或生陀夷尼,及諸食肉性,羅剎猫狸等,徧於是中生。

疏曰:此顯食肉之惡報也。陀夷尼,魏作羅剎女。

縛象與大雲,央掘利魔羅,及此楞如經,我悉制斷肉。

疏曰:縛象二譯皆作象腋,亦經名也。大雲經央掘經大涅槃經及此經中悉斷食肉,更無權聽之說。

諸佛及菩薩,聲聞所訶責,食已無慚愧,生生常癡冥。先說見聞疑,已斷一切肉,妄想不覺知,故生食肉處。

疏曰:初制三種淨肉,即已斷一切肉,以除見聞疑外,更無不殺之肉可得故也。而妄想分別,謂果有淨肉可食,何其愚哉!

如彼貪欲過,障礙聖解脫,酒肉蔥韭䔉,悉為聖道障。未來世眾生,於肉愚癡說,言此淨無罪,佛聽我等食。

疏曰:一切眾生皆依婬欲受生,皆依飲食存活,故貪欲及酒肉等皆能障聖道解脫也。若謂淨肉可食,乃末世愚癡說耳,豈佛教所聽耶?

食如服藥想,亦如食子肉,知足生厭離,修行行乞食。安住慈心者,我說常厭離,虎狼諸惡獸,恒可同遊止。若食諸血肉,眾生悉恐怖,是故修行者,慈心不食肉。食肉無慈慧,永背正解脫,及違聖表相,是故不應食。得生梵志種,及諸修行處,智慧富貴家,斯由不食肉。

疏曰:此結顯食之過患,不食之功德也。婆羅門亦云梵志,佛嘗自云:我真沙門,真婆羅門。故生梵志種,即是生佛種也。智慧即般若德,豪貴豐財即解脫德,佛種即法身德。能不食肉,則圓證三德。祕藏功德為何如哉?上來正宗分竟。

○三、流通分,宋譯不傳。

陀羅尼品。

總品第十八。偈頌品第十。

疏曰:陀羅尼品是呪護流通,總偈頌品是重說前義流通也。按二經中皆有讚歎極樂及授記龍樹之文,今且依唐譯錄出。

十方諸剎土,眾生菩薩中,所有法報佛,化身及變化,皆從無量壽,極樂界中出。

大慧汝應知,善逝涅槃後,未來世當有,持於我法者。南天竺國中,大名德比丘,厥號為龍樹,能破有無宗。世間中顯我,無上大乘法,得初歡喜地,往生安樂國。

疏曰,龍樹為禪宗台宗之祖,佛已先授往生記矣。淨土法門,一切佛祖之所歸極,至圓至頓。即凡心而見佛心,捨此豈別有向上事哉。願有智者,深信堅願,以導萬行。同觀阿彌陀佛,滿菩提願。

楞伽阿䟦多羅寶經卷第四義疏下

No. 329-A 閣筆後序

猶憶初發心時,便從事於禪宗。數年之後,涉律涉教,著述頗多。獨此楞伽,擬於閱藏畢後方註。壬辰結夏,晟溪無處借藏,乃以六月初三日舉筆,至八月十一日閣筆於長水南郊之冷香堂。僅閱七旬,而佛事魔事,病障外障,殆無虗日,易三地而稿始脫。嗟嗟,梵網佛頂,唯識法華,占察毗尼諸述,何其順且易。楞伽一疏,何其逆且難也。得無自覺聖智法門,正破末世流弊,有以激波旬之怒耶。然波旬能俾予席不暇煖,而不能撓予襟期,亦不能阻予筆陣,則予必當化彼波旬,同成佛道。維摩所謂邪魔外道,皆吾侍者,豈不信哉。予愧為虗名所誤,犯達磨明道而不行道之記,然猶愈於說道而不明道也。賢達苟能因語入義,如燈照色,庶不負予損己利人之苦心耳。今而後仗三寶力,更成閱藏知津,法海觀瀾,及圓覺維摩起信諸疏,圓滿蓮華因行,則此生無遺憾矣。

蕅益旭識於蕅華洲

No. 329-B 䟦

一切佛語皆明自心,而初祖西來,獨指楞伽四卷可以印心者,豈非楞伽性相兼明,宗說並唱,尤足為接人之前導乎?顧是經文艱義奧,閱者莫究旨歸,譬如夜行遇奇山怪石,何能措足?故是經傳至于今,不啻如荊山璞,識者寥寥。 靈峰老人獨深憂之,爰徧會三譯,參互發明,述成義疏。甲午夏,遣同堅兄赴留都募梓,且命印行流通,俾語言燈徧照法界。於是計刻印共募百有餘金,而同心諸大緇素亦皆隨緣勸助,三閱月,刻印俱成。今錄施資芳名,詳列卷尾。伏願助者、募者及法界眾生,同開自覺聖智,咸證第一義心,續慧命以長榮,朗真燈而無盡。

靈峰後學靈晟蒼暉氏敬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