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戒本緣起事義引
按四分律藏,世尊說戒緣起,初由舍利弗啟問過去七佛,何者佛法得久住世?何者佛法不久住世?世尊答以結戒說戒,得久住世,不結不說,則佛法速滅,是為戒所由興也。
凡律不預陳,必得比丘犯而後制,據實定罪,則人心服。故舍利弗殷勤請說,佛答非時,又云佛自知時,蓋待時而後制也。
凡契經,或諸菩薩互為所說,獨毗尼佛自說之,其他不敢措一字。何謂也?如世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則諸侯拱手聽命而天下治;自諸侯大夫出,則四夷交侵,民無所措其手足矣。佛所說律,亦復如是。
佛所結戒,以十義故:一、攝取於僧;二、令僧歡喜;三、令僧安樂;四、令未信者信;五、信已令增長;六、難調者令調;七、慚愧者令安樂;八、斷現在有漏;九、斷未來有漏;十、令正法得久住世。是故結一一戒,皆先明乎此。
靈山聖會是栴檀林,寧有不材散木?良由懸見末世樗材拳曲擁腫,是故先示繩墨而培植之。大慈悲故,權示弄引。後學視此,當規自心,毋疑聖世。
四分戒本緣起事義
雲栖弟子釋 廣莫 輯錄
四分者:一、比丘戒;二、比丘尼戒;三、安居揵度;四、房舍揵度。揵度,此云法聚,謂以法類相從者聚為一處故。戒本者,令是比丘戒別行之本也。出曇無德部者,先是佛成道後三十八年,赴王舍城國王齋,齋畢,佛令羅睺羅洗鉢,失手墮地,碎為五片。佛讖:我滅度後,諸比丘分我毗尼成五部也。佛滅度後一百年時,優波毱多尊者有五弟子,果分佛律為五部:一、曇無德部;二、薩婆多部;三、迦葉遺部;四、彌沙塞部;五、婆蹉富羅部。今本出曇無德部也。曇無德,此云法密,今文初偈是宣律師刪定,非藏本原偈。
一婬戒, 起自須提那尊者。其父既歿,母乃要其捨戒還家。尊者不肯,母再三要,尊者終却之。母云:如不肯回,可為種子。于時佛未制戒,尊者遂諾。母命其妻就尊者三成其事,果得子,遂以種子為名。後亦出家成道,號種子尊者,佛因制戒。共戒同戒者,藏本共下無戒字,但云共比丘同戒,謂共餘比丘一戒、同戒、等戒、各同戒也。不捨戒者,佛謂若比丘不樂淨行,聽捨戒還家。若不捨戒及戒羸弱,不自悔過,犯不淨行,是比丘波羅夷。不共住共畜生者,又一比丘林間習定,一雌獼猴馴撓其前,按行比丘伺見之,白佛兼制,故有此言。波羅夷,此云棄,如人斬首不可復活,故名棄也。不共住者,謂不與餘比丘同一羯磨、同一說戒,不共此二事住故,下倣此。
二、盜戒。 起自檀尼迦尊者為己造靜房,不與取國王材木,後事發,攝此比丘。國法,盜五錢即論死,王以比丘故,但訶責而遣之,故有驅出國之言。
三殺戒, 起自婆裘園中。諸比丘因聞佛說不淨觀,隨聞思修,深厭色身,求死不得,覔刀欲自殺。時有勿力迦難提比丘,是外道種,持刀入園。有比丘倩斷己命,乃以衣鉢酬之,因斷六十餘僧命。適有居士遊觀,見尸滿園,疑是比丘相持故殺,遂起譏嫌。世尊知之,故制。
四、妄語戒。 起自時世餓荒,諸比丘乞食難得,佛命隨處安居。時婆裘園中,諸比丘竊議方便,希易得食,乃向居士家說:我已得上人法等。後安居竟,至世尊所,慰問及此,故制除增上慢者。及一比丘,耻未得道,故妄言得,後以精進,實證阿羅漢果,疑前妄語是增上慢,今雖實證,未了犯與不犯,因白佛決疑。佛為開除云:不犯。除此,餘皆犯故。以上四重戒竟。
○十三、僧伽婆尸沙。 僧伽婆尸沙,此云眾殘。蓋僧伽翻眾,婆尸沙翻殘。如器殘闕,不堪用故。僧為道器,殘則非金,德不完故。
○二、不定法, 不定者,謂於三法中不定治故。
○三十尼薩耆波逸提。 梵語尼薩耆波逸提,此云捨墮。此三十事,皆在衣物上治罪。犯罪比丘,衣物要向僧中捨。犯此,是則負墮。捨其衣者,即罰而治也。又捨則免墮,故名捨墮。捨衣法。律云:此捨墮衣,應捨與僧,要眾中捨。若一人處不應捨,應往僧中,偏露右肩,脫屣向上座禮,胡跪合掌。當作是言: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於某事犯捨墮。我今持此或衣或鉢捨與僧。捨衣竟,當懺悔。受懺人當作白,然後受懺。白云: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於某事犯捨墮。今持或衣或鉢捨與僧。若僧時到,僧忍聽,我受某甲比丘懺悔。作此白已,然後受懺。當與彼人言:自責汝心。彼答云:敬聞所誨。
○九十波逸提法, 梵語波逸提,此云墮。前者隨衣鉢上治罪,墮捨其物,故云捨墮。今此九十法,皆在言行上治罪,無可捨故,故單言墮也。墮是負墮,有墮落罪故。
○四、波羅提提舍尼法。 梵語波羅提提舍尼,此云向彼悔。謂犯此,可向彼對首懺悔也。
○一、百眾學法。 律藏云:式叉迦羅尼法,此云應當學。又云:突吉羅,此云惡作。此罪之至輕者。下一百事,皆是六群比丘所為,文相可解,不必繁引。六群名者:一、闡提,二、迦留陀夷,三、文陀達多,四、摩醯沙達多,五、馬師,六、滿宿。百中第六十五云:富羅者,是梵語,未詳。藏中不翻他處。有云:婆蹉富羅,此翻犢子。今此必是略梵語。其云如上,疑是犢鼻裩也。愽考俱未詳。故名義集云:富羅,正言腹羅,譯云短靿靴。
○七滅諍法, 以此七法,能滅過去現在及諸未來一切諍事故。
附白四羯磨: 集眾已為彼作舉,作舉已為作憶念,作憶念已應與罪。
四分戒本緣起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