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戒本如釋

四分戒本如釋卷第十一

明 廣州沙門釋 弘贊在犙 繹

○七眾學法。 初總標 中別列, 後結。問:

△初、總標。

諸大德!是眾學戒法,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

釋曰:梵云式叉迦羅尼,亦云尸叉罽賴尼,此譯為應當學,謂是所應學事也。胡僧翻為守戒,言此罪微細,持之極難,故隨學隨守以立名。斯乃義翻,非正譯也。毗尼毗婆沙論:問曰:餘篇不言應當學,而此戒獨爾?答曰:餘篇易持而罪重,犯則成罪,或眾中悔,或對首悔。此戒難持而罪輕,脫爾有犯,心悔念學,不結罪名,直言應當學也。然此學法,雖不出其罪名,設有違犯,皆作突吉羅懺。而犯有故、誤,懺階兩列,故則對他說悔,誤乃自責心除。諸律論中,皆明故、誤二心。如律本云:故作者,犯應懺突吉羅。以故作故,犯非威儀突吉羅。若不故作,犯突吉羅。根本律攝云:若苾芻不依佛教,不顧羞恥,欲為非法者,捉衣開張,得責心惡作。若披著身,得對說惡作。若苾芻有順奉心,而著衣不如法,或是忘念,或時無知,非法著者,惟犯責心惡作。按諸律論多云:此眾學戒,佛最在初結,而集法藏者,編次在後。言其罪名雖一,而輕重有五,以重戒在先,輕戒在後。此戒於五篇中最輕,是故在後。又以一是實罪、二是遮罪,以實在初、遮者在後。又以一是無殘、二是有殘,是故重者在初、輕者在後。然於百事中未必盡在初結,以首戒冠初故云初也。如佛初度五比丘出家,服飾尚俗,佛作是念:過去諸佛云何教諸弟子著衣服耶?即以天眼觀知如淨居天所著衣服,遂告五比丘曰:汝從今後應同淨居天齊整著涅槃僧。薩婆多論:問曰:五篇戒中佛何以止制著泥洹僧及三衣,觀去來現佛并淨居天耶?答曰:佛結五篇戒此最在初,以此貫初故餘篇不說。又此戒於餘篇是輕者,將來弟子不生重心,是故如來以佛眼觀去來諸佛及淨居天而後結也,使來世眾生不生慢罪。又三世諸佛結戒有同不同,於五篇戒中不必盡同,此著泥洹僧袈裟三世諸佛盡同,是故此戒觀諸佛及淨居天,餘篇不觀也

△中別列。

此眾學戒法,文句簡略,事多同軌,不繁條列科名,當文思之,即得其旨。至於緣起釋義,律本或具不具。稽諸犍度,多是六群興起,同是遮罪,並皆行護威儀,輕重惟分故誤,更無別相可得。然其事理,單複無恒。今統百法,約為十事,攝以成頌,俾學習者而易持之。一著衣事,二入村事,三坐起事,四噉嚼事,五護鉢事,六便利事,七說法事,八塔像事,九道行事,十升樹事。頌曰:

齊整著裙并三衣,入村舍坐噉嚼事,
護鉢便利說法儀,敬塔房像道行樹。

當齊整著涅槃僧,應當學。

釋曰:佛在舍衛國。六群著涅槃僧,或下或高、或作象鼻、或作多羅葉、或時細襵。居士譏嫌,謂似王臣及戲笑俳說人等。諸比丘白佛結戒。涅槃僧或云泥洹僧。此言裙當齊整者,謂應離不齊整著之過也。云何不齊整?或繫帶䐡下、或高褰齊膝、或垂前一角如象鼻形、或垂前二角如多羅樹葉、或繞腰作細襵。是中犯者,若不依佛教而故作者,犯應懺突吉羅。以故作故,犯非威儀突吉羅。若不故作,突吉羅。向下諸戒準此應知,更不別出。餘四眾突吉羅。此之百法尼皆同學,間有一二不同者,於下隨事註出。不犯者,䐡中生瘡下著、若脚󰈷有瘡高著、若寺內村外及作時在道行時。

當齊整著三衣,應當學。

釋曰:緣處同前。當齊整者,謂離不齊整也。云何不齊整?或下垂過肘露脇,或高過脚󰈷上,或下垂一角如象鼻,或垂前兩角,後褰高成細襵已安緣。不犯者,肩臂有瘡下著,餘悉同上。

不得反抄衣入白衣舍,應當學。

釋曰:緣處同前。反抄衣者,謂左右反抄衣著肩上也。不犯者,脇肋邊有瘡等。

不得反抄衣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釋曰:前戒是行威儀,此戒是坐威儀。謂在俗舍坐時應好遮身,勿為撩亂失比丘儀,當端身正意生他信敬。若放恣諸根抄衣露體令他譏謗,則為自損損他也。

不得衣纏頸入白衣舍,應當學。

釋曰:緣處同前。衣纏頸者,謂總捉衣兩角著在肩上也。不犯者,肩臂有瘡等。

不得衣纏頸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釋曰:謂在俗舍,當齊整著衣,現福田相而坐也。

不得覆頭入白衣舍,應當學。

釋曰:緣處同前。覆頭者,謂以衣、若樹葉、若碎段物而覆蓋頭也。不犯者,或患寒、或頭上生瘡、或命難、梵行難,覆頭而走。

不得覆頭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釋曰:義如前釋。又比丘不得裹頭,是白衣法。若頭冷痛,聽以毳若結貝作帽。

不得跳行入白衣舍,應當學。

釋曰:佛處同前。六群跳行入俗家,居士嫌言:似如鳥��。佛為結戒。跳行者,謂雙脚跳躍也。不犯者,若為人所打、若有賊及惡獸、若有棘刺、或渡渠及坑塹等。

不得跳行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釋曰:謂比丘凡有所行步非大人相者,皆應離之。

不得白衣舍內蹲坐,應當學。

釋曰:佛處同前。有居士請僧設食時到,諸比丘至家就座而坐,六群蹲踞,比座以手觸之即倒露形,佛為結戒。蹲坐者,若在地上、若在牀座上,而尻不至地,即是雙足蹈地兩膝竝豎也。不犯者,尻邊生瘡、若有所與、若禮、若懺悔、若受教誡,所謂胡跪者是也。

不得叉腰行入白衣舍,應當學。

釋曰:佛處同前。六群手叉腰行入俗家,故制。叉腰者,或以一手兩手而自叉腰匡肘也。不犯者,脇下生瘡、若寺內村外作時、道路行時。

不得手叉腰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釋曰:謂以手义腰匡肘而妨比座,縱無比座亦非儀軌也。

不得搖身行入白衣舍,應當學。

釋曰:緣處同前。搖身者,謂左右戾身趨行也。比丘尼得墮罪,不犯者,或為人所打迴戾身避杖、或避惡獸、或逢擔棘刺人戾身避、或渡坑渠、或時著衣迴身看衣齊整不。

不得搖身行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釋曰:謂在白衣家內,當整肅容儀,端身而坐也。

不得掉臂行入白衣舍,應當學。

釋曰:緣處同前。掉臂者,謂垂臂前却也。不犯者,或為人打及惡獸來舉手遮、或以手招伴。

不得掉臂行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釋曰:謂在俗舍時,應端拱而坐也。

好覆身入白衣舍,應當學。

釋曰:緣處同前。若不好覆身,則處處露現也。不犯者,被縛、或風吹衣離體。

好覆身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釋曰:謂在俗舍坐,當好覆蓋身儀也。不應著一衣,除大小便處。不應著串頭衣及繡衣,不應著襖,不應著皮衣,不應著褶,不應著草衣、樹皮衣、樹葉衣、瓔珞衣、毛衣、髮衣、馬牛尾衣,如是一切白衣及外道之法不應作。若患寒,聽著複貯衣。

不得左右顧視行入白衣舍,應當學。

釋曰:緣處同前。左右顧視者,謂處處看也。不犯者,若仰瞻日時節,或命難、梵行難,左右處處伺求方便道路欲逃去。

不得左右顧視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釋曰:凡在俗舍,當端心直視繫念在前而坐,不應看他行人往來技兒歌舞等。

靜默入白衣舍,應當學。

釋曰:緣處同前。不靜默者,高聲大喚、若囑授、若高聲施食。不犯者,若聾、若命難、梵行難、高聲而走。

靜默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釋曰:謂在俗舍坐時,宜當寂靜如聖默然,有問隨答。欲有所言,當平平語。欲有所喚,應彈指令覺。若前人不聞,應語比座傳知。

不得戲笑行入白衣舍,應當學。

釋曰:緣處同前。戲笑者,謂露齒而笑也。不犯者,或念法歡喜而笑。

不得戲笑入白衣舍坐,應當學。

釋曰:謂在俗舍坐,當斂容整肅如大人相,勿為兒戲法

用意受食,應當學。

釋曰:佛在舍衛國,有居士請僧設供,手自斟酌種種飲食。六群不用意受食,捐棄羮飯。佛與制戒,不用意受食者,捐棄羮飯食也。不犯者,或鉢小故,食時棄飯,或還墮案上。

當平鉢受食,應當學。

釋曰:緣處同前。六群溢鉢受食,捐棄羮飯,故制不平。鉢者,溢滿也。不犯者,或時鉢小,或還墮案上。時諸比丘受檀越請,錯亂而去,或已去,或方去,或已坐方坐,或已食方食,或已出方出。佛言:欲往受請,應至僧常食處、可見處住。檀越來白時到,上座應在前,如雁行而去。若有三寶事、瞻病事,應白上座在前去。若有命難、梵行難,聽不問去。往彼食處,不應錯亂聚住,應隨次坐,上中下座應互相看。若有不如法座、不善覆身者,應彈指令覺,若遣人語令知。不應貪恭敬故,在後往食上,令諸比丘起。若未來者,聽比座開坐處。若檀越與上座果,應問言:果淨未?若言:未。應語:令淨。若已淨,應問:為誰送來?若言:為上座。得隨意取。若言:為僧。應語:令傳使徧。與羮亦如是。若有比丘不得食,聽比座為索。若無比座,應自減半與。不應得食便食,應唱言:等得。然後食。不應匡肘食,不應大咳唾,應徐徐棄唾,不應食已默然而出。上座應為檀越說大嚫,乃至為說一偈。若上座不能說,應語:能說者說。若上座不語,及語而不說,皆惡作罪。大嚫時,餘比丘不應去,應上座四人相待。若為三寶事、瞻病事,應白:令知。然後去。若檀越欲聞種種法,應隨機為說,讚歎布施、持戒并佛法僧。

平鉢受羮,應當學。

釋曰:緣處同前。六群受飯過多,不容受羮,故制。不犯者,鉢小墮食案上。

羮飯等食應當學。

釋曰:緣處同前。居士設供,請僧手自行食。下飯已,入內取羮,六群食。飯已盡,居士與羮已,復入內取飯,取飯還彼食。羮已盡,居士譏嫌,佛為結戒:不等者,羮未至,飯已盡;飯未至,羮已盡。不犯者,或時正須飯,不須羮;或時正須羮,不須飯;或日時欲過;或有難緣,疾疾食。

以次食,應當學。

釋曰:緣處同前。居士請僧設食,六群不次第取食食,故制。不次第者,鉢中處處取食食。不犯者,或患飯熱挑取冷處、若日時欲過等。

不得挑鉢中而食,應當學。

釋曰:緣處同前。居士設食六羣受食,當挑鉢中而食,令現空故。制挑者,置四邊挑中央至鉢底也。不犯者,若患飯熱開中令冷、或日時欲過等。

若比丘,不病,不得自為己索羮飯,應當學。

釋曰:緣處同前。居士供僧手自行食,六羣自為己索食,如譏餓時,故制。不犯者,若病自索、若為他、他為己索。

不得以飯覆羮,更望得應當學。

釋曰:緣處同前。居士與一六羣比丘羮已識,次更入內取羮,彼於後即以飯覆羮。居士還問,彼便默然。佛因制戒不犯者,或時正須飯等。

不得視比座鉢中,應當學。

釋曰:緣處同前。居士設食供僧,六羣中一人得食分少,見比座分多即語:居士有愛。佛為制戒。視者,謂看視誰多誰少現於貪相,見他多得便生瞋姤,故不聽視也。不犯者,若比座眼闇,為看得食不得食、淨不淨、受未受。

當繫鉢想食,應當學。

釋曰:緣處同前。六羣受羮飯已,左右顧視,不覺比座取其羮藏之。佛為結戒。繫想鉢者,謂不左右顧視,當自繫心,念食充身,以成道故。不犯者,或比座眼闇,為受取看淨不淨等。

不得大摶飯食,應當學。

釋曰:緣處同前。六羣大摶飯食,令口不受,故制。大摶者,口不容受也。不犯者,日時欲過及有難至疾疾食。

不得大張口待飯食,應當學。

釋曰:大張口者,謂飯未至,先大開口以待也。不犯同上。

不得含飯語,應當學。

釋曰:六羣含飯語故制。此據緣起結戒,故云含飯。準義,凡是含一切食,皆不應語話也。含飯語者,謂飯在口中,語不分明,令人難解。亦是白衣婆羅門法,非比丘儀,故不聽作。不犯者,或噎而索水,或命難、梵行難作聲食

不得摶飯遙擲口中,應當學。

釋曰:六羣摶飯遙擲口中,居士嫌言如似幻師,故制。遙擲者,謂先張其口,乃以飯團遙擲入口也。不犯者,或被繫縛。

不得遺落飯食,應當學。

釋曰:六群手把飯摶齧半食,故制。遺落食者,謂半入口、半在手,即是食半留半也。不犯者,噉薄餅、燋飯、瓜果、蔗菜等。

不得頰食食,應當學。

釋曰:六群頰食食,居士嫌言如似獼猴,故制。頰食者,謂故𠿡食,令兩頰鼓起,如似獼猴也。

不得嚼飯作聲食,應當學。

釋曰:嚼者,噉嚼也。不犯者,嚼乾飯及燋飯瓜果等。

不得大噏飯食,應當學。

釋曰:噏與吸同。氣出為吹,氣入為吸,是引食入口也。噏飯者,謂張口遙噏取其飯也。不犯者,若口痛,若食羮酪漿等。

不得舌䑛食,應當學。

釋曰:舌䑛者,謂長舒其舌以䑛取飯食、或䑛掠兩唇也。不犯者,或被縛、或手有泥膩。

不得振手食,應當學。

釋曰:振者,舉奮也。不犯者,食中有草有蟲;或手有不淨,欲振去之;或有未受食,手觸而汙,手振去之。

不得手把散飯食,應當學。

釋曰:把散飯者,謂散棄飯也。不犯如上。

不得汙手捉食器,應當學。

釋曰:汙手者,謂有食膩所霑及餘垢所汙。凡為飲食,當淨洗手已,方捉飲食之器。不犯者,草上受、葉上受、洗手受。

不得洗鉢水棄白衣舍內,應當學。

釋曰:六羣食已洗鉢,棄洗鉢水及餘食狼藉在地,故制。洗鉢水者,雜飯水也。不犯者,若澡槃承取水持棄外。

不得生草菜上大小便、洟、唾,除病,應當學。

釋曰:佛在舍衛國。六羣大小便洟唾生草菜上,佛為結戒。時病比丘避生草菜,疲極故,除病者,不犯。又不犯者,在無草菜處,大小便流墮草菜上,或為風吹,或為鳥㘅,而墮生草菜中。若比丘尼生草菜上,大小便洟唾者,墮罪。

不得水中大小便、洟唾,除病,應當學。

釋曰:緣處同前。不犯者,或於岸上便流墮水中,及風吹鳥㘅等。佛言:聽作廁屋,應作眾多處,以物隔障。若老病倒地,聽在邊安欄架。應別作小便處,掘地作坑,下安甎石,持瓨著上,開瓨底漏。下坑兩邊安木氣臭,聽作蓋覆。

不得立大小便,除病,應當學。

釋曰:佛在給孤獨園,六羣立大小便。居士嫌言:如似牛馬猪羊等。佛因制戒。原五天竺境小行之時人皆蹲踞,至於蕃胡諸國亦多符此。其惟東夏方處不同事非一定,立者多而蹲者寡。若非蹲鄉而蹲者,譏為不男。設非立方而立者,見之亦未為怪。據此兩途如何行護?準如略教自為通塞。如根本羯磨云:時佛臨欲涅槃,告諸苾芻曰:我先為汝等廣已開闡毗奈耶教而未略說,汝等今時宜聽略教。且如有事我於先來非許非遮,若於此事順不清淨違清淨者,此是不淨即不應行。若事順清淨違不清淨者,此即是淨應可順行。問曰:何意世尊將圓寂時說斯略教?答曰:大師滅後乃至聖教未沒已來,無令外道作斯譏議。世尊既是具一切智,世間有事不開不遮,諸弟子輩欲如何行?為遮斯難,遠察未來利益故制。又復欲令諸弟子於事無礙得安樂住,是故須說。如世尊說:若事順不淨違淨、有順淨違不淨、應行不應行者。未審此言有何義意?答曰:若有事物佛先非許非遮,今時若作俗生譏論者,此是不淨即不應行。何者是耶?且如西方諸處,時人貴賤皆噉檳榔藤葉白灰,香物相雜以為美味。此若苾芻為病因緣冀除口氣,醫人所說食者非過,若為染口赤唇即成不合。又如赤土染衣,亦是先來非遮非許,今時著用同外道服生俗譏說,此即合遮,理不應用。又如有事亦非遮許,今時受用人無譏議,用之無犯。即如腰絛,佛說三種餘非許遮,此外諸帶用繫腰時人無見恥,此亦無過,皆是清淨。又如佛說:有三種物可用洗手:一是鹹鹵土、二是乾牛糞、三是澡豆。此是開聽。如夜合樹花木患皂莢之類咸堪洗沐,既非遮許,無毒無蟲用之非過。諸如此類思察應行。註曰:佛唯開匙元不說箸,今時用者是略教開經。堂上高牀跏趺坐食,此乃咸非略教所許,但行之既久固是難言。今此不立小便者是佛已遮,然今時行之俗生譏議,雖非佛許,以順時方護俗譏嫌,想亦不違聖意。然諸智者深須思察,幸勿纔聞斯說,便取餘之定禁妄符聖教。是即非制而制、是制而開,廢教之罪誰當代之?略釋本文竟。其便利事今當陳之。佛言:不應久忍。大小便去時應捉廁草,若在前去者應在前行。至廁坊應安衣著杙上、若架上、樹石上。至廁外,應彈指、若謦欬,令人非人知。手堅捉衣,不令觸廁,兩邊應堅安脚。當先看有蛇蟲,應驅出。不應未蹲便舉衣,應竝蹲。漸舉衣蹲已,當看勿令前却近兩邊,使大小便洟唾汙廁孔,不應高聲大鳴。廁草極長一磔,手極短四指。已用草、未用草,應別安處。便已徐起,漸下衣至洗處。應彈指,令人非人知。應先看毒蟲,漸褰衣蹲。不應就水器中洗,洗時勿使有聲。洗已,應以手、若葉、若弊物,拭去身上水。應以鹵土、若灰、若泥、若牛屎、若土塹、若澡豆洗手。洗已,應漸下衣起。見廁上有不淨,應掃除。

不得與反抄衣、不恭人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曰:佛在舍衛國,六群與不恭敬反抄衣人說法,故制。當文易解,不須更釋。不犯者,若彼病、若為王及大臣說,雖曰王臣,宜加重法。若生傲慢,則法雨不霑,縱聞奚益?為法忘軀,上吉皆然。況靈山會上親以付囑,故特宜尊敬,說者愈當以法自重。若彼此不恭,二皆失利。若夫誘進折伏之權,則隨機量宜,事無一定,不可直爾造為,俱招慢法之咎。故十誦律中,悉皆不聽為說。向下諸戒,準此應知。

不得為衣纏頸者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曰:衣纏頸則儀不端顯,非恭敬故,不應為說。

不得為覆頭者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曰:覆頭者,謂以衣物等蓋頭也。

不得為裹頭者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曰:裹謂包裹。纏裹與覆義不同。

不得為叉腰者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曰:或兩手叉、或一手叉,俱不應為說。

不得為著革屣者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曰:西國以露頂跣足為敬,此方以冠履備整為恭。然禮無一定,隨國行之,便為虔敬之儀。若其不淨難履,還須遣却。餘義通塞,準如略教應思。

不得為著木履者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曰:草作者名屝,皮作者名履,麻作者名屩,木作者名屐。亦有帛屐,以帛為之。西國有金銀等寶屐,準義悉皆不聽為說。若隨機權攝,如上應知。

不得為騎乘者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曰:乘者,謂象馬牛車等乘也。

不得在佛塔中止宿,除為守護故,應當學。

釋曰:佛在祇洹,六群止宿佛塔中故。制不犯者,為守護故、或被執及命難等。按塔字乃梵音之訛略也。舊云塔婆,亦云浮圖。新曰窣堵波,又曰制底。別名支提,此譯為聚相。謂如來眾德俱聚於此,人天所共瞻仰,即瘞佛舍利處也。若佛說法經行之處,於中建立浮圖,雖無舍利亦名佛塔。今此中言佛塔者,揀非菩薩、辟支、聲聞之塔。雖非佛塔,咸當敬仰,不應為止宿等事。然其所制各別不同。若依十二因緣經,佛塔露盤八重、菩薩七重、辟支六重、四界五重、三果四重、二果三重、初果二重、輪王一重。八盤已上竝是佛塔,凡僧但蕉葉火珠而已。輪王雖一重,比丘見之不得為禮,以非聖塔故。凡僧隨次應禮。準涅槃經,佛塔高十三層,上有輪相眾寶莊嚴。辟支十一層、羅漢四層,亦以眾寶嚴飾。輪王雖亦寶成,無復層級,以未脫三界諸有苦故。根本部中與此大同,或方或圓或八角作,悉皆隨意。

不得藏財物置佛塔中,除為堅牢,應當學。

釋曰:財物者,謂供養塔及形像之物或僧祇物。不犯者,為堅牢故、為強者所執等。

不得著革𭕫入佛塔中,應當學。

釋曰:革屣者,皮履也。此據緣起,制戒準義。凡足所著物,皆不聽入佛塔中。不犯者,或為所執喚入塔中,聽為護身、護衣、護坐具故在寺內著。一重革屣穿壞,聽以樹皮、若皮補之,當以縷、若以筋毛皮縷縫之。若邊國以皮為臥具者,聽畜。及多瓦石磽确處,聽著兩重革屣。得未治皮,聽柔治。聽畜刀、剗、錐、板、石等。不應著新衣革屣上坐,亦不應皮上坐。若邊方阿槃提國聽。不聽一手捉屣及鉢。一切大皮不得畜,謂師子、虎、豹、獺、野狸、野狐、黑皮等。不應坐高大牀、象牙牀,及敷馬、象皮錦褥、雜色臥具、氍氀、狙毛作紵褥。若在白衣舍,無別牀敷,除寶牀,餘者聽坐。不應乞生皮,聽帶浮囊及乘皮船渡水。不聽畜鞔跟革屣、旋角屣、鹿角屣、象毛安邊屣、雜色皮屣、絹布屣、帶編邊屣、青黃赤白屣、錦色屣、毳貯劫貝貯屣并一切草貯屣。若眼壞,聽著鞔跟鞔指革屣,為護身護坐具故。在寺內聽著蒲屣,聽畜壞色屣,不應畜毛屐、寶屐、一切革屐。大小便洗足,聽著屐。在和尚等前、阿闍梨等前,應偏露右肩脫革屣有所取與,除在白衣舍及在道行。若夜暮畏毒蟲聽著。得輦車,却皮聽受。若老病聽乘輿車輦,執事人、近事男、沙彌應擔牽。聽以皮作汲水索及戶繩,不應以皮作鉢囊、屣囊、鍼線囊、帽、腰帶、禪帶。若一切不淨可惡皮及皮器不應畜。寒雪國聽著富羅菴鞮及韈。所住房應掃灑,有塵應用泥漿灑,復有塵聽作地敷。不得以皮作,應洗足拭乾乃上地敷。

不得手捉革屣入佛塔中,應當學。

釋曰:前既不聽著入,彼復執持而進,故制革屣乃是履踐之物,不淨所污,故不聽持入塔中也。

不得著革屣繞佛塔行,應當學。

釋曰:繞有二種:一路由塔邊過故繞、二為表敬故繞。此言繞者,是路由邊過。原西國致敬之儀有於多種,或以禮拜為恭、或復旋繞為敬。禮則品列九等,旋乃分於左右,右旋名吉、左繞為凶。匝數則從一二三乃至百千,各隨所表且如常行。三匝者,表供三尊、止三毒、淨三業、滅三惡道、得值三寶。餘可意思,此不繁論。言九等者:一發言慰問、二俯首示敬、三舉手高揖、四合掌平拱、五屈膝、六長跪、七手膝踞地、八五輪俱屈、九五體投地。凡斯九等極惟一拜,跪而讚德謂之盡敬。遠則稽顙拜手,近則䑛足摩踵。凡其致詞受命褰裳長跪,尊賢受拜必有慰詞,或摩其頂、或拊其背,善言誨導以示親厚。出家沙門既受敬禮,惟加善願不止跪拜。此方禮數久乖,智者宜當奉教,勿順人情而虧聖制也。。

不得著富羅入佛塔中,應當學。

釋曰:富羅,此譯為短靿靴。

不得捉富羅人佛塔中,應當學。

釋曰:前制著,此禁持,餘義應知。

不得塔下坐食留草及食汙地,應當學。

釋曰:佛在祇洹。六群在塔下坐食已,留殘食及草汙地而去,佛為結戒。時諸比丘作塔已施食,作房已施食,眾集坐處窄狹,不敢塔下坐食,佛言:聽坐食,不應留草及食汙地。時有病比丘不敢留殘食草汙地,佛言:聽聚著脚邊,出時持棄之。

不得擔死屍從塔下過,應當學。

釋曰:六羣擔屍塔下過,護塔神瞋故。制不犯者,或須此道行、或為強力所將也。

不得塔下埋死屍,應當學。

釋曰:埋者葬也。凡比丘身亡,當依佛教為四種葬法,謂焚燒水、殯地、埋棄林。如此四法必依處所,不可輙爾便為,還違聖教。

不得在塔下燒死屍,應當學。

釋曰:經云闍維,亦云茶毗,此譯為焚燒,義如前釋。

不得向塔燒死屍,應當學。

釋曰:謂不得正對佛塔前而焚屍也。

不得佛塔四邊燒死屍,使臭氣來入,應當學。

釋曰:先禁正向,此制四面,宜當遠離塔所在隈僻處而焚燒也。

不得持死人衣及牀從塔下過,除浣、染、香熏,應當學。

釋曰:六羣持死人衣及牀從塔下過,護塔神瞋故制。時著糞掃衣比丘不敢持死人衣塔下過,佛言:若淨洗染,以香熏之聽。有十種糞掃衣聽取:一、牛嚼衣;二、鼠嚙衣;三、火燒衣;四、月水衣;五、產婦衣;六、神廟中衣;七、若鳥㘅飛吹雜處者冢間衣;八、求願衣;九、受王職衣;十、往還衣

不得佛塔下大小便,應當學。

釋曰:凡大小便,應遠塔所在於常處,不得處處漫為便利。

不得向佛塔大小便,應當學。

釋曰:前制不聽塔下,此中雖遠塔處,而不應在前對向。塔彰佛德,乃如來之遺體,宜深加敬重。

不得繞佛塔四邊大小便,使臭氣來入,應當學。

釋曰:繞者,謂是四方及四維也。餘義如前可知。

不得持佛像至大小便處,應當學。

釋曰:準如佛像,則經法可知矣。不犯者,或有如是病,或道由中過,或為強力所持呼去。

不得在佛塔下嚼楊枝,應當學。

不得向佛塔嚼楊枝,應當學。

不得佛塔四邊嚼楊枝,應當學。

釋曰:此中次第如前應知。凡嚼楊枝須向屏處,不但塔像,若二師上座前亦不得向嚼。

不得在佛塔下洟唾,應當學。

不得向佛塔洟唾,應當學。

不得塔四邊洟唾,應當學。

釋曰:凡為洟唾,當向屏處,由須彈指謦欬而棄。若老病者,聽安唾器。洟,他計切,音剃。鼻液也。唾,吐臥切,音拖,去聲。口液也。所謂從鼻出者曰洟,從口出者曰唾,從目出者曰涕。

不得向塔舒脚坐,應當學。

釋曰:不犯者,或有如是病、若中間有隔、若強力所持、若寺內塔滿聽在中間舒脚坐。

不得安塔在下房,己在上房住,應當學。

釋曰:上房有二種:一者處所高顯為上、二者妙好嚴麗為上。下房亦有二種:一者處所低下名下、二者麤弊名下。彼復共佛塔同屋宿,佛言:不應爾。若為守護堅牢故,聽安杙上、若頭邊而眠。不應腋下挾塔行,應置象馬車乘輦轝上、若肩上擔、若頭上戴。應偏袒脫屣洗大小便淨持,不應持往大小便處。不犯者,或命難、梵行難。

人坐己立,不得為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曰:佛為結戒已,彼疑,不敢為病人說法故。除病者不犯,下皆準此。

人臥己坐,不得為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曰:按上戒及下諸戒,說者聽者,二皆失儀。此戒己雖在座,而聽者無恭,故不得為說。

人在座、己在非座,不得為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曰:座者正座,非座者不正座,乃至木枮土埵地下也

人在高座,己在下座,不得為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曰:高有二種:一者、體量高大;二者、貴價妙好。下有二種:一者、體卑;二者、麤弊。二俱名下也。

人在前行、己在後行,不得為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曰:言病者,若身病、或眼病,前人捉杖牽之為說者,不犯。

人在高經行處,己在下經行處,不應為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曰:此中高下有其二種,一者本自高下、二者壘石成基。如佛聽作經行堂,以經行有五事好:堪遠行、能思惟、少病、消飲食、得定久住。

人在道、己在非道,不應為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曰:道者正路,非道者不正路也。

不得携手在道行,應當學。

釋曰:携手者,連手也。謂比丘不應連手在路並行。不犯者,患眼闇,須扶接。

不得上樹過人,除時因緣,應當學。

釋曰:佛在舍衛國。有一比丘在大樹上受夏安居,於樹上大小便下。樹神瞋恚,佛因制不得樹上安居、不得繞樹大小便。若先有大小便處,大小便無犯。後有比丘在道行,值惡獸恐怖上樹,齊人不敢過上,即為惡獸所害,故除時因緣也。不犯者,若命難、梵行難。若欲取樹上乾薪,應作鈎鈎取、或以梯取、或以繩羂取。若樹通身乾,聽上。

不得絡囊盛鉢貫杖頭著肩上而行,應當學。

釋曰:佛處同前。䟦難陀絡囊盛鉢,貫著杖頭肩上擔行,居士見嫌故制。不犯者,或為強力所逼及命難等。時有比丘羸老,不能無絡囊盛鉢無杖而行,佛聽僧與彼老比丘杖絡囊白二羯磨。彼應至僧中具儀作如是乞: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老病,不能無絡囊盛鉢、無杖而行,今從僧乞畜杖絡囊。願僧聽我某甲比丘畜杖絡囊,慈愍故。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羸老,不能無絡囊盛鉢、無杖而行,今從僧乞杖絡囊。若僧時到僧忍聽,與某甲比丘杖絡囊。白如是。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羸老,不能無杖絡囊而行,今從僧乞杖絡囊。僧今與某甲比丘杖絡囊。誰諸長老忍僧與某甲比丘杖絡囊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與某甲比丘杖絡囊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時六羣畜空中杖,居士譏嫌,佛言:不應爾。諸未離欲比丘在道行,見蛇、蠍、蜈蚣等皆怖,佛言:作鍚杖搖、若筒盛破石搖、若搖破竹作聲。

人持杖不恭敬,不應為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曰:不犯者,若病、若王及大臣。

人持劍,不應為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曰:劍者,撿也,所以防檢非常也。若病人以此防身,為說無犯。

人持鉾,不應為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曰:鉾,古文作𢦧,今作矛,三形同。莫侯切,音謀。乃兵器,如鋋而作三廉也。

人持刀,不應為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曰:刀者,有種種形,亦防衛之器也。

人持蓋,不應為說法,除病,應當學。

釋曰:蓋者傘蓋,能遮雨日者是也。時䟦難陀持好大圓蓋在道行,居士嫌言:如王大臣。佛言:不應持,亦不應畜。諸比丘天雨時往大小食上、若夜集時、布薩時,雨漬衣壞,佛聽為護衣故在寺內持,以樹皮若葉若竹作蓋。不應持王大圓扇,若得已成者聽受。與塔患熱,聽以樹葉若枝若草若衣作扇。不應畜織毛㲖扇,以多傷細蟲故。若患蟲草塵露墮身上,聽以草若樹皮葉若縷線若裁碎繒帛作拂,若得尾拂聽畜。聽畜承髮器,以衣若樹皮若織竹作鼻。毛長聽作鑷拔,不應長。爪極長如一麥應剪,不應以綵色染爪,不應以剪剪鬚髮。彼剃髮不剃鬚、或剃鬚不剃髮,佛言:應鬚髮盡剃,極長長兩指,若二月一剃。不應梳鬚髮,及以油塗治。不應撚髭令翹。不應畵眼臉。眼痛聽著藥。不應以鏡若水照面。若面患瘡著藥,聽獨在一房照。不應去身毛。不應著耳璫、耳環、頸瓔、臂脚玔、指環、指印。不應作鉛錫革腰帶,及散線帶、大色帶、錦帶。不應用五色線絡腋繫腰臂。阿蘭若處,聽作火術鑽火子。不應畜寶澡罐澡盤。不應共他䞈物。不應出息物,及從地舉息物。不應乘象馬車輦輿而戲。不應捉持刀劒。復有不應作法,如大律廣明。

○後結問。

諸大德!我已說眾學戒法。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釋曰:上已一一別釋其相,今當總明懺法。若比丘心無慚恥,不依佛教而故作者,應先請一懺主,所有根本從生之罪,名須兩識,種相多少,並悉詳審,至誠懇惻,要期永斷,具修威儀。對懺主作如是言: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故不齊整著僧伽梨,犯突吉羅罪。以故作故,復犯非威儀突吉羅罪。今向大德發露懺悔,更不敢作。願大德憶我。自責汝心,應生厭離。爾。我某甲比丘,誤不齊整著僧伽梨,犯突吉羅罪。我今自責心悔過。

四分戒本如釋卷第十一

音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