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叉摩那尼戒本

No. 725-A 式义摩那尼戒本序

惟夫世教,禮儀為先。出世洪規,戒律居首。非禮儀無以成賢智,乘戒律所以趣菩提。故大經云:戒是一切道果梯航,亦是一切善果根本。若不護持禁戒,云何當見佛性?一切眾生,雖有佛性,要因持戒,然後乃見。因見佛性,得成無上菩提。是故大小兩乘,同稟尸羅。出家五眾,共遵戒法。第以時當末法,人多喜受撥持。虗霑戒品,反作苦海中敝囊。或以狂慧,妄談般若,輕毀毗尼。致使愚蒙隨習,後進無門。寧知如來備盡物機,教闡三乘,戒立五眾。而女性闇鈍,煩惑偏厚。乃制以六法,令其二年,預學大尼一切諸戒威儀。戒體漸成,方聽受具。然其所依,必以知律大尼為師。但大尼不得向說五篇七聚之名,惟聽語令不婬不盜等諸戒威儀。嗟夫!末代大尼罕遘,知律者全稀。既不蒙於親授,復不許閱篇聚之文。無由得知,止持作犯。縱有向上之志,而無措足之方。爰是稽諸律本,編集所應學法。俾有慚有愧,樂學戒者,時而習之。

旹順治庚寅孟夏大菩提心沙門弘贊識

式叉摩那尼戒本目次

初學四根本

二學六法

三學二百九十二行法

式叉摩那尼戒本目次

式叉摩那尼戒本

廣州南海寶象林沙門 弘贊在犙 輯

梵語式叉摩那尼,此云學法女,謂於二年中具學三法:一、學根本,謂四重也;二、學六法,謂羯磨所得者;三、學行法,謂大比丘尼一切諸戒威儀也。今依律本詳列三法,以便受戒者習學。

○初學根本

一、不得作不淨行行婬欲法。若式叉摩那行婬欲法,乃至共畜生,非式叉摩那、非釋種女,是犯重罪故。

二、不得偷盜乃至草葉。若式叉摩那偷人五錢、若過五錢,若自取、教人取,若自斷、教人斷,若自破、教人破,若燒、若埋、若壞色者,非式叉摩那、非釋種女,是犯重罪故。

三、不得故斷眾生命乃至蟻子。若式叉摩那故自手斷人命、若持刀授與人、教死讚死、若與人非藥、若墮人胎、��禱呪術、自作教人作者,非式叉摩那,非釋種女,是犯重罪故。

四、不得妄語乃至戲笑。若式叉摩那不真實,非己有,自稱言得上人法,得禪,得解脫、三昧、正受,得須陀洹果乃至阿羅漢果,天來、龍來、鬼神來供養我,即非式叉摩那,非釋種女,是犯重罪故。

此四重戒,隨犯其一,即應滅擯。後不得受比丘尼戒,亦不得還為式叉摩那、沙彌尼、優婆夷也。若更從師強受,亦不得戒,仍獲重罪。受他信施,悉名犯盜。

○二學六法

若式叉摩那,與染污心男子共身相摩觸,犯戒,應更受戒

若式叉摩那,盜心取減五錢,犯戒,應更受戒。

若式叉摩那,斷畜生不能變化者命,犯戒,應更受戒。

若式叉摩那,於眾中故作妄語,犯戒,應更受戒。

若式叉摩那,非時食犯戒,應更受戒。

若式叉摩那飲酒犯戒,應更受戒。

此之六法,若犯其一,即名缺戒,應更與二歲羯磨,復從始學。若學不滿二歲,不得受大戒。

○三學行法

不得以染污心受染污心男子捉手、捉衣入屏處,共立、共語、共行、身相倚、若共期。

不得覆藏他罪。若知他有罪,不自舉、不白僧、不語眾人,後於異時,彼人或命終、或滅擯、或罷道等,乃作是言:我先知彼有如是如是事。是覆藏他重罪故。

若知比丘乃至守園人及沙彌為僧所舉,如法、如律、如佛所教,不隨順、不懺悔,僧未與作法共住而隨從之,他比丘尼、式叉摩那諫時應捨,不得不捨。

不得作媒嫁,持男意語女,持女意語男,或為成婦事,或為私通事,乃至須臾間。

不得瞋恚、不喜,以無根重罪謗他,欲壞彼清淨行者。

不得瞋恚、不喜,於異分事中取片,以無根法謗他,欲壞彼人梵行。

不得詣官語居士、或居士兒、或奴、或客作人,乃至須臾頃

若先知是賊女,罪應死。人所知,不問王、若大臣、若種性,不得便度出家。

不得獨渡水、獨入村、獨宿、獨在後行。

若知男子有染污心,不得從彼受食及餘物。

不得教他從染污心男子受食及物。

不得破和合,僧諫而不捨。

不得作破僧伴黨,諫而不捨。

若依城邑村落住,污他家、行惡行,眾僧驅擯,不得不服。

若惡性不受人語,他諫時應捨。

不得彼此相親近住,共作惡行,惡聲流布,展轉共相覆藏過失,諫而不捨。

若眾僧為他作別住訶諫時,不得教彼言:汝等莫別住,當共住。我亦見餘有不別住、共作惡行、惡聲流布、共相覆罪,而僧以恚故,教汝別住。是謗僧故,諫時應捨。

不得輙以一小事瞋恚不喜,便作是言:我捨佛、捨法、捨僧,不獨有此沙門釋子,亦更有餘沙門、婆羅門修梵行者,我等亦可於彼修梵行。若僧諫時應捨。

不得喜鬬諍,不善憶持諍事,僧共評斷,便言僧有愛、恚、怖、癡,諫而不捨。

不得畜長衣過十日不淨施。

不得離衣異處宿,乃至經一夜。

不得從非親里居士、居士婦乞衣,若奪衣、失衣、燒衣、漂衣時聽乞。

若奪衣、失衣、燒衣、漂衣,而居士、居士婦自恣請、多施與,衣當知足,受不得過。

若居士、居士婦為辦衣價欲買衣施,先未受自恣請不得,為好故便到其家讚譽索衣。

若二居士、居士婦為辦衣價,欲買衣施與,先未受自恣請不得,為好故便到二居士家,稱譽勸令共作一衣。

若檀越遣使送衣價與式叉摩那,而式叉摩那由不得捉持是價故不受,彼使便以衣價付執事人而去。若式叉摩那須衣時,應二、三反往執事人所語言:我須衣。若不得衣者,四、五、六反在彼執事人前默然住。得衣者善,不得過是更往求衣。當語檀越:知取還衣價,莫使失,自不得受

不得自手取金銀錢、若教人取、若口可受。

不得作種種販賣。

若畜鉢減五綴不漏,不得為好故更求新鉢。

不得自求縷,使非親里織師織作衣。

若檀越使織師為式叉摩那織作衣,先未受請,不得為好故便往織師所,語令廣長堅緻齊整,織更增與價乃至一食直。

若施與他衣已,後不得瞋恚故自奪取、教人奪取。

若為病故畜酥、油、生酥、蜜、石蜜,得齊七日內殘宿而食,不得過七日服。若十日未滿夏三月,有人為急因緣故以衣施與應受,受已乃至衣時應畜,不得過。

若知物施僧,不得迴以入己。

不得欲索是更索彼者。

若知檀越所為僧施異,不得迴作餘用。若所為施物異,自求為僧,不得迴作餘用。

若檀越所施物異,不得迴作餘用。

若檀越所為施物異,自求為僧,不得迴作餘用。

不得畜長鉢。

不得多畜好色器。

若許他病衣,後時應與。

不得以非時衣受作時衣。

若與他貿易衣已,後時不得瞋恚還奪取、或使人奪取。

若乞重衣,當齊價直四張㲲,不得過。

若乞輕衣,極至價直兩張半㲲,不得過。

不得故妄語

不得毀呰語。

不得兩舌語。

不得與男子同室宿。

不得共未受戒女人同一室宿過三夜。

不得與未受戒人共誦法。

若知他有麤惡罪,不得向未受大戒人說。

不得向未受大戒人說過人法。

不得與男子說法過五六語。

不得自手掘地,若教人掘。

不得壞鬼神村。

不得妄作異語惱他。

不得嫌罵他。

若取僧繩牀、木牀、臥具、坐褥,露地自敷,若教人敷。去時當自舉,若教人舉。

若於僧房中,取僧臥具自敷、教人敷,去時當自舉、若教人舉。

若知他先住處,後來不得於中間敷臥具止宿,欲令彼嫌窄自避去。

不得瞋他不喜,於僧房中自牽出,教人牽出。

不得在重閣上坐臥,脫脚繩牀、木牀。

若知水有蟲,不得自用澆泥、若草、或教人澆。

若作大房,戶扉牕牖,及餘裝飾具,指授覆苫,應齊二三節,不得過。

若施一食處無病,應受一食不得過。

不得別眾食。

若無病,至檀越家請與食,不得過二、三鉢,受持還寺中,不分與餘尼食。

不得殘宿食。

不得不受食,及藥著口中。

若先受請已,不得於前食、後食、行詣餘家而不囑餘尼。

若食家中有寶,不得強安坐。

若食家中有寶,不得在屏處坐。

不得獨與男子露地一處共坐。

若先許他共至聚落與食,而竟不教與食,便言我與汝一處共坐共語不樂,而方便遣他去者,得罪。

若檀越請與四月藥,無病亦應受,不得過受。

不得往觀軍陣

若有因緣至軍中,二宿、三宿不得過。

若軍中二宿、三宿時,不得觀軍鬬戰,或觀遊軍象馬勢力

不得水中戲。

不得以指擊攊他。

不得不受諫語。

不得恐怖他。

若半月洗浴,無病應受,不得過。

若無病,不得露地然火炙、或教人然。

不得藏他衣鉢、坐具、針筒,或教人藏,下至戲笑。

若淨施與他衣,後不問主,不得取著。

若得新衣,當作三種染壞色:若青、若黑、若木蘭。若不作者,不得著用。

若知水有蟲,不得飲。

不得故惱他,乃至少時不樂。

若知他有罪,不得覆藏。

若知諍事,如法懺悔已,後不得更發舉。

若知是賊伴,不得共一路行,乃至聚落。

若生惡見,作是言:我知佛所法行婬欲,非是障道法。他諫時即應捨。

若知是不捨惡邪見語人,僧未與作解法,不得畜同止宿

若知是惡見被擯沙彌尼,不得畜養共同止宿。

若他如法諫時,不得便言:我今不學是戒,乃至有智慧持律者,當難問之。

若聞說戒時,不得輕訶戒言:何用說是雜碎戒為?令人惱愧懷疑。

若說戒法時,當一心攝耳諦聽。

若共眾同與他物已,後不得言:彼隨親厚以僧物與他。

若眾斷事時,不得不與欲而起去。

若與欲已,後不得更悔。

不得共鬬諍後,聽此語而向彼說。

不得瞋恚故,不喜而打他。

不得瞋恚故,不喜以手搏他。

不得瞋恚故不喜,以無根罪謗他。

若王未出未藏寶,不得入過宮門閾,

若寶及寶裝飾具,不得自捉、教人捉。

不得非時入聚落而不囑授。

若作繩牀、木牀,足應高如來八指,不得過。

不得以兜羅綿貯作繩牀、木牀、臥具、坐具。

不得噉葱蒜

不得剃三處毛。

若以水作淨,應齊兩指各一節,不得過。

不得以胡膠等物作男根。

不得共相拍。

若比丘無病,食時不得供給水,在前立以扇扇。

不得乞生穀麥

不得在生草上大小便、涕、唾。

若晨日不看牆外,不得傾棄大小便。

不得往觀聽伎樂。

不得入村內與男子在屏處共立語。

不得與男子,共入屏障處。

不得入村內巷中,遣伴遠去,在屏處與男子共立耳語。

若入白衣家內坐,不得不語主人,便捨去。

若入白衣家內,不得不語主人便輙坐牀上。

若入他家不語主人,不得輙自敷坐止宿。

不得與男子共入闇室中。

不得不審諦受語,便向人說。

若有小因緣事,不得便呪咀言:墮三惡道,不生佛法中。

不得共鬬諍,不善憶持諍事,便椎胸啼哭。

若無病,不得二人共牀臥。

不得共一褥、同一被臥。

不得為惱故而在彼前誦經、問義、教授。

若因活者病,不得不瞻視。

若安居,初聽他在房中安牀,後不得瞋恚故驅他出。

不得春夏冬一切時人間遊行。

若夏安居訖,不得不去。

不得邊界有疑恐怖處人間遊行。

不得於界內有疑恐怖處人間遊行。

不得親近居士、居士兒、共住、作不隨順行、諫而不捨。

不得往觀王宮、文飾、畵堂、園林、浴池。

不得露身在河泉池水中浴。

若作浴衣,應長佛六磔手、廣二磔手半,不得過。

不得縫衣過五日。

不得過五日不看衣。

不得與眾僧衣作留難。

若不問主,不得便著他衣。

不得持沙門衣施與外道白衣。

若眾僧如法分衣,不得遮令不分,恐弟子不得故。

不得作是意:令眾僧今不得出功德衣,後當出。欲令五事久得放捨故。

不得作是意:遮比丘尼僧不出功德衣,欲令久得五事放捨故。

若餘尼語言:為我滅此諍事。即當與作方便令滅。

不得自手持食與白衣及外道食。

不得為白衣作使

不得自手紡縷。

若入白衣舍內,不得在小牀、大牀上坐臥。

若至白衣舍宿,明日當辭主人而去。

不得誦習世俗呪術,或教人誦習。

若知如是人,不得度令出家。

不得不二歲隨和尚尼。

若比丘尼,僧夏安居竟,應往比丘僧中說見、聞、疑三事自恣,不得不往。

不得在無比丘處夏安居。

若知有比丘僧伽藍,當白已然後入。

不得罵比丘。

不得喜鬬諍,不善憶持諍事,後瞋恚不喜,便罵尼眾。

若身生癰及種種瘡,不白眾及餘人,不得輙使男子破或裹。

若先受請足食已,後不得更食正食。

不得於家生嫉姤心。

不得以香塗摩身。

不得以胡麻滓塗摩身。

不得使他塗摩身。

不得著貯跨衣。

不得畜婦女莊嚴身具。

不得著革屣持葢行。

若無病,不得乘乘行。

若不著僧祇支,不得入村。

不得向暮至白衣家。

不得向暮開寺門。不囑授餘尼而出。

若無事應前安居,有事應後安居,不得不安居。

不得學世俗伎術,以自活命。

不得以世俗伎術教授白衣。

若被𢷤,不得不去。

若欲問比丘經義,應先求,聽許已而後問。

若知先住後至、後至先住,不得欲惱彼故,在前經行,若立、若坐、若臥。

若知有比丘寺院,不得於寺內起塔。

若見新受戒比丘,應起迎逆,恭敬禮拜問訊,請與坐。

不得為好故搖身趨行。

不得作婦女莊嚴香塗摩身。

不得使外道,女香塗摩身,

不得無病乞酥、油、蜜、石蜜、乳、酪、魚、肉食。

當齊整著裙。

當齊整著衣。

不得反抄衣入俗舍。

不得反抄衣入俗舍坐。

不得衣纏頸入俗舍。

不得衣纏頸入俗舍坐。

不得覆頭入俗舍。

不得覆頭入俗舍坐。

不得跳行入俗舍。

不得跳行入俗舍坐。

不得俗舍內蹲坐。

不得叉腰行入俗舍。

不得手叉腰入俗舍坐。

不得搖身行入俗舍。

不得搖身行入俗舍坐。

不得掉臂行入俗舍。

不得掉臂行入俗舍坐。

當好覆身入俗舍。

當好覆身,入俗舍坐。

不得左右顧視,行入俗舍。

不得左右顧視,入俗舍坐。

當靜默,入俗舍。

當靜默入俗舍坐。

不得戲笑,行入俗舍。

不得戲笑入俗舍坐。

當用意受食。

當平鉢受食。

當平鉢受羮。

當羮飯等食。

當以次食。

不得挑鉢中央而食。

無病,不得為己索羮飯。

不得以飯覆羮,更望得。

不得視比座鉢中。

當繫鉢想食。

不得大摶飯食。

不得大張口待飯食。

不得含飯語。

不得摶飯,遙擲口中。

不得遺落飯食。

不得頰食食。

不得嚼飯作聲食。

不得大噏飯食。

不得舌䑛食。

不得振手食。

不得手把散飯食。

不得污手捉食器。

不得洗鉢水棄俗舍。

不得水中大小便、涕、唾。

不得立大小便。

不得與反抄衣、不恭敬人說法。

不得為衣纏頸者說法。

不得為覆頭者說法。

不得為裹頭者說法。

不得為叉腰者說法。

不得為著革屣者說法。

不得為著木屐者說法。

不得為騎乘者說法。

不得在佛塔中止宿,除為守護故。

不得藏財物置佛塔中,除為堅牢故。

不得著革屣入佛塔中。

不得手捉革屣入佛塔中。

不得著屣繞佛塔行。

不得著富羅入佛塔中。

不得捉富羅入佛塔中。

不得塔下坐食,留草及食污地。

不得擔死屍從塔下過。

不得塔下埋死屍。

不得在塔下燒死屍。

不得向塔下燒死屍。

不得佛塔四邊燒死屍,使臭氣來入。

不得持死人衣及牀從塔下過,除浣染香熏已。

不得佛塔下大小便。

不得向佛塔大小便。

不得繞塔四邊大小便,使臭氣來入。

不得持佛像,至大小便處,

不得在佛塔下嚼楊枝。

不得向佛塔嚼楊枝。

不得佛塔四邊嚼楊枝。

不得在佛塔下涕唾。

不得向佛塔涕唾。

不得塔四邊涕唾。

不得向塔舒脚坐。

不得安佛塔在下房,己在上房住。

人坐己立,不得為說法。

人臥己坐,不得為說。

人在座,己在非座,不得為說法。

人在高座,己在下座,不得為說法。

人在前行,己在後行,不得為說法。

人在高經行處,己在下經行處,不應為說法。

人在道,己在非道,不應為說法。

不得携手在道行。

不得上樹過人高。

不得絡囊盛鉢,貫杖頭著肩上而行。

人持杖不恭敬,不應為說法。

人持劒不應為說法。

人持鉾不應為說法。

人持刀不應為說法。

人持葢不應為說法。

僧祇律云:式叉摩那在一切大尼下,在一切沙彌尼上。至布薩自恣日,入僧中,胡跪合掌,作是言:阿梨耶僧!我某甲清淨,願僧憶念持。

○懺二百九十二行法法

式叉摩那若違行法,直犯佛教,即須懺悔,不壞本所學六法。當於和尚尼前,若阿闍梨前,若餘比丘尼前,偏袒右肩,胡跪合掌,作如是言: 親教師一心念!我某甲式叉摩那,故以染污心,受染污心男子捉手犯行法。今向親教師發露懺悔,更不敢作,願師憶我。自責汝心,應生厭離。爾。

式叉摩那尼戒本

音釋

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

唐 道宣撰

會入于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濟緣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