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虛大師全書.第十九編 文叢(第1卷-第20卷)

我的佛教改進運動略史

——二十九年七月在漢藏教理院暑期訓綀班講——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第四期

我對於佛教三十多年來改進運動的經過,可從好幾方面去觀察,而以關於僧眾寺院制度在理論上和事實上的改進為最重要。在民國十六、七年間,全國都充滿了國民革命的朝氣,我們僧眾也有起來作佛教革命行動的。當時我對之有篇訓辭,內中有幾句話,可作我改進佛教略史的提綱:「中國向來代表佛教的僧寺,應革除以前在帝制環境中所養成流傳下來的染習,建設原本釋迦佛遺教,且適合現時中國環境的新佛教」!我歷來的主張,是要在寺院僧眾制度的改進上做起;這幾句扼要的提示,可以把我三十多年來佛教改革的宗旨都說明了。至於我改進佛教的經過,可以分作四個時期來講:

第一期

甲 思想的來源

我改進佛教的第一個時期,是從十九歲至二十六歲的七年間——光緒三十四年至民國三年。在民國十六年曾作有告徒眾書,內中曾提到我這個時期思想來源的概論:

余在民國紀元前四年起,受康有為大同書,譚嗣同仁學,嚴復天演論、群學肆言、孫中山、章太炎民報,及章之告佛子書、告白衣書,梁啟超新民叢報之佛教與群治關係,又吳稚暉、張繼等在巴黎所出新世紀上托爾斯泰、克魯泡特金之學說等各種影響,及本其得於禪與般若、天台之佛學,嘗有一期作激昂之佛教革新運動。

在光緒三十四年以前,我那時專門在佛學及古書上用功夫:或作禪宗的參究,或於天台教義及大藏經論的研討。後來受了中西新思想的熏習,把從前得於禪宗般若的領悟,和天台宗等教義的理解,適應這個時代思潮,而建立了我改進佛教的思想。其實、從當時佛教環境趨勢上說來,也不得不發生這種思想。因為在光緒的庚子年後,有所謂變法維新的新政,國家對於一切都實行改革,尤以辦學校為急進;教育當局往往藉經費無出為名,不特佔廟宇作校址,且有提僧產充經費的舉動。這種佔僧寺、提僧產、逐僧人的趨勢,曾為一般教育家熱烈地進行著;故當時章太炎先生有告佛子書之作,一方面叫僧眾們認清時代,快些起來自己辦學;一方面勸告士大夫們,不應該有這種不當的妄舉,應該對佛教加以發揚

乙 進行的前奏

當時國人去日本留學的很多——因覺得日本經過明治維新以後,已成為一個強國,所以值得我們去就近學習——,而日人到中國來的也不少。日本盛行的真宗和曹洞宗底布教師也跟著來華了,故有曹洞宗的水野梅曉,在長沙與湖南僧界長老辦僧師範學校;而揚州天寧寺文希辦普通僧學校,亦因此而起。我國僧眾因受了國家社會對佛教摧殘,和日僧來華傳教影響,便起了依賴日僧保護寺產的心願;日人眼見我國佛教受摧殘,也就效法西洋耶穌教來華傳教的辦法,引誘中國的僧寺受其保護,故杭州就有三十多寺投入了日本真宗的懷抱。那時、日本真宗來華代表為伊籐賢道。杭州各寺在真宗保護之下,如遇提僧產、佔僧寺等情,就由日本領事出面保護。因了這些瓜葛而鬧出很大風潮,連地方長官如浙江巡撫也不敢作主判斷,把這種情形呈報中央政府——那時應該說是入奏皇上——。結果、一方面向日本交涉,把投入真宗的事情取消;一方面由政府下詔保護佛教,並令僧眾自辦教育,故有僧教育會的產生。於是全國各省各縣,紛起組織教育會,與普通教育會成了對立的形勢。

僧教育會組織的性質,一方面是辦幼年僧徒小學,培育僧眾的人材;一方面是辦普通小學,以補助國民教育。但大都是各省各縣各自為政的設立,談不上有系統的組織。僧教育會的組織成功,雖然是由各寺院長老的聯合,但僧教育會的會長卻有兩個:一是當地德高望重的出家長老,一是地方上有名望而熱心教育的紳士,而紳士也不一定是佛教的信徒。這是受政府明令所成的教育組織,又有紳士在中協助,故能與當地的官廳發生密切的聯繫。經費由各寺院分擔,如有不願捐款或不送幼僧入學的行為,得由政府差人催索或強迫入學。這些僧教育會,組織健全,辦理完善的固然是有,但徒擁虛名,實際由紳士主持,或隨新潮流趨向,失卻佛教立場的亦不少;甚或俗化成飲酒、吃肉、聚賭等違反僧制的腐敗勾當。這種組織不健全,辦理不完善的僧教育會,和當地非佛教徒的鄉紳會長,任用私人操縱會務以圖中飽分肥,有著莫大的關係。我在當時也曾參加過幾處的僧教育會。

寧波在八指頭陀——寄禪老和尚領導之下,在光緒三十四年也把僧教育會組織起來,該會管轄的範圍包括寧波府——除定海縣——所屬各縣。在光緒末年,我因為上來所說種種關係,也就熱心參加這種活動。入冬、在江蘇有個比較有系統的省僧教育會的組織,在鎮江金山寺開成立會,八指頭陀與我代表寧波去列席參加。江蘇因為有全省組織的緣故,力量比較雄厚,除各縣辦有僧徒和民眾小學外,並籌辦全省僧師範學校。同年、南京楊仁山居士就金陵刻經處創辦祗洹精舍,該舍與錫蘭達磨波羅居士取得密切的聯繫,同抱有復興印度佛教的意志,欲使佛教傳到各國去。我因參加江蘇僧教育會底關係,聽到有這種作世界佛教運動的組織,於是次年也到南京去加入。該舍的主要科為國文、佛學、英文。祗洹精舍只有一年的歷史,因經濟不繼而停辦。初辦的上半年我未參加,我是第二期才進去的。我在祗洹精舍的時候,已有普陀山定海縣教育會的成立,該會辦有:在定海縣城的慈雲小學——國民小學,至今尚存;在普陀山上純沙彌的化雨小學,下半年因華山法師辭職,遂請我去當佛學教員。這就是我參加僧教育會、佛教學校、祗洹精舍的經過。

宣統二年,我二十一歲,廣東新闢一家叢林,有創辦全省僧教會的建議。有人來請我去相助辦理,於是我就去廣州。後來、因為該寺的主持者是外省人,與當地僧眾語言和風俗習慣種種隔膜的關係,結果沒有組織成功。在廣東時,我曾專門作宣傳佛學的工作,引起一般社會知名之士,對佛學研究的興趣,如中山大學校長——中委鄒海濱(魯)先生,曾經替我翻譯;因此在廣州組織佛學精舍,如現在純為研究佛學的佛學會一樣的組織,並與當地的官紳及學界、報界結了不少文字緣,遂開廣東研究佛學的風氣;下半年,被推為那個新開叢林的住持。我在廣東住了一年多,廣東是革命的策源地,當時遂多與革命黨人往來;後來因了富有歷史意義的黃花崗事件,清廷嚴拿革命黨人,我也受其影響,結束了廣東的佛教事業,回到上海。

在那個時候,我對於佛教改進的思想,就是要怎樣根據佛教的真理,適應現代的國家和社會,使衰頹的佛教復興起來。由於此種思想的影響,隨著中國維新和革命趨勢,與革命黨人自然而然的接近,在思想上也受了社會主義、三民主義很大的影響,這是我在廣東所經過的大概情形。

我由廣東回到上海、浙江,正是清廷預備立憲的時期,各地佛教寺產,多發生被佔提以辦自治事業的風潮。江蘇和浙江等省的僧徒,在上海召開聯合會議,推舉八指頭陀入京請願:請政府保護寺產,並呈遞振興佛教計劃書。該書是由我和上海神州日報主筆汪德淵先生起草的,籌備到八月間,適革命發動,遂未果舉行。

丙 運動的實施

革命進展得很快,辛亥年末,就進佔江、浙;不久,孫中山先生回南京就臨時大總統職,宣佈廢除農曆改用陽曆,於元旦成立中華民國。南京政府成立後,佛教徒曾分頭發起組織各種事業,如李政綱、歐陽竟無等人發起組織佛教會,佛教會上並無中國或某省等範圍,曾擬有章程,主張政教分離,呈請總統承認,得到總統表示贊同的覆函。同時、謝無量亦發起組織佛教大同會。我在辛亥之冬的民國元年,也到了南京,發起組織佛教協進會,在毗盧寺設立籌備處。當時僧師範學校學生領袖仁山法師,也是我在祗洹精舍時的同學,因欲以鎮江金山寺辦學校,亦來京請願。我遇見仁山法師後,對他這種舉動,認為只是應辦的一件事業;我就把我的佛教協進會向他說明,希望他參加發起。他很樂意地接受我的意見,並主張會所雖設南京,成立大會則在金山寺舉行。我們就積極地草了宣言和章程;我曾請了一位廣東朋友介紹,謁見了臨時總統——那時的政府是很平民化的,每日規定了時間,會見民眾,接納民意——,我報告佛教協進會的計劃,孫總統指定馬君武先生和我接談。這佛教協進會,就是我對改進佛教具體的實際的表現。

先時,我既接受了仁山法師底意見,就履行佛教協進會成立會在金山寺舉行的諾言,到金山寺上仁山法師剃度的觀音閣,進行籌備開會的工作。在開會前,有反對的,也有贊成的。會中主要的人物,除了我同去數人之外,就是仁山領導的僧師範同學們——他們從前在僧師範學校時,曾與揚、鎮諸山長老發生過很大的磨擦——。金山的僧眾,雖不願意此會在寺內舉行,惟處於當時革命濃厚的氣氛中,亦無可如何,唯有暗中勾結諸山長老,作非公開的抵抗。開會時,到有會員和各界代表諸山長老約六七百人。我以和平態度報告籌備之經過,並宣讀通過章程。接著,仁山法師就作了一番演說。當時即有揚州的寂山和尚起立,拿出長老的資格,以老和尚訓誨小和尚的態度,對這位新進的仁山法師,加以嚴厲的駁斥。由此引起了血氣方剛的僧師範同學們底劇烈反抗,全場空氣極度緊張,從唇槍舌劍式的辯戰,幾演成「全武行」的慘劇。幸得赴會各界代表底排解和制止,把章程上負責的人提出通過後,草草散會。

會期終結後,我仍回南京策劃全國會務的進行。仁山法師和同學們,仍留金山,依照會中計劃,在寺內劃出一部分房子來作會所及開辦學校,積極進行。詎料在辛亥十二月二十外,金山寺暗中進行破壞的工作成熟,由庫房、客堂的職事為領導,率著三四十個工役,在半夜裏打進了佛教協進會會所;人少的僧師範同學,大半受了傷,仁山法師就是受重傷的一個。這場風波鬧得不算小,監院、知客、副寺和許多工役都被法院逮捕拘押。我事前毫無所聞,後來在報章上看到這種消息,佛教協進會受了這個打擊,無形中陷於停頓了。

我對於佛教協進會所定的章程及宣言,雖極和平,然有一次演說,曾對佛教提出了三種革命:一、教理的革命;二、教制的革命;三、教產的革命。第一、關於教理的革命,當時的佛學叢報曾加反對。我認為今後佛教應多注意現生的問題,不應專向死後的問題上探討。過去佛教曾被帝王以鬼神禍福作愚民的工具,今後則應該用為研究宇宙人生真相以指導世界人類向上發達而進步。總之、佛教的教理,是應該有適合現階段思潮底新形態,不能執死方以醫變症。第二、是關於佛教的組織,尤其是僧制應須改善。第三、是關於佛教的寺院財產,要使成為十方僧眾公有——十方僧物,打破剃派、法派繼承遺產的私有私佔惡習,以為供養有德長老,培育青年僧材,及興辦佛教各種教務之用。這些主張,在章程上都沒有明顯規定,但實含有此種趨向,可待時議決施行,惜該會不久即遽行夭折!

經過金山風潮後,江、浙諸山長老於上海發起組織中華佛教總會,由八指頭陀商量將佛教協進會併入中華佛教總會,因此中華佛教總會成了全國統一的佛教最高機關,轄有省支會二十多個,縣分會四百多個,佛教會、大同會等組織亦自行解散。總會辦有佛教月報,由我負責主編。元年冬天,八指頭陀為保護寺產入北京請願,事未竟而圓寂,會長由冶開掛名,靜波、應乾等辦事不力,佛教月報僅出至四期便即停刊。佛教總會於民國三年被靜波改為中華佛教會,自任會長,會務無形陷於停頓。我於佛教月報停刊,早不預聞會務。到民三歐戰起後,遂至普陀閉關,我的佛教改進運動,在此暫告一段落。至民四,由預備帝制自為的袁世凱公佈內務部所製寺廟管理條例三十一條,明令取銷了佛教會,全國便沒有佛教改進運動可言。

第二期

甲 理論的集成

我的佛教改進運動的第二個時期,是從民國三年至十七年間——二十六歲至四十一歲。民國三年秋起,在普陀閉關的三年中,一方面著重在個人身心——戒定慧——的修養工夫,同時對於律藏和小乘的經論,大乘曼殊、龍樹的一系經論,彌勒、天親一系的經論,以及台、賢、淨、密、禪諸部,都一一作有系統的研究。我國固有的諸子百家底學說,和從西洋譯來的新文化,亦時加瀏覽。由此種身心學術的修養而感發出來的思想,便演成了當時的各種著述。

從民國三年至六年間,把我從前研究佛法的基礎,更擴大而深造了。過去我僅於禪宗、般若及天台教理深有領悟,賢首、慈恩稍有涉獵;這時我卻把唯識、三論精刻研究,在整個的大藏典籍中,對大小乘各宗加以比較和綜合。我經過這番鑽研的工夫後,所構成佛學整個體系思想,就和從前逈然不同了。

民國五年,我著有首楞嚴經攝論,佛學導言,這可以說是對於佛教大小乘的教義,有個大體的判定。中國原有的十三宗,我把其中的小乘成實和俱舍歸附於大乘,並併合涅槃、攝論、地論總為大乘八宗。在八宗的教理和歷史,作分別的綜合研究之後,在佛學的基本的宗旨上,一方面看到各宗的殊勝方便,一方面看到各宗都是究竟平等。對於中西古今的學術,亦多有說明,如著有古學的周易及荀、墨諸論,今學的破神執、訂天演、辨嚴譯與教育新見、哲學正觀各篇。

為欲根據教理、教史以樹立佛教改進運動的理論,我又著「僧伽制度論」和較簡略的「人乘正法論」。僧伽制度論是對出家僧伽的集團生活,加以嚴密的修整,使其適應時勢所宜,成為合理化的現代組織;建立真正住持佛教的僧團。這論所擬的整理計劃,全是根據原有住持三寶的僧律儀演繹出來的,可以說是現代僧伽的規律。因為、佛在世時制定的比丘律等,就是僧伽制度;故古代叢林創設的清規,也從佛陀所制的規律沿革而來,不過因為風尚俗習不同的關係,古德根據佛陀制律的根本原則,另創適應當時當地環境需要的規矩。佛教從印度傳至錫蘭、緬甸等地,因錫蘭與印境毘連的原故,直至現在,尚多分保守佛陀原始所制的律儀;惟傳至西藏、中國、日本等地,就因氣候風俗等環境全然差異,佛制的律儀——除了根本——和僧伽生活的方式,不得不隨著而改變。由此可以證明佛教律儀每因其所流傳的地域而遷易,如中國的隋、唐間,僧伽律儀就演變到叢林和小廟的僧制,這也是說明當時須要這樣的僧團,方能住持當時的佛教。但這種制度,是只適宜於中國帝制時代的,一入民國,即不能不有所更改。

在整理僧伽制度論中,並附有佛教正信會的綱要。僧伽制度的整理,是在改組出家佛徒;而正信會綱要,是在組織在家佛徒。這綱要的提示,為依著人乘正法的理論去實行,目的是使在家佛徒對佛法由真正的理解,而起正確的信仰——對三寶起清淨的信德,明因果業報,實行五戒十善。這不僅應用於個人,而且應用於家庭乃至社會國家之間,建立人與人間的道德能力,以這道德能力改造社會國家——,構成佛化的倫理、政治、經濟的新社會。這就是以極普遍極廣汎的人群為對象,依著大乘菩薩精神的組織——佛教正信會。

佛教在中國歷史上,曾有不少的演變。自從隋、唐一度的隆盛後,宋、元以降,漸漸就消沉下去;至清朝末年,更是佛教最衰頹的時期,也就是佛教興亡的一個重要關節。這也是由於國家政治底變革,致形成這種情況。辛亥革命成功,中國既成立了共和立憲的國家,僧伽制度也不得不依據佛制加以適時的改變,使成為今此中國社會需要的佛教僧寺,這就是我作僧伽制度論的動機。在僧伽制度論,我一方面想對在家佛徒作個極普汎的大聯繫,一方面致力於提高僧伽地位,這是我在當時對於佛教改進運動所發生的理論。關於住持佛教僧伽,要經過一個嚴格的長期訓練,養成高尚、優美、完善的德學,以佛法為修學實習的中心;旁參以近代的思想學說,準備作宏揚佛法的僧伽,真正代表佛教的精神去救世救人。而住持僧的數量不必多,但求質的提高,然亦以為無減少當時僧數的必要;我的計劃是要全國的僧眾,每個都真正有住持佛教的資格。正信會是以攝化在家信眾為目的,重在將佛法普遍深入民間,使全世界的人類,都變為佛陀的信徒。這和僧團組織大不相同,僧團是住持佛法,這是專為佛教普及人類。我國古來的佛教制度,全以出家人為代表,在家佛徒沒有獨立組織,要實行佛法即須出家,在家是不能的;而且素有學佛要待年老和擺脫家庭環境的思想,故在家眾沒有離開出家眾的制度。我覺得這是一種錯誤,故有在家與出家分別組織的制度;出家佛徒要提高其僧格和地位,能真正住持弘揚佛法,使人們崇仰為導師;在家佛徒則使其由研究信解佛法的學理,行為則以社會道德為基本,實行五戒十善之人間道德,改良社會、政治、文化、教育、風俗、習慣。這種平易近人的道德規律,最易於實行和普及人間,使人人都可以學佛,都可以做一個佛教徒。當時我對於改進佛教制度,有這樣理論建立,我雖在閉關的時期沒有作其他的活動,卻集成了我對於改進佛教的理論。

民國六年出關後,下半年有人請我到台灣講學,我順便往日本考察佛教,大概一個多月。所到的地方,只有神戶、大阪、和京都——京都是日本的西京,明治維新前的京城——,雖然沒有去到新都的東京,但佛教的中心仍在西京,故考察的結果,覺得日本佛教很多與我的僧伽制度論吻合之處。日本佛教各宗都有一個嚴密系統的組織,一宗有一宗的宗務院,管理全宗的行政;寺院分成大小等級,某種事應該是某種人去辦理,都能「人盡其材」去分配工作。各宗同樣辦有佛教教育,小學、中學是普通的,大學則專屬某宗,是某宗所辦;社會的文化慈善等事業,皆有多方活動。這些都和我的僧伽制度論所擬的計劃不謀而合。

但日本雖有各宗系統嚴密的組織,而沒有全國佛教最高的整個管轄機關。那時有一個佛教聯合會,可是在草創時期,且有幾個專尊自宗的宗寺反對參加。因為、日本佛教是各宗各自為政的,故力量分佈在各宗的身上,形成了宗派的信仰,沒有整個佛教的信仰可言。關於分宗,各宗有各宗的宗寺等,我在僧伽制度論中亦有論及,但我主張有行教院和持教院及佛法僧園的總團體;且在家組織的正信會,對佛教要有統一的信仰,絕不能和僧寺一般的分宗,應以三寶為唯一信仰的對象。日本雖有佛教聯合會的組織,但甚鬆懈,未見健全,實不及我計劃的佛法僧園組織的嚴密。故覺得我的僧伽制度論,有其分宗的長處,無其分散信仰力量的短處。關於日本佛教教育,我亦作了一番的考察,備作回國後辦佛學院的參考。這就是我理論的建立,和從日本考察證明了我的理論底結果。

乙 運動的復活

從日本回國後,民國七年我在普陀山宣講佛學,由黃葆蒼——大慈、蔣作賓、陳裕時等聽講之結果,到上海聯合王一亭、章太炎、劉笠青、史裕如、張季直等,創辦覺社,刊刻關於我的著作,如楞嚴經攝論等;並編發覺社季刊,作文字的宣傳;一方面又隨時開會,演講佛學。而我的改進佛教運動,也就從此復活起來了。

當時歐戰未停,很多人都感到科學愈昌明,物質愈進步,侵略者屠殺人類的利器亦愈猖獗,世界人類真正的和平幸福更得不到保障。覺社是以佛法來作救人救世的和平運動為宗旨;這樣以佛法作口頭和文字的宣傳後,各地設會講經或講學的,盛極一時。民國七、八、九年,我在武漢、北平、上海、廣州等地講經講佛學。在這種風氣和提倡之下,各地都有佛教講學會和講經會的設立,而許多佛教團體的組織,如上海佛教居土林等,亦乘時出現

在過去講經的法會,局在寺院一隅,祗講給出家的僧眾、和少數的在家信徒聽。但自覺社風氣一開之後,社會群眾對於佛學起了研究的興趣。我提倡這種講學的目的,是想以佛法真正應用到救人救世上,即我所說的由正信佛教以實行「人乘正法」;但仍不忘另一方面的重要作用——僧寺制度改革,使僧寺真成為弘法利生的機關,養成真能住持佛法的僧材。整理僧伽制度論,曾在民國九年的海潮音印行。但仍不過是一種理論的公布,尚無任何根據地去實行。那時、全國既無一個有系統組織的佛教機關,連各地方的僧眾團體也沒有,有的只是「各家打掃門前雪」的寺院而已。政府對於僧寺,也祗有寺廟管理條例的具文。因此、我對於僧寺的改進,當時只想就原有的一個僧寺而先行著手整理。

民國十年春初,我接管淨慈寺,這是杭州有名的古剎。雖是一個叢林,但內裏情形非常腐敗。我接管此寺的動機,是深想以此為實行著手改革僧制的根據地。在初到的數月間,即竭力著手內部的整理,費了不少的力,才稍為有點頭緒。因淨慈寺是永明壽禪師的道場,我把禪堂改為禪淨雙修的角虎堂,並籌設永明精舍,以作研究佛學,栽培弘法人材的地方。當時的風氣不比現在,因為整理淨慈寺的關係,引起杭州諸山僧的忌嫉,他們怕我把淨慈寺整理好了,使他們相形見絀。而寺中囿於惡習不甘拘束的退居與老班首等,勾結了諸山寺僧及豪紳軍人,到六月間,便假借名目,向我大肆攻擊。但當地的官紳,也多對我同情而擁護的。秋天、我到北京講經,京人士亦多遙為聲援,大有相持不下之概。在這種惡勢力之下爭持,我覺得有點徒耗精神力量;次年就讓出淨慈寺,這是我著手實際改革僧寺得到的障礙。

又我曾以「人工與佛學」一文發表在海潮音,內容是說僧眾對於資生事業,在不違背佛法原則上,都可以工作,不妨仿效半工半讀的性質,並引百丈禪師「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勞作精神,證明我們要以自己的勞力取得工資,把剩餘的時間來研究實行高深的佛學。當時因蘇俄革命成功,共產黨的思想很流行中國,如果自己不有生產工作就等於滅亡,故僧眾都感到有工作的需要。由於我這樣的提倡,遂生了後來所謂農禪、工禪的流行語。在另一個時候,我又發了「職業與志業」一文,說明分開職業與志業的重要性。這是專對一般廣泛的佛教徒而言的,要他們不要存學了佛不做事的念頭,要一方面勤於職業,一方面研究佛法。這篇文章也發生了很大的作用,當時有過一班職業青年組織了佛教利濟會,曾作過熱烈的運動。

依照當時各行有各行的行會設立,我又提倡「僧自治會」。意思是說:僧眾應該實行獨立自治,自己管理自己,不受地方豪紳的壓迫。當時地方人士,往往利用「十方」二字發生干涉,連法院的法官也弄不清,都以為「十方」僧寺是指地方人民而言,故時有自稱「十方」驅僧提產的事件發生。他們實不知道「十方」是指的十方常住僧伽,故我針對他們的誤解而有組織「僧自治會」的提議,但這理論始終未見實行。

民國十二年,我著有「志行自述」,講我作改進佛教運動,著重整理僧伽制度和大乘菩薩行。這篇文章的內容,就是後來常為人引用的「志在整理僧伽制度,行在瑜伽菩薩戒本」這兩句話。

民國十二、三年,同時有實際行動的,就是在廬山建設大林寺的講堂。初時的組織極簡單,在一間木屋裏,陳了一些桌椅,不特沒有舉行什麼佛教儀式,就是連佛像也沒有;但幹起事來卻極有精神,因為那裏是國際避暑區,中外人士大都信仰基督教,差不多是耶教徒的勢力範圍。我們在廬山演講佛學,無異走進了基督教區宣傳佛法;當時來聽講的,也有外國洋人的耶教牧師。於是我就很想聯合世界佛徒,作國際佛教的運動,使各國人士都能信受佛法,就創組世界佛教聯合會。十三年,不特日本派代表來參加講演,就是德、美及芬蘭等也有佛學家來加入,這是一種廣泛輕鬆的運動,不能說是佛教國際的組織,只可說是國際佛教徒的聚集。

日本參加了世界佛教聯合會後,要求第二年在日本開會。後來經過雙方——中、日——討論,把範圍縮小了,改為東亞佛教大會。為著要派代表去日本出席,覺得全國無一個代表佛教的最高組織,我國代表實無從派遣。故民國十四年上半年,我在北平講經時,提倡組織中華佛教聯合會,即進行章程備案,江、浙、贛、鄂、川、湘等省,亦起而組織省聯合會,但未能每省都有,故不能全國整齊劃一。由此,下半年出席日本的東亞佛教大會代表,推派了二十八個。

民國十五年,國民革命軍從廣東打到湘、鄂而至贛、皖、江、浙。因為那時國民黨容共的關係,故共黨宣傳社會革命的工作非常活躍,大有實行共產的危險,所以僧眾大起恐慌。同時、開封有破壞僧寺的舉動,當時很多受過僧教育及未受過僧教育的人,紛紛來問我有何對付之策,故我有「僧制新論」之作,因覺得前著僧伽制度論已有些不能適應那時的環境。新論說明中國只有二十萬僧眾,以當時趨勢而論,若不注重生產事業,光受別人供養自己,那是靠不住的;故就二十萬僧眾中,以十六萬或十八萬作生產事業,選出二萬或四萬作修學及弘揚佛法的住持僧,這是適應當時環境而發的理論。及民國十六年,國共分裂後,國家社會對於佛教情形漸好,寺產亦漸可保障,僧眾不像以前那樣驚慌了。但在國民革命的趨勢上說來,主張革命民權,不革命者無權,革命空氣仍極濃厚,大有不革命不能生存之概!故僧眾亦覺得有革命的需要,曾受過僧教育的僧眾,咸以為:佛教不革命就不能適存,非來個佛教革命不可。可是只有空論而無系統的組織行動,甚至有離開了佛教立場,成為俗化以革掉佛教整個生命的;也有以佛教沒有辦法,隨著舊勢力而意志消沉的。當時我就作了一篇革命僧的訓辭:

「中國的佛教革命,決不能拋棄有二千年歷史為背景的僧寺,若拋棄了僧寺以言廣泛的學術化、社會化的佛教革命,則如拋棄了民族主義而言世界革命一樣危險」!

我舉出了他們的弊病和佛教革命俗化的危險後,就指出一個佛教革命的根本辦法:

最根本者,為革命僧團之能有健全的組織。其宗旨為:⒈革除:甲、君相利用神道設教的迷信;乙、家族化剃派、法派的私傳產制。⒉革改:甲、遯隱改精進修習,化導社會;乙、度死奉事鬼神,改資生服務人群。⒊建設:甲、依三民主義文化建由人而菩薩、而佛的人生佛教;乙、以人生佛教建中國僧寺制;丙、收新化舊成中國大乘人生的信眾制;丁、以人生佛教成十善風化的國俗及人世。

這其中,關於佛教革命的僧制,則為佛僧主義;至於佛教普及到民間的,則為佛化主義,佛國主義;文雖簡略,義甚扼要。僧制論、正信會理論的精要,都含攝其中。當時唯一希求,是要有主幹的組織去依次進行。

我作這篇訓辭的本旨,不是公開發表,是給與從事改進佛教運動的現代僧伽社去作實際運動。可惜大醒、芝峰在現代僧伽發表了我的訓辭,以致成為文字上的東西。而現代僧伽社亦僅改為一個月刊社,不能組織成革命僧團。那時、我因預備好歐、美之行,故對於此事亦未能顧及,而十八年冬演為會覺、慈航等在安慶迎江寺曇華一現的失敗行動。而我發表人工與佛學,志行的自述,僧自治會等言論,與提倡世界的中華的佛教聯合會之組織,亦為此期運動的波瀾。

丙 學院的刱建

十一年春,我到武漢講經,商量改進佛教,須有基本幹部人材的養成。得著李開侁居士等援助,平空產生了武昌佛學院。課程參取日本佛教大學,而管理參取叢林規制,學生在家出家兼收。第一期是造就師範人材,畢業後,出家的實行整理僧伽制度,分赴各地去做改進僧寺及辦理僧教育的工作;在家的依著人乘正法論去組織佛教正信會,推動佛教到人間去。這就是改進佛教理論底進一步的實施,也就是改進僧制過程中一個重要的關鍵

武昌佛學院以前,雖有觀宗寺的宏法社及月霞法師華嚴大學的設立,但這不過是養成講說天台宗或華嚴宗的講經法師而已!乾脆說一句:就是講經法師的養成所,與我造就改進整個佛教的人材相差得很遠。後來各地創辦仿效武院的佛學院漸漸多了,如常惺法師在安徽、閩南、杭州、北平等地辦的佛學院等,都受了武院風氣宗旨的影響。從我造就出去的人材中,辦開封、九華、嶺東、普陀等佛學院,和武院有連帶的關係,更不待言了。

在我辦佛學院的本意,是想第一屆在二年中速成了一班師範人材後,優秀者留院深造研究,而第二屆專招出家眾以律儀為訓練,俾佛學院成為新的僧寺。民國十三年,我把宗旨提出之後,院董多未贊成,希望仍照第一屆作廣泛的佛教徒教育。第二屆新生開始上課後,我因前期講學操勞過度,得了胃病,又因未全照我的辦法去行,故託善因法師代理了我的職務,回到浙江休養。在這休養數月中,著成人生觀的科學,大乘與人間兩般文化,大乘起信論唯識釋等書。次春回過武院,一切仍繼續辦去,但因我不長駐院講學的關係,精神比前鬆懈得多。又因民國十五年國民革命軍進抵武昌,武院受戰事的影響而陷於停頓,至民國十七、八年,方漸漸恢復起來。但從我十六年主持南普陀後,重心反移在閩南佛學院了。

第三期

甲 世苑的刱設

民國十七年至二十七年——四十一歲到五十一歲,是我佛教改進運動的第三個時期。這個時期的發動,應該從世界佛教運動說起。世界佛教運動,即是佛法救世運動。這種運動,是我佛教運動中一貫的宗旨,在前二期中早就有這種趨勢,不過當時我想先把中國的佛教復興起來,用作世界佛教運動的中心和基礎。

到了民國十三、十四之後,我的思想上有點轉動,覺得中國革命了十多年,政局一點也不能安定下來,因此政治沒有一定的軌道,社會沒有一點的趨向;中國的佛教之設立團體,也不過做些應付當時環境的事情,沒有確定實際辦法可以建樹;所以民國三四年間造的僧伽制度論,已經不適用於當時了。

由於國家沒有一定的政治和社會制度可依據,想復興中國佛教,整理中國僧寺,是不可能的。中國各派政治的興仆,都是受了國際思潮的遷動,故我當時有應先著手世界佛教運動的理想,先使歐西各國優秀人士信解於佛法,把他們做人立國的思想和方法都有所改變,中國的政治和社會才可安定,中國的民眾亦因歐美的信仰佛法而信仰。如果這個從大處著手的運動成功,那麼建立中國的佛教就有辦法了。

在民國初年,中國隨世界各國走上了民主立憲的陣線,所以中國大眾都共認為要建立一個民治的國家,就可馬上復興起來,什麼問題都解決了!但到了民國七、八年至十三、四年間就不然了,新的主義紛紛抬頭,如蘇聯則為共產主義國家,義大利則有法西斯主義的產生,德國、日本也走上了法西斯主義的趨勢,中國則被各種不同的政見牽動了,有主張改採共產主義的,有主張仍行民主主義的,也有主張採取法西斯主義的,中國政治既然隨著世界各國政治的趨向而飄搖不穩,想改進佛教,自然也找不著一個適應的辦法。

在各種不同主義中,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不但能夠適應中國的環境、風土和民情,同時能採各主義的長處,捨去他的短處,民權主義採有民主主義的優點,民族主義採有國族主義的長處,民生主義採有社會主義的思想。可惜因當時局面的紛亂,三民主義的範圍僅局於廣東一隅,未能在中國普遍實行,而其他各黨各派的紛歧思想,形成了互相仇視、互相傾軋爭奪的趨勢。

當時、我覺得無論那種思想也好,不外乎社會主義——共產、全體主義——法西斯、個人主義——民主。在主義雖各有不同,但都各有一共通點,無論做人立國,自個人階級至民族國家,總為一種鬥爭,發展自己而統制他人,以自己的階級獲得了政權而統治其他一切階級;以發展自己的國家民族而統制別的國家民族;以個人或團體的資本,壓迫剝削他人而獲取自己的利益。無論做人立國,都以自己利益為前提而竭力侵略他人,結果只有走上戰爭一途。如果這種國際趨勢不改變,中國想實行三民主義是很難的;在世界這樣的紛擾不定中,中國想得到安寧也是不可能的。如果把佛教傳到世界各國,能夠從做人立國的思想根本改造,使他們知道萬有皆從眾緣所成,沒有孤立存在的個體,想得到個人的利益,要從大眾的利益做起,大家得到利益則個人自然亦得利益;不特人與人間要相資相成,階級與階級、國家與國家、民族與民族間,也要相助相益,不應有你死我活的爭鬥。要是以這種真理去感化世界人心,感化有思想學問的領袖,改變他們做人立國之道路,從這做人立國的思想,解除了世界紛亂的因素,取得真正的世界和平,中國才可以安寧,佛教才有昌明的日子。

在這種意義之下,我就準備到歐、美去一趟,一方面實地考察歐美的政治、經濟、宗教等狀況,一方面向思想界的領袖學者們宣講佛學。故當時曾集有幾個人研習英文,打算組織一個團體同去,後來因為機緣不就,故改為設法以我個人先去出國。民十四年間,我就作著這種準備;民國十五年到南洋,就有由南洋以赴西洋的企圖,後來得了熱病回滬。國民革命軍已到了長江流域,在時局動盪之下,仍作赴歐美之準備。十六年,曾得胡子笏、楊性誠居士贊助;秋間蔣委員長短期下野,回到奉化休養,約我到雪竇寺住了幾日,我順便把出國的意思告訴他,承他力予資助。十七年春,我就把住持不久的廈門南普陀寺與閩南佛學院交由芝峰、大醒代理,到夏間就放洋去外國了。在那時候,國內經國民革命之後,佛教時在風雨飄搖中。出國前,蔣委員長約我到南京會見,由他介紹的關係,訪過黨國當局多人,我覺得全國應該有個佛教會之類的組織。但當時的蔡元培先生等,認為民初的信教自由,此時已失其效,對於宗教不便提倡,以先設佛學會為宜,因為佛學會是研究學術的機關。我在南京許多要人提倡中,講了三天佛陀學綱,乃發起成立中國佛學會,並設立佛教辦事人員訓練班,預備我第二年返國後,應發表次年召開全國佛教代表大會,把中國佛教會組織起來。

把佛學會的會務辦得有點頭緒之後,即回上海作歐、美之遊。我此行重在考察與宣傳,這在海潮音及寰遊記中已說得很清楚。在法國巴黎時,發起世界佛學苑,發表宣言書及組織計劃,在英、德、義各地都設有通訊處。法國朝野人士頗熱心贊助,在德國柏林時,法國電邀我回到巴黎,商議在巴黎送一地皮與我作世苑的苑址,建築和開辦費等由我擔任籌集。當時因經濟尚無把握,聲明待返國後再作接收與否之決定,遂由法而渡美。

民國十八年回國後,曾為世苑籌備經費之規劃,因機緣相左,經過數年,尚無頭緒。於是把巴黎的捐地辭卻,想先在中國建立世苑的中心,將來慢慢才推廣歐、美去;但最大的困難,還是經濟問題。

民國二十年在南京接管佛國寺,打算以該寺為世苑的地址,曾和戴院長等商及,極蒙贊成;曾與在坐的李子寬居士等,印布籌集基金捐冊,進行稍有頭緒。不幸長江大水災發生,又繼以「九一八」的事件,國內情形驟然起了很大的變化,政局因之分裂動搖,蔣委員長又作短時下野,世苑經費的籌備亦無形中就陷於停頓了。從此,歷年都在暴力侵略之下,更加無從建立,決意先為局部的籌設。整個世苑底目的,在綜合世界的佛教,研究成世界的佛學,實現為世界的新佛教,故有依教、理、行、果四門的計劃:

一、教:從佛陀所遺留下來的佛寺塔像及文字經典,向東西各國搜集,設立法物館、圖書館,作為研究所根據的教。二、理:如南方的小乘教理,西藏的大乘教理,中國的綜合教理,歐美以新方法研究的佛學,都一一加以分類的、比較的研究。三、行:包括律、禪、密、淨諸修行的法門。四、果:果是依教理而修行所得的結果,如信果的信眾,和戒果的僧眾,以及定慧果的賢聖眾。故世苑是把世界凡足以為研究根據的教理,依之修行證果,而樹立世界的佛教為目的。從這整個計劃為局部進行,曾在冠以世界佛學院的名稱下,擬以雪竇寺為禪觀林,北平柏林佛學院為中英文系,閩南佛學院為華日文系以資聯絡;而實屬世苑系統的,惟專為研究漢藏文佛學的漢藏教理院,及武昌佛學院改設之世苑圖書館。

漢藏院的發起,係十九年我來朝峨眉的時候,劉軍長有派僧入藏留學之議,我主張與其派僧入藏,不如就地設立漢藏文佛學院招僧學習為宜。至二十年,就正式提出世界佛學苑漢藏教理院名義,積極籌備。至二十一年秋季來舉行第一班開學禮,同時、武昌佛學院改為世苑的圖書館,亦在是秋開幕。這就是我關於世界佛學苑的世界佛教運動。

乙 教會的演變

前面我已經說過,在民十七出國之前,我先在南京設立佛學會,並發表在次年開全國佛教代表會議,組織中國佛教會。那曉得在我未回國前,內政部長薛篤弼,訂立了管理寺廟條例二十一條,對於佛教有如日本對中國所提出的二十一條的苛刻,有把廟產全部充辦社會公益的趨勢。故由代我經辦南京之中國佛學會的謝健、黃懺華等居士,會同上海的江浙佛教聯合會,商議火速把中國佛教會組織起來。當時在佛教存亡的生死關頭之下,全國僧眾都感到有整興佛教的需要,如印光法師等也擬出整理僧伽制度的方案。

在我未返國前,已在上海草草開了一個佛教代表會議,到有十七省代表,都由在上海的各省佛徒集合而成,擬定章程,呈請黨部及內政部備案。但在當時的情形,很難有批准的希望,故以王一亭居士和我的聯名函,由王一亭居士親見蔣主席,批交行政院譚延闓院長,命令內政部准予備案,但仍未得黨部批准;中國佛教會起初是如此勉強成立的。成立會雖然開過,我回國後開執監會議,被推為九個常委中的一人。

從十八年下半年至二十年上半年,為我參加中佛會的時期。中佛會成立後,呈請把內政部的管理寺廟條例,改由立法院另議條例;當時立法院法制委員長焦易堂氏,曾徵詢我的意見,我主張以佛教會為整理振興佛教的機關,草有「佛寺管理條例」,作為立法院的參考。可惜立法委員中明瞭佛法及我的佛教改進建議者甚少,經過幾次開會的結果,大都認為佛教是封建迷信的遺物,以暫讓他自生自滅的意思,而制定為寺廟監督條例,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於十九年公佈,取銷了內政部的管理條例。此監督條例的內容,一方面將佛教原有的習慣保存,一方面責令興辦社會慈善事業。我初時看到法制委員會的條例草案,每條中都有教會二字,逮議決時,都把教會二字眼取消了;後來公佈的不知怎樣又有一條留著教會二字,中國佛教會方有了一點根據。

監督條例公佈後,廟產興學仍熱烈進行著,中央大學的教授們,有組織廟產興學委員會的,發表宣言作公開活動。全國僧眾在監督條例保障之下,仍惶恐不安,故十九年冬,我在中國佛教會決議,二十年夏召開擴大的代表大會,不特包括各省區代表,且蒙藏佛教領袖,及四大名山、佛教學院等都派代表出席。這次盛大會議的結果,我有幾個重要提案得到通過,即席籌定經費。辦事處由我與仁山法師、王一亭、謝健居士等接管,搬去南京,並籌備佛教辦事人員訓練班,我就在南京常駐會辦事,一方面宣講佛學,一方面進行向黨部立案及保護與改革的運動,辦理二個月,已有相當的基礎。當時首都開國民大會,我擬就了保護寺產的提議,由班禪所派代表在會中提出,獲得通過,送由國府蔣主席公佈施行。內中有云:『凡寺產任何機關團體不得侵佔,如有侵佔,即以法律制裁』。

因此、廟產興學即無形打消。可是一般的寺僧都以為有了政府的明令保護,對於佛教會的事業,大可不必進行,中佛會的內部遂發生障礙,以前承認的經費亦不肯繳,仍主張佛會移滬。我因宣布辭職,從此不願預聞會務,會中雖仍列我的名字,但我始終未出席任何的會議。

到了二十三年,少數人把中佛會三級制改為兩級制,各省群起反對,投訴內政部及中央黨部。廿四年,中央黨部之民眾訓練部覺得中佛會須加整理,指導處張處長商心梵居士,修改佛教會章程,主張僧眾居士分別組織。草案未發表前,曾抄一份徵詢我的意見;我覺得如果分別組織,「中國佛教會」名稱太泛,應改為佛教僧寺會和另設佛教居士會,章程要改簡單。如不分別組織,居士名額少一些亦可。我的意見未蒙接納,即行發表,民訓部責成中佛會在京開理監會,並約我必須赴會,謂中國在國難中,不同的政見已統一起來,佛徒更應捨除我見,真誠合作。要由中佛會在南京開的理監事會,召開全國代表大會,而代表的產生,主張由我和圓瑛各介紹一百名代表,呈部圈定半數作為出席的代表人數。可是圓瑛陽奉陰違,回滬後即不履行部令,一方面設法阻撓,一方面仍在滬開了少數人操縱的代表會,另訂修正章程呈民訓部、內政部批核,直到去年方疊經核改批下,故這幾年的中佛會,已失了辦事的憑藉。加以京、滬淪陷,勢成停頓。去年內政部公佈的章程,容納二十四年的修正點甚多,大致可用,惜滬辦事處已失作用,而我在渝設立臨時辦事處,亦不過便於後方通訊而已,雖有修正章程,亦無從發動。

又我於二十年,根據寺廟監督條例,曾提議過組織「僧寺聯合會」,而「佛教僧寺會」的名稱亦是我提出的,但這些皆未曾實行組織過。

二十二年春間,曾提出「佛教青年護國團」辦法,以赴救嚴重之國難,即提及出家僧眾辦救護看護等事。後來請訓練總監部,免僧普通兵役,另受救護等訓練,即為現今各地僧眾救護隊的濫觴。

丙 僧制的新議

僧制新義的提出,大概是民國二十年在閩南佛學院的時候,原題為「建設現代中國僧制大綱」,簡稱「建僧大綱」。因為、當時感於立法院所定、所公布的寺廟監督條例,其用意似在讓佛教自生自滅,政府採不管不理的態度,而以一般佛教徒組合的佛教會來改進佛教亦辦不到。因多數是要被整理的舊勢力,以被整理者作整理的工作當然不可能,故只可根據教理,重新另建僧制,而訂與僧伽制度論依據原有僧寺者不同的「建僧大綱」。其要義大概是這樣:

一、以現代中國為範圍:現代:僧制為僧伽所依據的法制,大至弘宣教化,小至個人行為,悉皆以此僧制為準繩。現代的僧,當然要依現代的時勢所宜,而不必泥用古代僧制的;原來制度這樣東西,是有時代性的。中國:以現代二字還很普遍,這裏加上中國者,只是限於中國而言,而且連蒙、藏亦未包括在內。

二、僧之定義:僧既為佛教中出家和合眾之專稱,則僧即須對於佛法能真誠信仰,切實了解,並實行佛法,住持佛法,宣傳佛法,使世間上之佛教日臻發達,以達到利人濟世之目的。

三、僧格之產生及養成:甲、以三寶之信產生僧格:⒈信法,⒉信佛法,⒊信佛法僧。乙、以六度之學養成僧格:⒈僧格成就首須捨俗,須將一切世間俗樂捨離,即為之施;復能將一切俗樂之習洗淨,即為之戒;由學此施、戒,方可以發生僧格。⒉佛法中說能修行出家法者,即可為「出塵上士」,行出家法,要不為世間一切惡法所搖動,這樣須學忍辱。真實的要具足僧德,又須精進修習戒定慧等,才能夠增長僧格。⒊僧格發生增長;繼之以修定而得禪悅之樂,由修慧——聞思熏習——而得法喜之樂,於是信心堅固,僧格養成

四、前議改建僧制之評判:對舊時僧伽制度論、僧制今論、佛寺管理條例、支那內學院及大勇等主張返歸佛世的律儀,都一一加以評判,因為這些辦法,均思根據原有的僧寺制度而改設者,其中雖都有具體的理論辦法,但在事實上、環境上,皆難以通行。

五、今議刱設之現代僧制:第一、即須精取慎選少數有高尚僧格的,制成以下的僧制

甲、學僧制,亦名比丘僧制,約一萬人,分四個學級,修學十二年,為具足學僧之資格。表列如下:

乙、職僧制,亦名菩薩僧制,就是修菩薩行之僧,全國約二萬五千人之數,以五種機關攝之:甲、布教所,乙、病院、慈幼院、養老院、殘廢院、賑濟會等,丙、律儀院、教理院、及文化事業等,丁、教務機關,戊、專修雜修林。

丙、德僧制,亦名長老僧制,這種制度,宜行于山林茅蓬,可以合許多茅蓬為一處,成立專修林或雜修林。茲更將以上三種僧制學級會次列一表以明之:

        (下中級職僧三十年)       ┌上士………………………………………………………………┐       │      (下中上級職僧二十六年)        │       │上士……………學士……………………………………………│    學 僧┤          (中上級職僧二十三年)     ├德僧       │上士……………學士……………博士…………………………│       │           (上級職僧二十年)      │       └上士……………學士……………博士………………大士……┘

上表乃以三級僧制而立,由學僧以至德僧須經四學級或三學級方至德僧位。但有博士、大士學級,可以不經下中職僧而至德僧位者。茲以德僧上中下三級復各分三級成九品,上下級職僧限於得學士位二十年以上者,上中級職僧限於得博士位十五年以上者,上上級職僧限於得大士位十年以上者,其中任林長之資格,須得大士位滿二十年以上者,方得充任。

我當時對於學級的編制,以現在中學生底學年做標準,十八歲即高中畢業,亦即成年時期,已有自主的抉擇力,對於佛法如有認識,由認識起信仰而自由出家,出家後即受沙彌戒,依戒實行,二十歲可受比丘戒,這兩年的期間,專門研習戒律及僧徒應有的普通常識。這階段畢業後,即稱上士,如不再求深造者,即可停學辦事。求高深學識者,則進一步入普通教理院四年——如本院一般——,其程度等於大學,畢業後可稱學士,成為一中等僧眾,作布教等工作。再求深造,可入研究院三年,如大學之研究院,畢業後則為博士,成為高等僧眾。過此三年,再作三年的修習——如西藏考得格西後,再經三年茅蓬靜修一般——。初二年學戒,次七年學教是聞思慧,次三年修行是思修慧,如是修學十二年,聞思修三慧,戒定慧三學才完備。在這十二年修行的期間,都叫做學僧;比丘戒是學僧共守的規則,故要完全實行比丘戒,過著比丘戒的生活。

十二年的教程學滿後,即得大士學位,應受菩薩戒,進入職僧位——職僧即職務僧,一名菩薩僧。前面說的學僧,即比丘僧。職僧以「弘法是家務,利生為事業」——布教及辦理慈善文化教育等事業。

由職僧到年老時為德僧,即道德成就的長老僧,可受僧俗信徒的供養,自己專做修證工夫,以為修習僧之依止,及起人民的信心。以上所說的僧眾數量不必多,全國能有一萬學僧,二萬五千菩薩僧,數千德僧就夠了。能如此把僧伽地位提高,佛法就可以普及民間

民二十年,我於佛教會提議的教育方案,多與「建僧大綱」中的學僧制相符。後來內政部訓令佛教會辦理僧教育,佛會曾擬辦法呈部,被×××斥為不合法,而宣布其所訂辦法,與我的提議亦頗符合。曾作有評論,大意云:『正規的建立新的僧制,佛教教育即照我的建僧大綱的辦法,由政府協助,就原有僧眾中,考取可入律儀院修學。若德學兼優者,可推選為菩薩僧,受世人推重的長老,選作德僧。若原有僧眾中,既不能作學僧,也不能當職僧者,則使之受補習教育半年或二年,以求獲得與律儀院相等的程度。倘連補習院亦不能考上者,索性將他淘汰,提出一部分寺產,分養老院、殘廢院,俾安置一切年老及殘廢者。其餘無信心、無戒、無行者,即迫令還俗,設工廠、農場收容之』。×××的辦法,復經過內政部等數度會議,都感不到興趣,就無形中停頓下來,始終未見實行。

第四期

甲 舊會的整理

我的佛教改進運動,最近進入了第四時期。因為去年組織佛教訪問團到南方各佛教國訪問,雖出政府的關係,但亦為我原有的心願。因為我未到過印、緬等地,乘此可以考察南方的佛教,和瞻禮佛陀的遺蹟。出國前,曾從昆明飛回重慶一趟,社會部等曾談及健全佛教會組織及遷渝諸問題,使佛教會成為推動佛教事業的總機關,曾約待我回國後著手進行。今年回國,各有關方面又曾談過幾次,社會部近提出整理佛教會的意見書,內容說明中佛會演變的歷史,及政府整理的經過,滬辦事處停頓後應採的設施,對國家社會事業要有所貢獻。這意見書是徵求政府及佛教中人的意見而定其辦法。因為、佛教會無形解體,故先組織一個整理委員會,將舊有佛教會全部停止活動,以待整理而實行。去年公佈之修正章程,整理委員由政府聘請德學兼優的僧眾擔任,整理委員會可聘請與佛教有關的長者居士任設計委員。此書曾寄了兩份給我和李子寬居士,李居士曾回信補充意見,可加請章嘉、印光諸師及戴、朱諸公作名譽指導,這就是關於我回國後對於舊會整理的趨勢。

乙 大學的改建

我這次到緬、印、錫等地考察後,覺到以前的世界佛學苑雖然可用——該苑是包羅一切,新創一世界佛教,將世界所有各種文字的佛教遺產,收羅為綜合比較研究的根據,將研究所得的學理,樹立長久普遍的正規佛教——,但用諸改進中國佛教,尚不能作切實的根據,因這計劃太為廣泛。而在印度的摩訶菩提會等佛教團體,曾發起一佛教國際大學,與我世苑教、理、行、果四階段中的教理二階段甚相符。他們請我參加發起,我告以從前曾有世苑的組織,在中國已奠下點基礎,對於組織佛教國際大學甚贊同,惟嫌與世苑重複,不若將「世苑」、「佛大」合併成世界佛教大學。其院址不限定設在什末地方,為紀念佛陀和復興印度佛教起見,總辦事處可設在印度,歐、美、亞洲諸國,都可以遍設學院,如漢藏教理院,即可為世界佛教大學院之一,所研究的是佛教底高深學理,不須再學普通常識,依照近代大學制度,畢業後即授學士位。有一次、我和佛教國際大學的籌備員詳細談了兩個鐘頭,他們已把擬就的英文章程給我帶回,我現在也預備把世苑的章程寄去,以便互相交換意見,這就是最近世苑與佛教國際大學合併的計劃。

丙 新制的開建

新制的開建,這和從前僧制新論有著密切的聯絡關係。世界佛學苑,完全以研究世界的佛學,建立世界的佛教為目的的。世苑既有與佛教國際大學合併的計劃,使我更感到有復興中國佛教,以中國佛教作他的基礎和中心的必要。此對中國佛教的振興,雖有廣泛普遍的改進功用,但不能迅速的成為有效有力量的表規出來;因為、以中國佛教會為整理機關,僅能使全國的僧寺稍有適當的規制,不能存著過分的奢望。

所以、我們真正的要改進中國佛教,把重興中國佛教的力量發揮出來,我覺得是要有一個模範道場出現。訓練一班中堅的幹部人材,建立適合今時今地的佛教集團機構,使社會人士改善對佛教的觀念,使其他的寺院仿效學習。這種道場,無論選擇在那個山城都可以建立,這是前次所講「從巴利語系佛教說到今菩薩行」的今菩薩行之實驗,故和此次出國考察所得的觀感有關。就是說:「中國佛教所說的是大乘理論,但不曾把他實踐,不能把大乘的精神表現在行為上;故中國所說的雖是大乘行,但所行的只是小乘行。錫蘭雖是傳的小乘教理,而他們都能化民成俗,使人民普學三皈五戒,人天善法,舉國信行,佛教成為人民的宗教;並廣作社會慈善、文化、教育等事業,以利益國家社會乃至人群,表現佛教慈悲博濟的精神;所以他們所說雖是小乘教,但所修的卻是大乘行」。故我當日曾談到要實行今菩薩行,而大小乘的判別,應該從行為表現區分,光是把「眾生無邊誓願度」放在嘴巴上,這不能表現大乘佛教的真精神!

在佛教戒律中,有所謂苾芻學處,我現在很想來建立一菩薩學處,位分六級:一、結緣三皈:這是些雖皈依於三寶,對三寶尚無正信和正見的徒眾。二、正信三皈:這都是些智識份子,對佛教已有正當的了解和信仰,由正信而皈佛教者,年齡學識約當十九歲以上及曾受中等教育的程度。三、五戒信眾——五戒上可受短期的八關齋戒,但不另成一階級——:受五戒後,有兩條路線:一條是由五戒後直接發起菩提心,受菩薩戒,成為在家菩薩。一條是受五戒、習八戒後,轉進入出家階級,作沙彌、比丘,受十二年的教育而成為出家菩薩;這和前說的學僧制有著聯絡的——在家菩薩經過二十年以上來出家,可適用寶華山般的傳戒儀式,五十三天中受完沙彌、比丘、菩薩的三壇大戒,頓成出家菩薩,因為、已有二十年在家菩薩的實驗。前年鐸民居士與梅光羲居士談五十歲以上方可出家,可與此制相當。四、出家菩薩,自有其集團制度。更有已具德行、已成菩薩者,統理菩薩學處,在家菩薩、出家菩薩之事業,直稱菩薩行,這是在組織的階位上說。從正信三皈,到五年出家菩薩的初階,應有幹部人材的訓練,以養成菩薩學處的幹部人材。在家菩薩下至結緣三皈,都可為菩薩學處攝化的大眾。菩薩學處的出家菩薩,要經過十二年戒定慧的修學,或經過在家菩薩二十年而出家,但終身作在家菩薩亦宜,以在實行上,同為六度四攝,即是實行瑜伽戒法。六度、四攝是一個綱領,從具體表現上來說,出家的可作文化、教育、慈善、布教等事業,在家的成為有組織的結緣三皈、正信三皈及至五戒居士在家菩薩,農、工、商、學、軍、政……各部門,都是應該做的工作,領導社會作利益人群的事業;六度、四攝的精神,就在個人的行為,和為人類服務中表現出來。學處內設立出家菩薩養成所,經過沙彌二年、比丘十年的時間。在學僧的過程中,更設出家菩薩訓練班,使能涉俗利生。另設在家菩薩訓練班,因為、他們對社會事業雖然有經驗,但參加佛教的幹部工作,應更加短期訓練。在三皈至五戒間,則有信眾訓練班,在總組織則有佛教會。幹部人材都可作佛教會發動機。

在攝化大眾的廣泛事業上,在家菩薩什麼工作都可以做,出家菩薩則做文化、教育、慈善。文化方面的,如圖書館、書報等,教育方面,如小、中、大各級學校,慈善方面,為醫院、慈幼院、養老院等。資生方面,如工廠、農場、商店等,都可以佛教個人或團體名義去辦,移轉一般只談佛教消極不辦事的觀念;即在個人行歷中,亦處處現出信仰佛教。向來社會上作事的佛徒,大都不肯承認自己信仰佛教,所以社會人士,就說學了佛不再做人、做事。在家菩薩能夠在每一事業上,都表現出佛教徒精神,社會人士自然對佛教生信仰,僧眾的地位也因此提高,恭敬尚且來不及,那裏還會來摧殘佛教?真正的大乘佛教實行到民間去,使佛教成為國家民族、世界人類需要的精神養料,佛教當然就可以復興。不過、這裏所說的,最要緊是實行表現出來,不僅是空口說白話,或以筆墨寫成的文字。

把最近新制的開建講完,「我的佛教改進運動略史」,在此暫告一段落。現在把菩薩學處的系統表格列出,以作這次演講的結束吧:

                     (學戒定慧)                  ┌─比丘─沙彌─八戒─┐                  │      ╱  ╲│     ┌位──菩薩───出家菩薩┤……在家菩薩────五戒─┬正信─┬結緣    菩│           ││           │ │三皈 │三皈     │           │└──────┬────┼─┘   │    薩│           │       幹    └────┬┘     │           │       部         大    學│           │       訓         眾     │           │       練         攝    處│ ┌六度┐      │                 化     └行┤  ├─文化教育慈善──政軍學農工商       └四攝┘

         ┌─出家菩薩養成所──比丘十年,沙彌二年。    幹部┬──┤ 出家菩薩訓練班──三月至半年。    訓練│  │ 在家菩薩教務訓練班──一月至三月。      │  └─信眾教務訓練班──半月至一月。      ├────佛教會──各級會務      │  ┌─文化事業──圖書館、報館、書局、宣講所、研究會等。    大眾┴──┤ 教育事業──幼稚園、小學、中學、大學、研究院等。    攝化   │ 慈善事業──慈幼院、養老院、救苦院、濟病院等。         └─資生事業──農場、工廠、合作社等。

(演培、妙欽、達居合記)(見海刊二十一卷十一、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