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虛大師全書.第十九編 文叢(第137卷-第321卷)

維持佛教同盟會宣言

——民國二年春作——

國體更張,忻民權之已得,人生福利,普天下而均沾。吾佛教徒固同為共和國民之份子也,顧有為社會所擯棄而屢遭不幸者,其咎蓋不能不自承也。然吾思之,吾重思之,轉弱為強,策亦良多,請為我同胞言其略焉。

吾人之生於天地,身雖六尺,實備萬物而互為之用,缺一不足以相存也。故曰:「萬物皆備於我」。換言之,則我亦皆備於萬物,況人類好群之動物也哉?迄乎近世,天演深,競爭烈,尤非合群策群力,不能有所樹立於進化之途。繄我僧伽,本稱和合,維心理沿革,漸變其真,致團體渙散,不相援救,以弱門自居,為俗凌侮,而公理莫彰,任人詆誣,此皆無群策群力之團體故也。然今固有佛教總會為佛教團體也,但佛教總會,非由個人意志結合。凡集會結社,貴有一定之宗旨,起人自由之信仰,方能以親愛之感情相聯絡,一致之精神相貫注。竊取斯義,因有本會之組織,非欲表示其抵抗力,與佛教總會對壘也。維持佛教,不可無自由組合之團體,此其一也。

寢矣微哉!我佛大雄大力大威猛大精進之義乎!唯佛無貪,唯佛能大貪;佛之貪,將貪度一切眾生皆成佛也。唯佛無瞋,唯佛能大瞋;佛之瞋,蓋瞋一切魔惡皆歸無也。唯大貪故能利人,唯大瞋故能利己,而一以大勇猛大精進之精神貫澈之。直理所存,萬夫吾往,無所畏焉,無所沮焉,日本之所謂武士道、大和魂者,即本乎此也。今敢與吾同胞要約曰:菴寺財產,固吾教之形式也,然吾教之精神亦於以附焉。苟有藉端佔據我菴寺,假公侵略我財產,吾同胞為保教起見,雖犧牲生命財產作孤注一擲以爭之,當亦莫之遑恤!維持佛教,不可無勇猛犧牲之精神,此其二也。

人固莫不好自由,好平等也,然吾同胞不可不知自由平等之代價。代價維何?即自治、自達、自立是也;而壹是皆以教育為本。教育者,先覺覺後覺也。在先覺則曰教育,在後覺則曰學問。教育乎,學問乎,蓋所以養成人類之道德、知識、能力者也。有道德足以自治,有知識足以自達,有能力足以自立,而後乃可云自由,而後乃可云平等。吾佛教徒一日未能達到自由平等之境域,即一日未能脫離劣敗受侮之地位。出代價以購之,是在同胞之熱心。維持佛教,不可無受教求學之志願,此其三也。

然自由者義也,平等者恕也。於己不放棄而各守其宜之謂義,於人不侵犯而互均其勢之謂恕。但於未得自由平等之世,猶未足利天下而不匱;即於既得自由平等之時,亦不能證物我之同根也,是以更有博愛以濟之。博愛云何?孔子之所謂仁,墨子之所謂兼愛,佛之所謂大慈悲,均是也。佛唯以大慈悲故,視眾生苦如己之苦,視眾生迷如己之迷,往來三界,日不遑給,地獄未空,誓不成佛,而普度有情,尤以布施為第一法門。今夫幼而待教者,老而待養者,病而待醫者,飢而待食者,寒而待衣者,茫茫苦海中正不知其凡幾也!雖曰博施濟眾,堯舜猶病,吾同胞不可不量力度能思有以拯也!吾教固能以慈善為懷,濟人救世,社會將歡迎之、信仰之不暇,又何凌侮詆誣之有乎?維持佛教,不可無實行博愛之籌備,此其四也。

抑猶有進焉,凡上所述,皆現象世界之行事,而非實體世界之修養也。現象世界,吾人軀魄之所依托也;實體世界,吾人心靈之所安立也。有軀魄必有心靈,有現象世界之行事,亦必有實體世界之修養。以言夫實體世界之修養,則陳義之高深,設法之完備,殆莫尚於佛矣。直證心源,尤推禪宗為最;而淨土禪觀諸法,要亦優勝於其他宗教及各種哲派萬萬也。吾人既稱佛子,不可不於佛法中自覓安心立命之地,以紹佛之心燈於不絕。信能有得於此,則示身乎現象世界,為官吏、為議員、為將校、為兵警、為農、為工、為商、為士、為僧、為俗,極而至於為販夫、為僕役、為盜賊、為娼妓,皆足以怡然自得,雖舉世譽之不為喜,雖盡人非之不為懼,且世人亦將無從而譽之、非之也。譽之與非尚所不及,又何憚乎悠謬之口肆其誣謗哉?維持佛教,不可無安心立命之修證,此其五也。

嗚呼!吾佛教徒固能以是五者為祈嚮,而定為一致之方針以步趨焉,則佛教不獨可維持其現狀,固將日即昌明光大於無窮也。願我佛教同胞鉥心肝以共圖度之,出手眼以共經營之!謹頂禮以禱,馨香以祝!

(見佛教月報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