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虛大師全書.第十九編 文叢(第137卷-第321卷)
南普陀寺林園記
南普陀寺舊管之附近山地,本甚遼闊。而比年以來,廈門市場之發達,一日千里。先是自來水公司設水池於寺右鼓山之下,已侵用本寺山地若干;至漳廈警備司令部堤工處路政辦事處成立以來,開山闢路,數年間頓令廈門全島改觀。本寺之附近山地,亦由華僑組織興業公司,及楊德從先生向路政處購闢為新區,其勢逼近本寺肘腋間,且有將本寺全部山地充為南普陀公園之議,寺基岌岌可危!乃由本寺歷與路政處等洽商,歷時數月,幾經曲折,至本年——二十二年——一月十八日,始由路政處給予證明書並附圖,劃定界址,解決為本寺林園地區。而此事之成,多出路政處周醒南會辦之鼎力維持。他若省府蔣璟然主席為致書會辦,張瀾溪、陳李樑二先生為疏通興業公司,曾國明先生為接洽楊德從先生;及蘇慧純、蔡吉堂、黃秋聲居士,並本寺轉逢、會泉都監,覺斌、大醒、芝峰、寄塵監院,先後奔走各方,皆與有力焉。今本寺己次第植樹造林,以期為廈市培成一名勝、形勝之山林區域。欲使後之住居遊覽於是者,皆紀念功德之所自,爰誌其經過如此。
民國二十二年二月一日南普陀寺住持太虛謹記。
(見海刊十四卷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