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虛大師全書.第十九編 文叢(第137卷-第321卷)

論塔果爾

塔果爾或譯太戈兒、泰莪爾、太谷爾,是現時飛聲世界的一個印度詩人及哲學者。質言之,則是印度吠檀陀派中一個文學的人,哲學的人,修靜慮的人,熱心濟世的人。然塔果爾之略歷,已見於馮飛君塔果爾哲學之第一章、第二章,而吠檀陀之實況,華人尚鮮知者,故今當先論吠檀陀派,再進論塔果爾。

一 吠檀陀派之概論

吠檀陀派者,「吠陀了義」之意。吠陀譯明,是婆羅門徒所稱為「由梵天啟示」之書,即有名之「四吠陀經」是也。吠陀之森林書後,附有烏波尼煞曇書,近譯云奧義書。大致吠陀重在祭式之行法,而奧義書重在哲學之說明。然奧義書仍以吠陀為所屬之本典,彌曼薩派——古婆羅門派——不甚重之,此吠檀陀派——新婆羅門派——則視較本典尤重,而就奧義書以發揮或研究者,皆得名吠檀陀派。然有古、新之別,枝流極夥,茲先列古奧義書各枝派如下:

    古奧義名枝派        本  典       奧義書   所屬枝派                   愛塔利耶  愛塔利耶派        黎俱吠陀                   高希塔基  高希塔基派                   強多具耶  山灰丁派        沙摩吠陀                   客  耶  撒意彌尼派                 ┌─胎  梯  利   耶\                 │             胎梯利耶派                 │ 摩 訶 那 羅 耶 那/                 │            ┌─黑夜柔┤ 迦塔耶         塔耶派            │    │            │    │ 因唯塔周瓦塔罷     缺        夜柔吠陀┤    │            │    └─每托羅耶那            │            │      不利哈多咍 蘭 耶 迎\            └─白夜柔              婆撒差尼耶                   夜         舍/

自德人叔本華稱奧義書為世界最高尚之智慧,西洋學者探索者日多。然今稱為印度六派哲學之一之吠檀陀,殆指婆達羅耶那之吠檀陀經與商羯羅之註以言,此雖足為吠檀陀派之代表,猶未足窮其變也。今略分述以評判之。

甲、婆達羅耶那之吠檀陀經 此書大約成立於千三四百年前,以四章十六節五百五十五頌成立為一部有組織有系統之哲學書者。覈之,尚不離婆羅門之質。其第一章為「梵」之說明,謂「梵」為宇宙萬有之作者及原質,而與吾人之真我同性。故吾人自見其真我時,即能合梵為一。第二章為成立其「梵」而辨駁數論、佛教、耆那教、獸主派、薄迦梵派等,以明真理之獨在吠檀陀。第三章說輪迴與解脫,第四章正說解脫門。其立輪迴之義,謂有情各有一與梵同性之極小我體,此我體隨善惡而升沉,惡者入地獄道,惡盡再出,善者上至月界,再落為此世之人畜或草木。解脫須修婆羅門之行:一、求學,二、居家,三、森林——修禪觀——,四、遊行——教化——,則命終經十二界而至第十三之最高梵界,與梵合一而解脫焉。其視「梵」為唯一常住之實體,宇宙人生皆從此實體發展而出,解脫則還歸此實體焉耳。

乙、烏達婆達之滿多俱耶頌 此頌成立於千二三百年前,乃大致採用佛教之中觀論、唯識論之說明,對於古奧義書之本意,乃迥乎不同者也。其大致以佛教之「真如」或「涅槃」或「法身」為梵,而以此「梵」為即「吾人之真我」,離「吾人之真我」絕無他有。而世界人生則眾緣所生,無性即空,唯識所變,無實如幻。吾人但能自除無明幻惑,則即能達真我之梵境而解脫焉。後商羯羅引用其說以註吠檀陀經,吠檀陀派乃卓然成立。使婆羅門新教大興於印度,而佛教因之日就衰落焉。

丙、商羯羅之吠檀陀學說 商羯羅為我國盛唐時之印度婆羅門教吠檀陀派之大師,當印度戒日王薨後,佛教就衰之時也。商羯羅著書頗多,但能代表其思想之全體者,則為吠檀陀之註,亦即今所謂吠檀陀哲學之正宗也。吠檀陀經能結集諸奧義書之古義,倚數論以為說明;而滿多具耶頌則利用大乘佛學以發揮其高玄之義;至商羯羅時此二頗相違異,乃力謀貫合之法,採用滿多具耶頌以註吠檀陀經,其不能吻同處,則假大乘之二諦說或真言之祕密開顯說,以為彌縫。於是不失婆羅門吠陀之質,而奄有大乘顯密教之長。從此婆羅門重興印度,印民十分六七皆信奉之,迄今尚然,而佛教日趨衰落矣。

西歷十一二世紀間之羅馬奴撒,傍毘紐天派,著作狹義的一元論。十二世紀之差達難陀,傍回教,著作二元論。今雖亦各成一派,茲不述之。

丁、吠檀陀派評判 諸古奧義書之吠檀陀舊義,不外事梵天或事大自在天之神教,與彌曼薩無甚區別。而示別彌曼薩派特立為一吠檀陀派者,端在商羯羅以來之奧義書新派。但其引以註釋吠陀經之滿多俱耶頌,既由假借佛教大乘之中觀學、唯識學而成立,其本人尤利用佛教真俗二諦、顯密二教之說以融釋諸奧義書,得以秩然貫通鬯明於世。則唐以來之印度,其名式上雖佛教衰歇而吠檀陀派之新婆羅門教復興,實際上則雖謂佛法已藉吠檀陀名而普及全印可也。今若據實而正其名,應名之曰「佛教之吠檀陀宗」。將其所緣附之吠檀陀名式,收歸為佛教一宗派標幟,如今日本佛教徒將台灣之吃齋、供觀音、誦羅某五部六冊之龍華教,改稱為「佛教龍華派」者,是其例也。推此例以廣之,則宋明儒理學,可稱為「佛教之宋明儒派」;種種兼修性功之道家流類——若諸三教合一以修道為中心之各社等——,可稱為「佛教之道流派」。故余昔談佛史,嘗言中國自宋明來,就表面言之,佛教日落;而就儒、道竊禪宗為底質,成理學,丹道而彌布朝野——理學及上等社會,丹道及中下社會——,則應謂佛化已遍行全民耳。去年聞英國牛津大學某教授言:佛教今已大有傳入歐美之趨勢,基督教可更見興盛云云。今艾香德牧師既仿佛教叢林設基督教叢林於南京道風山,而張純一牧師之改造基督教討論,亦極言非精通佛教不足以為真基督,則今後將更有「佛教之基督宗」興世,亦事勢所必至者也。願世人據實定名,一一收歸為「佛教之某某宗」,去其偏謬之點,要皆佛教之人天乘法。而此吠檀陀義,在西洋之哲學中,大近海格爾之汎神哲學——或稱汎神教,萬有皆神之意——。至塔果爾之特為推重者,蓋別由他種關係云。

二 塔果爾學說略議

余於塔果爾之學說,僅窺及馮飛君所譯塔果爾及其森林哲學而已。森林哲學之名,大約一、由奧義書本附於吠陀之森林篇後者,二、由婆羅門徒第三期修靜慮曰森林期,三、由塔果爾屢言歐洲文明出於保壘,印度文明出於森林,故即名其書曰森林哲學。所譯內容分二篇:上篇曰塔果爾哲學研究,下篇曰生命之實現大意。今擷其要旨如下:

一、自然宇宙和人類,皆由梵之發展而來。梵是美、是愛、是喜、是新、是真、是善、是永生、是完全、是調和,故自然和人類,亦是美、是愛、是喜、是新、是真、是善、是永生、是完全、是調和。

二、自然和人類之有死、有醜、有惡、有假等等者,皆梵中一部分之表現。雖有此一部分之表現,而在其完全調和中,仍唯美、善、愛、喜等等,絕無一點死、醜、惡、假之蹤影可得,且即為趨歸唯美、唯愛等等完全調和之梵之經過。

三、自然和人類既為完美之梵,且吾人之真生命——大我——即是梵之全體,故吾人不須向外追求佔造——西洋人是向外追求佔造——,但須將此梵實現出來便可。欲實現此梵,須用自然和人類渾然一體完美之愛、之歡喜去實感得之。一旦實感得之,即能合梵為一,而實現其完美之梵。

四、其實感實現之方法,大約須修「靜慮」以握得宇宙之中心真理,及不絕的犧牲其私己之小我。但西洋人不能實感實現之者,即由其唯以私己之佔有為歸著,故不能與自然融洽。且迷惑於盲目的衝動及肉體的熱感,不能抑伏之以握得中心真理,故不絕的被環境誘動,要求創造,要求佔有,要求進化,不得生之安定。

上來既略述塔氏哲學之要旨,茲據佛學評議之如下:梵是「淨」義,修梵行即是禁止肉體的色慾及熱情的衝動,修得離生喜樂的禪定。離生喜樂的禪定,有覺、觀、喜、樂、一心之五支功德,充滿喜樂,無有憂苦。要得梵天主之果,須加修慈、悲、喜、捨四無量心。塔果爾所云握得中心真理,即禪定。謂梵是完全的美,即淨義。謂梵是歡喜是愛,即喜樂義。自然和人類無限的愛,即慈無量心;完全的善,即悲無量心。無限的歡喜,即喜無量心。不斷的新,即捨無量心。然則塔果爾固全為一修初禪及修四無量心者,彼既以「與梵合一」,「即生梵天」為究竟,故特有梵即佛之涅槃之意。據實觀之,則僅以離生喜樂之初禪梵界為靳嚮者耳。固能照之而行,亦為佛法中之天乘正行,可作出世三乘正行之前方便者;而塔氏意在聯合印度現行之佛、耶、回、吠檀陀、彌曼薩之各教,故於佛法之與相近者,亦特稱述云。

至塔氏為歐、美人所傾倒者,一、由塔氏能將其梵學使用西洋流行之語言以傳出之。二、由其長於藝術、美術的詩歌戲劇興趣豐富之文學,至為歐、美人所傳頌為現代詩聖。三、由塔氏有實感實現梵之梵行,及四無量心等修持——按傳說以每晨三點入禪定兩時,和梵靈感通,遇好風景處往往靜坐終日——,使人目擊道存,不言而化,故迥非海格爾輩空談汎神哲學之比云。故吾人觀其哲學,不過爾爾,而重其所修梵行;望其更進一步,以通達大乘佛法,發揚印度之無上光明於世也。

(見太虛不師文鈔世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