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虛大師全書.第十九編 文叢(第21卷-第136卷)

人生學序

——按勞分配之哲學問題——

閻百川先生之在山西,關於國民黨訓政時期所要做未能做之地方自治,似乎在十六七年前早就做過了,然未有穩固基礎及顯著成績,則因國際及國內潮流的牽盪,亦因所施多未切於人民生活所需要——例受小學教育的,過後仍種田數年,即完全忘卻了,等於浪費——,故不能同於有根的植物一般自趨生長。今以講求防共方法而研究出「按勞分配」及「物產證券」「土地村有」等要義,然其學說皆從按勞分配而演出,故今就是略論之。

近世對於社會經濟,有「各盡所能各取所需」,與「各盡所能各取所值」之兩派學說。取所需,是共產黨及無政府的主張;取所值,即閻氏所謂按勞分配,亦謂之「資——生產的資本——公有」、「產——消費的物產——私有」。閻氏以此制最合公道人情。所謂公道者,即勞動與享受相當之謂,勞動少者少享受,勞動多者多享受,以勞動定享受,以享受勵勞動,是即合乎公道也。人情者,人心之所同然也。如勞動上之「好逸惡勞」,享受上之「好多惡少,好美惡劣」;處事定制,以其所好之多與美,以勵其所惡之勞,即合乎人情也。其謂『「按需分配」——即主各取所需之共產黨等——是以生產工具給勞動者,固然十分不喜歡;「按勞分配」,使勞動者十分喜歡處同,而勞動結果全歸勞動者所有,無一分不喜歡』,可為其攻擊共產制之最有力處。

但其哲理之精粹處,乃在『人生非勞動不能達享受之目的,制度為限制欲享受而不欲勞動者,應使享受與勞動合一。故按勞分配屬於政治範圍,而分配制度之極則,只是按勞分配。若按需分配,便使享受與勞動分離,則勞動之目的,非為享受而生產,非「不藏己不為己」者,不能是超乎本能人情之上而為公為人的。為公為人是理的表現,為己為私是慾的表現,在人行為上有公私,在內心上必有理慾,社會上可行的是公道,不可任的是私,人心上可啟的是理,不可縱的是慾,用本身的理以擒本身的慾是德行,用大家的理以擒大家的慾是政治。定制度只能收政治的效果,不能收道德的效果,縱令人人人情優化,事實上竟可按需分配,而定制度亦只能定按勞分配,而以優化人情屬教學德行,不屬政制』。

其說先分為公為人之理與為私為己之慾,於理又分順成環境的子理——後天而奉天時——,與改造環境的母理——先天而天不違——。子理是人與物關係上表現的,是什麼能什麼、就要什麼,如餓了該吃飯。母理是人與人關係上表現的,該什麼能什麼、才可什麼,如「蹴爾而予之,乞人勿屑」。似乎子理是順成慾的,母理是節制慾的。據此、自應比以「環境決定意志」之唯物史觀高一籌。

然閻氏對於「用本身的理以擒本身的欲」之德行教學,似稍欠注重。蓋「人與物」、「人與人」之事上,更有「人與自」之一事。人生大事,莫過於將自身人格優化,非此則仍未發展人類高等的精神,不過可平平庸庸的混度一生而已。吾意人以經濟生存,政治平安,教化進善,必能進善而後有人生之價值。閻氏謂「知行合一的政治教學與政治制度不可分開,優化人情的教學必與政治分開」,亦甚有理。故政制中所施之學校家庭社會教育,大抵為資生學術,是與政治應合一者。由此應將「優化人情」之職能付之宗教,而與政治平等提倡。

宗教之獨能適今後人類的理智而最有優化人情的力量者,莫過儒之與佛;以儒而切近優化人生,極至乎不藏己不為己之大同社會;以佛而深圓優化人情,極至乎證無我而契一切法緣生實相,其精義略備王君恩洋所著人生學。近之當道者,雖高至閻氏,亦猶未能重視此優化人情之要旨,故今特為表而出之——王君屬序人生學,擬即以此篇充之。

(見海刊十七卷五期)

(附註)原題「按勞分配之哲學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