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尼止持會集卷第三
金陵寶華山弘律沙門 讀體 集
第三殺戒
殺者,喪己本慈,斷他命根,最惡不良之事,此是性罪。縱未受佛戒,世間法爾有罪,國制殺人,會須償命。若犯佛戒,必墮三塗,苦嬰長劫,非山非海中,脫之不受報。
若比丘,故自手斷人命,持刀與人,歎譽死、快勸死:咄!男子!用此惡活為?寧死不生。作如是心,思惟種種方便,歎譽死、快勸死,是比丘波羅夷,不共住。
緣起。 佛遊毗舍離獼猴江邊講堂中,說不淨觀,歎不淨觀,歎思惟不淨觀。比丘聞已,習不淨觀,厭患身命,求刀欲自殺。時有比丘,字勿力伽難提,是沙門種出家,手執利刀,入婆裘園。有一比丘語言:大德!斷我命來,我以衣鉢與汝。即受僱斷其命,詣江洗刀,尋生悔恨。時有天魔立水勸讚:善哉!善男子!汝今獲大功德,度不度者,時勿力伽。難提悔心即滅,復入園中,殺諸比丘。至六十人圍中,死屍狼藉,居士驚怪譏嫌。時佛觀眾減少,知而故問,阿難具白上事。佛乃集眾,告諸比丘:有阿那般那三昧,寂然快樂,諸不善法即能滅之,永使不生。 說是三昧已,與諸比丘集十句義結戒。凡為殺者,並由癡故,於事不忍,內懷瞋恨,斷他命根,制斯學處。
僧祗律云:佛成道六年冬分第三半月九日食前,為勿力伽難提制此戒。
善見律云:如來以天眼觀往昔有五百獵師,共入阿蘭若處,殺諸羣鹿。以此為業,墮三惡道,受諸苦惱,經久得出。昔有微福,得生人間,出家為道。宿殃未盡,於半月中,更相殺害,諸佛所不能救。於此五百人中,有四果聖眾,生死有際;有餘凡人,輪轉無際。是故為說不淨觀。欲得生天上,本不教死,但不可以神力救護。是故為說不淨觀已,半月入於靜室,唯聽一人送食。勿使諸人作如是言:佛是一切智,而不能斷諸弟子相殺。以世尊入定,無人得往說如此事耳。
薩婆多毗婆沙云:佛一切智,何故教諸比丘,令得如是衰惱?若不知者,不名一切智。答曰:佛一切等教,爾時不但六十人受不淨觀,佛教法無有偏,但受得利有多有少。佛深知眾生根業始終,必以此法因緣,後得大利。六十比丘,迦葉佛所受不淨觀法,不能專修,多犯惡行,命終入地獄中。今佛出世罪畢,得生人間,墮下賤家,出家入道。以本緣故,應受此法。既命終已,得生天上。於天下來,從佛聽法,得獲道迹。以是因緣,佛無偏也。
釋義, 文分二節。故自手斷人命下,正明所犯之事。是比丘下,結成所犯之罪。律云:人者,初識至後識而斷其命。殺者,若自殺,謂若以手、若瓦石刀杖及餘物而自殺。 若教殺,謂殺時自看殺前人擲水火中、若山上推著谷底、若使惡獸噉、或使蛇螫,及餘種種教殺。 若遣使殺,謂比丘遣使斷某甲命,隨語往斷。 若往來使者,比丘遣使斷某甲命,隨語往欲殺,未得殺便還,即承前教復往殺。 若重使殺,謂比丘遣使汝去斷某甲命,續復遣使乃至四五,彼使即往殺。 若展轉遣使殺,謂比丘遣使汝斷某甲命,彼使復轉遣使若百若千往斷其命。 若求男子殺,謂是中誰知有如是人,能用刀、有方便、久習學、不恐怖、不退,能斷某甲命?彼使即往斷其命。 若教求男子殺,亦如上教人求。 若求持刀人殺,謂自求:誰勇健能持刀斷某甲命?彼即往殺。 若教求持刀人殺,亦如上教人求。 若身現相,謂身作相殺,令墮水火中、從山上墮谷底、令象蹹殺、令惡獸毒蛇噉螫,彼因此現身故自殺。 若口說,或作是說:汝所作惡,無仁慈、懷毒意、不作眾善行、汝不作救護,汝生便受罪多,不如死。若復作如是語:汝不作惡暴,有仁慈、不懷毒意,汝已作眾善行、汝已作功德、汝已作救護,汝生便受眾苦,若死當生天。因此言故便自殺。身口現相者亦如是。 若遣書殺,謂執書言:汝所作善惡如是。廣說如上。 遣使書殺者,亦如上說。 若坑陷,謂審知彼所行道必從是來往,當於道中鑿深坑,著火、若刀、若毒蛇、若尖杙、若以毒塗刺,令墮坑中死。 若倚發,謂知彼人必當倚發彼處,若樹、若牆、若柵,於彼外若著火、若刀、若杙、若毒蛇、若毒塗刺,機發使墮中死。 若與藥,謂知彼人病,與非藥、或雜毒、或過限,與種種藥使死。 若安殺具,謂先知彼人本來厭患身命、惡賤此身,即持刀毒、若繩及餘死具置之於前,若彼用一一物自殺。
結罪。 是中犯者,若作如是自殺,乃至安殺具,及餘方便殺人死者,一切波羅夷。 方便不死,一切偷蘭遮。
若天龍八部、鬼神及與畜生中有智解人語者,若復有能變形者,方便求殺死者,盡偷蘭遮; 方便不死,盡突吉羅。
畜生不能變形,若殺,波逸提; 方便不死,突吉羅。實人人想殺,波羅夷;人疑殺,偷蘭遮。 非人非人想、非人人想、非人疑,皆偷蘭遮。
第四分云:若眾多比丘遣一人斷他命,一切波羅夷。 若比丘呪藥、呪華鬘、呪熏香衣服、呪死,盡波羅夷。 方便墮他胎,波羅夷。母死兒活無犯,但得偷蘭遮。
此戒具足四緣,方成本罪:一、是人,二、是人想,三、有殺害心,四、令命斷。如緣闕一,律制有開。
兼制。 比丘尼,波羅夷;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滅擯。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擲刀杖瓦石誤著彼身死,若營事作房誤墮墼石材木椽柱殺人,若重病人扶起若扶臥,浴時服藥時,從涼處至熱處熱處至涼處,出入房向廁往返,一切無惡心而死,及最初未制戒,癡狂、心亂、痛惱所纏,是為不犯。
會採。 僧祗律云:用刀治愛處,偷蘭遮。 若比丘在道經行,有先怨嫌人來問道,便作念:我今得是人,便當示指令死,使無一活。便指示惡道。若王難,若師子、虎、狠毒螫等惡道,指示時,得越毗尼罪;若受苦痛時,得偷蘭遮罪;若死,波羅夷。
五分律云:入母胎後四十九日名為似人,過此盡名為人。若似人,若人殺者,盡波羅夷。若作書令彼殺,字字偷蘭遮。書至彼,彼因是死,波羅夷。 若作相似語教人殺,彼因此死,波羅夷。 凡發殺心時,突吉羅。作方便時,偷蘭遮。死者,波羅夷。
有二比丘相瞋,後共道行,於路相打,一人遂死。佛言:無殺心不犯重,瞋打比丘波逸提。從今不聽相瞋未悔者共道行,犯者突吉羅。 欲殺彼而悞殺此,偷蘭遮。
十誦律云:若為人作坑桁弶羅等,人因是死,波羅夷。若不即死,後因是死,亦波羅夷。後不因死,偷蘭遮。 若為非人作,非人死者,偷蘭遮。人死、畜生死,皆突吉羅。若為畜生作,畜生死者,波逸提。人非人死,皆突吉羅。 若不定一事作,諸有來者皆令死,人死,波羅夷。非人死,偷蘭遮。畜生死,波逸提。都無死,一偷蘭遮,二突吉羅。 自斷陰,偷蘭遮。自斷指,突吉羅。 殺化人,偷蘭遮。 殺心打人不死,偷蘭遮。 看病久,生厭心,置令死,偷蘭遮。 令趣得藥食便服死者,偷蘭遮。 破未熟癰瘡死者,偷蘭遮。破熟癰無罪。
摩得勒伽云:欲殺凡人誤殺羅漢,欲殺羅漢誤殺凡人,欲殺父誤殺母,欲殺母誤殺父,皆偷蘭遮,不得逆重。若先作殺母方便已,而自後死,母先死,重逆。自先死,後母死,偷蘭遮。父、羅漢亦如是。
律攝云:若方便遣殺他人,後起悔心,不欲其死,前人雖死,但得窣吐羅。 或於寒夜,露地令凍,人女人男,作有命想,因茲致死,他勝罪。 看病比丘,情生勞倦,或作惡念,望彼資財,或出忿言:任汝死去,我不能看。因致死者,得麤罪。現有宜食與不宜者,看病之人,亦得麤罪。 見他苾芻,病將欲死,自己衣鉢,更不修治,彼若身亡,所有衣資,我當合得,此乃旃荼羅意,得越法罪。 若口疾,行刀刺者,窣吐羅罪。無醫可求,刺之無犯。 若患痔之人,不應割截,應將藥呪,方便蠲除。 若見有情,或被水漂,或時渴逼,不手接,不與水,見其欲死,有餘方便,堪得相濟,而不救者,或雖不願死,作捨受心,彼若終,並得麤罪。 苾芻自打生支,佛言:理應打此,翻更打餘無智比丘,是得惡作罪。
薩婆多論云:若教一人殺彼人,而受使者更使異人,如是展轉乃至十人,最後人殺時,盡得波羅夷。 若比丘善知星曆、陰陽、龜易,解國興衰,軍馬形勢,若以比丘語故,征統異國,有所殺害,兼得財寶,皆得殺盜二波羅夷。 若以刀杖欲殺故,或杖打刀刺,不尋手死,十日應死,後更異人打,即尋杖死,打死比丘得波羅夷,先打比丘得重偷蘭遮。
善見律云:若比丘有殺心,掘地作坑,令某甲墮中死。初掘出地,得突吉羅罪;若墮坑受苦,得偷蘭遮。
罪,若死得波羅夷罪。若餘人墮死者,比丘無罪。若為一切作坑人墮死,波羅夷。若父母墮死,波羅夷,逆罪。 若坑深,有人擔食糧落坑中不即死,後噉食盡必定死,無有出期,初落坑作坑者,已得波羅夷。 若作坑本擬殺人,人不來而自悞墮坑死,初作坑時得突吉羅罪。 若供養時,有怨家比丘在眾中坐,為闇所蔽而不知來,作是言:此某甲賊何不殺之?毒蛇何不螫之?人何不毒藥之?我意極樂彼人死。作如是呪,悉得突吉羅罪。 若知來坐去已,作如是呪,亦得突吉羅罪。
此戒大乘同制。菩薩四弘,度生為首;大乘木叉,殺戒居先。應起常住慈悲心,方便利濟,非若聲聞自利,是以尤當更嚴。犯懺如上。
引證。 首楞嚴經云:又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殺,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殺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殺,必落神道。上品之人為大力鬼,中品則為飛行夜叉。
善見律云:比丘病極困,諸比丘見彼病重,以慈悲心而唱言:長老!長老!持戒具足,因畏死故而受今苦。長老若死,可必定生天。病比丘聞語而念言:諸比丘皆讚我持戒具足,死必生天。而不食取死,讚者得波羅夷。是故有智慧比丘往看病人,慎勿讚死。正可說言:長老!持戒具足,莫戀著住處及諸衣物知識,但存念三寶及念身不淨。三界中慎莫懈怠,隨壽命長短。若此病比丘因語而死,如是因說法死,無罪。或說苦、空、無常、不淨,觀人聞此而自取死,不犯。
第四妄語戒
妄語者,斯乃大妄,未證謂證,未得謂得,心行不真,欺貪利養,修行分中最不善事,此是性業。設使不受佛戒,詐偽謀財,世間法爾有罪但犯佛戒,妄言證聖,墮三惡道。
若比丘,實無所知,自稱言:我得上人法,我已入聖智勝法,我知是,我見是。彼於異時,若問、若不問,欲自清淨故,作是說:我實不知不見,言知言見,虗誑妄語。除增上慢,是比丘波羅夷,不共住。
緣起。 此戒有二制。時佛遊廣嚴城獼猴江邊重閣講堂。時世穀貴,人民饑餓,乞食難得。世尊告諸比丘:汝等有同和尚、同師,隨親厚知識,各共於此毗舍離左右,隨所宜安居。我亦當於此處安居。何以故?飲食難得,念眾疲苦。時諸比比如佛教命,各散隨宜。有婆裘河邊僧伽藍中安居者,向諸居士自說:我得上人法。並讚歎彼某甲比丘亦得上人法。而諸居士信其言說,即以飲食供養,不為飲食所苦。安居既竟,往見世尊。佛慰問已,具以上事白佛。佛言:汝等癡人,有實尚不應向人說,況復無實而向人說?世尊告諸比丘:世有二賊:一者實非淨行,自稱淨行。二者為口腹故,不真實,非己有,在大眾中故作妄說,自稱言得上人法。是中第二是最上大賊。何以故?以盜受人飲食故。以無數方便訶責已,與諸比丘集十句義結戒。此初制也。此由癡故,因求利養事及求利養煩惱,制斯學處。 爾時有一增上慢比丘語人言:我得道。彼於異時精進不懈,勤求方便,證最上勝法。聞佛結戒已,自疑有犯,語諸比丘白佛。佛言:除增上慢者不犯。是第二制。
僧祗律云:佛成道六年冬分第四半月十三日食後制戒。
釋義, 文分四節。實無所知下,正明所犯之事。彼於異時下,是欲清淨發露之詞。除增上慢,是無罪開條。是丘比下,結成所犯之罪。律云不知不見者,實無所知。自稱者,自稱說有戒、施、聞、智慧、辨才。人法者,人陰、人入、人界。上人法者,諸法能出要成就。自言念在身、自言正憶念、自言持戒、自言有欲、自言不放逸、自言精進、自言得定、自言得正受、自言有道、自言修、自言有慧、自言見、自言得果。 自言念在身者,有念能令人出離,狎習親附此法,修習增廣如調伏乘,守護觀察善得平等,已得決定無復艱難而得自在。 自言正憶念者,有念能令人出離等,如上說。是為自言正憶念。 自言持戒、自言有欲、自言不放逸、自言精進,亦如上說。 自言得定、得正受者,有覺有觀三昧、無覺有觀三昧、無覺無觀三昧、空無相無作三昧,狎習親附思惟此定正受,餘如上說。 自言有道者,從一支道乃至十一支道,狎習親附思惟此道,餘如上說。 自言修者,修戒、定、慧、解脫,狎習親附,餘如上說。 自言有智者,法智、比智、等智、他心智,狎習親附,思惟此智,餘如上說。 自言見者,見苦集滅道,若復作如是言:天眼清淨,觀諸眾生生者死者、善趣惡趣,知有好醜貴賤,隨眾生業報,如實知之。狎習等,如上說。 自言得者,得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向,狎習親附,餘如上說。 自言果者,須陀洹乃至阿羅漢果。狎習等,如上說。故云:我已入聖智勝法,我知是,我見是也。彼於異時,若問若不問等者,除增上慢者。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如是虗而不實,不知不見,向人說言:我得上人法。前人知者,波羅夷。 說而不知者,偷蘭遮。
若遣手印,若遣使,若書,若作知相,他若知者,盡波羅夷;若不知者,盡偷蘭遮。
若自在靜處作不靜想、若不靜處作靜想,口自說:我得上人法。偷蘭遮。
向天、龍、神、鬼及能變形有智畜生說得上人法,偷蘭遮;說而不知者,突吉羅。 畜生不能變形者,向說得上人法,突吉羅。
若人實得道,向不同意大比丘說,得上人法,突吉羅。 若為人說根、力、覺意、解脫、三昧、正受,我得是,波羅夷。
人作人想說本罪,人疑、人非人想、非人人想、非人疑,盡偷蘭遮。
此戒具足六緣,方成本罪:一、實無所知,二、所說是上人法,三、有故妄語心,四、所對是人,五、是人想,六、前人領解。若緣不具,律制有開。
兼制。 比丘尼,波羅夷;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滅擯。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向同意比丘說上人法,若向人說根、力、覺、意、解脫、三昧、正受,不自稱言我得,若戲笑說,或疾疾說,屏處獨說,夢中說,欲說此錯說彼,及最初未制戒,癡狂、心亂、痛惱所纏,是為不犯。
會採。 僧祗律云:若說義不說味,得偷蘭遮。謂自稱說我,不稱羅漢。 若說味不說義,得越毗尼罪。謂稱說羅漢,不自稱說我。 若說義說味,得波羅夷。謂自稱說我,是阿羅漢。 若不說義不說味,得越毗尼罪。謂作阿羅漢相,或合眼以手指語前人言:汝愚癡人,不知其尊。譬如優曇鉢華,時一出而不知貴。
五分律云:有八種得波羅夷罪:一者,先作是念:我當虗妄說過人法。二者,當說時作是念:我今虗妄說得過人法。三者,作是念:我已虗妄說得過人法。四者,異見說得過人法。五者,異想說得過人法。六者,異忍說得過人法。七者,異樂說得過人法。八者,不隨問答說得過人法。皆得波羅夷。 又云:寧噉燒石,吞烊銅,不以虗妄食人。信施世間有五大賊:一者,作百人、千人主,破城聚落,害人取物;二者,有惡比丘,將諸比丘,遊行人間,邪命說法;三者,有惡比丘,於佛所說法,自稱是我所造;四者,有惡比丘,不修梵行,自言我修梵行;五者,有惡比丘,為利養故,空無過人法,自稱我得。此第五賊,名為一切世間天、人、魔、梵、沙門、婆羅門中之最大賊。 又云:為利養故,種種讚歎他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成就,而密以自美,偷蘭遮。 為利養故,坐起行立,言語安庠,以此現得道相,欲令人知,偷蘭遮。
十誦律云:有人問比丘言:汝是阿羅漢不?若默然者,偷蘭遮。應言:我非阿羅漢。
薩婆多毗婆沙云:自言持戒清淨,婬欲不起,若不實者,偷蘭遮。 無所誦習,而言我有誦習,悉偷蘭遮。
摩得勒伽云:若言:我不墮三塗。偷蘭遮。 言:我已離結使煩惱。波羅夷。 向聾人、瘂人、聾瘂人、入定人說,偷蘭遮。 若問:得果不?答言:得。而示以手中果,偷蘭遮。
律攝云:苾芻顯勝法在已,云:有苾芻得如是等勝妙之事,然不自言是我者,並窣吐羅罪。
善見律云:我欲入聚落乞食,著衣持鉢,現聖利相,乃至食竟,悉突吉羅罪。若得利養,若不得利養,悉突吉羅罪。 若有阿練若比丘立制:坐此樹下,此處經行者,得阿羅漢。我等應以香華供養。有惡比丘欲得此供養,往坐行者,犯波羅夷。 若有白衣作寺,入我寺者,是阿羅漢。有惡比丘入此寺者,犯波羅夷。 若眾僧立制:於夏三月中,莫語莫眠,莫受檀越供養。如是非法制,不從不犯。
此戒大乘同制,菩薩以直心是道場,不妄不誑,真語實語。若有利益,善巧攝生,方便有開。設因利養有犯,懺悔如上。
引證。 根本律云:芭蕉若結子,竹葦生其實,如騾懷姙時,斯皆還自害。利養及名譽,愚人所愛樂,能壞眾善法,如劒斬人頭。
首楞嚴經云:如是世界六道眾生,雖則身心無殺盜婬,三行已圓,若大妄語,即三摩提不得清淨,成愛見魔,失如來種。所謂未得謂得,未證言證。或求世間尊勝第一,謂前人言:我今已得須陀洹果,乃至羅漢道、辟支佛乘。十地地前諸位菩薩,求彼禮懺,貪其供養,是一顛迦,銷滅佛種。如人以刀斷多羅木,永殞善根,無復知見,沈三苦海,不成三昧。
涅槃經云:一切眾生雖有佛性,要因持戒,然後乃見。因見佛性,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若有說言:佛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煩惱覆故,不知不見。是故應當勸修方便,斷壞煩惱。作是說者,當知不犯四重。若有說言:我已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以有佛性故。有佛性者,必定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是因緣,我今已得成就菩提。當知是人犯波羅夷。何以故?雖有佛性,以未修習諸善方便,是故未見。以未見故,不能得成菩提。
第四分云:死人有五不好:一、不淨;二、臭;三、有恐畏;四、令人恐畏,惡鬼得便;五、惡獸非人所住處。犯戒人亦如是:一、身口意業不淨;二、惡聲流布;三、諸善比丘畏避;四、諸善比丘見之,生惡心言:我云何乃見如是惡人?五、與不善人共住。 又破戒有五過失:一、自害;二、為智者所訶;三、惡名流布;四、臨終時生悔;五、死墮惡道。 復有五事:一、先所未得物不能得;二、既得不護;三、隨所在眾中有愧耻;四、無數由旬內人稱說其惡;五、死墮惡道。 有五法名為大賊,長壽,作大罪,不被繫縛。何等五?若住無定處,有好伴,若多刀杖,若大富多財寶,有捉者賂之;若有大人親友,或依止王及大臣,有捉者護之;若於遠處作賊而還。破戒比丘亦有五法:多作眾罪,不速為他所舉;若住無定處,有伴黨;若多聞能憶持,初中下言悉善,有文有義,具說淨行,而不能善心思惟,深入正見;若能得四事供養,有舉者賂之;若有大人為親厚,或上座及次座,有舉者護之;若在空野中住,來至大家,求覓利養。是為五法,同彼大賊。
善見律云:一切作諸惡法,無人不知。初作者,護身神見;次知他心,天人知。如此之人,天神俱見。是故大呌喚,展轉相承,傳至梵天。置無色界,餘者悉聞。
優婆塞五戒相經云:佛告比丘:吾有二身:生身、戒身。若善男子為吾生身起七寶塔,至於梵天。若人虧之,其罪尚有可悔;虧吾戒身,其罪無量。
附考。 律攝云:何故初三他勝,先婬後殺,逆次而說?不如餘處殺、盜、婬、妄而為次第。此依犯緣前後而說,又依由前引生後故。由不淨行,便行偷盜;既行盜已,遂殺怨家;殺已問時,便作妄語。又復煩惱最強盛者,在前而制。此四他勝,其相云何?謂無厭離、不忍、不證。然無厭離最強盛者,立為初二:一、於婬欲,二、於資財。不忍故行殺,不證故妄語。
薩婆多毗婆沙云:初破一戒已,毀破受道器,名波羅夷。後更殺人,得突吉羅。實罪雖重,無波羅夷名,以更無道器可破故。
二僧伽婆尸沙法
共有十三條。十誦律云:僧伽婆尸沙者,是罪屬僧,僧中有殘,因眾僧前悔過得滅,是名僧伽婆尸沙。
根本律云:僧伽者,若犯此罪,應依僧伽而行其法,及依僧伽而得出罪。伐尸沙者,是餘殘義。若於四事,隨犯其一,無有餘殘,不得共住。此十三法,有餘殘可治,故名僧殘。
毗尼母云:僧殘者,如人為他所斫,殘有咽喉,名之為殘。如二人共入陣間,一為他所害,命絕;二為他所害,命根少在不斷。若得好醫良藥,可得除瘥;若無者,不可瘥也。犯僧殘者,亦復如是,有少可懺悔之理。若得清淨大眾,為如法說懺悔除罪之法,此罪可除;若無清淨大眾,不可除滅。是名僧殘。
經云:犯僧伽婆尸沙,如化樂天,壽八千歲,墮泥犁中。於人間數,二十三萬零四百萬年。此泥犁即天呌喚地獄,謂獄卒置罪人鐵鑊中,號咷大呌故。
第一故弄失精戒
若比丘,故弄陰失精,除夢中,僧伽婆尸沙。
緣起。 此戒有二制:時佛遊舍衛城,迦留陀夷欲意熾盛,顏色憔悴身體損瘦,隨念憶想弄失不淨,諸根悅豫顏色光澤。親友比丘間知其故,具白世尊。世尊以此因緣集僧,訶責迦留:云何於我清淨法中出家作穢污行?汝愚人!舒手受人信施,復以此手弄陰出精。與諸比丘集十句義結戒:一、攝取於僧,乃至第十、令正法久住。此是初制也。時佛結戒已,有一比丘亂意睡眠,於夢中失精有憶念,覺已疑犯,因是白佛。佛言:亂意睡眠有五過夫:一、惡夢,二、諸天不護,三、心不入法,四、不思惟明相,五、於夢中失精。善意睡眠有五功德,反上可知。故有除夢中無犯,第二結戒也。由癡無智故,依婬事及婬煩惱制斯學處,乃初篇婬根本種類。
釋義, 文分三節:故弄等,正明所犯之事;除夢中,是開條僧伽等,結成所犯之罪。律云:故弄者,實心故作。精者有七種:青色者,轉輪聖王精;黃色者,輪王太子精;赤色者,犯女色多精;白色者,負重人精;黑色者,輪王第一大臣精;酪色者,須陀洹人精;酪漿色者,斯陀含人精。若為樂故出精,為自試故出,為福德故出,為祭祀故出,為生天故出,為布施故出,為種子故,為自憍恣故,為顏色和悅故出精,除夢中者。
結罪。 是中犯者,若為樂故、為自試故、乃至為自憍恣故、為顏色和悅故,如是一切方便弄,失者盡僧殘, 不失者盡偷蘭遮。
若比丘教比丘方便弄,失者,偷蘭遮; 不失,突吉羅。 若教餘人弄,失、不失,一切突吉羅。
第四分云:若女人捉比丘前,彼動身失不淨,僧殘;不動身失不淨,突吉羅。捉後亦如是。捉足禮亦如是。 若以男根逆水、順水,或水灑,或逆風、順風,或口噓,或空中想,身動失不淨,皆僧殘。
此戒具四緣,方成本罪:一、於九種發心中,必有其一;二、要不作道想;三、於六種境,隨用其一故弄;四、於七種精中,隨失一種。若四闕一,律有開條。
兼制。 比丘尼,波逸提。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若比丘尼教比丘失者,偷蘭遮; 不失,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夢中失覺己恐污身污衣牀褥;若以弊物盛棄;若以手捺棄;若欲想出不淨;若見好色不觸失不淨;若行時自觸兩䏶;若衣觸;若大便時;若冷水煖水洗浴;若浴室中揩摩;若大啼哭用力時,一切不作失不淨想;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僧祗律云:若於諸煖處,煖具身觸,若向火、向日,欲令出者,僧殘。 若道中行婬,心自起而失不淨者,是應責心。行時故作方便令出,出者僧殘。如行,住、坐、臥亦如是。 若在空閑處住,見有禽獸交會,見己欲心起,失不淨者,是應責心。若復為受樂故,更方便逐看,欲令出,出者僧殘。 若見男女裸形,欲心起,失不淨者,是應責心。若為樂故,逐看令出,出者僧殘。
根本律云:若苾芻量生支作心受樂,因而泄精者,得窣吐羅底。 若不泄者,得惡作罪。 寧以手執可畏黑蛇,不以染心捉生支, 若以染心觀視生支,得惡作罪。
五分律云:眠時出不淨,覺時發心,身動,偷蘭遮。
眠時身動,覺時發出不淨,突吉羅。 散亂心眠,突吉羅。 憶行婬事,突吉羅。
律攝云:覺為方便,夢中流泄;或復翻此,作心受樂;或前興方便,後乃息心;或作方便,其精欲動,即便攝念,皆得麤罪。
此戒大乘同制。梵網經云:寧以利斧斬斫其身,終不以此破戒之心貪著好觸。
菩薩戒本經云:起五葢心不開覺者,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也。
引證。 大涅槃經云:應於婬欲生臭穢想,乃至不生一念淨想。若夢行婬,寤應生悔。
善見律云:亂意睡眠者,以不定意故。若白日眠,先念某時某時當起。如修多羅中說,佛告諸比丘:若汝洗浴竟欲眠,當作是念:我髮未燥當起。若如是眠善。若夜亦應知時,月至某處當起。若無月,星至某處當起。當念佛為初。十善法中,一一法中,隨心所念,然後眠。
附考。 根本律云:非離欲人有五因緣令生支起,謂大小便逼、或風所動、或為嗢徵加蟲所齧、或由染污心。若離欲人但有其四,無後應知。
第二女身相觸戒
若比丘,婬欲意與女人身相觸,若捉手、若捉髮、若觸一一身分者,僧伽婆尸沙。
緣起。 佛在舍衛國。迦留陀夷因聞佛制戒不弄陰墮精,便伺婦女至房捫摸嗚口,其樂者笑彼所作,其不樂者瞋恚罵詈。諸比丘白佛,佛乃結戒。由癡覆故,因婬煩惱制斯學處,乃初篇婬根本種類。
釋義, 文分二節。婬欲意下,明所犯之事。若觸一一身分下,結成所犯之罪。律云:婬欲意者,愛染污心。 女人者,堪行欲境。身者,從髮至足。身相觸者,摩身前後,若牽近於前、若推却於後、若從下至上逆摩、若從上至下順摩、若坐捉舉於上、若立捉令下坐、若捉前後及捉乳捉髀、若擪捺前後及乳髀等。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與女人身相觸,欲心染着受觸樂,一觸一僧殘,隨觸多少皆僧殘。 女作女想,以身相觸,欲心染着不受樂動身, 若染着受樂不動身,皆偷蘭。若女作女想,以身觸彼衣具,欲心染着受樂, 若染着不受樂,皆偷蘭遮。 若以身觸女衣具,欲心染着動身不受樂,若欲染不動身受樂,皆偷蘭遮。
若女作女想,以身衣觸彼身衣,欲心染着,受觸樂、若不受樂、 若不受樂動身、若受樂不動身、 若不受樂不動身,但有欲心染着,一切突吉羅。
若女作女想,女人捫摸比丘,身身相觸,欲意染着,受觸樂,乃至捉捺,一一皆僧殘。
若女作女想,女人以身衣具觸比丘身,欲心染着,受樂不受樂、動身不動身等,得罪,一一如上。
若天、龍、鬼、神女及畜生女能變形者,身相觸,偷蘭遮。 畜生不能變形者,身相觸,突吉羅。若男子身相觸,突吉羅。 若二形身相觸,偷蘭遮。
若女人作禮捉足,覺觸樂不動身,突吉羅。 若比丘有欲心,觸衣鉢、尼師壇、鍼筒、草秸,乃至自觸身,一切突吉羅。
若女人女人想,僧殘。 人女疑, 人女非人女想, 非人女作人女想, 非人女生疑,皆偷蘭遮。
第四分云:若作女想與男身相觸,作男想與女人身相觸,皆偷蘭遮。 此女餘女想,餘女此女想,身相觸,皆僧殘。 隨女人所倚處,比丘以欲心動之,皆偷蘭遮。
此戒具五緣,方成本罪:一、起欲心染着,二、是人中婦女,三、人婦女想,四、須觸摩受樂,五、必二俱無衣。若緣少,一罪結方便。
兼制。 比丘尼,波羅夷。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
隨開 不犯者:若有所取與相觸,若相解時相觸,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僧祗律云:若女人急捉比丘者,比丘正念住。若心有異,合麤厚衣捉者,偷蘭遮。 若輭薄衣被合捉者,僧殘。 若比丘入城時,若王出,若大會日,多人出入,比丘當住,伺人小稀,然後乃入。若隨多人男女共入者,非威儀。乃至有欲心觸,僧殘。 若比丘乞食時,有端正女人持食與比丘,比丘見女人起欲想者,應放鉢著地,令餘人受。 若女人持食與比丘,若女人一手過食,一手承鉢底者,非威儀。若有欲心,乃至觸,僧殘。 若比丘狹道巷中與女人相逢,比丘應住,待女人過。若競行者,非威儀。若有欲心,乃至觸,僧殘。 若女人落水求救者,作地想捉出,不犯。若竹、木、繩牽出,不犯。若言知汝雖苦,當任宿命者,無犯。
十誦律云:女人為水所漂,應救。雖婬心起,但捉一處,莫放到岸。不應更觸,更觸得罪。 若繡畵女、木女故觸,突吉羅。
善見律云:女人打比丘,比丘以欲心喜受,突吉羅。 若有力女人捉比丘,若眾多女人共捉,不受樂,無犯。
律攝云:若母來抱,若女坐懷中,若於迮路口觸女唇,皆無犯。 五種旁生,可憑渡河:象、馬、特牛、水牛、犛牛。若㹀牛旁生,不應憑渡。
此戒大乘同制如上。
引證 戒因緣經云:阿難為摩鄧伽呪所惑,不犯。
阿含經云:時佛在人間遊行,見火聚熾然,告諸比丘:若使有人捉彼火捫摸鳴之,即燒其皮肉,筋骨消盡。若復有人捉四姓之女門摸鳴之,此二事何者為善?諸比丘言:捉彼等女鳴之,是事為善。若捉火即燒爛,皮骨消盡,得大苦痛,不可堪耐。佛言:寧捉火鳴,乃至筋骨消盡。何以故?不以此因緣墮三惡道。若非沙門自言沙門,乃至覆處作罪,內空腐爛,外現完淨,不消信施,墮三惡道,長夜受苦。是故當持淨戒,受人信施,一切所須,能令施主得大果報。所為出家作沙門,亦得成就。
附考。 僧祗律云:若比丘坐時,女人來禮足,若起欲心,當正身住。應語言:小遠住禮。若女人篤信,卒來接足者,應自嚙舌令痛,不令覺女人細滑。又云:若女人索水者,不應自捉罐澆女手,應以器盛與。若無器,令淨人與。若無淨人,應持罐著牀几上,令其自取。
第三麤惡語戒
若比丘,婬欲意與女人麤惡婬欲語,隨所說麤惡婬欲語,僧伽婆尸沙。
緣起。 迦留陀夷聞佛制戒,不得弄失,不得觸摩。復伺女人至房,說麤惡語,其樂者笑彼所說,不樂者瞋罵愁惱。諸比丘以此因緣白佛,佛訶責已,為僧結戒:此是性罪,由癡障故,依婬煩惱,制斯學處,乃初篇婬根本種類。
釋義, 文分二節。婬欲意下,正明所犯之事。隨所說下,結成所犯之罪。律云:婬欲意如上。女人者,於善惡言能領解。麤惡者,非梵行。婬欲語者,稱說彼二道好惡,若自求、若教求,若問、若答,若解、若說,若教、若罵。若自求者,言:與我二道作如是如是事。 若教求者,謂:天神祐助我,共汝作如是如是事。 若問者,謂:汝二道何似?云何與夫主及外人共事? 若答者,謂:汝二道如是,汝與夫主、外人共通如是。若解、若說亦如是。 若教者,謂:我教汝如是治二道,令夫主及外人愛敬。 若罵者,言:汝破壞、腐爛、燒燋、墮落,共畜作如是事。若復作餘語罵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與女人一反作麤惡語,一僧殘。 隨麤惡語多少,說而了了者,一一僧殘; 說不了了者,一一偷蘭遮。
若與指印書、遣使作相,令彼女人知者,僧殘; 不知者,偷蘭遮。 除此大小便道,說餘處好惡,偷蘭遮。
向天、龍、鬼、神女、畜生女能變形者及黃門二形說麤惡語,彼知者,偷蘭遮; 不知者,突吉羅。 向不能變形畜生女及男子說,突吉羅。若婬欲意、麤惡語、麤惡語想,僧殘; 麤惡語生疑、 非麤惡語、麤惡語想、非麤惡語疑,皆偷蘭遮。
人女人女想,僧殘; 人女疑、 人女非人女想、 非人女人女想、 非人女疑,皆偷蘭遮。
第四分云:女作男想,男作女想,麤惡語,偷蘭遮。
此女作餘女想,餘女作此女想,僧殘。 性好、麤惡語、非欲心,突吉羅。
此戒具六緣,方成本罪:一、有婬欲心,二、須是人婦女,三、人婦女想,四、所說麤惡語,五、必麤惡語想,六、說聽了了。若緣不具,罪結方便。
兼制。 比丘尼,偷蘭遮;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為女人說九漏不淨觀。若說毗尼言次及此乃至夢中語。若錯說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十誦律云:若女人在比丘前,反問言:汝於三瘡門中不如是作耶?乃至百語。比丘隨順其心多少語出,隨一一語,僧殘。
善見律云:若比丘以欲心方便,欲樂此事,假說旁事。若女人解此語,突吉羅。
此戒大乘同制,准上可知。
第四歎身索欲戒
若比丘,婬欲意,於女人前自歎身言:大妹!我修梵行、持戒、精進、修集善法,可持是婬欲法供養我。如是供養第一最。僧伽婆尸沙。
緣起 亦起自前人,因佛結上三戒已,復行歎身索欲,故結此戒。由癡無正智,因婬煩惱,制斯學處,乃初篇婬根本種類。
釋義。 文分二節。婬欲意下。正明所犯之事。僧伽等。結成所犯之罪。律云:婬欲意如上。女人如上。自歎身者。歎身端正好顏色。我是剎帝利、長者、居士、婆羅門種。梵行者。勤修離穢濁。持戒者。不缺、不穿漏、無染污。精進修習善法者。樂閑靜處。時到、乞食、糞掃衣、作餘食法、不食、一坐食、一摶食、塚間坐、露坐、樹下坐、常坐、隨坐、持三衣、唄匿、多聞、能說法、坐禪。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作如是自歎譽己:供養我來。不說婬欲者,偷蘭遮。 若說婬欲,隨自歎身多少,了了者,一一僧殘; 不了了者,皆偷蘭遮。
若手印,若書信,若遣使,若現知相,令彼知者,僧殘; 不知者,偷蘭遮。 除二道,更為索餘處供養,偷蘭遮。
向天龍鬼神女、畜生女能變形者,自歎譽身,說而了了者,偷蘭遮; 不了了者,突吉羅。 向不能變形畜生女自歎譽,突吉羅。 向男子歎,突吉羅。 人女人女想,僧殘; 人女疑, 人女非人女想, 非人女人女想, 非人女疑,皆偷蘭遮。
此戒具五緣,方成本罪:一、有婬欲心;二、是人婦女;三、人婦女想;四、必說婬第一最;五、說聽了了緣。若闕一罪,制方便。
兼制。 比丘尼,偷蘭遮;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比丘語女人言:此處妙尊最上,此比丘精進、持戒、修善法,汝等應以身、口、意業慈供養。若為說毗尼時言說相似者,若夢中語,若錯說,及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此戒大乘同制如上。
引證。 已上四戒,皆由尊者迦留陀夷發起因緣。准薩婆多論中,問云:若欲心多者,何不作大事破戒?答云:此人根熟,應得漏盡故。又應度此舍衛城中,具足千家,大作利益,正少一人,是故不作大事。迦留陀夷功德智慧,當得漏盡,莫見小因緣故,自失敬信也。
律攝云:苾芻修行之時,有二種煩惱或容生起。由忘正念,便憶曾經遠境起染愛心造眾過失,復由現前近境起染愛心而犯眾罪。了知起犯緣已,即於此事生對治心令其除滅。若染緣強勝不能除遣,應就尊宿及閑三藏有德行者,請受教誡作意蠲除。若仍不息,當勤晝夜讀誦聞思簡擇深義,於三寶所至誠供養,師長等處忘自劬勞盡心供給,或遊方時或復減食,或住屍林獨居阿蘭若修不淨觀等,或為四念住,或作無常死想,冀令煩惱除滅。若仍不除,應生慚愧作如是念:我所為非戒不清淨,而復受他信心重施四事供養。又復諸佛又有天眼同梵行者并諸善神,悉觀見我為此不應造眾罪業,當自尅責如救頭然,於清淨境說除其罪勿致後悔。若作如前對治行時,性多煩惱未能殄息,應審自觀察,或應捨戒而為白衣,勿令有罪受他信施,因受用時更造眾多罪惡之業,定感當來苦異熟果。如經廣說,應善修持。
第五媒嫁戒
若比丘,往來彼此媒嫁,持男意語女,持女意語男,若為成婦事,若為私通,乃至須臾頃,僧伽婆尸沙。
緣起。 佛在王舍城靈鷲山中。時迦羅比丘本是王大臣,善知俗法,作是媒嫁。時諸男女婚娶,適意者供養讚歎,不適意者怨詈譏毀。時諸比丘白佛:如來為僧結戒,此是遮罪,由癡覆故。因鄙惡事及鄙業煩惱,制斯學處,乃初篇婬根本種類。
釋義, 文分二節。往來彼此下,正明所犯之事。若為成婦事等下,結成所犯之罪。律云:往來者,使所應可和合者是。 女人有二十種護:若母所保護、若父所保護、 若父母所保護、 或兄所保護、 或姊所保護、 若兄姊所保護。 若自護,謂身得自在。 若法護,謂修行梵行。若姓護,謂不與卑下姓, 若為宗親所保護。 若自樂為他作婢、 若與衣為價作婢、 若與財作婢乃至一錢為價、 若同共作業為婢。 若未成夫婦,水所漂者,水中救得為婢。 若不取,輸稅為婢。 若放去婢,謂買得及家生。 若客作婢,僱錢使作,如家使人。 若他護婢,受他華鬘為要。 若邊方得婢,謂抄劫得。是為二十種。 男有二十種,亦如是。母護男、母護女,遣比丘為使,語彼言:汝為我作婦、若與我私通、若須臾間、若一念頃。
結罪。 是中犯者,若比丘自受語,自往語彼,受彼語還報; 自受語,自往語彼,遣使持報語還; 自受語,遣使語彼,自持報語還; 自受語,共遣使語彼,遣使持報語還;
若比丘自受語、自作書持往彼,自持報書還; 自受語、自作書持至彼,遣使持報書還; 自受語、遣使持書至彼,自持報書還; 自受語、遣使持書至彼,遣使持報書還;
若比丘自受書持至,彼自持報書還; 自受書持至,彼遣使持報書還; 自受書遣使持至,彼自持報書還; 自受書遣使持書至,彼遣使持報書還,如是隨媒嫁多少,說而了了還報者,一一皆僧殘; 說不了了者,一一偷蘭遮。
若比丘受語往彼語不還報, 不受語往彼說還報,皆偷蘭遮。
若比丘受語,不往彼說,不還報; 不受語,往彼說,不還報,皆突吉羅。
若媒嫁天、龍、鬼、神、女、畜生,能變形者,及黃門、二根,說而了了者,偷蘭遮。 說而不了了,突吉羅。 若不能變形,畜生媒嫁,突吉羅。 媒嫁男,突吉羅。
若往來媒嫁作媒嫁想,僧殘; 媒嫁疑, 媒嫁作不媒想, 不媒嫁作媒嫁想, 不媒嫁疑,皆偷蘭遮。
若人女、人女想,媒嫁者,僧殘。 人女疑, 人女、非人女想, 非人女、人女想, 非人女疑,皆偷蘭遮。
若比丘持他書往,不看者,突吉羅。 若為白衣作餘使,突吉羅。
此戒具六緣,方成本罪:一必受他媒嫁囑,二必自作媒嫁想,三須是人婦女,四作人婦女想,五為通說得可,六必還報了了。若闕一緣,本罪不成。
兼制。 比丘尼,僧殘。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為犯。
隨開 不犯者:若男女先已通,而後離別還和合;若為父母病,若繫閉在獄;若為信心優婆塞病,及繫閉在獄;若為三寶,為病比丘等看書持往,并最初未制戒等,是為不犯。
會採。 僧祗律云:若男子有眾多婦,有念者,有不念者。比丘語言:當等視,務令均平。答言:當如師教。比丘爾時得偷蘭遮。 若夫婦鬬諍,比丘便勸喻和合,得偷蘭遮。 若彼夫婦不和,或於佛事僧事有闕,為佛事故,勸令和合,無罪。 若有婦女還家,勸早還夫舍,得偷蘭遮。 有人多畜馬,而無好種生者,倩比丘:某家有生馬,為我求之。比丘為求,得偷蘭遮。 有二比丘,一有女者,語其女言:此是汝婿。一有兒者,語其兒言:此是汝婦。作是語時,俱得僧殘罪。
十誦律云:若夫婦相瞋,夫未唱,非我婦和合者,偷蘭遮; 已唱,非我婦和合者,僧殘。 若受語,解意旨,僧殘; 受意旨,不受語,偷蘭遮。 但受語,不解意旨者,無犯。 若媒事已成,比丘後來佐助,偷蘭遮。
根本律云:門師苾芻至施主家,作如是語:此女長成,何不出適?此男既大,何不娶妻? 若言:此女何不往夫家?此男何不向婦舍?皆惡作罪。
律攝云:以三處定,成媒嫁罪:一、主定,以男意語女,以女意語男;二、事定,謂於男女婦及私通事;三、時定,乃至須臾頃。 凡為媒處人,有尊有卑。尊謂家長,取言為定,翻此成卑。若受言往問,及以還報,二處皆尊,即犯本罪。 若將卑語報彼尊人,得惡作罪。 有其三事,雖不報言,亦成返報:一、期處,二、定時,三、現相。若見我在某處住時,則知事合,是謂期處。若某時見我,則表事成,是謂定時。若見我持鉢,或著新衣,則知事合,是謂現相。作斯三事,他解之時,便成還報。 若指腹媒嫁,若生男女,若俱男俱女,若半擇迦窣吐羅。 若告云:彼家有女,何不求之?意為媒合,便得麤罪。 但有片言,與媒事相應,皆惡作罪。 若弟子語師:我欲為他作媒事。師聞此語,默而許者,得窣吐羅。戒因緣經云:解放畜生,合其牝牡,僧殘。
此戒大乘同制。梵網經云:菩薩應救度一切眾生,淨法與人,而返助人行婬,是無慈心也。
毗尼止持會集卷第三
音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