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尼關要

毗尼關要卷第二

清金陵寶華山律學沙門 德基 輯

二、正釋戒相,有九:初、四波羅夷,至九、七佛略教誡經

初、波羅夷,分四:初、總標,二、別列戒相,三、結問,四、勸持

今初。

諸大德!是四波羅夷法,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

釋 僧祇律云:波羅夷者,義當極惡。以三義釋之:一者退沒,由犯此戒,道果無分;二者不共住,非但失道果而已,不得於僧中羯磨說戒共住故;三者墮落,非唯退沒道果不共住,捨此形命,墮大呌喚地獄中受苦故。

律攝云:波羅市迦者,是極惡義,是他勝義。纔犯之時,被他梵行者所欺勝故。出家近圓,為除煩惱,今破禁戒,反被降伏。又能害善品使消滅故,又復能生惡趣之罪,故名波羅市迦。又被非法軍而來降伏,法王之子受敗於他,既失所尊,故云非沙門非釋子。律云:犯波羅夷者,譬如有人截斷其頭,終不能還活;斷多羅樹心,不復更生長;如針鼻缺,不堪復用;如大石破為二分,終不可還合一處。比丘亦如是,犯波羅夷罪,不復成比丘行。薩婆多論云:波羅夷者,名墮不如意處。如二人共鬪,一勝一負。犯此戒者,不聽懺悔,畢竟永墮負處。又如焦穀種,雖種良田,勤加溉灌,不生苗實。犯戒亦爾,雖勤加精進,終不能生道果苗實。

問曰:犯五篇戒皆名墮落,何故此獨得墮落之名耶?答:餘篇戒中當犯之時亦名墮落,但尋生悔心作法懺悔,罪即消滅。不同此篇纔犯之時,不通懺悔永墮之墮,故獨得其名也。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

二、別列戒相,有四:初、婬,二、盜,三、殺,四、妄。

問:何此四他勝逆次而說,不如餘處殺盜婬妄耶?答:律攝云:先婬後殺。此依犯緣前後而說。

又復煩惱最強盛者,在前而制。此四他勝,其相云何?謂無厭離、不忍、不證。然無厭離最強盛者,立為初二:一、於婬欲,二、於資財。不忍故行殺,不證故妄語。

若以酌量人情,起婬多故,婬乃首制。又婬欲乃生死之原,聲聞不起大悲,惟怖生死,故婬戒為先。殺者慈悲之敵,大士不怖生死,大悲普度,故殺戒居首。故不同餘處殺盜婬妄而說也。每戒釋文,分為九科:初總釋大義,二緣起處,三起緣人,四所立戒相,五解釋文義,六犯戒具緣,七定罪輕重,八隨緣別開,九會詳經論。

○第一婬戒

初總釋。

婬非梵行事,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

梵網經云:一切女人不得故婬等,此是性罪。

律攝云:由癡故,因婬煩惱及婬事故,制斯學處。此戒三緣合結。

二,緣起處。

爾時佛在毗舍離。

三,起緣人。

時迦蘭陀村須提那子,於彼邨中饒財多寶,持信堅固,出家為道。時世穀貴,諸比丘乞食難得。時須提那作是念:我今寧可將諸比丘詣迦蘭陀邨乞食。諸比丘因我故,得大利養,得修梵行,使我宗族快行布施,作諸福德。作是念已,即將比丘詣迦蘭陀邨。母聞子歸,即往子所,語其子言:可時捨道還家。何以故?汝父已死,我今單獨,恐家財物入官。即答言:我今不能捨道,習此非法。今甚樂梵行,修無上道。母如是至三勸,其子再三不允,乃令與婦安子,使種子不斷。子白母言:此事甚易,我能為之。時佛未制戒前,不見欲過,便捉婦臂,將至園中,三行不淨行。時園中有鬼命終,即處其胎,九月生男,字為種子。時須提那行不淨已來,常懷愁憂。同梵行者問知其故,往白世尊。

爾時世尊以此因緣集比丘僧。世尊知而問、知而不問,時而問、時而不問,義合問、義不合不問。世尊知時義合問:須提那!汝實與故二行不淨行耶?如是世尊!我犯不淨行。爾時世尊以無數方便訶責:須提那!汝所為非,非威儀、非沙門、非淨行、非隨順行,所不應為。汝須提那!云何於此清淨法中,乃至愛盡涅槃,與故二行不淨行耶?告諸比丘:寧以男根著毒蛇口中,不持著女根中。何以故?不以此緣墮於惡道。若犯女人,身壞命終墮三惡道。何以故?我無數方便說斷欲法,,斷於欲想,滅欲念,除散欲熱。我說欲如火,如把草炬,亦如樹果。又如假借,猶如枯骨,亦如段肉,如夢所見,如履鋒刃,如新瓦器盛水著於日中,如毒蛇頭,如轉輪刀,如在尖標,如利戟刺,甚可穢惡。佛無數方便訶責已,告諸比丘:自今已去,與比丘結戒。

集十句義:一、攝取於僧;二、令僧歡喜;三、令僧安樂;四、未信者令信;五、已信者令增長;六、難調者令調順;七、慚愧者得安樂;八、斷現在有漏;九、斷未來有漏;十、正法得久住。

一、攝取於僧。

二、令僧歡喜。

三、令僧安樂。

四、未信者令信。

五、已信者令增長。

六、難調者,令調順。

七、慚愧者得安樂。

八、斷現在有漏。

九、斷未來有漏。

十、正法得久住。

欲說戒者,當如是說:若比丘犯不淨行,行婬欲法,是比丘波羅夷,不共住。如是世尊與諸比丘結戒。時有䟦闍子比丘,愁憂不樂梵行,即還家共故。二、行不淨行。彼作是念:將不犯波羅夷耶?當云何?即便語諸同學:善哉長老!為我以此事白佛。隨佛所教,我當奉行。時諸比丘白佛。佛言:癡人犯波羅夷,不共住。若有餘人不樂淨行,聽捨戒還家。若復欲出家修梵行,應度令出家受大戒。乃更結不還戒,戒羸不自悔之語。時有一乞食比丘,依林中住。有一雌獼猴,先在彼林中。時乞食比丘到邨乞食,還在林中食。食已,餘食與此獼猴。如是漸漸調順,逐比丘後行,乃至手捉不去。此比丘即捉獼猴,共行不淨。時有眾多比丘,案行住處,至彼林中。時彼獼猴在比丘前,現其婬相。時諸比丘作是念:將無餘比丘作此不淨行耶?屏處伺之,見已即來語言:如來不制言比丘不得行不淨行耶?報言:如來所制男女,不制畜生。諸比丘往白佛,佛以無數方便訶責已,初入波羅夷。自今已去,當如是說戒:

四,所立戒相。

若比丘,共比丘同戒,若不還戒,戒羸不自悔,犯不淨行,乃至共畜生,是比丘波羅夷,不共住。

釋義。 若比丘者,有八種比丘:一、名字比丘,二、相似比丘,三、自稱比丘,四、善來比丘,五、乞求比丘,六、着割截衣比丘,七、破結使比丘。八受大戒,白四羯磨,如法成就,得處所比丘。是中比丘,若受大戒,白四羯磨,如法成就,得處所住比丘法中,是名比丘義。共比丘者,如餘比丘,受大戒,白四羯磨,如法成就,得處所住比丘法中,是名共比丘義。云何名為同戒?我為諸弟子結戒已,寧死不犯。是中共餘比丘,一戒、同戒、等戒,是名同戒。云何名為不捨戒?顛狂捨戒、心亂捨戒、痛惱捨戒、啞捨戒、聾捨戒、瘂聾捨戒、顛狂心亂痛惱瘂聾人前捨戒、中國人邊地人前捨戒、邊地人中國人前捨戒、不靜靜想捨戒、靜作不靜想捨戒、戲笑捨戒,若天、若龍、若夜叉、若餓鬼、若睡眠人、若死人、若無知人,若自不語,若語前人不解,如是等不名捨戒。

云何名捨戒?若比丘不樂梵行欲得還家,厭比丘法常懷慚愧,貪樂在家,貪樂優婆塞法、或念沙彌法、或樂外道法、或樂外道弟子法、或樂非沙門非釋子法,便作如是語:我捨佛、捨法、捨比丘僧、捨和尚、捨同和尚、捨阿闍黎、捨同阿闍黎、捨諸梵行、捨戒、捨律、捨學事、受居家法、我作淨人、我作優婆塞、我作沙彌、我作外道及作外道弟子、我作非沙門非釋子。如是說而了了者,是名捨戒。戒羸不自悔者,或有戒羸不捨戒,或戒羸而捨戒。何者戒羸不捨戒?若比丘愁憂,不樂梵行,欲得還家,厭比丘法,常懷慚愧,意樂在家,乃至樂作非沙門非釋子法,便作是言:我念父母兄弟、姊妹婦兒、邨落城邑、田園浴池,我欲捨佛法僧乃至學事,欲受持家業,乃至非沙門非釋子。是謂戒羸不捨戒。

何者戒羸而捨戒?若作如是思惟:我欲捨戒。便捨戒,是謂戒羸而捨戒。

犯不淨行者,是婬欲法,乃至共畜生者,是比丘波羅夷不共住。不共住者有二:同一羯磨、同一說戒。不得於是二事中住,是名不共住。

犯緣。 此戒具足四緣,方成本罪。若緣有缺,罪結方便:一、有欲心受樂,二、堪行婬境,三、要根全,四、入過限。復有五因緣而犯諸罪:一、無知故,二、放逸故,三、煩惱熾盛故,四、不尊敬教故,五、無慚愧故。以無慚愧故,不尊敬受持如來所制清淨禁戒。或可五義相躡而起,由無知故放逸,放逸故煩惱盛,煩惱盛故不尊敬教,不尊敬教故無慚愧也。

善見云:若長老聞此不淨行,慎勿驚怪。何以故?如來憐愍我輩,為結戒故,說此惡言。若不說者,云何得知波羅夷、偷蘭遮、突吉羅?若法師為人講聽者,慎勿露齒笑,若有笑者驅出。何以故?佛憐愍眾生,金口所說,汝等應生慚愧心而聽,何以笑?

定罪 此中犯者,三種行:不淨行波羅夷,人、非人、畜生

復有五種行不淨行波羅夷:人婦、童女、二形、黃門、男子。

於三種婦行不淨行,波羅夷:人婦、非人婦、畜生婦。

如是三種童女。

三種二形。

三種不能男。

三種男子:

犯人婦,三處波羅夷:大便道、小便道及口。

非人婦、畜生婦,人童女、非人童女、畜生童女,人二形、非人二形、畜生二形,三處亦如是

人黃門二處行不淨行,波羅夷。大便道及口。

非人黃門、畜生黃門亦如是。

人男、非人男、畜生男亦如是。

比丘有婬心,向人婦女大便道、小便道及口,若初入,波羅夷;不入,不犯。有隔有隔、有隔無隔、無隔有隔、無隔無隔,波羅夷。乃至畜生亦如是。

若比丘婬意向睡眠,婦女若死形未壞,大便道、小便道及口亦如是。

若比丘為怨家將至人婦女所,強持男根令入三處,始入覺樂、入已樂、出時樂,波羅夷。於三時中隨有一時受樂,皆波羅夷。乃至男子亦如是。

若怨家強捉比丘,大便道中行不淨行,若初入時、入已出時,於三時中隨有一時受樂,皆波羅夷。從道入道,從道入非道,從非道入道。若齊限入、若盡入,若語、若不語,皆波羅夷。若比丘方便求欲行不淨行,成,波羅夷;不成,偷蘭遮。

若比丘教比丘行不淨行,彼比丘若作教者,偷蘭遮;若不作教者,突吉羅。

比丘尼教比丘行不淨行,若比丘作尼,偷蘭遮;不作尼,突吉羅。

除比丘、比丘尼,餘眾相教,行不淨行,作不作,盡突吉羅。若死屍半壞,行不淨行,入便偷蘭遮。

若多分壞。

若一切壞,偷蘭遮。

若骨間行不淨行,偷蘭遮。

若穿地作孔、摶泥作孔,若君持口中,犯偷蘭遮。若道作道想,波羅夷。

道疑,波羅夷。

道非道想,波羅夷

非道道想,偷蘭遮。

非道疑,偷蘭遮。

僧祗律云:若比丘以染汙心,欲看女人,得越毗尼心悔。若眼見,若聞聲,犯越毗尼罪。

相觸,得偷蘭遮。乃至入如胡麻,波羅夷。

若身大,雖入不觸其邊者,得偷蘭遮。若女人裂為二分,就二分行婬者,偷蘭遮

繫令合行婬者,波羅夷。

薩婆多論云:欲作重婬,若起還坐,輕,偷蘭遮。

發足趣女人,未捉已還,及捉已失精,乃至共相嗚抱輕,偷蘭。

男形垂入女形已來,未失精,亦輕偷蘭。

若失精重,偷蘭。

若男形觸女形及半珠已還,不問失精不失精,盡重偷蘭。

若生女、死女三處行婬,若壞墮蟲食於中行婬,俱得重偷蘭。

若生女、死女非處行婬,腋下、股間行婬,得重偷蘭。

若發足向死人女、非人女、畜生女二根,欲作重婬,得罪如前。

發足向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黃門,欲作重婬,得罪同前。

若先正為女人上出精而已,除三瘡門,一切身分處精出,僧殘。

若先為摩捉,嗚抱而已,若摩若捉,盡僧殘。

若欲女人身上出精,手已摩捉,精未出便止,四人偷蘭。

比丘尼,波羅夷;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滅擯。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若睡眠無所覺知。不受樂。一切無有婬意。不犯。

第四分云:佛在舍衛國。有比丘住阿蘭若處,晝日眠時,有取薪女人於比丘上行婬已,去比丘不遠而住。比丘覺已,見身不淨汙,念言:此女必於我身上行婬。生疑問佛。佛言:汝覺不?答言:我不覺。佛言:不犯。比丘不應如是處晝眠。

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癡狂、心亂、痛惱所纏。

會詳 楞嚴經云:若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婬,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婬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婬,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又云:當觀婬欲,猶如毒蛇,如見怨賊。先持聲聞四棄八棄,執身不動;後行菩薩清淨律儀,執心不起。禁戒成就,則於世間永無相生相殺之業。又云:必使婬機身心俱斷,斷性亦無,於佛菩提,斯可希冀。

梵網經云:持佛禁戒,作是願言:寧以此身投熾然猛火大坑刀山,終不毀犯三世諸佛經律,與一切女人作不淨行。

法苑珠林云:二種婬報:一、婦不貞潔,謂因前世犯他妻妾,邪行穢汙,故感今生婦不貞艮端潔也;二、得不順意眷屬,謂因前世邪婬,奪人所寵,令不如意,故感今生眷屬常不順意也。

○第二盜戒

初總釋。

盜乃最為不良之事,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

梵網經云:自盜、教人盜、方便盜、呪盜,乃至鬼神有主物、劫賊物、一切財物不得故盜等,此是性罪,然菩薩見機得作。戒本經云:菩薩淨戒律儀,善權方便,為利他故,於諸性罪少分現行。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律攝云:此由癡故,因積畜事,畜積煩惱,制斯學處。

二,緣起處。

爾時佛遊羅閱城耆闍崛山中。

三,起緣人。

時羅閱城中有比丘,字檀尼迦陶師子。在閒靜處,止一草屋,入邨乞食。後有取薪人,破其草屋持歸。比丘乞食還,作是念:我今自有伎藝,寧可和泥作全成瓦屋。取薪、牛糞燒之,屋成赤色如火。爾時世尊從耆闍崛山下,遙見此舍色赤如火,知而故問。諸比丘以此因緣具白世尊。世尊以無數方便訶責:自今已去,不得作赤色全成瓦屋。作者,突吉羅。時世尊勅諸比丘:汝等共集,相率速詣打破。檀尼迦見屋破已,時摩竭國王有守材人,與檀尼迦親厚知識,乃語守材人:汝知王瓶沙與我材木不?彼人言:若王與者,好惡多少,隨意自取。王所留要材,比丘輙斫截持去。時有一大臣統知城事,至材坊見王所留要材斫截狼籍,問知其故,白王。檀尼迦比丘後往王所,王言:大德應死。王自念言:何以少材而斷出家人命?是所不應。訶責已放去。諸臣不平,羅閱城中居士譏嫌。少欲比丘聞白佛。佛以此因緣集比丘僧,知而故問檀尼迦比丘:汝審爾不?答言:實爾。世尊以無數方便訶責。有一比丘名曰迦樓,本是王大臣,善知世法。去佛不遠在眾中坐,世尊知而故問:王法不與,取幾許物應死?比丘言:若取五錢若直五錢物應死。世尊告諸比丘:檀尼迦癡人!多種有漏處,最初犯戒。自今已去與諸比丘結戒。

四,所立戒相。

若比丘,若在邨落,若閒靜處,不與盜心取,隨不與取法,若為王、王大臣所捉,若殺,若縛,若驅出國:汝是賊,汝癡,汝無所知!是比丘波羅夷,不共住。

釋義。 邨者,有四種:一者周帀垣墻,二者柵籬,三者籬墻不周,四者四周有屋。閒靜處者,邨外靜地。不與者,他不捨。盜者,盜心取,隨不與。取法者,若五錢,若五錢直。王者,得自在,不屬人。大臣者,種種大臣,輔佐王

捉者。殺者。縛者。驅出國者。汝是賊,汝癡,汝無所知。

犯緣。 此戒具足五緣,方成本罪。若緣有缺,罪便開輕:一、有盜心,二、有主物,三、有主想,四、直五錢,五、離本處。

定罪。 此中犯者,共有七十二句。今去複存,單合有十句:若自手取、若看取、若遣人取、非己物想取、非暫用取、非本意取、他物他物想取、若離本處有主有主想取、他護他護想取,波羅夷。

處者,若地處、若地上處、若乘處、若擔處、若虗空、若樹上、若邨、若阿蘭若處、若田、若處所、若舡、若水處、若私度關塞不輸稅、若取他寄信物、若水楊枝樹果草木、無足二足四足多足眾生、若同財業、若要、若伺候、若守護、若邏要道,是謂處。

地處者,地中伏藏未發出七寶:金、銀、真珠、瑠璃、璧玉、硨磲、碼碯、生像、金銀、衣被。若復有餘地中所須之物屬主者,若以盜心取五錢、若過五錢、若牽挽取、若埋藏、若舉離本處,初離,波羅夷;方便欲舉而不舉,偷蘭遮。

地上者,金銀乃至所須之物屬主。

乘處者,乘有四種:象乘、馬乘、車乘、步乘。若復有餘乘,盡名為乘。乘上若有金銀七寶,乃至所須之物有主。

若取乘,從道至道,從道至非道,從非道至道,從坑中至岸上,從岸上至坑中

擔處者,頭擔、肩擔、背擔、若抱、若復有餘擔,此諸擔上有金銀七寶,乃至所須之物有主。

若取擔者,從道至道,乃至坑中,

空處者,若風吹毳、若劫貝、若拘遮羅、若差羅波尼、若芻摩、若麻、若綿、若󰊇躭嵐婆、若頭頭羅、若鴈、若鶴、若孔󳭋、鸚鵡、鸜鵒,若復有餘所須之物有主。

上處者,若舉物在樹上、墻上、籬上、杙上、龍牙杙上、衣架上、繩牀上、木牀上,若大小褥上、枕上、地敷上,有金銀七寶乃至所須之物,有主。

邨處者,邨有四種,如上。若邨中有金銀,乃至所須之物有主。

若以機關攻擊破村,若作水澆,或依親厚強力,或以言辭辯說誑惑而得,得者波羅夷,不得偷蘭遮。

若處者,邨外有主空地,彼空處有金銀七寶,乃至所須之物有主。

若以方便壞他空地,若作水澆,或依親厚強力,或以言辭辯說而得。

田處者,稻田、麥田、甘蔗田,若復有餘田,彼田中有金銀七寶,乃至所須之物有主。

若方便壞他田,若作水澆,若依親厚強力,或以言辭辯說誑惑而得。

處所者,若家處所、若市肆處、若果園、若菜園、若池、若庭前、若舍後、若復有餘處,彼有金銀七寶乃至所須之物,有主。

船處者,小船、大船、壺船、一木船、舫船、櫓船、龜形船、鼈形船、皮船、浮瓠船、果船、懸船、筏船。若復有餘船,上有金銀七寶,乃至所須之物,有主

若從此岸至彼岸。從彼岸至此岸。若順流。若逆流。若沉着水中。若移着岸上。若解移處

水處者,若藏金銀七寶衣被沉着水中,若水獺、若魚、若鼈、若失收摩羅、若優󰊇羅華、󰊇頭摩華、拘物頭華、分陀利華,及餘水中之物有主。

若以方便壞他水處,直五錢,波羅夷;減五錢,偷蘭遮

輸稅者,比丘無輸稅法,若白衣應輸稅物,比丘以盜心為他過物、若擲關外、若五錢、若過五錢、若埋藏舉、若以辯辭言說誑惑、若以呪術過。

取他寄信物者,持寄信物去作盜心,取五錢若過五錢,頭上移着肩上,若從右手移着左手,從左手移着右手,若抱中,若着地,舉離本處。

水者,若大小瓮及種種水器、若眾香水、若藥水,以盜心取五錢、若過五錢。

楊枝者,若一、若兩、若眾多、若一抱、若一束、若一擔、若香所熏、若藥塗、若盜心取五錢、若過五錢、若牽挽取離本處。

園者,一切草木、藂林、華果有主。

無足眾生者,蛇、魚及餘無足眾生有主

二足眾生者,人、非人、鳥及餘二足眾生有主。

四足眾生者,象、馬、馲駝、驢、鹿、羊,及餘四足眾生有主。

多足眾生者,蜂󳬂周隆伽若百足,及餘多足眾生有主,以盜心取直五錢若過五錢。

同財業者,同事業得財物,當共以盜心取五錢、若過五錢。

共要者,共他作要,教言:某時去、某時來。若穿墻取物、若道路劫取、若燒,從彼得財物來,共以盜心取,直五錢、若過五錢。

伺候者,我當往觀彼邨,若城邑、若船渡處、若山谷、若人所居處、市肆處、作坊處,於彼所得物,一切共以盜心取直五錢、若過五錢。

守護者,從外得財物來,我當守護,若所得物一切共。若以盜心取,直五錢、若過五錢。

看道者,我當看道。若有王者軍來、若賊軍來、若長者軍來,當相告語。若有所得財物,一切共。若以盜心取直五錢、若過五錢,如上一切初離本處,波羅夷。方便欲舉而不舉,偷蘭遮。

方便求過五錢,得過五錢。

得五錢,皆波羅夷。

得,減五錢;不得,皆偷蘭遮。

方便求五錢,得過五錢,得五錢,波羅夷。

得,減五錢;不得,偷蘭遮。

方便求減五錢,得過五錢,得五錢,波羅夷。

得減五錢,偷蘭遮。

不得,突吉羅。

教人方便求過五錢,得過五錢,得五錢,二俱波羅夷。

得,減五錢;不得,二俱偷蘭遮。

方便教人求五錢,得過五錢,得五錢,二俱波羅夷。

得,減五錢;不得,二俱偷蘭遮。

方便教人求,減五錢,得過五錢,得五錢,取者,波羅夷;教者,偷蘭遮。

得減五錢,二俱偷蘭遮。

不得,二俱突吉羅。

方便教人求五錢、若過五錢,受教者取異物,取者,波羅夷;教者,偷蘭遮。

方便教人求五錢、若過五錢,受教者異處取物,受教者波羅夷,教者偷蘭遮。

方便教人求五錢、若過五錢,受教者謂使取物無盜心而取,得五錢、若過五錢,教者波羅夷,受使者無犯。

若教人取物,受教者謂教盜取,若取得直五錢、若過五錢,受教者波羅夷,教者無犯。

有主有主想,不與取五錢、若過五錢,波羅夷

有主疑,偷蘭遮。

無主有主想,偷蘭遮。

無主疑,偷蘭遮。

有主!有主!想減五錢,偷蘭遮。

有主疑,減五錢,突吉羅。

無主有主,想減五錢。

無主疑,減五錢,盡突吉羅。

根本律云:起盜心,興方便,得惡作罪。觸彼物,窣吐羅底也。舉離處滿五錢,波羅市迦

不滿者,得粗罪。若是畜生邊物,觸彼物,惡作罪。舉離處滿五錢者,得麤罪。

不滿者,惡作罪。

僧祇律云:有比丘多有衣盋,大畜弟子。彼諸弟子不修戒行,作是念言:可往和尚、阿闍黎房中盜諸衣󰊇,自己衣󰊇亦在師房中。便共作要:汝得衣物者,與我共分。若我得者,亦共汝分。便入房中,就衣架上捉和尚、阿闍黎衣,徙就己衣。衣不離本架者,犯偷蘭遮。

若舉師衣,離架着己衣中者,波羅夷。

若師衣帶、衣角、若線縷未離衣架者,未波羅夷。

一切離已,波羅夷。

若彼和尚、阿闍黎,疑是弟子或能偷我衣󰊇,便自藏衣󰊇更着餘處。其弟子便入暗中,誤偷自己衣󰊇,出外不分故,是中半衣邊。滿者,波羅夷。若比丘在道行為賊所劫,或賊少比丘多、或賊藏物已更往餘處,是比丘若未作失想,還奪還取,無罪。

若已作失想,還奪還取,便為賊復劫,賊滿五錢,波羅夷。

又或順道去,漸近聚落,持物將分,比丘還從乞,得無罪。

若以勢力恐怖令還,無罪。

若告聚落主,方便慰令還,無罪。

若知令彼或殺、或縛,則不應告。

若比丘,作摩摩帝,塔無物,眾僧有物,便作是念:天人所以供養眾僧者,皆蒙佛恩。供養佛者,便為供養眾僧。即持僧物修治塔者,此摩摩帝得波羅夷。

若塔有物,眾僧無物,便作是念:供養眾僧者,佛亦在中。便持塔物供養眾僧。摩摩帝用者,得波羅夷。

若塔無物,僧有物,得如法貸。但分明疏記言:某時貸用,某時得當還。

若僧無物,塔有物,亦如是。

若交代時,應僧中讀疏,分明付授;若不讀疏,越毗尼罪。

若有二比丘共財應分,一比丘盜心獨取,除自分、他分,滿波羅夷。

若同意取者,無罪。

若作是念:我今用,後當償還無罪

第四分云:眾多比丘遣一人取他物,得五錢以上共分,雖各得減五錢,盡波羅夷。於彼處得直五錢物,到此處直減五錢,波羅夷。於彼處得減五錢物,到此處直過五錢,偷蘭遮。知前人以盜心使我取物,先可之,後悔不往,突吉羅。

欲盜他衣,錯取己衣,偷蘭遮。

他盜取物而奪取彼盜者,波羅夷。

前後取滿五錢者,波羅夷。若自受用,若令他損減,一切波羅夷。

律攝云:獵師逐鹿,走入寺中,隨傷不傷,不還無罪。若鹿被箭,入寺便死,應還勿留。

若與賊同心,示彼舍處,後時受分,隨得招罪。若後生悔,向彼物家報遣防護,勿令失脫。設彼賊偷,皆得方便罪。後雖受分,亦窣吐羅。

與賊同行,欲為盜事,中路而退,但得惡作。

同心作賊、為他守道、分物受分者,成犯。

由怖為伴,無心共盜,彼雖偷得,苾芻非犯。

若持自物或是他物,作如是語:欲偷稅。得越法罪。

教偷稅者,從異道去,得惡作罪。

若作惡心,指他異道,冀免稅直,得窣吐羅罪。

若持他物過彼稅處,無心取分者,麤罪。

未至稅處,或取半分,或取全分,而未過稅處,得窣吐羅。若過稅處,數滿本罪。

若持己物到於稅處,使他越過,亦得本罪。

實是己財,決心迴與父母兄弟等。告掌稅者,此非我物,不與汝稅。或乘空去,或口含,或衣裏,或避路,並得粗罪。若為父母及三寶事,持物過稅處,應為稅官種種說法,稱讚三寶,說父母恩。彼不取直者,無犯。

若猶索者,應與。

盜事略有五種:一、對面強取,二、竊盜取,三、調弄取,四、恩寄取,五、與更奪取。此之五事,咸是盜收

有施物來,知非己分,言我合得者,窣吐羅罪。

若受其分,准數成犯。

他不請食輙去食者,得惡作罪。

若興方便欲盜他財,觸着之後便從主乞,彼與得時得前麤罪。

初為貸借,後欲不還,決絕之時,便得本罪。

若他寄物,先作盜心,得窣吐羅;後時移處,便得本罪。

若先移處,後心決絕,亦得本罪。博奕偷子,迷惑取物,准數成犯。

凡是賭物,皆得惡作。

意偷彼物而錯偷此,既乖本心,但得粗罪。

五分云:非同意人,輒作同意取其衣食,突吉羅。

善見云:若受人寄物,物主還取,答言:我不受汝寄。突吉羅。

令物主狐疑,偷蘭遮。

主言:我不得此物。波羅夷。

若偷人取物,比丘以偷心奪取物,離偷人身分。若此人健,又奪物去,比丘雖不得物,波羅夷。以決定得偷心,離本處故。

若檀越施眾僧果樹,或擬衣服、或擬湯藥,眾僧不得分食。若以果樹為四事布施比丘:以盜心過分食,隨直多少結罪。

若為作房舍施眾僧迴食,得偷蘭遮,應還直。

若為衣施,應作衣。若饑儉時,眾僧羯磨和合食用,無罪。

以衣施作房舍,以房舍施作衣食,亦如是。

寺中房舍,多無人修治敗壞,應留好者;餘粗敗得壞,賣為食用,為護住處故。

十誦云:若水中浮物來,比丘以偷奪心取,選擇時,偷蘭遮。

若捉留住後水到前,或沉着水底,或舉離水直五錢以上,波羅夷。

盜佛舍利,偷蘭遮。

若尊敬清淨心取,無罪。

盜經卷隨計直犯。

盜塔寺中供養具,若有守護,隨計直犯。

奪神像物,偷蘭遮。

薩婆多云:若自盜他物,欲取五錢,五錢已上,從始發足,步步輕偷蘭;乃至選擇取三錢已,還得輕偷蘭;四錢,成重偷蘭。

若取一錢乃至四錢,亦爾。

若遣使取他物,當教時,得輕偷蘭;取五錢已上,離本處時,得重罪。

若盜僧物五錢已上,得重偷蘭。

四錢已下,得輕偷蘭,而報罪甚深。

若舍屬一主,物不異主,若不離地,未出家界,步步輕,偷蘭。

若入女、姊妹、奴婢房中,得波羅夷。

若入兄弟兒房中,得輕偷蘭。

若出主地相,亦波羅夷。

比丘尼,波羅夷;三小眾,突吉羅、滅擯。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與想取、己有想取、糞掃想、暫取想、親厚意想,一切無罪。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會詳 首楞嚴經云:若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偷,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偷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偷,必落邪道,上品精靈,中品妖魅,下品邪人。

法苑珠林云:偷盜二報:一、貧窮,謂因前世盜他財物,令彼空乏,故感今生自亦貧窮也;二、不得自在,謂因前世劫奪他財,而令他人不得自在,故感今生雖有財物,而屬五家,不得自在受用也。

毗尼關要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