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報記輯書

冥報記輯書目錄

卷第一

晉居士周閔三寶感應錄卷中

晉王範妾廣記一百二十九

宋沙門僧規珠林八十三

宋司馬文宣珠林六 廣記三百二十五

宋王胡珠林六 廣記三百二十二

宋李旦珠林六 廣記三百八十二

宋鄭鮮之珠林六

隋寶室寺法藏珠林十八

隋釋慧雲珠林九十七

卷第二

隋皇甫兄弟珠林七十四

隋趙文若珠林九十四

唐柳撿珠林十八

唐謝弘敞妻許氏珠林九十四 廣記三百八十六

唐趙文信珠林十八

唐劉弼珠林十八

唐李壽珠林六十四 廣記一百三十二

唐賈道羨珠林十八

唐方山開珠林六十四 廣記一百三十二

卷第三 拾遺

隋耿伏生珠林五十七

唐賀悅珠林七十三 廣記一百三十二

唐任義方珠林三十六 廣記三百八十二

唐姜滕生珠林七十九 廣記一百十六作勝生

唐王千石珠林四十九

唐邢文宗珠林七十 廣記一百二十一

唐杜通達珠林七十 廣記一百二十一

唐陸孝政珠林七十三 廣記一百三十二

唐咸陽婦人梁氏珠林七十六 廣記三百八十六

唐傅奕珠林七十九 廣記一百十六引作地苦記

唐兖州人珠林二十八 廣記二百九十七

卷第四

唐李知禮珠林六十四 廣記一百三十二

唐薛孤訓珠林九十五 廣記一百十六誤作冥祥

唐陸懷素珠林十八 廣記一百二

唐楊師操珠林七十六 廣記三百八十二誤作冥祥記

唐頓丘李氏珠林九十四 廣記一百九

唐嶲州縣令廣記一百十六誤作冥祥記

唐徐王任珠林六十四

唐僧義孚廣記一百十六

卷第五

唐李義琰珠林七十三 廣記一百二十七

唐清禪寺金像珠林十四

唐李思一珠林九十一

唐杜智楷珠林四十六 廣記一百十一

唐齊士望珠林七十三 廣記三百八十二

唐劉善經珠林二十六

唐盧元禮珠林六十四

唐僧玄高珠林二十六

唐裴則男珠林九十七 廣記三百八十二

唐石壁寺僧珠林五十 廣記一百九

唐陽武婦女朱氏珠林五十七

卷第六

唐路伯達珠林五十七

唐韋知十珠林九十四 廣記九十九

唐王懷智珠林三十三

唐夏候均珠林八十九

唐王會師珠林五十二

唐劉摩兒珠林六十四 廣記一百三十二

唐館陶主簿周珠林七十四 廣記一百二十七

唐李虔觀珠林十八

唐信都元方珠林七十二

唐封元則珠林七十三

卷第七

唐李信珠林五十二 廣記一百三十四

唐孫壽珠林十八 廣記一百三

唐童子寺佛像珠林十四

唐尼修行附任五娘珠林九十四 廣記一百三

唐姚明解珠林七十九

唐謝氏珠林九十四

唐濟陰縣經驗珠林十八

唐漁陽縣佛像珠林十四

唐倪氏妻皇甫氏珠林六十二

唐司馬喬卿珠林十八 廣記一百三

冥報記輯書目次

冥報記輯書卷第一

晉周閔

江南人也,晉護軍將軍,世奉法。蘇峻之亂,都邑人士皆東西被遷,聞家有大品,以半幅八丈素反覆書之,又有餘經數臺,大品亦雜在其中。既當避難,行不能得盡持去,尤諸大品不知在何臺中,倉卒應去,不展尋橡,徘徊歎吒,不覺大品忽自出外,閔驚喜持去。周氏遂世寶之,今云尚在。一說云:周嵩婦胡母有素書大品,素廣五寸,而大品一部書在矣。

晉富陽縣令王範妾桃英

殊有姿色,遂與閣下丁豐、史華期二人姦通。範當出行不還,帳內督孫元弼聞丁豐戶中有環珮聲,覘視,見桃英與同被而臥。元弼扣戶叱之,桃英即起,攬裙理鬂,躡履還內。元弼又見華期帶佩桃英麝香,二人懼元弼告之,乃共謗元弼與桃英有私。範不辯察,遂殺元弼。有陳超者,當時在座,勸成元弼罪。後範代還,超亦出都看範。行至赤亭山下,值雷雨日暮,忽然有人扶超腋,逕曳將去。八荒澤中,雷光照見一鬼,面甚青黑,眼無睛子,曰:吾孫元弼也。訴怨皇天,早見申理,連時候汝,乃今相遇。超叩頭流血。鬼曰:王範既為事主,當先殺之。賈景伯、孫文度在泰山玄堂下,共定死生名錄。桃英魂魄亦取在女青亭。至天明,失鬼所在。超至楊都,詣範,未敢謝之,便見鬼從外來,逕入範帳。至夜,範始眠,忽然大魘,連呼不醒。家人牽青牛臨範上,并加桃人左索,向明小蘇,十數日而死。妾亦暴亡。超乃逃走長千寺,易性名為何規。後五年二月三日,臨水酒酣,超云:今當不復畏此鬼也。低頭便見鬼影已在水中,以手搏超鼻,血大出,可一升許,數日而死。

宋沙門僧規者

武當寺僧也。時京兆張瑜于此縣常請僧規在家供養。永初元年十二月五日,無痾忽暴死,二日而蘇愈。自說云:五日夜二更中,聞門衖間嘵嘵有聲。須臾,見有五人,炳炬火,執信幡,徑來入屋,叱喝僧規。規因頓臥怳然,五人便以赤繩縛將去。行至一山,都無草木,土色堅黑,有類石鐵。山側左右,白骨填積。山數十里,至三岐路,有一人甚長壯,被鎧執杖,問曰:五人有幾人來?答:正一人耳。五人又將規入一道中,俄至一城外,有屋數十,築壤為之。屋前有立木,長十餘丈,上有鐵梁,形如楔槹。左右有匱貯土,土有品數,或有十斛形,亦如五升大者。有一人衣幘竝赤,語規曰:汝生世時,有何罪福?依實說之,勿妄言也。規惶悑未答。赤衣人如局吏云:可開簿檢其罪福也。有頃,吏至長木下,提一匱土,懸鐵梁上稱之,如覺低仰。吏謂規曰:此稱量罪福之秤也。汝福少罪多,應先受罰。俄有一人,衣冠長者,謂規曰:汝沙門也,何不念佛?我聞悔過,可度八難。規於是一心稱佛。衣冠人謂吏曰:可更為此人稱之。既是佛弟子,幸可度脫。吏乃復上匱稱之,秤乃正平。既而將規至監官前辯之。監官執筆觀簿,遲疑久之。又有一人,朱衣玄冠,珮印綬,執玉版,來曰:筭簿上未有此人名也。監官愕然,命右。右收錄云:須󱅨見。反縛向五人來。監官曰:殺鬼何以濫將人來?乃鞭之。少頃,有使者稱:天帝喚道人來。既至帝宮,經見踐歷,略皆金寶,精光晃昱,不得凝視。帝左右朱衣寶冠,飾以華珍。帝曰:汝是沙門,何不勤業,而為小鬼橫收捕也?規稽首諸佛,祈思請福。帝曰:汝命未盡,今當還生。宜勤精進,勿屢游白衣家,殺鬼取人,亦多枉濫,如汝比也。規曰:橫濫之戹,當以何方而濟免之?帝曰:廣設福業,最為善也。若不辦爾,可作八關齋,生免橫禍,死離地獄,亦其次也。語畢,遣規去。行還未久,見一精舍,大有沙門。見武當寺主白法師、弟子慧進皆在焉。居宇宏整,資待自然。規請欲居之。有一沙門曰:此是福地,非君所得處也。使者將規還至瑜家而去。何澹之,東海人,宋大司農。不信經法,多行殘害。永初中得病,見一鬼,形甚長壯,牛頭人身,手執鐵叉,晝夜守之。憂悑屏營,使道家作章符印錄,備諸禳絕,而猶見如故。相識沙門慧義聞其病,往候之。澹為說所見。慧義曰:此是牛頭阿旁也。罪福不昧,唯人所招。君能轉心向法,則此鬼自消。澹之迷俍不革,頃之遂死。

宋司馬文宣

河內人也。頗信法。元嘉九年,丁母難,弟喪。月望旦,忽見其弟身形於靈座上,不異平日,迴遑歎嗟,諷求飲食。文乃試與言曰:汝平生時,修行十善,若如經言,應得生天。若在人道,何故乃生此鬼中耶?說吟俯仰,默然無對。文宣即夕夢見其弟云:生所修善,蒙報生天。旦靈床之鬼,是魔魁耳,非其身也。恐兄疑怪,故詣以白兄。文宣明旦請僧轉首楞嚴經,令人撲繫之。鬼乃逃入床下,又走戶外,形稍醜惡。舉家駭懼,詈叱遣之。鬼云:餓乞食耳。積日乃去。頃之,母靈床頭有一鬼,膚體赤色,身甚長壯。文宣長息孝祖與言,往反答對周悉。初雖恐懼,末稍安習之。鬼亦轉相附狎,居處出入,殆同家人。於時京師傳相報告,往來觀者,門巷疊跡。時南林寺有僧,與靈味寺僧含沙門,與鬼言論,亦甚欵曲。鬼云:昔世甞為尊貴,以犯眾惡,受報未竟,果此鬼身。去寅年有四百部鬼,大行疾癘,所應鍾灾者,不忓道人耳。而犯橫極眾,多濫福善,故使我來監察之也。僧以食與之,鬼曰:我自有粮,不得進此食也。含曰:鬼多知我生何來,何因作道人?答曰:人中來出家因緣,本誓願也。問諸存亡生死所趣,略皆答對,具有靈驗。條次繁多,故不曲載。含曰:人鬼道殊,汝既不求食,何為久留?鬼曰:此間有一女子,應在收捕,而奉戒精勤,故難可得。比日稽留,用此故也。藉亂主人,有愧不少。自此已後,不甚見形。後往視者,但聞語耳。時元嘉十年也。至三月二十八日,語文宣云:暫來寄住,而汝傾家營福,見畏如此,那得久留?孝祖云:聽汝寄住,何故據人先亡靈筵耶?答曰:汝家亡者,各有所屬。此座空設,故權寄耳。於是辭去。

宋王胡者

長安人也。叔死數載,元嘉二十三年,忽見形還家,責胡以修謹有闕,家事不理,罰胡五杖。傍人及鄰里,並聞其語及杖聲,又見杖瘢迹,而不覩其形,唯胡猶得親接。叔謂胡曰:吾不應死,神道須吾算諸鬼錄。今大從吏兵,恐驚損墟里,故不將進耳。胡亦大見眾鬼紛閙若村外。俄然叔辭去,曰:吾來年七月七日,當復暫還,欲將汝行,游歷幽途,使知罪福之報也,不須費設。若意不已,止可荼來耳。至斯果還,語胡家人云:吾今將胡游觀,畢當使還,不足憂也。胡即頓臥床上,泯然如盡。叔於是將胡徧觀群山,備覩鬼怪。未至嵩高山,諸鬼過胡,並有饌設,餘施味不異世中,唯薑甚脆美。胡欲懷將還,左右人笑胡云:止可此食,不得將還也。胡末見一處,屋宇華曠,帳筵精整,有二少僧居焉。胡造之,二僧為設雜菓檳榔等。胡遊歷久之,備見罪福苦樂之報,乃辭歸。叔謂胡曰:汝既已知善之可修,何宜在家?白足阿練,戒行精高,可師事也。長安道人足白,故時人謂為白足阿練也。甚為魏虜所敬,虜主事為師。胡既奉此練於其寺中,遂見嵩山上年少僧者,遊學眾中。胡大驚,與敘乖闊,問:何時來?二僧答云:貧道本住此寺,往日不憶與君相識。胡復說嵩高之遇,此僧云:君謬耳,豈有此耶?至明日,二僧無何而去。胡乃具告諸沙門,敘說往日嵩山所見。眾咸驚怪,即追求二僧,不知所在,乃悟其神人焉。元嘉末,有長安僧釋曇爽來游江南,具說如此也。

宋李旦

字世則,廣陵人也。以孝謹質素,著稱鄉里。元嘉三年正月十四日暴死,心下不冷,七日而蘇,唅以飲粥,宿昔復常。云有一人,持信幡來至床頭,稱府君教喚,旦便隨去,直北向行,道甚平淨。既至,城閣高麗,似今宮闕,遣傳教慰勞問呼。旦可前至大廳事上,見有三十人,單衣青幘,列坐森然,一人東坐,披袍隱机,左右侍衛,可有百餘。視旦而語坐人云:當示以諸獄,令世知也。且聞言已,舉頭四視,都失向處,乃是地獄中。見群罪人,受諸苦報,呻吟號呼,不可忍視。尋有傳教,稱府君信,君可還去,當更相迎,因此而還。至六年正月復死,七日又活,述所見事,較略如先。或有罪囚,寄語報家,道生時犯罪,使為作福,稍說姓字,親識鄉伍,旦依言尋求,皆得之。又云:甲申年,當行疾癘,殺諸惡人,佛家弟子,作八關齋戒,修心善行,可得免也。旦本作道家祭酒,即欲棄錄本法,道民諫制,故遂兩事,而常勸化,作八關齋。

宋尚書僕射滎陽鄭鮮之

元嘉四年,從大駕巡京,至都,夕暴亡。乃靈語著人曰:吾壽命久盡,早應過世,賴比歲來,敬信佛法,放生布施,以此功德,延駐數年耳。夫幽顯報應,有若影響,宜放落俗務,崇心大教。于時勝貴,多皆聞云。

隋鄜州寶室寺沙門法藏

戒行清淳,為性質直。至隋開皇十三年,於洛交縣韋川城造寺一所,佛殿精妙,僧房華麗,靈像幡華,並皆修滿。至大業五年,奉勑融併寺塔送州,大寺有破壞者,藏師並更修補,造堂安置,兼造一切經。已寫八百卷,恐本州無好手紙筆,故就京城舊月愛寺寫。至武德二年閏二月內,身患二十餘日,乃見一人,身著青衣好服,在高閣上,手把經卷,告法藏云:汝立身已來,雖大造功德,悉皆精妙,唯有少分互用三寶物,得罪無量。我今把者,即是金剛般若,汝能自造一卷,令汝所用三寶之物,得罪悉滅。藏師于時應聲即答言:造。藏師雖寫餘經,未寫金剛般若,但願病差,不敢違命。既能覺悟,弟子更無餘物,唯有三衣、瓶、鉢、偏袒、祇支等,皆悉捨付。大德及諸弟子,並造般若,得一百卷。未經三五日,臨欲捨命,具見阿彌陀佛來迎,由經威力,得生西方,不入三塗。

隋東川釋慧雲

范陽人。十二出家,游聽為務。年至十八,乘驢止于叔家。叔覩其驢快,將規害之。適持刀往,見東牆下有黃衣人,揚拳逆叱曰:此道人方為通法,大上何忍欲害?叔懼告婦。婦曰:君心無剛,眼華所致耳。聞已復往。又見西牆下黃衣人云:勿殺道人。若殺,大禍交及。叔悑乃止。明旦辭往姊家,叔又持刀送之。告雲曰:此路幽險,故送師度難。雲在前行,正在深阻。叔在其後,揮刃欲斫。忽見姊夫在傍,遂得免害。雲都不知。雲後學問名德高遠,至開皇年中,領徒五百,來過叔家。見闡化,深慚昔舋,乃奉絹十疋。夫妻發露,雲始知之。乃為說法,永斷毒心。常以此事,每誡門人曰:吾昔不乘好物,何事累人?自預學徒,聞皆儉素。大有聲譽,不測終年。

冥報記輯書卷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