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文義要決問答卷第四
皇龍寺釋 表員集
○分教義
三門同前。
第一釋名者,言分者,分齊,亦分判義。教者,教法,謂所詮義隨淺深,能詮之教亦有差別。法藏師云:「教類有五。此就義分,非約時事。一小乘教、二大乘始教、三終教、四頓教、五圓教。」
初小乘可知。
二始教者,以《深密經》中第二、第三時教,同許定性二乘俱不成佛故,故令合之總為一教。此既未盡大法理,是故立為大乘始教。
三終教者,定性二乘、無性闡提悉當成佛方盡大乘至極之說,立為終教。然上二教並依化位漸次修成,俱名漸教。故《法皷經》中以空門為始,以不空門為終。故彼經云「迦葉白佛言:『諸摩訶衍經多說空義。』佛告迦葉:『一切空經是有餘說,唯有此經是無上說,非有餘說。』」
四頓教者,但一念不生即名為佛,不依位地漸次而說,故立為頓。如《思益》云「得諸法正性者,不定一地至於一切地。」《楞伽》云「初地即八地。」乃至無所有何。次又云「漸者如掩摩勒菓,漸熟非頓。頓者如鏡中像,頓現非漸。」
五圓教者,明一位即一切、一切位即一位,是故十信滿心即攝五位成正覺等。依普賢法界帝網重重,主伴具足,故名圓故。如此經等說。
第二出體者,通論教體。從淺至深,略有十門:一言詮辨體門、二通攝所詮門、三遍該諸法門、四緣起唯心門、五會緣入實門、六理事無礙門、七事融相攝門、八帝網重重門、九海印炳現門、十主伴圓備門。
初中有二:先小乘,後大乘。中有四句:初攝假依實,唯聲為體。二分假異實,以名等為性。三假實合辨,亦聲亦名等。《十地論》云「說者以二事說,聽者以二事聞。」謂音聲名字。四假實雙泯,非聲非名,以即空故。《維摩》云「文字性離,是即解脫。」此上四句,為一教體。是故空有無礙,名大乘法。謂空不異有,有是幻有,幻有宛然,舉體是空。有不異空,空是真空,真空湛然,舉體是有。是故空有,無毫差別。
二通攝所詮門者,非但能詮,亦通所詮。如《瑜伽.八十一》云「諸契經體,略有二種:一文、二義。」
三遍該諸法門者,謂一切諸法悉為教體。謂有為、無為法,以無不能全生開覺故。如下文華鬘寶地、香樹雲閣、法界法門,無非佛事。如勝音菩薩及所坐蓮華即通人法、教義行位、因果理事。
四緣起唯心門者,此上一切差別教法,無不皆是唯心所現,是故俱以唯識為體。此上有二義:一本影相對、二說聽全攝。
初中四句:一唯本無影;二亦本亦影,如大乘始教,眾生心外佛有微妙色聲等;三唯影無本,如大乘終教,離眾生心,佛果無有色聲事相功德;四非本非影,如頓教中非直心外無佛色等,眾生心內所現之佛亦當相空。此前四說,總為一教體,圓融無礙,皆無相妨。
二說聽全攝者,亦有四句:一離心以外無所化眾生,況所說教。二總在眾生心中,以離眾生心無別佛德故。三隨一聖教全唯二心,以前二說不相離故。四或彼聖教俱非二心,以兩俱形奪,不並現故;雙融二位,無不泯故。
五會緣入實門者,亦有二義:一以本収末,以諸聖教皆從真流;二會相顯性,謂彼一切差別教法悉從緣起。從緣起故,必無自性;無自性故,即是真如。是故虗相本盡,真性本現。
六理事無礙門者,亦有二義:一謂一切教法舉體真如,不礙事相,歷然差別;二真如舉體為一切法,不礙一味,湛然平等。前則如波即水,不礙動相;後則如水即波,不失濕體。
七事融相攝門者,亦有二義:一相在、二相是。
八帝網重重門者。
九海印炳現門者,如前無盡教法皆是如來海印,定中同時炳然顯現。設所化機,亦同緣起。是故唯以此三昧海為斯教體。
十主伴圓備門者,謂此普法教不孤起,必主伴隨生。
第三問答料簡。
○十住義
三門分別。
第一釋名者。遠法師云:「十者,數分二五,稱之為十。行成不退,名之為住。」又復自德相應處所,亦名為住。即通諸位,莫不是住。如《地持》、《瑜伽》中說十三住。別則習種初入住分,離退之首,偏名為住。故《地持》云「善起之人,數退種性,菩薩決定堅固,無有退轉。」住義不同,一門說十。十名是何?一初發心住、二治地、三修行、四生貴、五方便具足住、六正心、七不退、八童真、九法王子住、十灌頂住。住分始之,於大菩提起意趣求,名初發心住。善修自利利他之道,淨治住處,名治地住。修護煩惱,離小乘行,名修行住。聖法中生種性尊貴住,具足善巧度眾生行,名方便具足住。得決定智,於佛法中雖聞邪說,正見不動,名正心住。雖聞異說,正願不動,名不退位。所行真實,離過清淨,如世童子,無欲無染,名童真住。於佛法王所行住處出生正智,堪住究竟無上菩提,名法王子。行修上順,佛智現前,名灌頂住。法藏師云:「若依圓教,此灌頂滿,即成佛果,更無十行等。」如下海幢比丘處說。若三乘教則不如此,但是解相,未證真故。得名有三:謂第四、八、九、十,從喻為名;第七約離過受稱;餘並約當體為目。
第二出體者,法藏師云:「有三義:一約所依,即以無量方便三昧為體。」論云:此三昧者,是法體故。「二約本,即以前種性甚深等為體。三尅性,約所緣以真、俗二體,約能緣以悲、智二行。」又真、俗境俱融,悲、智唯一,此二復圓俱融法界,無障無礙,具德自在,是其體也。
第三諸門。
○十行義
三門同前。
第一釋名者,十者數名,數分二五,稱之為十。修起名行,行別不同,一門說十。十名是何?一歡喜行、二饒益行、三無恚恨行、四無盡行、五離癡亂行、六善現行、七無著行、八尊重行、九善法行、十真實行。遠公云:「喜心行施,亦令他喜,名歡喜行。以持淨戒,饒益自他,名饒益行。修忍離瞋,名無恚恨行。勤修精進,廣攝善法,名無盡行。常修定意,遠離愚癡、虗妄分別,名離癡亂行。知法實相,般若現前,名善現行。以無著心,起諸所行,名無著行。成就種種殊勝善根,名尊重行。成就種種化他善法行,成就第一誠實之語,如說能行、如行能說,名真實行。」藏師云:「此十中得名有三,謂第八從德立名;第三、第五、第七約離過受稱;餘並從能而為目,可知。」
第二出體。有二,先總,後別。初中,藏師三說:「一約所依,以菩薩善思惟三昧為體,以依此定證十行體,然後說故。二約本,行業不可思議等為性。三統収約境,二諦雙融;約行,悲智無礙,復心境圓融,無礙法界,具無邊德,以為體性。」二別辨體性,各如下文處辨。
第三問答分別。
○十迴向義
三門同前。
第一釋名。迴己善法有所起向,故名迴向。迴向不同,一門說十。十名是何?一救護一切眾生離眾生相迴向、二不壞迴向、三等一切佛迴向、四至一切處迴向、五無盡功德藏迴向、六隨順一切堅固善根迴向、七等心隨順一切眾生迴向、八如相迴向、九無縛無著解脫迴向、十法界無量迴向。
救護眾生離眾生相者,遠公就所迴以名。菩薩修行六波羅蜜,攝取眾生,令離一切煩惱業苦,安住菩提,名救眾生。等心救濟,不簡怨親、善惡等別,名離眾生相。迴此善根,有所起向,名救眾生相迴向。
不壞者,亦就所迴以名。如經中說「於佛菩薩及一切法得不壞信,名為不壞。」
等一切佛迴向者,就所覺為名。經言「菩薩學過去、未來、現在諸佛所作迴向,名等一切佛迴向。」
至一切處迴向者,其所成行益為名。如經中說「菩薩所修一切善根,用心迴向力,令此善根至一切處。」譬如實際無所不至,名至一切處迴向也。
無盡功德藏迴向者,就所迴向者為名。經中說「迴己所修無盡功德,有所趣向,名無盡功德藏迴向。」亦得從於所求成,以立其名。求佛菩薩無盡功德,能成無盡功德善根,名無盡功德藏迴向。
隨順一切堅固善根迴向者,從所成彰,名迴己所修施等善根。有所趣向,為佛守護,法成一切堅固善根,名隨順一切等也。
等心隨順一切眾生迴向者,就所益彰,名菩薩增長一切善根,迴以等益一切眾生,名等心隨順等也。
如相迴向者,就所依彰名。菩薩所成種種善根同證一切,故曰如相。亦可此就譬況為名,隨一切法以辨真如。如義無邊,如經廣說,所謂性如、相如、法如等。
無縛無著解脫迴向者,就迴向心以立名也。於一切法心無取執,名縛無著。於法自在,稱曰解脫。菩薩不輕一切善法,以無縛無著解脫之心迴彼善法,求普賢行,能具普賢一切種德,名無縛無著解脫迴向。
法界無量迴向者,就所求彰名。菩薩修習無盡善根,迴之願求法界差別無量功德,名為法界無量迴向。
藏師云:「一周圓數依,則說十迴向。」有三:初約理者,捨相曰迴,入理名向;二約利生者,得利不證曰迴,大悲隨有救生名向;三約菩提者,所修善根不願三有二乘名迴,正趣無上菩提曰向。別名中,初從所迴立名、二約能迴行體為名、三從所學立名通能所迴向、四通能所說立名、五從能迴行為名、六亦是能迴之行、七能所立名、八所依為名、九亦能所合目、十當法立名。
第二出體。遠云:「此十迴向,大例有三:一迴向眾生,所修善根,迴施眾生,願令出離一切煩惱業苦;二迴向菩提,所修善根,求一切智;三迴向實際,所修善根,願證實際,於一切法不取不捨。迴向雖眾,要不出此。」藏師云:「總有三:一約所依以明智三昧為體。二以本分中大願為體。三具論有六法為性:一定、二智、三願、四悲、五所依法界、六并通慧作用不思解脫等為性。」
第三問答。
○十地義
三門分別。
第一釋名者。十者,數名,數分二五,稱之為十。地者,雖諸論釋不同,且依《地論》四義辨釋:一生、二成、三住、四持。故彼論言「生成佛智,住持名地。」遠公云:「生之與成,望於佛果,始起名生,終滿曰成。」亦可望佛為因名生,為緣稱成。地之一法,云何為因,而復稱緣?據令因時,果全未有,辨可令有,故名為因。據彼當果,果是可有,可有之法,地能令現,目之為緣。亦可地可有證教之別,果有性淨方便之果。望性淨果,證道為因緣。望方便果,教道為因,證道為緣,故復就地因說緣。所言住者,住者當分為言德成之所,名之為住。所言持者,通望因果。如以初地望二,《持地》說乃至望佛地、望諸後地,次第例然。地法不同,一門說十。十名是何?一歡喜地、二離垢地、三發光地、四𦦨慧地、五難勝地、六現前地、七遠行地、八不動地、九善慧地、十法雲地。一論云「成就無上自利利他行,初證聖處,多生歡喜,故名歡喜地。」法藏師云:「有三義:一二利創成故、二真理初證故、三聖住新得故。」遂本期心,多生歡喜。遠云:「經中亦名淨心地也。」住此地時,於真如中,證心清淨,名淨心地。又於三寶得清淨信,亦名淨心。然此初地對前凡位,應名聖地;對彼凡夫取我之障,應名無我地;對前信位,應名證地;對後修道,應名見地。如是多義,不可並陳,且就利益,名為歡喜。
二離能起悞心、犯戒煩惱垢,清淨戒具足,故名離垢地。藏師云:「亦有三義:一離煩惱,即因離,謂能起悞心等;二離惡業,即果行離,謂犯戒等;三對治離,謂清戒具足也。」
三隨聞思修等,照法顯現,故名明地。解云:明即所發光也。藏師亦有三義:一以此地得四地智慧光明相故,如明得定等。故下說云「彼無行無生慧,此名光明。」二依此地禪,發起後地慧光明故,大乘光明三昧等。三得三慧照法,故名明地。此約當地加行等釋,《地論》唯就此門。
四不忘煩惱薪,智火能燒,故名焰地。藏師云:「此有二義:一內證之智,焚燒惑薪,故名為𦦨。即前地聞持,明為不忘。恃此起慢,名為煩惱。為是所燒,從喻名薪。即是解法慢障能燒之智,就喻名焰。二就後智起用,故下論云『彼證智法明,摩尼寶光中,放阿含光明。』故名炎地。」懍師云:「不忘煩惱者,他云應作忘字,謂不忘相也。」今解:不勞治論,亦作妄字。然有二種:一者妄情、二妄用。何者名妄情?若有、若無,皆是妄相。若執為實,謂之不妄,即詺此不妄為煩惱薪也。若知是妄則智能斷之,今判此解。二者除妄情而顯真實用。爾時見妄異真、見真異妄,便以執真不妄為煩惱薪。若知非真非妄、能真能妄,此真如爾炎緣起之智,能除執真乖妄之惑,故云智火能燒也。
五得出世間智方便善功德,能度難度,故名難勝地。藏云:「得出世等釋勝義,能度等釋難勝。」又對前三地得出世難,故下論言「十平等甚難得故,故云得出世間智也。」對前四地能隨世間難,故下論云「又現世間最難得故,故云方便善巧也。」即下五地中十平等心及五明處等,是後義也。此二相違難以相到,於此地中能令相到故以為難,故云能度難度
六般若波羅蜜有間大智現前,故名現前地。藏師云:「此有二義:一對後彰劣,謂證空實慧名為般若,七地已上念念常現,今此未能,故名有間。二對前顯勝,自前般若名為大智,此智現故名為現前。」此地就後義立名,從前義應名有間地。
七善修無相行功用究竟,能過世間二乘出世間,故名遠行地。藏師云:「此亦有二義:一此位之中善修行離有相離無相行,故云善修無相行。此釋行字也。二功用究竟等,釋遠也。於中有三義:一有功用行至窮盡最為後邊,故云究竟。二望前三地隨有之行相同世間,今此望彼已為懸遠,云能過世間也。三望四、五、六地修習道品諦觀緣起,相同二乘出世間位,今此過彼,故云能過二乘出世間道,故名遠行地。」
八報行純熟無間,故云不動地。藏師云:「此亦二義:一報行純熟故不為功用所動,以由修起名為報行,成就在此無功任運成諸勝行,故云純熟。下經釋名中,無功用地善起先道等也。無相者,不為相所動也。無間者,以無相觀常現前故,不為煩惱所動也。下經釋名如地,不他動故。」
九無礙力說法成就利他行,故名善慧地。藏師云:「此亦二義:一得四十無礙辯,名無礙力,此釋慧。二功說益生,名說法成利他等,此釋善。」此義如下文辨。
十得大法身,具足自在,故名法雲地。藏師云:「此亦二義:一為法器之身名曰法身,然能普周法界故名為大,能受諸佛雲雨說法名具足自在。二為出法之身名曰法,普遍一切名之為大,能降注法雨,滅塵生善,故云自在。」下釋名分中具廣分釋,故云法雲地。
第二出體者,遠公十地之位無有別體,攬行以成,成位位之行,開合不定。或總為一,所謂菩薩願善決定,以願行主,故偏論之。或分為二,所謂菩薩證、教二行。或離為三,同相三道:一證、二助、三是不住。又戒、定、慧亦得分三。或別為四,謂聞、思、修、證。或說為五,謂聞、思、修、執、生,謂知及與證行。又五方便亦得分五,謂觀、得、增上、不退、盡至。或分為六,謂六決定。又六波羅蜜亦得分六。或說為八。或說為十。或分為三十七品,復得離為八萬四千諸度法門。藏師云:「十門大乘光明三昧為性,亦唯約所證真如為性,又唯約能證之智為性,亦如如及智為性,又一切有為、無為功德為性。又約因果,如海十相,大空況果,盡喻因分。」懍云:「二義:一出體體、二出行體。行體復二:一是通體、二是別體。言通體者,以三緣、三緣緣智為地體,其體非一、非二,亦非不二。寄言無十為通體,無十而十別體,謂初地證智非二地證智,地地各有證智。言行體,所謂證、教二道。」
第三問答料簡。
華嚴經文義要決問答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