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論疏卷第二十一
蜀地潼州遷善寺沙門釋 慧影 抄撰
釋第五十九卷論
第三十六品者,名舍利校量品。上來諸品先皆明功德,次及校量。此品之初創以舍利校量為指,故以為目。將欲解釋,故舉之云第三十六品釋論也。
佛告釋提桓因已下,此下去正明舍利對校經卷。此中文意乃復無數,且大而論之者,三周校量:第一、舉滿閻浮中舍利對校經卷,第二、次以三千大千世界滿中舍利對校量經卷,第三、以恒沙世界滿中舍利校量經卷。此初即是第一,佛將欲校之,故告天主也。當釋
何以故已下,此意釋以舍利是迹之等,波若乃是佛之本,故寧取波若。且如金光明經云:舍利為六波羅蜜功德所熏,故須禮敬也。當說。
爾時舍利弗問已下,明身子因此而更論議也。當釋。
何以故已下,從不為取至淨,凡有五對,明於出義,臨之當一一釋。
不與諸佛法已下,明請佛請聖果等法不可得故不取,諸凡夫法等不得故不捨也。皆例爾。
如是如是已下,明天主述問,即以為答也。
爾時佛讚已下,明天主能依第一義故說不二相,依於一帝分別校量,寧取波若義含法相令當來可得,故致如來高讚而述成之也。當釋明波若與於法性等,既境智俱冥無有二相,故云無別也。諸義皆爾。
釋提桓因白佛言已下,明身子論義,天帝解釋。如來讚成此義已竟,今欲復宗說於校量,所以白佛也。
何故已下,此即是初分中第二意,明波若所以勝舍別義也。至論當釋,以善法堂喻波若經卷也,當也。
復次世尊已下,第三意,明波若法中能生無畏。舍利是無記法,故不然也。當釋。
何以故已下,釋所以無畏之義也。當說:
是人不隨惡道等已下,是第四意,校量明其勝義也。當說。
復次世尊滿三千大千世界已下品之第二,次以滿大千界中舍利校量經卷也。何以故已下,釋所以寧取波若之義,明波若能生諸佛,舍利不能生佛,所以供養舍利能得勝果者,只由波若故。然舍利若無波若薰修者,與餘骨何異?是故寧取波若也。
何以故已下,釋波若智慧即是於佛,故云無異也。
問曰下。當一一釋。而滿閻浮提已下。明舍利不如故言滿,波若勝故但言經卷,只一部一卷經等皆勝也。
復次出家人已下,此中為復大陌解之,辯道俗情異故所以然也。當釋。
芥子許已下,明佛入涅槃滅時,入如金剛三昧,自碎其身為八斛四斗舍利,佛身只長丈六,今并□等益為舍利,故得多故。若骨舍利色則紅白,□舍利者色則紅赤,八國王分各得一斛,只有八斛但量舍利,人以曰蜜塗斗,刮取得於四斗,故云八斛。此舍利色妙體實勝於金剛,故昔日有康僧會來至吳主處飜經,善說佛法不可思議。孫權道言:若然者,何不令我見之?僧會即為請得一舍利,隨銅槃上得埳,則喚人將置䥫鎌上,打之則沒鋞中,錯取乃得,則起建初寺於中供養也。此下去當一一對文意釋之。
是時佛讚已下,明若依第一義萬法同如,則無波若勝於舍利;若依世帝則舍利不及。今天主所說善須二帝,故致佛讚也。當釋。
己身喻佛已下,釋上第二意,善法堂喻經文也,當釋。
不見怖畏已下,釋上第三意經文也。
不隨惡道已下,釋上第四意經文也。
為一切眾生故增至三千已下,即生下第二大分經文,又即是釋第二意中初二意經文也,當釋。
復次世尊已下,即第二大分中第三意校量,明佛性能住三事示現化物,說十二部經與持說波若無異。何以故下,釋所以無異之義。三事示現者,即是神通、說法、知他心等,此亦名三業示現益物,亦名三密,亦名三輪也。當釋。
復次世尊十方諸佛已下,上就釋迦三事益物校之,今第四次就十方諸佛住三事校之也。並至論當說。
復次世尊已下,是第五,飜次十方佛校之也。當釋。
復次世尊已下,第六、意校之。上但直明功德而已,今此中文義亦復與前為對,校量故來非為重也。當釋。
復次世尊已下,第七、復作員責人喻來校量經卷也。至論當釋。
復次世尊已下,第八、次作摩尼珠喻,來對經卷校量也。至論當釋。
作種種色已下,明波若無相故無定色也。當釋。
爾時阿難已下,明珠所出家也。
世尊!佛般泥洹後已下,第九、總明波若力用功能勝義也。當釋。
復次世尊量三千大千世界滿中舍利已下,是品之第三大分。次以十方恒沙世界舍校量經卷造經功德,此中當應說。今者舍利一立由不可得,何況滿十方家。但凡夫不解故偏貴舍利,故上論言:出家人多求智慧及解脫果故愛經卷,俗人多求世樂故樂重舍利。所以天主上云:我非是輕佛舍利故作如此說。今欲令諸新發意菩薩深知此理故如實校量,寧取波若經卷,良以功高道大故所以然也。就此第三分中復有以意也。
世尊已下,第一意,校量報不可得邊,及入菩薩法位等故勝也。當釋。此中經既云菩薩法位,已得菩薩神通,從一佛界至一佛界,為眾生故受身,隨其所應,或作接報□將化,當知此非業報。當知法身但隨所應見,非為起動化也。當釋。
復次世尊有人欲見十方無量已下,第二意,次以見二種法身來校量也,當說。
復次,佛住三事示現已下,此初,明論主須牒上經文,將欲釋之也。
問曰:已下問意云:佛既具說十二部經,云何乃言以受持讀誦波若之人與佛無異也?
答曰:已下而言十二部中波若所為大者,此是總說。然明一切大乘經皆一種,無有優劣。言波若大者,即是十二部中方等㝡大,㝡大十一部也。故十一部經是聲聞藏,方等一部是菩薩藏。以方等經中有十二部,皆名方等大乘,故但云一部。聲聞藏中無菩薩藏,故云十一部。今以方等大,故言波若大也。
所以者何已下,此明法身菩薩但說波若勸道大乘,故云多有發菩薩心。餘者說十二部經,以新發意但說波若發大心多也。當釋。
復次三事示現已下,此總合意,釋上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等四意校量經文也,當釋。
如負責人已下,釋上第七意,作負責喻校量經文也。所以以負責來喻者,明此舍利若無波若修薰者,為先世業因所追受諸報對,今以波若薰修宿對永免而判得供養,故作此喻也。
今說摩尼珠已下,釋上第八校量意。經□□中,復作同釋,復作別釋。此初,且總出其力□□氣也,當釋。
問曰已下,欲明其出處也。當一□□,唯帝釋用打物始得破也。已涉前臨文。當釋三乘解脫者,此據方便淨涅槃。若小教中唯具事滅及方便淨,以羅漢第九解脫智為有為果,九十八結無處無為果等,即是方便淨義。灰身是事滅義,不明諸法本淨體性,故無性淨。大乘則是三也。當釋四病根本者,即風熱冷雜,亦名等分。三病據偏發為言,等分據三種等起。四有四義,已如上釋。
亦能除八萬四千病根已下,此中據三毒偏多為語,故有六萬三千,等分雜起為二萬一千,故成八萬四千,故賢劫經應釋八萬四千。故諸波羅蜜始從光矅度,終至分舍利度,凡有三百五十度,一一度中復有六度,則成二千一百,一一度中皆有十善,則成二萬一千度,以四善根分之,故成八萬四千度也。他家之取華嚴中十法來,足師云:恐非如是,一一波羅蜜中既皆有十法,則成二萬一千,對此四病所起煩惱,則成八萬四千諸波羅蜜,名為八萬四千法門,故此中言波若波羅蜜能除八萬四千病也。此義已涉前,不能具釋。根本四病者,貪癡等分等各二萬一千,論四病上所起鄣諸波羅蜜,或為八萬四千諸塵勞門,今者復以不淨觀除貪等來者,以四觀但對根本四病,不論餘義也。當釋
珠除熱已下,此即合釋上能除風冷熱雜等四百四病等義,臨文當一一釋也。日珠屬陽精,月珠屬陰精。若但有月者,萬物則濕爛;若但有日者,萬物則燋枯。故此日月為陰陽之化萬物,以有月故,萬物濕潤;以有日故,萬物生長。他乃言寒熱猶陰陽之氣者,四月六陽㕛並起,何不極熱?十月六陰㕛並起,何不極寒?今品以日冬行南道,故短而寒;春秋行中道故,所以晝夜亭等,而暑寒調適;事天日行北道,故長而熱也。當一一合釋,明以波若以修諸皆捨須陀洹果等故,則無礙波若,互能同之也。當釋第六縹色者,以上來諸果皆捨等義,對於五色,第標色靈空天色,但遙望虗空,似空青色,故謂為縹色。還以此色以合修空之義,故別舉也。當釋
今當別相說已下,上來至此亦名同相亦等喻,合釋波若義。今從此已下亦名別相亦名過喻,以合釋波若也。當一一釋。波若能除二事者,亦能除鬼及以天魔也。心病天龍鬼神所不能治病、無始世來未曾所治病等者,此蓋是據生死煩惱病等也。當一一釋。相應無明者,是九使所帶起無明也。不共無明者,是十使中不隨諸使別起無明也。及一切法中不了癡黑闇者,即是一切諸知見中分別無明,以不達正理故有分別說為不了也。自下文等並一一當釋。際此二毒者,謂內四大毒及外至毒藥等毒也,能治慧眼令得明淨也。心癩者,謂五逆等罪也。
問曰下。料簡也。當釋。珠只能令水清,隨世物等變波;若能令心水清,與心數善法問色也。六覺者。謂欲慧害親衰國生不死等覺也。當釋。舍利世出世受樂人等並貴,故不同珠函篋也。當釋。
如是總相別相已下,既合喻釋竟,次總結結也。問曰下,當釋。
是義先已說,已下第三分中,中間多許意,經文並皆略之,義已涉上,故指於前釋也。
復次,世尊!有二種法相已下,由是前第三大分校量中最後意也,當一一釋。
是名有為諸法法相已下,此中以一切世間出世間去慧,盡屬有為功德,是作法故,名有為法。從無生法等,非作法故,說為無為法相也。並當一一釋。
爾時佛告已下,明天主既非一切起人,時座難信,故如來述成也。當釋。非第一義者,是上來所說,雖言不垢不淨無取捨等,猶是滋俗諦所攝。若第一義中,此等卷無也。而言二帝攝法盡者,是寄俗為語,故以色等為俗、如等為真,此是接俗之辭故爾。若論第一義中,實無所攝也。當釋。
知一切眾生心亦不得眾生心已下,明雙照二諦義也。當釋。
不行餘波羅蜜耶?下當一一釋。
譬如閻浮提,諸樹下當釋。
釋提桓因白佛言已下,明天主復以五句讚嘆波若也。當釋。
與他人已下,上來未校與他之禰,故此下去次校量之,明與他勝義也。一一當釋。
何以故已下,此經是佛成道五年十二年前說佛,今為明與他他勝,故懸說碎身之事為證。所以碎令爾者,只欲令他多人得故也。當釋。
我供養是法已下,明諸佛所師,所謂法也。以法常故,諸佛亦常。法者,即是波若,此之謂也。故如來恭敬,如金光明經中,佛亦為六度故禮舍利,禮舍利在於諸波羅蜜,不在舍利。此中佛自以己身為證,佛尚自供養恭敬波若,何況餘人?以其利大,令人深知修福之處故然也。當說。
問曰:下當釋。答曰:下亦當釋。
已有還無已下,此不同滅無之無。本來得一切種起,今得之大用,故名為今有。此起即寐,故云今無也。與上相違者,明本來不有,今亦不無也。當釋。有為善法是行處者,據其用。無為法是依止處者,據其體。即是依如來藏,依正法身等義也。當釋。
此是新發意已下,明新學菩薩既未能深入法相,故為作如此分別,無生忍菩薩不然也。當一一對上文釋之也。
答曰:已下云本以蔽光之陰為影,陰色不異是故定一,不以大小名為影義,不須此問也。
此事為難已下,次釋上自他校量中教文也。當一一釋佛功德滿,故云不用也。
應釋其義已下,釋上後校量意文也。當一一說,一心聽受,屬法供養,最為勝也。當釋。
釋第六十卷論
第三十七品者,即是校量分中第九品,應名法施品,但以初明十善故即以為名,名為十善品。校量功德訖於此品,論欲解釋,故舉之云第三十七品釋論也。
佛告釋提桓因已下,此之品各為法施校量明波若勝義。就此文中凡大有四周校量:第一、以教一閻浮人令行十善及十二門禪、五神通等,不如教人一句波若與他經卷各為世善校量;第二、以教一閻浮提人得聲聞四果,不如與他經卷教人波若是出世善校量;第三、以教人得辟支佛校量;第四、自以大乘諸位行次第校量。就第一、世善校量中復有三周:第一、舉教人行十善校量;第二、舉四禪、十二門禪等為校量;第三、以互通校量。今此初是第一,其中雖亦有四果等義,但是承勢而來,非是第二意也,當一一說。
何以故已下,釋所以與他得福多義也。當說教一人令得須陀洹果者,以永隔三塗故勝;教一閻浮人行十善,不能永隔三塗故劣;教一閻浮人并得四果,復不如教人波若令發心也。
何以故已下,釋所以教人發心勝義也。當釋。
置閻浮提已下此下,此下去復作增上喻之也。當一一釋。小千者,即是千日月、千須彌、千四天下等也。中千者,復以此小千為一,數之至千,千中之千,故曰中千也。大千者,以中千為一,復數至千,千中之大,故曰大千也。並當一一釋。此化主教多許人,福雖多,由不如與一人波若經卷令持也。
令立四禪已下,世善中第二、第三意合校量也。當釋正憶念者,只以不以二法、不以不不二法受持讀誦波若故,名為正憶念;不以著心分別讀誦故,名不以二法;亦不著空故,名不二法也。諸義例然,並當釋。
不應以二相觀已下,以明說波若義,以法施校量,當一一釋也。
應如是演說波若波羅蜜義已下,明法施方法。如是說者,始名法施也。當一一釋。
何等是相似已下,欲顯是法施非法施義,故作斯問。若如前說是名法施,相似者非法施也。當一一臨文釋。
之。說色無常已下,明為治常顛倒故。說色無常至觀色無常已。無常觀亦捨,名為真波若。若不捨觀求色無常者,則名相似,非為法施。故大本經云:是無常想,能除欲、受、色、無色愛、無明、憍慢及無常相也。餘義悉然,當一一釋。
白佛言已下。明天主欲令來世離於相似得真波若,故發斯問。如來答之,色性自空有何常等義,始名正觀,異前邪觀也。當釋。
如上與相似相違已下,此中亦應一一如上相似中列明諸法,但不能煩文但云爾耳。當釋。
論者言已下,此初,釋上初世善校量中經文也,當一一釋。
先是已下,分別世善中炎明諸果,及前後所明意氣異義也。並一一當釋。
答曰:已下明持讀誦等但福德多,正憶念者則能具二,故別說之則攝得持說等也。
初以經卷勝已下,論主欲釋後分校量為他說勝義故,先次第述。上經文來生起下意,明自正憶念等雖勝,不知為他人說,為令知故作如此說也。當一一釋。
復次,憍尸迦!閻浮提中所有眾生皆教令得須陀洹已下,即是品之第二,以聲聞四果等出世善教量也。當一一釋。
此中一一何以故已下,皆一一釋其所以勝義也。並臨文當說。教十方恒河沙等世界眾生,令得聲聞四果,此化主福雖無量,攝不如教人波若也。
何以故下,一一當釋。令得辟支佛道已下品之第三,次以中乘為校量也,當一一釋。
汝當得阿耨菩提已下品之第四,次以大乘中行位次第自校量也。此初明雖教人發心不如波若,何以故一一當釋。
復次已下,明教一閻浮提發無上心眾生波若,乃至十方不如教一阿䟦致菩薩波若也。當釋。阿䟦致阿耨多羅菩提者,此是出到菩提。若教十方恒沙世界阿䟦致菩薩波若,不如教一阿䟦致中速得菩提菩薩也。當釋。
轉轉近已下,明菩薩雖復行迹轉高,轉須應教,故十地中地地之中盡有發趣果,須善智識教上地行修治地業,乃至四念處等亦通至十地,故至第十地中十方諸佛始來為雲雨說法也。當一一釋。
善哉善哉已下,明善吉既見天主說校量分竟,勸進新學,善令道理,故致稱嘆也。當說:
論者言已下,若上緣中別以中乘為一,校量今此,此初論主乃總令釋第二、第三兩意經文也。當釋是法諸實相者,明波若即是實相,起慧照用即實,故云是也。
正遍知已下,此明佛最勝。菩薩小不如,辟支佛、羅漢復不如,菩薩如是,阿那含等轉不如,故以校之也。當釋。
愛念供養已下,明若以著心讀誦供養波若,雖如是實相等,但得世間尊豪果報,諸天及剎利大姓等也。當釋復次教一閻浮提乃至恒河沙世界中人已下,次釋上第四大分,自以大乘位次校量經文也。
問曰下,當釋。
答曰已下有三種者,若以佛來足此二種,菩薩亦成三。若除佛,以凡夫法師能如經論說波若者,足亦成三種也。此中但言法身菩薩不生不死者,據法身猶用為言,欲論生身菩薩功德,法身亦復不死。今但據生死業報位行,故云爾也。當釋。
是菩薩但說過阿䟦致菩薩事已下,上法性身菩薩但據如住阿毗䟦致正位為語,今云隨為阿䟦致菩薩一人說過正位法者,則功德無量也。
又復下,並當釋。
福田大故已下,若就心田為論,隨施畜生、菩薩、佛無在,悉皆平等,得成波羅蜜義,無有分別。今者校量之意,是分別法相優劣之時,故就田為語,章其勝如,欲令人知也。當釋。
譬如已下。作喻釋出勝劣之義也。當釋。
爾時,帝釋了知法力下,當一一釋。
釋第六十一卷論
第三十八品者,即是諸分之中大分第三,明慈氏菩薩與善吉更復復宗因隨喜迴向明於波若,何故次校量之後明隨喜等義?論隨喜者,要須以諸功德用為隨喜,上教量分中既應明功德不可思量,今欲以上來功德普一切共迴向佛道,故次校量之後明隨喜等義。按如千住婆沙釋者,應名隨喜迴向品,故彼論說言如摩訶衍隨喜迴向品中所說,今此中略故但言隨喜品,論將欲釋故舉之云第三十八品釋論也。
爾時彌勒菩薩已下,論自解云:從命說分後中間多說功德,慈氏菩薩欲須佛本意,是故復宗更與善吉因隨喜義以明波若。就此品中雖有四聖所說,大而論之唯有三分:第一明彌勒菩薩初以五義說於波若,次有善吉兩問、慈氏兩答,第二是善吉說,天主亦設三。雖善吉亦三答之已,次彌勒設一問,善吉以七復次意答,次復更一問復次意答,第三是佛自說竟於品末。此初即是第一創明五義。所以此初是彌勒說、次善吉說、後佛自說者,明慈氏既次紹尊位為補處,佛知上教量既終,故語善吉欲更復宗因隨喜義說於波若。第二善吉既是命說之人,雖知彌勒德超補處,然今大眾誠在善吉說此,雖此二聖所說,若不如來聞之容難成信,是故次復佛自說之。今此初言有五義者:一者隨喜;二者與眾生共;三者迴向;四者以無所得;五者校量福多。所以在初明隨喜者,一切凡聖三乘善根所有福德先須隨喜,既隨喜已則得功德與彼人聞,既得此隨喜功德已則攝取此功德將與一切眾生共之,既與眾生共已復攝此所共功德將迴向無上菩提,雖能迴向若不無相迴向則非正真迴向義,故次以無所得來令成無相迴向。若能如此行四法者則得福無量,故次校量上初品中言若聲聞辟支佛人所有一切布施持戒修定等福,菩薩摩訶薩若欲以隨喜心過其上者當學波若波羅蜜,今此中只欲復宗廣於其上義,故有此品來也。應當晝夜六時偏露右肩行此四法,此中以願既盡通此四故不別談,但孝父皇帝以發願居後足成五法而舉世共行也。當一一釋。
若聲聞等已下上明五義,先出其隨喜等意,今此下次復出所用迴向之法,謂三乘眾生等布施持戒修定等福,且舉此三以攝諸善法也。
是菩薩已下,出其迴向之人也。
阿耨菩提已下,出其迴向之處也。
其福最上已下,校其福多之義。只以能如是等方便力故,能得無量功德,遇他自作。如作人得錢少,近得宜多,實不用力,但以巧故。隨喜亦然也。當釋。
爾時慧命已下,次明善吉設難。雖有兩問,此初問中則亦含生。下問意云:若言菩薩從初發心到於涅槃乃至却盡,此等功德既其𰩑寂至入無餘涅槃,忽以緣事之心強緣取此功德已為迴向者,此乃起於法相,於常法中生無常想,當非是想心見等三到四顛倒也。如是取相迴向義相,故設此問也。當一一釋。
乃諸聲聞已下,論云此中有四段,即是三乘因果聖人及凡夫人四分善根也。功德等至論當釋,一云是隨喜,二與眾生共,三迴向菩提,四用無所得。今此中言及聲聞善根,即是從世法已來凡夫也。及學無學者,明三道聖人及上果善根等也。佛者,獨據果頭諸善等也。當釋。
及諸佛所說法,是中得須陀洹果等已下,上論佛在世時諸果善根,今次明佛滅度後像法中依教修行取得諸果善根。辟支既出無佛世,故於此中明之。或有言像法中有辟支佛,若阿蘭若禪經乃云無有佛法,經及佛弟子時始辟支佛出也。當釋。
是悉緣事已下,此等是取相迴向,如所念故不得名為迴向,不如所念始是迴向也。當說。
須菩提語彌勒菩薩:若諸事諸緣無所有已下,即是第二問。問意云:就實為言,諸事諸緣諸善根等皆無所有,人法皆空。菩薩忽以有心而緣三乘聖人及三乘所有功德等以為迴向,便者成於無相法中而生相想,將非顛倒?如無常謂常等義也。當說。
以無相故已下,云此等法既是無相,菩薩乃以迴向,是菩薩將無顛倒也。
想顛倒已下,此明從於三倒生四倒義也,至論當釋。如緣者,即是諸佛菩薩等三乘人所有功德等也。如事者,即是如三乘人功德等,至論當釋。
若爾何等是緣已下,結難。言此等法皆是無想者,何等而言迴向也?當釋。
釋曰:已下此初,論主先科經文。舉上生下,初至多說功德事,即是舉上。今彌勒順佛本意已等者,即是生下也。當說。
復次,帝釋已下,次釋其經來之意也。當釋。
菩薩摩訶薩義,如先說。已下次釋經文也。
隨喜福德者已下,次釋上五義文也,當一一釋。若不能隨喜福德者,則與畜生俱具三事無異也。
諸無漏法雖無福報已下,此扶小乘意釋。自一云無世福報,故云無也。當一一說。
共一切眾生者已下,次釋上第二義也,當一一釋。以果中說因者,明果可共、因不可共,今說共者足於共果,而言福德與眾生共者,此是果時事,以果自因故之果中說因也。
用無所得者已下,此雖是第四意,但迴向之義後別廣談。復次涉前說,是故不言也。當釋。
比一切聲聞等已下,次釋第五校量義也,當一一釋。
復次自調者已下,以二乘等所修三學但為自調度,是故菩薩隨喜之心乃過其上無量無邊。前據三學明自調度等者,乃據律儀等戒。今此中正語等,乃據無漏道品中戒。此三分正八,則還對上三學義也。正方便者,即是正精進。精進雖通眾行,戒但是於色,定是靜𢰳,進是心數發勇,與慧義相扶故,以屬慧分所攝。若律儀戒但是道,具非是道。唯八正中無漏之戒是道品故,始是道體。為安於戒在八正故,道品之中無有漏戒。但有無漏戒已前,雖有相似道共戒,非道品意,不入道品,只得名為方便道品,乃屬方便家功德戒定慧等也。當釋。
布施、持戒等遮故不解。已下只以三十七品等是趣涅槃近因故,唯論無漏戒,餘布施、律儀等遮故。所以道品之中無律儀戒,但有道具也。當釋。
答曰:已下明一佛力實能度一切眾生,但須因緣具足方乃得之。如國王家新生小兒,王實有力能與其州郡馬乘妻妾等事,而其不堪無內因緣,但有外因緣,則無如之何?若云我自有得度因緣時何須佛者,如自有眼夜闇應見,如自能食故飽應不須飯,如自能渡水應不須船等義也。當說。
爾時須菩提以畢竟空知慧難已下,次釋上善吉論義之意,明彌勒則以二事推答,知不如所念也。當一一釋。
隨喜者已下,釋其初問答之意已意,次釋其難辭中文意也,當一一釋。
亦如是無分別已下,結釋上難中文意也,當說。
所謂須菩提問下,一一當釋。
從初發心已下,即是釋上從初發心及至法盡,乃諸功德和合等文也,當釋。
相應者已下,明六度之外諸餘功德,皆攝入六度中次之迴向,故云相應六度和合等也。當說。
若求聲聞等已下出其人,布施等下出其福也,當釋。
一者、漏盡下,當一一釋。
諸佛祈說法學是法已下,上釋佛在世時諸凡聖一段意竟。今此下,次釋佛滅度後依教修行。得道等者,一徒也,當釋。是上四段者,即是上佛在也,及滅後三乘人善根及凡夫等為四。師云:若以三乘因果學無學論,以是凡夫善根等應成七段,但今合論故唯言四也。一云是上五義中四義善根為四段也。行者心下,當釋。
即是實福德已下,明此等既即是念佛三昧及六念等行,此行等實能生實福,故非虗也。所緣已下,釋上如所緣諸緣諸事等文也,當釋。
須菩提語彌勒已下,次釋上第二問中文意也,當釋。
四顛倒三種分別者,明從想倒生心,心倒生見倒,三倒生四倒故也。當釋。
是譬喻者,明以此顛倒等義,喻於無佛之中而生佛想,念佛功德以心迴向義。若爾者,由無常之中而生常想等義,故以此顛倒等文義來也。
問曰:見為顛倒已下,婆沙釋云:三倒之中唯見為倒性,唯從見倒生四顛倒。此意以見違理故說為倒性。心想二倒但緣事起,是愛分故,非正是倒也。
答曰:已下若大乘諸義,皆言從想倒生心倒,從心倒生見倒,從見倒生四倒顛,此是從愛生見,故斷見之時四倒永滅。若小乘中乃言從遍使生諸煩惱者,即是從見生愛。此中既扶大乘義,故云生時異、斷時異也。師釋言:云從見生愛者,是及起相生;從愛生見者,據住地相生耳。此義當釋。若凡夫則具三倒,學人既斷見故唯有二倒也。當釋。學人若起想心二倒,如水渧大熱䥫上即滅也。當說。
復次諸事如實畢竟空已下,此一復次更結釋,出上善吉第二問意云若使諸法如是皆畢竟空者,有何迴向等義也。當釋。
彌勒菩薩語須菩提已下,正明慈氏答,釋上第二問云:若諸菩薩能如是無相迴向者,是名迴向,不隨三倒也。當釋。
以不二法等已下,義皆涉前,臨文當釋。
若諸菩薩已下,明取相迴向非迴向義,以足非相對來釋也。當釋。
是心滅盡變離者,論釋云:初以無當門入實相,為推法明之,故云念念盡滅變離已,即次明此心入畢竟空無有遺餘,故云盡。此心即寐,故云滅。心同實相,故云變。自性不可得,故云離。若使然者,有何迴向?非是據無常生滅變等義也。當一一釋。
釋曰:彌勒意以諸法甚深已下,正釋彌勒答第二問之元意也。當釋。
此是先世已下,正出其二世之福義也。當釋。
譬如䥫性堅已下,明眾生心雖彌勒,若入波若鑪,則得隨意證諸聖果等也。當釋。
與上相違者,是不迴向已下,釋上是非相對之意也。當一一釋。
譬如鳥子羽翼已下,此為二種菩薩作喻,明發心生身菩薩無有波若方便權實二智故,不能深入實相而行行也。
六、成就下,明法身菩薩具此二知,能深入實相,能信上法,能行下法也。當一一釋。
是說隨喜體竟。已下從上已來至此,並隨喜體也。
復當更以種種異門釋已下,即是下第二善吉說分中明也。
是心愈愈盡滅已下,釋上盡滅變離等義。此初,先明欲從無常門觀入實相故作此說,非是實生滅義也。當一一釋。
爾時釋提桓因已下,即是品之第二次須菩提說隨喜迴向義也。就此分中,天帝初設三問,善吉亦復三答。第二次彌勒設一問,善吉則以七復次意答已。第三復更說一問,善吉復以四復次意答。此初即是天帝設三問,第一問新發意菩薩聞是無相迴向將無怖畏,第二問云何作諸善根迴向,第三問云何隨喜福德迴向也。釋
語釋提桓因已下,此初,釋第一問,云以不受著諸法故,所以不怖也。當釋所以。云多信解者,有二種:一者、是信具足;二者、是證具足。下文又言:一者、觀具足;二者、行具足。此中云信解者,明新發心菩薩觀徹後際,信解諸法來能證解,故但云信也。行具足者,即是證具足也。當釋。
是菩薩不受一切法故已下,結上不怖畏義也。
是菩薩亦常不離諸佛已下,答上第二問云何作諸善根迴向義也。當釋。
復次,新發意菩薩摩訶薩於過去十方已下,答上第三問云何隨喜福德迴向義也。當一一釋。
斷道已下,若別行經則云斷生死道,若論中經唯但言斷道,至論釋之始云斷道者,斷生死道也。此中文論釋甚分明,一一至論當釋。
爾時彌勒菩薩語須菩提已下,第二、明彌勒菩薩初設此一問,善吉以七復次意答。此初、明彌勒既欲設難,先領牒其迴向之意也。
云何菩薩不隨相顛倒已下,此問亦問上善吉問彌勒中,第二問上彌勒已答之意。今彌勒復以此難還問善吉者,上如來既命善吉令為諸菩薩說波若波羅蜜,則善吉為主,彌勒但寄說之。今此時座既誠在善吉,無相迴向其義難明,故此二人為賓主,以明此義欲令眾解。上彌勒既是容略說而已,今所以更問善吉,欲令廣釋無相迴向之義,故設斯問云:此等功德善根既無有相,云何於無相中強作相緣?豈不隨三倒也?
須菩提言已下,即是七意之中初復次意答。先明於三寶善根等上不生心想,名迴向義,不隨三倒也。當釋。
取相已迴向已下,今此意來,次舉非顯是,以成於上正迴向義也。當釋。
若菩薩摩訶薩用是心念諸佛已下,第二意,以諸善根盡哉不可得名迴向之義也。此下一一意中盡皆應有,明非對是之意,但經家不能煩文,故上一意有也,則可知故不須也。當一一釋。
復復次已下,第三意,明以解自性空迴向等義來答也。當釋盡滅等義,並如上釋,是據觀門為言,非實生滅也。
復次若菩薩如是知已下,第四意,明以無有法能迴向法來答之也。當釋此問雖有七意來答,但論家於此四復次後已作一段釋之,餘三復次意乃隔論明之也。
論問曰:已下云彌勒已言不應於新學菩薩前說此無相迴向等義,上答之已竟。何故此初天主復問?此初先釋所以問意也。
答曰下,當一一釋。不受是波若以無所得故已下,釋上答第一問辭也,當一一釋。
復次是新發意菩薩已下,釋上答第二問意也。當一一釋。
所以者何?今彌勒問已下,釋善吉答天主三問之文意竟。今次願釋答彌勒問中四復次意。此初,即是釋其問意也。
須菩提答已下,次釋善吉初答之意。於三寶善根等不生想,名迴向之義也。當釋。
與上相違已下,即釋上舉非對是意文也,當說。
復次菩薩以是心念諸佛等已下,釋上第二意答經文。此初先就無常門無相義,次入實此復次等意中盡,須還一一領牒上答意中文來,於此中對釋也。當一一釋盡相亦如是者,是總結上來諸法悉如此無迴向相也。當釋。
問曰:已下此意,為有人見此文句,執以佛為無常,故生此問。此當釋。
答曰:下當釋。
復次非正非邪迴向已下,次釋上第三答意,以無相迴向故云非正非邪,若為舉非形是始立邪正也。當領上文意,於此中一一對釋之也。
復次若菩薩知一切法從緣生故已下,次釋上第四復次答意,亦當取上意來,此中對釋也。
復次若菩薩摩訶薩知所起福德已下,善吉答中有七復次意、四復次文已竟,於上論主亦已釋說。今此文來,即是第五復次來,就所起福德善根等自性離門已答之,名迴向義也。當一一釋。
復次若是菩薩摩訶薩隨喜福德已下,第六、復次,上就所起福德離門以明迴向義,念鏡就隨喜福德離門以答明迴向義也。當一一釋。
復次菩薩摩訶薩諸過去滅度諸佛善根已下,第七、就寂滅門答,以明迴向義。論釋云:明一切諸法同涅槃相皆悉寂滅。但翻經家乃云滅度,翻雖不正,但之為舉滅度以明寂滅,亦無傷也。當一一釋人皆見此文說此教無常也。
取諸佛善根廻向已下,上來一一復次,後盡應一一如此,舉非對是及明三倒等義,但不能煩惱文故然也。當釋。
爾時彌勒菩薩同須菩提已下,慈氏。上設一維,善吉用七復次廣齊已竟,今此第二,以眾生著有情重無相難明,眾猶未解故更致此問,善吉復以四復次答,故假四聖相繫善也。
須菩提言:以是事故已下,此初,即是第一復次以有方便義來答。只以此無相迴向事故,波若波羅蜜中有方便力能如此迴向也。當釋應有者,為諸菩薩有如此方便,無方便者故云爾也。
何以故已下,釋所以無相迴向三義也。當釋。
諸佛不許者,明於此等寂滅法中作相緣故,諸佛不許也。是迴向雜毒者,此是立譬之本也。
譬如已下,明立譬也,至論當釋。不諦取相者,以不諦故,不能分別取無相相也,當一一釋。
得法者下,當釋。
是善男子善女人等佛道已下,是第二意,答明以如無上智慧迴向義也。當一一釋。
釋曰:所起福德離五眾者已下,釋上善吉答彌勒初問中第五復次意,答就所起福德離五眾等諸法明迴向之義也。當釋。
復次若菩薩知隨喜福德已下,釋上第六復次答意,就自性離明迴向之義也。
隨喜福德者,總說已下,明聊簡釋此二意離義。上云所起福德離者,是別相門;今隨喜等離者,是總相門,明隨喜義。故論云:隨喜福德自性離,諸佛及善根并諸起無上道心迴向也。當釋。
菩薩自緣所求已下,釋上菩提心、心離等義也。
是菩薩隨喜功德果已下,明迴向心是隨喜心果,菩提是迴向心果等義也。當說。
假名字為菩薩已下,釋上菩薩波若等,亦離義也,當說。
復次菩薩念過去已下,次釋上第七復次答竟,就寂相迴向義也,當釋。
復次已下,釋上舉非對是之文意也,當釋。以離二邊故說名為中道,論其會也,亦無中可得也,當釋。
是事難故已下,釋上善吉答彌勒初問中七復次意已竟,今次釋彌勒第二問意,以無相迴向等義難故,慈氏重問也。
須菩提!是中不決定答已下,次釋善吉所答四復次意。此初,先釋第一復次答意也。所以言不決定答者,上經文云:以是事故,波若波羅蜜中有方便力。若有方便者,能無相迴向;無方便者,則取相迴向。以此二事不定,故云應以此二事,故云不決定答也。當釋不誑道者,是因故名波若菩提,即是不誑道果,故云一法實也。當釋
何以故已下,釋所以無迴向相等義也。若離波若波羅蜜者,非無相故,亦非正迴向。若不離波若波羅蜜者,是著相故,亦非迴向也。當釋。
菩薩應作是念已下,次釋上菩薩作是思惟等經文也,當釋。
不疾得佛已下,明此是取相迴向,但得世間果,故不得疲得佛也。當釋。
即是大生已下,明於無相法中而生緣想,以之迴向故是大生也。
譬如雜毒已下,出上譬本也。
食是隨喜福德已下,此中一一合上譬,義甚分明,並臨文當一一釋也。
不審諦受已下,釋上不諦受等文意也,當釋。
則為謗佛已下,釋上若說取相迴向是謗佛義也。
與此相當已下,釋上舉非顯是之義也。
復次正迴向菩薩應作是念已下,釋上第二復次答意,應用無上知迴向之義也。當一一釋。
復次求佛道善男子等已下,即是善吉答上第二問中第三復次意答也。明色之實相既不繫三界,亦非三世攝,故諸法盡然。若其爾者,豈有迴向相之可得而言迴向也?諸法皆然,並當一一釋。
何以故已下,釋所以無迴向相之義也。當說。
次取相得法已下,以明舉非對是也。當釋。
復次已下,是方四復次答意,明如諸佛所知無覺迴向之義也。當釋。
爾時佛語須菩提善哉善哉已下品之第三,大分明如來述讚廣說也。何故者?此文來為有眾疑,慈氏善吉既非一切知人說無相隨喜迴向之義,容有錯失,若不假如來述成,恐難生實信,故次第三如來述讚,成上二聖所說天主所問,但為之所攝,故不別論也。但就此如來讚述之中凡有兩周,初明略讚略說略校量,次後則廣說廣校量中,別明二界諸天讚成上說等,第三須菩提更清如來復廣說廣校量也。並當一一釋。
善哉善哉已下,是讚辭也。
所應迴向已下,是說辭也。義已涉前,當一一釋。
若三千大已下,次校量也。明供養布施須陀洹等,雖果報無盡,以是取相福故,但得世間果報,隨在者盡法中。今者無相迴向,乃成波羅蜜得到彼岸。又草報無盡得出迴向,是故非可以譬喻為比也。當一一釋,不據有相迴向也。
復次須菩提已下,第二、校量也。當釋。
復次須菩提已下,第三、校量也。當釋。
佛告已下,明復重讚善吉,復廣更增上校之也,當釋。
何以故已下,舉取相福,釋所以無相迴向得福多義也。
爾時四天王已下,次明諸天讚成上說也。
以方便力故已下,以上初問及七復次文違故。所以此中諸天等,但領牒上善吉答彌勒第二問中四復次意來讚成之。以方便力故者,即是初復次意。以無所得故者,是第二復次意。以無相法故者,是第四復次意也。當說。
與千天子已下,此中列天子所少者,至論當釋。
爾時諸梵已下,次列色界諸天,非但讚而已,亦復說法,其眾復還多也。當釋。
爾時佛告四天王天已下,從此下云復舉非形,是明廣校量也。當釋。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已下,次善吉!諸如來廣說校量也。並文當一一釋。
與解脫等已下,此明無為解脫即是實相,實相之法則一切法等無有分別,故此下云明切諸法與解脫等名正迴向也。當一一釋。
復次須菩提!十方如恒沙等已下,次廣校量也。當一一釋。
釋曰:已下此初即是釋上善吉答彌勒第二問中第三復意也。常捨行無錯謬等唯據與佛,此義至相行品中當釋。緣一切諸佛及弟子等功德隨喜名隨喜心,所得諸功德等名所用迴向法,無上菩提名迴向處。菩薩名迴向者,以此諸功德與一切眾生迴向無上菩提名迴向心,以無所得故名無相迴向,是名正迴向也。
爾時菩薩作是念已下,當釋。
何以故已下,釋色所以出三界非三世等義也,當一一釋。
菩提心色受想行識等已下,此總結,釋上多許文句,名無相迴向義也。
雜毒者已下,釋上舉非對是取相迴向義也,當釋。
復次菩薩應作是念已下,釋上第四復次答意,明以無覺法故迴向義也。當釋。
是略說。諸迴向品已下,若十住毗婆沙乃云作四品,此中只作三品。四品者,明菩薩禮佛時,一者悔過,二者諸佛,三者隨喜,四者迴向。以願通於四,四盡有故不別明。此中乃合隨喜迴向為一品者,此是逐經故。然經以合之,所以不別說。諸佛居復亦復無傷,此是略說。如若廣說者,則無量品也。
善哉善哉已下,次釋品之第三,大分如來廣說二周讚成之文也。當釋汝作佛事者,若教化聲聞及取相迴向等並非是佛事,今既為諸菩薩說無相迴向等法是佛事也。
開菩薩道已下,所以令聲聞說者,只欲別令發大心諸菩薩修於上行,故令聲聞對說方便度之,致如來重讚也。
復次,佛自說因緣下,當釋。
與上相違已下,釋取相迴向義也。
有三種相已下,即還釋上相違之義。相雖無量總此三種至無相相也,當釋。
如車下,當一一釋。
離是二相已下,明雖離此假名相、法相等二,以著無相相故,復還成相也。當釋。
是中無所得已下,釋上無相無出等文也,並當一一釋。
故讚言善哉善哉已下,就佛初說分中有兩周讚,此即釋上第二讚意也,當釋。
若三千大千已下,釋上校量之文也,當釋。
問曰已下,次釋中間諸天讚成之文,即復料簡諸天來多少等義也。當釋第四天少,故言不來也。
問曰:先種種因緣說已下,次釋第二周善吉問佛,更諸如來廣說廣校量文也。當一一釋。
問曰:六波羅蜜等已下,此意云:六波羅蜜之中,戒及施等亦是色,云何言與解脫等?此即釋如來廣說解脫等文,故生此問也。
答曰:已下今論無相解脫諸實相悉等,不可以如肉眼見故執云不等也。當一一釋。
名道人已下,作喻來明等義也。當釋。
佛是中分別說已下,次釋校量之文。若就實明義,則如不異;若就俗論之,則天懸地隔。以一如莫二故,則色如不異佛如。故上盡言與解脫等,以天懸地隔故,色異薩婆若。色乃是無知之頑器,薩婆若乃是聖人之靈,何以可比方今者?此為就俗淡辯校量故,則須明優劣等義也。當釋。
何以故已下,釋上取相福故有量,今隨喜等福是無相福故無量也。當一一釋。
釋第六十二卷
第三十九品者,名為大度品。此品所以來者,上佛與彌勒、善吉、帝釋等,既廣說無相、迴向、校量等義,今身子歡喜,所以致嘆波若德深。此下有數品經文,皆讚嘆波若功大,今論將欲釋,故舉之第三十九品釋論也。
爾時,慧命舍利弗白佛言已下,就此品中,法門雖復大有,而總有三分:第一、明身子眾上義意,讚嘆演說;第二、如來自說;第三、善吉讚嘆。此初,即是第一、明身子先以十八句讚嘆波若,明般若照一切五法藏等,悉畢竟淨也。論解甚分明,一一並至,論一一對釋。
除諸闇冥已下,謂除見愛二輪百八煩惱,我見六十二等成也。至論當釋。能除二死故云安隱也。當釋。
十二行法輪已下,謂示轉勸轉,證三四成十二,如初品中釋也。
不退不還故已下,上來文句等,並至論一一釋之耳。
世尊應云何應云何供養已下,明波若既無相供養亦難,故須請問令後人解也。
佛言:如供養世尊下至論等釋。
何以故已下,釋波若不但不異佛,復能生五乘因果故勝也。當釋。
爾時釋提桓因念已下至論當釋。波若者,是實智將人入空;漚和拘舍羅力,是方便智將人出空。菩薩以具此二智故,不證空、不住有也。當一一釋。
釋提桓因語舍利弗:如所言已下,明天主論義也。當一一釋。
舍利弗白佛言尊云何應生已下品之第二。明因身子發問,如來廣說也。當釋。
佛告已下,明如來廣說。而言色不生故波若波羅蜜生者,明波若智慧若能觀色等不生,始名為實照,故云色不生。欲論波若亦有生,但說此實照之義以之為生,生義亦不可得也。下諸義等並一一例然,當釋。云何色不生故下,當釋。
佛言已下。明色既本來不起,有何生可得生等。知此等義,始名波若,故說生也。
與何等合已下,此問意云既其爾者,與何等法得合波若也。
佛言:無所合已下,明一切諸法無有二相,一相無相故無所合也。當一一釋。不如名字等下,當一一釋。
作是念已下,明起此等相心則生波若,此豈是故云捨也。當釋。若言波若空不堅固,則生波若無常也。當釋。
為信何法已下,明此理深妙,非淺識能知,故善吉諮問生信之義,令人得解也。
佛告已下,言不信色至一切種等家,佛因律之,甚分明也,當釋。
釋曰:已下此初,明論主先生起經來之定也。當釋。
合手白佛言已下,釋今初文意也,當釋。
畢竟清淨故。能遍照已下,釋今第一句讚文也。五種法藏者,明波若經生過去一切諸佛、佛弟子等,波若亦不盡;雖生未來一切諸佛、佛弟子等,波若亦不盡;詮生現在一切諸佛、佛弟子等,波若亦不盡;隆過去一切諸佛及佛弟子已證波若,波若亦不盡;不增不減未來、現在諸佛之弟子等,今證、當證等,義亦然故。約此三除,為三法藏。以妙法性、實相、佛性、不可思議性、實際等,為、無為法藏。不可說法藏有二種:一者、如犢子毗曇中說,以人為不可說法藏攝,謂不可說離五眾有人,亦不可說即五眾有人,亦不可說人有五種,亦不可說五眾。人如是歷法明,即皆云有人,但不可說也。是三藏中不可說法藏。今大乘中明不可說法藏者,明諸法本寂,言語道斷,不可以識識,不可以起知,不可說其有,不可說其無。故實相論云:斷聖心之所能知,非神、口之所能辨。神、口非不能辨,但經無法可辨;望心非不能知,但無相可知。此即是實教,故云不可說法藏。立法藏既攝,法即盡故,舉釋今云照一切法藏也。
是故已下,即舉經來牒釋。若如地論、金剛波若論等,釋義既竟,並一一還舉經牒釋之。今此中經論既多,不可一一如此舉來,故但時時有無也。
能守護已下,此下云並一一還牒今十八讚中經文,當一一取今之舉此中意一一對釋也。臨文當釋。
不轉生死中已下,釋不退不還義。以不離生死故云不轉,亦不入涅槃故云不還。故天復牒言:不生故不轉,不或故不還。若然,解如此者,始名為轉十二行法輪也。
如是等已下,釋之既竟而捴結之也。
次當廣者已下,面名千佛經,可等品中復廣嘆也。
釋曰:已下佛釋今身子問。供養即義也,當釋。
當如供養佛已下,上校量中言供養波若為波若,今但以眾生著相情多貴重佛故,但云如佛也。當釋。
等即無異已下,釋今彼若與佛不異之文也,當釋。
佛因說因緣已下,還引佛說為證,明波若能出五乘等故勝也。
爾時,帝釋作是念已下,釋今天生問身子等之意也。當一一釋。
譬如四大已下,如樹木中亦皆具四大,但隨相多故屬地。接五波羅蜜中亦爾,若於捨相多故,偏受檀波羅蜜名,至一一波羅蜜中皆有波若和合,不相捨離也。當釋。
帝釋問已下,次釋今帝釋論義中經文也,當釋。
譬如和合散已下,隆有三十、二十種草,葉但五石、三石等得名。草藥喻五事,石喻波若也。
又如大早已下,兵喻五事,將喻波若也。並一一當釋。
舍利弗已問供養已下,以釋今第二大分如來因身子發問廣說之。文云波若生藏也,當一一釋。
爾時舍利弗問意已下,次釋今波若與何等法合義也,當釋。
若善不善已下,當領今不與善不善、世間出世間法合等義來,可此中牒釋也。今無所合者,一明切諸法實皆無相,與波若無實,故言入波若教中無所可合。所以淨名經云:佛為增上慢人說離婬怒癡而得解脫。婬怒癡性即是解脫,故此中言善不善等皆入波若數中也。帝釋意重菩薩婆若,言波若是因應與果合,故設斯問。如來答之亦不合也。當釋此中佛破斷哉明見故說。說合下,當釋如佛心合者,明佛心中無合相,合亦無所合也。
答曰已下,明若能不取相不受不著等者,名如佛心合也。
帝釋歡喜已下,釋今天主嘆說之文也。
須菩提已下,釋今菩薩作是念則捨波若等文也,當釋。
是故問若信已下,釋今善吉問佛云何信波若之文也,當釋。
須菩提白佛言已下,即是品之第三大,分明須菩提嘆說波若十度之名,良在安此。今品初身子嘆言波若波羅蜜照一切法畢竟淨故者,即是大義,但主不顯,今此中始顯大度之名也。當釋。
何因緣故已下,明佛還問所嘆,還今自釋也。
須菩提言已下,明善吉奉答。此初,先立五對歷法釋之:第一、以不化大小為一對明之,第二、以不化合散明,第三、以不化無量明,第四、以不化廣狹明,第五、以不化有力無力明。以波若中無如此等法,故名大也。當釋。
世尊!若新發意菩薩已下,還牒今五門來釋之也。一一當釋。
何以故?是是非般若波羅蜜相已下,復牒今門來,明舉次顯是義也。
所以者何?眾生不生故已下,復更舉十門等牒成今義。第一、就不生門明,乃至第十、就不成就門。此等法中皆據實相以明諸法,若論主乃化二帝釋之也,當一一釋說。
釋曰:已下明善吉聞今如來為說波若生義及信等義得解歡。
故所以致嘆波若為大佛,佛問之,還令因解也。
答色等諸法化大不化小故已下,釋今善吉初答中五門經文,將欲明無大小之立、大小之相,然以復更之也。當一一釋皆捨等中隨所化故,心之與境或大或小也。
又如凡夫前見色中已下,指動時名為指等,指之分寸長短等名指量,或問指等名指數,或云指一指異等名一異。此之五法實如是,色不為塵所成,但指是色,故人乃化和合成大色解也。有人眼見色可見處名色,下當釋。
有人言:塵色靈誑已下,此家執言:以細微四塵等,成人柱等。假色四塵等是實故,說為真色。亦有執言:微塵是常,名真色也。
是名色化小已下,明以微塵和合,故前微塵色化小解也。當釋。
如是等已下,結。今諸凡夫既化如此等解故,破壞諸法性。今波若中觀色等實性故,不化大小等解也。
不合散者已下,次釋今第二對義意亦。前但前和合之中,假設名字,無別法起也,當釋。
色無邊故已下,此初,先就俗諦道釋之。以色無處不有,故說無邊無量等也。
不以麤色散故已下,明波若但即法明無,不論散合也。
無量者已下,釋今第三對,明凡夫所見以空故說為無量,有故說量。今波若中空實俱無,故無此等法也。
前色化廣已下,釋今第四對也,當釋。
言色有力已下,釋今第五對,明云色和合說教有力,如眾絲制象,若細分之,則說言無力。今波若解之,故不言有力無力也。是故名摩訶波羅蜜者,釋今善吉初答如來大度義,五對經文既竟,故捴結之也。
復有大因緣已下,次釋今。復次,意明大因緣義,不遠離六波羅蜜等也。當釋。
則調柔不錯已下,明五事與波若互由維緯,若和合者始成,故作八聖道譬。成,明也。當釋。
無有一法猶自性者已下,故前六因四緣中云無有法從一因生,亦無有法經一緣生,當知當法從眾因緣生也。當釋。
所以者何已下,還於善吉自說,以證成今義也。當釋眾生不生,故次釋今文中。十門義中第一門也。此中論主以□相似,由如破竹,一節既同,餘苦亦去,故所以但廣釋初門,中間例爾也。當釋
眾生力不成就故已下,此第十門,數釋義故來,所以別釋也。當一一說。
第四十品者,名為泥梨品,泥梨是西國語,此間名為地獄。此品所如來者,此中有數品經皆明波若功德,今既明波若德不可思議,能信能了得福無量,今欲次明謗者重罪彌輪,故次大度品以明。前此品論既欲釋,故舉之云第四十品釋論。
爾時,慧命舍利弗白佛言已下,就此品中大有三分:第一、明其信人;第二、明至謗者;第三、嘆此法甚深故。所以信者福高,謗人罪大。此問意,今往生品、下方便品、輕毛品等中悉有此問,但所為不同,並至文當釋。既欲明謗者,故此初身子先問信人,凡有四問:第一、問來生處;第二、問發心久近;第三、問供養幾佛;第四、可行行幾時也。當釋。
佛告舍利弗已下,此初,答上第一問,意云從地佛云來也。
是菩薩發心已下,答第二、問發心久近義也。
從初發心常行檀波羅蜜等已下,乃答第四問行行久近義也。
供養無量無邊已下,始答第三問,此是逐便答之故爾也。
作是衾乘從佛聞已下,明大乘經即是法身。舍利弗諸佛之母,故此菩薩若見經時則如見佛,聞經之時如從佛聞也。當釋。
須菩提白佛言已下,為佛。今既言是菩薩若見經聞法,即如見佛聞佛說等,故致到問也。至論廣釋。
佛告已下。以無見無聞無所分別,故云鈍也。諸義例然,當釋。
是菩薩能幾時行佛道已下,此意反有利根菩薩雖近發心而能信行,因有鈍根菩薩久發心而不能如是信行,故發此問,不同今也。至論當釋。
佛告已下,當釋。
示生母人腹中已下,明信者之報。下則廣說不信人報也。
須菩提!有菩薩摩訶薩多見諸佛已下品之第二。次明至謗者,明執着之人報諸法相故,聞波若說空則不生信,分別諸法乃復須情,如此之人悉名為謗也。當一一廣釋。大地獄者即是阿鼻,五逆之罪只可五劫,此人起謗害處深,是故無有出期。若劫大起者,明十方世界四天下中,唯閻浮提造善最勝,亦唯閻浮提人造五逆罪,餘三天下無有五逆,故無阿鼻獄。阿鼻獄唯閻浮提有,就一三千大千世界中有百億閻浮提,則有百億阿鼻。今若此問劫火起世界壞時,此地獄亦壞故,則復移往他方地獄,如是展轉地獄之義,如進波羅蜜中廣釋也。不信之人以自不欲見波若經,破壞他正見眼故無眼,口舌謗故無舌,耳不耐聞故無耳,以手如拔故無手也。當一一釋。
釋曰:已下釋上品初身子所以問信之義也。
何處終已下,次釋今四問之文也,當一一釋。
成就今四因緣故已下,明成就如上如來四答之中因緣也,當釋。略說三相者,謂見經如見佛,聞經如從佛聞,及見聞人等,如似有着,故善吉問也,一一當釋。
復次眾生離法不能聞已下,明根識等若離人便同木石,故亦不能見聞。人若離根識等便是死人,故亦不能見聞也。
問曰:上已問菩薩意哉時已下,次釋上善吉以分問意經文也,當一一釋。
一者、分別是道已下,明佛法中有此二種智,但須解用之耳,當釋。
略說義已下,釋上善吉前以分中問言有異不同,前上等義如此,故云略說義也。
有菩薩雖新發意深信受已下,釋今品之第二謗人果報等經文也。臨文並當對上文意一一釋之也。
即起愚癡業因緣已下,故前論云:我言癡者,非如牛羊等,但以執着不信,故名癡耳。當一一釋。各有十六小地獄者,明大地獄但有八一大地獄,復有十六小地獄,泉一十則成八十六,人復成四十八,是根本八大地獄,合成一百三十六所。合此一百三十六所獄,唯有三種:一者是熱,二者寒,三者闇也。當一釋。
如入正位者已下,此明初果正位天人生義也,當一一釋。
讚五法已下,明調達乃以常乞食、納衣、樹下坐、斷蘇鹽等五法,以為正道,代八正處,令為為比。亦未得道者,皆經慕從,作前異法,故名破僧。五逆罪有輕重等義,如優婆塞經,佛為善生說,是五逆罪,殺母則重,殺父則輕,殺阿羅漢復重,殺母出佛身血重阿羅漢,破僧復重出佛身血。不同俗典,以帝釋之所以殺羅漢等有輕重,破法等優劣之義。論自解釋佛法,以母重故,謗法罪深也。並當一一臨文釋耳。
未得阿䟦致菩薩見至多人供養已下,此據習種別也。
釋第六十三卷論
第四十品中名攝身口意釋論者,釋上品經文義猶未竟,但約誡有更徒,須令知不謗善制三業,故舉之云應攝身口意釋論也。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已下,正明佛法理深,應當供慎敬。若縱三業,則罪過彌論。謗法之殃,由三業相資,和合所作。是故,善吉!自佛應制三業也。並當一一解釋。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以積集口業故已下,以世人見身能行殺、盜、婬等故,但說身業為重,不知口業謗罪為深故。善吉白佛:以口業故,有是破法重罪也。
佛告下,當一一釋。
此中既云造罪已始得眾在,當知罪福但據因也,當釋。
須菩提白佛言已下,明有四因緣能毀正法,至論當釋也。
問曰已下,明論釋之也。當一一釋。
須菩提自說因緣已下,明莫造身口意業故,謗法受諸者也。當一一釋不解。波若隆言:至無而不復至有,但以緣集假聚故名有,說為如無;無性故說為無,名為如有。不解此義,故如力復心也。並對上文等,一一當廣釋。
復次魔有四種已下,釋上四因緣義也。臨文當釋。
五眾結使厚已下,如欲界凡夫,並為九結所繫、九十八使所使;欲界聖人,以斷三結八十八使故,為六結所繫、十使所使;色界凡夫聖人等,為結所繫、為使所使等來,並當釋。
須菩提白佛言已下,此經文意臨文當釋。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是般若波羅蜜云何甚深難信難解已下,是品之第三,明由波若理深故,所以信者福高、誘人罪大。就此文中復有廣略二周:初略明無縛解等義,第二廣明一切法淨。淨即是空,但以眾生聞空怖故,所以作異名說也。並臨文當一一釋。
何以故已下,即釋所以不縛不解義也,當說。
本除不縛不解已下,次就二除明也,當釋。
何以故色淨是亦淨已下,第二、次就淨一明波若深義也。當一一釋。
無斷無壞已下,明波若等諸法非可斷法,故云無斷;非滅壞法,故云非壞也。釋曰:下當一一釋。
佛答已下,亦釋明無縛解義。先云縛解也,當釋。以諸煩惱等虗誑不實,亦無所斷,故無縛無解也,當釋。
復次一切心心數法已下,此中多許意論,並為釋今無縛無解經文,故先云縛解,以明無縛解義也。當釋。
復次色等諸法三世中不縛不解已下,釋今諸法三除不可得,明無縛解等經文也,當釋。
是時須菩提已下,釋今善吉知此理甚深難解,故謗入罪大,信者福高義也。當一一對今文釋。
問曰已下。問意云:佛既還領牒善吉上意,何因乃更云魔事也?
答曰:已下云善吉,但明內無信心,外值惡友,明外因緣未盡,今佛即云說之,故更增魔事也。
佛更亦說甚深難解相。已下,次釋上。分中。明一切法淨經文,故論主以此文意,即生六經文,即以六經為答也。當釋。
何以故已下,釋初觀念處中色為不淨等故,即得身念處觀成。得此觀成時知色實相,得無淺解斷諸煩惱。此之念處即是前果色等為因,今果既淨故知因亦淨,故云色淨,故四念處淨也。當釋。
問曰:上當釋。答曰:已下明作不淨觀時未得至實,但實觀家初一得十六聖行時始至實觀也。當釋。
淨顛倒故生婬已下,明凡夫人等只以□五亦欲淨故,所以愛著故皆捨中,名為淨緊五欲。今以前不淨中生此淨想起愛,故名顛倒。但以婬欲破淨,故言非淨。非淨非是實觀,實觀則無淨不淨相也。當釋上言淨者據空為言,今以淨相亦無為語可
色實相淨故果亦淨已下,上明念處為果、以色為因,以果淨故因亦淨。此中即以色實相教因、波若為果,明色實相既淨故波若亦淨,反覆明之也。
復次佛此中自說因緣已下,復以經來牒釋也。當一一釋。
復次如是我法已下,明復以十六神我等義來,例釋淨義也。
復次須菩提婬淨故已下,此下云猶是今第二廣說一切法淨。經文中意猶未盡,明三毒等實相淨故,與種智實相同一,故言不二不別也。諸法例然,當一一釋。此中本言淨等不異,淨義即空,故云不二不別。以據前事言其不二,故此中云色淨乃至前一切種智淨,不二乘不別也。當說。
有為淨故無為淨已下,明三相是有為。三相無生,云義為無為。今三相不可得,故云有為淨。無生亦不可得,故云無為淨。此淨義不異,故云不二不別也,當釋。三世淨義亦然,當釋。
問曰:已下明諍理甚深能。今信諸之人罪福無量,若無疑似處,但世論解釋而已。今言色等淨者,事在可疑,故初世賓主。世論之意良前此也,當釋。
答曰:下當釋。
及三毒清淨果報因緣故已下,如過去無明即是三毒,能生前行,行即是果。從前諸行復生前識,如是次第生六觸六受等,訖至老死三陰相續。今以三毒淨故諸行淨等,諸即是因淨故果亦淨。若諸行淨故無明諍等者,即是果淨故因亦淨,口以空故言淨也。當釋。
如破無明十喻中說。已下上破,言無明不在因,不在外,不在中間,不從過去世來,亦不去至以世,但緣集說有。如是求之,無明之性實不可得也。乃至種智例然,當釋。
復次用十人空故已下,此意云所以得智色等皆本來自淨者,以十八種空智觀之故得智也。當一一釋。
略說有為無為已下,次釋上有為無為等淨經文也,已如上釋當釋。
在三世中已下,明論主。此中則乘勢釋三世淨經文也,當一一釋。
問曰已下,釋文既竟,次斷易之也。當釋答曰已下,論將欲釋,先出三種破人,對明二種信者,此初,即是第一破人也。
或有人著心,分明取相說已下,此是第二、破人。若如上隨喜品,亦言此人名謗三寶。今此中言,雖以着了論議說故,名之為破。以心不為非,撥破波若言教,故不名為破也。
如調達已下,引事例來證。如佛言我今有疾,祇城名治佛,故亦以針鐵出佛身血,而非是逆罪,不同調達。如著相說,波若人隆以着相說,故遍前之相,說名為破,而說為故,不同不信撥者也。
如盡作佛像已下,復更引例釋。如此中論解者,以好心壞像,亦無罪也。
復次,或有人破般若,雖不瞋不輕佛已下,明此人着有情多,唯果分別陰、入、界等名色,着別言之。是義不信前空,不解佛意,故成毀謗也。當釋。
前此二種信中,以信理福多,信文福少也。當釋。
耶見罪重故已下,先明此二種信謗人相對出已,今如□釋。今問辭明不信,云人以邪見所壞故,雖有持戒精進等為之所染,並成邪業墮惡道也。
五逆罪人已下,次釋今問中第二意,若此人以重罪覆心故信微福弱,雖寫經卷亦無如之何。二者此人雖復重罪覆心,或遇善知識教授智慧利故,能深信波若則得善果,則引事證如聞王遇善友,亦由波若力故得五逆罪哉,乃至得道記。故今校量中言此經如摩尼珠能除五逆願創,當知大乘諸經皆不可思議,故謗之罪深,不同謗餘小乘經隆得逆罪也。當釋。
第四十一品者,名為嘆淨品。今泥梨品未既廣明,淨義理深,故信、謗兩人羅福高大,令此中身子、善吉等見此淨理深妙,所以致嘆,故次泥梨品。有此品來,論將欲釋,故舉之云第四十一品釋論也。
爾時,舍利弗白佛言已下,就此嘆淨文中,門戶亦極多,但大捴分之,凡有四分:第一、明身子致嘆,如來一一成之;第二、善吉嘆淨,如來一一成之;第三、是天主問前善吉,以明礙相;第四、如來自對善吉,為說微細礙相。此初,即是第一、明身子致嘆,一一問佛取足,如來又一一成之也。並臨文當釋。
世尊淨明已下,即是第二句嘆。今言色淨故乃至種智淨等者,此據體論淨故,所以通貫上六明之,即是性淨涅槃。今此中據嘆經為言,即是方便淨涅槃,唯據前果故云淨明也。至論當一一釋。
世尊!是淨無得無着已下,此第五句,嘆論釋,乃至云:若小乘中以下五心為得,以須陁洹為着;大乘中柔順忍為得,無生忍為着。今波若實照之□,此等悉無,故云無得無着。若無論者,此則不可解也。並一一臨文當釋。
諸法鈍故已下,明波若實照之有無,知無有分別,故云鈍也。
色無知是淨淨已下,明色無知即是前淨,此淨亦淨故云淨淨。是故聖人以空遣空令不滯空,空亦復空故名空空。今者亦爾,以淨遣淨淨亦復淨,故者淨淨也。餘義例然,當釋。
無益無損已下,當釋上來摠令,凡有十三門嘆也。
釋曰:已下此即是上嘆淨。文中初句既欲明至淨無淨相,故先云二種淨義,令人知指,方乃折中。言智慧淨者,即是照實相智;言緣淨者,即是實相之理。次境非智不知,智非境不照,故出此二淨相待之名也。
所以者何已下,還釋上所以二淨相待而有者,以如心心數法等來證□□也。上品經言:波若非心心數法,法相本淨。故論釋言:依生滅智慧離四顛倒,依不生不滅智慧以波若離生滅智慧數。言非心心數法心相本淨故者,據聖體淨也。今此中以波若是智慧,故言心心數法。如大本經云:憍陳如!捨無量色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常住五眾。上既得說心心數法等義者,此波若言是心心數法,亦復無傷也。當釋。
譬如火已下,初云論釋,第二、引證。來釋已竟,今次作譬來明。云論大意亦不出此三,此中非折中時,是云法時,故作此喻。火喻前智,薪喻前境,由境智相應故有二淨。故大本經云:一切諸法本性自空,亦因菩薩修空。是空也當說。
世間當法已下,此據世□言世間也,當釋。
是中說離智離緣已下,上直法既竟,次今明折中故。所以萬化非無生宗,而宗之者無相;靈宗非無主照,而照之者無心。故聖人以無心即真智,照彼無相之靈宗,此即據明直法之義。故內外兩冥,緣智從寂者,即據折中為言,與此論合。取此論意,故所以然也。當釋。
譬如有種美食已下,明為善着相緣智慧作喻也。當釋。
不壞相在顛倒中已下,即是不染而染義也,當釋。
舍利弗觀是已下,欲釋六人,即以此言生起六意,明身子所以問佛所答等義也。當釋。
復過汝所見已下,明如來答言畢竟空故,實相淨義乃復過汝所嘆也。
無所着已下,還畢竟淨義也。
復次清淨主已下,明諸佛窮照本淨故名為主也。當釋。
佛答已下,釋上佛廣答初句經文也。諸法本者,即者實相,未者謂色等諸法,實相既淨諸法即實,故云諸法本末清淨,是名甚深也。因果清淨故者,色即為因、實相為果,推色以至前實,色既即前實,實本淨故說色亦淨,故云因果淨故也。
故上品中已下,明因淨故果亦淨,果淨故因亦淨等義也。當釋。
是淨能破一切法中已下,次釋第二句嘆也。能與有餘涅槃者,此據煩惱身五住及習盡也。今與無餘涅槃者,據二種生死盡也,當釋。
是淨不相續已下,釋第三句,明是淨既能與此二種涅槃生死永不相續,故云是淨不相續也。
百八煩惱已下,釋第四句也,當釋。
如是諸法實相已下,釋第五句,先化大小兩乘與法辨義已,次折釋也。當釋明須陀洹果復無漏果證已,永著聖法無有墮落,故名為着也。
如是法已下,次釋第六句,不作罪福不動等三種行業等義也。
一切世間無生已下,次釋上第七句,明釋法無生不生三界等義也。當釋。
是淨無智諸法鈍故已下,明淨無知相故曰無知,法無分別是故名鈍也。當釋舍利弗得聲聞彼岸,佛為一切智人俱無着故共論此法也。當廣釋。
如虗空下,當一一釋。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已下,即是品之第二,明善吉嘆淨。此中乃先舉生淨以况法淨,佛亦一一成之也。當一一釋。
佛言我無所有故已下,下言果畢竟淨者,是略述成。今言無所有者,是廣述成也。當至論釋之也。佛言自相空故已品,亦至至論當釋。
以二淨故已下,亦至論當釋。
無始空故已下,上言畢竟淨義以成法空,今言無始空者以成生空,亦至論釋可然。
如是智已下,明善吉致嘆,而如來答言畢竟淨故,此據智相寂知無知相,故云爾也。
佛言知道種故已下,上據知相寂故,云畢竟淨故。今言寂,寂之用云故,知通種故故也。當釋。
以方便力故已下,此下云出至義,明色無色性故不知色,非無方便之用而能知也。當一一釋。
無諸憶想分別內空、外空等已下,此中前事,是故唯明十三空。餘諸法空、不可得空、無法空者,法空、無法有法空等五空,既是為總破諸法明故,此中不具說也,當釋。釋曰:已下此初意,釋今嘆淨品。初身子所以嘆深者,以見上泥梨品未說淨理甚深故,所以致嘆須釋主因緣。今善吉既是命說之主,故此中致嘆不須釋主因緣。若餘人所說,須求因果,故如如釋身子嘆之因緣等義也。
今須菩提說下,即是科門也。
我淨故已下,次釋文也。此以生空易解,故舉況法空也。當釋。
問曰:已下料簡所以。上云無所有,下云自相空等義也。
答曰:已下意云,上據有為果法是着處,故云不可得。不可得者,對無着處。今須陀洹等言自相空者,乃據無為果。無為果既是煩惱無處,非所着處,故但云自相空也。當釋。
以菩薩深着故。無相無念已下,明論主即用此無相無念,釋上一切種智等淨義。無相者下,復始別釋無。無相無念,釋上一切種智等淨義。無相者下,復始別釋無相等義也。當釋。
用二淨故已下,二法清淨者者,是智淨、緣淨,名二法淨。今此二淨亦無,故名不二法淨。無得着義,已如上釋也。
問曰:常言畢竟清淨故已下,問意云:今我等無邊之中,復何故乃云無始空也?
答曰已下,明今以無始空來成生空義故。何以云爾?畢竟空乃以成法空□□義也。
問曰:能如是知已下,釋上善吉嘆波若之文。此中意明知之空,空之智,用即寂,寂即用,非癈用。然以寂亦可以寂故而無用,但以知故,所以言畢竟空。空即能智,故言知道種智也。當一一釋。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已下,釋云以云色不知色等文也。並當一一釋。
第六十四卷論 第四十一品六分
爾時釋提桓因門已下,即是品之大分。第三、明天主問前百相。所以然者,上文既明諸法皆淨,恐人不解而生取着成礎相,故天主欲令無滯,所以問也。當一一釋。
汝今更聽乘釋已下,即是品之第四,明天主請前善吉說百相已,如來讚成。而善吉非一切知人,知有相不盡,是故如來復為廣說微細有相等法。下當一一釋可。
佛言一切法一性非二相者,即是畢竟空性也。是一法性亦無性者,明亦無此一畢竟空性也。是無性即是性者,明無性之性即是一切體性也。當釋。
問曰下。並當一一解釋也。
譬如食雖美已下,明善法雖好。若着之對,廣也,當釋。
問曰:佛以讚須菩提說無有相已下,次釋上第四大分如來自說之文。問意云:上善吉已說百相,如來證成。若說之非留,佛不應成;說之若是佛對,不須更說。今何以讚成而復更說也?
答曰:下並當一一釋。
五眾及至十八不共法可與般若作因緣已下,隔此中有二解:一解云:此五眾、十八不共法等是前法空,法空但能為波若作緣,發顯波若,非正生波若,故云等也。一解云:此五眾、十八不共法等無生相,故言不能生波若也。有解云:此五眾等是成菩薩法,十八不共唯在前果,果不生因,因中五眾等及十八不共並非波若家生因,但能作緣因,故言但作因緣也。譬義當釋。
第四十二品者,名面名千佛品。上既明百相已,次說波若無有。今明者,佛道同說無異轍,故次此後明前此品。今論將欲釋,故舉之云第四十二品釋論也。
須菩提白佛言已下,就此品中,雖得門戶極多,而大有三分。上既明有相,即明波若無過,即是法無百相。今次欲明人無百相,故云作者不可得故。所以此初第一明前既作無而所不作,明前無行而無所不行。第二明諸佛道同法無異轍義故,所以面名現千佛同法無異轍義故,所以面名現說波若。第二次明至行報諸根無惱無缺。此初即是第一先明無作無行,則次明無所不作無所不行等義也。並臨文當釋。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已下,正嘆波若不增不減義也,當一一釋。
譬如佛卷形壽已下,明佛壽無盡,故以為喻也。當釋。
須菩提白佛言已下,前明嘆法,今明嘆人也。並至論當釋。
世尊!是眾生性亦不減已下,以眾生性無故,眾生界亦不減;以聖人性無故,諸佛界亦不增;以佛界不增故,聖人亦不無滿;以眾生界不減故,眾生則不可盡也。當釋。
釋曰:已下明前品既說有相,今次說無有相。善吉既聞,聞品未言波若波羅蜜無起無作,故即問言:若爾者,菩薩不應行前波若波羅蜜得薩婆若。故此品初云波若無作,佛即答言化者不可得故等義也。當一一釋。
應云何行已下,上明無作,今次明行相也。當釋。
示諸法畢竟實相故已下,明波若實相法中,不明諸法常故,不同無智愚人;不明諸法無常故,不同相人愚家。兩忌內外雙寂也。
不受是法者,明隆為破常,倒為無常,觀即捨也。
問曰:色等罪法已下,問意云:此中明法皆言從色至前種故,色等為苦無常可共種故。云何?
答曰:已下云此是名字,說之隨人何樂,以閑者為安隱。閑法好法不閑之者,說之為在種,故諸善法等。若眾生不閑,則說為在,亦無傷也。
不行色等不宜即已下,明若但前色等法法化無常想種相等上作常想者,不宜是。若於色種智等上作常無常想,名為具足。今波若中亦不行色等無常義,故云不行色不具足也。當釋。
復次已下,此一意,明若十地菩薩觀則名具足,餘菩薩觀云不具足也。
佛言:出眾生於常中不當釋。
礙者,是非道。已上下品明礙相,此中明無礙相,令善吉總結上下,故云爾也。當釋。
罪業因緣生故已下,欲論行者亦非罪業所得,但因緣之義是虗誑法,故說為罪,可當釋。
何以再說已下,答言:相說欲度眾生者,今得以世閑;以說欲度眾生者,今得涅槃等樂,故再說也。
復讚是菩薩大精進已下,釋上問第二周讚菩薩勇猛等文也,當釋。
爾時釋提桓因語須菩提已下,明天主現聞上佛與善吉了了說法諸實相,欲與守護故發到門也。當釋。
為習空下,至論當釋。
汝頗見是法可守護者已下,明善吉意云:此法無相故。又波若力自無量故,不須外護也。然至論釋之。
是善男子已下,上明法不須外護,今明人然不須外護,欲論佛法之中然須內外兩護。但今此中欲顯波若是諸佛師自有大力,又諸佛何護不須世人所護?故塵外護非是都不須也。論自釋之,臨文當一一對釋。
不念夢、不念是夢、不念用夢、不念我夢等已下,明天主發四句。上善吉欲明不須外護義,故舉此十喻等,以易解況難解,反問天主,明不可護義。但內行波若即是前護,今者天主復還舉此四句問善吉也。
不念是色已下,上為舉易解況難解,故以夢中反問天主。今復欲以難解況前易解,明色等既至不念,何況夢等。故着者,此中復還舉四事答之,乃至一切種。上四法亦然也。並至論當一一釋之可。
釋曰:已下此中論主釋前上文,意極分明,可見臨文當一一對上文意釋耳。
須菩提及一比丘出家法敬禮而已下,明天主是俗人多設事供養,善吉等既是出家人但須設法供養,故云敬禮而已,為別異道俗故。
然諸惡鬼等,下當釋也。
應無生法。若已下,此中言觀實相慧,即應法忍,入菩薩位。若言佛性是能照者,上觀故得見,佛性便成,更別有知見此佛性故。若言上轉識然見者,轉識既同,則應三乘皆見。若云阿梨耶識見佛性,不用轉識見者,便成佛性。見前佛性,復不應言觀諸法實相畢竟空智慧,應無生法忍。若言此真知本有,今日始顯出得用者,便成道理。但有了因,無有生因,報佛亦不成本無。今有生因,亦成感本有之義。何以故?此本有故。既真知與法佛俱本有,但今日顯之,始得至用。說為始有者,五度共行波若與常住波若等,悉皆本有。同是今始體顯,今始得用,都無有異。同是了因了出,有何生因生法義也?當釋。
若人少時應行已下,此明應可外護義也。
如伽羅夜叉已下,於事證上地人,不須外護義也,當一一釋。
爾時帝釋貪貴是如夢等智慧已下,釋上天主四問善吉以難況易四答等中經文,當一一釋。
餘喻亦如是已下,夢上一喻,云念夢,念是夢,念用夢,念乘夢。四事相貌既然,餘影、炎、化等九喻,上四相亦爾也。當說。
爾時,須菩提答帝釋。若行者已下,明善吉還。色等。上以四相況釋上義,當一一對釋也。
爾時佛神力故,三千大千世界已下,即即是品之第二,明波若法同十方諸佛,何說不殊?故所以為貴。就此中復有二意:第一明十方同,第二明三世同。有此二意。今此初先明諸天聞說實相了了分明,故說供養也。當釋。
亦如是相、如是名字者,明現教不殊也。
皆字須菩提已下,欲論一切十方諸佛所說皆爾,但此中為遂當時之座所見為語,故只言十方各千,唯據萬佛土也。明說波若時皆須解空第一人對,故盡言名須菩提天主。既是地居天主,又當念波若天名為淨,一切佛所說皆須淨人之主問此淨法,故云皆字釋提桓因也。當釋若華嚴云:一切十方說十地相菩薩皆名金剛藏,一切請問者皆名解脫月。此明地相常住深奧難明,故一切菩薩說地相者同名金剛藏。解脫者據無縛黑,月者前闇夜時明之,此地行善除縛黑,前生死重昏之中能為照明,故所請問人皆名解脫月。為大乘理深不同,小教文理俱常,十方諸佛實無異說,一切羣聖所稟不殊,故以然也。
爾時佛告須菩提:彌勒菩薩摩訶薩已下,第二、次明三世諸佛亦同無異嗢。上舉十方論理在說同,今明彌勒云三世莫易。所以舉彌勒者,欲以未來說同證現在義,未來既同現在佛說,當知現在佛說然同過去,欲以此為證故於之來。
然當於是處已下,次明處然,同明一切諸佛然,常等此處說於波若。故法華云:我淨土不毀,而眾見燒盡,常在靈鷲山,及餘諸住處。凡說大乘皆明實相,故據此實相,淨土處然未曾異也。
何相何因何義已下,明善吉因之,復設三問也。
佛告已下。此正答初問,明彌勒出時說波若相,然復如是如今無異。次色時無色故,非常無常縛解垢淨等也。當釋。
須菩提白佛言已下,答第二問。上明色淨等義,據於相淨為言。今云淨者,據於因淨,以色中實相為因生於波若,故云等也。當一一釋。
世尊!云何色清淨故已下,明善吉因之復問也。當釋。
復次須菩提虗空清淨故已下,上善吉設三問答兩問已竟,今次答第三問,明彌勒出時然以如是等義說於波若也。當一一釋色本來無染,故云不行也。當釋虗空等可用而不可用,故云清淨波若然然也。
虗空可說已下,明空體無說故,設復說之體然清淨。波若然爾,體無說故,設復說之亦復清淨也。
因虗空中二聲出已下,明六大成。眾生以四大圍虗空,識於中住心,即陀那報風從齊而。𦒱打七處,故有聲出。以聲出聲空,故有嚮。若內外不空,則無聲嚮,故云因虗空故二聲出。雖因空有二聲出,空然不行;雖因波若故有可說波,若然不染。性常清,就不可得明。如虗空相,皂不可得故清淨,波若無相故清淨也。當一一釋。
釋曰:已下上初品中以如來自說故,列諸天大眾等來。次舌相品,為命說故來。次請分,初為請說故來,此中為明了了顯說諸法實相故復來也。
問曰下。答曰已下。意云盡有新奮諸天等來也。
十方面各千佛現已下,釋上十方同義也,當一一釋。
佛欲證其事故已下,次釋上古今通義。欲知賢劫中諸佛所說不異,欲與諸佛作因緣者,當於此中解也,當釋耳。
王舍城已下,次釋上處同義也,當釋。
如彌勒經中說已下,明論主於經成證,佛昔於此處說波若義也。迦葉是第二大師,住持佛法二十餘年已,始於狼迹入滅盡定。次付阿難,住持二十餘年,付商那和修。那和修住持二十餘年,付優波崛多。優波崛多住持二十餘年,付提遮迦。提遮迦已,次馬鳴、龍樹、提婆、天親、師子等。二十三人中,龍樹最臣。二十三法師及迦葉入滅定、彌勒度人因緣等,此中當廣說。師云:若揣食身入滅定,過七日已,出定則死。此迦葉乃是法身菩薩,非貪身故,所以出定能然也。有解云:若住常入滅定,入過期限者,出則須死。若是佛所遣使入等者,假使非法身菩薩,出亦不死,要須事辦,然亦乃終。故前十力論中云:若佛遣使中不達,無有是處。若非法身菩薩出定則死者,便成佛所遣使。有不達義,故有此意也。當釋。
以何相何因何行已下,次釋上三問三答中經文也。上言以何義,此中乃云以何門,此是以義為門也。
佛言:如我說色諸法非常非無常等已下,釋上答第一問中經文也,當釋。
爾時須菩提歡喜已下,釋上答第二問經文。此中以緣為名,因為緣因也,當釋。
譬喻欲令事明了故已下,次釋答上第三問經文也。
八萬四千法聚皆是波若波羅蜜一事已下,明此中所說皆是波若中所說一事,而分別說成多許法聚作,所以云一切諸法從波若生也。當釋。
有人聲從口中空出已下,已如上釋當說。
諸小菩薩等,以聖法涅槃等為實,如人以聲為實。以生死凡夫等法為虗,如人以嚮為虗。若言世間法有名無實,世出間法有實等者,皆是為諸小菩薩說故然也。當釋。
問曰:已下當釋。
答曰:已下言自然有者,此是作因已,以果不須更作而自得之,故云自然。如不作於嚮而但有聲,嚮自出也。當一一釋虗空是無作法,只釋上虗空無取文也。
復次,如虗空無所得相已下,釋上無所得經文也。如因虗空造無量事,而空無造相,亦無可取相。以因虗空造故,虗空則為非無;無虗空相可得故,則為非有;非有非無,則為虗空。波若亦爾也。當釋。
大智度論疏卷第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