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度論疏

大智度論疏卷第二十四

蜀地潼州遷善寺沙門釋 慧影 抄撰

第五十七品釋論者,名為淨土品。何故次燈炷明淨土品論?自生起言,明不退菩薩具智斷二德,自行既足,唯應以嚴國為事接化眾生,故次此後明淨土品論。將欲舉之,云第五十七品釋論也。

爾時舍利弗已下,就此品中大有二意:第一明乘於前品入三三昧廣化眾生,則因生論義齊於夢覺;第二從佛告須菩提有菩薩摩訶薩行檀波羅蜜時已下竟品,明菩薩之行淨佛國願。此初即是第一身子。所以此初作此問者,意謂夢是誑法,三昧是實。又有餘處說言,夢中亦有善惡。若有善者,夢中行此三昧,亦應集成增益波若。故設此問也。須菩提報已下,欲論夢中只可得為集業之因,不得集成業報。但善吉意欲齊夢覺、一是非、冥同異、會虗實,故作此報。就實答之人行波若故,臥夢安穩身體和悅,乃至夢中亦行善事利益眾生。今既欲就入實解,故云無異也。當說

若夢中作業已下,是第二翻難。善吉既就實答言覺夢一等,若晝行能益、夜行亦益,故盡能增益。波若若晝行不益、夜亦不益,此意云:實相中晝日行尚無增益,何況夢中行?又晝以有相心行由尚不益,況睡眠覆心行而當有益?當知夢覺一種故。今者身子次更別進設此問。業名造作,集者招集,成者成辨義。若言爾者,則引佛語為難,夢既不實應無集成也。當說。

何以故已下,還釋上夢中不應有集成義也。當說。

語舍利弗已下,明善吉既被問,則反質答之也。當說。

舍利弗言已下,明身子既被反質,則云若無因緣時業不生思不坐者,業據身口業,思據意業,思業若無因緣並不生,要須有緣方生,晝日既有思業等始生,夜夢亦有緣故思業等方生,無緣則不生,故當知一種也。

如是如是已下,明善既也。反質得其事理皆同,故而印可之。明晝日業亦因見聞覺知等生,夢中造業亦因此四法生,故無異也。是中心有淨有垢者,謂夢中心也。當如論說。

諸思息相離已下,是身子第三飜難也,當說。

取相故有緣業生已下,善吉答意云:欲論一切諸法實自相離無緣無業及思等法,但眾生不解於自相離法中取相,故橫超諸業從因緣生,若無緣時則不得生也。

夢中布施持戒等已下,是第四難。意云:上既云夢中有緣故業生亦得是思業等者,菩薩盡日以取相心行此六波羅蜜等法,尚非實迴向,豈有夢中惛晦癡心行之得是迴向?故設此問耳。若以己自善根迴向者,宜名善根迴向。若緣他家善根等迴向者,名為隨喜迴向也。彌勒菩薩今現在已下,若如前來所說,善吉意氣極高乃眾聖所伏,而今所以推彌勒者,善吉上既自就實為答夢覺一齊,欲令群聖懸同眾無異說,故推慈氏。二者彌勒既是次師,欲令現在未來諸佛所說法相同等,故假四聖而慇勤共說,故推彌勒。但論主意欲顯菩薩智勝,故云以難答故致推彌勒也。既亦云彌勒授不退記者,當知不退之名通於上下,故畢定品中乃大作三分明畢定位:一者謂初發心菩薩;二者無生忍菩薩;三者最後身菩薩也。彌勒今者復還就實益也。當說

受記處者,謂攘佉王城,妙梵、梵摩波提所住處也,當說。

如仁者已下,既見慈氏說懸應得深法,致此問也。

不證已下。明菩薩入法性中,如鳥飛空跡不可尋,不如二乘於實際作證有於證處也。

爾時佛告已下,次明如來最後卒成此義也。當說

問曰已下,即是論釋。此初,先釋身子所以以此為問之意也。當一一說。

須菩提意謂已下,明實相之中晝行尚無益,何況夢行而當有益。為此義故,所以齊夢覺也。當說。

何以故已下,還釋上所以齊夢覺義。波若中既無分別,汝云何乃以夢覺為問,欲令波若增益也。

今更因餘事問已下,釋上身子第二問意,明善吉既齊覺夢事理皆同意,今更因餘處經說夢中有三性等事,故發斯問也。當一一說。

若覺已下,明夢中心弱,眠覆心故,不能集成果報。故律中云:除夢中,但夢覺已,境想分別,夢中諸事思生,始可成業得果。今善吉上意欲為入實由漸,又欲明夢事亦是成思業善惡因緣,故作此說。非是夢中能怜怜成業得果,故此中言覺已分別。次下文言無有勢力,不能集成果報善惡業,要須從強功用心生也。當說。

云餘處言夢有善惡等者,恐當據善惡因緣為語耳。故論云:覺已分別,方乃成業也。當說。

何以故已下,釋。善吉言:夢覺心等義既俱從因緣生,故云無異也。

舍利弗以空難已下,次釋第三難文也,當說。

復問:若菩薩夢中行六波羅蜜已下,釋上第四難意也,當說。

今此中以晝日著相心,眠睡覆心為難也。

問曰下。料簡也當說。

如所說空已下,次釋後難文也,當一一說。

是故佛還問已下,釋上佛告身子中文也,當說

聲聞不得法眼,故不論也,並當說。

佛告須菩提已下品之第二,明菩薩之行淨佛國願。就此文中有三十復次。就此三十復次中復有三意:第一有六復次,明菩薩一一波羅蜜中各興其願,故名別行別願。二從第七復次已下有二十三復次,明菩薩總行六波羅蜜興淨佛國願,名為總行總願。論釋云:上六波羅蜜中明其別行別願者,明一因滅一果。第二總行總願中明多因感多果,亦明一因感多果等義。三者第三十復次,明教菩薩觀行

今此初,即是第一先就因於檀波羅蜜為始興淨土行願也,當說。

無如是事等者,明其所無。衣服飲食已下,明其所有。一一波羅蜜中意盡然也。

復次已下,第二、戒波羅蜜中,唯明其所無,不出其所有也。當說。

復次已下,第三、因忍波羅蜜明也,當說。

復次已下,第四、因進波羅蜜中明淨土行願也。當說。

能如是總結也。復次已下,第五、因禪波羅蜜明之。此之五蓋雖屬煩惱鄣,而初禪慧解脫人亦除此五蓋而不得禪,為不能除三昧鄣故。有解言:三昧鄣既是第五住成,故二乘不能斷,但伏而已。有解言:此雖是第五住或,或有二種:一者、鄣空;二者、鄣有。鄣空者,屬智慧鄣,故要須空解斷;二者、鄣有,是於事或還用於事解斷。如見、愛雖同是煩惱鄣,以愛分鄣事故,為事解斷;見鄣理故,為理解除。其力用治道各異故,然亦不關見性之義也。但有漏道斷根本多不盡故,又有漏道力鈍故,所斷之或多得有還生之義,非是都不斷也。當釋

復次已下,第六、就波若波羅蜜明也,當說。

復次,須菩提!菩薩摩訶薩行六波羅蜜時,見眾生往於三聚已下,第二、從此已去,有二十三復次,明總行、總願、多因感多果、一因感多果等義。此中既不一一別明諸波羅蜜,但總言六波羅蜜一切諸善盡入六波羅蜜中,下頭復次,明種種果報,故是多因感多果。如一檀波羅蜜亦能得端正、富貴、長壽等義,則是一因感多果義。前時不說,今於此中乃明,故云爾也。淨土之義雖有無量,今且論真、應二十三種淨土,攝一切國亦無不盡。若使實智法身報佛,則住實相淨土,無量色像、無量光明、無量音聲,純無生法忍菩薩以為徒眾。如十地菩薩受佛軄時,如華嚴云其菩提樹圍十萬億微塵數佛土等,則是實報功德淨土。若如去伽耶城不遠道樹及西方淨國等,則皆是應土。今此中正論果報法,佛既非因非果,自性清淨,故所不論也。然感應淨國大有三種:一者、是行行所致;二者、是願力;三者、是眾生善根。行、願雖復亦由眾生善力,而菩薩自行、願力滿,復外化眾生方得成辦,此國眾生得往中生,是故篇名淨佛國土,不名眾生國也。三聚者,大、小兩乘俱有。若忍法已上是小乘正定聚,𤏙、頂之中是小乘不定聚,故八乾度、毗婆沙皆云𤏙法退斷善根,𤏙法已前名為耶聚,大乘繫珠之前名為耶聚,繫珠之中名不定聚,種性已上名正定聚。今此中所明淨土,皆是正定眾生得生其國,故名淨土。故淨名佛國品云:宜心布施、忍辱、持戒、禪定、智慧等,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不諂、大富、長壽、端正、不亂、智慧等眾生來生其國也。若如無量壽經云:生彼國者,盡往定聚。若如無量觀經:佛為韋提希現二百億淨土,乃云三輩、九品、四重、五逆,皆生彼國。就上輩中有三品,謂上品上生、上品中生、上品下生。中輩上亦有三品,謂中品上生、中品中生、中品下生。下輩中三品者,謂下品上生、下品中生、下品下生。唯上品上生最難得,若犯四重、五逆,能至心悔過者,只可得下品下生。若上品上生者,亦入華中,即開即見佛,即住正定聚。若下品下生之流,一往華中,動逕劫數,不能得見佛;逕劫數已,始華開見佛,得住正定聚。今此土賢劫中,有於千佛出世,始四佛過去,餘有九百九十六佛在。若在九百九十九佛,唯共住半劫數教化眾生,樓至一佛獨住半劫。若能於前九百九十九佛結緣者,樓至一佛盡皆度之淨盡,當懃與此千佛結緣,禮拜發願,循行習學,令於此劫中無有空過。此事最善最善,宜如下品下生之徒,亦未必佳也。當說

復次已下,第三、復次,亦解釋不同。一解言:凡論諸土所以有見淨穢者,是同質異見所然也。如摩男之金玉,即是貧者之瓦礫,此但屬異見,質無別也。今依釋道安法師解,經云:多欲則有深壑之報,憍慢則有高山之應,兩舌則有荊棘之果,耶見則有地獄之報。若言但同質異見者,淨土應有金山寶棘、珍妙地獄、七寶深壑也。若言有者,淨土眾生既無愛欲、憍慢、兩舌、耶見等業,何因有之?若言有者,終自不免荊棘深壑、地獄高山,何謂淨土?如被金鏁,終成繫縛,與䥫何殊?若言無者,豈是同質異見?故今摩男所見等,盡是屬同處,異質異見。如螺髻所見,此土如自在天宮;身子所覩,則丘陵荊棘。以我業之所感應我,而彼虗故,所以身子所見於螺髻令無,螺髻所見於身子全無,各不相鄣。故釋安淨土論云:彼虗故,不相鄣也。故以此文言地平如掌,以穢國所有,令淨土所無;以淨土所無,穢國所有。故菩薩作願,令同淨土所有,除穢土所無也。淨土義,此中應廣釋。故淨穢之義,實則俱實,虗則俱虗。何以然?不但淨土於身子獨虗,穢國於螺髻亦虗。螺髻之虗,既是身子之實;身子之實,既是螺髻之虗。是故當知,實則俱實,虗則俱虗,各不相鄣。若然者,應摩男寶柱,則自有寶屋;貧者木柱,自有草舍。可一處則有二舍、二柱、二感、二見,故各不相鄣也。今謂若如身子、螺髻所見,各自不同可爾。今既言摩男所執瓦石變為金玉者,似是同質異見。如變水為蘇,何得別水?未必同淨土義也。當釋摩男乃捉時始變,未捉之時,還是土石淨土之義。今但以不見而已,見則為異;全有全無者,為同異質異見者;半有半無者,則為同質異見。此中一一復次,似各有一菩薩作願不同,亦可有一人作眾多願也。當說

有所應著已下,明有眾生應著五欲故,菩薩見之則起大願,教化眾生令行不著。菩薩成佛時,無著眾生來生其國也。見四性已下,當說。

見眾生有上中下,此據人,正報家據處所也,當說。

見眾生種種異色已下,明菩薩願淨土中純一淨業所感,無此雜報也。當說。

見眾生有主已下劫,初時眾生無主,後時有輕操眾生多貪地肥故,共立一好中良人為分地主。後復有輕操眾生,自分不取乃貪取他分,為此事故共至地主所而呵責之。後爾已來遂有制約次第相承,剎利王種良始於此。爾時王者但知有民而已,亦無所勞󳷥;民但知有王而已,亦無所獻奉。爾後已來人情轉薄多作惡故,王遂有勞󳷥於民,民則有恭󳷥之事。今菩薩見此故,願眾生無主亦無主影也。當說。

是神已下,以善有上中下,故有神道,此文為正。若言屬鬼道者,則但惡有三品,善唯有二,於義不成。人雖果報,不如神受道為勝,是佛法所貴,故為中品善感也。胎生多患,故願化生也。當說。

若如此中經文者,生淨土眾生亦似報得五通,五通通凡聖也。當說。

諸欲天等,雖復皆有揣食,而皆消化去,無大小便利,不同人五藏六府更相業節,大小便利分口流出也。當說。

無有光明已下,菩薩教化眾生施諸燈燭故生淨土,有如是報也。

見有日月已下,菩薩見諸眾生夏熱冬寒共不調適,故願無時節,令諸眾生自有光明,故不須日月也。一解云:無有時節日月歲數,故云無日月也。

離諸善根已下,謂無貪嗔癡等三種善根也。

見眾生有三毒已下,菩薩見眾生心有耶三毒病,身有風冷熱雜四患故,菩薩淨土願令無此身心兩病。欲論一切眾生皆有三毒,而今云無者,如前論釋云無有耶?見所帶三毒非無,直爾瞋貪等也。師言:若三乘淨土多唯有此一聚,若一乘淨國多有二聚,以輕毛菩薩能發大心故,所以然也。

純一大乘已下,如佛昇忉利天經說:東方有國純七寶界,其中皆是諸大菩薩,佛壽七百萬億阿僧祇,亦是釋迦所化也。

無增上慢已下無未得,謂得人等也。

若我光明壽命有量已下,如釋迦常光一丈壽唯八十,慈氏十里壽八萬四千歲,此猶群根故爾。令此菩薩淨土眾生福深故,令佛壽無邊常光無量也。釋迦常隨徒眾唯千二百五十,今此菩薩願常隨徒眾僧數無邊,非據一域所化及放光等也。當說。

若我國土有量已下,淨名云:眾生種類是菩薩淨土,以菩薩所化眾生多故國土廣博,眾生淨故佛土亦淨。今所化既大故國土無邊,諸佛皆爾也。當說。

當作是念雖生死道長已下,第三十、復次,即是第三、明教菩薩正觀。菩薩若見眾生性多言度不可盡,則起懈怠息追之心,故須教令作此正觀除懈怠意也。當說:

問曰:有何次第已下,先釋淨土經文所以來意,故興問答也。

答曰:已下若地前菩薩,則種性過、發心過,初地菩薩觀大法故過,今七地無生菩薩斷五住斯盡故,則行德俱過,唯當嚴國故說此事。若言七地始斷四住盡者,只得云齊,豈得言過也?當說。

三種福德果報中,若輪王、天王,是攝報果化;若作神道聖人,則屬應化,法身教化也。當說。

如欲界第六天已下,欲論淨土實勝第六天,但取其隨意之義,是故言如。如云石蜜味如甘露,亦不得及甘露也。

復次眾生破尸羅已下,釋第二復次因於戒波羅蜜興淨土願也。當說。

餘殘諸願亦如是已下,此淨土中凡有三十復次經文,今且釋一兩,餘者可知,故云爾也。

最後願義不明了已下,第三、釋第三十復次為患菩薩起退沒心,故教正觀令興進求化接無息也。當說。

生死雖長已下,明破其長遠之相。如人夢中懃筞作業,見從生至老至其覺也,只未可一句之間。此事亦爾,於先生死中煩惱怋晦故見長久,若解悟其理則無長久相,故不應生厭,當度眾生也。

又未來者,上破過現,今次破未來也。

眾生雖多已下,次破多相也。

佛智慧亦無量無邊已下,明無量之智慧還度無量之眾生,故無厭也。

第五十八品者,此品以人為名,名為恒伽提婆品。所以次淨土品後明此品者,上如來既對於海會明淨土行願,今此女人即對於佛興淨土行願,是故經家以為品目。論將欲釋,故舉之云第五十八品釋論也。

爾時女人已下,就此品中大有四分:第一、明恒伽女人白佛興淨土行願;第二、明供養於佛;第三、明佛授其記;第四、明其發心行行。文近。

此初即是第一。論自釋言:爾時有無量諸人生念興淨土願,但此女發言,故以標首也。如佛般若波羅蜜中所說已下,此經兩處明淨土品,此中一品下有一品明淨土行願極為妙盡,故言我當盡行也

是時女人已下,第二、明其興致供養。此女爾時亦以無生心施,猶如摩納施定光佛,得□檀波羅蜜也。若能壬三、事施。施畜生一錢,亦檀波羅蜜具足,故福等難勝。若不然者,雖以四海之財施佛,唯名為施,非波羅蜜,況施餘人也

爾時世尊已下,第三、明如來為其授記。還從頂入者,表授佛記、授九道記相應當記。

若一切應佛授記者,皆是授權果記,亦但一佛授記。若授實果記者,則一切諸佛皆悉來集,是功德法身報佛授記,其義相㒵不可思議,亦唯菩薩功德法身受之。師言:若脩報佛實果,亦言脩六度等行;脩權智應身,亦言脩六度行。但有德用之異,故無別因也。當釋既無別因,當知無別色耳。

佛告阿難已下,此同西國俗法,故皆喚女人為姉,表無耶心之義也。

劫名星宿已下,大雲經言:從此賢劫後有六萬八千劫中空無有佛,過六萬八千劫後始有星宿劫中有五百佛出。而法華云:過百三十劫空過無有佛者,恐當據過去九十一劫前百三十劫時空過無佛,今此賢劫中有佛,此出其成佛處所也。

佛號已下,出其名也。

當生阿閦者,此名為不動,佛國名妙樂,亦名妙善也。

從一佛國已下,明法身菩薩以應化法身生也。若論其功德,法身但冥會法性,而有妙智增明,故名法性生身。亦不論從國至國,常見報佛說法也。當說。

當如佛會已下,明阿難願上淨土經文之意,明此佛國如上淨土,故云當如佛會也。

是女從何處殖德本已下,第四、明其發心久近也。三藏中解云:從然燈佛來至毗婆尸佛時,一大阿僧祇劫;從毗婆尸佛來至今釋迦,有九十一劫。此義亦與大乘合。此女發心已來,凡得多時也。當說。

問曰:已下正欲解釋何天女人所以對佛興淨土行願之由,故申賓主也。當說。

答曰:下當一一說。

若佛嘿然已下,如勝鬘女人從如來乞記,佛乃授之。此女亦爾,要因發言也,當說。

問曰:已下次釋其名也,當說。

是女人已下,釋第二、供養之文也。上經中但言以水陸生華及雨張牒,今此乃云上下衣及身瓔珞,上下衣即是僧伽梨安陀會也。

佛報已受記已下,釋第三為其授記文也。明此女既以無生心施,故須授記也。如先說已下七種咲義,如初品中說也。

五礙者,謂不得作輪王、釋王、摩王、梵王、佛也

應久轉女身已下,料簡也當說。

爾時此女既得現前授記,五住都盡,而言諸煩惱折薄者,折薄義通,今據餘習為薄也。

是女人從何處已下,釋第四發心久近經文也,當說。

釋第七十六卷論

第五十九品者,名為學空不證品。何故次河天品後明於此品?明金華是不退菩薩,所以於如來前中淨云行願得現前記者,由善入三脫而不住空不實際作證,所以能然,成菩薩大德故。次此後明於此品論欲解釋,故云第五十九品釋論也。

須菩提白佛言已下,就此品中大有三分:第一、以法、喻兩周,明菩薩善入三脫而不住空;第二、明三三昧別有所益,各有所治;第三、明是驗知阿󳺎跋致菩薩。

此初,即是第一,明善吉致問,云何菩薩能善學三空,雖學道品而不取證等義也。

佛告下當說。

菩薩不化城中止取小涅槃,故云不有餘;不住實際,故云不有分也。

須菩提白佛言已下,第二問也,當說。

上文言不令心亂,今此中乃言不專攝心繫在緣中者,上云不令心亂者,據明菩薩善解學空入三三昧;今言不專攝心繫在緣中者,據菩薩不專住空實際中證也。當說。

作是念:我今是學時,非是證時者,此為大善妙法成就義也,當說。

作是念:我今是學時,非是證時者,此為大善妙法成就義也,當說。

學空觀住空中已下,明菩薩雖於空中學諸道品而不作證,若證諸果即是住空也。

譬如壯夫已下,次於譬說。就此譬說之中凡有三譬,次第展轉相生:第一、作壯夫喻;第二、作鳥飛空喻;第三、作善射喻。此初,即是第一、先作壯夫喻。壯夫者,以喻菩薩如三世壯夫勁勇猛健,善於兵法六十四能,能御怨賊過度嶮難,扶將老弱所至安隱無所恐怖。勁去亦言壯,亦云堅靳,明菩薩智慧堅壯過於急風,善知沽法破煩惱賊,神通猛徤直去無礙,將諸老弱煩惱可化眾生,過度生死恐怖嶮難,安置涅槃無所畏處也。今言善於兵法六十四能等者,此且據俗事欲以譬況。釋云:當以菩薩對人間壯夫一一合說之也。若如此間多言六藝,謂禮、樂、射、書、筭,此亦屬六十四能。六十四能解者甚少,大莊嚴論極廣釋,今且略說。就閻浮提中唯太子初生時具解此六十四能,次菴羅女亦解,次耆婆,此兩子母俱解。于時佛初在世只三人解:一者、善知天文,謂日月博食、星宿運變、違失度數、時節好惡、禍變凶衰等,此屬一能;善知地理,有於伏藏地之所出、百穀所生、草木所宜、風雨所及,如是等屬一能;善識一切醫方草藥屬一能;善別一切病屬一能;善知數法屬一能;知解一切書法屬一能;能善射法屬一能;能善調御、善知禮樂功巧、伎術兵法、進退得失等,盡各是一能。如是等有六十四種,攝天下一切俗法伎術皆盡,此是俗法中六十四能。若佛法中六十四能者,如實性論釋以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三十二相,以此六十四種三十二相為外莊嚴,十力、無畏、十八不共法等三十二種為內莊嚴,內外莊嚴皆悉具足,故為六十四能。今此中欲譬菩薩所舉,故舉此六十四能來也,當說。

堅持器杖已下,喻菩薩以諸神通智慧廣度眾生而用即寂,不遠十方而去,不起滅定現諸威儀,故云安立而動也。喻菩薩方便廣博,故云巧諸伎術也。

菩薩智慧方便,德行備足,故云端正。善除或累,故云淨潔也。

菩薩內德既充,外堪利物,人天宗仰,故云人所愛敬也

菩薩方便善巧,能脩少福,得報利多也。

如是因緣故已下,上多許因緣故,為眾敬重也。

菩薩欲攝化眾生,眾生既自愛重,稱其功用之心,故生歡喜也。

少有因緣已下,如世壯夫多諸伎術,以少因緣或飢饉急難,能扶將老弱親屬知友至安隱國內,明菩薩有種種方便智慧功能,將可度眾生至大涅槃安樂之國也。眾生有六十二等諸見故曰老,有百八等煩惱故曰弱,生死二乘故曰嶮難怖處,菩薩將此等可化眾生,得度此等致大涅槃,故曰過也。

菩薩博愛,以法界眾生皆為親屬慈怜化導,故云安慰父母妻子也。菩薩能以方便令得度脫,故云莫有恐懅也。

嶮難道中已下,明生死之中多有四魔,伺求人便惱害眾生也。

其人智力已下,明菩薩有智慧方便故能如此,無方便故能如此,無方大用廣化眾生,度生死嶮道二乘難地,即用即寂而不離畢竟空,故云還歸本處也。菩薩方便既大智力無邊,一切煩惱諸魔異見不能侵損,故云不遇賊害也。

既至涅槃,恬然快樂,故云歡喜也。常恒清涼,故云安樂也。菩薩摩訶薩亦如是已下,合上壯夫也。

於一切眾生中已下,合上多諸伎術,堅持器仗,安立不動,扶將老弱,過恐怖處等也。此中合譬,極成總略也。當說。

爾時,菩薩摩訶薩已下住前來諸法入三脫門而不取證也,當說。

譬如有翼之鳥已下,次作鳥飛空喻。何故此譬復來?上雖言菩薩具多種事而不住空,而時眾疑言空無所有,云何可行而言不住?故次生此譬如鳥飛空也。鳥者是菩薩,有翼者譬二智,飛騰下喻學入三空,而不墮者不墮二地也。菩薩亦如是,在空門中而不住空證實際也。

菩薩亦如是已下,合上有翼鳥譬也。學空,則合上飛騰空譬也。

亦不作證。已下合上合,不墮墜也。

未具足佛十力已下,合上亦不住空也。

譬如健人已下,第三譬。此之三譬皆為學空不作證喻。初譬明菩薩雖廣化眾生脩學空等而不住空,次明菩薩脩學二智如鳥二翼雖飛於空而不住空。今此譬來,次明菩薩善以方便持於智慧不令得住,如世間善射人放箭欲令相注時,若急後箭前箭則破,若緩後箭則不運前箭,須善得中令不墮落射法中,此名為參天射也。今菩薩亦爾,以禪定弓放智慧箭,以方便前復注智慧箭,不令住空墮於二地也。

菩薩亦如是已下,合上健人也。

以方便力已下,合上後箭射於前箭也。

若善根成就已下,合上便止後箭也。

以是故已下,總結三譬也。

須菩提白佛已下,明善吉既見三周譬說,所以驚嘆也。

不捨眾生已下,明菩薩不住涅槃,不捨世間故然也。

眾生沒在三界生死虗妄無可有法中也。

眾生長夜著四顛倒已下,第二、即別明三空各有所益各有所治也。四倒義如先釋。今菩薩為此著四顛倒眾生故求佛道,令欲拔出說無作門也,當一一說。空解脫門為除著此等法,無相門為除著此等諸相也,當一一說。

助道行助道法已下,第三、明不退菩薩應當驗知也。當說

若答言當懃學空等者,此菩薩既不解空亦空故,不應令學空。當知非不退菩薩相,不得受記也。當說。

若聞者,從諸佛菩薩聞也。

若不聞者,息思惟得也。如是人是似阿󳺎跋菩薩,非真不退菩薩也。功用道是菩薩學道,無功用道是菩薩無學道也。當說!

問曰已下,釋上善吉問云何學三三昧入三三昧等文,故興問答也。

答曰:已下以初攢求為學,學已深達為入也。當說。

如是二道已下,此三昧道品等,各各皆有學有入之異,故云二道也。是三解脫門下當說。

須菩提作是念已下,次釋善吉上第二問佛答等文也,當說。

菩薩得法空故,解空亦空,故云不證。二乘不得法空故,有空可證也。當說。

佛雖答已下,明上問中佛已答善吉言菩薩善達諸法空故不證空竟,但其未悟故更設問,此亦非是善吉未達,為時座故然也。

以深入故已下,深入故應證,那乃云不證?解言:二乘但得生空,不能深入法空,故於空作證。菩薩既得二空,深入法空,知自相空,解空無空,故云深入故不證也。具足者,明具足二空,即是深入也。

譬如已下,論作譬釋也,當說。

復次菩薩未入空時已下,釋上我是學時非是證時經文也。

我應遍觀已下,論云:諸法相實相,唯佛能遍觀。今菩薩未成佛,未能遍知,故不證也。

不專心攝念已下,菩薩若攝心繫在空緣,則住於空不能出空。今不爾故,所以能出入隨意也。

問曰:已下料簡也當說。

為不能自出故者,恐住空故也。

是中說譬喻已下,釋上法說經文已竟,但法說理懸聽者難悟,故假譬況令其會解。所以今者,次釋譬文也,已如上釋當說。

以四無量心已下,釋上安慰父母及合譬等經文也。下二譬一一當說。

須菩提歡喜已下,釋上善吉嘆文也,當一一說。

長夜已下。釋上生死長夜文。欲論生死實其長遠未得其邊,初果之人尚損無量生死,但餘十四生在,況菩薩也。當說。

破四顛倒義已下,釋上第二別明三三昧所益所治不同文也,當說。

問曰:云何知已下,釋上第三不退菩薩應當驗知文也。當說。

唯未得無生忍,得明利順忍亦能爾。答:也。當一一說。

第六十品釋論者,名為夢中不證品。何故次學空不證品後明於此品?不退菩薩乃至夢中尚不取證,何況晝日明白心學而當取證?故次此品後明此品也。

佛告須菩提已下,就此品中大有三分:第一、明阿󳺎跋致行類相貌及非不退相,對挍而辨;第二、明脩學之來須託善知識;第三、明波若體扶脩學儀軌。

就此初分之中,復有二別:第一、有八復次,明不退相貌;第二、從遠離六波羅蜜及方便力已下,明非不退相。今此初,則是第一、復次,明菩薩不但學三脫門而不取證,乃至夢中亦無貪證,名不退相也。諸復次,應意當一一說。

燒一里已下,上明滅地獄火,今次明人間火。外書春秋云:二種火,若人自失火燒者名火,若天火名灾。若佛法中有天火、鬼火、神火、人火,人火屬火,餘三種名灾。古者五家為隣,五隣為里,今言置一里者亦屬灾。師云:昔漢時風吹絕炎,或七里、十里等,度漢水燒他村,亦屬灾也。破法餘殃者,即是破波若等法,執義自是,各隨其見,不依經論。南地多有火燒,亦恐當是也。

遠離六波羅蜜及方便力已下,初分中第二、明非不退相。上明是不退相即是佛事,今明非不退相即是魔事也。當一一說不塗足非是頭陀法,但是省事法故說之耳。此中起增上慢退墮二地者,多是輕毛,若凡夫起之則墮地獄也。

若雖在城湟,能離二乘心,即是菩薩脩遠離行。若不爾者,雖處山間,猶名散亂也。

當親近恭敬供養善知識已下品之第二,明脩學之來必須託善友。就此中,論主云:有二:第一、明三乘聖人等為人善知識,六度及實際等屬法善知識。有人言:有三種:以三乘聖人為人善知識,以六度等為法善知識,實際等為理善知識。此亦無妨也。如大本經:若離四法得涅槃者,無有是處也。當說。

羅漢既云是菩薩善知識,此義可知。當知餘處說,但貶抑之言,非為實語也。當說:

六波羅蜜能生萬德,為世崇重,故云是世尊也。乘之至佛,故云是道。於生死闇夜能為照明,於諸煩或能為炬火,能照總別,故名智慧。能󳫠眾生,是眾生所歸趣處,是眾生州所居地,是究竟生死之路,是三世佛母等也。當說。

是諸菩薩摩訶薩世尊等已下,更載而讚之也。

問曰已下,論主將欲解釋經文,先出經來之意,故興問答也。

答曰:已下亦有數意。論主就說分中自大分為三分:從逆耳品去已前至初品,有三十品經,是說波若相分;從魔事已下至問相品,就留難門說波若;從輕毛品來至稱揚品,就能信之人以明波若。輕毛品中雖開三信門,上中下等但通為明信相。自從不退品來至此,並是上信門中說於波若。今言皆是阿󳺎跋致相者,但據從上不退品已來皆說故。此初亦以八復次說也。當說

有人言已下,明不退之相說不可盡,為於後人作異名說,故非為復重也。

有人言:有二種已下,前論已釋有四種授記,謂未發心、適發心、發心已、無生忍等四種。若首楞嚴經四種,乃云以不現前授記為密授記。金剛仙論但以未得無生忍為不現前,得已為現前。師言:今此初言一者,得記據現前,未得者據未得現前記也。有解云:下既言得受記有二種,故當知上云未得者,是金未得也。不現前受記有二種下當說。

是菩薩能如已下,上品末善吉問言:未得不退菩薩亦能如是答不?佛言:有。今論主登於上經生下文意,為欲說如此等不退相故,更申復次明不退相也。是菩薩晝日常習行空故已下,次釋第一復次經文意也,當一一說。

復次若菩薩夢見佛在人天大眾中已下,釋上第二復次經文也。

菩薩能亡心於內、亡境於外,境智俱真,是故言心與法合,亦無合相也。

復次諸佛秘密法已下,明見佛以三密益物也,並當一一說。

是菩薩常行畢竟空故,我我所等諸煩惱折薄已下,次釋第三復次,盡當一一對上八復次文意釋之也。

有菩薩未得無生法忍已下,釋上初分中第二非不退相經文也,當一一說。

四重中,若實心謂言我是真羅漢,屬第四重罪;若非實,為名利故輕而說之,屬增上慢。今說是佛,所以故重也。若五逆五劫墮地獄已,則出三大阿僧祇劫脩行得佛;若墮二地,則三十六大阿僧祇劫留住生死。此事重,故云罪過。五逆非據入地獄,故云過也。當說。

復次菩薩欲深心得無上道已下,次釋品之第二須善知識經文。故大本經云:善知識者是大因緣,所謂將人得見於佛。如闍王若無耆婆信六臣者,却後七日必定當墮阿鼻地獄也。

外名諸善知識者,以此內外異故。阿難語佛:名半梵行。佛言:是全也,當說。

何等是已下,善吉問之,佛則以人法二種為答也,當說。

問曰已下,聊簡也。如身子是過去法明佛,善吉是青龍陀佛,今日以權況實。當知實聲聞亦是菩薩善知識,但其不能求大,非不知大。凡夫尚解大乘,況菩薩也?當說。

六波羅蜜雖攝道品,而道品乃屬入道近因,已如上釋也。波若如日,禪如月也,當說。

會此如時,能令生死盡,除誑法,出虗誑,故名如為善知識也。

復次已下,釋上嘆文,是世尊之道等義也。

如上說者,上善知識品中已廣釋也,文等當說。

釋第七十七卷論

爾時須菩提已下,即是品之第三,明波若軆相脩學儀軌及校量功德等。則論自釋云:所以善吉於此乃問波若相者,佛上既讚嘆波若是世間是道是大明等,善吉既聞此義故,所以於此中更問其軆相也。

佛告已下。明波若照相既寂,故云如虗空也。

頗有因緣已下,師言:頗者,是偏義。今者善吉既不敢正言一切諸法如波若相,故云頗也。有人訓字解云:頗者,即是可辭。言可得如此文也。

一切法離已下,明善吉既聞諸法如波若相,故設此問也。

佛告已下,明眾生不解此我我所心等法皆離故而忘行之,忘行之故往反生死,故名垢,不行故名淨也。當說。

如是行為不行色已下,次類解也。

若閻浮提眾生已下,次校量之。所以校量者,欲勸人以波若教人,此法施利大故也。

一時皆得人身已下,次明以五乘法施也。

佛言:不如已下,明五乘法施雜故,不如純教波若也。當說。

何以故乃至於一切眾生中起大慈等已下,上明校量福田大小,今次欲明福田所以大義也。

見諸眾生輪迴入於生老病死法中,故云趣於死地也。

不與想俱已下。明菩薩教化眾生斷除煩惱,故不與想俱便得大捨也。

是為已下。總結也。下文等並當一一說

應當行般若已下,明波若有上來諸德,能與眾生五眼等故,應須學之,是勸脩也。當說。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切念離已下,佛上既言常憶念波若乃至相應念不息等義,善吉今乘此意則設此問也,當說。

佛告已下,如來答也,當說。

與波若波羅蜜等者,即是與般若波羅蜜合也。

佛告下當說。

須菩提白佛言乃至無所有不堅固等已下,此分中明波若軆相及校量功德脩進儀軌及衍無生之道等義。明軆相及校量等義已竟,今此文來,次明脩進儀軌及衍無生之道,此下善吉凡設十一問,問脩進之方。前四句是其問正宗,次色是行般若等下有六句,是其別歷法助難之意,第十一問是總上十意,更設此一總問也,當一一說。世尊若是諸法皆不行已下,第十一總問之辭也。佛告已下,如來反質答之也,當說。

是名已下,若能解此等諸法不可得不生等義者,即是菩薩無生法忍也。

是名諸佛所畏已下,此等法是諸佛無所畏法也。諸法無生相此中已下,善吉因佛上云若解諸法不可得,當生不?不也。是無生法忍得授記等義,故更設此問。上以不著無生故言得記,今此中有二意:一者言無生法中無得記相,二者言若著心說無生者亦無得記,故云不也。當說

非生非不生已下,此四句中少第三句,論中有之。記法既離此四句,故並言不也。佛告已下,反質答也,當說。

問曰已下,欲釋上問相之意,非為復重故先設問答,亦因生起經文也。當說。

波若既無定相,何意乃難?云何更問也?

上聞已下,因答。問相則因生起,此經文因上意故問,非為重也。當說。

佛因已下,次釋文,並當一一對上經文說之,以可見故不說。

思惟已下,釋上領解之文也。

是行者已下,世間人多行虗誑法,是行者行真實法,云何乃為行誑法人所伏?故云不能伏也。

又復一切聲聞已下,次明二乘聖人尚不能伏況三善道,三善道尚不能伏況三惡道,故不說也。

佛欲以如是智慧已下,釋上校量福田等意也。諸法平等忍者,即是無生忍也。當說施惡人畜生等尚有報,但大本經中是自貶之辭,故云或空無報,欲使人進德,令如此中行者不空食施故也。當說

欲令得五眼慈行般若已下,即釋勸脩之意也。

相應念者已下,即是牒上經文。佛勑弟子已下,即是論釋也。下文等並一一當對上文說之耳。

不增不減即是般若波羅蜜者,據實相波若無量無邊等義亦爾,菩薩智慧與此合也。

信力故已下,明下從凡夫上至諸佛,悉皆具有信等五根,通漏無漏。若言觀中無信者,亦應無慧。何以故?佛法中必須信慧相隨,慧無信者屬於耶慧。若言為入空故須有慧者,亦為入佛法故須有信。釋上信不疑等義也。當說。

我想斷故已下,若六識分別存於生,則有怖也。

是菩薩正行已下,次釋上十一問中經文也,當一一說。

佛以反問已下,釋上佛答經文也,當說。

諸觀滅已下,明諸觀法既是分別鄣,不見無分別理,故亦屬無明也。復問下,當說。

佛語下當說耶?因緣者不得正果,今此中論正果報也。因緣少已下,明須萬行具足方得妙果。菩薩於法性中智慧功德,法身冥於法性而增長盛明,故云法性生。變化身者,是法性身上用也,當說。

末後身者,是無功用道,末後身即是十地菩薩也。

具足正因緣者,此即是說生因為正因,謂六波羅蜜等也。當說。

未得無生忍已下。此據世心菩薩。故相續解脫了義經云:地前菩薩與諸煩惱共行,但能縛之。初地已上雖亦與煩惱共行,而能斷制七地上一切煩惱不行。與此論合也。

譬如已下,為功用道、無功用道等作譬也,當說。

以是貴故已下,釋善吉所以問意也。當說。

此二俱有過故已下,若言不生,則同上第一句不生過;若言生,同第二句過,此是第三句。上經中乃有第四句無第三,此中有第三句無第四句,若別行經中則具足四句也,當說。

問曰:已下料簡上意也當說。

第六十一品者,名為同學品,即是上信門中大分第三。自此已下有四品經文,明厲於中信同於上達,波若道中說分一周終此四品。此品明脩和敬成就生忍,令同上信明於一學,次等學品明因於平等得於法忍。上既明波若相狀,善吉既問學儀軌竟,帝釋上來又對佛校量書持信行福勝,今欲勸勵令脩,故更有四品之生。良以於此論將欲釋,故舉之云第六十一品釋論也。

爾時釋提桓因已下,就此品中大有二分:第一明天主讚嘆脩者之德,及校量勝劣明華報等義;第二明示行同住和敬視如世尊成於生忍。此初即是第一也,當一一說

亦勝菩薩行五波羅蜜等已下,此是美初發心,所以云爾也。當說。

無方便力者已下,夫人經云若於無量世行六波羅蜜,不如守此經卷者,有師即執此文釋言:行六波羅蜜不如此經,何有此理?故此中云無方便者,彼經亦爾,題云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經。彼意言:若無方便者,雖無量時學行六波羅蜜,不如有方便者守此經卷。所以此中前言勝行五度,後言勝行波。若無方便者,為美方便義故爾。彼既云是大方便經,故所以言守此經卷為勝者,只是言守此方便為勝也。當說。

所有世間厄難已下,校量已竟,次明華報也。當一一說。

若干劫已下,若人於上地菩薩生惡心者,隨若干念,一念則受一切生死之罪也。

我不說有出者,只以長遠故爾說耳。當說:

共住云何已下品之第二。明脩和敬具足生忍,不行雜學脩一大乘,明同學之義也。當說。

釋曰:已下今論主先出經來之意。天主既對佛校量,今復欲說其義,故所以來也。當說。

餘心心數法雜者已下,上云不令餘心心數法雜,令欲釋餘心心數法義,故舉來文而生之也。此中並當一一對上文意釋耳。

聞帝釋得聲聞道已下,上論乃云是大菩薩,而阿含經亦言是須陀洹等者,並是談其迹也,當說。

不能下意共悔已下,以此義故說不出,非是永不可出也。當說:

第六十二品者,名為等學品。何故次同學品後明於此品?上品明因六和敬等事得於生忍,今明因行平等得於法忍成等學義,故次此品後明於此品。論次釋,故舉之云第六十二品釋論也。

須菩提白佛言已下,就此品中亦大有二分:第一、明就十八空明法等義;第二、廣明波若之行及校量等義,亦明生等。此品所以前明法等、後明生等者,將是為欲次第接連前品之意,所以如此。此初即是第一也,當說。

須菩提白言已下,第二、廣明波若之行及校量等義,並一一當說。

為盡諸學邊已下,明菩薩觀徹真原,心窮後際,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虗空,故云爾也。

直到阿󳺎䟦致地已下,上上信之中皆云不退行類相貌,今此中乃始云得到不退地者,當知是列於中下令脩上地也。並當一一說。

欲撞繫佛鍾皷已下,在鍾名撞,在皷名擊,故云撞擊品,以振於佛法為撞擊也。貌者,是大聲之相,明以佛法音聲普告一切,故云爾也。代佛揚化,故云昇高座也。

若作是念是般若波羅蜜已下,有三飜云:若作是念,若不作是念,作是念。文意極相似,至論意分別之也。

釋曰:已下論主將欲解釋,先牒上生下出經卷之意也。當說。

如稱兩頭已下,欲論生法,既各自參差,今得此二等,則生法均平,故云如稱也。當說。

須菩提復問已下,釋第二分經文也。並當一一對上文說。六波羅蜜既是因性,總攝萬行,故云盡諸學邊也。

或時有大人已下,明學大法、行大智慧,如是等故名為大人,所謂思諸實法也。當說。

以欲界已下。明菩薩以欲界眾生多諸惡欲等故,生於欲界度之,但為調心故脩諸禪而不隨生也。

為是人故行六波羅蜜等已下,若諸小菩薩,或為破慳貪故行檀波羅蜜,為除破戒故行尸羅;若謂大菩薩本無慳貪、破戒等事,所行諸波羅蜜但為眾生而行之也。

問曰:已下云五見等,既有各各相不同,云何言攝入我見中也?

答曰:已下明諸見。雖復云云,我見為本,故云攝入也。

人以無明因緣故已下,次出生五之由及以生之次第也。欲論五眾本來是空,但眾生不解此眾空故,而於空法中橫生我想起於身見,生我見故言是身死。如去等,謂如未來世去,不如未來世去。

若如去已下,次因此身見則起斷常二見,下論自言謂常邊斷邊,故屬為邊見也。

若謂斷滅已下,明從耶見生見取也。

若謂常已下,明從常見生戒取也。

或時見斷常俱有過故已下,次從斷常二見見取戒取等上生於耶見,五見之生良以此也。

住是五見中已下,師云:若以五見足五十七見為六十二見者,此則為易。若言見世間常、無常等有四句,歷五陰上為二十;見前際、後際即是邊、無邊四句,歷五陰上為二十。此四十見可解,然餘十七見而不可解也。若言就如去、不如去二十見中,以如去、不如去二句即是斷、常二見,故除之;次第三句即同上二句,故亦除之。既言身即是神,身若滅時,神亦皆滅,屬斷見故,亦須除之。身異、神異既是耶見,不異五見中耶見,故亦除之。除此五見,餘有五十七在,足根本五見為六十二見,此義亦極成難也。

問:若言除此如去等中三見,及身即神、身異、神異等五見,云餘有五十七見者,五陰中為除色上此三句?為除受上、想上等三?若此三句於五陰盡除者,即成除十五見,及身即是神、身異、神異等十七見。若言但云除此三而已,不論於五陰上明者,數既不成,則為無除。若言但除色上此三句者,想、受、行、識等何故不除受上者?餘者上何故復不除?若言五眾生盡除者,復成除十五見,及後二見為十七,則不成餘有五十七見義,終自不合也。當說解言:如去、不如去,即是斷、常二見,第三句還同上二句。身即是神,既是斷見,故亦同不如去義。身異、神異是耶見,今以此五為根本生諸見,抽故出三句。既是根本生諸見,故但隨於一陰上抽取無在。一云:色陰既在初,又多是一陰,故但抽取色陰上三句,屬根本生諸見無妨也。一云:今就所見為論,多執識為我,但取識上三句,餘數但隨識故不取,所以但抽取此五見出以為根本,餘者有五十七,合成六十二見也。

今解云:既言住是見五中,見世間常無常、前後際等生五十七見,是故說身生六十二見無咎。此恐當但取五見為根本已,餘五十七見從此五見上各自隨其所生,或橫相生等並屬五十七見,故云生五十七見。此為扶六十二義故作此說,未必如六十二見如此從諸陰生歷而數之,抽簡除却令滿五十七。看此中意,乃言於五見上更生五十七見,不如前所明六十二見,此義似當。諸見雖多,不過六十二種攝盡。今既欲不乖六十二見義,故以五見為本,諸所生者則名為五十七見,此別是一種意明六十二見。若如上所明六十二見者,乃以十四難為根本,歷五陰上離作之,雖合諸見亦不論五等名字。今此中乃於十使中抽取五見為本生五十七,雖不相離,當知別是一義明之。如大集、阿含經等釋六十二見義,已如佛母品中說也。當說

復次佛告已下,次釋上經文中後之三句,作是念等文句義異之意也。當說。

釋第七十八卷論

第六十三品者,名為願樂品。所以次等學品後明此品者,上品明菩薩具於生法二忍,內德既充,外為世間人天所樂,及為一切眾聖愛念,此品之生正以於此,故次等學品後明願樂品。論將欲釋,故舉之云第六十三品釋論也。

爾時釋提桓因已下,就此品中大有二分:第一明嘆美波若行般若德,及隨喜迴向功德無量無邊;第二從須菩提白佛已下,明無分別波若不可思議,雖復冥懸而無方大用。今此初即是第一讚嘆等義也,當說。

得人天中之善利,壽命中最等。已下釋三。善利有四種,壽命有二種,並至論當釋。

我既度已下,明菩薩行四弘誓願也。當說。

隨喜心下當說。迴向已下明菩提是眾生還原反本之處,今諸隨喜一念已下,善根福德與一切眾生共之,以無相心只願令得此菩提,故云迴向。一者以此功德不願得餘果,唯願得佛向己菩提反本之處,故云迴向。二者以此功德願一切眾生皆得菩提,不得餘果向己歸本之地,故云迴向也。

非心已下。明無相之心迴向。心相即寂,心無心相,故云非心。雖心相即寂,亦不離此心而得迴向,故云不離也。

須菩提白佛言已下品之第二,明無分別波若不可思議,雖寂冥懸而能有大用也。當一一說。

佛告已下,明慧眼所見,無法可見故然也。當說。

二離中已下,此意云:若言波若亦離,菩提亦離,以波若離為因,菩提離者,便是以離得離,故云二離中云何能有所得也。

佛告已下,佛答意云:若波若離異菩提離,有此二離者,可云二離,不應以離得離。今波若與菩提同是一如,若能解波若離者,即是菩提離。只以波若能解此波若離,即是菩提離故,所以因於般若得於菩提。既無二離,是故不以離得離,而因波若得菩提也。

能為難事已下,明聖人說法但益物而已。如來為益一類眾生故說難,善吉為益一徒眾生故說易,雖云難易其理實冥,同佛甚深義故云難,善吉以無難相故云易,是故懸同不相反也。菩薩行波若心無有分別無有滯礙,故云如虗空也。

譬如佛已下,為除伏疑故。有人言:若波若無分別者,恐當無心,同於木石。引佛為義,如佛有心無分別也。當說。作化人已下,亦為除伏疑。有人言:若波若無心,則無所作,不能得果,故作此化男等喻。雖復無心分別,而能有所作。波若亦爾也。如化人木男女牛馬等,雖復無心,而有所作。般若亦爾,雖無心相,而有大用,大有所作。只以無心相故,始能作無極之用。若有心相,則有疲怠懈廢用。有有極限,何能有無盡之用?非木石,故云無心也。用時有魯班,亦善能剋木也。作人還令作木人,及令鋤㭉也。當說。

波若色知識等法,盡無分別也。

報舍利弗已下,身子向者總以為問,善吉以此二業異故,乃分為二分答之。以六道是生死,屬顛倒業,故為一分答也。

汝言已下,次領答,後分明。一切聖人皆以無為法故而有差,無為法者即是無分別法,以得此無分別法故得諸果差別。若無為果不論差別,但據有為果也。當說。

釋曰:已下明大眾聞上說於波若及行菩薩道發心之者福德無量,所以祥共歡喜作念深生讚嘆也。當說。

問曰:下當說。

雖未即位者,云未經位也。但空發心者,據凡夫發心未能具行諸波羅蜜,故云空也。在㲉中者,喻菩薩在生死無明㲉藏中心力已勝也。

如沙彌已下,所以說此者,只欲令人發心,欲示凡夫趣爾。發心羅漢尚為員衣鉢,何況發心菩薩也?當說。

此事不可論者,明未來功德故當具勝,但今猶劣也。

小乘人言已下,此是小乘偏說也。中道義如上說者,即是初解,謂發心勝非禪定解脫等諸德勝義,此是處中而說,稱於義理,故云中道也。

得人中善利已下當說

梵王等是六波羅蜜家草莠報,法王是正報也,當說

所以者何已下,釋發心所以勝義也。

以種無量無邊田中已下,明諸佛聖人是無盡之田。今以於此無盡田中興隨喜心,故名於此田中種善,所以其福無量。此最是勝福,冥應懃行也。

須菩提聞已,取空無有心相已下,釋上品之第二經文也。當說。

世尊!今波若已下,釋善吉問意也,當說。

譬如以指觸虗空已下,明指是有,虗空是無。以虗空無故,指尚不能得觸虗空,何況二法皆是一空,而當有觸也。

若一切法定有相非空者已下,明法相既定故,則生死不可斷,涅槃不可證,無三世四諦三寶等義。只以諸法並無定相,故有此斷證等義也。當說。

畢竟離相中無鄣礙故,雖一切諸法同是一離,而得有差別也。

甚深相,下當說。

如木人無心而有所作,波若無分別而能得諸果也。是故斷法即是空。無有分別已下,此據無為果辯無分別義也。

世諦故已下,釋有分別義也。

及畢竟空已下,次就軆實釋無分別義,明此人法皆畢竟空,故無分別也。

第六十四品者,名為稱揚品。何故次願樂品,後明於此品?上明菩薩脩平等行,具生法二忍,故為一切眾生愛樂。今次明為諸天人所敬,眾聖嘆美,故次明此品。論將次釋,故云第六十四品釋論也。

舍利弗語須菩提已下,就此品中大有二分:第一、明菩薩行不二法,不證實際,而廣度眾生;第二、從何以故去,明十方諸佛稱揚菩薩。此初即是第一,明善吉既是命說之主,故身子致問也。當一一說。

是乃為難已下,至論當釋。

虗空既是對有之無,故云無堅固虗誑等也。

眾生離即是色離者,當知生空即是法空,但從詮為異也。當說:

佛告已下。明次佛為賓,善吉為主也。至論當釋。

不但已下,明佛成其所說也。

釋曰:已下論主。此初先起經來之意,明身子聞上品末說無分別波若相故,所以致問生此經來也。當一一對上經文說之。

眾生虗誑已下,明眾生無始已來著有情,皆今不著,故為難。眾生是空,而欲度是空眾生,故為難。不著無為,故不為難也。當說。

問曰:已下上命說分中已有此義,而所以於此品中更明此義者,上云後分囑累為命說故來,次囑累品既明囑累之事故明之。一云二周囑累,為波若與方便二道經文故為二周,不開命說。當此品為生下分一周囑累故,所以此中釋此命說等義也。當說

釋第七十九卷論

觀一切法空不捨一切眾生已下,明菩薩雖軆一切法空,不住於空而能起大慈悲,以不捨眾生故爾。若此慈悲等不解一切法空者,則起眾生相而度。眾生相而度眾生,名為愛見大悲,則於眾生有疲惓想。今以菩薩慈悲從實相生,屬無緣慈悲,故無窮盡所度無極。所以具此二法,魔不能壞也。

復有二已下:一者、所作如所言;二者、為諸佛所念。明菩薩從發心已來,言之與行未曾相違,如受戒時亦終不違前語而毀禁戒等也。當廣說。

何以故已下品之第二,明十方諸佛各自稱揚菩薩也。當說。

從初發意已下,就稱揚中有通有別。今言從初發意至四十一地是通稱揚,次明阿󳺎跋致是別稱揚,次明未得無生忍、順忍之中復是一種稱揚,悉屬別也。當說。

如是,須菩提!但聞波若波羅蜜門大利益,何況信解?信解已下,上明總、別、稱揚三種菩薩已竟。自此已下,次明菩薩能如說住、行,得於大果也。

白佛下,當說。

佛告下當說。

佛言:如是已下,此則問答一種,但領上而已。云何得顯賓主義?論論釋云:以有著為問,以無者為答,故得成往復也。何以故已下,釋如是之義也。當說。

釋提桓因白佛已下,明天主高讚也。當說。

釋曰:已下明佛。上云假使一切皆成為魔,此一一魔復化為無量魔,遍滿十方亦不能壞。是菩薩時眾聞此生疑故,所以善吉致問也。

佛答:以菩薩具此二緣故,魔不能壞也。

此日月因緣故已下,作況來釋之。外書云:以陰陽化萬物。陰陽者,謂六伴、六呂。以侯月屬陽,故為伴;偶月為陰,故名呂。所以天下寒熱等,只由此陰陽律呂支氣等也。若爾者,故如十一月名為黃鐘之月,是陽支之始,故名律。一陰支起,一陽支則伏;一陰支起,一陽支則伏。從十一月去至四月,六陽支悉起盡,六陰支悉伏盡,何不大熱?五月則一陰支造起,至十月六陰支起盡,六陽支伏盡,何不大寒?當知外家所解,末必為合。如佛法中解:日行三道:夏行北道,正對人上,故熱;春秋行中道,故冷;燸、停等冬行南道,過水山上,擊彼氣來,故來寒。此中言以日月故化萬物者,此義為正。曰:是黃金、水精等作,屬陽精,故熱;月是白銀、瑠璃作,屬陰精,故泠。日中下火氣,月中下水氣故,所以日月能乾濕萬物生長。若五月、六月等,以熱勢盛,消月中水氣,令無故露少。非如外書

解云:露出百草也。今菩薩以此二行化物,其由日月化萬物成長也。當說。

諸天神輕賤妄語人已下,次釋後之二行也。若不能如說行者,則是大妄語人,故為天神輕也。當說。

五種執金剛神已下,上不退品中言五性,今言五種,餘經中五方,即是一義也。已如上說。

諸天則來已下,次釋上諸天讚嘆,欲當奉鉢等文也。當說。

問曰:下當說。答曰:已下如法華中云今相如本瑞,我見燈明佛本光瑞,如此等以比知也,當說。

如我今已下,次釋上稱揚文也,當說。

諸佛雖無著心已下,明諸佛道同,若一佛稱揚則諸佛同爾,故云諸佛也。雖無著心所以讚善者,欲令一切行善及近善人,所以毀惡者,欲令人離惡及以惡人也。當說。

問曰:何經中說已下,上既云釋迦偏常讚嘆寶相、尸棄二菩薩者,凡出何經也?

答曰:下當說稱揚三菩薩已下,一者是總稱揚菩薩,謂從初發心乃至十地也;二者是阿󳺎䟦致菩薩;三者是未得無生忍住順忍中菩薩。為欲明此總別稱揚三位菩薩義故,善吉所以別致問也。當說

皆是無常、苦、無我等法已下,釋上菩薩未得無生忍,能觀一切法空、虗誑、不堅固、無生等義。今已此無常等三門,釋虗誑、不實、不堅固義也。一切法空者,即是空門義也。

一切法無生者,下當說。

復次已下,次就三脫門釋也,當說。

是人出宗順忍已下。師言:此是順忍、無生忍中間出凡夫地。是初地已下,上菩薩無生有種種,今語未得七地無生,故云出凡夫地也。此義當釋。

能斷二地者,經論多云離二乘地也。一解云:斷離十地、性地、二地,或故云斷二地也。

得八人地已下上,故云出凡夫地。初地未滿,故云未入聖法也。一云未入得七地無生忍聖法也。

今以信力勝故已下,明信等五根三十七品通於上下,乃至於佛亦有信根力等,但燸等四心不通耳,當說。

若但聞波若已下,次釋上能聞波若得無量福及將來大果文也,當一一對上文說之。若法無三相已下,若經中明四相大小,四相通法則有文,論就三相明之,通法有此七,是聖人說法廣略故然也。

無有是處,下當一一說。

眾生亦不離如已下,明眾生即如故無所拔出也。當說。

第六十五品者,名為囑累品,此即是波若道中第三大分流通分也。就此經一部論主,自大分為二分:從此中囑累品已上,有六十五品經文,名為波若道;次從不盡品已下訖後囑累,有二十四品經文,名為方便道。就波若道中有於三分:第一序分,第二說分,第三流通分。

欲論前之序分,不但為波若道中作序,亦為方便道作序,但文屬波若道中分此三分也。

就說分之中復有三分,謂說波若相分、留難分、信分等義,已如上釋。若以命說分足之則成四分,請分足之應成五分。

所以於此品後次明囑累者,明如來所說本為益物,不但欲利當時,乃欲遠傳千載。說波若分一周既竟,應須付囑,令二世得益,故次屬阿難。若餘處經名為中囑累品,今此中經只云囑累品,論將欲釋,故舉之云第六十五品釋論也。

爾時釋提桓因白佛已下,就此品中大有二分:第一明將欲囑累,先當分別乘校量勝劣,及授大記勸脩讚嘆行波若等義;第二從是故阿難已下竟品,正明其囑累之事。有此二分。師言:他家於此品中為復種種科之,亦恐失其指。今此初即是第一明帝釋乘上品所說之意。於此初諮問也,當一一說。

佛告已下。明既其生法二空,何有得義?故如善吉所說也。

欲比菩薩已下,次明校量。所以設校量者,只欲為明囑累義也。當說。

是時會中已下,聞於校量,故致供養也。

是時八百比丘已下,明既聞如此校量能致大果,是故發心以五色華供養也。

爾時佛知已下,明為授記也。

於如宿劫已下,若星宿劫去此賢劫六千八千,劫既無量,如宿劫者不知近遠也。

佛名散華已下,以上比丘以五色華散故,權果中明相當因果,故名散華也。

以是故下。明勸脩也。

當知是菩薩已下,明聞波若及以行。以者,非少功德之所致也,要從先聞始能信解,少福之人不得聞此生信愛樂脩行也。當說。

是故阿難我以般若已下品之第二,正明囑累。上所以如此說者,只為成付囑,以有如上來多許授量等義,故以此經囑累於汝,故云是故也。此經唯校量廣博,囑累慇懃二義異於餘經,故什師解云:所以慇懃囑累者,以寶重故防深;所以校量廣濶者,以功高故校廣。一切大乘諸經皆爾,非但一部而已,但以時處眾別,故令聖說有殊,無妨法理是同。大乘諸經皆爾,何有涅槃為勝、法華劣也?故姚主問什師云:來至秦地有何播益?答云:貧道至此飜二百二十六部大乘經,皆明常住佛性因果,理足以此為益。一切大乘經典,西國盡名為法身,故經云:若此經典所在之處,當知此處即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香華而報其處。而今豈可於大乘經中辨其優劣?言五時差別故,遂有常無常義,可謂頺網既驛,設救為難也。當說

其過小小已下,就囑累中亦有多種意囑累。今此初明有十二部經接化於世。十一部經是聲聞藏,唯為益二乘所利處小,有落失者無有大罪。方等一部是菩薩藏,唯為菩薩是大乘典,能致得佛利益處廣,是故失之能得大罪也。下文等當一一說。

供養我已下,次明勸供養也。

信心清淨已下,明淨信也。

皆從波若波羅蜜中生已下,金剛波若亦云:三世諸佛從此經出,一切諸佛從此經生也。

是菩薩摩訶薩母已下,上明生佛,今次明菩薩一切因果皆從此生也。

非我弟子事已下,次更校量付囑。如佛話經說者,此中阿難既持大乘法藏,故屬阿難海菩薩也。

一食者,從旦至食時也。須臾者,無問四時,但令一日一夜,則有三十須臾也

何以故已下,釋所以校量勝義也。

說是波若波羅蜜品時已下,於此囑累之中,為欲更衍波若法相,故現神力也。

不與眼作對已下,欲明波若相寂。上所以先現神力者,只為發生此法之由也。

何以故已下,還釋法法不相見等義也。

得無礙知見已下,上明波若無知,知見相寂,是用即寂義。今以明波若照窮萬品寂,是即用義也。

名眾句眾已下,如眾字為名,如菩提兩字始得成名,故云名眾。眾名成句,故云句眾。眾點成字,故云字眾。如此等名句字眾等。或云有十萬偈、萬八千偈等文字句眾,名為有量。今論波若之軆,故云無量也。

何以故已下,以無盡釋無量義也。過去諸佛下,復就於三世明無盡義也。何以故已下,復以無生釋無盡義。盡則是滅,生則是生,今云波若既無生滅,云何乃言是無常也?

佛出覆面舌已下,明時眾既見佛為復如是種種讚嘆校量付囑波若,便生疑故,如來出舌欲證說不虗也。

則是一切字門已下,明波若能生諸陀羅尼,總持一切字門等義,無有忘失也。

是行者足已下,足是身之本,明此波若是法身之本,故云足也。

問曰已下,釋上天主疑問之文也,當一一說。

佛說有三種慧已下,欲明下人能與上人義論之,故引此三慧義來耳。大乘習種雖是聞慧,皆是據其得處,此至十地始滿,故通上下也。當說。

如阿難雖未離欲已下,大本經亦云:我諸弟子未離欲者,悉皆四散,唯除阿難。與此論合也。

好樂說空已下,此等文意,盡陟稱揚品末,何故乃屬此品?解言:此中本為接上品意,欲生下文,故屬此品,不屬上品也。當說。

欲比菩薩已下,釋上分別三乘校量勝劣經文也。當說譬如破闇已下,當知前燈與闇共住,故後燈來時前燈更明,佛智起時金剛更明,那言佛果不斷?佛果不斷者,則後燈來時不更大明,亦不須後燈也。故大本經云:佛智能善斷,我等無明闇,譬如日出時,除雲光普照。前初品中論又云:無明有二分:佛所斷分、菩薩所斷分也。當說

復次二乘得空下當說。

若欲於一切眾生最上已下,釋上勸脩文也,當說。

答曰:言智慧有分已下,如以文釋。約虗空二乘所得有餘不盡故,教名不了智有分、證理有量也。當說。

爾所分是須陀洹已下,明一切三乘聖人只以得實相理有淺深分齊,故有聖位差別。故金剛波若云:一切聖人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此中言爾所分,亦與彼經合也。一切聖人若不得此實相無為之理者,則不能斷惑成聖。故金剛波若云:一切聖人皆以無為法得名也。微咲義已下,彼品則指初品,此品復指彼品者,此是次第相乘故然也

當知是人人道中乘已下,釋上讚聞受行等者,皆先世久習等文也,當說。

常有一生補處已下,彌勒雖復八十年在此方,至佛滅度後始生彼天上,八十餘年始往彼生,然此間四百年始於彼一日一夜,此間假使百歲,於彼只是須臾之間,故不妨云常有也。

問曰:已下問意云,但交於佛田中種,自得佛及三乘涅槃,如法華中說等義為善,何故乃云要行空也?法華論留支三藏,以景明二年欲飜為有小小國不寧事,故不得譯,但出要意一卷,云此以一華一稱南無佛等,乃據習種已上菩薩所有諸善,悉以波若相和故,皆得感佛,近得初地已上佛道菩提。若習種已前所有諸善,不與波若相和故,沒在世間有盡法中,不能感佛。與此論合也,當說。

答曰:已下當說。

如是功德利益故已下,明波若以有上來多許事故,所以令佛懃懃囑累也。

佛以般若經卷已下,其理一定,不可遷易,文有失壞,故須付囑也。

如意寶已下,如如意珠無有定色,而能出生一切諸寶及餘雜物,故須別自慇懃付囑。明波若之寶軆無定相,而能出生三乘諸寶及世間善法,故付屬不同餘寶。餘寶者,諸餘經也,當合說。

除波若雖有十二部經已下,持地云:十一部經是聲聞藏,方廣一部是菩薩藏,應云除十一部。而言除十二部者,此明就大乘經中亦獨自校量故爾。所以前論文云:雖有無量摩訶衍經,波若波羅蜜最為第一。就方廣部中,亦有為明發大道心者,亦有為明得阿󳺎跋致地者,亦有為明合得菩薩道者,亦有合得佛道者。今據波若為諸佛母、出生諸佛、得佛道者為語,是故言勝。故前校量分中,自就大乘中校量,言以波若教三千界發心菩薩,不如教一阿󳺎跋致菩薩;教三千界阿󳺎䟦致菩薩,不如教一近佛道者。今此中自以大乘方廣部中亦合共校量,云此云波若為生佛道故,生之為重故。次此上文言此波若為出生三世諸佛故,亦言為菩薩摩訶薩母。今者為唯取是佛母義邊故,所以言勝餘十二部也。一云:如來實解小乘亦有十二部,所謂廣經,亦不為解義、論義、因緣、本事等,但令廣說,或復善惡、因果、色心等法屬於廣經。如此為論者,波若故宜勝十二部也。當說

何以故已下。釋所以勝義。以此文驗,當知波若唯據為是出生諸佛及近佛道者,故云勝。與校量勝義經文等合也

問曰已下,釋上以大小乘校量文也,當一一說。

如意樹者,大本經名為天意樹,此中為善也。

爾時佛欲明了是事故已下,釋上示現神力,為欲更說波若無知。照即寂義。此中意以天肉二眼通報得,故說為見虗誑,餘三眼唯脩得。法眼雖照別,亦無別相,故無別可別。慧眼雖知同,以同無同相,故亦無同而可同,故云無作。諸佛菩薩天肉二眼亦能爾用,但今據有同報得照用之義,故云爾也。當說。

但以大慈悲故已下,欲論諸佛智慧本寂,但以慈悲本願度眾生力故,隨眾生見現種種說及讚波若等義,實無所說亦實無所讚。故華嚴云:如來不出世,亦無有涅槃,以本大願力,顯現自在法。大本經云:若知如來常不說法,是名菩薩具足多聞。所以現出世間及有說等者,唯為眾生。如來今但說法相寂、慈悲亦寂,但諸佛本意唯為眾生。今以眾生不可盡故,所以佛出世不可盡;以眾生不可盡故,諸佛亦慈悲不可盡;以慈悲不可盡故,現說亦不可盡。若其眾生可盡能解無說相者,諸佛終無有出及說法等義。何以故?從本以來性自爾故。所以說者,只欲令解無說;所以出者,欲令眾生至於無出;所以悲者,欲令眾生得於無悲。此皆由波若無盡、本願不窮、慈悲深重,故令然也。當說

佛智慧不可盡已下,釋上無量、無盡、無生等經文。若上經中以無盡釋無量、以無生釋無盡,今論中乃以無量釋無盡、以無生無滅釋無量,此是如小品已下。如此經有十萬偈、小品有四千偈、放光有一萬八千偈、光讚八千偈等,名為有量也。

未來現在亦如是已下,欲明波若體是常住,非時節所遷,故約三世明之,皆不可盡等也。

不盡已。不盡已下,更以三世顯其不盡之義也。當說。

如人以香油瓶已下,如瞻蔔香油以瓶盛之,所以慇懃付屬不令破瓶者,畏失油故。今囑經卷亦復如是,以文詮理義從文得,文不正義不成,違文失指恐失義故,所以囑文不令忘也。當說。

但以本願誓度眾生,下當說。

能入一切文字已下,釋上陀羅尼文也,當說。

如須尸摩已下,此外道亦得文持陀羅尼,以不得波若和故,則有忘失,外道詳共差令入佛法中偷法。有一比丘於佛邊自云: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還房已,尸摩則隨以諸禪、五通、三明等問,皆言不得,云:汝若爾者,云何於佛邊言我生已盡等?比丘答言:我是慧解脫人。即復問言:云何是慧解脫人?比丘復言:汝雖不解,然我只是慧解脫人。尸摩云:汝說法簡略,我未能解。往問佛,佛云:我佛法中先用法智,後用比智,法智知現在,比智知過、未。成實但用此一義,言法智斷現在煩總,比智斷過、未,或以法、比二智斷三世,或此乃屬知三世之法,比智非斷或智也。法智知法,比智知義,法智知欲界,比智知上二界,汝應先用法智知其現在所得,云何乃先用比智?以過、未之義來比之,乃用五通、三明等問也。此人既是慧解脫人故,但於未到地盡諸漏,不得諸禪及滅禪,並無五通,無五通故,無三明。所以不但有學有八智,無學亦有八智,為無他心智及無生智故。而將此事來者,只以證外道所得陀羅尼不和波若,有忘生故,不能先用法智,乃先以比智問他,違三量故,菩薩不爾也。當說

在小乘心中已下,師言:小乘雖有轉識法智,以得波若氣分故云爾。今謂波若既常,此智那是無常?既云爾者,當有其意,此文為正當說耳。

釋第八十卷論

第六十六品者,名為不盡品。上來至此明菩薩波若道,自此品已下訖於經末明菩薩方便道。上波若道中明權實二果、因中萬行,語其歸宗為明波若。今此中亦明真應二果、因中萬行,論其指趣為明方便。欲論聖心亦未曾二,言其智慧亦未曾一。波若有入實之功,方便有功用不證。故論云:波若能將菩薩入畢竟空,方便能將菩薩出畢竟空。以有此二智出入之殊故,所以經中遂有此二道之別。就方便道中,論主自科有於二分:從此品去至曇無竭品,通明方便道義;囑累一品,明其付囑。流通師言:就此斷經文,亦極有多家。自有符姚時諸法師科者,自有光律師弟子道場法師,後聽留支三藏講說,為被三藏小小瞋故,入嵩高山十年,讀大智度已,出邑欲講此論。于時有一尼僧,善樂讀此論故,遂為檀越勸化,令此法師講說,智度之興正在此人。此人科略亦為細碎,但苻姚時諸大法師既在譯論之際,又值什師應善其意,今且依此苻姚時諸法師科有於三分,始從此品至夢化品有十一品經,明其內行方便即是自行;第二從四攝品去於化品有十品經,明菩薩外化方便;第三從薩陀波崘品至曇無竭二品,明其舉人勸脩勸學波若,波若道中則初勸學,今方便道中乃後明歡脩者,此是聖人隨從方便,顯始終說異所以以然也,亦為顯波若道、方便道二說之殊所以然耳。若以流通足之則成四分,所以次此名不盡品者,故是乘上生下之義。上品云:三世諸佛學波若波羅蜜悉皆不盡,已不盡、今不盡、當不盡。今此品來為接上文生於下意,明方便道中不可盡義,故名不盡品。論將欲釋,故舉之云第六十六品釋論也。

爾時,須菩提作是念已下,就此品中有於二分:第一、明波若因果微妙深理,既無所除,亦無所得;第二、明有所除,亦有所得。大有此二意。今此初即是第一、明善吉作念。上明波若不可盡,今此中善吉作念乃云阿褥菩提不可盡者,師言:欲明常因感常果義。上明因深故果深,故云波若不盡;今欲明果深故因深,云菩提不可盡也。

白佛言已下,即明波若不可盡義也。如虗空者有二種:一者世間虗空,二者法性虗空。若世間虗空以喻來明,法性虗空者談其體性。今只以此虗空不可盡故,能生無盡波若,波若從無盡之法生故無盡。所以阿蘭若習禪經云:以此智無常生滅故,求諸實相。當知解此無盡之法,始般若波羅蜜生,得成常解也。當說

色不可盡故,只以色體空故,故不可盡。色無自性,波若無自性故,所以波若得生。若使此等法各有自性者,波若則不可得生也。乃至種智亦然也。當說。

癡空不可盡故已下,次就十二因緣明不可盡義。以菩薩解此等空不可盡故,波若智慧得生也。至論當釋。

是十二因緣獨是菩薩法,已下品之第二明有所除,故亦對明有所得。若使二乘實不能如此解十二因緣不可盡義,如此中所明十二因緣者,唯有菩薩能如此解,故云是十二因緣是獨菩薩法也。能除諸邊顛倒者,此是通辭,若能如此解此十二因緣者,則不壞緣起,善達諸法從因緣生都無自性,不壞因緣而說實相,亦不違實相而說緣起,因果義立實相道存。此初但通據諸邊顛倒為語,後始明解此十二因緣能除二乘轉還三種見及魔難等六法也

坐道場時已下,欲明此是高觀非下所行,故云道場時應如是觀。欲論諸邊顛倒等四念處中已除所有諸見,見道已滅,今此中何因言坐道場時作此等觀,復云除諸邊顛倒?師云:為有三種斷義故,此義始可得解,謂推實對治也。今此中諸邊等等處前時已除,但為解十二因緣對治此等諸或,故乃對治說斷,非為實斷。坐道場時復何有此或可斷?故如云羅漢斷三界或,餘或前時已盡,但今者據於無處章名故說斷,實無此或可斷,此義亦然也。當說。

不墮聲聞、辟支佛地已下,第一、明離二乘過也。

而轉還者已下,第二、明離轉還過也。

不見法無因緣生已下,第三、明除諸邊顛倒耶?因無因等壞緣起見也。

不見法有我已下,第四、明除我見也。

不見法無常等已下,第五、明除法見。此中所明除諸見義亦可通上下,然今恐當見道時并盡,不應至上也。當說。

如是下。總結也

惡魔愁毒已下,第六、明離魔難事也。當說。

釋曰:已下論主。此初先接上生下解釋也。當說。

是時已下。釋善吉作念明果深之義也。當說。

所以者何已下,還釋所以說少分義。九地已來尚不能受,況餘眾生?故說少分也。若人取如相已下,次釋上甚深之義也。當說:

作是念已下,還乘上品義白佛。初作念時乃明果深,今者白佛次明因深,以因果理深故不可盡也。當說。

佛答已下,釋上佛答善吉經文也。就此答中有三:初作譬答,二約色至種智等作一段答,三就十二因緣答。此初,先作譬說也,當說。

佛答色無盡故已下,次就色等。答云:只以色之實相不異波若實相,解色無盡故,即解波若無盡,如此相應,得生波若智慧,故云應生而生,無所生也。

加色初後已下,此中將欲解無盡義,先建四句來破:前二句破法,言色不可得;後二句破相,言生相不可得。既無能相、所相,故色等即體,體是無;體是無,故無盡也。

生不可得者,是大生生;不可得者,是小生生。大生既不可得,故大生亦無也。當一一說。

二法不可得故已下,明能相所相不可得故也。當說。

無明虗空不可盡故已下,次釋上第二意,約十二因緣明不可盡義也。當說。

如經中說已下,釋癡從因緣生義也,當一一說。

問曰:已下將欲分別三種十二因緣異故,先興此問也。

答曰:已下一者明是凡夫所造所見,順於生理十二因緣,構造煩惱無明業行往來生死也。當說。

二者已下,謂諸聖人所觀十二因緣。就聖人觀中有二:一者據未得無生忍菩薩,二者據得無生忍菩薩。此中先得,明小聖未能觀十二因緣遍如虗空無盡,故無推求,生理不可得也。當說。

故上經文言乃至坐道場如是觀,論主欲廣釋令解故,出此三種也,當說。

老是不相應行已下,正明推扸十二因緣。今且就小乘中釋,四相之中老是異相,故云是不相應行也。

頭白等已下,此並非老相,乃屬老相家法,非老相也。

二事不可得故者,謂如上說,能所二相皆不可得,何有於老也?復次世人下,當一一說。

若有住則無無常已下,明有為之法必須具足。若但有住相可住不具餘相者,有為法不具足故則無常,無常故無老。若常住復無老,何況空中無此二法而得有老也?當說。

然不著是事已下,明菩薩雖觀於空,以不住空故而生大悲也。眾生愚癡故已下,當說。

如是深觀因緣法離諸邊顛倒已下,釋品之第二,明菩薩方便既有所除亦有所得經文也。離諸邊者,釋上以此觀故能離諸邊顛倒等六患。今此初先釋總離之文也,當說。

一者、外道耶見已下,外道亦有顛倒,餘人亦有耶見,但論主此中分而釋之也。是二種煩惱者,所謂諸邊及以顛倒也。

是第三已下,明此菩薩實無,此或可斷,但舉能治明其所治,故云除也。

所謂數數生已下,故大乘方便經云:佛初成道何故大咲?釋云:佛言:我與此等無量眾生同時受生,而彼懈怠不懃精進,故今者往來由在生死受無量苦,我今得佛來供養我,以是故咲。欲論諸佛深愍眾生亦應不咲,但欲厲之使脩故云爾也。過於二乘已下,釋上第一離二乘患義也。

若有人於佛道退者已下,釋上第二、離轉還患義也。

復次能如是觀已下,釋上第三離諸邊顛倒及耶因無因等義也。微塵已下,僧佉經中明此義云:微塵世性等是常故,法從此生也。虗空不與物作因者,此論不作生因,非論名因等也。

不自在已下,釋第四離我見文也。爾時菩薩安住畢竟空已下,釋第五除法見文也。

爾時諸魔已下,釋第六、除諸魔事文也。捕魚人喻魔也,一魚者喻菩薩也。

深入大水者,喻見菩薩深入諸法實相水也。網所不及者,喻魔為得所不能得也。

絕望者,喻魔息擾亂心也。

復次下當說。有二種人下當說。

第六十七品者,名為六度相攝品,即方便門中第二品也。上品正明方便體,明於菩薩以方便力故遂有所除亦有所得,明一度之中具足六度成方便義。從此下文去有數品經文,還廣上方便義,明有所除故能具足諸波羅蜜,故次此品後明六波羅蜜相攝品。論將欲釋,故舉之云第六十七品釋論也。

須菩提白佛言已下,師云:此中既明六波羅蜜相攝,但以一波羅蜜為頭,則攝五波羅蜜,故亦不須科略。而就相攝之中凡有五種,謂位、行、地位、同體、相生、一心等相攝,已如上釋。但上滿願品中說大莊嚴義,乃明同體相攝,云:菩薩施時,以此施與一切眾生共之,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名為檀中之檀。布施時不雜二乘心,即是尸波羅蜜;能忍此施,即是忍波羅蜜;不見三事,即是慧波羅蜜。於一檀中具此六波羅蜜,六六成三十六波羅蜜,同體相攝。今此品中明菩薩布施迴向菩提,是檀波羅蜜;於眾生住慈身口意業等,為尸波羅蜜。此乃始明因於檀波羅蜜生三種慈業,故是相生相攝,五六但成三十波羅蜜相攝,為無檀中檀故。論其尸羅以十善為體,今取其根本為語,明十善之興以慈為本,故先舉三業慈,以標尸波羅蜜為二種戒。若是下品,則明一念相攝,至文當道。位、行、地位等相攝義,已如上釋。今此初即是以檀為頭,攝生五波羅蜜也。當一一說甘露地者,不死地也。

釋曰:已下當一一對上文說之。

不求涅槃者,二乘涅槃也

何以故已下,釋所以不見有益無益之義也。

多聞、思惟、持戒等已下,此尸波羅蜜中盡有此等法,但以戒為頭也。

何以故已下,釋所戒為出義。如毗曇小乘尚說戒為出法,謂出欲界繫戒學無學等故,宜也當說。

內著最深已下,若位格為論,輕毛十心是捨國城妻子位,習種已上是捨身肉頭目等位。以身子、法王子、淨目天子等昔日過分行施,於輕毛六心捨內物故,遂便退也。

多是出家人已下,明出家人有無量律儀故,雖後受菩薩戒,不得在在家俗人先受菩薩戒者後,以其無無量律儀故,如此中釋也當說。

是三種戒者,三業、三支等戒也。

煩惱雖未斷已折伏故已下,明禪定。若愛分煩惱則實斷,若鄣定無明煩惱既是第五住,或故但折伏而已。為此義有,雖斷諸使煩惱而禪定有退也。

釋第八十一卷論

第六十七品中經文也。

須菩提白佛言已下,第三、次明以忍為頭攝生諸波羅蜜義。若言節節支解等是忍義。菩薩住於忍辱作是念:我應布施等已下,明因於忍生檀義。持是功德乃至不生二心等已下,明其波羅蜜義。一一波羅蜜相生攝中,盡於具足有此三意義也。當一一說。

三種心不生已下,所以上明二心,今云三種者,為作增數辯之,所以如此,在於上意亦非無三也。菩薩住羼提波羅蜜離欲惡等者,明因羼提義。

乃至入第四禪已下,明其生禪之義皆迴向。乃至云諸禪及支以不可得等,明其波羅蜜義也。諸波羅蜜例然耳。

不懈不息已下,明精進遍通眾行。眾行中有懃筞義,悉是精進,故作此說也。下經文明通義甚分明,當說。

色如聚沫已下,若大本經中明五眾如五栴陀羅等者,此據為其始行,欲令生厭故作此說。今此中言如法等者,據其久行作此空觀,故云爾也。

取相生種種神通等已下,明精進通眾行,義正在於此也。當說。

住是十四空已下,亦應云十八,但聖人說法但為益物而已。今者此中說十四空,始從內空至一切法空,於事為足,更不須故,但云十四也。

入師子奮迅三昧已下,明菩薩因波若波羅蜜入八背捨、九次第定,因背捨、九定入奮迅三昧,因奮迅三昧入超越三昧。欲論此中解奮迅三昧,亦言從初禪次第入滅定,超越三昧亦云爾,此有何等異,而言因奮迅三昧入超越三昧?今解者,經文初次第入如似不異,如奮迅三昧從下次第入已上,從上還次第已下則超至下,但一如經文作之,不須自作法用也。若超越三昧者,乃從下次第上,上入已則從上超入下,復下超入上,次第超越出入者,名超越三昧。二乘但能超一,不能爾也。得諸法等相者,明其波羅蜜義也。

問曰:何以但一波羅蜜為主已下,論主欲解經文,先釋以一波羅蜜為頭攝諸波羅蜜,所以故興此問答也。

答曰:已下明脩行因緣中法須如此。一波羅蜜中有此五義,如一檀中有四種捨義,一戒之中有三種戒義等悉爾。若如地論中十波羅蜜相收,以一波羅蜜為頭攝生九度,以本相收亦得云百波羅蜜相攝。此等皆是脩行因緣,應須具足有此等義也。當說。

菩薩有二種已下,此初。既欲釋以忍為頭,從於忍波羅蜜主檀波羅蜜義故,先出此二種菩薩,欲明所行之法異故。若使總論只云出家、在家,然就二種中凡有七眾,謂出家五眾、在家二眾,就此七眾中菩薩必是七眾,而七眾未必是菩薩,故上論云菩薩必在七眾中,七眾不在菩薩中。今欲出應行二施之人有別故,明此二種菩薩今就一一波羅蜜相攝中盡有三種,如今此一波羅蜜相攝中則有忍義、檀義、波羅蜜義,諸一一波羅蜜相攝中皆具三義,悉爾宜應分別其相,分別對上釋之也。當說。

若欲終時二波羅蜜力即生好處者,以戒得人身,以此忍、施二波羅蜜得好處。此據生身菩薩也,當說。

取尸羅下當說。

答曰:已下明此中欲說諸波羅蜜相攝、忍戒相異之義,故云從忍生戒,非是論決次第相生義也。當說。

戒名不奮他命已下,次分別解戒忍相別之義也,當說。

持戒是色法已下,明從於身口生無作色,是可持法故,所以諸根具足受之乃得。忍非受法,但須內心自行,是故為異。忍亦能生戒,戒亦生忍,但以內外色心等為別也。當說。

離三種心已下,二、明人法皆空。迴向處者,明其果寂也。

取毗梨耶已下,明以忍為頭,次生進波羅蜜也,當說。

取禪已下當說。

取波若已下當說。

住毗梨耶已下,次明以進波羅蜜為主,攝生五波羅蜜義也。當說更無別體已下,上論釋云:如無明遍通五品,而別立一不共無明;精進遍通眾行,而別須立一進波羅蜜,以其多故。今以有相多故,所以別立。若以相明體,得有別體;以體明體,無有別體;以相遂體,亦得云無別相。但今者據其遍通之義,故云無別體也。問:若爾,亦據其遍之義,亦得云無別相?解言:亦得,已如上釋也。當說

如劫盡已下,大本經云:非無因緣,所謂火灾。此時一切眾生以火急故,自能離欲、不眠等,得初禪。若罪重者,入他方地獄去,餘者悉得。菩薩亦不須此禪等也。

或有退得已下,明無漏禪有二種得,謂離欲得、退得。又言退有漏禪時,無漏禪成就不失,故云退得。淨禪有二,謂生得、離欲時。得已如上禪波羅蜜中釋也。或上地生已下地得者,謂生二禪時成就,得初禪不失也。

有人言:不因五法為主已下,明菩薩不唯為除上來五欲等法因緣故脩禪。若為除五欲因緣故脩禪,若為除五欲因緣故脩禪者,此則但欲自為,亦非好精進,但自專精為生智慧,廣度眾生除諸惑累,始名精進脩禪。故論言:菩薩不為破慳貪故脩行檀波羅蜜,但為教化慳貪眾生故行檀也。當說。

譬如有福之人已下,此唯為鈍根難制、脩禪難得者作喻,非為精進人作喻也。當說。

二事因緣故者,謂禪、進二事也。

除四波羅蜜者,謂施、忍、禪也,當說。

住禪波羅蜜為主已下,次釋以禪為頭攝生諸波羅蜜義也。心調已下,正明禪之功用生實慧等義也,當說。又加憐愍已下,明其禪中檀忍進義等也,當說。

住波若已下,次釋明波若為主義也,當說。

答曰:已下前說十八空者,通總一切諸法,為一切人說具此十八。今唯為所行之者,故隨於事得辨而已也。

或行二空已下,後明唯行無始空與畢竟空,即是具足生法二空也。

所以者何已下,若通為一切諸外道等,須說十八,為除有無等見故。今唯為行人故,隨說無咎也

何以說菩薩如諸佛已下,釋文也,當說。

何以言柔順忍已下,上亦不云柔順忍,但言無生忍。但論主大判作優劣分之,以順忍為生空,無生忍為法空。前既言無受罵者法者等,故云說柔順忍也。當說:

問曰:超越三昧已下,釋超越三昧等文也,當說。

波若力故已下,始更一一次別釋波若中生諸波羅蜜義也,當一一說。

菩薩若布施時生種種好心已下,明波若中檀則具除諸使,如初品釋也。

復次已下,次明波若中戒也。

餘當一一說。雖離智慧已下,明非禪不智、非智不禪義也。

復次是菩薩於無量劫為佛道故種善根已下,上來至此明相生相解義竟。自此已下,論主既以此之六波羅蜜是菩薩本業行故,復更作一種解釋,明一念之中具足六波羅蜜之義,此義乃復下品明之。但論主此中因便解釋欲令他行,亦皆就一一波羅蜜辨明,一一度一念之中即具六波羅蜜,不明相生義也。臨文當一一說。

戒律儀者,是律儀戒唯是有漏,禪律儀通有漏無漏,是定共戒。無漏律儀唯是道,道品中道共戒也當說。

善法皆因惡生已下,如大本經說:一切煩惱不善無記,皆名佛性。何以故?佛性因故也。此中雖明一念之中具足六波羅蜜義,亦各各以一一波羅蜜為頭,明具足六義也。如仁王云:初地一念心,具足八萬四千諸波羅蜜義也。當一一說。

釋第八十二卷論

第六十八品者,名為方便品,即是方便門中第三品也。所以次六度相攝品後明此品者,上明菩薩於一度中而能具足諸波羅蜜,今明所以然者,由菩薩善巧方便故,所以如此,故次六度相攝品後明方便品。將欲釋故,舉之云第六十八品釋論也。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已下,就此品中大有四分:第一就人辨方便,是故善吉問成就久近、供養佛多少、發心時節,菩薩即是方便之人,波若即是方便之法。第二從譬如日月周行照四天下,明波若方便導成眾行。第三明脩因得果,名為因果方便。第四明菩薩善學波若雙照二諦,名為照達方便。有此四意。今此初。

即是第一,也當一一說。

譬如日月已下,明譬如日月周行陰陽、周行四域,多有所益。波若、方便二法亦爾。其猶日月,葢眾行也。當說。若無輪寶已下,薩遮尼乾經云:雖有六寶,千子具足。若無輪寶者,但名似轉輪王,唯王一天下也。合喻等義當說。

三寶在前已下,謂金輪主兵明珠寶等也。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若一切法自性空,云何菩薩摩訶薩行六波羅蜜當得阿耨多提已下,第三、明因果方便。就因果門中亦有明生法二空,善吉讚嘆、示道非道、勸學等義,並一一至文,當一一釋也。除智慧不可以餘法度脫眾生已下,如師子雷音佛國,種種寶玩皆勝諸天,亦無行戒施等福德事,但彼諸樹等皆能出實相音,令眾生得解得無生法忍至薩婆若。此國唯以智慧得佛,如諸天等雖有福德而不能至佛,唯智慧可有獨得佛之義,故云除智慧。若此間國土等始須福智二事得佛,如彼國者唯智慧得佛道也。師亦解言:六波羅蜜是因性,如彌勒上生經說彌勒冠中中有波若波羅蜜,及首楞嚴字分明者,此表因性。又引大本經云:凡夫所有佛性如雜血乳不可分別,聲聞如乳、緣覺如酪、菩薩如生熟蘇、佛如醍醐。而言聲聞佛性如乳等者,此據菩薩通教中以佛道聲令一切聞之聲聞,不據別教中聲聞,別教中聲聞則無此性也。一解有者,不妨當說。

四種兵皆隨已下,四兵者,謂車、馬、步、象等也,當說。

多有所學實無所學已下,第四、明菩薩善學波若雙照二諦照達方便也。當說。

若略若廣相已下,略相即是總相,廣相即是別相,大小兩乘盡有此總別二相也,當說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已下,上善吉既其高讚,故如來可之。明菩薩以波若方便故,能即總知別達一切法略廣相也。

云何菩薩摩訶薩知一切法略廣相已下,欲廣明之,故設此問也。

大智度論疏卷第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