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彙考

釋教部彚考卷第四

宋二

仁宗天聖元年,勅內侍降香入天竺靈山,為國祈福。南海駐輦國進金葉天竺梵經。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天聖元年,勅內侍楊懷古降香入天竺靈山,為國祈福。慈雲式法師復以天台教文入藏為請,懷古為奏。上知南海駐輦國遣使進金葉天竺梵經,詔三藏法護譯之。

天聖二年,詔賜天台教文入藏,及賜白金百兩,飯靈山千眾。西天沙門愛賢、護賢來進貝葉梵經,詔賜紫服。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天聖三年,夏竦等進新譯經音義七十卷,詔不許收度曾犯真刑及文身者。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天聖三年,翰林學士夏竦同三藏惟淨等進新譯經音義七十卷。判都省馬亮言:佛道貴重,人天所師,請無得收度曾犯真刑及文身者。詔從之。天聖五年,西域僧獻梵書,惟淨進大藏經目錄,賜名天聖釋教錄。 按宋史仁宗本紀:天聖五年二月丁丑,西域僧法吉祥等來獻梵書。 按佛祖統紀:五年,三藏惟淨進大藏經目錄二裘,賜名天聖釋教錄。凡六千一百九十七卷。

天聖六年,罷兩川歲貢織佛,御製三寶讚。 按宋史仁宗本紀:天聖六年春正月己酉,罷兩川乾元節歲貢織佛。 按佛祖統紀:天聖六年,御製三寶讚,以賜宰輔及譯經院

天聖七年,勅建慈化寺,為先帝薦福。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天聖七年,勅於京師大建慈化寺,謂宰臣曰:此蓋為先帝薦福之舉,今後毋得無故擅興力役

天聖九年,勅迎六祖衣鉢奉安大內清淨堂,詔僧懷問往西天建塔,迎開寶寺佛牙置禁中,尋奉還寺。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天聖九年,勅韶州守臣詣寶林山南華寺,迎六祖衣鉢入京闕供養。及至,奉安大內清淨堂,勅兵部侍郎晏殊撰六祖衣鉢記。傳法院言:沙門懷問嘗往天竺,為真宗皇帝建塔於佛金剛座之側。今欲再往,為皇太后、今上更建二塔,乞賜先朝聖教序、皇太后發願文、聖上三寶讚,刊石塔下,及製袈裟奉釋迦像。詔可,仍令詞臣撰沙門懷問三往西天記。初,太祖疑宣律師佛牙非真,遣使取自洛烈火煅之,色不變,心敬神異,遂製發願文。太宗朝,復取驗以火,製偈讚以申敬,因奉安大相國寺法華院。真宗嘗迎供開寶寺靈感塔下,瞻拜之夕,神光洞發,遂製偈讚。上以三朝敬事,遂迎置禁中,以薔薇水灌之。忽於穴中得舍利一,五色映人,因為製讚,以金䀃二重藏之,奉以還寺。

景祐元年,毀天下無額寺院,賜趙元昊佛經,詔試童行誦法華經,中選者始得度。 按宋史仁宗本紀:景祐元年閏六月乙亥,毀天下無額寺院。十二月癸酉,賜西平王趙元昊佛經。 按佛祖統紀:景祐元年,詔試天下童行誦法華經,中選者得度,命參政宋綬、夏竦同監試。有童行誦經不過,問習業幾年,對曰:十年矣。二公笑且閔之,約歸各取經誦,綬十日,竦七日,不遺一字。是歲,天下僧三十八萬五千五百二十人,尼四萬八千七百四十人。

寶元二年,僧懷問等自中天竺還,召見慰勞,賜號及紫衣、金幣。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寶元二年五月,三往西天,懷問同沙門得濟、永定、得安自中天竺摩竭陀國還,進佛骨、舍利、貝葉、梵經、貝多子、菩提樹葉、無憂樹葉、菩提子、念珠、西天󳬴十九本。召見慰勞,賜號顯教大師,紫衣、金幣。

慶曆元年,僧惟淨、中丞孔輔道請罷譯經,不許。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慶曆元年,三藏法師惟淨言:西土進經,新舊萬軸,鴻臚之設,有費廩祿,欲乞停罷譯經。上曰:三聖舊謨,焉敢即廢?且琛貢之籍,非鴻臚則不可識。未幾,中丞孔輔道上疏請罷譯經,上出淨疏示之,諭以先朝盛典,不可輙廢。

慶曆二年,賜僧本如號及紫方袍,又賜白蓮社額。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慶曆二年初,東掖山本如法師結百僧,修法華長懺一年。是年七月,駙馬都慰李遵助以聞於朝,賜號神照紫方袍。甞於山西南見一虎臥,以杖擊之曰:非汝住處也。虎俛首而去。後於虎臥處結屋為庵,以是年歸閒此中。慕廬山之風,與郇公、章得象諸賢結白蓮社。六七年間,䆮成巨剎。主上素聞道風,因賜白蓮之額。

慶曆三年,詔迎佛牙入內殿禱雨,作金殿奉藏。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慶曆三年六月,久旱,詔迎相國寺佛牙入內殿躬禱。須臾,雨大注,乃作金殿四門,以象天宮,用以奉藏。復製發願文,以見歸敬。宰相章得象兼譯經潤文使。 按學佛考訓:三年,詔迎佛牙於禁中禱雨,以海上薔薇水灌之,得舍利一顆,貯琉璃瓶中,七寶嚴飾,藉以白㲲,覆以瓔珞、龍鳳衣,供奉踰月。

慶曆四年,靈感塔災,勅取塔基舍利入內供養。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慶曆四年六月,開寶寺靈感塔災,勅中使取塔基所藏舍利,多入內供養。將事再建,諫臣余靖力諫,上不說。

慶曆七年,詔封紫服神僧為慈忍寧濟大師,御製譯經頌,賜僧法護。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慶曆七年春不雨,遣使往隨州大洪山祈雨。使人晨興叩殿,遇紫服神僧,以目視之,翌日大雨。詔封慈忍寧濟大師,御製譯經頌,賜三藏法護。

慶曆八年,詔請僧法華於化成殿齋。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諫臣司馬光屢疏乞立儲嗣。上聞開寶寺法華有異行,夜焚香默祝。翌日,請法華大士於化成殿齋。暨旦,上道衣凝佇。俄內侍奏言:法華自右掖門趨入,將至寢殿,訶不能止。上笑曰:朕召之耳。至則徑升御榻,趺坐受齋。上問儲嗣事,索紙連書十三十三字。後英宗繼統,乃濮王第十三子。皇祐元年,詔再建靈感塔,勅中使往陳留八關寺迎佛指舍利。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皇祐元年,詔再建靈感塔,奉藏舍利。勅中使往陳留八關寺迎佛指舍利。或以為偽,上命試以烈火,擊以金椎,了無所損。俄而舍利流迸,光照西方。上曰:功德欲歸闡教乎?乃以水晶寶匣盛之,御製發願文,奉迎歸寺。初是,陳留邑人為沙門義津建寺,請額為闡教。俄有梵僧至曰:我自天竺擕佛指舍利,欲求吉祥處奉安,非師不能護。施之而去。既而瑞光屢發,祈禱頻應。

皇祐二年,以宰相文彥博兼譯經潤文使,詔僧懷璉等入對化成殿,賜舜老夫依舊為僧。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皇祐二年,宰相文彥博兼譯經潤文使。彥博在京師,與淨嚴禪師結僧俗十萬人,念佛為往生淨土之願。詔左街淨因禪寺懷璉禪師入對化成殿,升座,右街僧錄智林等問話,奏對稱旨,賜號大覺。初,舜老夫住廬山棲賢,南康守以私忿民其衣,大覺迎至淨因,居以正室。上每召師入內,未嘗言之。一日,嘉王至寺,見大覺侍立舜旁甚恭,怪問左右,知大覺曾入舜室,歸以奏上。上召對便殿,道貌奇偉,敬之曰:山林之高人也。即於扇上書賜曉、舜,依舊為僧,再住棲賢寺,賜紫衣銀鉢。

皇祐五年,西天沙門智吉祥等來朝,進梵經,各賜紫服。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至和元年,勅賜諸僧號。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至和元年,勅三藏法護,戒德高勝,可特賜六字師號,曰普明慈覺傳梵大師。上夢至景德寺門,見龍蟠地上,驚而寤,遣使往視之,見一僧臥門外,其名道隆。明日召見,奏對詳敏,賜號明悟禪師,勅曹門外建華嚴院以居之。

嘉祐元年乾元節,勅開寶寺福勝塔院建大齋,施僧袈裟。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嘉祐三年,西夏國奏國內新建伽藍,乞賜大藏經典,詔許之。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年,以歲度僧太多,始三分減一。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張洞傳:洞判祠部時,天下戶口日蕃,民去為僧者眾。洞奏:至和元年,勅增歲度僧。舊勅諸路三百人度一人,後率百人度一人。又文武官、內臣墳墓,得置寺撥放,近歲滋廣。若以勳勞宜假之者,當依古給戶守冢,禁勿樵採而已。今祠部帳至三十餘萬僧,失不裁損,後不勝其幣。朝廷用其言,始三分減一。

英宗治平四年,神宗即位,給陝西轉運司度僧牒,令糴穀賑旱,賜天下寺院額。 按宋史神宗本紀:治平四年正月,帝即位。冬十月庚戌,給陝西轉運司度僧牒,令糴穀賑霜旱州縣。 按佛祖統紀:四年,勅天下私造寺院及三十間者,並賜壽聖之額。

神宗熈寧元年,始鬻僧度牒。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熈寧元年七月,司諫錢公輔言:祠部遇歲饑河決,乞鬻度牒以佐一時之急。自今聖節恩賜,並與裁損。鬻牒自此始。是歲,天下僧二十二萬六百六十人,尼三萬四千三十人。

熈寧三年夏四月丁卯,給兩浙轉運司度僧牒,募民入粟。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熈寧五年,勅錢唐天竺觀音院歲度一僧,以奉香火。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熈寧七年八月丁丑,賜環慶安撫司度僧牒,以募粟振漢蕃饑民。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元豐三年,勅設千僧齋,改賜譯經僧試少卿者為三藏法師。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元豐三年正月,勅大內設千僧齋,施袈裟金剛經,為慈聖太后追福。詳定官制朝儀,以自唐至本朝,譯經僧官皆授試光祿卿或鴻臚卿,今後改賜譯經三藏法師,試少卿者賜三藏法師。革江州東林律院為禪席,命常總禪師居之。

元豐五年,詔僧宗本入對延和殿。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元豐五年,詔相國寺闢六十四院為八禪二律,以東西序為慧林、智海二巨剎,詔淨慈宗本禪師住慧林,東林常總禪師住智海。總固辭,許之。本入對延和殿,山呼,即就榻加趺,侍衛驚顧,師方自若。賜茶,舉盞撼蕩之。上問受業,對曰:承天永安。上大喜,語論久之。既退,上目之曰:僧中寶也。侍者問:主上何語?曰:吃茶閑話耳。 按可談:元豐間,詔僧慈本住慧林禪院,召見賜茶,以為榮遇。先公侍上見,宣諭慈本,上云:京師繁盛,細民逐末,朕要卿來勸人作善,別無他語。

元豐七年,王安石請以江寧府園廬為僧寺,賜額報本禪院。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按熈豐日曆,王安石劄子奏:幸遇聖運,超拔等夷,知獎眷怜,逮兼父子,戴天負地,感涕難勝,𮨇迫衰殘,糜損何補,不勝螻蟻微願。臣今所居江寧府上元縣園屋為僧寺一所,永遠祝延聖壽。如蒙矜許,特賜名額,廣昭希曠,榮遇一時,仰憑威神,誓報無已。取進止。奉聖旨:依所乞,以報本禪寺為名額。

元豐八年皇太子手寫佛書為帝祈福。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豐八年二月,神宗寢疾,宰相王珪乞早建儲,為宗廟社稷計,又奏請皇太后權同聽政,神宗首肯。三月甲午朔,皇太后垂簾於福寧殿,諭珪等曰:皇子性莊重,從學頴悟,自皇帝服藥,手寫佛書,為帝祈福。因出以示珪等,所書字極端謹,珪等稱賀,遂奉制立為皇太子。

哲宗元祐元年,高麗僧義天來朝。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元祐元年,高麗王子祐世僧統義天來朝,勅禮部蘇軾館伴,有司供帳甚設。義天四上表乞傳華嚴教,乃勅主客楊傑送至錢唐,受法於慧因淨源法師。復往天竺謁慈辯諫法師,傳天台教。見靈芝照律師,請戒法及資持記。至金山謁佛印元禪師,坐納其禮。楊傑驚問其故,元師曰:義天異域僧耳,若屈道徇俗,何以示華夏師法?朝廷聞之,以師為知大體。義天既還國,乃建剎傳教,奉慈辯為始祖。復寄金書華嚴經新舊三譯於慧因,建閣以藏。

元祐三年,勅內侍齎黃金往東林,妝飾神運五殿佛像。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元祐五年,詔賜僧昇號曰神智。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元祐五年,神智昇法師來居越之興福。時趙清戲公抃為師,適亢旱大疫,久禱不應,遂請師迎大士入府治懇禱。一夕,雨如霔,疫病亦息。抃奏於朝,賜所居曰圓通,錫師號曰神智。

元祐七年,詔賜佛陀波利塔院額。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元祐七年,潁川守臣蘇軾言:佛陀波利塔院祈禱屢驗,乞降勅額。詔賜光梵之院。波利在唐儀鳳初復回西竺,取尊勝呪經再來譯傳,後至潁而亡。里人漆其身造塔,以嚴事之。

紹聖元年,召僧於禁中,為宣仁作小祥道場。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道山清話:紹聖改元九月,禁中為宣仁作小祥道場。宣隆報長老陞座,上設御幄於旁以聽。其僧祝曰:伏願皇帝陛下,愛國如身,視民如子。每念太皇之保佑,常如先帝之憂勤。庶尹百僚,謹守漢家之法度;四方萬里,永為趙氏之封疆。既而有僧問話云:太皇今居何處?答云:身居佛法龍天上,心在兒孫社稷中。當時傳播,人莫不稱嘆。於戲!太皇之聖,華夷稱為女堯舜。方其垂簾,每有號令,天下人謂之快活條貫。

元符三年,徽宗即位,詔修嵩高、少陵道場。 按宋史徽宗本紀:元符三年正月,帝即位。 按佛祖統紀:元符三年,詔治泰陵。登封令樓昇請因餘力脩嵩高、少林道場,官民同役,一朝而具,名曰面壁蘭若。既而林中產芝草十二本,雨甘露於池上,夜有光屬於天。後山陳無巳為之記。

徽宗建中靖國元年,召僧詣禁中講經。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可談,建中靖國元年,召僧詣禁中講經,賜十禪師號及御製僧惟白續燈錄序,釋徒尤以為盛事。

崇寧二年,勅天下建崇寧寺,賜諸僧諡。 按宋史徽宗本紀:崇寧二年九月癸巳,令天下郡皆建崇寧寺。 按佛祖統紀:二年,賜終南山唐澄照律師道宣諡法慧大師,天竺山慈雲大師遵式諡法寶大師,南屏梵臻諡寶相大師,孤山智圓諡法海大師。

崇寧三年,勅迎相國寺佛牙入內供養,賜諸僧諡。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崇寧三年,勅迎相國寺三朝御讚釋迦佛牙入內供養,隔水晶匣,舍利出如雨點。詔諡白馬寺摩騰三藏啟道圓通法師、竺法蘭開教總持法師、雙林傅大士、等空紹覺大士、方山李長者、顯教妙嚴長者。

崇寧五年,詔除佛法。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崇寧五年十月,徽宗詔曰:有天下者,尊事上帝,敢有弗虔?而釋氏之教,乃以天帝置於鬼神之列,瀆神逾分,莫此之甚。有司其除削之。又勅:水陸道場內設三清等位,元豐降詔止絕,務在撿舉施行。舊來僧居多設三教像,遂為院額、殿名。釋迦居中,老君居在,孔聖居右,非所以奉天真與儒教之意。可迎其像歸道觀學舍,以正其名。洛京沙門永道讀詔,泣曰:域中孔、老,法天制教,故不違天。佛出世法,天人所師,故不違佛。自古明王奉佛以事上帝者,為知此理也。佛法平等,故其垂教雖聖凡俱會,而君臣尊卑之分莫不自殊。祖宗以來,奉法已定,一旦除削,吾恐毀法之禍兆於此矣。聞者為之憮然。

大觀三年,禁勳戚指占有額寺院充墳寺功德。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大觀三年,勅勳臣戚里應功德墳寺,自造屋置田,止賜名額,蠲免科敷,從本家請。僧住持不許指占有額寺院充墳寺功德,許御史臺、內侍省彈劾施行。

大觀四年春正月辛酉,詔士庶拜僧者,論以大不恭。二月庚午朔,禁然頂、煉臂、刺血、斷指。五月壬寅,停僧牒三年。 按:宋史徽宗本紀云云。

政和四年取驗陳留八關寺佛指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政和四年,方土言陳留八關寺佛指,乃海狗指耳。有詔取驗,火焚鐵捶,十餘日色不變,勅加禮還之。

宣和元年,詔毀佛法。 按宋史徽宗本紀:宣和元年正月乙卯,詔佛改號大覺金仙,餘為仙人、大士。僧為德士,易服飾,稱姓氏。寺為宮,院為觀,尼為女德。 按佛祖統紀:元年正月,詔曰:自先王之澤竭,而胡教始行於中國。雖其言不同,要其歸與道為一。教雖不可廢,而猶為中國禮義害,故不可不革。其以佛為大覺金仙,服天尊服。菩薩為大士,僧為德士,尼為女德士,服巾冠,執木笏。寺為宮,院為觀,住持為知宮觀事。禁毋得畜銅鈸、塔像。初,釋氏之廢,外廷莫有承向者。開封尹盛章為奸人激以利害,始為之從。乃以上旨諭蔡京,京曰:國家安平日久,英雄無所用,多隱於此徒。一旦毀其居而奪之衣食,是將安所歸乎?必大啟怨咨,聚而為變。諸君他日將使誰任其咎?上聞之,怒曰:是輩欲懼我耳。京家人勸之曰:上怒矣。京曰:吾以身當之以報佛。會僧徒將投牒於京求辨論,盛章廉得之,捕其首高僧日華嚴、明覺二律師,凡七十,杖殺之。左街寶覺大師永道上書曰:自古佛法,未嘗不與國運同為盛衰。魏太武崔浩滅佛法,未三四年,浩竟赤族,文成大興之。周武衛元嵩滅佛法,不五六年,元嵩貶死,隨文帝大興之。唐武宗趙歸真、李德裕滅佛法,不一年,歸真誅,德裕竄死,宣宗大興之。我國家太祖、太宗,列聖相承,譯經試僧,大興佛法,成憲具在,雖萬世可守也。陛下何忍一旦用奸人之言,為驚世之舉?陛下不思太武見弑於閹人之手乎?周武為鐵獄之囚乎?唐武受奪壽去位之報乎?此皆前監可觀者,陛下何蹈惡君之禍,而違祖宗之法乎?書奏,上大怒,勅流道州。上以京執不肯行,遂罷輔相之議,專決於左右。盛章逼僧錄洪炳上表奉旨,於是盡改僧為德士,悉從冠服,否則毀之。京數懇列於上前曰:天下佛像,非諸僧自為之,皆子為其父,臣為其君,以祈福報恩耳。今大毀之,適足以動人心念,非社稷之利也。上意為之少回。

宣和二年,詔復釋氏名稱。 按宋史徽宗本紀:宣和二年六月丁亥,復寺院額。九月乙巳,復德士為僧。 按佛祖統紀:宣和二年八月,下詔曰:向緣奸人建議,改釋氏之名稱,深為未允。前旨改德士、女德士者,依舊稱為僧尼。九月,詔大復天下僧尼。

宣和七年六月,道州永道得旨放回,勅住昭先禪院,賜名法道,以旌護法。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宣和八年,勅禁毀辱僧尼。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宣和八年七月,吳國公主敬重空門,勅品官庶民,如有毀辱僧尼,罵稍禿字者,照祥符三年指揮治罪。

欽宗靖康二年,高宗即位,召僧克勤詣行在說法,命僧法道為宣教郎、總管司參謀軍事。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靖康二年五月,康王即位於宋州。十月,上幸揚州,遣使八輩召金山克勤禪師詣行在所演說禪法,賜號圓悟。東京留守宗澤承制命法道法師住左街天清寺,補宣教郎、總管司參謀軍事,為國行法,護佑軍旅。師往淮、潁,勸化豪右出糧助國,軍賴以濟。

高宗建炎四年,以林靈素故居為資福院,詔加僧法道為圓通法濟大師。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建炎四年二月乙亥,上次江心寺,有旨以林靈素故居為資福教院,丞相呂頤浩舉圓辨法師道琛主之。三月己未,上發江心,詔法道法師隨駕,陪議軍國事。上欲加以冠冕,師力辭,詔加圓通法濟大師。四月,上駐蹕於會稽,天旱,詔道法師禱於圓通寺,即日雨至,上大說。

紹興二年,帝於禁中書佛經披讀,詔建觀音殿。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紹興二年正月,上駐蹕於錢唐,升為臨安府。上每於禁中書金剛圓覺普門品、心經、七佛偈,暇日常自披讀,以發聖解。又御書阿育王山舍利塔曰佛頂光明之塔。二月,詔再建天竺觀音大士殿。

紹興三年,詔僧居道上。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紹興三年二月,廬山道法師申劄都省,稱崇、觀之後,道士叨冒資品,林靈素、王冲道輩視兩府者甚眾,遂令道士冒居僧上。靖康、建炎,道士視官已行追毀,而國忌行香,寺院聚會,猶敢傲然居上,其蔑視國法有若此者。今欲復還祖宗舊制,僧史略具載。每當朝集,僧先道後;並立殿廷,僧東道西;凡遇郊天,道左僧右。尋送禮部取到太常寺狀,稱因革禮乾德元年宣德門肆赦故事,道左僧右。又檢照嘉祐編勅并紹興新書,並以僧、道立文為次,其政和條內道僧、觀僧及道士位在僧上,並已刪去不行。尋蒙朝旨依條改正,以僧居上。十一月,太常寺徧符諸路,應行香立班,諸處聚會,並依祖宗成法,以僧居左。

紹興四年,勅建水陸大齋,濟度戰沒之人。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紹興四年,偽齊劉豫同金虜入宼,上下詔親征。九月,上親詣天竺大士殿,焚香恭禱,早平北虜。既而淮東宣撫使韓世忠敗金人、齊人於承州,世忠獻俘行在,因陳戰沒之人,乞加贈恤。上蹙然曰:死於鋒鏑,誠為可憫。即勅直學士院胡松年具詞建水陸大齋,以為濟度。是夕也,有見鬼神來會甚眾,有夢戰死者,咸忻然相慶,以為自此得生善趣者。上聞之大說。

紹興五年,詔道法師入內祈雨,賜金鉢,又賜僧應如度牒銀幣。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紹興五年彌月大旱,詔道法師入內祈雨,結壇作法,以四金瓶各盛鮮鯽,噀水默祝,遣四急足投諸江,使未回而雨已洽。上大悅,特賜金鉢。九月,上幸天竺大士殿,炷香住山,應如奏對如流。上悅,賜萬歲香山,以供大士及度牒銀幣之類。

紹興七年,詔有額寺院充墳寺功德者,並令改正。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紹興七年,左司諫陳公輔上疏,乞照祖宗成法,不許執政指射有額寺院,應臣僚前曾陳乞有額寺院充墳寺功德者,並令改正,許與無額小院。詔可。初是,知院李綱占常州普利及邵武興聖,臺臣論奏,以兩處俱為有額,有所違礙,詔令別占無額小院,士論為快。又樞密沈與求奏稱,墳寺妙嚴院雖本家建造,既元有勅額,不當撥賜。上以為自造之屋,不必改正。時諫臣謂與求能體祖宗法意,革今日之幣,宣從所請,有旨許之。

紹興九年,勅天下州郡立報恩光孝禪寺,為徽宗專建追嚴之所。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紀云云。

紹興十二年五月,停給度僧牒。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按佛祖統紀:十二年,左脩職郎詹叔義上財賦表,乞住賣度牒,朝廷從之。時臨安府乞度牒脩天竺大士殿,敕給錢五萬緡,謂侍臣曰:朕觀古者人主欲除釋、老二教,或毀其像,或廢其徒,皆不及久,往往愈熾。今不放度牒,則自可漸銷而制勝。

紹興十三年,勅建佛寺壽星院,僧乞撥度牒,不許。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十三年,勅西湖北山建天申萬壽圓覺寺,再脩西湖壽星院。主事者乞撥度牒,上曰:言者皆欲賣牒以資國用,然一牒所得不過二百緡,而一夫不耕矣。若住撥十年,則其徒自少矣。

紹興二十四年,詔以上天竺為御前道場,特免科敷等事

紹興三十年十一月,住靈隱道昌禪師上表,乞頒行度牒,不報。

紹興三十一年,禮部侍郎吳子才奏乞頒行度牒,言事者以侫佛斥之,罷歸田里。 按以上宋史高宗本紀俱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紹興三十二年,孝宗即位,出內府玉器施大士殿。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紹興三十二年五月,禪位於太子。十月,淫雨不止,上遣內侍禱於上天竺,燎烟始升,曉日開霽。上喜,出內府玉器三品,以施大士殿。壽成太后施七寶冠。

孝宗乾道元年,召僧子琳入見,勅禁毀辱僧尼。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乾道元年二月,召靈山子琳法師入見,問曰:朕欲讀經,以何為要?師曰:金剛圓覺,最為要道。問參禪之法,師曰:直須自悟。上悅,賜號慈受。三月,以鄭國公主出家,勅品官、庶民有毀辱僧尼、罵稱禿字者,依祥符、宣和勅旨,品官勅停,庶民流千里。仰天下州軍徧榜曉諭,仍許僧尼錄白指揮,與度牒隨身,永同公據。應僧尼過犯,官司不得私理,須奏聞取旨施行。

乾道三年,幸上天竺,授僧若訥右街僧錄,勅建內觀堂於禁中,一遵上竺制度。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乾道三年二月,駕幸上天竺,禮敬大士,問住山若訥曰:大士之前,合拜不合拜?師曰:不拜則各自稱尊,拜則遞相恭敬。上欣然致拜。又問歲旦脩光明懺之意,師曰:佛為梵釋四王說金光明三昧之道,囑其護國護人。後世祖師立為懺儀,於歲旦奉行其法,為國祈福,此盛世之典也。上悅,授右街僧錄,復賜錢,即道翊法師故居建十六觀堂,命內翰樓鑰作記。三月,勅於禁中建內觀堂,一遵上竺制度。

乾道四年,召僧若訥領五十僧入內觀堂修佛事。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乾道四年四月八日,召上竺訥法師領五十僧入內觀堂,行護國金光明三昧。齋罷說法,上曰:佛法固妙,安得如許經卷?師曰:有本者如是。上悅,進授左街僧錄。慧光法師自是歲歲佛生日,賜入內僧帛五十匹,修舉佛事。

乾道七年,召僧慧遠入對選德殿。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乾道七年二月,靈隱慧遠禪師入對選德殿。上曰:如何免得生死?對曰:不悟大乘,終未能免。上曰:如何得悟?對曰:本有之性,磨以歲月,自然得悟。上曰:悟後如何?對曰:悟後始知今日問答皆非。上曰:一切處不是後如何?對曰:脫體現前,更無可見之相。上有省,首肯之。

乾道八年,幸天竺寺,召諸僧集內觀堂賜齋。 按宋史孝宗本紀:乾道八年春正月丁酉,幸天竺寺玉津園。 按佛祖統紀:八年正月,車駕幸靈隱,錫賚有加。八月,召天竺訥法師、徑山印禪師、靈隱遠禪師及三教之士集內觀堂賜齋,復令遠禪師獨對東閣賜坐,問曰:前日睡中忽聞鐘聲,不知夢覺是同是別?對曰:夢覺無殊,教誰分別?上曰:鐘聲從何處起?對曰:從陛下問處起。十月,賜靈隱慧遠佛海禪師。

乾道九年,幸天竺寺,召訥法師獨對選德殿。 按宋史孝宗本紀:乾道九年正月辛酉,幸天竺寺玉津園。 按佛祖統紀:九年正月,召上竺訥法師獨對選德殿,賜坐,問大士歷代靈跡及法華經旨。

淳熈元年,詔於上竺建藏殿,召僧入對禁中。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熈元年二月,賜內帑於上竺建藏殿,及賜大藏經,皇太子為書殿榜。四月,召鴈山靈峰中仁禪師入對禁中。五月,召靈隱遠禪師入對便殿。

淳熈二年,詔建護國金光明道場,召僧若訥入對,遣中使迎佛舍利塔。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熈二年三月,駕幸上竺,炷香禮敬大士,詔建護國金光明道場,賜白雲堂印,令天下三教諸宗並詣白雲堂,公舉用印甲明有司。六月,召上竺訥法師獨對內觀堂。十二月,遣中使至阿育王山迎佛舍利塔,上瞻禮之頃,見塔上有如月輪。他日,復見如水晶者,勅迎往東宮,皇太子見相輪上纍纍若水晶貫珠。

淳熈三年,迎舍利於碧琳堂,詔以天台教文入藏,召僧德光入對選德殿。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熈三年正月,迎舍利於碧琳堂上,見塔角有光若金珠者,勅內侍奉塔還山,具齋以謝靈貺。又勅福州依天聖二年已降聖旨,天台一宗教部付開元東禪鏤版入藏。先是,慈雲式法師奏乞天台教文入藏,詔可之。二月,詔台州報恩德光禪師入住靈隱。十一月,入對選德殿,上問曰:釋迦雪山六年所成者何事?師曰:將謂陛下忘卻上說。賜號佛照禪師。

淳熈四年,召光禪師入對內殿。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熈四年,召靈隱光禪師入對內殿,進宗門直指。上問:浙東名山,太白玉几之外,以何為勝?師曰:保國護聖,國清萬年。上悅。當時侍臣咸皆歎賞,以為名對

淳熈五年,御書太白名山,賜住山了朴禪師。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淳熈七年,召僧雪竇等入對內殿。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熈七年,召明州雪竇寶印禪師入見。上問曰:三教聖人,本同此理。師曰:譬如虗空,初無南北。上曰:但所立門戶異耳。故孔子以中庸設教。師曰:非中庸何以立世?問:華嚴有云:不壞世間相,而成出世間法。上曰:今時學者,祗觀文字,不識夫子心。師曰:非獨今之學者,當時顏子為具體,祇說得瞻之在前,忽焉在後,如有所立卓爾,亦未足以識夫子心。夫子亦曰:二三子以我為隱乎?吾無隱乎爾。以此而觀,當時弟子尚不識夫子心,況今人乎?張商英有云:唯吾學佛,然後能知儒。上曰:朕意常作此見。上又問曰:老莊之教何如?師曰:可比佛門中小乘人耳。小乘厭身如桎梏,棄智如雜毒,化火焚身,入無為界。正如莊子形固可使如槁木,心固可使如死灰。老子曰:吾有大患,為吾有身。大乘人則不然,度眾生盡,方證菩提。正如伊尹所謂子天民之先覺者也,將以斯道覺斯民也。如有一夫不被其澤者,若己推而內之溝中也。上大悅,即日詔住徑山。又詔佛照禪師德光住阿育王山。十一月,召對內殿,賜妙勝之殿四字為釋迦舍利殿額。

淳熙十年,上親注圓覺經,賜徑山寶印禪師刊行於世。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淳熙十一年,僧錄若訥請試經以行古道,貴牒以限常人。詔下僧司具格式,以供申不明,不果行。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熙十一年,上竺左街僧錄若訥劄子,洪惟聖朝遵用唐制,立試經度僧之科。竊詳大宋高僧傳、洪覺範僧寶傳所載,自建隆開國至於南渡,名德高行皆先策試法華,然後得度。以由此經是如來出世一化之妙唱,羣生之宗趣,𧙍惟七卷,繁簡適中,故學者誦習,無過與不及之患。自唐至今五百年來,昭乖令典,雖下及萬世,可舉而行。唐世之世遠矣,及我朝而甚詳。如文瑩湘山錄載,國初潭州僧童試經,此州郡比試也。歐陽歸田錄載,執政宋綬、夏竦同試童行,此朝廷開試也。若僧史略載,朱梁時不許私度願出家者入京比試。竊詳三書之意,當是天下童行先就州郡試中,然後入京,執政開場親監覆試,第名奏上,乃下祠部給牒。若特詔疏恩,如建隆八千僧,太平普度十七萬,則又不在試經之限。或謂有虧國用者,則將對之曰,但於每歲以干牒為試經之擬,即以千牒之資均於餘牒,俾不能誦經而裕於財者亦得求度。厥今天下僧冗矣,試經以行古道,貴牒以限常人,誠足以復祖宗之成法,救未流之冗弊也。上可其奏,付執政下僧司具格式,以供申不明,竟為中書所沮。

淳熙十六年,光宗即位,尊孝宗號壽皇。壽皇召慧光若訥法師注金剛般若經。  按宋史光宗本紀:淳熙十六年二月壬戌,孝宗行內禪禮,帝上尊號曰至尊壽皇聖帝。  按佛祖統紀:壽皇召慧光若訥法師入內殿,注金剛般若經。書成,上積日披覧,益有省發。

光宗紹熈二年十月,慧光法師入寂,諡宗教廣慈法師,塔曰普照。 按宋史光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寧宗慶元三年,勅加封隋僧智者為靈惠大師。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慶元三年,荊門軍申忠翊郎趙善瑩狀:當陽縣玉泉山景德禪寺為隋智者禪師開山道場,蜀將軍關王奉智者為師,祈禱屢應,乞賜加封。勅宜賜靈惠大師。

嘉定十一年正月乙未,以度僧牒千給四川軍費。 按宋史寧宗本紀云云。

理宗寶慶二年,勅天申萬壽圓覺寺改為天台教,以師贊法師主之。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淳祐六年,勅以僧澄照諸記附入大藏。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祐六年十一月,臨安明慶聞思律師奏:南山澄照律師戒疏、業疏、事鈔等,并大智律師述三部諸記,共七十三卷,乞附入大藏。制可。續據省部下諸郡經坊,鏤板頒行。

淳祐十年,勅指占有額寺院充守墳功德者,並與追正。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祐十年三月,臣寮上言:國家優禮元勳大臣、近貴戚里,聽陳乞守墳寺額。蓋謂自造屋宇,自置田產,欲以資薦祖父,因與之額。故大觀降旨,不許近臣指射有額寺院充守墳功德。及紹興新書,不許指射有額寺院,著在令甲。凡勳臣戚里有功德院,止是賜額、蠲免、科敷之類,聽從本家請僧住持,初非以國家有額寺院與之。邇年士夫一登政府,便萌規利,指射名剎,改充功德,侵奪田產,如置一莊。子弟無狀,多受庸僧財賄,用為住持,米鹽薪炭,隨時供納。以一寺而養一家,其為汗辱祖宗多矣。況宰執之家,所在為多,若人占數寺,則國家名剎所餘無幾,官中一有科需,則必均諸人戶,豈不重為民害?臣愚欲望睿旨申嚴舊制,應指占勅額寺院,並與追正,仍從官司請僧,庶以杜絕私家交通、寺院賄貨之弊。制可。

度宗咸淳九年五月丁卯,申禁奸民妄立經會,私剏菴舍,以避征徭。保伍容庇不覺察,坐之。 按宋史度宗本紀云云。

太宗天會元年十月己亥,上京慶元寺僧獻佛骨,却之。 按金史太宗本紀云云。

海陵貞元三年,以張浩、張暉見僧法寶,失大臣體,命各杖之。 按金史海陵本紀,貞元三年三月壬子,以左丞相張浩、平章政事張暉每見僧法寶,必坐其下,失大臣體,各杖二十。僧法寶妄自尊大,杖二百。乙卯,命以大房山雲峯寺為山陵,建行宮其麓。

正隆元年二月庚辰,御宣華門觀迎佛,賜諸寺僧絹五百匹、綵五十段、銀五百兩。十一月癸巳,禁二月八日迎佛。 按:金史海陵本紀云云。

世宗大定二年正月甲戌,除迎賽神佛禁令。 按金史世宗本紀云云。

大定十四年,諭民無建佛寺。 按金史世宗本紀,大定十四年四月乙丑,上諭宰臣曰,聞愚民祈福,多建佛寺,雖已條禁,尚多犯者。宜申約束,無令徒費財用。

大定二十六年,幸諸佛寺。 按金史世宗本紀:大定二十六年三月癸巳,香山寺成,幸其寺,賜名大永安,給田二千畝,粟七千株,錢二萬貫。九月辛丑,幸仙洞寺。壬寅,幸香林、淨名二寺。甲辰朔,幸盤山上方寺,因徧歷中盤、天香、感化諸寺。

章宗承安四年二月庚午,御宣華門觀迎佛。 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宣宗貞祐三年五月壬戌,降空名宣勅、紫衣師德號度牒,以補軍儲。八月丙申,諭樞密院,撒合輦所簽軍有具戒僧人,可罷遣之。 按金史宣宗本紀云云。

釋教部彚考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