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虛大師全書.第十三編 宗用論(第77卷-第121卷)

緣成史觀

——十九年十一月在巴縣監獄講——

承縣長與典獄長等邀來講演,因向知各位對於人群社會之改造很具熱忱,特將佛學之可應用人生實際之改良者與各位談談。

我前在德國柏林講學時,曾遇一研究經濟學者,他說:他對研究經濟學之結果,認為馬克斯之經濟學不甚圓滿。蓋馬克斯雖為德國人,當其著書時則在倫敦,其感觸者皆為倫敦之環境,故其經濟學之取材,完全根據倫敦社會情形之報告與調查表。然倫敦之社會是工商業最先進、最發達之社會,其情形之顯而易見者有其兩種:一為少數的資產階級,一為多數的無產階級。由生活之不平等,顯然有兩階級之對峙,故其經濟學,以資本為掠奪而來,主張階級爭鬥,以收為社會公有。但其他歐、美、亞各國之情形頗不相侔;僅根據倫敦一特殊市場之社會情狀,而決定改革全世界經濟之辦法,其立說之基礎不能穩固,可想而知。且對於倫敦社會,亦僅為片面之觀察,不能完全適用。故其經濟學,實犯論理上以偏概全之錯誤。然此經濟學者,又表示對其唯物史觀,卻承認為社會哲學的真理,以為社會變遷完全是以物的變遷為主因。我當時告訴他說:你於經濟學研究很深,所以知道馬克斯經濟學有偏缺點;若於哲學方面亦能作一番深切之研究,將亦發見馬克斯唯物史觀的偏缺毛病。

復次、本年在北平講佛學時,有許多大學生來聽講。有持陳某在天津大公報上的一文——大致謂:他的思想是根據於物的,而且東西洋學術與人類之道德亦皆是以物為根據的——,來問我對他這一種議論的意見。我當時遂有答復的一番談話,亦曾登載於大公報。大意謂:他說根據於物,須先認清甚麼是物。中國的「物」之一名,可成為一種很普汎之意義,自桌、凳之為物、地球之為物,以至心的現象之為物,與虛空之為物等,莫不可以叫做物。物乃是一種概念或意義,而與佛法之「法」的名義相同。如此、則思想名字言說所及之意義,無不是物,則亦無根據於物或不根據於物的區別;說根據於物,不等於廢話麼!世俗所謂的物,大概是指見得到、拿得到的,若一個人身、一間房屋、一個皮球等,即謂為物。然在科學上觀察起來,所謂物,不過是長短、廣狹、深淺、輕重等可測量的數量,其次、則軟硬、澀滑、色、聲、香、味等感覺之現象而已。然感覺現象隨感覺之不同而異,無普遍之定相;而測算到的數量雖較為固定,然亦為意識上的現象而已。除感覺到的現象與測算到的數量之外,實別無所謂的物的存在。世俗所謂的物,不過綜合感象與數量所構成的各概念而已。所以英國的羅素謂:心或物,都是感象與數量的構成品。根據此種最新的科學,舊時所謂唯心論與唯物論,皆不能成立。故現今哲學有趨重組織論之勢,謂一一事物皆為許多關係條件所組成,如原子為電子集成之問題,而電子亦無離開其集團而單獨存在的。由是、存在的皆團體,而集成團體的因緣,又甚複雜而交互出入相通。

從此意義上看來,即與佛所謂一切事物皆由眾多因緣所生所成者相同。以之而為宇宙人生社會之變化的觀察,則向來說為唯心史觀的、唯物史觀的、唯理史觀的,皆據一方面為立足點,以偏概全,不無錯誤。但人之運用思想,如人走路一般,為便利起見,有歸納成簡單公式,以為趨向標準的需要。然由此雖得一時便利,而如果偏執一邊徑行直前,則往往利猶未見而弊已先現。故吾人雖不能不有一種基本的思想,以為動作的標準,而不可不求之較為圓通貫徹的思想。由此、我今來介紹一個「緣成史觀」。

緣、謂許多關係條件,由許多關係條件完備的聚集以成為各種事物,故名緣成。由眾緣於離合、聚散、生滅、增減、時時變化,而事物遂亦時時變化,故謂之宇宙的緣成史觀。人生為宇宙中之一部份,故人生亦由眾緣關係而成種種之變化。不過、人生因有了人生特殊的函素與組織方式,故又特成人生的緣成史觀。說到人生社會史觀,在中國歷史上的觀點是政治的,可名為政治史觀。政治有了變化,而全國因之而有變化。若三四百年以前之歐洲,及紅海兩岸諸國,可說為宗教史觀;因其時此各民族之觀念與行動,皆隨宗教而轉變的。又若德國之畢斯馬克謂:德國之能戰勝法國及建立聯邦,是由小學教育之普及,故亦可謂為教育史觀。至於近代歐美的社會,以趨重於經濟,乃成為經濟史觀——馬克斯的唯物史觀亦其一種。所觀察的,雖皆為整個社會的變遷,以其所依以觀察的根據點不同,而其所見到變遷之情形亦異。如各人在各方面觀察桌子,其所立之方向不同,或光線與視覺等等不同,而其觀察到之現象亦有不同;故如上政治史觀等等,皆不能得到社會變化之完全真相。舉凡學術思想,往往因少數人之主張不同,致社會蒙其影響。若知政治等等皆為致社會變化的眾緣中之一緣,而建立為社會的緣成史觀,則較為平實可靠,且圓滿可通矣。由宇宙以至人生、社會,皆為一貫的緣成史觀。以之應用於實際行動,則見一個人、一階級、一國家之利益,皆由眾人、眾階級、眾國家的互相利益關係所集合成功的,並不能離開對方的種種關係,而得有此方之利益存在。故一舉一動所發出之各種言論思想與實施工作等,皆足影響到其他的各方面去;故欲此方之利益,須兼謀其他各方之公同利益方能達到,絕不能以損害他方為手段,而可達到自方之利益的。此所謂:利他則成自他兩利,害他則成自他兩害也。如戰爭、爭鬥以損人益己為目的,然歐戰之結果,敗者固覺痛苦,而勝者亦因生命財力之損失,其感受之痛苦殆不亞於敗者。故須與其他國家謀共同之利益,方可實現國際的和平安樂,以至得成大同的世界,完美的社會。能根據緣成史觀而應用到人生道德行為上,實為改善人生社會的光明坦途。我此說、是根據於佛學中「諸法眾緣生」之一言的,而各種佛學大抵皆是闡發此一言之義的。諸君如感到興趣、要想研究者,請從各種佛學書中去研究!

(克全記)(見海刊十二卷一期)

——十九年十一月在成都臨時執法處講——

今天應劉處長之邀,來此向各位——指被禁人等——談談佛理,我很欣悅,而且是很願意的!因為現在世界惡濁,社會虛偽,有些人於此環境中,見到或承受一種——自以為是的——理論;根據這種理論,發為言行。察其用心,甚為真實,作事甚為努力;無如他們所執之理,並非真理,故反不為社會所容而受束縛;到這般情形,言之可悲可憫!如今要拋棄從前誤執之理,只憑那番真實心,瞭解宇宙人生的真理,改作人己兩利的善行,由是漸次的和平的棄邪趨正,方能完成優美極樂的世界。佛理上真美善的境界,非憑真實心不能達到,所以我今天亦樂於向各位略談一二:

佛學上所謂真理,並非佛個人所創說,而是萬事萬物原來如此的真實性相。真相云何?就是宇宙萬有,非由其外或其內、一種單獨原因所造成,每事每物,皆由許多關係條件——在佛典上謂之緣——充足完滿而後發生,故宇宙非神造、非唯物、非唯心,乃眾因緣展轉變化而成立。宇宙如此,人生亦然。大之說到國家,說到社會,小之說到各個人,無不待種種關係條件而存在。由此原理,推察人類歷史,可謂之曰緣成史觀。須知諸法眾緣生,並非有單獨的本體為之主宰;談到此間,就該知道唯神論、唯物論、唯心論之錯誤。中世紀以前,歐洲人多主唯神論、認為一神創造世界人類眾生;至十六七世紀以後,始知唯神之說,在因果律上不能成立,於是多數學者主張唯心,以為宇宙乃由人人各個的精神所顯現;至十八九世紀,科學比較進步,唯心論因無實證而被推倒,乃有唯物論起而代之——從宇宙說到人生,都認有簡單獨立的物質為基本;又於此中,注重經濟,而認生產方法之變化,為社會變化之原因。然此種種,都是落伍的舊思想,入二十世紀以來,科學更為進步,最近的相對論,已證知物理的現象,皆由時間、空間、主觀許多關係集於一點而顯出,其中有一關係變更,則物象隨之變更。哲學據此而有組織論,這就與佛理中緣生之義相接近。概括的說,就是宇宙人生,不是唯麼唯甚所能表現,而是各個體相互之間,都有許多待以成功的關係。以上是談理。

由此理論,見諸行事,既是一切彼此為緣,便無敵對,既無敵對,就用不著爭鬥;欲為一部份謀利益,必須為其他各部份謀利益,各階級與各個人都是如此。有人認錯,以為損害他部份,方能利益我的一部份,實屬大謬。依上緣生之理,他部份都是我這一部份成立之緣——我對他亦然——。那末,害人的結果,必至人我兩害。所以、對他方面,斷不能認為敵對而起爭鬥,行為總須存普遍利益的心,行普遍利益之事,方能達於佛學上——就是真理上真美善的結果。

(克全記)(見海刊十一卷十一二期)

(附註)原題「臨時執法處禁閉室中之說法音」,今改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