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虛大師全書.第十三編 宗用論(第23卷-第76卷)

佛學與宗教哲學及科學哲學

——二十一年秋在重慶反省院講——

世界的一般普通人的行動,大多數是如此:其一、沒有經過考究一番,就隨順習俗,以為生來即是如此的。心理既如此,影響到生理行為上也是如此,這種是隨順習俗而動的。其次、直接感覺到如此如彼的;這也可發生一種強有力的行動,這種是五官觀察到的。還有、從吾人內心上瞬間之衝動,自然流露出來,成為如甲或乙所發生之行動。這一部份是依於生理的,而大部份是根於心理的,通常謂為精神作用的內心衝動,內心衝動是強有力之精神力,有了這三種原因,不知不覺間便發生出動作來。上來三種,一、習俗以為生來即應如此的,是先天的、遺傳的。二、直覺即直接知覺到的後天的、經驗的。三、衝動即內心潛勢力之起行動。依佛學眼光看之,均為無明之心理行動。

佛典常說之十二緣起流轉門:即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其中無明緣行一句,即上面三種之說明。無明、可是不善,可是善,或居兩者之中的非善非不善。但雖說是善,也非純粹之善,其善中具過失之成分,非完全之善,澈底之善。故佛法所說最高之善,真實之善,從破除無明之究竟明了中生起。佛法重覺悟,行必由明,非不明行,明字最宜著眼。佛典中常說智慧、般若、真如、菩提、涅槃、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等,都是描寫明的代名詞。必由真正了解、確實覺悟所發生之行動,乃與佛法宗旨相合;在這種意義上的思想信仰及行動,才可以得到圓滿的結論。

經一番考究而起的言行,亦有種種。茲拈宗教哲學與科學哲學兩方面說明之。

一、宗教哲學 根據因果律,以為人類萬物世界等都是結果,都有產生的原因。用推理的方法,由果推因。由因推果,覺得世界萬物,均有起頭、生起之時,也有完滅、終盡之時。如人之由少洎老、由生至死;如地球百物之有成住壞空,起落興謝。且界於生死、成空兩極端之間,有許多少老、住壞的變動。在這起滅與變動不息之中,他以為另有不變永久的東西,在背後主宰這世界而創造這世界,在萬物沒有之前,他已先有——無始的——,即在萬物消滅之後,他依然存在——無終的——。萬物雖時時變動,而他卻永遠不變動,一切萬物是有始有終、有起有落,而他卻完全相反,他就是創造萬物的原因,而世界人類萬物都是他的結果。宗教家經過一番思考研究,發明上面這個他們認為登峰造極的崇拜對象,或呼為神,或信為上帝。以我們學佛者的眼光舒睫一看,看到他們沒有透澈,好像旅行到中途便走不通了。現在、請將他的理論略施辨正。他們說:有一個無始無終的作世界萬物創造的主因——上帝或神,但上帝或神是否是存在的東西,倘是存在的,那末亦應從原因產生!假使是不存在的,那末他的自身且沒有,何能產生這世界萬物!即此道理,就可見上帝不能成惟一的原因而創造世界了。如強說上帝可產一切,一切不能產生上帝,那末他就首先破壞自己學說立場的因果律了。宗教家雖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但仔細觀察起來,猶非金科玉律的真理。

二、科學哲學 茲拈接近科學思想的唯物論哲學來說。他們的結論證明,俱以科學為基礎。說唯物論哲學是以科學為基礎之哲學,亦不為差。唯物論哲學也是經過一番思考而成立的,但與宗教的說法不同。宗教、是惟一的超萬有的。唯物論所說,即就世界所有一切的一切,從心理而推到生理,復由生理而推到物理化學,將一切的東西,化分而成八九十種原質;這些原質又以若干分子構成。他們既發明到分子的單位,於是一般科學者以為得著最後的實體了。後來實驗進步,又發明原子,他們以為原子為萬有的基本。最近、又發明電子,原子中心叫做電核,其周圍皆電子環繞,儼如太陽系之有行星衛星似的。他們發明進步一次,即破壞原來之說一次。如原子說成,分子說就全部破壞無餘;電子說產生,原子說又壽終正寢了。講到電子,已非平常所能看得見、拿得到的物質,只是一種陰陽電——力——了。近以此為最後實在,但仍未能遽言實在,以前之分子、原子說,前車可鑑!

以吾觀之,電子非實在最後限度,不過是他們知識的最後限度,他們信為最後實在罷了。以他們力所及的作為一種假定,在這假定上面建築著科學哲學的思想和學說,一重一重的組織分合,乃將世界人類萬物等,皆以電子為其基本,信以為真理,亦如宗教之信上帝造物主相似。唯物論的方法、對象,誠然與宗教不同,而其信有一特定實體——電子——為因,所造成之不可解的過失,殆與宗教相等。如彼說電子是不變的、固定的,可以產生一切萬有而為宇宙萬有之原質,那末、電子本身是依什麼產生的呢?電子不假他生而能生萬物,其破壞因果律,正如宗教一樣。總之、唯物論所信與宗教家所信,均有說不通之矛盾與錯誤。

前一種是宗教哲學,後一種是科學哲學,兩種最後都落到一種思想上通不過的邊際上去。他們固亦經過不少推究與思考,只因其出發點依然是所謂無明之心,依然還是無方法改造無明之心。彼既以無明心為出發點,其推究思考自也不能越其範圍。佛法則否。實地見到一切事理,透徹明瞭,以有根本改造無明之心的方法,使一切有情的心從無明而得明。佛學常說「明心見性」,見性云者,即見實事真理是也;明心、即佛法所說「轉識成智」,即把不明之心轉而為明徹之心的意思。

佛法見到一切事理的真性是怎樣?佛法就事事物物差別來說,每一事物皆有各別之因與無量關係之緣,和合組織成立,所謂因緣所生法。同時、被組織成立之一一事物,亦能發為各別不同之因與無量關係之緣,而發生其他之一一事物。大之如地球,小之如微塵,近之如人畜,遠之如天空中隱約可見之無量恆星,均從因緣所生。一重一重推出去,展轉生起,無窮無盡,從因起果,果又為因,因與果間,還有無邊際的緣,則現前之一切形形色色,也是無邊無際。因無始終,則現前一切事物是無始無終。通常說佛法無邊,就是說眼前一切事物各各無邊,並非捨現前而另有一無邊的法。佛法見到事理,是直達的見到無中邊且無終始,不同彼宗教或唯物論哲學的轉灣抹角。見到法法的本來如是,法爾如是,當下承當,直切了當!如此,庶不致自視在空間只有幾尺大,時間僅有數十寒暑,而起種種憂悲苦惱。佛法明人當體即法界,如燈光相遍相攝,一多不礙,其偉大為何如?

事物皆因緣和合而成,但因緣圓遍而不能有各別物相存在。故物相如三稜鏡照出之焦點,現其行動延續。因此、相互因緣和合,而有爾我、彼此、某事某物之差別假相,生死存亡亦無非依此假相而說。吾人以差別之知識觀察,故所見無往而非差別之相,心上若將爾我、彼此等對待分別統統洗去,則無分別智慧——般若——現前,心上既無差別,則事實亦成無差別真如了。佛經常說:「一切諸法無差別相可得」,就是這個道理。雖然,無相無分別的真如法性,即於差別事物而顯現,非離眼前事物之外而另有一物曰無相真如法性;所謂原來如此,普遍如此,常常時恆恆時如此。

因無明心而有煩惱苦痛,因覺悟心而得清淨安樂,佛法教人既在使改造不明之心而轉為明之心,那末在未圓明之前,必有許多改造的方法、歷程、證明等。從佛法改造的方法上說有三:初步從行為改造,舉止動靜,俱依律儀。持戒有相當成績時,這就算作初步改造的成功。笫二步從內心切實改造,修止觀、禪定等。第三步以佛菩薩已證得之智慧,作為去觀察一切的標準,至此地步,可以根本推翻無明了。由初步的成功,行為上覺得坦坦蕩蕩,理得心安。由進一步的改造心理而得清明在躬,變化生理。由第三步的造詣,簡直變化物理了。通常謂學問變化氣質,其實還是初步戒律的功績。第三步變化物理,則平常物理上認為水沉火然的規則,至此完全超越了;普通以為障礙隔別的,至此乃成為無障礙圓滿融通法界了。戒學由改造行為而到改造心理,定學由改造心理而到改造生理,慧學則於兩者之上更進一步而改造物理了。這是從無明改造成明的方法,也即是改造歷程與證明。諸位已見佛書者,於吾言可得一商量;未見佛書者,也可因此得一入門之頭緒。

(慧松記)(見海刊十三卷十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