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人生觀
——九年十二月在漢口佛教會講——
近來世界的人們,因為物質方面、社會方面、精神方面、經了種種變遷搖動的結果,都起了一種不知怎樣生活方好的感想。換言之,即對於人們向來及現今所依居的世間,覺得無甚可靠的希望,成了一種不復能安然向下過活的情況,遂急欲覓得一安心定性的真理。因之、頗有不少的人們,便撞到佛法中來了。既撞進佛法,即可安生過活,坦然無難;但亦有因過於急迫之故,未獲恰到佛法好處而偏向一邊的。或習於西洋的人本個性主義、社會主義;及中華的「天地之性人為貴」、「人為萬物靈長」、「人參天地化育為三才」等說,一切皆以人事為標準,唯視人世為實,除人的現實身世以外,但認為一種理想的精神世界,用為勉慰人的精神而已。故根本上超不脫人類的私見,但順世俗及順天魔。或習於西洋物本的自然主義、進化主義,覺得人世與人類極其微小虛渺。進觀佛法,更覺得人生與蜉蝣、蛆蟻同一無絲毫價值,遂完全厭棄遠離人世及人世以上的世間,務求超出有域,證取無生。故根本上仍不免心外取法的妄見,但入小乘及入外道。由偏向此二邊故,雖求佛法得一安慰,終不能從容以遊履大乘中道也。今欲令世人於佛法中獲一適當之人生觀,略論其義如下:
一、佛教一心十法界大統系中的人生觀 依佛法論,可以說為無本亦無末。若云有本,心即其本,以一切不離心有。故華嚴云:『三界上下法,唯是一心作』。又云:『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起信論亦云:心真如、心生滅、真如生滅唯是一心。今謂一心之本相即真如,一心之變相即生滅,真如即心之無為體,生滅即心之有為用。有為法有假相而無實體,但其業用不空,皆仗因托緣所生起成就之果。業行差別無量,故因緣差別無量;因緣差別無量,故果報差別無量;果報差別無量,故相用差別無量。然此無量差別都無自體自性,一一當體即唯心平等性。凡一一變相皆一差別,而一一差別皆是心平等性;雖實唯心平等性,而因緣所生之業果相用,實各有其差別之分位。就其業果相用之差別分位以言,故分十種法界之依正;而每一種法界依正之心平等性,實即其餘九種法界之心平等性,故一種法界可隱通潛攝其餘九種法界。雖可隱通潛攝其餘九種法界,而不失其自一種法界業果相用之差別分位。然其因緣果相之由致:一、由迷覺於心平等性之淺深;二、由所起業行染善之厚薄,遂致相用成十種勝劣麤妙之差別。茲為圖示如下:
一、迷染之淺深厚薄成九法界之勝妙與麤劣——佛為不迷無惡者故。
△菩薩法界……迷染最淺薄之最勝妙者 △獨覺法界 △聲聞法界 △天法界 △人法界 △神法界 △畜生法界 △餓鬼法界 △地獄法界……迷染最深厚之最麤劣者
二、覺善之淺深厚薄成九法界之勝妙與麤劣——地獄為不覺,無善者故。
△佛法界……覺善之圓滿而極勝妙者 △菩薩法界 △獨覺法界 △聲聞法界 △天法界 △人法界 △神法界 △畜生法界 △餓鬼法界……覺善之極微少而麤劣者
從此佛法的大系統中以觀人生,以一心平等故,不應以是人故而自高,與眾生平等故;亦不應以是人故而自卑,與諸佛平等故。以十法界差別故,不應以是人故而自賤,當觀四惡趣而自欣故,自欣故應防退墮;亦不應以是人故而自貴,當觀佛菩薩而自悲故,自悲故應求進修。換言之,即高即卑,即貴即賤,非高非卑,非貴非賤,以平等故無慕乎外,以差別故無著乎內。無外無內,無慕無著,人之法界,不可思議,此我們於佛法所得根本的人生觀也。
二、三乘佛法中的人生觀 以言出世三乘法之共同點,固在於總觀三界、二十五有皆不免生死流轉之苦,務還滅而解脫之。則一欲界中之人類,除與蚊虻阿修羅等當一般速求滅度無常之苦外,尚何人生之可觀!但上三天界,下四惡趣,人獨處於苦樂參半、計慮繁深之位,非沒在極苦而愚瞋罔覺,亦非味著樂而癡愛難悟,故最能觀察無常之理,修證無生之法。就其所最能獨能者言,既生為人,不虧人理,又得聞乎佛法,更應勤修出要,以合「人身難得,佛法難聞」;「及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之說。若其未獲人身之眾生,與雖生為人而未能得全人生之理者,亦當以人乘正法救拔之,使得躋人生之域,由人生以證無生也。故依此觀之,證無生第一,得人生第二;證無生由得人生,則人生之重要可知矣!
三、大乘佛法的人生觀 大乘佛法以圓覺為宗,即本性圓寂、本性菩提、無上圓寂、無上菩提之都名,而眾生之如來藏,諸佛之法界身也。昔裴休序圓覺經云:『諸天耽樂,修羅逞嗔,鳥獸懷狖獝之悲,鬼獄沉幽囚之苦,其能端心慮、趨菩提者,其唯人道為能』!今更為廣之曰:小乘滯空寂之境,獨覺乏悲濟之心,統觀法界,修菩薩行、證如來果者,唯在乎人而已。偉矣哉!人生歟!美矣哉!人生歟!是大丈夫能為大事!蓋圓覺之乘,不外大智慧、大慈悲之二法,而唯「人生」具茲本能。以人之生活,必待發揮才智、利用境緣而後獲,故人的生活,一智的生活也。必待權藉群眾、調和自他而後成,故人的生活,一仁——慈悲——的生活也。由智而仁,由仁而智,唯此仁智,是圓覺因。此仁智的圓覺之因,即大乘之習所成種性,亦即人道之正乘也。換言之,人道之正乘,即大乘之始階也。故今提倡大乘,尤亟提倡人乘。今西洋人之文化,一析的哲學——科學的哲學——,智的生活也。古中國人之文化,一易的哲學,仁的生活也——印度人大概可說為天的生活,是受天然快樂反感無常之痛而深味禪寂求證還滅者,故與大乘之道反遠——。然若非統持於大乘佛法,則西洋古今諸哲與夫老、莊、孔、孟之徒,皆不免魔外。其結果、終必趨於自私之途,而不能成就中正之人道生活。若統持之大乘佛法,則不唯即得成就中正之人道生活,且即為大乘始因之修習信心菩薩。故菩薩者,即人與佛之間之過渡階位也。或謂:欲完好人道生活,但當由西洋文化折入中國文化,暫須排斥佛化以留待將來專作解脫人生之用,可以知其不然矣。
由上三種人生觀以言:依第一觀、則無可無不可而無所容於其間。依第二觀、則正由有苦惱煩慮故,而可即求超脫;佛法不興於北鬱單越,而興於五濁之南閻浮提,可知或謂佛化不能行於苦惱煩慮之現時者,此不當也。由第三觀、則更當積極的發揮人之本能,致之於完全好的人道生活,而為趨入大乘行果之始因。可知或謂佛教不可提倡人乘以失佛教之真者,此不當也。而我們現今所主張提倡者,即為大乘佛法的人生觀。換言之,即求完好的人道生活之實現,以為大乘之因地是也。其道為何?依大乘的圓覺心為人生的本身,用西洋析的智的文化、與中國易的仁的文化為方便善巧的工具——此析智與易仁,本為大乘法中所有者——,而免墮落於為境緣凌逼——若地獄、餓鬼——及族類殘鬥——若畜生、修羅——之四惡趣。亦兼用一般印度人之天的、二乘的生活,以為進行之停頓休息場;亦用天的行果以提高人的生活而輔助不墮,亦用二乘的理智以破除三界中種種天魔的、外道的、鬼神的謬執,使不為迷亂也。蓋由吾觀之,西洋化與中國化之好處,唯在救免人類不墮落於惡趣耳。故西洋既以人為生物進化之果,而中國亦獨嚴人與禽獸幾希之辨。然唯依大乘圓覺心為主,而統運此智的、仁的兩種工具,始可保傅人生而進行不匱也。
(見海刊二卷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