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虛大師全書.第十三編 宗用論(第77卷-第121卷)

身命觀與人生觀

——十七年十一月在德國福朗福特大學講稿——

一 宇宙之身命觀

二 死身命與活身

三 活身命之原理

四 活身命之究竟

五 身命之人生觀

六 敵人生與仁人生

七 仁人生之原理

八 仁人生之究竟

一 宇宙之身命觀

流行在各民族之佛學,雖有多種之派別,但從其最普通最根本之原理觀之,對於一切存在之事物,殆無不公認是身命者。身者,各因眾緣之多法組織;命者,前滅後生之一系聯續。一系聯續之趨勢有窮,此窮而彼達,故見新舊代謝。多法組合之集團可散,彼散而此聚,故見離奇變化。統計一切事物曰宇宙,分析宇宙一切云事物。宇宙事物皆是一一身命,故無不在離奇變化之此彼聚散團體中,亦無不在新陳代謝之此窮彼達勢限中。為證斯義,請徵其實。

經長、廣、厚、久之四度,以成為吾人之宇宙。一度之前有零點,四度之後有五度,以至無數度。有不知時間,而僅知長、廣、厚者;有不知厚而僅知長、廣者。在僅知長、廣者之宇宙中,則吾人之零點亦成為其一度,故零點無自性,小而又小,其小無窮。在能知八度者之宇宙中,則吾人之宇宙,亦成為其零點;故宇宙無自性,大而又大,其大無窮。則小至於零點,亦合多法組成;而大至於宇宙,皆續一系聯現。故知凡存在之形數,莫非身命,此可徵之數理學者。由一恆星系以積至星海,由一原子量以析至電子,各無實有之自性,故無非多法之因緣組合;各無常定之自相,故無非一系之生滅聯續;且皆可見其團體聚散,與勢現窮達之現象。故知凡存在之物質,莫非身命,此可徵之物理學者。近若吾人,遠若恐龍,微若細胞,鉅若大樹,皆各因眾緣之多法組合以成,及前滅後生之一系聯續而現。由陳謝新代,可觀其勢之窮達;由離奇變化,可察其集團之聚散。故至於每一生物之為一身命,益顯然彰著矣,此可徵之生物學者。藉其自種子為因,與空、明、根、境等以為緣,更有其相應相合諸心所有法與之俱起,種滅現生,種生現謝,復經多剎那之現行生滅相似相續,如是等多法之集團與一系之趨勢,乃為吾人所認識之一瞥視覺。一視覺然,一耳覺以至一意覺亦然。故知每一心行——格式派心理學每持此說——莫非是一身命,此可徵之心理學者。一家屬也,一教團也,一職社也,一學會也,一政黨也,一民族也,一國群也,一人世也,無非是多數分子之組合,無不有一宗歷史之聯續。以此離彼續而呈彼此之奇變,此陳彼謝而成彼此之新代。故每一人群以及一動物群之倫理群事,莫非是一身命,此可徵之社會學者。

此物理、生理、心理、倫理之四界,可以窮現實之所有而無遺矣。既然一一皆是身命,且非唯一之一身命,而為多一互涉相關之多身命,亦可徵知之矣。猶未明雖同是身命而有高下之程度,及身命代謝變化之發動力何在耶?第群倫事業之身命,乃依生物中動物或人類之身命而成;而物理身命與心理身命,亦各唯充足身命之一分,未完備一切身命之蘊素。雖在生物中之植物,猶缺心識情意,故完備一切生物之蘊素者,始于動物,但其功能尚多蘊潛未顯。故以言充足之身命,在地球之一切身命中則唯人,在統計一切身命之宇宙中則為佛。人者充足身命之萌芽,佛者充足身命之完成。由人到佛所經歷之過程,猶有多級,斯可略知身命高下之程度矣。

蠢動含靈之類——動物——各有身命,皆為完備一切身命蘊素之身命。以各身命皆各含有一切潛能——一切種——之阿賴耶,依恆續之現行,有統持之功力,發能覺之心意,趨進善之轉化。故動物之官體,與非動物之植礦,以至統計一切事物所謂宇宙,無不以各動物各有之能攝藏阿賴耶,及能刱造之根識互涉相關,以為代謝變化之發動力。一恆星系有住、壞、空、成之代謝,則無數阿賴耶根識為發動力之共果也。一動物流有本、死、中、生之變化,則各自阿賴耶識為發動力之別果也。斯可略知一切身命代謝變化之發動力何在矣。

二 死身命與活身命

夫現實之一切,皆是身命,既經證知,則現實之身命以外,有非身命者以為現實身命所從出之處乎?現實之身命,更無以外之身命者,今此一切身命皆無始起之期!無始起故,亦無終盡,無始無終,常在活潑之代謝變化中。故凡是身命,皆永是活身命。

如曰:一切現實身命別有非身命者,以為其從出處,則其所別有之非身命者,即為絕異於徵驗可知之現實界;別是一非因緣組合及滅生聯續之死體。此之死體,不論或唯一個,或有多個,或名曰神,或名曰物,或名曰心,要皆為固定之死體。從此非身命之死體,如何得成代謝變化之活身命,已為理論之所不通。縱令如一神論者,或原子論等之說,可由彼死體之一神,或多原子,造作出或結合成此現實界之一切活身命。然今此現實界之活身命,既有其刱始之期,亦應有其終盡之日。未創始時固死體,已終盡時仍為死體,始於死體,終於死體,則今此現實界之活生命,雖在若干時中為活身命,原始要終固皆必為死體。且在若干時為活生命之期內,亦仍以彼死體為其實質,死體為其實質,而活生命但為幻相,如是一切身命終必為死體,故活生命但為暫時幻相,故雖其為活生命時亦變為死體,故凡身命皆永是死身命。

佛家大乘哲學,無論空宗、有宗,皆主張凡身命永是無始無終活身命者,故對於唯神論、唯物論、唯我論、唯心論等,主張一切活身命始終於死體,而以死體為實質之死身命說,皆在破除之例。小乘但破動物各自之實我執,及唯神等之邪因執,猶有普遍之事物實我執,故亦為大乘之所破。大乘於實我、實體之二執,盡皆破除。故佛家大乘哲學主張:現實身命,徹始徹終、徹邊徹中、皆是活身命。

三 活身命之原理

無始有代謝變化之種種潛能——一切種、攝藏於各各無始恆轉之阿賴耶識,且為所餘一切無始現行而代謝變化之心識等法不斷熏習,使之或增長、或減消、或新生、或永斷、或顯起、或隱伏、或優強、或劣弱,以此而有無數無數組合聯續之各身命,互相且永遠活潑潑新陳代謝離奇變化——無著系之大乘哲學作如是說。復次、此一切活潑之身命,皆因緣所成,生滅無住,故皆空無常之實體;所謂物身命、心身命、以至人身命、社會身命等,皆是依因緣組合、生滅聯續之假相,立為假名以便稱謂而已。即此假名空無實體,即彼空無立為假名,空假不二,假空一致,由非空非假即空即假之中立,以觀一切現實活身命之真相,除此之外別無真相之可觀察——龍樹系之大乘哲學作如是說。總此大乘哲學之識現觀與中觀之二觀,可以知活身命之原理矣。

四 活身命之究竟

一切身命,皆是究竟皆活而無死者,然今此現實界之一切身命,發現有二種死:一、粗顯之心象物象,為組聯之一生一生分段死。如動物身命之喪亡,及植礦身命之枯壞。其微隱之心法、色法;雖仍合續流行,而非人目所能見及。由是或云:動物身命一死永死,器物亦一壞永滅,成為斷執。或云:動物別有一不變不滅之實我,主貫於生死死生之間;或別有不變不滅之一神或多質,主貫於成壞壞成間,成為常執。秉茲或斷或常之二遍執,於各身命互相起諸擾害。二、隱顯諸心象物象,恆聯續之一層一層變易死:如礦質動類之演化,及凡聖地之轉進,勝之者存,敗之者亡,遂有優強善淨等與劣弱惡染等相限礙,不能圓通遍達。因分段死不得自由,因變易死不得平等。然此不自由平等之二死,非一切活身命之真相,但因人等一切活身命,向來未遍知一切活生命之真相,誤於一切身命或一切身命中之一分,執為普遍之實體,於是成為境界礙——所知障——之不平等之變易死。誤於動物身命,或身命動物中一分,執為各自之實我,於是成為擾害事——煩惱障——之不自由分段死。為一切活身命之真相,而究竟唯活無死,則當以善行靜慮,增生清淨之智慧,周觀深察以明證於一切活身命之真相。見其皆是因緣集成,生滅無住,性空假中,相唯識現,擇滅向來誤解是實我實體之二執,二執除故二障永斷,二障斷故二死永除,此之擇滅曰大涅槃。由智擇二執、二障、二死皆滅故,於是遂實現一切為自由、平等之活身命真相用,曰大菩提。得大涅槃及大菩提,盡未來際,為一切活身命,除妄死而成真活者,謂之佛陀。故佛陀為活身命之究竟,其究竟之身命,即是法身慧命。小乘以擇滅煩惱障、分段死為涅槃,住於擇所成滅,猶非究竟。其餘學說宗教之竄擾二執、二障、二死間者,更非究竟可知。

五 身命之人生觀

人者、一切身命中之一類身命,且為各身命類中之充分身命。人生者,人類在生存中能作所作之生活。人生觀者,審量人生是何意義,及權衡人生有何價值之察觀。故人者,一切身命之樞紐,數理、心理,得人進致於高度;論理、倫理,得人而發現其大用;物理、生理之身命,得人而進為多式多樣之變化。縱肉欲而向旁爭逐,可為殺人之魔鬼,以至於畜生;尊德而向上精進,可為超人之聖者,以至於成佛。人之一生,雖為多法組合一系聯續之身命之短期表現,然得此短期表現之結果,溯其自發之因,既累積而無極,觀其互藉之緣,亦展轉而無際。從此短期表現所成行事,究其出生之本,固周流而不居,詰其引致之果,尤遠及而不窮。然人生與一切身命,同為多法組合一系聯續之事,同受趨勢窮達之新陳代謝,與集團聚散之離奇變化所支配。各別活動則各有獨特之功用,互相增上則互有資助之關係,雖無特定之因,亦無突有之果。各由決定於適當之因緣,乃成適當之果實,故亦不應對一切其餘身命有所驕傲。

要之、人生者,備有可大可久之性能,然未為既大既久之事實,故當以仁心為致善之德根,以智行為達真之道器,乃能觀察且明證一切身命之真相,成正遍之知覺,調洽且發揮一切身命之善力,得圓滿之安樂。人必如此,乃不虛生;否則、不惟辜負人生,抑且將斲喪人生矣。

六 敵人生與仁人生

未觀一切皆為身命與身命之真相,則不知人為何等之身命,及人生之正誼。於是、謬執其表現之人身生命、或人身命之一分為各自之實我,而環伺於自我之周圍者,則皆視為自我之敵。其為自我所能征服者,則征服而役用之;其不能為自我所征服者,則恆處敵對之形勢,而每以戰爭求勝負存亡之解決。其可為自我相助以共求私利、共禦大敵者,則申盟誓,訂契約,以協合為共遵從、共行動之團體。以協助為手段而有團體,以競爭為目的而常敵對,復以盟約難期必信,須藉無上權威以為強制行使之保任,於是認有全宇宙創造主宰之大神,形成全國民主權化身之元首。徵之歷史,自禽獸為敵之初人,至國族為敵之今人,殆猶為在環敵中以戰爭求生活之人生觀所支配,而未能有其改善之道也。近世倡說優勝劣敗、強存弱亡,以競爭為進化之母,彌增慘烈,此即前所謂辜負人生而且斲喪人生者。人生若此,不其大可哀乎!

然察知一切皆身命與身命之真相,而可達人生為何等之身命,及人生之正誼,則敵鬥之人生觀,殊有大謬不然者。夫經一最暫時間之身命,皆前無始而後無終者也。占一最小空間之身命,亦皆外無邊而內無中者也。雖各因之殊致,實眾緣之遍通,故一切之身命,皆於活潑流行之互相關涉中,組合而生,聯續而存,由趨勢之窮達而代謝,由集團之聚散而變化。一切身命既然,而人類之充足身命,尤為積集一切身命之緣所成,更能為發生一切身命之緣者。眾緣所成故無小我,能為眾緣故有大仁。仁者、自他互通,一多相遍之和德也。人類於此和德中而生存代變,故人偶人則道並行而不相悖,人偶物則萬物並育而不相害,惟見有聲應氣求之朋侶,而不見你爭我殺之怨對,故曰:「仁者無敵」。是謂仁人生,亦為人生之正誼。而有時不免衝突鬥爭者,要非人生所應有之常德,不過、仁人生猶未臻健全,有時乃現此毗寒毗熱、藥病攻伐之態耳。

七 仁人生之原理

考人之得生也,憑一流之先業,引俱轉之恆行,攬兩親之遺液,起三緣之結生,此其組合而乍生為人之無敵唯仁也。繼而藏種之集起於識心根塵,母體之長養於骨肉臟腦,如是組合聯續,乃有胚胎位之生存。繼而離母胞以觸環境,資母乳以受群育,如此組合聯續,乃有嬰孩位之生存。繼而父兄、師友,宇宙文物以啟其心知,天地動植、衣食住行以滋其體氣,親族、學校、社會、國家、以達其事行,如此組合聯續乃有兒童位、青春位、壯成位之生存。至是屹然能立,始發生自我之意識,乃反為認執為多法組合一系聯續之身命為自我,分割所餘本來互資相助之一切為非我之物,橫與之敵對而角鬥,甯不悖哉!還眾緣於眾緣,則此身命本無自存之實我;觀身命為身命,則此人生唯有遍通之真仁。居心不仁,則父子兄弟可以成異國;居心而仁,則天地人物皆可為同體。故不仁則遽生荊棘於坦途,眾苦交逼;仁則化天戈為玉帛,安樂無憂。故仁者、人生之原理,人生者、仁德之象徵;必仁而後有人生意義,必達仁之究竟,而後有人生不磨之價值。

八 仁人生之究竟

由一切之存在,本為一一之活身命,諸法無特定之實體,動物無各自之實我,故人生亦以緣起無礙為真相,天地與人並生,萬物與人為一。人是天地萬物並生為一者,故人非人而即天地萬物,天地萬物非天地萬物而唯是人;如此互通相遍,故人生之真相本仁。然以人心向來未覺此真相,故於物執特定之實體,成諸限礙,於人執各自之實我,起諸擾害,遂違仁而成敵。今欲空人生之幻敵而達於真仁之究竟,當啟發人心之淨慧,破我執及法執,明證人生本仁而無敵之真相,智仁圓合乃即人而成佛。故佛者,即仁人之究竟。

由人以至佛之歷程,第一、為研究佛陀之哲學,由了解而進為信行。第二、為實踐行十善之人倫道德,以為定慧之基。第三、習超人之定慧,經三十賢位而趨於十聖。第四、直依聖賢明證之真仁廣行,到達究竟之眾善。第五、圓成佛智,達於仁人之究竟,遍十方界,盡未來際,唯利濟人世與眾生界為事。佛為適應印度思想,說小乘法,雖非究竟,然亦為先破人我執之一方便,故大乘亦用而不廢。中國孔子及歐洲康德等之哲學,為具體而微之大乘哲學,且為踐行人倫道德之十善者,故亦為由人至佛之初步。

佛學為說明一切事物真相之真理;凡是真理,皆為佛學之所容納,故願求真理者,皆來為互相之研究,勿為流行於各方、各族、各文語、各習俗之佛學派別所拘礙,亦勿為任何宗教學說之成見所囚縛。故予曾有世界佛學院之發起,希世界學者加之意焉。

(見海潮音第九年第十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