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普賢行願品別行疏鈔纂要卷第一百之十八
○第二大科歸敬請加。
【疏】
稽首歸依真法界光明徧照諸如來普賢文殊海會尊願得冥資贊玄妙
○第三大科開章釋文。將釋此經。五門分別。一教起因緣。二辨教宗旨。三翻譯傳授。四釋經名題。五隨文解釋。今初文分三段。一總標大意。二別釋十門。三總結指廣。今初。
【疏】夫法無言象。非離言象。離言象而倒惑。執言象而迷真。故聖人利見。垂象設教。必有由矣。
○第二別釋十門初列。
【疏】因緣不同。畧明十義。一法爾常規。二酬昔行願。三遂通物感。四明示真門。五開物性原。六宣說勝行。七令知位次。八顯果難思。九示其終歸。十廣利今後。
○二釋。
【疏】此初法爾常規者。一切諸佛。法爾皆現無盡身雲。說斯圓教故。
○二酬昔行願者。昔在因中。願周法界。依願起行。但為眾生。故今酬之。徧說徧益。
○三遂通物感者。謂佛證涅槃。寂然不動。機宜叩聖。感而遂通。若無感緣。佛說何益。
○四明示真門者。眾生流轉。總為迷真。故示真門。令其返本。真源之要。即下所宗。
○五開物性原者。良以眾生。性含智海。識洞真空。但衣蔽明珠。室埋祕藏。要假開示。令其悟入。
○六宣說勝行者。欲契真性。非行不階。故說普賢無方勝行。
○七令知位次者。行則頓修。位分因果。因有階降。果無差別。因果圓融。是此行位。
○八顯果難思者。既修勝行。必有所趣。頓證法界。成大菩提。得涅槃故。
○九示其終歸者。終歸法界。若因若果。若境若心。一以貫之。法界究竟。
○十廣利今後者。聖人設教。祇在益生。現益當機。流芳萬古矣。
○第三總結指廣。
【疏】略此十義。故斯教興。廣說因緣。備於大疏。
○第二辨教宗旨。
【疏】辨教宗旨者。統論佛教。二諦因緣。隨經不同。所宗各異。
○雖無生之理。實無所宗。無宗之宗。則宗說兼暢。
○今此。即以入法界緣起普賢行願為宗。
○法界緣起。即所入也。普賢行願。為能入也。入通能所。
○今釋此義。即為三門。一明所入。二辨能入。三能所契合。
○今第一明所入者。統唯一真法界。謂寂寥虛曠。沖深包博。
○總該萬有。即是一心。
○體絕有無。相非生滅。莫尋其始。寧見中邊。迷之則生死無窮。解之則廓爾大悟。
○諸佛證此。妙覺圓明。現成菩提。為物開示。不知何以名目。強分理事二門。
○而理事渾融。無有障礙。畧為三門。第一事法界。第二理法界。第三無障礙法界。
○第一事法界者。不出色心。萬象森羅。依正境智。相用顯然。皆曰事也。
○第二理法界者。體性空寂。頓絕百非。畧有二門。一性淨門。在纏不染。性恆清淨。雖徧一切。不同一切。如溼之性徧於動靜。凝流不易。清淨恒常。二離垢門。謂由對治。障盡淨顯。隨位淺深。分十真如。體雖湛然。隨緣有異。如陶冶塵滓。鍊磨真金。
○第三無障礙法界。畧有三門。一相即無礙門。二形奪無寄門。三雙融俱離性相渾然門。今初。一心法界。含真如生滅二門。互相交徹。不壞性相。其猶攝水之波非靜。攝波之水非動故。
○二形奪無寄門者。謂無事非理。故事非事也。無理非事。故理非理也。
○三雙融俱離性相渾然門者。曲有十門。
○一由離相故.事壞而即理。二由離性故.理泯而即事。
○三由離相不壞相故。事即理而事存。以非事為事也。四由離性不泯性故。理即事而理存。以非理為理也。
○五由離相不異離性故。事理雙奪。逈超言念。
○六由不壞不異不泯故。有初事理二界俱存。現前爛然可見。
○七由不壞不泯。不異離相離性故。為一事理無礙法界。使超視聽之妙法。無不恒通於見聞。絕思議之深義。未曾礙於言念。
○八由以理融事。令無分齊。如理之徧.一入一切。如理之包.一切入一。故緣起之法。一一各攝法界無盡。
○九由因果法界各全攝故。令普賢身中。佛佛無盡。佛毛孔內。菩薩重重。
○十由因果法界差別之法。無不恒攝法界無遺故。隨一一門。一一行位。各攝重重。故廣剎大身。輕塵毛孔。皆無有盡。
○以其後一。總融前九。為第三渾融門也。亦融前二。不離此門。
○第二明能入者。總即普賢行願。若別說者。略有二種。一者身入。二者心入。身由心證。故廣辨心入。心入有三。一者正信。二者正解。三者正行。此三無礙。謂於此行門。深忍樂欲.淨信不逾。於斯行門.曉了性相。依之起行.一一真修。解行相扶.自然契合。
○第三能所契合者。正顯入義。入者。了達證悟之名。畧有二門。一者果海。離於說相。二者因門。可寄言說。
○今且略明.無分別智.證理法界.以為五門。一能所歷然。二能所無二。三能所俱泯。四存亡無礙。五舉一全收。
○第一能所歷然者。謂以無分別智。證無差別理。心與境冥。智與神會。成能證智。證所證理。如日合空。雖不可分。而日光非空。空非日光。
○第二能所無二者。以知一切法.即心自性。以即體之智.還照心體。舉一全收。舉理收智.智非理外。舉智收理.智體即寂。如一明珠。珠自有光。還照珠矣。
○第三能所俱泯者。由智即理.故智非智。以全同理.無自體故。由理即智。故理非理。以全同智.無自立故。如波即水.動相便虛。水即波故.靜相亦隱。動靜兩亡。性相齊離。
○第四存泯無礙者。以前三門。說有前後。體無二故。離相離性.則能所雙泯。不壞性相.則能所歷然。正離性相即不壞故.存亡無礙。如波與水。雖動靜兩亡.不壞波溼。
○第五舉一全收者。上列四門.欲彰義異。理既融攝。曾何二源。如海一滴。具百川味。
○上但約無分別智。證於真理。有此五門。
○若以無障礙智。證無障礙境。境智圓融。難可言盡。總為能所契合。
○上之三門。以後契合。但合前二。故三門一揆。為入法界緣起普賢行願之宗矣。
其行願別相。文中具之。
○第三翻譯傳授。畧有二門。第一徵源。第二翻譯。今初。
【疏】徵源者。此經。即貞元新譯大方廣佛華嚴經第四十卷別流行也。
○故西域相傳云。普賢行願讚為略華嚴經。大方廣佛華嚴經為廣普賢行願讚。
以今觀之。理實然矣。
一經之主。即是普賢。初會即是普賢所說。窮終亦是普賢所說。五周之因.皆普賢行。五周之果.即普賢行之所成。亦是得果不捨因門之果用爾。復是四十卷之窮終。徧收玄妙。
○第二翻譯。
【疏】翻譯者。自古及今。總有三譯。初即晉朝三藏佛度跋陀羅。唐言覺賢。譯出一卷。五字成偈。
○第二大唐代宗之朝。大辨正三藏。翻譯一本。七字成偈。
○第三。即今貞元所譯。亦是七言。
○而上二本。並云是賢吉祥菩薩所造。而非佛經。今乃是經。普賢菩薩所說。良以普賢與賢首。名義相濫。又多別行。故昔三藏。謂非佛經。又前二本並無長行。故十行相。不得顯著。今有長行。條流各別。孱然不差。佛經無惑。
○即貞元十二年。歲次丙子。詔罽賓三藏沙門般若。於京師大崇福寺。譯成四十卷。即舊經入法界一品。
○其經梵本。即南天竺烏茶國王吉祥自在之所進也。
○然自古譯經。或三藏持來。或遣使迎請。未有如今彼國帝王。親貢梵文。越十萬之煙波。踰千日之險阻。紆彼御札。獻我聖君。若非德合乾坤。道光三古。威臨八極。化洽萬方。孰能有此光大休烈。難思圓極。再闡神州。
○然夫教流非一緣矣。要在時清道泰.正化可行。大國中華.皇城鳳闕。明王聖帝.崇重法門。輔佐賢良.翊贊玄化。人多聰敏.道器可持。方有聖靈.潛運冥衛。不憚勞苦.傳譯中華。音善兩方.義兼權實。明賢高識.啟發讚揚。內外悉心。潛顯兼衛。方令圓教.流通未聞。
○緬想昔傳。事多闕畧。具斯勝事。莫盛當朝。
○今此一經。即彼四十卷中第四十也。
而為華嚴關鍵。修行樞機。文約義豐。功高益廣。能簡能易。唯遠唯深。可讚可傳。可行可寶。
三藏持命。國德專精。勉竭愚誠。以副詔旨。畧其廣疏。為此別行。
○第四釋經名題。
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之四十
【疏】於中二。先解總題。後明品目。總題即無盡修多羅之總名。品目即所宗之玄妙。以總該別。故存總名。總名七字。略為四門。第一總顯得名。第二對辨開合。第三具彰義類。第四展卷難思。今初經題七字。即為七義。大。體也。方。相也。廣。用也。佛。果也。華。因也。嚴。總相也。經。能詮也。故人法雙題。法喻齊舉。體用無礙。因果周圓。故無盡法門。不離此攝。第二對辨開合者。總為十事五對。一經為能詮。上六所詮。即教義一對。二嚴為總相。上五別相。即總別一對。三華為能嚴。上四所嚴。即能所一對。四佛為能證之人。大方廣所證之法。即人法一對。五方廣者。用也。大方。體也。即體用一對。方字兩用。第三具彰義類者。七字各有十義。一釋大字十義者。一體大。若性若相皆同真性而常徧故。二相大。恒沙性德徧於體故。三用大。業用周普。如體包徧故。四果大。智斷依正。周法界故。五因大。稱性德修。無不行故。六智大。謂大智為主。運於萬行。嚴法身故。七教大。一文一句。結通十方。稱法性故。上七如次。是上七字。八義大。無法不詮。窮法源故。總上七字。九境大。無盡眾生為所緣故。十業大。窮三際時。常將此法利含識故。故上七字。皆名為大。二釋方字十義者。方者。法也。即上十大。當體軌持。即十法故。三釋廣字十義者。一廣絕義。非是心識思量所能知故。二廣超義。無有諸法能比類故。三廣攝義。通攝無邊異類法故。四廣知義。具足種智。破邪見故。五廣破義。破一切障。無有餘故。六廣治義。具攝無邊對治法故。七廣生義。能生無量廣大果故。八廣德義。具足二嚴諸功德故。九廣依義。言教繁廣。為生依故。十廣說義。宣說廣大甚深法故。則七字皆廣也。四釋佛字十義者。即是十佛。一法界佛。二本性佛。三涅槃佛。四隨樂佛。五成正覺佛。六願佛。七三昧佛。八業報佛。九住持佛。十心佛。則七字皆佛。五釋華字十義者。一者含實義。表於法界含性德故。二光淨義。本智明顯。無不照故。三微妙義。一一諸行同法界故。四適悅義。順物機宜。令歡喜故。五引果義。行為生因。起正覺故。六端正義。行與願俱。無所缺故。七無染義。一一行門。三昧俱故。八巧成義。所修德業。善巧成故。九芬馥義。眾德住持。流馨彌遠故。十開敷義。眾行敷榮。令心開故。此之十華。如次對前。為十佛因故。亦不離題中七字。六釋嚴字十義者。即上十華。同嚴一佛。為嚴不同。即是十義。又此十華。如次嚴前十佛。即是十義。故以華為能嚴。嚴前法界。成於十佛。故嚴為總相。七釋經字十義者。一曰涌泉。二曰出生。三曰顯示。四曰繩墨。五曰貫穿。六曰攝持。七曰常也。八曰法也。九曰典也。十曰徑也。第四展卷難思者。謂本於清淨法界。初開理智二門。次理開體用為大方廣。智分因果為佛華嚴。經詮上六。即題中七字。次展此七字為此一經。所證法界.即大方廣。能證普賢行願.即佛華嚴。若更展此以為一部。則五周因果.皆佛華嚴因果。所證皆大方廣。乃至無盡。皆自此生。收無盡法界以為九會。復攝九會為此一經。復攝此經以為總題。更攝總題以為理智。融此理智為真法界。能所兩亡。事理雙寂故。舒則彌綸法界。卷則足迹難尋。即舒恒卷。即卷恒舒。即展卷無礙。若展若卷。若廣若略。皆為大方廣佛華嚴經矣。
【疏】第二釋品名者。略為三節。一不思議解脫境界。即所入也。二普賢行願。為能入也。三入之一字。通能所也。第一釋所入者。何名不思議。心言罔及故。何法不思議。謂即解脫境界。解脫有二。一作用解脫。作用自在。脫拘礙故。二離障解脫。具足二智。脫二障故。由內離障。外用無覊。二義相成。總名解脫。境界有二。一分齊境。如國疆域。各有分齊。佛及普賢。德用分齊。無能及故。二所知境。事理無邊。唯佛普賢。方究盡故。由證所知無邊之境。故成德用.無有邊涯。二亦相成。總為境界。即於二境。得二解脫。此二不二。故不思議。何故不思議。略有四義。一事無邊故。二理深遠故。三此二無礙故。四以性融相。重重無盡故。何用不思議。顯法超情。令亡言故。己知所入。第二釋能入者。總即普賢行願也。略唯此二。行之與願。如鳥二翼。如車二輪。具足方能翔空致遠。然人與法。俱稱普賢。若約人者。普賢菩薩之行願故。若約法者。是普法故。賢謂至順調善故。又賢謂真善。善契理故。法界之善。為普賢法故。若別說者。略有十普。一所求普。謂要求一切諸佛所證故。二所化普。要化無盡眾生界故。三所斷普。無邊煩惱.一斷便能一切斷故。四事行普。八萬度門。無邊行海。無不行故。五理行普。隨所修行。深入無際。徹理原故。六無礙行普。事理二行。相交徹故。七融通行普。隨一一行。攝一切故。八所起大用普。無有一用。不周徧故。九所行處普。上之八門。徧帝網剎而修行故。十修行時普。窮三際時。念念圓融。無竟期故。上之十普。參而不雜。為普賢行。文皆具之。第三釋入者。即能所契合。泯絕無寄。方為真入。廣如宗中。然此一品.即是一經。亦猶楞伽佛語心品。又於一品之內。分之別行。故無次第之異。
大方廣佛華嚴經普賢行願品別行疏鈔纂要卷第一百之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