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疏論纂要卷第四十二
五臺山清涼國師澄觀疏鈔 太原方山長者李通玄論 閩鼓山私淑比丘道霈纂要
十無盡藏品第二十二
○四門中初來意。
【疏】來意者。總有五義。一為答前第二會初十藏問故。二前明正位。今依位起行故。同梵行品。三前約位別行。今辨始終通行故。四前明成位行。今辨淨治彼行故。同十地中信等十行。五前自分究竟。今辨勝進趣後。同上明法。準問。應在十迴向後。今此辨者。略有二義。一云藏有二義。約蘊攝義。在十行後。約出生義。在十地前。義通二處。問答互顯。一云迴向無別自體。但以能迴前行為其自體。今十藏既為十行勝進。亦為迴向勝進。故迴向後.無別勝進。此即前後互舉.顯義方備。然明法品.及第五迴向.皆有十藏。隨三賢異.故不相濫。又前是勝進所成。後是一位之果。今通為勝進。故意旨不同。
○二釋名。
【疏】釋名者。藏是出生蘊積之義。謂一藏內體含法界。故攝德出用。二無盡。寄圓顯十。即帶數釋也。
○三宗趣。
【疏】宗趣者。十藏為宗。攝前生後.得果為趣。
【論】將釋此品.三門如前。一釋品名目者。為此說十種藏。依法立名。可知。第二釋品來意者。此位已說十種行。以此十無盡藏.成前十行之法.使令無盡。成後十迴向之法。使令進向。令使行門不滯。是故此品須來。第三長科經意者。分為二門。一長科經意。二隨文釋義。一長科經意者。於此一品經中。大段隨十藏名目。總有十一段經。其文如下。
○四釋文中。大分四別。第一唱數顯同。二徵名列異。三依名廣釋。四總歎勝能。今初。
爾時功德林菩薩。復告諸菩薩言。佛子。菩薩摩訶薩有十種藏。過去未來現在諸佛。已說。當說。今說。
【疏】三世同說。顯勝令遵。
○二徵名列異。
何等為十。所謂信藏。戒藏。慚藏。愧藏。聞藏。施藏。慧藏。念藏。持藏。辯藏。是為十。
【疏】藏如前解。信等對藏.皆持業釋。心淨名信。制止名戒。崇重賢善為慚。輕拒暴惡為愧。餐教廣博為聞。輟己惠人為施。決擇諸法名慧。令心明記為念。任持所記為持。巧宣所持為辯。各有業用。然念慧及戒慚愧等五。皆當體為性。餘五行用立名。此約隨相。若就融通。皆順法界之行。良以法界。性自清淨。離過等故。隨義說十。然約隨相。前九自利。後一利他。通皆具二。信為行本.故首明之。依信離過。慚愧莊嚴。戒行光潔。上三離過之行。餘皆進善。進善之首。必藉多聞。如聞而行.唯福與慧。念使增明。持令經久。辯以利他故。前七即七聖財。慧為正導。故終辨之。次二守護。後一積而能散。
○第三依名廣釋。十藏即為十段。今初信藏。信中有四。謂徵名。釋相。結名。辨益。辨益一種。唯初七十。餘之七段.文但有三。今初段中。初徵。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信藏。
○釋中分三。初明信相。次若菩薩下。明信力。三此菩薩入佛下。總結信成。今初。
此菩薩信一切法空。信一切法無相。信一切法無願。信一切法無作。信一切法無分別。信一切法無所依。信一切法不可量。信一切法無有上。信一切法難超越。信一切法無生。
【疏】十句為四。初三三空。信所執無相。謂情有理無名空。空亦無相。空無相故.無所願求。次三.信依他無生。一緣起無作。二不實故.無能所分別。三無體故.無所依。次三.信圓成無性。一廣無邊量。二勝故無上。三深不可越。後一總信三性無生。如初會辨。則十皆無生。並通三性。如一無生觀。但信依他。無徧計人法自然之生性。則是無性圓成。餘例此知。
○第二明信力中二。先正顯業用。後徵釋所由。今初。
若菩薩能如是隨順一切法生淨信已。聞諸佛法不可思議.心不怯弱。聞一切佛不可思議.心不怯弱。聞眾生界不可思議.心不怯弱。聞法界不可思議.心不怯弱。聞虛空界不可思議.心不怯弱。聞涅槃界不可思議.心不怯弱。聞過去世不可思議.心不怯弱。聞未來世不可思議.心不怯弱。聞現在世不可思議.心不怯弱。聞入一切劫不可思議.心不怯弱。
【疏】文有十句.徧從前十。前十並成此十。若類例辨。初二於勝上法不怯。次四廣多法不怯。一所化眾生。二即化法。三是化處。四化之所歸。後四寬遠法不怯。若尅文取義。以後十句.逆配前十。謂由信法無生。故於佛法不怯。佛法以無生為體故。佛難超故。眾生無盡故。法界無邊故。虛空無依故。涅槃無分別故。過去之因不作果故。未來之法無可願故。現在之法即無相故。入劫無障礙.以即空故。此十皆深廣難思。
○二徵釋中。先徵意云。何以深廣難思。菩薩聞而不怯。釋意云。以於深廣.皆堅信故。文分為二。初總。後別。
何以故。此菩薩於諸佛所.一向堅信。知佛智慧無邊無盡。
【疏】總云一向信者。無猶豫故。堅者.異說不壞故。所信謂何。即佛智慧。智慧何相.無邊無盡。然通二義。一廣無邊涯.豎不可盡。二無二邊之偏.同真性之無盡。
○二別釋。
十方無量諸世界中。一一各有無量諸佛。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已得。今得。當得。已出世。今出世。當出世。已入涅槃。今入涅槃。當入涅槃。
彼諸佛智慧。不增不減。不生不滅。不進不退。不近不遠。無知無捨。
【疏】初釋前意。十方無量.是無邊義。已現當入.是無盡義。言得菩提.是自證義。出世入滅.是應現義。法無邊故.佛智無邊。一佛之智.尚不可盡。況橫徧十方。豎該三際。菩薩於斯廣遠。堅信不移。寧有怯耶。二彼諸下。釋第二意。聞深不怯。謂已得今得菩提而不增。當得未得而不減。已出今出而不生。已入今入而不滅。當出而不進。當入而不退。現得出入而不近。在於已當而不遠。照窮萬法而無知。頓寂諸相而不捨。以寂照之體如如。超戲論故。但以世俗文字數故.說有三世。非菩提涅槃有去來今。菩薩既堅信於此。寧聞深而怯耶。
○第三總結信成。
此菩薩入佛智慧。成就無邊無盡信。得此信已。心不退轉。心不雜亂。不可破壞。無所染著。常有根本。隨順聖人。住如來家。護持一切諸佛種性。增長一切菩薩信解。隨順一切如來善根。出生一切諸佛方便。
【疏】於中二。初一句總牒信成。謂由明達佛智無邊無盡故.稱此成信。二得此信下。顯成信之益。亦是正顯成相。有十一句。前七行體堅牢。初句為總。二內心不雜故不退。三外緣不沮故。四不染相故。五有正慧故。無慧之信.長無明故。靜法云。梵云阿慕羅匿陀。此云不從根生。謂無生之信.無根生故。今本云常有根本者。譯人不審阿字沒在句。翻無為有。於理背也。此或應爾。今以理通。二義無違。無根語慧之體。根本約慧之用。亦猶從無住本.立一切法故。無本者。即是根本。六順同古聖故。七安住菩提心故。後四攝德無盡。一護已成性。二復長新解。三順如生善。四不滯有無。
○三結。四益。
是名菩薩摩訶薩信藏。菩薩住此信藏。則能聞持一切佛法。為眾生說.皆令開悟。
【疏】是名下。結。菩薩住此下。辨益。易知。
○第二戒藏。釋相中二。初列十名。後隨牒釋。今初。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戒藏。此菩薩成就普饒益戒。不受戒。不住戒。無悔恨戒。無違諍戒。不損惱戒。無雜穢戒。無貪求戒。無過失戒。無毀犯戒。
【疏】初中十戒皆通三聚。取其相顯。初但饒益有情。後一律儀。中八通三。約遮過罪.皆菩薩律儀。但為救護等.即是饒益攝善可知。為顯此十。皆通三聚。故釋後一.復顯三聚。
○二牒釋。
云何為普饒益戒。此菩薩受持淨戒。本為利益一切眾生。
【疏】牒釋中。十戒為十。皆先牒後釋。初饒益者。菩薩本意。故首明之。
云何為不受戒。此菩薩不受行外道諸所有戒。但性自精進。奉持三世諸佛如來平等淨戒。
【疏】二不受中。文有二意。一不受邪戒。謂鷄狗等。二三聚宿成.動不踰矩。
云何為不住戒。此菩薩受持戒時。心不住欲界。不住色界。不住無色界。何以故。不求生彼而持戒故。
【疏】三中。唯為菩提及眾生故。非如難陀之類。
云何為無悔恨戒。此菩薩恆得安住無悔恨心。何以故。不作重罪。不行諂詐。不破淨戒故。
【疏】四中。涅槃云。何故持戒.為不悔故。何故不悔。為歡喜故。乃至為得大涅槃故。
云何為無違諍戒。此菩薩不非先制。不更造立。心常隨順.向涅槃戒。具足受持.無所毀犯。不以持戒.惱他眾生.令其生苦。但願一切.心常歡喜.而持於戒。
【疏】五中有四。非者違也。一不違制立.不同調達。二不違涅槃.不取相故。三不違律儀.具足持故。四不違利物.不惱他故。
云何為不惱害戒。此菩薩不因於戒.學諸呪術.造作方藥.惱害眾生。但為救護一切眾生而持於戒。
【疏】六有二意。一非為欲惱眾生.先須持戒。二非為欲成淨戒.逼惱眾生。如殺馬祀等。
云何為不雜戒。此菩薩不著邊見。不持雜戒。但觀緣起.持出離戒。
【疏】七中。戒正見邪。故名為雜。定有定無.為斷常雜。觀緣性離。非有非無.則名為持。又無煩惱之雜。真出離矣。
云何為無貪求戒。此菩薩不現異相.彰己有德。但為滿足出離法故而持於戒。
【疏】八中。不現異相.彰己有德。五邪之一。已見淨行。又如十住論說。一者矯異。二者自親。三者激動。四者抑揚。五者因利求利。大同前引智度論說。今文即矯異也。
云何為無過失戒。此菩薩不自貢高.言我持戒。見破戒人.亦不輕毀.令他愧恥。但一其心而持於戒。
【疏】九中不輕毀者。無行經云。見破戒人.不說其過惡。應念彼人.久久亦當得道。問。涅槃云。見破戒人.應當擯黜.訶責舉處。當知是人.得福無量。豈不違於無行此經。答。略有三義。一此經約自行。涅槃據攝眾。二此經約根未熟。護恐增惡。故且攝受。涅槃約根熟者。慈心拔濟。故應折伏。三彼約慈心。此約輕毀。故不同也。
云何為無毀犯戒。此菩薩永斷殺。盜。邪淫。妄語。兩舌。惡口。及無義語。貪。瞋。邪見。具足受持十種善業。菩薩持此無犯戒時.作是念言。一切眾生毀犯淨戒。皆由顛倒。唯佛世尊。能知眾生以何因緣而生顛倒.毀犯淨戒。我當成就無上菩提。廣為眾生說真實法。令離顛倒。是名菩薩摩訶薩第二戒藏。
【疏】十中。釋內分二。初明律儀。十善眾戒之本。故偏明之。當如二地。二菩薩持此下。雙明二聚。攝菩提善。益眾生故。
○第三慚藏。釋相中二。先標章。二謂彼下別釋。今初。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慚藏。此菩薩憶念過去所作諸惡而生於慚。
【疏】然慚愧相別.諸說不同。涅槃云。慚者羞天。愧者羞人。慚者自不作惡。愧者不教他作。慚者內自羞恥。愧者發露向人。瑜伽四十四亦云。內生羞恥為慚。外生羞恥為愧。大同涅槃後解。成唯識云。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為慚。依世間力。輕拒暴惡為愧。俱舍亦同。若無慚愧.但翻上慚愧。謂不羞天.則是無慚。餘可例知。若說羞恥為慚愧者。是二通相。今經多同唯識。而以不相恭敬為二通相。
○二別釋中。分二。先釋過去作惡。即無慚行。二自惟下。釋而生於慚。今初。
謂彼菩薩心自念言。我無始世來。與諸眾生。皆悉互作父母兄弟姊妹男女。具貪瞋癡。憍慢諂誑。及餘一切諸煩惱故。更相惱害。遞相陵奪。姦淫傷殺。無惡不造。一切眾生悉亦如是。以諸煩惱備造眾惡。是故各各不相恭敬。不相尊重。不相承順。不相謙下。不相啟導。不相護惜。更相殺害。互為怨讎。
【疏】文中初自念無慚。後一切下。悲他亦爾。
○第二正顯慚相。
自惟我身。及諸眾生。去來現在行無慚法。三世諸佛無不知見。今若不斷此無慚行。三世諸佛亦當見我。我當云何猶行不止。甚為不可。是故我應專心斷除。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廣為眾生說真實法。是名菩薩摩訶薩第三慚藏。
【疏】顯慚相中。初自念昔非。恥佛知見。現修慚相。自惟。即是內自羞恥。二是故已下。決志斷證。文言去來現在行無慚者。言總意別。菩薩自惟昔過。愍物三世常行。故專心斷除。防已伏之再起。為眾生說。則物我之兼亡。
○第四愧藏。釋相中三。初自念無愧而修愧行。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愧藏。此菩薩自愧昔來。於五欲中。種種貪求無有厭足。因此增長貪恚癡等一切煩惱。我今不應復行是事。
【疏】云我今不應復行是事。即愧行也。
○二傷物無愧。
又作是念。眾生無智。起諸煩惱。具行惡法。不相恭敬。不相尊重。乃至展轉互為怨讎。如是等惡無不備造。造已歡喜追求稱歎。盲無慧眼無所知見。
【疏】不覺苦集。故云無知無見。
○三依顧世間而修愧行。
於母人腹中。入胎受生成垢穢身。畢竟至於髮白面皺。有智慧者。觀此但是從淫慾生不淨之法。三世諸佛皆悉知見。若我於今猶行是事。則為欺誑三世諸佛。是故我當修行於愧。速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廣為眾生說真實法。是名菩薩摩訶薩第四愧藏。
【疏】依顧世間而修愧行。誓益自他。於中初所愧境。有智慧下。顧他生愧。即外羞也。初因人。後諸佛。是故已下。決志斷證。言不淨之法者。從淫慾生。即種子不淨。母人腹中。即住處不淨。成垢穢身。即自相。自性。究竟髮白。意含究竟不淨。言誑三世佛者。違本四弘誓斷惑故。餘文易知。
○第五聞藏。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聞藏。
○釋相中二。初明所知之法。後菩薩摩訶薩下。顯多聞之意。今初標稱聞藏。釋云知者。聞為本故。實則多知耳。文亦分二。先標章。後牒釋。今初。
此菩薩知是事有故。是事有。是事無故。是事無。是事起故。是事起。是事滅故。是事滅。是世間法。是出世間法。是有為法。是無為法。是有記法。是無記法。
【疏】句雖有十。義束為七。初之四句。但是緣生故。謂一緣生。二有漏五蘊。三無漏五蘊。四有為。五無為。六有記。七無記。
○二牒釋。即為七段。初緣起。
何等為是事有故是事有。謂無明有故行有。何等為是事無故是事無。謂識無故名色無。何等為是事起故是事起。謂愛起故苦起。何等為是事滅故是事滅。謂有滅故生滅。
【疏】緣起中。依生引二門。開為四重徵釋。謂十二支。初二能引。次五所引。次三能生。後二所生。故為四也。前七許同因位。故名能引所引。後五要因果相望。云能生所生。由此能所引中。但云此有彼有。後文則云此起彼起。起即生也。故集論云。謂於因時有能引所引。於果時有能生所生。然文有染淨二觀。初於能引中明染觀。故云無明有故行有。第二約所引。亦通能所相對。以明淨觀。故云識無故名色無。以識通能引。有二種業。一持諸有情所有業縛。謂與行所引習氣俱生滅故。二與名色作緣。謂由識入母胎。名色得增長。今言識無者。即不為業熏。不持業縛。故不入胎增長名色。故云識無故名色無。第三能生所生相對以明染觀。故云愛起故苦起。苦即當果。愛即能生。能生有三。舉初攝末。下明淨觀。舉末攝初。蓋巧辨影略耳。第四亦能所生相對。以明淨觀。謂因亡果喪耳。
【論】初從十二緣說。無明有故行有。識無故名色無。愛起故苦起。有滅故生滅。此上四事。識之與愛。皆從無明妄計.諸有從生。今達有本無.即十二緣滅。十二緣滅。非智有生。非智有滅。但除其病。其智無依無形無為.而靈通萬有。無思而現。無作而成。學之者。以止觀兩門.功終方會。此之一辨。後之十法總終。聖教具陳識相。對治異解。已下如文具明。
○第二有漏五蘊。
何等為世間法。所謂色受想行識。
【疏】蘊者。積聚義。雜集第一云。藏果.重擔義。而標名世間者。世即隱覆義。隱覆勝義故。又可破壞義.三世所遷故。間者。墮虛偽中故。隱覆之法.即墮虛偽.故世即是間。然色等蘊.通於無漏出世之義。欲訶毀故.略舉一分。云何知之。應知三種。一知其相。謂色以變礙為相。受以領納為義。想者取像。行謂遷流。識者了別。二知其生滅。謂生無所從來。滅無所至。三知其不生不滅。謂法本不生。今則無滅。故力林菩薩云。分別此諸蘊。其性本空寂。空故不可滅。此是無生義。況知一切法趣蘊。蘊即法界無礙。方名真實多聞。然諸蘊性.性皆遷流。隨勝立名。行之一種.雖標總稱.即受別名。又攝法多故。
○第三無漏五蘊。
何等為出世間法。為謂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
【疏】亦名無取五蘊。然無漏蘊。亦有二類。一仍本名.亦名色等。不與漏相應故.名為無漏。二從已轉立名.即五分法身。如今文是。欲顯戒等.德是可欣。故從極果.標以出世。理實亦有世間戒等。戒定慧三。上來頻釋。解脫即是離繫為名。解脫知見。由離繫縛。於境自在。觀求覺了。智論八十八云。戒眾者。攝一切戒。和合成眾。眾即蘊也。餘皆準之。然即轉前五蘊。成此五分。謂轉色蘊成於戒身。表無表戒.皆色蘊故。轉受蘊而成定名。定名正受。入四靜慮。出四受故。轉想成慧。凡所有想。皆是虛妄。見相非相.見法身故。轉行為解脫.無貪等行.名心解脫。永斷無智慧解脫故。轉識成解脫知見。若與邪受妄想相應。謂識依根.了別諸境。若與正受智慧相應。即是現量。如實知故。仁王觀空品云。觀色識受想行。得戒忍。知見忍。定忍。慧忍。解脫忍。即斯義也。然此五分法身.不覆勝義.不為相遷.不墮虛偽.故名出世。雜集云。謂能對治三界無顛倒無戲論無分別故.是出世間義。問。無取五蘊.即有為無漏。何以言不為相遷。答。約教異故。前是權小所明。若實教定說。非為無為.同真性故。但似蘊相現。立以蘊名。故涅槃純陀云。善覆如來有為之相。應言如來同於無為。況二融攝。若如是知。名為多聞。
○第四有為。
何等為有為法。所謂欲界。色界。無色界。眾生界。
有為者。瑜伽一百云。有生滅.繫屬因緣。是名有為。智論云。有所得故.是名有為。二論心境為異。今略舉四事。三界即所依處。眾生即能依之者。然所依處.隨心成異。故論云。欲所屬界。名欲界等。
○第五無為。
何等為無為法。所謂虛空。涅槃。數緣滅。非數緣滅。緣起。法性住。
【疏】為者。作也。即前生滅。今虛空等。寂寞沖虛。湛然常住.無彼造作.故名無為。瑜伽云。無生滅.不繫屬因緣。是名無為。智論云。無所得故.名為無為。淨名云。不墮數故。然諸論總名。大旨無別。言虛空者。離諸障礙.無物所顯故。二涅槃者。古有二釋。一云性寂滅故。此即性淨涅槃。涅槃三十四。亦同此說。三數緣滅者。數謂慧數。由慧為緣。揀擇諸惑。能顯滅理。故唐三藏譯為擇滅。謂擇力所得滅.名為擇滅。然此滅言。有其二義。一理性寂滅。此從所顯得名。二因滅惑顯。名理為滅。則從能顯得名。四非數緣滅者。非由慧數滅惑所得。但以性淨。及於緣闕之所顯故。五緣起者。有別有通。別謂十二因緣故。分別論者。大眾。一說。雞胤。化地。說出世部。皆立十二緣起以為無為。彼意以其次第作緣。恒無雜亂。故說為常。有佛無佛。此法自爾。名曰無為。故智論三十二云。聲聞法中。亦說法性實際故。雜阿含中說。有一比丘問佛。十二因緣。為是佛作。為是餘人作。佛告比丘。我不作十二因緣。亦非餘人作。有佛無佛。諸法如法相。法位常有。所謂是事有故是事有等。涅槃亦說。即是無為。遠公云。就人論法。三世流轉.是其有為。廢人談法。法相常定.故曰無為。望今經意。緣起無性.故曰無為。大品云。菩薩觀十二因緣。如虛空不可盡。涅槃云。十二因緣即是佛性。雖舉十二因緣。即已攝陰界諸法。六法性住者。即真如也。謂非妄倒.故名真如。又真實如常。揀妄揀事。於一切位.恒如其性。而云住者。離遷變故。與法為性。是隨緣義。復云住者。是不變義。即妄即真。事皆如矣。若準智論.法性法住.各是一義。云云。即為七法。然小乘說三虛空。則就外空。復計三皆實有。若大乘說。非唯數增。義亦有異。唯識論中.二義建立。一唯心變故。二依法性假施設有。謂此諸義。但一真如.隨義假設。一無相義。二所證義。三惑盡義。四性淨義。五隨緣義。六隨緣即不變義。此中法性即是真如。然法性真如。亦假施設。遮撥為無。故說為有。遮執為有。故說為空。勿謂虛幻.故說為實。理非妄倒.故名真如。為法之性.名為法性。非離色心.別有實體。今多聞之人.不唯知名而已。應如是知。
○第六有記法。
何等為有記法。謂四聖諦。四沙門果。四辯。四無所畏。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聖道分。
【疏】有記法者。有釋云。謂能招愛非愛果。故名有記。此乃通說。餘處辨記.即是善惡。今唯舉善。應云順理善法.可記錄故。下出所記法體。句有十一。義攝唯五。四聖諦.如前本品已辨。四沙門果.如梵行品。四辯.如第九地。三十七品.如第四地。四無所畏.今當略明。謂外難無怯.故名無畏。瑜伽云。如來於此謗難。都不見有如實因相。由是因緣。能自了知.坦然無畏。無畏為四。一一切智無畏。二漏盡無畏。三者障道。四出苦道。此四各有難答。初外難云。若佛是一切智者。有諸比丘。從他方來。何須問言。安樂住不。言一切智.無所不知。今問於他.一何相反。佛自唱言。我是一切智人。但為攝受來者。隨順世間師弟人事故。二有難云。若佛自言漏永盡者。何以愛語羅睺。訶罵調達。佛於此難。正見無由。安隱無怯。自唱德號。我實漏盡。但為隨根而調伏故。三有難云。若佛說欲能障道者。何故預流一來.尚有妻子之愛。佛於此難。心無怯懼。謂自唱德號。我說欲能障道。但障不還羅漢。非初二果。四有難云。若佛說諸聖道能盡苦者。何故羅漢受瘡潰蛇螫之苦。佛於此難。心無怯懼。自唱德號。我說聖道。實能盡苦邊際。但說未來。非現在故。四中。初一離所知障。次離煩惱障。三是出離道障。四即出離之道。初二自利。後二利他。所以自歎此四者。初一為菩薩。第二為聲聞。後二通為。智論二十五。瑜伽五十。對法十四。廣辨其相。
○第七無記中分二。先徵名。後謂世間下。辨相。今初。
何等為無記法。
【疏】無記二義。一非善非惡。不能招感愛非愛果.名為無記。可釋餘文。今此正謂虛妄推度.非理問難.不可記錄.故名無記。非對善惡故。俱舍第十九云。諸契經說十四無記。即其義也。亦名置記。記即答也。不應答故。所以不答者何。謂此乃無義語也。知之不免生死。不知不障涅槃。前說有記。則反於此。智論第三云。所以不答十四難者。此事無實故。諸法有常.無此理故。言斷亦爾。如有人問。𣪬於牛角.得幾升乳。豈曰問耶。第十七云。有一比丘。思唯十四難不能解。辭佛不為弟子。佛言。我為老病死人.說法濟度。此是鬬諍法。如中毒箭。不應推尋。楞伽亦云。皆是世論。非我所說。言十四者。即此中前四四句。其第四四句。但合為二。謂身與神一。身與神異。然諸經論。多說十四難。而相或同異。不繁會釋。今經委論。不出我法二執。
○二辨相中。文分五段。第一有四四句。就我明無記。第二過去下。就三世橫論凡聖數之多少。三何等下。約凡聖豎論初後。四世間從何下。徵三世間所從。五何者下。約生死際畔以辨無記。今初。
謂世間有邊。世間無邊。世間亦有邊亦無邊。世間非有邊非無邊。
世間有常。世間無常。世間亦有常亦無常。世間非有常非無常。
如來滅後有。如來滅後無。如來滅後亦有亦無。如來滅後非有非無。
我及眾生有。我及眾生無。我及眾生亦有亦無。我及眾生非有非無。
【疏】句雖十六。其過不出斷常。言世間者。準大品中。通三世間。謂眾生世間。五蘊世間。及器世間。今此文意。正顯眾生世間。兼明五蘊世間。以眾生是總主假者。外道計以為我。故有邊等諸見。初有邊四句。約未來世。常等四句。約過去世。如來有無。依涅槃起故。中論邪見品云。我於過去世。為有為是無。世間常等見。皆依過去世。我於未來世。為作為無作。有邊等諸見。皆依未來世。涅槃品云。如來滅後有無等.依涅槃起。我及眾生有無四句.約現在說。既知起見之本。次隨文別釋。即為四段。第一四句。言有邊者。即斷見外道。計我於後世.更不復作。則與此身俱盡。無邊者。謂我於後世。更有所作。三俱句者。身盡故有邊。我不異故無邊。四俱非句者。亦以我存身盡。見上有過。故立此句。謂身盡故.非無邊。我存故.非有邊。既皆邪見。故不答之。若欲破者。初之二句。墮無後世過。謂有邊。則與陰同盡。無邊則是今身。故皆無後世。無後世者。修道苦行.為何益耶。第三句亦有邊無邊者。若身盡我存。身我為一為異。一則不應有盡不盡。異則離蘊。何相知有我耶。若謂捨人生天。人分猶在。天分更增。則半天半人。故皆不可。第四句。非有邊未免於無。非無邊未免於有。云何於此強分別耶。二常等四句。約過去者。過去世我.即是今我.名之為常。若常。即有大過。破壞因果涅槃等故。若謂我今始生.名為無常。若爾。我是作法。亦墮無因。無因則亦無涅槃等。第三見上二過。便謂我常身無常。離身何處有我。又成上二過。第四謂我不異故非無常。身有異故非常。破同第三句。又中論云。一切法空故。何有邊無邊。及常等見。餘義廣如彼論。三如來滅後四句。依中論。附涅槃起四句。如來即佛也。順此經文。亦是外道自立己師而為如來。有謂如來滅後定有不變。或謂入無餘依。同於太虛。或謂法有應無。或謂約應非有。約法非無。以其四句。皆成戲論。不見如來寂滅相故。亦為邪見。此則權小之徒。未能免也。瑜伽八十七云。依二道理.如實隨觀。俱不可記.如來滅後若有若無。所以者何。且依勝義。彼不可得。況其滅後.或有或無。若依世俗。為於諸行.假立如來。為於涅槃。若於諸行.如來滅後.無有一行流轉可得。爾時何處假立如來。既無如來.何有無等。若於涅槃。涅槃唯是無行所顯.絕諸戲論。自內所證。絕戲論故。施設為有.不應道理。亦復不應施設非有。勿當損毀.施設妙有寂靜涅槃。又此涅槃。極難知故。最微細故。說名甚深。種種非一.諸行煩惱斷所顯故.說名廣大。現量比量及正教量所不量故.說名無量。四我及眾生有無等四句。此並雙立。眾生即是五蘊。非約總主。有即定有.定有著常。無即定無。定無著斷。三遠上二過雙立有無。即墮相違。四避此相違.立俱非句.又成戲論。
○第二門明三乘凡聖數之多少。
過去有幾如來般涅槃.幾聲聞辟支佛般涅槃。未來有幾如來.幾聲聞辟支佛.幾眾生。現在有幾佛住.幾聲聞辟支佛住.幾眾生住。
【疏】凡聖數之多少者。以橫無邊故.不可記也。
○第三門豎無際故.不可記也。
何等如來最先出.何等聲聞辟支佛最先出.何等眾生最先出。何等如來最後出.何等聲聞辟支佛最後出.何等眾生最後出。何法最在初.何法最在後。
【疏】有人答問.云有初佛。言自然悟.引獺祭天。亦為應機.寧加置記。若有初佛。如來應知。則可說名。言何法者。染淨等一切法也。
○第四門徵世間所從。
世間從何處來。去至何所。有幾世界成。有幾世界壞。世界從何處來。去至何所。
【疏】有六句。初二句問眾生及蘊世間。次四句約器世間。以外道計眾生有最初生故。或謂從冥諦中來。還至冥故。或謂世界皆微塵成。謂至妙之色。常恒不變。聚則為身器。散則成微塵故。此皆邪見之源。故不應答。
○第五約生死初後際。
何者為生死最初際。何者為生死最後際。
【疏】生死初後際。唯有二句。問。初際無始。聖教所明。生死有終。豈非正理。答。略有三義。一約一人.則可云終。通望一切.則無終極。二以彼定執.長邪見故.亦不應答。謂若許有終.必有始故。常法無始。亦無終故。三約法性.皆不可說。故中論云。大聖之所說。本際不可得。生死無有始。亦復無有終。若無有始終。中當云何有。是故於此中。先後共亦無。既言本際不可得。亦不應定謂無始無終。況有始終之見耶。又有偈云。真法及說者。聽者難得故。是故則生死。非有邊無邊。上諸邪見。多是外道。亦參小乘。菩薩善知.則問答無滯。便舉破者。令自他造中故也。
是名無記法。
【疏】結名可知。
○大科第二顯多聞之意。
菩薩摩訶薩作如是念。一切眾生。於生死中。無有多聞。不能了知此一切法。我當發意持多聞藏。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諸眾生說真實法。是名菩薩摩訶薩第五多聞藏。
【疏】謂悲物無聞.長淪生死。故誓持聞藏。自證利他。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論纂要卷第四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