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論講要(下)(第12卷-第21卷)

大乘法界無差別論講要

本論與《勝鬘經》相同,闡明佛學原始要終之義,故列之涅槃學中。《勝鬘》歸宿於如來藏心,以為學佛之依據,而未及加詳;此論開十二門,曲暢其宗,得未曾有,今續講以廣明之。又本論傳譯稍晚,法藏一派附會其詞,別成系統,相似說與,影響極巨,幾成後來數百年講論之重心,至今猶有存者,今講亦隨處辨其誤解,以杜訛傳焉。

依論釋文分二門解,初釋題名,次講論旨。初釋題名者,論名大乘法界無差別,

「大乘」者,表論所屬,大乘之學究竟成佛,其有以得羅漢、辟支佛解脫為究竟者即屬小乘,異於本論一乘成佛之義也。「法界」者,法乃泛指諸法,佛所證者,簡龜毛兔角之類也。界為因義,如金鑛生金即名金界,又有域義,範圍所及四周畢至,即示佛證之區域也。佛所證者綜歸心法,所云法界即心法性。「無差別」者,眾生與佛心法性同,由生性而說因同,極至佛所證心法性而說果同。又由因同故謂眾生皆有佛性,由果同故謂涅槃一味等味。今此論中研幾法界,因果平等無有差別,揭示論旨,故名《大乘法界無差別論》也。

是論作者堅慧菩薩,史實不詳,譯者僅云中印度人,佛滅七百年出,由彼曾注世親《十地經論》,審知當在世親後也。又元魏時譯典有《究竟一乘寶性論》,初未題作者之名,自此論出,譯者傳說同出於堅慧(藏傳《寶性》係彌勒本,無著釋,為彌勒五論之一,又真諦譯《佛性論》與《寶性》大同,又題世親作,紛紜難辨),堅慧一名,奘師西域記中亦二三見,意指安慧。此論譯人相傳堅慧梵文為娑羅末底,則與安慧梵文作悉恥囉末底者異,又勘漢藏所存安慧著作中,與本論思想不盡相同,似不能定為一人。但二人時代相近,學問淵源復有同處,是二是一,尚待考定也。

是論譯者提雲般若,意云天慧,武周時來華,於天授二年譯出此論。時圓測、法藏同居譯場,法藏獲此,特加嘆賞為之作疏,倡如來藏緣起之說(蓋誤解此論有如來藏為世出世法因一語,認作出生世出世法界),以與業感緣起賴耶緣起示異。復以中土先有馬鳴《起信論》,亦主張如來藏緣起說者,乃創馬鳴堅慧學,以與龍樹提婆學、無著世親學鼎立而三。

更進而有四宗之判,謂小乘隨相法執宗、大乘龍樹真空無相宗、無著之唯識法相宗,及彼所創之如來藏緣起宗,合此四宗判一代佛教,而謂如來藏宗者甚深無上。此乃私意揣度,學者不可不加以審辨也。

此論於唐後復有改譯本出,一名《如來藏論》,作者難考,自北宋初刻藏經收錄後,於是麗、金、元、明藏中均有此本。但北宋藏之訂正刻本中則汰去改譯本而獨存原譯,其後契丹刻及南宋刻據此訂正刻本者皆無其書。今兩本俱存,所用講本則採原譯,不用改本也。

次釋論旨者,全論舉二十三頌,以十二門解菩提心義。初句歸敬乃印土造論之定式,表示對於所崇之學與人誠心推仰也。此論止歸敬所學,即所以明此論為闡一乘一歸之意耳。是故頌曰:


稽首菩提心。

論標法界而歸敬菩提心者,作者以為此二名之義相貫也。論文下出異名中有頌云,「此心性明潔,與法界同體」,長行引《不增不減經》釋言:「舍利弗,此清淨法性即是法界,我依此自性清淨心說不思議法。」此中法界就心法性言,即《勝鬘經》所謂如來藏,今乃以菩提心說之。

菩提心一詞梵文為合釋,有二種釋法:持業釋者,菩提即心,菩提覺義,此心能覺故。依士釋者,謂是心於菩提上發生。此處當依後釋,謂清淨心性眾生本具,由其無知,等同放失,必於菩提發起希求之心,而後覺此心性之存,故今以菩提生心之菩提心說法界,於果立因名也。

本論以此心為主體,從果因乃至涅槃一性,如其次第有十二門廣為分別,如論長行。初門明果,示人勝利,引生希求。次門明因,示生起所由。三門明白自性,顯因所成菩提心相。四門異名,示名差別。五門無差別,示雖異名而體不異。六門分位,體雖無別而隨位不同。七門無染,雖隨位異而性無染。八門常恒,示此無染之性常然。九門相應,以恒無染與淨法應。十門不作義利,雖具淨法而染位障故不起作用。十一門作義利,客塵既去心用自在。十二門一性,即示一味等味涅槃法也。

第一門

茲述初門果義。頌曰:


能為勝方便,得離生老死,病苦依過失。

說菩提心果,共有一頌又三句,今此三句正明果義。何者菩提心果?謂最寂靜涅槃界。安寧寂靜者,心之本性原自爾也,求此安寂即心之用,苟能一念自覺,明心之性盡心之用,必至於是安寂之涅槃界。古之哲人常以水喻心,可知心性本寂不安囂動,故其希求涅槃也,正猶水性平靜,故常就下以求平耳。

或曰:菩提是覺,涅槃是寂,以菩提因致涅槃果,因果寧不參差耶?應曰:不然。究竟果位,指事則一,稱名則異,智斷二面頓然畢現,乃得其全,不如是不足以為極果也。

又自佛學思想發展事實言,初時言果所謂涅槃,偏重解脫;稍後一度變遷謂之菩提,意指一切智智,一切智智則不盡在沈寂,而漸進於功德作用矣;最後說果仍歸涅槃,但涅槃含義非僅解脫、智慧,而著重佛之法身。故本論釋涅槃界謂即諸佛所有轉依相不思議相之法身,可知所重亦在法身也。

法身云者,實概智斷二面之全,不離般若解脫乃為如來所得者耳,亦惟如來所得乃為最極耳。論中以離生等六相形容最極,六相所顯實為四德。謂離生老病死苦依過失,即得堅定、寧靜、自在、澄清之四德,而是四德仍歸一寂,如水之底於平而已。

復次,無生者,謂不復生意生諸蘊,小乘涅槃僅於五取蘊無生,意生蘊仍未斷,惟有如來永滅無餘最極寂靜。老者衰變,無老則功德增上圓滿不衰而為常住。死者變易生死,無死即以不生意生諸蘊而無變易生死也。病者謂貪瞋痴慢見等二障煩惱習氣累心為病,離此粗重輕快現行即為無病。然粗重根本,乃無始無明住地,為一切苦依,無此依則一切身語意業隨心所欲皆無過失。如是六相滅,四德顯,即至心之最平穩處也。

又法身之身云者乃聚積義,眾生聚積五蘊成身,故生滅無常,佛則聚積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五無漏蘊為法身,故能常樂我淨也。本論所講之菩提心,即為得此身之最勝方便,而為不退失之因,一切功德由此生起,喻如白月初分,次第增上以臻圓滿也。何以菩提心能得果耶,次以喻顯。頌曰:


能益性善法,聖法及諸佛,所依、寶處、因,如地、海、種子。

譬如大地為出生草木之所依,此心能為利益世間善法所依亦爾。譬如大海為含藏眾寶處所,此心為一切出世善法聚積處所亦爾。譬如種子為生樹等因,此心出生諸佛相續無窮亦爾。蓋心性本寂,能致其用,則四德自然而現,無他異也。然諸眾生雖有常等欲求,而於無常等法計為常等,恒處四倒。小乘復於法身真常等法計為無常等法,仍墮四倒。唯有大乘正見無倒,始能順心之性盡心之用,而達於此涅槃果耳。已說菩提心果之勝,此心之生,因復云何?

第二門

今次說第二門因義。頌曰:


信為其種子,般若為其母,三昧為胎藏,大悲乳養人。

菩提心者,從初發心至證等覺不可暫捨,故究其因亦應長遠,今以三義釋此因性,謂生育故、治障故、契果故。生育者,謂菩提心由信慧定悲出生養育故。喻如輪王人中最貴,菩提心果至成佛時尊勝無匹,未成佛際喻如王子,定繼王位,亦具勝德。如是王子必具四因方得成就,謂有父、母、處於胎藏、生已乳養;菩提心者亦復應爾,於大乘法先植深信,復於其義妙智通達,攝於念中而不忘失,由是擴充不捨眾生大悲養育。四義畢至則菩提心之因具矣,由前三義得以生起,由後大悲而得長養,故此四因缺一不可。

冶障者,謂以信慧定悲對治起菩提心之障故,具四而後障去心生。所謂障礙不外四種,即不信大乘、無殊勝慧、無增上定、無大悲心。蓋大判眾生凡有三類:

一者樂欲流轉眾生、耽三有樂不信佛法,即無性一闡提也。其有一類定性有情毀謗大乘,亦攝入此。為治此障發菩提心,特倡信因。

二者樂欲出離流轉眾生,此復有二,謂無方便及有方便。無方便者謂諸外道厭世求脫,或縱欲或苦行;又佛法中犢子執有,方廣著空,皆以理解不透而障菩提之生,為治此障以慧為因。有方便者謂聲聞獨覺,方法理解同用四諦,雖有方便用不善巧,聲聞厭世怖世間苦,不能積集利樂善法,為治此障以定為因,由定樂住乃得安立一切善法。獨覺離群隔絕有情,所證菩提無由啟用,為治此障說大悲因。由闡提等增上障故,如次而說信等四因。

三者兩俱不樂眾生,謂大乘人,不著生死不入涅槃,等視眾生猶如一子,恒以信慧定悲自心長養,是故惟此類人獨具菩提心也。常途責佛法為厭世者,以不解佛法精神繫於大乘,大乘者懷覺世態度,自覺覺人同臻轉依而後已,斯亦順心之性耳。

契果者,謂信慧定悲四者即生長培植此菩提心以契得淨我樂常之果者也。信謂淨心專一,充信之量是為淨度。慧謂無分別智,破除法執而得自在,充慧之量是為我度。定則身心輕安起諸功德,充定之量是為樂度。悲則不捨有情,盡未來際作諸功德,充悲之量是為常度。涅槃四德本此四因擴而充之,蓋亦順性盡心所必至之果也。

復次,融貫事實以言受用,則信等云者原屬心所。心所有五類,謂徧行、別境、善、惡、不定也。此之五類,染淨樞紐,繫於別境。蓋別境通於邪正,苟能把握不傾於邪,即有淨心之用。信慧定悲者即別境心所。勝解與欲合而為信。念謂於境不忘,定謂心一境性,合而為定。慧謂方便根本後得無分別智,隨應為慧為悲。此皆心之狀態,亦謂心之別相,葆任此相,存心諸態,即能生菩提心,此一義也。

再就菩提心為所緣總相而談,是為性寂之相,心能常存信等狀態緣此寂相,則心性逐漸著明,即菩提心之顯現成長,然後一切心用與此隨順發揮長養,成佛之勢自有沛然莫禦者,此又一義也。了知此因能有發生,然後得詳其自性。

第三門

第三門當說菩提心之自性,即與餘法差別之特徵相也。頌曰:


自性無染著,如火寶空水;白法所成就,猶如大山王。

菩提心自相有二:一者無染清淨相,二者白法所成相。無染清淨相者,即自性寂靜之義,茲以通相別相明之。通相謂明淨光潔,離垢無染,如火始終明淨,以喻菩提心之總相也。別相復有三種,謂順其本性,有自在用,如摩尼珠,能隨心意滿所欲求。二不變相,性恒無染,有如虛空。三潤澤相,利益有情攝受和順,如水,能令散沙凝聚不失。合此通別四相,如次為淨我常樂之四德也。

又自性義,如論自釋云,離染清淨相者,謂即此自性不染,又出客塵煩惱障得清淨,如火、摩尼寶、虛空、水等,為灰垢雲土所覆翳時,雖其自性無所染著,然由遠離灰等故令火等得清淨。此喻顯示二義,一由灰等覆翳時而說染俱;二由遠離灰等故而說可離,以可離故,知與染法原不相應,並無染之自性在也。

白法所成相者,謂世出世善法積集相,如大山王眾寶所成。謂之為自性者,論云,如是自性清淨心為一切白法所依,即以一切白淨法而成其性。善法所歸,性與善順。或有疑言:染法亦依此心,何以非染為性耶?答曰:染法可去而善不能離,可去故逐漸遞減,不離故日益增多,所以善為其性也。

如是二相,由前菩提心因積集故出生。第一無染相者,離垢而見,有待勝因,即由信等增上故,離一分垢顯一分淨。第二善成相者,積集而見,即由信等積集然後為善所依。凡此果證皆屬漸起而非頓生也。

復次,賢首家誤解此二相,而有性智性德之談。彼謂自性本覺具備眾德,不待積集增上也。但本覺之義源於偽論,謂心體本來離念無有差別,因妄念故諸境界起,妄念息已仍無差別。又狀其離念之相智慧光明能照一切,即此謂之本覺,復引申之為法界法身。賢首家於此復引《金光明經》,《無性攝論》,以為法身是智,亦即菩提心而為本覺。實則紊亂因果,混同能所,其失甚多。

夫在因為菩提心,在果為法身,論中以輪王子喻菩提心,言將來可作輪王,非現前即是輪王,理至明顯。故圓鏡智無垢無罣礙智之為法身,乃依果位說,不可指菩提心言之,因果分位未可亂也。

又能所緣亦異,菩提心法身俱就所緣而說,經論或說法界(真如)即法身,是單論所緣;或說法界鏡智合為法身,即合論能所之如如與如如智,絕無但舉能緣智慧而為法身者。故從所緣菩提心上立名本覺,於理實有不合也。且常言自性無染而形容以光明清淨等詞者,明其與染不相應而已,寧即謂之能覺。眾生雖具此心性,實未曾覺,必待信慧定悲之功行而後覺也。

或曰:本覺不覺同趣一覺,何用斷斷爭之耶?答曰:主本覺者,修為方法不異還原,於其本心無所增勝。依不覺說修為方法則是積習而轉化,如論所言一切自淨法之所積成。方向不明,舉足成錯,修為根本,烏得不辨。又自性具德之言,經亦散見,謂眾生心有功德之性,非謂便已具德。《金剛經》言「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此無為法性即性淨平等之性,一切賢聖功德依此顯發。若從賢首家已具之說,即有施為,還原而已。於論白法所成之說寧不相違。

第四門

上合因果而見自性之全,第四門即就因果位次顯其異名也。頌曰:

至於成佛位,不名菩提心,名為阿羅訶,淨我樂常度。
此心性明潔,與法界同體,如來依此心,說不思議法。

此二頌中,初頌說果位名。阿羅訶者,佛十號之一,譯為應供,實指法身,以其具淨等四德也。四德究竟圓滿之謂度皆以離眾生與小乘之四倒為准。次頌就因位說,謂此菩提心性明潔以法界為性,與法界同體,圓淨而成法身故。

《勝鬘》等據此說為自性清淨難可了知,即不思議法也。如是此心在因具性,至果圓滿,分位有殊,立名遂異。論自釋云,永離一切客塵過惡不離一切功德者,乃就果位說。若因位有功德不離之言,祇顯其具功德之性,必待修為離染積集,而後得證四種最上波羅蜜也。《勝鬘》據此而說如來藏有空不空義,文云:如來藏與煩惱離異而不脫,由空性智而空;如來藏與功德不離不異而脫,由空性智而不空。此顯如來藏與煩惱雖別異住而未解脫,一方面又與功德雖不離異而實解脫,皆有待於性空智起始能脫染積德以成法身耳。

論釋又云如來法身即是客塵煩惱所染自性清淨心,引《不增不減經》云,此清淨法性即是法界,依此清淨法界說不思議法自性清淨心。此謂心法界有清淨、不淨、平等三義,由清淨故而言眾生心性本淨,由不淨故而言客塵所染,由平等故而言眾生即法身。其義難知,非凡小所思議,故云不思議法。又由此文證成因位之名清淨心也。

以上四門釋菩提心之自體,凡明一法之全體總不外此四門,謂果相、因相、自相、名義。菩提心果相者,以最極清淨究竟涅槃為果故。因相者,以信慧定悲為因故。自相者,合因果以顯,無染與淨依為自相故。名義者,在因名自性淨心,在果名法身,復以法界菩提心之名通因果位故。合此四門而菩提心即法界之體性瞭然矣。

第五門

第五門無差別義,當說。頌曰:

法身眾生中,本無差別相。無作、無初、盡、亦無有染濁、
性空智所知、無相聖所行、一切法依止、斷常皆悉離。

無差別者,顯因果自相之相同義。二頌中,初二句為總說,以下為別說。總說無差別者,謂諸眾生具有心法,即同有心法性。法者,軌持之謂,泛說所知。法性者,所知究竟實相之謂,唯佛所證。此心法性能生菩提名菩提心,又生諸功德得名法界。一切眾生以有心故同具心性,故云法身,眾生中本無差別也。

頌中不言菩提心而名法身者,梵方立名,有果中說因或因中說果之例,此以菩提心能生法身,即因中立果名也。別說無差別者,此有十種:

一者「無作相」,謂心法爾而有,不待作者,有情無始不增減故,心亦無始不增減。若爾,云何前說菩提心由信等生耶?當知彼依增上緣說,非親因緣。眾生雖具心性,未顯發時必待助緣故。無作者無為也。二者「無初相」,謂無為故無有前際。三者「無盡相」,無前際故亦無後際,此心法爾永存,原無因緣可使起滅。此三種相眾生同然,故云無差別也

四者「無染濁相」,謂此心性與染不相順故自性本淨。五者「性空智所知相」,此心法性與人法執了不相涉,然此一味法無我相有待智而顯,故說一切眾生心法性皆性空智所知。六者「無形相」,謂心法性極善清淨,非如眼等根。不言如色等塵者,以色是外法粗故,根是內法細故,雖淨色根與染不相應,猶是業力感故,非心性匹。七者「聖所行相」,此心法性是佛境界,十地於此猶如隔紗望月,遑論二乘。以上四相明所知境。

下三相中明一切法所依,八者「一切法所依相」,九者「非常相」,十者「非斷相」。謂心法性同為染淨法所依止故。心性違染,染即可斷,斷故非常。淨依心性,如主居家,順故非斷。此常無常就能依法引申之,而心法性實離斷常也。綜此十種無差別相,莫非一切眾生心法性之所同然也。

第六門

復次,第六門以因果分位說無差別義。頌曰:


不淨眾生界,染中淨菩薩,最極清淨者,是說為如來。

就菩提心與染法之關係以談因果分位,凡有三位:一曰染位,謂心與染相俱相攝相屬無法脫離,以致淨法無由發現,此不淨位名眾生界。二曰淨位,謂心於染中若得助緣逐漸離染,一分離者為染淨位,名曰菩薩:全分離者究竟淨位,說名如來。位雖有殊,但心法性仍無差別,若有差別者,則不得謂為一法之分位也。

頌中染位不曰眾生而曰眾生界者,示心法性乃眾生之究竟依故。又於淨位說名如來不名佛者,示心法性充量圓滿立名真如,如者形容法性,一切位中一味不變,簡別餘如,特名真如,佛從如而來,故名如來。

論中引《不增不減經》以明顯得一分法性即增一分解脫,故解脫層次分為清淨、極清淨、最極清淨。至最極淨位方名真實住於法性,乃於一切所知實相,如理如量以通達而用得其當,且得無障礙無所著一切法自在力以躋於無上士調禦丈夫處,說名如來應正等覺也。論釋末段,謂眾生界與法身義一名異,應知此乃就因果分位一往之談,其中實有純駁之辨。雖同一法身,眾生位中如金在礦泥沙混雜,至如來位如金出礦提煉純淨,先後性質不同,德用亦異,以因果相契故說無差別,非如一物展轉作用無別也。

賢首家見此經文確定其說,因以比附《起信論》而有真如隨緣不變,不變隨緣之解。不知真如云者,如其法性不變不易之義,既不變名如,而又謂之隨緣,何異言我母是其石女耶。又此隨字極不當理,縱在染位,煩惱之於心性亦祇能加以纏縛,經文論文何曾有隨順字義。例如儒者孟子告子之辯性,孟子主性善,而告子則謂性可善可惡,賢首家之說何其類告子歟!孟子舉水性向下以況心必向善,自是根本之談,乃所以評判人生究竟價值,非就現前事實立論也。

現前事實人雖可為善為不善,然必以成聖為究竟,聖而非性,則向善非必由矣。且孟子言性可以為善,乃所謂善者其要在於可能,佛家五姓之判,眾生皆有佛性,以及心性本淨之說,蓋亦同爾。正法似法當於此判。

第七門

上依因果位次明菩提心在眾生並無差別已,今第七門更就自性顯無差別。自性二相,無染著,善所成,已如前說,此中先說無染著義。頌曰:


譬如明淨日,為雲之所翳,煩惱雲若除,法身日明顯。

在不淨因位,菩提心與染法俱起,然自性清淨不受其染,喻如日輪為雲霧所翳,而自體明淨,不失本性。眾生亦爾,煩惱雲若除,則法身日益明顯矣。論釋云,彼雜煩惱但為客故,客字原文為偶然之義,如不速之客突如其來,示非常在,勢不能奪主也。又日雲之喻,兩物不相涉,易滋誤會,遂謂自性光明,或為本覺。須知喻意但取日輪明淨不與雲霧相應,以況心性本淨不與煩惱相應而已。然心為煩惱附著不得擺脫,以致心性不顯,淨用不生,始終流轉,則不能視同日雲之無涉也。至於兩者之關係,通常以障字表之,謂障其本相不得顯見,雖不顯見而自性常存。此亦眾生所同者故無差別。

第八門

已說無染著義,次第八門相隨而說常恒義。頌曰:

譬如劫盡火,不能燒虛空,如是老病死,不能燒法界。
如一切世間,依虛空起盡,諸根亦如是,依無為生滅。

眾生長劫流轉,溺生死海,何以心性不隨變化而能常恒?此用喻明,如世界將壞,風水火等大災迭起,毀一切物而不壞虛空,世界成壞相續不斷,虛空為依常恒如是。眾生流轉有老病死根身起滅,而所依法界即菩提心,常恒不變,此常恒相眾生同然故無差別。論釋引《勝鬘》證成常義,謂如來藏非根身故,超生住異滅分別,不待作者法爾而有,謂之無為,謂之常恒。

第九門

以上二門就無染著相說無差別,今第九門相應義,復依善所成相明無差別。頌曰:

如光明熱色,與燈無異相,如是諸佛法,於法性亦然。
煩惱性相離,空彼客煩惱,淨法常相應,不空無垢法。

此善法所成相亦就因位上說,眾生雖未成佛,而與佛功德法一切相應。此如明燈,光明熱色與燈無異,諸佛功德不離法性亦復如是,所謂得其母則子不離也。但眾生位功德不見,如燈未燃時三相亦不顯也。論釋引《不增不減經》,顯燈三相,與《寶性論》佛果三德含義相類。燈明破暗似彼通智,熱能燒垢似漏盡智,色淨純潔有似轉依。又以摩尼喻顯佛功德,千變萬化不可稱量,而皆與佛法身不離不脫,即在眾生,亦與相應,以示有發生之可能也。

次引《勝鬘》證成此文,謂菩提心者空性智所知,此智生時一面空其客塵煩惱,以心性原與煩惱不相應故,一面於無垢法不空,以心性原與淨法相應不離故。既眾生位與佛功德相應不離,何以但見過失不成功德?此由眾生自性執故,反之如以空相無我相行之,即轉成功德矣。此空無我相眾生本具,故云無差別也。如是菩提心與白法相應一義,後此經中引申有性德之說,其意顯有此質地能作出生功德之因耳。至如何發生淨因顯示功德,尚有所待,非謂自性已自圓滿也。

賢首家又於此有所誤解,蓋因《勝鬘經》謂如來藏為出世法因,若無如來藏者,不得厭苦樂求涅槃,遂揣測其詞,此附《起信論》之說真如熏無明,故眾生有厭離欣求而為始覺,因此而立內熏之義。其實非理。今試問欣厭作用究出自何心耶?如來藏雖為根本因,但並不具此作用也。尅實言之,欣出於欲,厭由無貪,二俱心所作用,必待意識而後生起者也。經言如來藏欣厭,詞意實有未盡。

蓋欣厭之關鍵,在如來藏相應之受心所,與意識之欣厭作用相順,一切境界皆如來藏所能領納,種種習氣聚集於內亦悉為所受,一旦此受發生變化,與之俱起之意識等受其影響亦起變動,即依此義而說如來藏為欣厭之因,非彼真有欣厭之用也。

又復當知如來藏為受熏之主體,不能起用熏他,今謂佛家只有外熏內受之義,不應為內熏之說也。外熏謂正法善知識,如所聞習祇泛泛成意識知解,則不起作用,必至如來藏相應之受,感覺非所堪忍生起變化,然後為真正菩提之因,而依積集善法以生相應之用也。喻如初雪,著地即融,必待地溫降低,始能積集,然地溫之減正由雪積不輟。由此知如來藏為善法之依,雖由自己質地變化,然亦賴意識不斷熏習之功也。菩提心在不淨位,白法漏失不易攝聚,必待如來藏內受變化真正自覺,方得有無漏之用。是則內熏立義之謬,可不待詳破矣

又《起信論》說無明真如互熏成染淨因,兩種力用相互抵消,結果非染非淨,實屬不倫,但憑凡心揣度聖見,亦不可不辨也。

第十門

復次,菩提心既與諸佛功德法相應,云何不作自他利耶?今第十門說不作義利。頌曰:


煩惱障纏覆,不能益眾生,如蓮華未開,如金在糞中,
亦如月盛滿,阿修羅所蝕。

頌文煩惱障,原來沿用宋譯《勝鬘經》文作煩惱藏,但考《勝鬘經》原本實是障字,非與如來藏相對稱藏也,故改正之。此中文義出自《如來藏經》,經顯如來藏未脫煩惱不起作用,脫煩惱後乃有種種功能,共有九喻,分為三類。

此論取彼三喻,亦分三類而說。一者法身,謂無邊功德法之所積聚,喻如蓮華,蓮有華果同時之徵,但華未敷時果實不顯,正如此心雖具功德,煩惱不除亦不顯也。二者真如,謂始終如是不變,喻如金,金性難變,即與他物化合亦易遠離,但在糞中功用不見而性質不移,正如此心在煩惱中雖不見,而功德性始終不變也。三者佛性為一切利他功德之所從出,眾生性質不齊,故佛成就種種身應之,喻如滿月,月雖清涼光耀,而有月蝕遮蔽,正如此心雖有利他諸德而染障不生也。

如是三喻顯菩提心有三義相:一者為善法所依,二者清淨無染,三者能為究竟功德義利。此皆依上文相應之義而說,染位眾生以有障在,功德未顯,由此同然說無差別。

論文釋諸障中,謂初障法身者為惡見,此即惡慧,由惡見故諸善法不能積聚。其次障真如者為覺觀,唐譯為尋伺,由尋伺故追求於境,遂有種種意言名言生起,差別既滋,真如益泯。第三障佛性者為我慢,羅睺為修羅之王,原有障覆義,佛種種身博施濟眾,由七誡執我畫自他界,功德不生也。因論生論復說六喻。諸煩惱中身見為烈,次則三毒,前之三喻皆就增上現行粗顯之纏而言。

眾生心行不同,有食行者、瞋行者、痴行者。貪欲起時,此心如一池春水為塵土之所混雜。瞋恚沾著不捨,如金山為泥土之所封著。痴心層出不窮,如晴空為重雲之所翳蔽。此三毒煩惱皆就眾生心行之粗者而言耳。若依隱伏微細言則為隨眠無明住地,亦不礙心之向善,喻如日之未出。

第五、六喻謂因緣不合,一法之起必待因緣,心隨根轉而不顯現,亦如世界未成,在六處水火中藏故。佛家三學以戒為首者,所以守護根門,蓋以六根能埋沒此心,使不得顯現也。或因缺相順之緣而不顯,如雲無雨,相違緣現前故。總之,眾生之心原與佛之功德相應,但以障故不起作用耳。

第十一門

次第十一門,反上而說能作義利,蓋上門就不淨因位言,此則依染淨位與淨位說也。在染淨位,行果連帶而起,至於究竟臻極淨位,則心之功德亦達於圓滿矣。此中作義利亦分三類言之,各有二頌。初曰:

如池無垢濁,如蓮大開敷,亦如上真金,洗除眾糞穢,

如虛空清淨,朗月星圍繞,離欲解脫時,功德亦如是。

頌文首句,文義不類,疑有錯誤。次三喻,反前以顯離欲得解脫時,則功德日積月纍能作義利。從染淨位起,離一分障顯一分德,障盡德滿即行即果,正同《華嚴》所謂初發心即成等正覺也。次顯究竟果。頌曰:

譬如日明現,威光遍世間,如地生眾穀,如海出眾寶,
如是益眾生,令從諸有脫,了知諸有性,而起於大悲。

佛之所以為佛者,在不捨一眾生,功德成滿,於諸有中證得實際,起於大悲,令諸眾生從有得脫。次說佛功德。頌曰:

若盡若不盡,斯皆無所著,佛心如大雲,住於實際空。
三昧總持法,甘雨隨時降,一切諸善苗,因此而生長。

佛之功德無窮盡者,無所著故,謂於生死盡法及涅槃不盡法,如雲住空,四邊不著,佛心常住實際空中,原來離盡不盡。但有雲者必有雨,佛雲之雨即三昧與陀羅尼。三昧者此云等持,念念平等一味定之究竟也,如是利益長養一切眾生善根故,法雨時降,功德普被,則攝益之究竟也。論謂遠離客塵眾患而心性得顯,然後順理成章,方得成就自性功德圓滿法身而名如來,實至名歸,自為眾生瞻仰也。此之行果眾生同然,故無差別。

由是知佛法者無他,遠離客塵垢患而已矣。此以何離?則在修對治,所謂捨染取淨也。佛法于修持道統名菩提分,即一切善根之總名也。善根常現行,則煩惱常不起,以染淨不兩存故。一消一長,直至最後離其種子,方名轉依而得究竟。若徒伏現行不去種子者,一旦遇緣暴發,勢尤猛烈勝於常人。中國禪家誤解《楞伽》云何淨其念,而以離念為究竟,易滋流弊,不可不辨。

第十二門

最後第十二門說一性義。頌曰:

此即是法身,亦即是如來,如是亦即是,聖諦第一義。
涅槃不異佛,猶如冷即水,功德不相離,故無異涅槃。

此依果位明一性義,一性者,無異也。已於因位菩提心見無差別,果位涅槃寧復有異。或疑外道小乘皆有涅槃,今茲所說與彼無殊。為祛此疑,今說一性。頌文所示凡有三義:一者異門義,初頌所明。二者所屬義,次頌前三句說。三者一性義,末句結示。

異門者,一法多名之謂,藉以觀一法之所指與其異義者也。初頌涅槃異門,據所對之因而設,涅槃之因為如來藏,《勝鬘經》言有身見顛倒空亂意者,此非其境界。諸佛悲懷,為治此三種眾生故,而說涅槃三種異名。

一對有身見者說法身,凡夫執五蘊為身,長期流轉,佛為彼故,說功德積聚法身以示其歸趣。二對顛倒見者說如來,二乘已知離蘊,但於無常等固執不捨,念念求脫而遠離世間,佛為彼故,說常樂等不變真如,並示佛果功德所生,從如而來,以祛其褊小。三對空亂意者說第一義,始業菩薩初入大乘,而於空理生增減執,心散亂故得境非真,佛為彼故說聖諦第一義勝智所行境界,使歸涅槃究竟勝義。經此三方面之簡擇,果位之真庶幾可識。所對雖異,順性則一。一者何?最極寂靜涅槃界而已。

所屬者,謂此涅槃唯佛所證。佛者覺義,即一切智智,於一切法一切種相無所不知。涅槃者寂滅義,係就煩惱所知二障不生作用而言,然煩惱寂滅必於一切法之一切相如實照見,無絲毫迷惑障蔽者方為涅槃。故佛與涅槃互相連帶,不可分解,如人飲水,證知冷相,冷覺與水不相離也。

一性者,謂無差別,因為法界,果為涅槃,法界既同,果應不異。無餘涅槃佛所證者,究竟無異,是即果位之無差別也。

論引經頌如次證成三義。初引頌云,眾生界清淨,應知即法身,法身即涅槃,涅槃即如來。此中初三句據因果言,以證涅槃法身不異,末句證涅槃如來不異。蓋此所證者為如,證後所生一切皆從如而來也。又引《勝鬘》以證無上正等覺名涅槃界,即名如來法身,更不異苦滅諦。此中苦滅諦非以苦壞為名,乃指寂滅如性,此滅原與諸苦無干,故言從本以來無作云云。滅於果位為佛法依,名曰法身,於因位為成佛本,名如來藏。如來藏即空,空即是滅,故云與苦無涉。以上證成異門義也。

次復引《勝鬘》明涅槃之不異佛以證所屬義,最後更釋成涅槃果之無差別以成一性義。蓋佛法者唯一乘道,法界依因是一,所證涅槃應同,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其事相類。又眾生心無差別即能證涅槃之法平等,能證平等,所證不異,理所當然。故此佛法唯以平等智平等解脫平等解脫知見,證得涅槃無二無別。由此而知二乘分證涅槃乃方便究竟,非真涅槃,但涅槃向而已。此段發揮一乘義實為透闢,佛乘佛果外無有餘乘餘果,正所以提示最高標准示所宗尚也。

一乘之說,梵方與此土久成諍論,懸案莫決。奘師嘗傳五種姓之說,以三乘為了義,而中土台賢皆宗一乘,共起攻擊,致誣基師為三車法師,爭辯而至於誣蔑謾罵,足見其相攻之烈。而奘門靈潤法寶等亦主一乘為了義,神泰慧沼等復著論破之,然此問題終未獲解決也。

今另作一解以觀其通,此須據佛與眾生兩方面以言,從佛以觀眾生,則一乘為了義;從眾生之自處,則三乘為了義。所以者何?佛視眾生等同一子;同具佛性,即同屬佛所攝受,故不必說一切眾生皆成佛而後皆有佛性,但就其對佛之教法有感受性言,眾生皆已盡有佛性之義,此依法身等流而說也。況在無姓眾生,佛亦不忍任其流轉,而欲以人天善根成熟之。依如是說則一乘為究竟也。

再就眾生之自處言,雖同具佛性,而一類世欲深重不信佛語,有一分不信者是為小乘,有全分不信者即名闡提,此等差別皆在眾生本身,佛原等視而無異也。依如是說,則三乘為了義也。佛視眾生性有同然,眾生自處則因習而遠,固應分別觀察矣。對此問題,而進此解,似於事實更相近也。

本論解已,略說結論。本論作者堅慧別著有《寶性論》,有本有釋,論以十義解如來藏而歸結於無差別,今借其結論以顯本論旨趣。彼論云:以是因緣,此自性等十相為顯三義:一顯本有不可思議境界,二顯依道理修修行可得,三顯得已能令無量功德圓滿究竟,故造斯論

此中因緣指無差別而言,雖彼說如來藏,此說法界菩提心,而所指實同。又彼所云本有者,非指時間上本來已有,乃應得應有應當之意。論中以為應得佛性,實眾生所當有,具此當有之心,始得謂之有心,此云本有自異於本已存在之義矣。不可思議者,謂道理微細,超於俗見,有待探究而後能喻。如儒者云思能作聖,此思自非泛泛之思,今說此心作佛,心亦非凡愚二乘境界,故云不可思議。

又境界者,心所依緣空性智所知也,如欲知此心為心,必以空性智緣之,將能作所,真相方了。儒家存心之說,用意相似。此可借為本論之結論,以本論十二門開演皆不外發揮此意也。

二依道理修修行可得者,謂知此菩提心不可思議境界已,實踐功行隨應而起。依道理者,即與法爾道理真實道理相契,所謂合理,為證之異譯,即謂實驗而有異乎口說揣測也。依境修習,令其常時顯著存在,自可漸臻證得矣。

三謂得已能令無量功德圓滿究竟者,蓋行則有果,證得之後能生功德,自利利他無有窮盡。

功德猶常人所稱事業,儒之修齊治平莫非事業,即莫非功德也。如是由近知識聽聞法爾道理乃至成佛,一切功德法必依此順此,與理相應方能逐漸圓滿。是則證成佛法之次序,由一分多分而全分而無量,以達乎究竟圓滿,此亦功德積聚當然之勢也。所以佛法功德,先講一切,後說無量,都非現成,而待修集,故菩薩發心經無量劫,十地位次,乃能積集圓滿。此為佛學中一要義,學者當致意也。本論所說不外此三義,故引之以為本論總結也。

最後附辨賢首家所言馬鳴堅慧學之無據。考賢家立說,以本論為證,其判教也,謂無著龍樹學為始教,馬鳴堅慧學為終教。今究本論,知彼所判宛同戲論,馬鳴《起信》全屬偽託本難依據,而本論堅慧之學,亦與無著不異,何從別為一派。中土傳無著學者,自北涼曇無讖,劉宋求那跋陀羅,北魏菩提流支以至梁真諦諸家,無不兼傳涅槃學,此其傳承之史實安可誣耶。再就理論結構言,本論一切眾生皆有如來藏之義出於《寶性論》,寶性則從無著所作《大乘莊嚴經論》說法界一段引生,推原其始,本論實汲無著學之流,何得強為立異。夷考此中致誤之由,殆以無著別有《攝論》,從染位說賴耶,學者遂疑別成一派。實則菩提心、如來藏、原皆就染位立說,詳於過失,乃以示眾生遷善改過之資。

眾生確在染位,詳染,俾知所以改止(實知此染位之心,而後發趣淨之願)。然又不可不明遷善之本,此如來藏說之所由建立也。合此兩邊始得窺無著學之全,本論偏於遷善,正所以發揮無著之學,何得謂與無著異趣。賢家管窺,亦可以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