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虛大師全書.第十五編 時論

西藏問題之適當解決

——三十二年作——

西藏問題,其實是藏族問題;而說到藏族,又必連帶到西藏佛教。西藏佛教,是藏族超越個人生命以上之全族精神生命,所以要融洽藏族必先要瞭解西藏佛教。但西藏、藏族、西藏佛教、三者之範圍各異。西藏是地理上名辭,以前後藏的地域為範圍。而藏族則除居於西藏全土者外,更有分布西康及青海、甘肅若干地域之藏族,故藏族之範圍較寬於西藏。至於西藏佛教,則隨藏族所至固皆為西藏佛教,而全蒙古與新疆、東北四省、五台山、北平等一部分地區之佛教,亦承化西藏或統屬於西藏——如雍和宮堪布等——;故西藏佛教之範圍又較藏族為廣。然不論藏族或西藏佛教,其散布之區域雖廣,無不以前藏拉薩之藏族佛教政權為中心。握得拉薩藏族政教,即等於握得整個之藏族與西藏佛教。

然今所云西藏問題,非西藏之地域及藏民本身有何種之問題,乃如何能融合為大中華民族而共建成新中華民國之問題也。余前年嘗撰「改進藏族經濟、政治、教育之路線」一文——載時代精神月刊之第五卷第三期——。

此前歲之建議,雖曾荷教育部陳部長函示采擇施行之盛意,然迄未能實現。而滇緬公路被斷之後,需以西藏為國際之通路者尤亟;乃西藏之梗阻反因而益甚,致中樞不得不另謀解決之方法,而漢藏之隔膜遂愈形複雜!然現在感覺吾前此建議之路線,仍有迅采實施之必要。又恐中樞、西藏雙方猶有疑慮之處,乃更詳述其理由,以冀明智者察擇焉。

內地人士對於藏族佛教應有進一步之了知者,即不應拘泥於舊時對於內地寺僧之觀念,以為西藏之寺廟喇嘛,亦係不顧政治社會而遊於方之外者,甚或視為惟是神祕迷信或頑固愚陋之一群,絕不能容受現代文明起變通融化之作用。須知佛教在各地情形不一,內地昔因處於儒教之政治社會中,乃或舊時之佛教;而西藏及緬、暹等則統為佛教之政治社會,故應將西藏佛教視同昔日內地之儒教,其拉薩三大寺與甘、青等各大寺,則猶京師太學及各省學宮或書院也。其考得第三、第二、第一等格西,則猶貢生、舉人、進士也。其老格西為各大寺教師者,則猶翰林院翰林也。其派為各堪布——例雍和宮住持——及藏設各官者,則猶任命為行府官吏或教官也。其學至比丘律以上可准備考格西者,則猶已入學之秀才也。其各呼圖克圖,則猶王公或有功世襲官爵之子弟也。設能如此改變其觀念,則知藏族之政治,教育其社會領導人才,皆出於佛教,而不致以內地寺僧錯識藏地喇嘛。

清季之變法興學,實為進成民國之基礎,設非由儒教之讀書士子如康、梁等之鼓動,官紳大夫如張之洞、郭嵩燾、張百熙、熊希齡、張騫等之提倡,則無以舉變興之實。余主擇喇嘛中聲望素著、學識弘通、傾誠內向者倡辦西藏師範學院,意即在此。而招藏、康、甘、青二十歲至四十歲喇嘛來求學者,即等於清季初興學校時,多由生員童生考選為師範學生,或留學日本之速成師範等,以養成開辦各小學及中學之教員也。藏族佛教今日之情形尚比清季內地儒教在辛亥時為落後,而略同戊戍前之狀況。故辦此師範學校,一方既須如東本格西、喜饒格西——在西藏皆等老翰林——等三五人合力提倡,一方招學之青年喇嘛,仍須以初級師範畢業給予三等格西,高級師範畢業給予二等格西之學位,方足以資號召。此亦如清季初興學校,給高小畢業以秀才出身,中學畢業以優貢出身,高等畢業以舉人出身也。或疑此為陳腐制度,不應入於學制者,然中樞今對蒙藏喇嘛二字、四字、六字封號,及王公世襲等封建名稱猶不廢,以之漸圖改進;則今之辦學已實易其內容,又何靳略存形式稱號以欣其情而順其俗耶?

今若從武力求決,動非數萬萬元不可;彼此破壞損失更不可計算!加以艱難困阻,尤不知得何結果?誠能合中樞及康、青官長與藏、漢僧界、學界高德,以共同祈求西藏福利之實現為目標,從是以進行,則中央政府雖每年耗費一萬萬元,亦較之甲兵十萬為節省!況其效功之崇高博大,又遠非十萬大軍之可企及哉。

中國古聖先賢之能造成如此史長、土廣、民眾之國族,遺留於現在之吾人者,多半以其善於因勢利導而懷柔漸化。然清季以來,迭經國中劇烈之變革,一般軍府官佐,每輕浮躁動,掉以輕心,對於國中任何先代聖賢均不復尊重,任意蹂躪,如孔廟,佛寺等,均每為軍警等蹧蹋不堪。秉此惡習,完全忽略異域尊崇宗教之風習重於生命,所至動輒破壞。趙爾巽清季軍入西藏,至今留藏族公恨。而去歲遠征軍在緬之突遭傾敗,雖以敵人對緬僧已積多年工作,并因政府未採行吾訪緬歸來主充實中緬佛學研究會之組織,及在仰光與雲南雞足山設立巴利文學院,交換華緬佛教教師學生諸建議,不能爭取緬人之協助。

然尚欲為藏族教政領袖忠告者,則西藏雖有組較為完備之僧寺,及有建於此種僧寺上之佛教文化,然地雖廣而人甚稀,農林之利未闢,礦工之業未興,經濟尤滯在畜牧階段,政治亦無積極施設,對一般民眾既未有系統之教育,貧困愚陋,加以婚制欠良,疾病傳染,缺乏醫藥,體健日趨低劣,人口遞年減少。以如此人民,要其支持現存之佛教僧寺,已將勢有不能;何況欲於近代國族競爭劇烈之時代,獨自立國,以建成廣闊堅固之國防,則其事勢之不可能益顯然也。

如或習於清季來徘徊中、英、俄間,遲疑觀望,以為可待將來勢定,再於中、英、日、俄等國,擇一可倚重者以託仗保護,此尤為大錯。應知中、美等聯合國之必勝,德、日諸軸心必被降伏,早為國際之已定形勢;則決無可依日本為護法之理。而中、美、英、蘇為聯合國領導四強,原屬中國領土之西藏,在英、蘇亦萬無可妄容西藏歸投之理;則西藏唯應毅然立決,在漢族宗族平等原則上,共同努力於中華民國之抗建國策,始有光明之前途。況漢、藏在皇古原出同族,即從唐以來之歷史言,文城、金城公主入藏以後,隨從以居藏者非在少數,藏族之血統早與漢族混合。而藏族文化之佛教,亦多有由漢輸入之成分;元、明、清迄今,藏族佛教又影響於漢人甚多,則無論在血統上、文化上、漢藏皆富有極親密的不可分離之關係。加以漢人亦多數信崇佛教,並能瞭解且推重西藏佛教,此均為求之英、俄等國民中所絕無者。民國來以漢、蒙等同為構成共和之主人;孫中山先生三民主義中之民族主義,尤以聯合國內諸族平等相待為原則,則西藏無論在何種理由上說,皆應以原為中華民國一分子之資格,共同努力建成中華民國為得計。昔第三代達賴以善知清室當入主中國,遙相贊助,得享清代維護西藏數百年之安樂。今中華民國正將達成億萬斯年偉大國家之際,藏族本早為共建民國之一宗族,在此時豈應不熟察機先,觀照中樞之所需要,急起直追為力所能及之貢獻,以立功於建國之際,而收共有、共治、共享之利益於無窮

且循喇嘛教育吸收現代文明而漸進,乃和平之改善,有百利而無一害。尤其道路開闢,交通便利,農、牧、商業繁榮,人民經濟寬裕,鄉村自治以至地方施政,咸上軌道,則人民對於佛教寺僧之供養尊敬,倍加增勝。而中樞亦可藉藏族佛教文化為精神之國防堡壘,勝駐邊疆百萬大軍,豈非兩得其益!要之、中樞當尊重西藏教化風尚,除對外等必須統一之國權外,給予充分地方自治權益;而西藏則當遵照中樞之指示,歡迎各種施設教育,開通道路,發達農墾,改良衛生等學問技術之輔導人才。而藏族婦女雖性少羞恥,然一經婚配,則又都能專一而不淫亂;然後以藏族男子五分之一作喇嘛,不再婚配,致多有無夫可婚之少女及失去丈夫之孀婦,不期而習於淫亂,而致疾病傳染蔓延,影響及人民健康率及生育率之低落。漢人入藏之安心於教育、農墾等業者,若能信崇佛教,則必能如緬甸華僑之娶緬婦,構成極和美家庭;不惟減淫亂而增體健人口,且於道德風化大有增進,而漢、藏宗族之融洽亦必更親密。然此乃由教育而漸改進交通、經濟等相隨而至之良效,此時不必多所預計焉。

(見文化先鋒二卷十五期)